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国政体的演变及当今政体的讨论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是议会制共和政体的典型。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府由议会中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
总统共和制的典型是美国。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议会可以对总统
Ⅱ 法国的政体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Ⅲ 有关法国政体的问题
是这样的,法国在还没发生1789年的攻占巴士底狱之前,他是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
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后,虽是实行君主立宪制,但是路易十六后来又叛国。所以直接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首先,你要明白,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是不一样的,两者都有保留君主,但是君主制可以是专制或是立宪制,所谓君主立宪制是指君主权力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君主的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权力不大、
而共和政体则是废除了君主这一职位,国家权力由议会来掌握。
希望能有助于你理解。
Ⅳ 关于法国政体
法兰西王国(843年—1791年)〔君主专制(大革命前)〕
君主立宪制(1791年—1792.8)〕→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年9月—1804年)→
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年—1815年)→
波旁王朝复辟(1815年—1830年)→
七月王朝(1830年—1848年)→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年—1852年)→
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870年)→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0年—1940年)→
维希政权(1940年—1945年)→
临时政府(1945年—1946年)→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年—1958年)→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年—现在)。
①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兰西王国实行的是波旁王朝的封建君主专制政体。在路易十四时期(1643-1661-1715年在位),法国王权空前强化,“太阳王”实行“朕即国家”的中央集权的绝对君主专制统治,此时是法国封建专制君主制的鼎盛时期;路易十五时期,法国的财政危机日益严重,封建制度开始解体,法国日益衰落;路易十六时期,法国专制制度已到了腐败透顶的程度,社会矛盾十分尖锐,人民反抗情绪与日俱增,革命一触即发。
②1789年大革命后大资产阶级当权,保留国王同时建立起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三级会议转变为制宪议会,取代王室成为法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为改造旧制度,创立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作出了重大贡献。8月颁布着名的《人权宣言》,明确宣告了“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权力分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原则,实际上宣告了旧封建王权的的灭亡和一种全新的资产阶级的社会制度诞生,1791年的法国宪法就是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的。1791年制宪议会颁布了法国也是欧洲大陆历史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791年宪法》,规定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③1792年巴黎人民发动第二次起义,普选产生的国民大会宣布废除王权,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开始建立民主共和政体。1793年初宣判国王路易十六死刑,不久将其推上断头台。法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中间经过吉伦特派掌权、雅各宾派专政和热月政变后的督政府的政权,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独裁体制,共和国名存实亡,但名义上仍属于共和政体。
④1804年拿破仑加冕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实行资产阶级的帝制。拿破仑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对内革新政治,发展经济,颁布系列法典,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对外发动多次征服战争,沉重打击了法国和欧洲的封建势力,巩固了资产阶级统治秩序,推动了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⑤1814、1815年,封建的波旁王朝两次复辟,恢复了法兰西王国,与第一帝国一样,都是君主专制政体。
⑥1830年的七月革命推翻复辟的波旁王朝,建立的七月王朝实行的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政体。新宪法明确限制王权,扩大议会下院的权力,取消贵族的特权,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
⑦1848年,二月革命后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拿破仑的侄子君主派路易.波拿巴当选为总统,他一心恢复帝制,镇压共和派的反抗,强行通过新宪法,使总统独揽大权,建立了名为总统制共和制的个人独裁统治,共和形同虚设。
⑧1852年路易·波拿巴加冕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又实行帝制。1870年普法战争中法国战败,第二帝国寿终正寝。
⑨1870年9月4日革命推翻第二帝国,经过共和派与君主派的激烈斗争最终恢复了共和国,即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最终确立了共和政体,总体上属于议会制共和制政体。为什么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共和制呢?其法律依据如同高中历史选修二《近代西方民主思想与实践》第71页中的讲述:“1875年初,国民议会仅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认实行共和制。同年,国民议会又先后通过一系列法律,合称1875年宪法,又称第三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国。”《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有:A、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以普选方式选出;B、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议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内阁部长(即后来的总理)由总统任命。总统和内阁部长(总理)共同向议会负责。从中可以看出宪法赋予当时法国总统的权力还是相当大的,体现了当时法国君主派的力量还不小,企图凭此为以后借机复辟创造条件,也反映了它是共和派与君主派妥协的产物,但它又不同于总统制共和制,因为总统的产生由议会选出,其行政权被总理分享,还要对议会负责,故为共和国的长期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据,限制了君主派今后的复辟帝制活动,因此仍属于议会制共和制。更何况在宪法公布后不久,1879年初共和派赢得总统大选,掌握法国全部关键权力部门,最终完全确立了共和制政体,之后总统的权力实际上日渐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占重要地位,国家权力明显转到议会和内阁手中,使法国成为一个比较典型的议会制共和制国家。
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1940年,法国投降,存在了七十年的第三共和国解体,被法西斯德国占领和维希傀儡政权统治。二战结束后,法国进入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1946—1958年),法国议会的权力达到巅峰,拥有选举总统、决定政府组成、任免总理和批准政府施政纲领等权力,此时的法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共和制国家。
⑾为了克服第四共和国时期党派纷争、议会滥用权力而导致政局不稳、政府无能的弊端,1958年9月通过新宪法宣告第五共和国成立,同年12月戴高乐当选总统,此后,权力中心逐渐由议会转移到总统,但又不同于美国的总统制共和制,这表明法国已逐渐成为一个半总统半议会制的共和制国家。
需要强调的是不管近现代法国政体如何变化,其实质基本上不变,还是资产阶级专政,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只是对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或利益集团的权力关系进行了重新调整,从而采取了资产阶级代议制(间接民主制)的不同形式而已。
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
Ⅳ 法国政体变迁 每个阶段的 原因 措施 影响
从1789 年资产阶级革命到1875 年宪法颁布,是法国政体极不稳定、交替演变的阶段。
从1789 年到1875 年的86年内,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平均约7年更换1次。法国宪法的频繁更迭引起了政体的复杂多变,政体先后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帝制、民主共和制、独裁制等等,出现过三次君主立宪政体,两次帝制和三次共和政体。
1789 年,法国大革命胜利,代表金融资产阶级的立宪党人同封建主妥协,制定了1791 年宪法,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的政体。这种体制的特点是:确定了国民主权、三权分立两大原则;国王是行政元首,享有相当大的权力,也要受到很多限制,要服从国民议会、服从宪法和其它法律;国会享有广泛的立法权;司法权由选举的法官独立行使,任何时候,国会、国王都不得行使司法权。1789年宪法建立的君主政体,尽管有着同旧势力妥协的一面,但它并不是旧制度下的封建君主政体,而是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
由于法国封建势力十分顽固,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新旧势力之间缺乏长期妥协的基础,巴黎人民又发动了第二次起义,推翻了存在三年之久的君主立宪的统治。1792年9月22日成立的共和国,各阶级和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仍很尖锐复杂宪法变更仍很频繁,经历了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和督政府、执政府四个时期。
1793 年,激进资产阶级的代表雅各宾派将革命推向高潮,制定了1793年宪法。这部宪法规定法国政体为共和国体制,国民会议的权力至高无上。1794年热月政变后,执政的大资产阶级通过制定共和三年宪法,削弱了共和政体的民主内容,要求全体人民为了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放弃自己的权利。1795 年宪法确立了议会制。
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执政府,形式上保留共和政体,实际上是军事独裁。他通过以下的几次制定和修改宪法,完成了从共和到帝制的演变,建立起了资产阶级君主独裁制。1804 年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帝制。
推翻拿破仑之后,法国政体又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帝制的再次交替演变。1814年,颁布的《钦定宪章》,再次确认了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但这次君主立宪是半封建半资产阶级性质的。1815 年复辟的波旁王朝颁布的《帝国宪法附加法》,力图恢复拿破仑的帝制,但被法国人民发动的七月革命推翻。
1830年的《七月王朝宪章》,重新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权,对王权加以限制,国王权力来自人民,国王握有实权,但只是行政首脑,不是立法首脑,因此不能废止法律;议会权利扩大,拥有立法倡议权;内阁对议会负责。
七月王朝于1848年被二月革命推翻,成立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通过1848 年宪法重建共和政体。但第二次共和政体仅仅存在了3年,1851年12月,路易˙波拿马发动政变,1852 年宪法改共和为帝制,成为“第二帝国”。1870 年,第二帝国颁布《固定帝国宪法的法令》,与1815 年《帝国宪法附加法》一样,力图通过修改宪法来实行所谓的“自由主义”改革,从而作为帝制崩溃前的补救措施,但为时已晚。
1870年第三共和国成立,但实行共和制还是君主制,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和保王党经过五年艰苦的斗争,1875年议会终于通过了第三共和国宪法,将共和国一词正式写入宪法,从法律上肯定了第三共和国的共和政体。
第三共和国1875 年宪法的颁布后,法国成为一个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1875年宪法也成为法国宪法中寿命最长的一部。这部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政权关系法》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制国家,以法律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的全面统治。这部宪法所规定的政体内容是: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两院共同享有立法权,但关于财政法律法案,应先送达众议院并经其表决;内阁要得到众议院的信任才能执政,否则必须辞职;内阁是行政机关,权力很大,除了立法提案权外,并有独立颁布命令的权力;因为法国政党众多,要在众议院中获得多数十分困难,所以议会对内阁的这类命令不能撤销或变更,但法国内阁也不敢轻易解散议会;总统是国家元首,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宪法赋予总统广泛的职权。但宪法公布后不久,总统的权力实际上日渐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占重要地位,国家权力明显转到内阁手中,1875年宪法使法国成为一个比较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自1875年宪法确立共和政体之后,延续了近一个世纪的法国政体之争宣告结束;但共和政体本身却经历了从议会制共和政体到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政体的发展过程。
二战后法国政体变迁
一、临时政府(1943.6—1946.10)
1. 大事记:1943年6月,戴高乐和吉罗将军在阿尔及尔成立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一成立就立刻得到美、苏、英的承认,成为事实上的法国临时政府。
1994年,诺曼底登陆前夕,改称临时政府。
1944年8月,巴黎解放,临时政府内阁由阿尔及尔迁到巴黎,9月进行改组,两名共产党人担任部长。
1945年10月,制宪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法国人同意新的国民议会有制宪权,这实际上否决了恢复第三共和国的意愿。
1946年10月,新宪法草案终于获得通过,第四共和国终于呱呱坠地。
1947年1月,社会党人奥里奥尔当选总统,赫里欧接替议长,临时政府的历史使命宣告结束,第四共和国政体最终确立了。
2.国策:(1)清洗投敌分子(法奸),赖伐尔、贝当。
(2) 大规模的国有化。规模相当大,包括雷诺汽车厂、法航、主要的新闻机构、法兰西银行和四大储蓄银行(通用银行、里昂信贷、国民工商、巴黎国民贴现)以及保险、电力、煤炭等金融和能源企业。
(3)外交上致力于恢复大国地位。由于美国计划将法国变为自己的附庸国,所以起初临时政府处境极为艰难,屡受排挤。敦巴顿橡树园会议、雅尔塔会议,法国均未参加。戴高乐一方面以法国军队的战绩说话,打消美国在法国建立盟国军政府的计划,另一方面,大力改善法英、法苏关系,牵制美国。最终,法国不仅取得对德国实行占领和参与管制的权利,还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其国际大国的地位得到了恢复。
3. 戴高乐:在制定第四共和国宪法时,戴高乐希望能制订一部加强总统和政府权力、使之不受政党制约的宪法,但遭到大多数人反对。1946年1月20日,他愤然辞职,隐居乡间,撰述《战争回忆录》。但是他对自己的政治理念充满信心,期待着有一天东山再起。这为以后法国面临阿尔及利亚危机时他复出政坛埋下了伏笔。
4. 此时期主要的党派:法共、人民共和党、社会党
二、第四共和国(1946 -- 1958)
1. 殖民地问题
第四共和国仅存在十二年,内阁更换却十分频繁,执政时间最长的摩勒政府也不过执掌政权一年零四个月。
这一时期的历届政府深受殖民地问题困扰。法国政府竭力维持其在印度支那、北非的殖民统治,奈何时过境迁,时代变化,法国军队在殖民地屡遭败绩,法国国内反对殖民战争的情绪也日益高涨。
对殖民地问题处理是否得当,可以直接影响一个政府的声望,处理得不好甚至会导致内阁垮台。
比如,1954年,奠边府战役,法军惨败直接导致拉尼埃政府下台。随之上任的左翼领袖孟戴斯—弗朗斯快刀斩乱麻,果断结束印度支那战争,从而大大提高了其在公众中的威望。据法国历史学家福韦统计,印度支那战争持续6年半,耗资3万亿法郎,死92 000人,伤114 000人。
孟戴斯—弗朗斯由于在印度支那问题上处理果断、得当,深孚众望。然而1954年,阿尔及利亚爆发起义。阿尔及利亚虽是殖民地,却一直被视为法国本土的延伸,其与法国本土的密切联系超过所有的殖民地。所以孟戴斯—弗朗斯此次态度强硬,声称“对叛乱决不姑息”。尽管如此,不少法国民族主义分子仍然把他视为“败家子”,将起义的爆发归咎于他,加上他在欧洲防务问题、限制家庭酿酒特权等问题上也遭到反对,最后1995年被议会投票推翻。
此后几经波折,阿尔及利亚战争称为第四共和国的政治危机的根源,最终酿成了第四共和国的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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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法国的政体是什么
半总统共和制。
半总统共和制总体特征
第一、总统由全民普选产生,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在内政外交中起着较大的作用,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但政府要对议会负责),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会议员。
第二、内阁仍设总理,领导政府活动。总统命令要由总理及有关部长副署,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
(6)法国政体中藏着什么阴谋扩展阅读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共和制国家。
法国第三、第四共和国实行多党议会制,但政府极不稳定。
1958年戴高乐政府主持制定了新宪法,加强了总统权力和行政权力。
1958年9月全民公决通过,法国进入第五共和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半总统共和制
Ⅶ 法国在政治制度方面有什么缺点
法国的政体是半总统制,这是一种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混合物。这一政体的建立与戴高乐的政治主张有密切的关系,戴高乐为革除第四共和国党派林立、政治动荡、政府软弱的弊端,于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国宪法,变议会制为半总统制。法国总统是国家权利的中心,宪法赋予总统一系列重大职权,除了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统帅军队、主持外交、发布咨文、颁布法律、监督司法等权利外,还拥有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和“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权力。总统直接由选民选举,直接对选民负责。政府由总统任命,虽然政府也要对议会负责,但议会的倒阁权受到严格限制,使政府对议会有相对独立性,加强了政府的稳定性。
法国是典型的多党制国家,党派最多时达200多个。7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政党逐步完成两极化过程,形成以保卫共和联盟(戴高乐派)和法国民主联盟(吉斯卡尔派)为右翼,以法国社会党和法国共产党为左翼的四大党争雄,左右两大派对峙的党派格局。
法国的政治制度的特点
1、法国实行半总统半议会制
2,左右共治(特有现象)
3、多党制
法国的政府为什么要对议会负责
1为了克服政府滥用权力的弊端2议会拥有立法权和监督权在国家政体中发挥重要作用,
还有不懂的去http://myy.cass.cn/ziliao/12ozwx/08/book%5Ceo49%5C17%5Cbook1.htm
Ⅷ 法国政体的变化反映了什么问题
首先从封建制度想民主制度的变化反应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而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封建制度腹壁的现象则说明了民主制度的进程带有曲折性。
Ⅸ 概括法国政体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特点: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内部原因:1法国人民深受启蒙思想家影响,重视自己的权利的维护。2法国人民富有革命激情,勇于斗争甚至革命。3法国政治力量复杂,各派系不断斗争。宗教原因:天主教集团同新教集团矛盾尖锐,进行过长期战争。而路易十四却取消了信仰新教自由,使宗教矛盾激化。地理原因:1法国国土较小,革命容易扩散。2法国主要势力集中在巴黎,适合“中心城市暴乱”。外部原因:外敌入侵。无论是历次反法同盟进攻法国,还是普法战争,二战,阿尔及利亚战争,苏伊士河战争。对外战争失败,使法国被迫改变政体。 我所理解的就这些了。
Ⅹ 法国政体
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