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哪些经典的敌意收购 案例和手法
敌意收购(hostiletakeover),又称恶意收购(hostiletakeover),是指收购公司在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允许,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收购活动。当事双方采用各种攻防策略完成收购行为,并希望取得控制性股权,成为大股东。当中,双方强烈的对抗性是其基本特点。除非目标公司的股票流通量高可以容易在市场上吸纳,否则收购困难。敌意收购可能引致突袭收购。进行敌意收购的收购公司一般被称作“黑衣骑士”。就恶意收购来看,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狗熊式拥抱(BearHug),第二种则是狙击式公开购买。2004年12月13日上午,甲骨文恶意收购仁科案就是一例。当天,两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仁科同意以每股26.50美元现金、合总额103亿美元的价格被甲骨文收购。从收购过程来看,从正式决定收购完成,甲骨文先后对收购价格进行了5次调整,从最初的63亿美元调整至73亿美元,然后调至94亿美元,又到77亿美元,而最后以103亿美元成交,前后历时18个月。欧洲企敌意收购准备业界最大敌意收购战,当法国制药巨头塞诺菲宣布斥资480亿欧元收购竞争对手安万特,在全球制药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的时候,却有另外两家看似与此无关的公司从中受益。它们就是石油巨头道达尔和化妆品集团欧莱雅。石油巨头道达尔(TotalSA)和化妆品集团欧莱雅(LOrealSA)这两家大型法国公司都持有塞诺菲的大量股权。不管收购结果如何,它们都能最终获利。如果塞诺菲能够成功地以480亿欧元出价收购安万特,道达尔和欧莱雅就会更容易兑现它们所持新制药巨头的股票。如果塞诺菲落败,自己就会一夜之间成为被收购的目标,那么道达尔和欧莱雅所持的塞诺菲股票就会增值。2008年7月12日早晨,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Midwest)挂出大股东中钢集团的声明,截至7月10日,中钢总计持有Midwest股份已达到213,840,550股,持股比例达到50.97%,获得了Midwest的控股权。分析人士称,此项目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第三次海外敌意收购尝试,也是第一宗成功的敌意收购案例,已无需澳官方再行审批。对于鼓舞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会产生积极影响。在中国证券史上,90年代宝安、延中的控股大战以及大飞乐、小飞乐的收购案都是恶意收购的经典案例,且大多成功。在美国证券史上,此类恶意收购也层出不穷,2004年12月13日上午,甲骨文恶意收购仁科案就是一例。当天,两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仁科同意以每股26.50美元现金、合总额103亿美元的价格被甲骨文收购。从收购过程来看,从正式决定收购完成,甲骨文先后对收购价格进行了5次调整,从最初的63亿美元调整至73亿美元,然后调至94亿美元,又到77亿美元,而最后以103亿美元成交,前后历时18个月。2008年7月12日早晨,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Midwest)挂出大股东中钢集团的声明,截至7月10日,中钢总计持有Midwest股份已达到213,840,550股,持股比例达到50.97%,获得了Midwest的控股权。分析人士称,此项目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第三次海外敌意收购尝试,也是第一宗成功的敌意收购案例,已无需澳官方再行审批。对于鼓舞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会产生积极影响。
② 中国的一个红酒公司想去收购法国的一个红酒公司,该怎么做,找谁谈
是红酒公司还是酒庄,收购国外公司是商务部的事情,收购酒庄是法国农业部的事情。所以你要确定一下,我们曾经谈收购协议的时候是现在法国找好酒庄,这个可以联系当地协会,然后谈好价格协会会帮你联系农业部和收购房产的相关部门
③ 中国大陆身份人士同中国香港身份人士去收购法国注册的公司利弊在哪里如何操作
首先要了解法国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了解后,直接委托法国当地的机构,办理法国公司的股权转让就行了。 用多少钱收购的股份,也就是投资款,要分别从中国人与香港人的帐户上打钱到法国公司原来受益人的帐户上即可。
④ 收购法国公司 法方相应法规
致电上证 具体咨询
⑤ 如何收购国外公司
首先,收购外国公司,属于境外投资。必须符合如下规定。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第四条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第五条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境外投资实施管理和监督。
其次,境外投资前必须先经过我国相关部门备案,才可以实施。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第八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和核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样式见附件1)。《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
《证书》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备案或核准的凭证,按照境外投资最终目的地颁发。
第九条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样式见附件2),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表》填写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在《备案表》中声明其境外投资无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证书》。企业不如实、完整填报《备案表》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备案。[1]
第十条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二)《境外投资申请表》(样式见附件3),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三)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一条核准境外投资应当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涉及中央企业的,由商务部征求意见;涉及地方企业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投资事项基本情况等相关信息。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应当自接到征求意见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回复。
第十二条商务部应当在受理中央企业核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包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时间)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务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中央企业按照商务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商务部应当受理该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地方企业核准申请后对申请是否涉及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进行初步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包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时间)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方企业按照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受理该申请。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第十三条对予以核准的境外投资,商务部出具书面核准决定并颁发《证书》;因存在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而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核准的,商务部不予核准。
第十四条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本章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1]
第十六条自领取《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按照本章程序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第十七条企业终止已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报告出具注销确认函。
终止是指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企业不再拥有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第十八条《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已变更、失效或注销的《证书》应当交回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⑥ 国际经济合作案例分析求高手!并购方式是中国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捷径 ——中国蓝星企业收购法国安迪苏集团
这是中国企业国际化又一场噩梦的开始,还是会成为经典的成功整合案例?
10月26日,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蓝星)和法国罗地亚集团(以下简称罗地亚)在北京签署了全资收购罗地亚有机硅及硫化物业务项目的协议。蓝星凭借此次收购将有机硅单体的生产能力提升至每年42万吨,蓝星也由此跃居为世界第三大有机硅单体制造商。
无论当地舆论,还是国内业内人士,都对这次并购给予高度评价。法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费加罗报》惊讶于蓝星的并购能力,“中国在法国的投资总量不大,投资的时间晚,但他们在法投资所带来的影响却不能说小”。而国内普遍认为,中国迅速增长的有机硅市场和罗地亚在有机硅技术方面的优势,使此项收购的协同效应十分明显,“不仅仅能弥补蓝星技术上的不足,更为有利的是将帮助蓝星建立一套完整的上下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机硅教授傅积赉说。
事实上,这是继蓝星2006年1月17日以4亿欧元收购世界第二大蛋氨酸企业法国安迪苏集团(以下简称安迪苏)之后的又一次出手。在并购罗地亚时,尽管双方并没有公布交易金额,但业内普遍估计也在4亿欧元左右,两者相加,不少法国舆论已经认定,蓝星实际已经成为投资欧洲金额最多的中国公司。
在某种程度上,蓝星的国际化道路也通过这两次并购而清晰可见——通过并购不仅弥补了技术的不足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而且蓝星获得了在化工领域中一些单项国际竞赛的决赛权。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TCL、明基在欧洲市场失败的事实已经证明中国企业在收购后的整合上还缺乏经验,而且对行业大势的判断还有误区。尽管蓝星面对的市场并非如TCL、明基一样的大众消费品,但它同样需要费心思完成跨文化管理和整合工作,而这是所有中国企业国际化中的短板。
【形势比人强】
蓝星的创始人、现任中国化工集团总经理任建新与罗地亚谈判始于三年前。当时双方商讨的主题是在天津建立一个合资的有机硅加工厂。
但是罗地亚一直显得很犹豫—如果一旦合资,相当于将技术转移到了中国,罗地亚将彻底丧失掉有机硅的产业竞争优势。而且,当时坊间还流传另一种说法,罗地亚的要价太高,根本无法降低当时售价低廉的有机硅单体成本。合资项目也因此一度陷入到僵局之中。
而当时的情形是,亚太地区的市场是全球有机硅市场增长最为迅猛的市场,欧美跨国公司也纷纷将投资重点转向了亚太市场。中国成为了跨国公司降低成本的首选地,罗地亚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趋势,几经权衡后,终于决定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
“对手很强大,我们必须发展得更快点。而中国是我们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时任罗地亚有机硅公司总裁克莱蒙物·托尼雷说。这是使罗地亚加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非常重要的机遇。
另一方面,中国的有机硅工业一直以来受到国外的技术封锁,发展依然迟缓,目前国内所需的有机硅单体60%仍依赖于进口。蓝星1996年兼并江西星火化工厂。半年后,蓝星自主研发的有机硅单体生产技术取得突破,并顺利投产。蓝星破解了有机硅的生产技术难题,跨国公司对中国有机硅技术的封锁也随之破灭。另一方面,蓝星目前已经拥有10万吨的有机硅单体产能,加上目前在建的10万吨,蓝星的有机硅产能排在罗地亚之后,位列全球第六。
最终,罗地亚同意与蓝星建立一个全球范围内的战略联盟协议。组建该联盟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股本结构为50:50的全球合资公司,有效发挥双方各自优势,进行有机硅技术研发、中间体生产及深度加工,增强联盟的竞争优势以及创新能力。天津的合资项目并没有放弃,而是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但尽管已经达成合资方案,但“这个全球联盟在当时还是很难得以实施。”蓝星一位内部人士对《环球企业家》说。因为全球的产业格局正在被颠覆,竞争热点转向亚太市场,罗地亚的有机硅业务已经被道康宁等对手抛在身后。“如果他们不愿出售有机硅业务,两家公司的合资在很大程度上难以迈出实际的步伐,依然是在两条平行线上各走各的路线。”
蓝星于是开始了一场与罗地亚漫长而艰苦的谈判。在任建新、蓝星集团总经理杨兴强和副总经理陆晓宝等人的努力说服之下,罗地亚的管理层开始接受了蓝星的观点——如果能与蓝星合作,罗地亚的难题能够迎刃而解;而且两者的强强联合,罗地亚在下游产品的优势和技术能力将弥补蓝星的不足。
“这将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产业链。”傅积赉教授认为,蓝星在上游已经有了相当的实力,与跨国公司的差距已经大大缩短,更重要的是,蓝星具备来自中国的制造成本优势,综合竞争成本将在未来的合作中进一步摊薄。
谈判过程中的两件震动业界的大事件也加快了并购的进程:2006年3月,全球有机硅业务排名第一的美国道康宁公司和第三的德国瓦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张家港联合投资的40万吨有机硅单体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放行;2006年9月14日,全球第二的美国通用电气(GE)高新材料集团将有机硅业务整体出售给美国阿波罗公司。
而罗地亚在全球有机硅市场仅仅名列第五,2005年有机硅单体年生产能力22万吨,拥有6%的全球有机硅产品市场份额。当时,罗地亚集团正在效仿GE剥离全球非排名前三甲的业务,其中有机硅和硫化物业务也在出售名单之列。
【样板案例】
“真正促使罗地亚下定决心的是,并购安迪苏谈判和交割改变了他们的看法。”陆晓宝对《环球企业家》说,同时由于罗地亚的硫化物业务与安迪苏的蛋氨酸业务同属一个工业园区,解决了安迪苏蛋氨酸生产的上下游配套。
蓝星内部认为,安迪苏并购的效应得以体现主要是两点:第一,并购安迪苏之后,蓝星并不急于去调整管理层和经营策略,保证了安迪苏的完整性和连贯性;第二,有机硅是蓝星的主业之一,与罗地亚有机硅公司的发展一脉相承,使得罗地亚有机硅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有了认同感。
相比高调进入欧洲市场的中国公司而言,蓝星一直以来都沉默寡言。然而,蓝星的并购一直以来都遵守自己的法则:先合作,后合资,再并购。并购安迪苏是蓝星开始涉足蛋氨酸行业的起点。而之前,蓝星在蛋氨酸领域没有丝毫的生产能力,认识仅仅停留在一些书面的研究上。并购安迪苏之前,中国每年对蛋氨酸的需求在10万吨左右,而蛋氨酸生产一直以来都是国内的一项空白记录,为此每年要花费至少30亿人民币来进口。
而1990年代初,当时的化工部引进了一条安迪苏的生产装置落址在天津,但是项目一直没有正常运转。蛋氨酸作为主要的动物营养饲料添加剂,在中国苦于没有成熟的生产工艺和管理,但一直处于技术攻关过程中。
“技术虽然成熟,但是国内的研发能力、设计能力和管理水平跟不上,软硬件配合上不成熟,使得这个项目陷入停顿之中。”据说原化工部的一位老领导对此耿耿于怀。有一次,他对任建新说,“蓝星这些年的发展成绩以及整合化工部项目的能力都是摆在面前,但是蓝星唯一就是蛋氨酸项目没有做。如果你能把蛋氨酸项目也做好,我就服了你了。”
于是,任建新立即让公司着手研究蛋氨酸行业的相关资料。从2002年起,任建新就开始考虑引进生产技术或合资生产。蓝星曾经向安迪苏联系引进其技术改造停产多年的天津蛋氨酸装置,但遭到了安迪苏拒绝。
2002年罗拉普朗克遭遇了一场反托拉斯诉讼,又准备与赛诺菲公司合并,将安迪苏出售给英国CVC集团。对于蓝星来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蓝星即刻找到安迪苏,提出要与之合资天津项目。安迪苏管理层深感英国CVC集团不会继续投入做大安迪苏——CVC整合完安迪苏之后,肯定要出售安迪苏以求套现。于是,安迪苏的管理层干脆提议,让蓝星并购。此时正是全球爆发禽流感、动物饲料前景不明的2005年。
蓝星2005年7月启动了并购项目洽谈,并开展了项目尽职调查。最终,双方于2005年9月16日草签收购协议。2005年10月19日,任建新出访欧洲,中国化工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蓝星与英国CVC集团在安迪苏的注册地比利时布鲁塞尔签署了蓝星全资4亿欧元收购安迪苏100%股权的正式协议。
“蓝星之所以作出收购的决定,主要是看中了安迪苏的技术和研发能力和市场体系。”陆晓宝说,“由此掌握了蛋氨酸的生产技术,节省了研发时间,而且还获得了安迪苏的全球市场网络、生产能力和研发能力。”
安迪苏2005年的销售收入达5.12亿欧元,2006年可望超过5.6亿欧元,在全球拥有5家主要生产工厂,拥有800项左右技术专利和世界上最先进的蛋氨酸生产技术,经销网络遍及全球140个国家和地区。这是中国基础化工行业第一例海外并购,也是当时中国企业收购法国企业最大的交易。
【成功几率】
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蓝星就先后并购安迪苏和罗地亚,使得蓝星在蛋氨酸和有机硅两个领域进入了全球排名前三甲,使得中国公司开始参与高技术化工原材料领域的定价权。
事实上最初蓝星的国际化并不限于化工,蛋氨酸和有机硅等六项主业逐步清晰,蓝星寻求一些在国际市场上寻找更好提升技术和实力的并购机会。2003年12月,蓝星负责收购项目的中车汽修集团受挫于收购韩国双龙汽车。
但2004年5月9日,随着蓝星、中国昊华化工(集团)公司等原化工部所属企业合并重组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后,蓝星将国际化的重点转向化工领域。
在TCL和明基相继败走欧洲市场之后,外界也对蓝星在欧洲的整合担心。但陆晓宝认为,整合安迪苏所取得的经验将有利于蓝星更加熟练地去整合罗地亚。在并购完安迪苏之后,任建新曾表示,“蓝星搞国际化经营,需要培养国际化经营的人才,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引资融资,把整体或分项的业务单元推向国际市场,实施规范的公司治理,打造国际化的企业”。
全球有机硅市场增长日益迅猛,但是由于欧洲、美国、日本等其他主要消费市场均已饱和,难以寻觅新的市场空间。跨国巨头们早已经在中国屯下重兵,而蓝星并购罗地亚有机硅业务之后,一场日渐激烈的竞争将难以避免。
而蓝星如何融合双方的优势,能否对罗地亚有机硅下游产品技术和市场力量有效吸收,将成为衡量此次收购行为成败的关键。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蓝星并购安迪苏不同于中国企业以往对法国企业的收购,以前的收购往往出于扩展市场的目的,但蓝星是为了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蓝星的技术实力在并购后得到进一步加强。
事实上蓝星并购罗地亚的有机硅业务后,将在保持现有业务稳定高效运行的基础上,实施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年产40万吨有机硅项目建设计划等,进一步壮大蓝星在国内的有机硅生产规模,完善产业布局。同时,罗地亚的有机硅深加工技术、全球营销网络、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将使蓝星保持在全球范围内的技术领先和竞争优势。
目前,蓝星也正在计划在中国建立一套世界级别的液体蛋氨酸生产装置。蓝星两年内将会使有机硅上下游总体生产规模由合并后的全球第三位上升到第二位,“我们希望在年底之前能够实现罗地亚的交割成功。”陆晓宝信心十足地说。
⑦ 中国蓝星 怎样收购 法国罗地亚公司
这是中国企业国际化又一场噩梦的开始,还是会成为经典的成功整合案例?
10月26日,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蓝星)和法国罗地亚集团(以下简称罗地亚)在北京签署了全资收购罗地亚有机硅及硫化物业务项目的协议。蓝星凭借此次收购将有机硅单体的生产能力提升至每年42万吨,蓝星也由此跃居为世界第三大有机硅单体制造商。
无论当地舆论,还是国内业内人士,都对这次并购给予高度评价。法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费加罗报》惊讶于蓝星的并购能力,“中国在法国的投资总量不大,投资的时间晚,但他们在法投资所带来的影响却不能说小”。而国内普遍认为,中国迅速增长的有机硅市场和罗地亚在有机硅技术方面的优势,使此项收购的协同效应十分明显,“不仅仅能弥补蓝星技术上的不足,更为有利的是将帮助蓝星建立一套完整的上下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机硅教授傅积赉说。
事实上,这是继蓝星2006年1月17日以4亿欧元收购世界第二大蛋氨酸企业法国安迪苏集团(以下简称安迪苏)之后的又一次出手。在并购罗地亚时,尽管双方并没有公布交易金额,但业内普遍估计也在4亿欧元左右,两者相加,不少法国舆论已经认定,蓝星实际已经成为投资欧洲金额最多的中国公司。
在某种程度上,蓝星的国际化道路也通过这两次并购而清晰可见——通过并购不仅弥补了技术的不足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而且蓝星获得了在化工领域中一些单项国际竞赛的决赛权。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TCL、明基在欧洲市场失败的事实已经证明中国企业在收购后的整合上还缺乏经验,而且对行业大势的判断还有误区。尽管蓝星面对的市场并非如TCL、明基一样的大众消费品,但它同样需要费心思完成跨文化管理和整合工作,而这是所有中国企业国际化中的短板。
【形势比人强】
蓝星的创始人、现任中国化工集团总经理任建新与罗地亚谈判始于三年前。当时双方商讨的主题是在天津建立一个合资的有机硅加工厂。
但是罗地亚一直显得很犹豫—如果一旦合资,相当于将技术转移到了中国,罗地亚将彻底丧失掉有机硅的产业竞争优势。而且,当时坊间还流传另一种说法,罗地亚的要价太高,根本无法降低当时售价低廉的有机硅单体成本。合资项目也因此一度陷入到僵局之中。
而当时的情形是,亚太地区的市场是全球有机硅市场增长最为迅猛的市场,欧美跨国公司也纷纷将投资重点转向了亚太市场。中国成为了跨国公司降低成本的首选地,罗地亚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趋势,几经权衡后,终于决定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
“对手很强大,我们必须发展得更快点。而中国是我们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时任罗地亚有机硅公司总裁克莱蒙物·托尼雷说。这是使罗地亚加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非常重要的机遇。
另一方面,中国的有机硅工业一直以来受到国外的技术封锁,发展依然迟缓,目前国内所需的有机硅单体60%仍依赖于进口。蓝星1996年兼并江西星火化工厂。半年后,蓝星自主研发的有机硅单体生产技术取得突破,并顺利投产。蓝星破解了有机硅的生产技术难题,跨国公司对中国有机硅技术的封锁也随之破灭。另一方面,蓝星目前已经拥有10万吨的有机硅单体产能,加上目前在建的10万吨,蓝星的有机硅产能排在罗地亚之后,位列全球第六。
最终,罗地亚同意与蓝星建立一个全球范围内的战略联盟协议。组建该联盟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股本结构为50:50的全球合资公司,有效发挥双方各自优势,进行有机硅技术研发、中间体生产及深度加工,增强联盟的竞争优势以及创新能力。天津的合资项目并没有放弃,而是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但尽管已经达成合资方案,但“这个全球联盟在当时还是很难得以实施。”蓝星一位内部人士对《环球企业家》说。因为全球的产业格局正在被颠覆,竞争热点转向亚太市场,罗地亚的有机硅业务已经被道康宁等对手抛在身后。“如果他们不愿出售有机硅业务,两家公司的合资在很大程度上难以迈出实际的步伐,依然是在两条平行线上各走各的路线。”
蓝星于是开始了一场与罗地亚漫长而艰苦的谈判。在任建新、蓝星集团总经理杨兴强和副总经理陆晓宝等人的努力说服之下,罗地亚的管理层开始接受了蓝星的观点——如果能与蓝星合作,罗地亚的难题能够迎刃而解;而且两者的强强联合,罗地亚在下游产品的优势和技术能力将弥补蓝星的不足。
“这将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产业链。”傅积赉教授认为,蓝星在上游已经有了相当的实力,与跨国公司的差距已经大大缩短,更重要的是,蓝星具备来自中国的制造成本优势,综合竞争成本将在未来的合作中进一步摊薄。
谈判过程中的两件震动业界的大事件也加快了并购的进程:2006年3月,全球有机硅业务排名第一的美国道康宁公司和第三的德国瓦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张家港联合投资的40万吨有机硅单体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放行;2006年9月14日,全球第二的美国通用电气(GE)高新材料集团将有机硅业务整体出售给美国阿波罗公司。
而罗地亚在全球有机硅市场仅仅名列第五,2005年有机硅单体年生产能力22万吨,拥有6%的全球有机硅产品市场份额。当时,罗地亚集团正在效仿GE剥离全球非排名前三甲的业务,其中有机硅和硫化物业务也在出售名单之列。
【样板案例】
“真正促使罗地亚下定决心的是,并购安迪苏谈判和交割改变了他们的看法。”陆晓宝对《环球企业家》说,同时由于罗地亚的硫化物业务与安迪苏的蛋氨酸业务同属一个工业园区,解决了安迪苏蛋氨酸生产的上下游配套。
蓝星内部认为,安迪苏并购的效应得以体现主要是两点:第一,并购安迪苏之后,蓝星并不急于去调整管理层和经营策略,保证了安迪苏的完整性和连贯性;第二,有机硅是蓝星的主业之一,与罗地亚有机硅公司的发展一脉相承,使得罗地亚有机硅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有了认同感。
相比高调进入欧洲市场的中国公司而言,蓝星一直以来都沉默寡言。然而,蓝星的并购一直以来都遵守自己的法则:先合作,后合资,再并购。并购安迪苏是蓝星开始涉足蛋氨酸行业的起点。而之前,蓝星在蛋氨酸领域没有丝毫的生产能力,认识仅仅停留在一些书面的研究上。并购安迪苏之前,中国每年对蛋氨酸的需求在10万吨左右,而蛋氨酸生产一直以来都是国内的一项空白记录,为此每年要花费至少30亿人民币来进口。
而1990年代初,当时的化工部引进了一条安迪苏的生产装置落址在天津,但是项目一直没有正常运转。蛋氨酸作为主要的动物营养饲料添加剂,在中国苦于没有成熟的生产工艺和管理,但一直处于技术攻关过程中。
“技术虽然成熟,但是国内的研发能力、设计能力和管理水平跟不上,软硬件配合上不成熟,使得这个项目陷入停顿之中。”据说原化工部的一位老领导对此耿耿于怀。有一次,他对任建新说,“蓝星这些年的发展成绩以及整合化工部项目的能力都是摆在面前,但是蓝星唯一就是蛋氨酸项目没有做。如果你能把蛋氨酸项目也做好,我就服了你了。”
于是,任建新立即让公司着手研究蛋氨酸行业的相关资料。从2002年起,任建新就开始考虑引进生产技术或合资生产。蓝星曾经向安迪苏联系引进其技术改造停产多年的天津蛋氨酸装置,但遭到了安迪苏拒绝。
2002年罗拉普朗克遭遇了一场反托拉斯诉讼,又准备与赛诺菲公司合并,将安迪苏出售给英国CVC集团。对于蓝星来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蓝星即刻找到安迪苏,提出要与之合资天津项目。安迪苏管理层深感英国CVC集团不会继续投入做大安迪苏——CVC整合完安迪苏之后,肯定要出售安迪苏以求套现。于是,安迪苏的管理层干脆提议,让蓝星并购。此时正是全球爆发禽流感、动物饲料前景不明的2005年。
蓝星2005年7月启动了并购项目洽谈,并开展了项目尽职调查。最终,双方于2005年9月16日草签收购协议。2005年10月19日,任建新出访欧洲,中国化工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蓝星与英国CVC集团在安迪苏的注册地比利时布鲁塞尔签署了蓝星全资4亿欧元收购安迪苏100%股权的正式协议。
“蓝星之所以作出收购的决定,主要是看中了安迪苏的技术和研发能力和市场体系。”陆晓宝说,“由此掌握了蛋氨酸的生产技术,节省了研发时间,而且还获得了安迪苏的全球市场网络、生产能力和研发能力。”
安迪苏2005年的销售收入达5.12亿欧元,2006年可望超过5.6亿欧元,在全球拥有5家主要生产工厂,拥有800项左右技术专利和世界上最先进的蛋氨酸生产技术,经销网络遍及全球140个国家和地区。这是中国基础化工行业第一例海外并购,也是当时中国企业收购法国企业最大的交易。
【成功几率】
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蓝星就先后并购安迪苏和罗地亚,使得蓝星在蛋氨酸和有机硅两个领域进入了全球排名前三甲,使得中国公司开始参与高技术化工原材料领域的定价权。
事实上最初蓝星的国际化并不限于化工,蛋氨酸和有机硅等六项主业逐步清晰,蓝星寻求一些在国际市场上寻找更好提升技术和实力的并购机会。2003年12月,蓝星负责收购项目的中车汽修集团受挫于收购韩国双龙汽车。
但2004年5月9日,随着蓝星、中国昊华化工(集团)公司等原化工部所属企业合并重组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后,蓝星将国际化的重点转向化工领域。
在TCL和明基相继败走欧洲市场之后,外界也对蓝星在欧洲的整合担心。但陆晓宝认为,整合安迪苏所取得的经验将有利于蓝星更加熟练地去整合罗地亚。在并购完安迪苏之后,任建新曾表示,“蓝星搞国际化经营,需要培养国际化经营的人才,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引资融资,把整体或分项的业务单元推向国际市场,实施规范的公司治理,打造国际化的企业”。
全球有机硅市场增长日益迅猛,但是由于欧洲、美国、日本等其他主要消费市场均已饱和,难以寻觅新的市场空间。跨国巨头们早已经在中国屯下重兵,而蓝星并购罗地亚有机硅业务之后,一场日渐激烈的竞争将难以避免。
而蓝星如何融合双方的优势,能否对罗地亚有机硅下游产品技术和市场力量有效吸收,将成为衡量此次收购行为成败的关键。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蓝星并购安迪苏不同于中国企业以往对法国企业的收购,以前的收购往往出于扩展市场的目的,但蓝星是为了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蓝星的技术实力在并购后得到进一步加强。
事实上蓝星并购罗地亚的有机硅业务后,将在保持现有业务稳定高效运行的基础上,实施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年产40万吨有机硅项目建设计划等,进一步壮大蓝星在国内的有机硅生产规模,完善产业布局。同时,罗地亚的有机硅深加工技术、全球营销网络、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将使蓝星保持在全球范围内的技术领先和竞争优势。
目前,蓝星也正在计划在中国建立一套世界级别的液体蛋氨酸生产装置。蓝星两年内将会使有机硅上下游总体生产规模由合并后的全球第三位上升到第二位,“我们希望在年底之前能够实现罗地亚的交割成功。”陆晓宝信心十足地说。
⑧ 中国的红酒烈酒品牌,要想收购法国的红酒烈酒品牌,该用什么办法,找谁去谈收购
你没说清楚是收购品牌还是收购酒庄。这两个都是需要和酒庄去谈的,人家有意向卖才可以。谈好之后是中国商务部主管,收购品牌是法国主管商务的部门主管。收购酒庄是法国主管农业的部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