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澳洲可以同性结婚
澳大利亚戚盯败首都领地政府2009年6月11日通过新法案,允许同性恋者结婚,此举获得了同性恋组织的称赞。澳大利亚婚姻平等组织全国召集人皮特表示,该组织一直强烈建议澳洲法律应该规定每个人都有结婚的平等权力,包括同性恋者在内。这项新法案的通过标志着该组织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这个新法案通过之前,曾引起社会极大的争议。联邦律政部长卢铎曾经威胁使用联则液邦权力压制此法案的通过,但今天上午该法案获首都领地通过之后,卢铎发言人表示,律政部长对法案所作的修订表示满意。该发言人表示,卢铎受到首高颤都领地律政厅长言论的鼓励,对法案表示同意,但是他将详细参阅立法的细节,确保不与联邦法律相悖。获得通过的法案与初稿相比最大的修订处在于,同性恋者结婚仪式上必须使用联邦授权的主婚人。首都领地一位高官表示,这项法案没有改变婚姻的含义,同性恋结婚将在不与异性婚姻含义冲突或改变婚姻含义的前提下被认同。
② 同性恋的原因是不是基因决定的
同性恋是指两个相同性别的男人和男人或女人和女人相恋相爱。一些人对同性恋者存在着偏见,认为是他们心理有问题。那么,同性恋跟基因芦宽有关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同性恋跟基因有关吗
澳大利亚的一个研究小组,对112名同性恋男性和258名异性恋男性的基因衫弯进行了对比。
结果发现,55.4%的同性恋男性体内雄激素受体基因较长,47.6%的异性恋男性体内雄激素受体基因较长。
研究人员说,雄激素受体基因较长可能导致睾丸激素信号传输弱,睾丸激素是决定发育早期大脑性别认知雄性化的关键因素。
研究认为,睾丸激素水平较低可能造成男性大脑发育期雄性化过程不完整,导致性别认知倾向于女性。
同性恋产生的原因
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关于性取向的产生有很多种理论,当今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无法通过后天改变,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陪塌亮的。总之,重要的是应当认识到性取向是因人而异的。
③ 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有哪些
截止到2021年,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阿根廷
丹麦、乌拉圭、新西兰、巴西、卢森堡、芬兰、爱尔兰、哥伦比亚、斯洛文尼亚、中国台湾、马耳他、奥地利、澳大利亚,总共27个国家及地区。
同性恋产生原因:
1、当今绝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美国心理学协会发表的一篇科学文献表明:长期的实验记录证明,同性恋是无法被“矫正”的,性取向无法改变。
2、许多研究人员早已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同性恋有深厚的生物医学基础,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是由同性恋基因决定的,无法通过后天改变,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3、部分同性恋者在12岁时,就已经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了,另一部分同性恋者要在12岁~16岁的阶段继续探索自己的性取向并逐步确定下来,绝大部分同性恋者在20岁的时候都能清晰的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同性恋
④ 澳大利亚同性恋大狂欢是怎么回事
2017年3月5日报道,4日,澳大利亚悉尼,当地庆祝一年一度的同性恋狂欢节。悉尼同性恋狂欢节是世界首屈一指的同性恋文化节日。从每年2月底至3月初,为期两周。
来自全国各地和世界各个角落的同性恋者,疯狂在悉尼,参加人数从十几人发展到目前的6000多人,前来观摩的观众最多时高达百万人。游行结束后这些同性恋还要搞一个别开生面的大聚会,这就是号称全球最大的同性恋聚会。悉尼每年一次同性恋大游行鲜为人知,也使悉尼成为同美国的旧金山以及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并列的世界同性恋大本营。悉尼同性恋狂欢艺术节名声大噪,它已由单纯的同性恋者游行演变成一种具有文化交流、艺术表演、娱乐共庆为主的盛大民间节日,而大游行则使狂欢节达到最高潮。早在半个月前,全国各地的同性恋者就集结悉尼,除了准备这次大游行以外,还准备了包括电影、戏曲、体育、音乐、文学等一百多个项目,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就有几十万人参加和观看了这些活动,这就是被称作“悉尼同性恋狂欢艺术节”
⑤ 同性恋是怎么来的
不是呀
很多国家都有同性恋的历史,
偶找些给你看
同性恋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腊,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经度过青春期但尚未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尤其喜爱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这200年间,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之,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即被置于一个年长男子的羽翼之下,这成人被称为“爱者(lover)”;少年被称为“被爱者(beloved)”。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出头,负责少年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年,唯一目的是培养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战争中,他们并肩战斗,如果少年犯错,这成年人要替少年受罚。少年长大成人后,或者结婚,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即“爱者”。在战场上,“同性之爱”也获尺轮得了赞赏。在不少战役中,斯巴达的军队都因为士兵们这种“同性之爱”而赢得了战争。柏拉图对此曾作过如下评述:“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的军队。每个士兵都不愿被他的‘爱人’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受此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着名的底比斯圣军,就是全部由一对对彼此相爱的士兵组成,转战三十余年,立下辉煌战绩,最后才被马其顿帝国亚力山大大帝所击溃。在最后陵仿信一次战役中,三百名圣军全部光荣战死或受到致命的创伤。(唐纳希尔,第41-44页)
雅典也盛行同性恋爱。史载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亚德将军就是一个这样的传奇人物。他十七八岁时,成为当时雅典城内各自最高、长相最英俊的青年。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随。这些男人把他当作美丽的少女一样与他调情,向他求爱。他扮演荡妇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仰慕者,或与他们调情,把他们弄的十分尴尬。如果他心情好或有利可图,他有时也给这些同性恋追随者一点点恩惠。于是他成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亨特,地19-20页)
总之,希腊人认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爱情对象。对于那些有文化修养、兴趣高雅的男人来说更是如此,因为他们将精神上的投契作为爱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异性情侣更能燃起他们炽热的感情之火,他们有着姑娘似的腼腆、精力旺盛、朝气蓬勃,男子汉的气质正处于含苞待放之时。这种爱远远超出了纯生理的范畴,成为一种高雅的、具有美学意义的情趣。柏拉图甚至认为,“神圣之爱”只存在于男人之间,只有男子之间的爱情才是感情的真正贵族与骑士形式。在他的着作节选中,是这样赞美男子之间的爱情的:“通过对男孩子的夜晚之爱,一个男子在起床之时开始看到美的真谛。”(转引自拉里亚,第128页)。
此外,古希腊还允许同性恋男妓的存在,尤其在雅典更是如此,外国人可以长期包租男妓。尽管少男卷入卖淫父母要受惩罚,但真正被送上法庭的人极为少见。
在公元六世纪时,罗马人也常为漂亮少男付钱。当时自由人中有一种习俗,即为少爷配备一个同龄的奴隶少年,以满足他最初的性欲望。
当时,女同性恋的风气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恋者打扮成男性的模样,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二人象夫妻一样相处。据说女诗人萨福在莱兹波斯岛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子女,却一个接一大拿个地爱上她的学生,最后因遭到一位女恋人的拒绝,滔海而死。另外,据说女同性恋的风气在罗马时代比古希腊时代更为盛行。
在18世纪的法国,路易14时代,女性在一切方面占据突出地位。或许是处于对这一状况的反感,社会上形成了一个同性恋团体。这个团体的人不同女性发生任何关系。它的成员中有许多是贵族,王子也卷入了,惊动了路易十四,使得他不得不亲自过问此事。
在英国,着名的王尔德案件曾引起轩然大波。王尔德因同性恋倾向被判处两年徒刑,在1900 年他辞世之后,书籍和剧作被禁,致使出版界和文艺界噤若寒蝉。在当时严厉的气氛中,连葛理士的科学着作也遭查禁。
带有商业色彩的同性恋是19世纪卖淫现象的一个主要特征,特别是在英法两国。法国的男妓起步较早,在放弃了火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改为火烧同性恋者。但是到了1725年,人们的观念已改变很多。拿破仑法典对同性恋这惩罚措施已作了相当程度的放宽。到1806年,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即使不是司空见惯,至少已受到了容忍。当时巴黎有数百名男妓,其中最有名气的一位叫做安德烈,其夜度资高达1800法郎,而当时一名技工的日薪仅有2至4法郎。(唐纳希尔,第224-225页)
20世纪初,德皇威廉二世时,德国同性恋人数很多,根据郝兹菲尔德的说法,当时柏林有两万名男妓(一说6000人,一说2000人),因此法国人称同性恋为“德国病”。尽管德国当时关于同性恋的立法十分严厉,但只是在涉及诱惑少年和引起公众舆论注意时才适用,而且只对无名百姓才适用。当时,民众中关于军队、行政、外交部门的高级官员中有同性恋者的传言愈演愈烈,柏林一家刊物甚至宣称,在最高层有个同性恋集团,形成了第二政府,蒙蔽皇帝。于是,揭露这一集团就成为一种爱国行动了。出版商哈顿发表了攻击同性恋的文章,引起全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围攻。有人证明王子也卷入了同性恋阴谋集团,因此导致王子退位,朝野议论多年。
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常常有和尚与漂亮少年同居的事情发生,每个武士都带有个少男,经常发生为争夺少男而引起的决斗。直到19世纪中叶,日本还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在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调查当中,除了对单个国家和社会的研究之外,还有大量综合的研究。福特和毕齐研究人类学文献,发现在76个原始部落中,有49个部落把同性恋视为正常行为。在20 世纪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会似乎默认了同性恋活动,事实上,可能找不到完全没有同性恋现象的社会。
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恋行为,显要的斯旺男子互相借用对方的儿子,公开谈论他们的男性性爱,就象讨论与女性的性爱一样毫无忌讳。已婚和未婚男子都被习俗要求进行同性恋活动。如果一个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发生性行为,就会被视为怪人。
在美国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例如卡迪克部落中,人们把儿子当女儿养,让他们穿女孩服装,作女孩的事情,并只同女孩游戏。到了10至15岁时,就令其同有钱的男人结婚。
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
在夏威夷岛国的一些人种中,同性恋现象也很普遍。
东爱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绝同男性结婚,自己却表现出男性的行为作风。
在澳大利亚西部的肯伯雷地区,男子成年后如果找不到女人,就同“少男妻子”一起生活。在澳大利亚南部,没有妻子的老人往往有一两个少男陪着过日子,老人嫉妒地监视着他们,用他们作鸡奸对象。
我们四千年历史中,正史和野史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同性恋在我国最早出现于何时?传说是始于皇帝。清代学者纪昀(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杂说称娈童始皇帝。”(卷12)但是根据潘光旦先生的考据,认为这一记载不尽可靠,因为就连皇帝本人是否确有其人还在探讨之中。
另据考证,我国远在商代就有“比顽童”、“美男破产”、“美女破居”之类的说法,更有脍炙人口的“馀桃”(春秋)、“断袖”(汉代)、龙阳君(战国)、安陵君(战国)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于是以“龙阳”、“馀桃”、“断袖”等暗语指同性恋现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书,考出“前汉一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对象”这一事实。汉文帝宠幸邓通,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力,邓通因此而富比王侯,成为中国历史上因“色”而获益最多的男人。
汉时宫人中还有女同性恋现象,她们乔装打扮,配为夫妇,同寝同食。当时陈皇后无子,命宫人打扮成皇帝模样,同她共寝,武帝得知此事后,大怒废后,责其为“女而男淫”。
在汉以前,“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公然形诸歌咏。“晋朝和六朝是一个是否讲究品性的时代……各种品性之中,记载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仪,男子而亦讲究姿容,中外的历史里似乎只有两个时代,在西洋是希腊,在中国就是两晋南北朝了。”(葛理士、潘注,第531页)男子讲究姿容正史男子同性恋盛行的佐证。两晋六朝之后,正史不再记载有关同性恋的事情。
唐朝与五代,男色之风渐衰,但是宋朝有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成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到了宋微宗时,不得不立法告捕:“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可见当时男娼的鼎盛。
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代又复盛,上有“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昼非金(男戏子)不食,夜非金不寝”的大官,下有“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的儒生。
清代继明代男色极盛之后,情势并不见逊色。明清两代法律皆禁止官吏狎女娼,这可能是不得不寻找“替代性出路”的原因之一。当时士大夫所狎男色,多半是梨园中的戏子,而一般人则到“相公堂子”中寻欢,相公堂子即男娼馆,其设备几乎与妓院一模一样。(唐纳西尔,第105 -106页)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象姑”。据潘光旦先生考证,“相公”的称呼原先只适用于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后来则成为男伶而同时是同性恋的对象的人的一种称呼。再后,好事者认为“相公”之称不雅,又改为“象姑”,声音相近,而意义更切。当时北京通行的一种近乎指南性质的书,叫做《朝市业载》的,载有咏象姑车诗说:“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到清末及明国初年,伶人如田际云(想九霄)辈始出而倡议废止所谓“私寓”制度。(荡理士,潘注,第322-323页)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不许合演的时候,男的必须当旦角,女的必须当生角,因此,伶人的职业成为同性恋者和易装癖者最好的一个出路。中国历史上不少小说中都有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如《红楼梦》《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宝鉴”一书,完全是以描写梨园的同性恋为主题的。
⑥ 请问澳大利亚的婚姻法!必须一男一女么
你好,楼主,不一定是一男一女的,现在澳大利亚的婚姻法也允许同性恋的。
⑦ 澳大利亚同性恋合法吗
澳大搜迹塌利亚同性恋合法,部分地区同性婚姻合法,同性婚姻在世圆全澳还没有合法,预计在这两年澳大利亚会通过同性婚姻法案州裂。
⑧ 澳大利亚的墨尔本承认同性恋吗
承认的,澳洲是个开放的国家,同时也是较早承认神哪同性恋的国仿瞎烂家。墨尔本有很多gay bar的。
你移民之备漏后,你甚至还能申请你的中国同性恋人一起移民过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