⑴ 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非财产案件如果是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果是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⑵ 法院的诉讼费是多少
有标的要根据标的来算的,也就是诉讼的金额 ~
如果你只是起诉开发商的作为,要求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那就是看你们那边法院的要求了,一般是五十 ~
一下资料仅供参考 ~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法律有明确、严格的规定。
1千元以下 50元/件
1千元至5万元 ×0.0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 ×0.03+510元
10万元至20万元 ×0.0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 ×0.0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 ×0.01+5010元
100万元以上 ×0.005+10010元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一些案件不涉及财产争议,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按件收取。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外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诉讼费用。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3)侵害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⑶ 起诉诉讼费多少呢
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决定。
第一种、超过一万元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1:1累计缴纳,按照2%缴纳。
第二种、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照5%交纳诉讼费。
第三种、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按照2.5%交纳。
如果官司打赢了,判决书上面会写有履行的期限,然后按照履行期限的时间等待。如果履行期限到期,被告还不能履行的,可以请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被告不履行,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义务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
(3)澳大利亚法院诉讼费多少扩展阅读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⑷ 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