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哪些城市有澳大利亚大使馆
中国以下城市有澳大利亚大使馆:
1、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
中国北京东直门外大街21号
电话: (010) 5140 4111
2、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 中信泰富广场22楼
电话:(021)2215 5200
3、澳大利亚驻广州总领事馆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2楼
电话: (020) 3814 0111
4、澳大利亚驻成都总领事馆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27层
电话:(028)6268 5200
5、澳大利亚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
香港特别行政区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23楼
电话: (852) 2827 8881
(1)中国驻澳大利亚武官都有哪些人扩展阅读:
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作用:
澳大利亚驻华大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权代表澳大利亚政府。
大使和同事负责处理一系列在华事务,包括政治、经济、商务、投资、文化、国防、开发合作等各方面的事务,其宗旨是促进澳大利亚对华关系中澳大利亚自身的利益。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同时还负责与护照、入境手续和签证有关的事务。
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的工作可从其使命声明中反映出来。根据该声明,大使馆将寻求对中国的理解,同中国人民密切合作,以促进澳大利亚的自身利益。
大使馆亦有责任努力促进澳中贸易和投资,实现贸易和投资的多样化;增进澳大利亚国内对中国的了解;帮助中国的发展,以实现其地区一体化和全球一体化;建立澳大利亚和中国之间的联系;以及帮助旅华的澳大利亚公民。
② 我国驻蒙古国历任武官
下面是2010年度中国驻各国武官名单,大家看看吧(大校未注明级别的均为正师职).......
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驻联合国军事参谋团团长:徐南烽少将(副军)
驻联合国军事参谋团陆军代表:
驻联合国军事参谋团海军代表:
驻联合国军事参谋团空军代表: .
亚洲:
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孙延风少将(副军)
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陆军武官:邱燕明大校
驻大韩民国大使馆国防武官:蔡勇少将(副军)
驻大韩民国大使馆陆军武官:余守奇上校
驻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佟杰大校(副师,原中国驻澳大利亚副武官)
驻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大使馆 武官助理:陶飞少校
驻菲律宾共和国大使馆国防与武装力量武官:陈方明空军大校
驻柬埔寨王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张建林大校(2009年11月任职)
驻柬埔寨王国大使馆副武官:王兴平
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谭兆生大校
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王洋
驻蒙古国大使馆陆空军武官:皇甫群星大校
驻缅甸联邦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高铁军大校,
驻尼泊尔王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成锡忠大校
驻孟加拉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朱德武大校(原中国驻蒙古武官)
驻日本国大使馆国防兼海空军武官:徐京明少将(副军)
驻日本国大使馆国防陆军武官:贾坤基大校
驻日本国大使馆国防陆军副武官:赵军
驻泰王国大使馆国防兼海、空军武官:张冀元少将(曾任中国驻印尼、澳大利亚武官,副军)(2009年12月任职)
驻泰王国大使馆副武官:周坚
驻泰王国大使馆武官助理:滕华
驻新加坡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刘卓力大校
驻文莱达鲁萨王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张炎大校
驻印度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刘超大校
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韩卫兵大校
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大使馆武官助理:赵云飞少校
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大使馆武官助理:阳建坤
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甄中兴大校
驻巴基斯坦***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王吉良大校(副军,2010年6月任职)
驻巴基斯坦***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张景恩
驻阿富汗使馆武官:吴沙大校
驻阿富汗使馆副武官:张戈
驻伊朗***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徐进先大校(曾任中国驻印尼武官)
驻伊朗***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可辉中校
驻伊拉克共和国大使馆武官:王瑞正大校
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张卓永大校
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副武官:赵伟力上校(正团)
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武官处秘书:
驻以色列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牟长林大校(曾任中国驻联合国军事参谋团陆军代表)
驻以色列大使馆副武官:张溯上校
驻也门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张敢大校(副师)(原中国驻印度副武官)
驻约旦哈希姆王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江基培大校(曾任中国驻比利时武官、原中国驻印尼武官)
驻科威特国大使馆国防武官:郑锦来大校
驻科威特国大使馆武官秘书:徐东蕾
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陈勇大校
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李威上校(正团,2010年3月任职)
驻土耳其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孙和庚大校
驻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大使馆代理武官:衡爱峰上校
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陆空军武官:刘文斌大校
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武官助理:张伟
驻土库曼斯坦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李战国大校(原中国驻斯洛伐克武官)
驻哈萨克斯共和国坦大使馆国防武官:金志强大校
驻塔吉克斯坦斯坦共和国大使馆陆空军武官:马宝奎大校(副师)
驻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大使馆陆空军武官:崔恩雄大校(副师)
驻格鲁吉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殷飞大校
驻阿塞拜疆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姜川大校
驻亚美尼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马永葆大校(副师)
非洲:
驻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军事专家办公室首席代表:马忠生少将
驻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戴绍安少将(副军,曾任中国驻约旦武官)
驻南非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许建伟大校
驻埃塞俄比亚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焦新春大校(副师)
驻刚果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彭锋大校(曾任中国驻埃及副武官)
驻刚果民主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毕京三大校(原中国驻法国陆军武官)
驻津巴布韦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卓伟大校
驻津巴布韦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李建党
驻利比里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刘胜利大校
驻莫桑比克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杨涛大校
驻莫桑比克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孟令德上校
驻摩洛哥王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周琪大校
驻尼日尔爾利亚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康洪林大校(原中国驻巴基斯坦副武官)
驻赞比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何志坚上校(副师)
驻纳米比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任东风空军大校(副师)
驻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尹红生大校(2010年5月任职)
驻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大使馆代理武官:衡爱峰上校
驻突尼斯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程新华大校
驻苏丹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吴树陈大校
驻苏丹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李威上校(正团)
驻肯尼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陈浩平大校
驻安哥拉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许晓松大校(副师)
欧洲:
驻欧盟使团军事代表:李宁少将
驻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方华大校(副师)
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张建国少将(副军)
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陆军武官:崔建立大校
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海军武官:钟海林上校
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空军武官:曹振华中校
驻爱尔兰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张建国少将(兼)(副军)
驻奥地利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顾钢大校(副师)
驻奥地利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任昊中校
驻奥地利共和国大使馆武官秘书:吴忠上尉
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张戈大校
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孙杰夫中校
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大使馆武官秘书:刘洋中尉
驻比利时王国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
驻卢森堡大公国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
驻波兰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薛刚大校(曾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军事参谋团的陆军代表、原中国驻阿根廷武官)
驻波兰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程钢
驻丹麦王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杨宁育大校(曾任中国驻挪威使馆武官)
驻丹麦王国大使馆武官助理:田伟少校
驻丹麦王国大使馆武官秘书:周博中尉
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王建政少将(副军,原中国驻瑞士使馆武官)
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庄义祥
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国防兼海、空军武官:张昌泰少将(副军)
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陆军武官:李琰文
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王玮中校(副团)
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武官助理:刘晓辉
驻芬兰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王同乐大校
驻荷兰王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张继春大校
驻捷克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杜维升大校(副师)
驻克罗地亚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王利伟大校(副师)
驻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大使馆武官:崔恩雄大校(原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陆空军武官)
驻罗马尼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林立上校(副师)
驻挪威王国大使馆国防武官:
驻挪威王国大使馆副武官:陈俊中校
驻葡萄牙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林会生大校(原中国驻意大利兼马耳他武官)
驻瑞典王国大使馆国防武官:牛朝允大校(原中国驻挪威武官)
驻瑞士联邦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吴文革上校(副师)(原中国驻比利时使馆副武官)
驻塞尔维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李军大校(副师,中国驻前南副武官)
驻斯洛伐克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隋长军大校
驻西班牙大使馆国防武官:林保华大校(曾任中国驻古巴使馆、墨西哥使馆武官)
驻西班牙大使馆副武官:崔永茂中校
驻希腊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李杰大校(副师)(2009年10月任职)
驻匈牙利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王立大校
驻匈牙利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朱瑞臣
驻意大利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叶锋大校
驻马耳他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叶锋大校(兼)
驻马其顿共和国使馆武官:于海波大校
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朱达少将(副军)
驻白俄罗斯共和国大使馆陆空军武官:刘龙大校
驻乌克兰大使馆陆海空三军武官:王英范大校(原中国驻波兰武官)
驻爱沙尼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张登万大校
驻爱沙尼亚共和国大使馆武官助理:范胜球
驻拉脱维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及陆海空军武官:周毅大校(原中国驻南非武官)
驻立陶宛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杨旭光大校
驻立陶宛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李克明
北美洲:
驻加拿大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蔡平大校
驻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国防武官:赵宁少将(副军)
驻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副武官:王志文大校(副师)
驻墨西哥合众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金绍元大校
南美洲:
驻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李国建大校
驻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武官助理:王德中少校
驻巴西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国防兼陆海空军武官:杨超英大校(原中国驻老挝武官,2009年11月任职)
驻巴西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副武官:赵可丹(2009年11月任职)
驻玻利维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周坚大校
驻厄瓜多爾尔尔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张伟大校(副师)
驻哥伦比亚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周绍瑞大校(曾任中国驻叙利亚使馆武官)
驻古巴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
驻秘鲁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姜建荣大校(副师,原中国驻加拿大副武官)
驻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章燕平大校(副师,原中国驻秘鲁武官)
驻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蒋小越大校(曾任中国驻科威特武官)
驻智利共和国大使馆国防武官:薛洲堂大校
大洋洲:
驻澳大利亚联邦大使馆国防武官:周明大校
驻新西兰大使馆陆海空军武官:陈文荣大校(原中国驻爱沙尼亚武官)
驻新西兰大使馆副武官:李漫天
③ 现任上海驻澳大利亚阿德莱德领事武官是谁
提醒一下,按照国际条约规定,武官只能设置在大使馆,不能设置在领事馆,中国派驻澳大利亚的武官只能驻扎在堪培拉的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里面,不能驻扎在中国驻阿德雷德领事馆里面,所以中国驻阿德雷德的领事馆根本就没有武官。
④ 中国驻澳洲大使馆特命全权大使是什么级别的干部
从外交等级上,是大使级。
一国派往他国和国际组织办理外交事务的正式代表,有3个不同的层次:
1、大使是最高一级的,通常都授有“特命全权大使”之衔,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
2、公使次之;
3、代办又次之,享有比其他等级外交更高的礼遇,可以请求驻在国元首的接见。
19世纪末以前,只有大国间才能互派大使,反映了大小国家不平等的地位。现在,绝大多数国家均可互派大使。
(4)中国驻澳大利亚武官都有哪些人扩展阅读
现任驻澳大利亚大使成竞业人物履历:
1985年——1990年, 中国外交部国际司随员、三秘。
1990年——1993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三秘、二秘。
1993年——1994年, 中国外交部国际司二秘、副处长。
1994年——1995年,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兰卡斯特大学外交专业进修。
1995年——2000年, 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处长、参赞。
2000年——2003年, 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副司长。
2003年——2006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公使衔参赞。
2006年——2007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副代表、特命全权裁军事务大使。
2007年——2011年, 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
2011年——2016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特命全权大使,中国常驻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代表、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
2016年——,中国驻澳大利亚联邦特命全权大使。
⑤ 中国历届驻美国使馆武官
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到你!!!我国驻各国大使馆的武官隶属于总参二部,不是由外交部或国防部派。
⑥ 中国驻外武官
武官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外交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外交代表,是使馆馆长(一般就是驻各国大使)的军事助手,常驻各国驻外使馆中。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及国际惯例,武官由派遣国国防和军事部门指定,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派出。武官抵达使馆后,拜会驻在国军方主管部门后才能执行任务。
武官的任期主要取决于派遣国的需要和体制,一般为3—4年。武官一般与使馆参赞的外交衔级相当,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武官分国防武官、军种武官、技术武官和相应的副武官。各国武官的军衔不一,校官居多。同一使馆派有数名武官时,由国防武官或某一军种武官担任“首席武官”。
武官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军事外交和军事情报工作。同时,它还是使馆馆长的军事顾问,在军事交往和谈判中辅佐馆长工作。
武官的具体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以本国武装力量代表的身份与驻在国军方保持外交联系,办理两国军队间的交往和交涉事宜;(2)开展与驻在国军政官员、社会人士以及外交使团(主要是外国武官)的外交和社交活动;(3)根据两国协议和上级指示,承办或者是协办军事援助、军事训练、军品贸易、军工合作和军事技术转让等事宜;(4)以一切合法的手段调查与军事有关的情况,直接或者间接通过使馆将情况报告给派遣国一些相关的军事部门。
⑦ 武官处的特殊的武官处
在设有武官处的使馆中,武官处是一个颇有些特殊的处室。它的特殊之处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根据现行的外交实践,两个国家之间一旦建立了外交关系,互派了大使,或者只是互派了代办,使馆内的各个处室就可以同时宣告成立。一个大国驻另一个大国的大型使馆内分工必定很细,可能会设有10多个处室,分别处理各方面的事务,它究竟设几个处室,它们又如何分工,驻在国政府是不会过问的;而一个微型的使馆,只有两三个外交官,几个人拳打脚踢,把全部工作都包了,不一定分设什么处或什么室了,驻在国也不会加以干涉。但唯独武官处不一样。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互派了大使,建立了使馆,却井不一定意味着两国也可以同时向对方国家派出武官和设立武官处。使馆内是否设立武官处,两国常常要专门就此达成协议。如中国与新加坡于1991年建立了外交关系,但两国却并未同时向对方国家派出武官,未在对方首都设立武官处,直到1996年,两国专门就此达成了协议,双方才互派了武官和互设了武官处。当然,应当说,在互相建立大使馆的同时即设立武官处,还是在大多数国家之间比较更为常见的做法。两个国家在建立外交关系的同时却不互派武官,往往是有其政治或军事原因的。
第二,按照外交实践的惯例,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派驻大使,其人选必须事先征求对方的同意;除大使以外,使馆的其他官员,一般不必事先征求对方意见,驻在国发给签证即表明对所派人员无异议。唯独武官是个例外,武官和大使一样,派遣国必须事先就拟派出的武官人选征求对方意见,驻在国同意后方可派出。
第三,我们知道,在各国的外交实践中,有的国家不一定向每一个建交国都派遣大使,有时可能只向几个国家派一位大使,这位大使在一个国家内常驻,而他在兼任大使的其他国家内是作为非常驻大使。与使馆内的其他处室官员不同的是,只有武官可以和大使一样,兼驻几个国家。就是说,其他处室的外交官,是不会同时兼驻另一个国家的(尽管在未派出常驻外交代表机构的建交国中的某些业务,有时可由在附近的另一个建交国中的大使馆代理),而武官却有时要兼任派驻另一个国家的武官。例如中国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建有大使馆,但却只在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中派遣了常驻武官,中国驻新西兰的武官由其驻澳武官兼任。有些国家派驻中国的武官也兼任驻附近某个国家的武官。
第四,大使馆在各国的外交实践当中,一般部隶属于外交部的领导之下,所以理所当然地是个文职机关。但是大使馆中的武官处却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军队机构,其成员全部是由现役军人出任的。
⑧ 驻外大使馆的的人包括哪些一般有多少人
人数没有具体限定,最少的1人,身兼各种职能,多的四五十人。也有几百人的。
中国最小的驻外机构只有1名外交官,如驻巴兰基亚领事馆
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光雇员就有950人
人员组成:
根据1961年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代表分为以下几类:
(一)使馆馆长 (二)其他外交人员
1、大使 1、参赞
2、公使 2、一、二、三等秘书
3、临时代办 3、陆、海、空军武官
大使是最高一级的,通常都授有“特命全权大使”衔,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公使次之。代办又次之,它是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外交代表。代办与临时代办不同。当大使(公使)不在任时,由使馆人员临时代理职务,称为临时代办。
另外,参赞、秘书、武官、商务代表等,都是一国派往外国的外交人员。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使节。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照本国政府指令全权处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
参赞:外交官的一种职衔。其外交地位仅次于大使、公使。有些国家参赞还分为公使衔参赞、参赞,或一等参赞、二等参赞等。参赞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使馆馆长进行工作,使馆馆长因故缺位时,通常由作为首席馆员的政务参赞担任临时代办,代为主持馆务。有些使馆除政务参赞外,还设有商务参赞、经济参赞、农业参赞、科技参赞、教育参赞、文化参赞,分别由派遣国有关部门派出,协助使馆馆长分管有关业务。
武官由派遣国委任并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派出。武官的使命是从事军事外交工作,并得以合法手段调查与军事有关的情况。武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应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尊重驻在国的法律。
武官的办公机构为武官处。武官处是使馆的组成部分。武官处由武官、副武官、武官助理、武官秘书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武官处在行政上受双重领导,即受使馆馆长的领导和国内派出部门的领导。
武官、副武官以及武官处人员与驻在国军方的公务交往和私人联系,一般都应当通过该国武装力量主管外国武官的外事部门进行安排。武官希望会见军方人员,参观访问军事单位或设施,向军方询问有关情况,要求在驻在国旅行,一般均应事先向指定的军队外事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获准后方可进行。武官举行招待会、宴请或其他活动,如请军方人士参加,一般也要将请帖送军方外事主管部门转交。
为了保证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以及外交人员进行正常外交活动,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协议相互给予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和外交人员一种特殊权利和优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遇,在外交上统称外交特权和豁免。
外交特权主要有:人身、办公所、住所、公文档案、财产不可侵犯;免受驻在国的司法裁判和行政管辖;使用密码通讯和派遣外交信使;免纳关税和其他一些捐税。但是—切外交代表,都有尊重驻在国法令和不干涉驻在国内政的义务。
我国古代就有“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之说。在欧洲,从十三世纪起,即开始出现常驻使节,他们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受到特别的保护。当然,当时他们所享有的特权尚无成文的国际法为依据。到十七世纪后半期,互派常驻使节成为一种普遍的制度后,使节享有的特权和豁免逐渐形成为一种惯例。以后,随着国际交往日益频繁,有些国家对使节享有的特权与豁免订立了专门的协定,以条约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成为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各国所公认。
⑨ 中国驻澳洲有多少个大使馆
截止2020年有5个。
分别是:驻悉尼总领事馆、驻墨尔本总领事馆、驻珀斯总领事馆、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驻阿德莱德总领事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位于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市,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李鹏总理亲临为使馆奠基,到一九九〇年七月全部工程竣工,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现任驻澳大利亚大使是成竞业。
(9)中国驻澳大利亚武官都有哪些人扩展阅读
大使馆的职责范围遍及驻在国各个地区,领事馆只负责所辖地区。大使馆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门的直接领导,而领事馆通常接受外交部门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
许多国家在多数国家只设大使馆,不设领事馆。设不设领事馆、设哪个级别的领事馆,主要看侨民和领事业务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区的重要性,并依照对等原则进行。如中国在美国设有大使馆和5个总领事馆,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领事业务。在个别小国,外国只设领事馆和派驻领事官员。
⑩ 中国驻外大使馆有哪些官职
我国驻外外交人员的职务分为外交职务和领事职务。
外交职务分为特命全权大使、代表、副代表、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
领事职务:领事是政府派驻外国,维护本国利益,保护本国公民及法人合法权益的官员,驻外领事馆是其工作机构。驻外大使馆通常设立领事部,指派外交官员负责领事事务,或兼任领事官员。领事职务分为:总领事、副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领事随员。
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驻外外交人员的外交衔级,根据其在驻外外交机构中担任的职务、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外交工作需要确定。
大使本人在国内的级别最高者是副部(目前约有10来人)、司、副司级。公使及公使衔参赞一般是司、副司级;参赞是副司、正处级;一、二等秘书为处、副处级;三等秘书、随员为正、副科级。
总领事属司、副司级;副总领事是副司、正处级;领事多为处、副处级;副领事、领事随员则属科、副科级。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使节。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
临时代办:在外交代表大使或公使缺位或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被委派代理其职务的外交人员,称临时代办。临时代办由外交人员中等级最高者担任,他以临时代办的名义行使使馆首长的职权。
参赞:使馆中职位低于大使的外交官。参赞分为公使衔参赞、政务参赞、商务参赞、经济参赞、文化参赞、教育参赞等。各国在其使馆中设置哪些参赞,根据其情况与需要而定。一般使馆通常均设有商务参赞、文化参赞。大使离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设有公使衔参赞或政务参赞的使馆,首先由他们履行临时代办职务。
秘书:是驻外外交人员外交职务的一种,分为一等秘书,二等秘书和三等秘书。其权限由外交部或者其他派出部门决定,其外交衔级派遣时由派出部门批准和授予,驻外工作期间由派出部门根据驻外外交机构的意见批准和授予。
武官:驻外武官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外交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外交代表,是使馆馆长(一般就是驻各国大使)的军事助手,常驻各国驻外使馆中。
随员:是外交官的一种,在国际通行的外交官衔序列中为最低衔级,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其任务是受馆长(大使、总领事)之命进行工作。
外交人员等级在19世纪以前没有统一规则。为避免因此而发生的关于位次的争执,1815年《外交代表等级规则》规定了大使、教廷大使,公使、教廷公使,代办共三个等级。1818年艾克斯-拉沙佩勒会议曾决定在公使同代办之间增设驻办公使一级,但派驻这一级外交代表的国家极少。
《外交代表等级规则》规定的三个等级则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公认的规则。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再规定:使馆馆长分为如下三级:大使或教廷大使,及其他同等级位的使馆馆长;公使及教廷公使;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