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去澳大利亚工作,办工作签证要花多少钱
澳洲工签详细材料清单:
1、护照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入境检验检疫体检,疫苗接种(红皮: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黄皮: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3、剪发,烹调,肉类加工工作照片4张,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护照照片)共8张;
4、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工作经历英文盖章(从事相关职业的5年工作经历证明),结婚公证,最高专业学历公证;(注:2年及以上的培训或学历证明是必须的,需要得到TRA评估机构认可就OK的,职称可以没有,不影响TRA评估)
5、工作签证共4年,合同2年一签(工资视澳洲联邦移民局海外劳工最低标准调整),办理周期6—8个月。 注: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护照原件、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照片4张, 提供详细的"澳洲457工签评估表"面试合格后开始办理手续
澳洲工作签证服务流程
1、咨询(网络、电话或面谈),当天即可完成,达成合作意向。
2、客户递交(或邮寄)申请签证材料(见上),特快专递邮寄约需两个工作日收到。
3、核验客户签证材料,若资料不全,收到资料一小时之内与客户联系,及时补充;如资料齐全,四个小时内完成。
4、签证费的收取(含签证费及服务费),客户可进行现金支付、网上支付、转帐
5、申请人将完整的签证资料提交后,签证中心签证专员负责整理申请资料、补充、翻译签证所需签证表格并及时递交领事馆,指定工作日内完成。(有些国家领事馆需要申请人本人递交签证资料并面试,我们将协助您完成递交资料及签证面试工作)
6、申请人的签证资料被领事馆受理后,在使馆指定的工作日取得,但是根据情况也可以做签证加急办理。可以看看这个《澳大利亚打工旅游签证办理有什么攻略吗?教你一步到位的方法!》
B. 9.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澳大利亚某进口商签订了一份买卖布匹合同,价格条件为CIF Rotterdam,合同中规定卖
(1)保险公司应该赔付部分货物因雨淋而受潮的损失。理由是:这是水渍险的所承保的风险之一。
(2)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丢失的损失。理由是:这也是水渍险的所承保的风险之一。
(3)卸货工人的费用由保险公司负担。理由是:这也是水渍险的所承保的风险之一。
C. 赴澳大利亚打工签几年合同
有3年有5年的,这个得看你的签证类型、工种类型,建议你去签证办事处咨询一下。
D. 某外贸公司与澳大利亚客商签订一份销售合同
即期付款信用证:对受益人最有利,相符交单立即得到货款且无追索权。
E. 澳大利亚 签合同要盖章吗
澳大利亚公司一般都不再使用公章了,如果你非要的话,应该还是有章可以盖的!最近选材料涨价了,本来产品价格就不低,现在原材料涨价了有,老板天天开会唉~~~客户一听涨价,都不理我了,为什么只是我们的涨价哇,其他家的都没张呢, 我觉的我们老板应该弄点什么期货之类的这样也有个缓冲期限,这样突然涨价,客户承受不了那那那那!!!!!!!!
F. 中国与澳大利亚的进口澳矿合同签了吗
签了
G. 澳大利亚合同法与中国合同法有何不同
您好,澳洲合同法一般认为商业关系下订立的合同,双方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图;而家庭成员之间做出的一些承诺,不应认定为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图。如果说,一个老公为了哄老婆开心而承诺以后承担家里的全部家务,而没有做到,老婆就可以据此要求老公履行合同义务的话,民事法庭法庭的法官就算忙死,也处理不完这种家庭合同纠纷。但是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关于商业性质的承诺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图。如母亲承诺儿子给他20万去做生意。另外,以上两种关系中的认定,是可以通过在法庭上提出相反证据推翻的。
澳洲合同法下,合同成立之要件与中国合同法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中国合同法中不存在一个对价的概念。
对价的概念为大法官LordDunedin在nlop Pneumatic Tyre Company Ltd v Selfridge & Company Ltd中所阐述:对价是一种对对方承诺的一种作为或者不为。 可以简单理解为为让另一方履行合同而己方所支付的代价(price)。有无对价是合同成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无对价的合同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不具有执行的效力。这也是英美法中对agreement和contract相区别的一个概念。简单来说,承诺被接受后,agreement即告成立。但只有接受方提供了相应的对价,才能说已经成立的agreement成为一个可具执行力的contract。
在具体实务中,涉外的正式合同,措辞应以contract为宜。 在现实生活中,有无对价很难成为一个对于合同与否成立的争论点。因为,法律眼中的对价只要求是充分的而不要求是充足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H. 新西兰跟澳大利亚签了什么贸易条约
中文叫跨塔斯曼海协议 Trans-Tasman 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相关协定:
1.“跨塔斯曼海相互承认协定”(the Trans-Tasman 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简称TTMRA):此协定是在CER的基础上延伸制定的,在1998年5月1日开始生效。由此,澳新两国间的贸易一体化得到了进一步推进。根据此新协议的安排,在两国其中一国得以合法销售的货物,原则上可以在另一国销售;类似地,在一国注册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员在另一国亦可从事相同职业(医疗从业者除外)。
2.“跨塔斯曼海旅游协定”(the Trans-Tasman Travel Arrangement ,简称TTTA):互相允许对方公民到本国旅行、工作和居住。这种人员的自由流动是澳新双边紧密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关键因素,强调了双方更广泛关系的“自然人对自然人”的特点(注:原文为people-to-people nature)。目前新西兰有30万人在澳大利亚居住,而澳大利亚有5万人在新西兰居住。每年有大约100万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人在两国间流动。
3.“社会安全协定”(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1994签订,规定两国平均分摊为两国公民到对方境内居住提供收入支持的开支。
4.“健康协定”( Australia/New Zealand Health Agreement): 1986年签订,允许临时到对方国内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人必须得到与所到国国民相同待遇的“立即、必要的医疗救护”。后来修正的条款规定把医院之外的医疗救护作为除外,但仍保留提供在医院外救护的要求(即在医院外救护不享受国民待遇)。
I. 某公司从澳大利亚进口羊毛10公吨,合同中定明交货数量为10MT,标准回潮率为1/4。
缺少条件,只知道公重(标重)10吨,还应该知道进口过来的净重是多少,才能知道澳洲发过来的实际回潮是多少。现在只知道目前的回潮是2.5/7.5=33%,实际中对羊毛来说太高,容易受潮变质,一般都在13%--17%,你说的1/4为25%是叫含水率。
J. 关于澳洲合同法。。。急~~~
CINDY可以在不违法合同的情况下离开她舅舅的公司,除非:
1.新公司的职位和现在的职位有紧密的相关性
2.她进了新公司后试着联系旧的客户
还有楼主你要从这个合同的合理性出发,这个合同的内容明显是偏向雇主方的,
澳洲合同法里有个什么C打头的单词(具体什么记不起来了,呵呵)的一个法律可以维护CINDY的权利,你自己查查吧,还有IMPLIED TERMS也要考虑,就是合同的不成文规定,如果楼主是要写作文,就该从合同的合法性开始着手,比如建立一个合同,合同法里写的很清楚有几个步骤要做的,如果确定了合同的合法性,才有违法合同出现,合同如果本身不合法。这个合同就是不成立的。。我记得合同法里有劳工合同这一部分的,写的很清楚该怎么制定,还有例子的,楼主你自己找找吧,希望我知道的这些能对楼主你有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