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外有没有农业税
国外对农业没有一个独立的税收体系,大部分国家都将农业与工业等一样采取流转税、所得税、土地税或财产税相结合的复合税制;对农产品、农业收益、农用地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农业产品为课税对象,征收流转税
这种类型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增值税类型国家,比如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奥地利、逗陆荷兰、比利时、丹麦、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挪威、土耳其、俄罗斯、印度、日本、韩国、菲律宾、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爾尔尔、乌拉圭、新西兰等;另一种是销售税类型国家,比如美国、澳大利亚。目前,世界上约有110个左右的国家实行了增值税。
以农业产品为课税对象,征收流转税的国家对农产品征税时采取了两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是零税率或免税。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发展中国家对食品包括农产品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如阿根廷、乌拉圭、菲律宾,发展中国家的土耳其、哥伦比亚和发达国家中的英国、爱尔兰、加拿大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免税是指仅免本环节的增值税,进项税收不能抵扣,一般也叫做“不享有抵扣权的免税”;而零税率是比免税更为优惠的政策,除免除本环节的增值税外,还可将进项税收予以抵扣(或退税),即免征各个环节的增值税,也可称为“享有抵扣权的免税”。
二是低税率。欧洲共同体大部分国家对农产品征收的增值税实行低税率,如意大利对农产品按4%的低税率征税(其他产品为10%或20%),法国对食品(包括农产品)按7%的低税率征税,荷兰对谷物按6%的低档税率征税(标准税率为17.5%)。
以农业收益为课税对象,征收所得税
实行所得税的国家均将农业所得作为所得税课税对象。有些国家将农业所得单列,如土耳其农业所得税,韩国在所得税中单列出农业税。大多数国家将农业所得归并到经营所得,如美国将农业所得归入经营所得,日本将农业所得归入营业所得。
对农业收益征收所得税各国均有不同的优惠政策:扣除额。如韩国农业税对取得农业收入的人按照农业收入减去免征额和基本扣除额之后的余额征收,基本扣除额为560万韩元;减免税。土耳其农业所得税规定农民如果年收入低于15万里拉,允许申报减免总收入的70%~90%。印度所得税规定对农业所得免税。韩国农业税规定对应纳税额不足1000韩元的免税。
以土地为课税对象,对农用土地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
许多国家将农用土地作为土地或不动产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财产税早期的形式就是土地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税已经扩展到对动产与不动产征税。但是,对土地征税仍是世界各国普遍做法。有些国家不单独设置土地税,对土地按照一般财产税征收;有些国家不设置一般财产税,单独设置土地税;有些国家即便是征收一般财产税,也另行设置土地税。在土地税或财产税中一般都包括农用土地。如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俄罗斯、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罗马尼亚、巴西、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阿根廷、智利、南非、利比里亚、印度、坦桑尼亚等国均对农用土地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巴西的农村土地税以一定的土地面积为征税单位,根据当地的土地价格确定土地的计税价格,税率为0.2%~3.5%。俄罗斯除了对农用地征收土地税外,还对使用森林资源开征林业税。韩国对所有者自己耕作的农田和同一家族的不同家庭拥有的森林、田地按土地估价管理部门估价的土地市场价值或租金价值的0.1%征收土地综合税,标准面积的牧场按0.3%征税,超过标准面积的各类土地按5%征税。
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决定农业税收制度的变化
国外农业税收制度随着本国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而不睁肢断发生变化。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农业税收制度。在20世纪50~60年代,国外农业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资本主义农场代替了传统家庭式小生产农业。
农场制与家庭小生产农业的区别有:一是生产规模不同。家庭小生产农业以农民自有土地为基础,生产规模小,而农场经山早顷营以租人土地为基础,因而其生产规模不再受原来的土地规模约束,而以适合农业生产力要求的规模为起点,实行企业化经营。生产规模的扩大改变了原来的组织结构。二是经营目的不同。家庭小生产农业是一种以自给自足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满足家庭消费,有剩余时才出售。因而市场反映不灵敏,也很难享受到政府农产品价格补贴。而农场是以利润为目的,为市场而生产的。在农场制下,政府补贴成为其收入的一大来源。出于经营目的和投资人权益维护的需要,农场建立了会计核算制度。这样,政府就有条件依托农场会计核算来建立所得税制度。三是资本实力不同。农场制下的经营者是一种营利投资,而不再是个人的谋生行为,因而在资本实力上大大超越了家庭小生产农业。
财政体制的不同决定农业税收制度的差别
不同财政体制下的税收政策差别很大。美国地方政府(这里的地方主要指市县政府,在国外,省或州政府称为地区政府——编者注)的收入主要来自财产税,且财产税税率与政府的预算支出挂钩,量出为人,为做到这一点,必须将所有的财产统一于一个地方适用税率,因此,政府农业的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如何合理计算农业与非农业用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的税基上。而加、德、法三国的财产税则从课税对象和税率两方面来调节。这是因为,财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而在税种上,有些采用财产税(或称为不动产税),有些则采用土地和房产分设税种。但由于税收立法权不属于地方,同时地方政府的财产税收入并不完全与本级预算挂钩,因而,在财产税建设上他们更强调全国统一,或者省内统一。
两大启示
国外的农业税收制度对我国农业税收的改革有两大启示:
以生产力为标准评价税收制度
制度经济学派认为,生产方式的变迁是推动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这一点也适用于对税收制度的评价。就是说,对制度的评价只有一个标准,即适应还是不适应生产力要求,而无所谓先进与落后。
各国农业税收政策上的差异也证实了这一观点。在流转税上,美、加两国对农产品征收商品税,而德、法、英征收增值税;在财产税上,德国征收房产税和土地税,加、法、美征收财产税,而英国则不征财产税,只征遗产税。这些税收政策固然与历史习惯有关,但也可以看出,他们的政府所追求的是税收如何适应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力,而无所谓比谁更先进。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国民经济现代化的进程加快,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趋于自然下降,但农业的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重视农业税收问题研究。税收是向居民取得的强制、无偿的财政收入,而税收政策所要解决的是政府“如何取”的问题。“取之有道,则取财而不伤财”,是建立税收政策的首要原则。而税收政策核心是解决好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的负担平衡问题。我国的国情与国外差别很大,国外是早已农场制了的国家,而我国虽然出现了一些类似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但就基本面来讲仍然属于家庭小生产。因此,照搬他们的做法事实上有困难,我们必须走自己的路。
正确处理取予关系是建立新的农业税收政策的前提
在农业税收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关系上,国外目前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农民“既负担,又享受”;另一种是“既不负担,又不享受”。美、法、德比较重视农业税收政策,相对地农民的负担也要重些,而政府将钱主要用于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农民也从这一体系中获得了相应回报,从而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使农民得到实惠。这是一种“双赢”战略,符合现代“混合经济”思想,也符合公共财政建设方向;而英国是属于典型的“既不向农民收税,也不提供公共服务”,即“自由主义”农业理论的国家。由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后,所以,英国的农业落后于欧洲主要国家,疯牛病、口蹄疫等传布泛滥是一种必然。现在看来,必须跳出“就事论事式”的税收政策研究,从“取予关系”上重新认识农业税收问题。
近年来,国务院根据农民负担过重的实际,提出了减轻农民负担问题。随之出现的是取消向农民征税的观点。有人说,现在国家强大了,而全国农业税收仅仅300多亿元,在1万多亿财政收入中是个小数,何必还要征收呢?还有的主张彻底取消农业税,对农民什么税也不征等等。
这些观点至少反映了一个事实,即我国的农业税收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值得深思。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和农村公共事务的存在,需要政府向农民集中一部分财力,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决定的。即使进入了发达时期,农业和农村公共事务的资金还应当来自农民,这是市场经济规则在农业上的体现。在目前,减轻农民负担是必要的,但也有一个把握住“度”的问题。在一个农业人口占八亿多的国度里,如果对农民什么税也不征收,其后果将是难以想象的。
2. 国税和地税要交哪些税,税率都多少
一、基本税种和税率: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文化事业建设费按营业额3%缴纳;
5、印花税:广告合同按承揽收入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使用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奖金的扣缴个人所得税。
除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2)巴西地税多少扩展阅读;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其优点是:从量计征,不是从价计征,有利于鼓励纳税人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包装,计算简便。
但是,由于税额的规定同价格的变化情况脱离,在价格提高时,不能使国家财政收入随国民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在价格下降时,则会限制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以下几种:
(1)地区差别税额:即为了照顾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生产水平和盈利水平的差别,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的不同税额;
(2)幅度税额:即中央只规定一个税额幅度,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中央规定的幅度内,确定一个执行数额;
(3)分类分级税额:把课税对象划分为若干个类别和等级,对各类各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额,等级高的税额高,等级低的税额低,具有累进税的性质。
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
(1)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金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等级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提高到一个级距时,对征税对象金额都按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2)全率累进税率:它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同。全额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全率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
(3)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级的税率计税;
(4)超率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
在以上几种不同形式的税率中,全额累进税率和全率累进税率的优点是计算简便,但在两个级距的临界点税负不合理。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的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程度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
3. 意大利中国人去巴西
拘留?
晕,是居留吧
可以在巴西办理临时居留证,至于税收方面,我具体告诉你:
巴西是南美税收较重的国家之一,共有各种捐税58种,远高于美国,是墨西哥税收的2倍。出口商初到巴西访问,常常发现此地零售价为CIF值的3-5倍,从而推断到巴西搞经营利润会很高,然而一经实践,才体会到巴西税赋之高,赚钱不易。以进口为例,进口商品完税梭的成本通常是CIF价的1.8-2倍。如到巴西办企业,则各种税费,五花八门,若不进行认真核算,投资往往要失败。
巴西的税收极为复杂,按行政划为联邦税、州税(州税有44种)、市税三级,其缴纳比例分别为63.5%、23.5%和13%。政府对税收采取分级征收和管理的办法。此外,企业还要交纳各种社会性开支。
联邦税包括所得税、工业产品税、进口税、出口税、金融操作税、临时金融流通税、农村土地税等;
州政府税包括商品流通服务税、车辆税、遗产及馈赠税等;
市政府税包括社会服务税、城市房地产税、不动产转让税等;
社会性开支包括法人盈利捐(税)、社会保险金、工龄保障基金、社会一体化计划费、社会安全费等。
目前,巴西政府拟对巴西税制进行改革,简化税种,采取收入高多纳税,收入低少纳税的原则。
巴西的主要税种:
联邦税主要有:
A.所得税(Imposto de Renda)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源头所得税三种。
企业所得税(IRPJ);每年分四次征收,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 31日。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5%,收入超过一定的水平要交10%的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IRPF);月收入在900雷亚尔以下免交所得税;月收入有900-1800雷亚尔之间交15%;月收入在1800雷亚尔以上交27.5%。任何能产生盈利的商业活动,如买卖房屋、地皮、资产或利息收入等,均应在商业发票中或银行付息时扣所得税。
源头所得税(IRRF):对劳动赢利、金融交易资本所得、利息和佣金的汇出、广告业收入、彩票赢利等所征收的税。此税税率和计证基础各不相同。
政府每年稽查一次所得税,因此企业或个人必须保留税单五年。
B.工业产品税(IPI):平均税率为10%。此税由工业化生产企业交纳,若属进口商品,通关时由进口商交纳。工业产品税属累进税。
C.进口税(II):根据不同的商品,进口税率不同。目前平均税率为17%。一般原材料税率很低或为零,如耐火材料为5%,资本货也较低,为5%;日用消费品一般为20-30%左右。
D.出口税(IE):为鼓励出口,出口税征收的范围极窄。
E.金融操作税(IOF):税率为2%。此税对进口商购外汇、银行信贷、保险、证券交易等业务征收。
F.临时金融流通税(CPMF ,又称支票税):税率为0.38%。
G.农村土地税(ITR):根据土地面积与使用程度而异,税率在0.03%至20%之间。例如,5000公顷以上的土地,使用程度为80%以上税率为0.45%;如使用程度在30%以下,税率为20%。
州政府税主要有:
A.商品流通服务税(ICMS相当于增值税),属累进税。它以商业发票的总额为基数,共有两种税率,17%和18%,圣保罗州为18%(指州内交易应交的,如从该州卖到巴西其它州,则可根据同州之间的协议减税,如卖向巴西利亚和北部各州,只须交7%。如卖向中南部各州,只需交12%。其它州也有类似情况),其它各州均为17%。税款交州财政厅,其中只有75%归属州财政厅,其余25%归属市财政厅。出口商品可免征。但如属进口商品,进口时则先预扣交一部分(圣保罗州预扣10%,东北各州预扣5%),但允许在进口商货物卖出俊交此税时抵扣(有的州允许进口产品在销售后60天内交纳)。
B.车辆税(IPVA)。
C.遗产、馈赠税(ITD)
市政府税主要有:
A.社会服务税(ISSS),如代客加工的加工费、维修费、劳务费等应交收入的1.5%。
B.城市房地产税(IPTU),房地产税根据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和价值计算。可一次或分期支付。
C.不动产转让税(ITBI)税率为2%-6%不等。
社会性开支,主要有:
A.法人盈利捐(税)(CSL),税率为8%,金融机构为18%,以利润为计征基础。
B.社会保险金(INSS,有时亦称为CINSS),职工交纳工资的8%-10%,雇主交纳职工工资总额的20%,存入巴西联邦储蓄银行(Caixa Económica Federal)。
C.工龄保障基金(FGTS,类似工龄补贴),企业每月交工资总额的8%,存入巴西联邦储蓄银行。
D.社会一体化计划费(PIS实质是职工分红计划储备金),企业需交销售总额的0.65%,金融机构为0.75%。
明白了吗
4. 关于出口退税
出口含税价117万,退税率15%的情况下,应该退15万的退税款
小规模贸易公司也可以做退税,只要上游工厂能够开具17%的增值税票,个人做外贸业同样可以做退税,让上游工厂开17%增值税发票就可以了
免抵退是与贸易公司无关的,只针对以工厂名义为经营单位的出口
退税有3个条件:
1.正规报关
2.开17%增值税发票
3.收回外汇
退税有两种选择:
正常流程退税,一般4个月拿到全额的退税款
提前拿退税款,一般3-5天拿到退税款的96%,这种是银行提前垫付的,需要收取退税部分的4%作为融资费
5. 怎么去巴西买地我想去巴西买地,最近貌似很热,不知道怎么个流程,望高手指点!谢谢!
巴西地广人稀价格便宜,引来外国人购 地。近几年,很多浙江人加入到购地行列。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到巴西购地属于后来者。因外国人购地总数量巨增,去年巴西出台“限购令”,大规模购地将被遏制。巴西有关方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欢迎中国人到巴西投资。
“你问对人了,我正想买一块呢。”在得知谈论的话题是华人在巴西购地一事后,陈根(化名)说。
这名浙江小伙子,到巴西已近4年,现居住在巴西最富庶的圣保罗地区。他是一个投资移民,在当地拥有公司,还在当地最大的华文网络“巴西华人网”工作。
最近几年购地盛行
1971年,尚处在军政府统治下的巴西通过法律,禁止外国人在巴西买地,禁止没有在巴西注册的外国公司购地。法律也留下一个缺口:如果在巴西投资设立公司,或者获得永久居留权,购地将不再受限。随后,美国、欧洲、日本人纷纷通过设立公司或者永久居留权,在巴西购买土地。
已经获得巴西永久居留权的陈根,拥有在当地买地资格。
据这个“巴西通”介绍,中国人到巴西买地,是最近几年才变热的。
两年前,巴西获得世界杯和奥运会的承办权,圣保罗、里约热内卢等大城市周边地价水涨船高,有些地段几乎翻番,但涨价没有阻挡中国人买地热情。
“虽然巴西政府对‘限购令’屡次补充和修改,想买地的人还是能找出各种办法购买的,报纸上卖地的广告也多得是。”在陈根看来,巴西政府没有办法限制外国人买地,最主要原因是巴西地广人稀,土地资源过于丰富,“完全是买方市场”。
“每平方米才30元”
从巴西的“淘宝网”上,陈根找到一个卖地广告,折算价格时,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一片110公顷土地,作价约人民币3200万元,平均每平米30元。
买地的中国人不少来自浙江。
“我的一个律师朋友就帮助很多浙江投资客操办过买地业务,他们主要购买的是数千平方米的小型度假农场。”陈根想买的一块地位于圣保罗地区附近,距市中心约50公里。虽然地价比前几年涨了不少,但平均下来还是很便宜。
“一块4000平方米左右的小农场,里面种好了花草树木,挖了小水池,地面建有房屋,总价也就约合人民币40万元。如果光买地皮的话,还会再便宜。”陈根说他不是为了投资,而是闲暇到购买的土地上度假休息。
在陈根的印象里,巴西人投资土地的并不多,倒是外国人多,可能是巴西银行存款利率太高的缘故。“目前巴西的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约为12%,把钱存银行,要比等着土地升值风险小得多。”
陈根介绍,在巴西买地后,每年至少还要交纳1%的土地税。如果土地价格涨势不好,加上税费和管理成本、空置成本,有可能亏本。为此,陈根不止一次建议浙江同乡,购地投资要谨慎。
巴西人未觉购地有异常
浙江人在巴西买地当地主,只是巴西土地市场火爆的一个缩影。
除了个人投资等购地需求外,中国企业在巴西买地也很火爆,不过这引起了一些欧美媒体的关注。
据《纽约时报》5月26日报道,重庆粮食集团在巴西买地种植大豆,然后大豆销往国内。该报道称,该公司在巴西南部多个州拥有农场。
2010年4月,作为中国企业家代表,重庆粮食集团董事长胡君烈在巴西出席了“金砖四国”会议,当年10月该集团在巴西开垦80万亩土地种植大豆。
此外,重庆粮食集团还有上百万亩的巴西农田需要开发,总投资超过50亿元,建成后将是中国在海外最大食用油基地。
除了重庆粮食集团,浙江福地农业有限公司也在巴西投资了2亿元购买1.68万公顷土地种植大豆,中粮集团也跃跃欲试。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企业和个人算是后来者。日本在100年前就在巴西搞农业种植,巴西北部主要是荷兰人开发,南部是德国波兰美国开发,其余的地区葡萄牙人企业随处可见。
外国企业开发的土地一般比较荒芜。巴西荒地很多,当地人没有热情,所以很多外国公司前往开发,而且成片买地价格实惠。
现在巴西人口几乎都是移民后代,土着很少,所以民众心态相对开放,当地人没有觉得购地有什么异常。
巴西出台限购令限制投机
政府层面已经开始注意大规模购地行为。有媒体报道称,过去3年中,巴西30%可用土地被外国人买走,这样的结果引发国内人士的忧虑。
去年起,巴西政府开始大规模全面统计外国人在巴西买地情况,此举被解读为限制外国人买地的行动。
去年8月23日,巴西国会通过了限制外国人买地的新法令。按照规定,外国人购买超过100公顷土地,必须由巴西国会批准通过。之前,由国会批准的限额是5000公顷。此外,新法令特别规定,外国人购买土地不能超过每个乡镇可用土地的25%。
新法令的出台,让当地媒体更加关注外国人买地,包括巴西最大的电视网环球电视台、最大的门户网站UOL等都集中报道了购地事情。此后,包括《纽约时报》、路透社等欧美媒体跟进。
新版“限购令”的出炉指向性很明显。
今年4月,巴西工业贸易发展部长皮门特尔曾就此表示,这个措施主要是为了保护巴西的土地资源。巴西农业部长瓦格纳·罗西解释说,这是要捍卫生产性投资,限制投机性投资。
巴西使馆称不针对中国
在巴西买地种大豆的重庆粮食集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公司在海外买地确有此事,不过有的媒体报道中存在很多不实之词。
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叶安平处长告诉记者,地方企业在海外买地与农业部的政策无关,应是企业个体行为,是一种经济活动。
叶安平说,西方国家经常利用中国企业的海外活动,渲染中国“屯田”等不实之词,类似的报道,以前也出现过多次,因此并不令人意外。
巴西驻华使馆政治处官员亨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政府方面来说,“我们没有对中国人买地感到忧虑”,对买地的一些限制措施,也不是针对中国和其他某个特定国家的,“我们非常欢迎中国人到巴西投资”。
据陈根介绍,外国人在巴西买地主要是三类:个人投资、农业种植和工业生产。
巴西政府比较鼓励外国企业直接投资设厂。外国企业如果在巴西之外生产,然后将产品运回巴西销售,税负会非常高。为了吸引外国企业在当地生产,巴西将税负降低20%左右。这样,企业税负减少利润增加,还能解决当地人就业问题。所以,巴西政府愿意企业租购土地设厂。
中国企业巴西购地程序(国内)
企业申请→当地政府审批→向发改委申报→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国开行实地考察和测评
原文链接
http://news.21cn.com/domestic/yaowen/2011/06/05/83580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