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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3年的法国是什么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26 14:54:34

① 法国的历史沿革

主词条:法国历史 史前与高卢时期(公元5世纪以前)
远古时期,在法兰西的土地上就有人类居住。迄今为止已在法国发现从旧石器时代到铁器时代各个时期相当系统的人类文化遗迹,包括30~40万年前的人类颌骨化石,法国西南部拉斯科等地洞穴里约2万年前的人物雕刻和动物壁画,法国西部的3000~4000年前布列塔尼巨石墓碑和土坟,以及各种式样的生产工具与艺术创造。
公元前1000年左右克尔特人自中欧山区迁居于此。罗马人把该地称为高卢,把当地居民称为高卢人。
日耳曼民族大迁徙影响了高卢的发展。418年西哥特人在阿基坦建立王国。
443年勃艮第人在索恩河与罗讷河流域建立王国,不列颠人占领今日的布列塔尼。
451年匈奴人在阿提拉率领下入侵高卢,后被罗马与蛮族(包括法兰克人)联军击败。高卢完全被蛮族诸王控制。公元5世纪后期,定居在默兹河与埃斯科河之间的法兰克人,在国王克洛维(见法兰克王国)率领下大举西侵,先后击败罗马军事长官西阿格里乌斯和阿拉曼人、西哥特人。
481年法兰克人占领了除勃艮第王国和地中海沿岸外的全部高卢,并移驻巴黎,建立法兰克王国。 5~10世纪
该时期包括两个王朝:墨洛温王朝和加洛林王朝。
墨洛温王朝是法兰克王国的第1个王朝。公元481年墨洛温之孙克洛维击败西罗马帝国在高卢的势力,正式建立该王朝。
8世纪初,东法兰克与西法兰克之间的争夺尤烈。东法兰克宫相查理在北方恢复秩序,732年在普瓦蒂埃击退阿拉伯人的入侵,重新统一法兰克王国。751年,他的儿子丕平(751~768年在位)在教皇支持下正式即位,建立加洛林王朝。
768年,丕平之子查理曼继承王位。在他统治期间连年出征意大利、西班牙、日耳曼等地区,到800年,他已把过去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西欧广大地区置于自己控制之下,并由教皇为他加冕,查理曼成为西方皇帝。
843年签署的《凡尔登条约》,查理曼帝国一分为三,其中西法兰克王国演变为现在的法国。
从克洛维到雨果·卡佩的500年间,蛮族入侵、内外战争连绵不断。封建自然经济的盛行,领主权力的扩大,贵族离心倾向与独立性的加强,造成长期生产落后、封建割据与国家不统一的局面。 10~15世纪
这一时期包括卡佩王朝(987~1328年)和瓦卢瓦王朝(1328~1589年)。
中世纪中期,法国农业、手工业、商业有所发展。人口逐渐增长,至14世纪20年代,约达1600万。在交通要道和集市出现了许多新兴城市,从11世纪起,一些城市发动公社运动,通过武装起义或金钱赎买取得了自治权。随着城市的兴起,出现了一个新的社会阶级──市民阶级,他们成为与特权等级(教士、贵族)有别的第三等级。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加强了国内的经济联系,为国家统一创造了有利条件。
卡佩王朝初期,王室直接控制的领地只限于塞纳河和卢瓦尔河之间,各大公国、伯国恃势割据,俨如独立王国。腓力四世统治时期(1286~1314年)加强吏治,整饬军队,因坚持向教会征收财产税与教皇发生冲突。
1328年查理四世死后,因卡佩家族嫡系无男嗣,由卡佩家族的旁支瓦卢瓦家族的腓力六世继承王位,建立了瓦卢瓦王朝。1337年英法“百年战争”爆发。
1358年,巴黎北部又发生了扎克雷起义。战争后期涌现出民族英雄贞德,虽然她被出卖遇害,但民族统一的趋势已不可阻挡。1453年“百年战争”以法国胜利而告终。
到15世纪末,最后几块贵族领地──勃艮第、比卡第、布列塔尼、普罗旺斯、鲁西永也并入法兰西王国的版图。 16~18世纪
这一时期是法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后半期在法国历史上称为“旧制度”。
从16世纪起法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和发展。新航路的开辟使法国对外贸易的重点从地中海转到大西洋,从17世纪起法国向北美、中美、非洲、印度扩张殖民地。

16世纪上半叶,英法百年战争的创伤尚未愈合,瓦卢瓦王朝的法兰西斯一世和亨利二世又发动了侵略意大利的战争,并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争夺德法边境土地,从而揭开了法国与哈布斯堡家族长期争霸斗争的序幕。
1559年意大利战争结束,法国取得加来和梅斯、图尔、凡尔登3个主教区的统治权。1589年,波旁王朝的第一个国王亨利四世(1589~1610年在位)继位后极力恢复和平,休养生息,其后经过主教大臣黎塞留和马扎然的整顿,到路易十四亲政时期,法国专制王权进入极盛时期。
路易十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大力削弱地方贵族的权力。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同时,路易十四与哈布斯堡家族的长期战争,使法国东部边疆延伸到斯特拉斯堡。路易十五统治时期(1715~1774年),虽然经济有所发展,但专制王权日趋衰落。
1774年路易十六即位,资产阶级日益感到政治地位与经济实力愈来愈不相称,他们对关卡制度、行会条例和不公平的征税制度极为不满,特别反对贵族和教士的特权。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启蒙运动蓬勃发展起来,他们抨击天主教会和专制王权,传播科学知识,宣扬民主、自由、平等、理性。法国封建制度陷于严重的危机。 1789年开始的法国大革命是法国历史上重要的分水岭,它结束了1000多年的封建统治,开始了资本主义确立和发展时期。法国大革命以来近200年的历史可分为3个时期:
从法国大革命到巴黎公社(1789~1871年)这个时期可称为“革命的世纪”,在这82年中共进行了5次革命(1789年、1830年、1848年、1870年、1871年)。
1789年法国革命的历史任务是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废除封建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政权,发展资本主义。
1789~1794年,革命沿着上升路线发展,从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起义起经过君主立宪制、吉伦特派共和国和雅各宾派民主专政 3个阶段。
1792年9月22日,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1793年,国王路易十六被推上了断头台,波旁王朝被推翻,封建制度被废除,国内外反革命势力被击溃。在革命不断取得胜利时刻,革命阵营内部的矛盾激化。
1794年7月,反对罗伯斯比尔的各派力量联合起来,发动热月政变,颠覆了雅各宾派的统治。
1799年11月,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执政府,1804年,拿破仑称帝,改共和国为法兰西第一帝国,取消民主自由,加强中央集权,颁布《民法典》,从法律上维护和巩固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产阶级的社会经济秩序,对法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拿破仑一世对西班牙和俄国的侵略战争遇到强烈的抵抗,1814年被反法联军打败后退位,1815年3~6月,拿破仑一世再次当权“百日”,终于在滑铁卢彻底失败。
1814年复辟王朝的路易十八颁布《宪章》,保证不改变大革命确立的经济秩序和资产阶级自由权利。
1820年,王党极右分子当权,背弃《宪章》,激起资产阶级自由派和人民群众的愤怒。
1830年,七月革命推翻了查理十世,代之以七月王朝,政权落入大资产阶级手中。
1830年,工业革命在法国兴起,掀起建筑铁路热潮,30~40年代,工人运动如里昂工人起义、共和运动、民主运动此伏彼起,最后汇为巨流。
1848年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1848年的革命使资产阶级各个阶层都参加了政权,与此同时,工人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引起资产阶级的恐惧。1848年6月,巴黎工人举行起义,遭到残酷镇压,同年12月,路易·波拿巴利用农民对拿破仑一世的迷信当选总统。1851年12月2日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翌年称帝,为拿破仑三世,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
第二帝国统治的18年中,工业革命取得巨大进展,从60年代起共和运动、民主运动和工人运动持续高涨,1870年9月初拿破仑三世在普法战争中的溃败引起了9月4日革命,巴黎人民推翻帝制,宣布共和。成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巴黎人民从1871年初起就呼吁建立公社,继续抗战。第一国际巴黎支部的左派领导人与工人联合起来,成立了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1871年3月18日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在人民支持下夺取政权。3月18日~5月28日,巴黎工人阶级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权──巴黎公社。在阶级力量对比过分悬殊的情况下,巴黎公社旋被镇压。
1870年后,法国经济有所发展。1900年~1913年,垄断组织相继出现,银行资本的集中尤为突出,成为仅次于英国的资本输出国。 普法战争后,法国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准备对德复仇和进行殖民扩张,法国为了摆脱自己的孤立地位,1892年与俄国缔结军事同盟,1904年又与英国缔结协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法国虽然是战胜国,收复了阿尔萨斯和洛林,夺取德国一些殖民地,但损失惨重。战后经济严重困难,政局不稳。1914~1940年之间,内阁变更45次之多。
1923年法国、比利时出兵占领德国鲁尔矿区。
1924年激进社会党与社会党组成以赫里欧为首的左翼联盟政府。
1926~1929年普恩加莱统治时期,出现了暂时繁荣和稳定局面。 1934年2月6日,几万名法西斯武装暴徒藉反对斯塔维斯基贪污案,在巴黎举行示威,冲向议会大厦波旁宫。达拉第政府被迫辞职,共和制再度面临危机。
1939年9月1日,德军入侵波兰,法国实行全国总动员。9月3日,法国对德宣战,但法国节节败退。
1940年6月22日,贝当元帅与德国签订投降协定,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覆灭。7月在法国中部的维希建立了的傀儡政府。
1944年8月在法国抵抗运动和盟军的打击下,维希政府瓦解。
从第三共和国覆灭到第四共和国建立,中间经历了抗击德、意法西斯的战斗和制订新宪法的斗争。
戴高乐将军领导的抵抗运动迅速发展,1944年6月成立临时政府,团结国内和殖民地反法西斯力量继续抗战,在同盟国和法国共产党领导的抵抗运动的配合下,1944年8月25日收复巴黎,接着全国光复。 对于战后法国应建立什么样的共和国问题,各派政治力量意见分歧:以共产党为代表的左翼要求制订一院制的民主宪法;戴高乐派要求削弱议会,加强总统权力;以人民共和党为代表的第三势力坚持恢复第三共和国时期的议会制度。
1946年1月戴高乐辞职。1946年10月通过第四共和国宪法,宣告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成立。基本上保留第三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通过几个复兴计划完成了设备更新。工业生产迅速增长,人民生活逐渐富裕。在对外关系上,法国接受马歇尔计划,1949年成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员国。
1957年根据《罗马条约》法国与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建立了西欧六国共同市场。 1959年1月,戴高乐总统就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时期开始。
1958~1969年戴高乐执政期间执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
1959年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收回对法国舰队的指挥权,禁止美国使用法国基地。
1960年法国爆炸第一颗原子弹。
1963年戴高乐拒绝签订美苏禁止核扩散条约,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恢复邦交,提出“欧洲人的欧洲”的口号,否决与美国有特殊关系的英国加入西欧共同市场。
1964年,法国与中国恢复外交关系。
1966年法国军队全部退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迫使该组织总部撤离法国迁往布鲁塞尔。
1981年5月,社会党人F.M.M.密特朗当选总统。
1981年6月,举行国民议会大选,社会党赢得55%的议席,从而成为法国第一大党。
1986年,3月国民议会选举,社会党受挫,出现了第五共和国成立以来未曾有过的左翼总统与右翼总理共处的局面。
1992年,于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
1995年5月,雅克希拉克当选为共和国总统。
1997年4月21日国民议会被解散。5月25日和6月1日,进行提前选举。地方选举则在3月已经进行。这一选举的结果产生了左翼和右翼的“并存”。

② 法国共和制的建立经过了怎样的艰难历程

1789~1794年,革命沿着上升路线发展,从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起义起经过君主立宪制、吉伦特派共和国和雅各宾派民主专政 3个阶段。

1792年9月22日,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1793年,国王路易十六被推上了断头台,波旁王朝被推翻,封建制度被废除,国内外反革命势力被击溃。在革命不断取得胜利时刻,革命阵营内部的矛盾激化。

1830年,工业革命在法国兴起,掀起建筑铁路热潮,30~40年代,工人运动如里昂工人起义、共和运动、民主运动此伏彼起,最后汇为巨流。

1848年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第二帝国统治的18年中,工业革命取得巨大进展,从60年代起共和运动、民主运动和工人运动持续高涨,1870年9月初拿破仑三世在普法战争中的溃败引起了9月4日革命,巴黎人民推翻帝制,宣布共和。成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1939年9月1日,德军入侵波兰,法国实行全国总动员。9月3日,法国对德宣战,但法国节节败退。

1940年6月22日,贝当元帅与德国签订投降协定,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覆灭。7月在法国中部的维希建立了的傀儡政府。

1944年8月在法国抵抗运动和盟军的打击下,维希政府瓦解。

从第三共和国覆灭到第四共和国建立,中间经历了抗击德、意法西斯的战斗和制订新宪法的斗争。

1946年1月戴高乐辞职。1946年10月通过第四共和国宪法,宣告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成立。基本上保留第三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1959年1月,戴高乐总统就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时期开始。

法兰西共和国确立了半总统共和制政治制度。

(2)1793年的法国是什么制度扩展阅读:

民主共和制可分为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半总统共和制。

在半总统共和制国家,总统统领外交和军事,不对议会负责,总理领导政府并向议会负责。

总统命令要由总理及有关部长副署,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实行半总统共和制的国家有:法国、蒙古、葡萄牙、俄罗斯等等

③ 法国大革命:摧毁了法国的君主专制制度,的雾月政变和热月政变是怎么回事

热月政变

发生时间:1794年7月27日

这次政变是法国大革命期间反对雅各宾俱乐部领导人主导公共安全委员会的一个政变。

随后,国民公会投票同意处决马克西米连·罗伯斯庇尔,安东万·路易·德·圣茹斯特,和革命政府的其他几位领导成员。这次政变结束了法国大革命的最激进的恐怖统治。

雾月政变

它是西哀士连同拿破仑、富歇和塔列朗谋画的夺权计划。西哀士与拿破仑结盟,共同策划政变,并在共和8年11月18∼11月19日(1799年11月9日~11月10日)推动政变,迫使督政辞职,驱散立法议会成员,组成执政府。

政变后由西哀士、拿破仑、罗歇·迪科任临时执政,西哀士并起草新的宪法,但被拿破仑破坏。拿破仑此后掌控法国。

雾月政变和热月政变之间的关系: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因为热月革命虽然将雅各宾派的残暴恐怖统治推翻,并且创立了反动统治。

但是到了1975年的时候,反动的逃亡贵族再次发动了叛乱,这样一来资产阶级只能寻求从前雅各宾派的支持,在他们联合起来打击了逃亡贵族之后雅各宾派再次复活,资产阶级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办法维持自己的统治。

而这时候拿破仑的出现则让人们有了全新的希望,他的出色对封建势力造成了巨大打击。在这种情况之下拿破仑发动了雾月政变。

所以说热月政变和雾月政变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密切,雾月政变也是为了铲除热月政变遗留下来的隐患而进行的变革。

(3)1793年的法国是什么制度扩展阅读

雾月政变与热月政变的名称来源:

1793年10月5日国民公会决定废止基督教的格里历法(即公历),采用革命历法,即共和历。

根据10月24日P.N.F.法布尔·戴格朗丁的提议,共和历借用当时一本小册子作者想象的富有诗意的名称,将12个月依次定为葡月、雾月、霜月、雪月、雨月、风月、芽月、花月、牧月、获月(或收月)、热月、果月。

附在格里历日期上的圣徒名字则用种子、树木、花和水果的名字加以替换。

1806年元旦开始,拿破仑政权恢复格里历法,正式废止了共和历,这些名字就进入历史了。

参考资料

网络_热月政变

网络_雾月政变

④ 简述法国1789年—1875年间的政体变迁

从1789 年资产阶级革命到1875 年宪法颁布,是法国政体极不稳定、交替演变的阶段。

从1789 年到1875 年的86年内,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平均约7年更换1次。法国宪法的频繁更迭引起了政体的复杂多变,政体先后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帝制、民主共和制、独裁制等等,出现过三次君主立宪政体,两次帝制和三次共和政体。

1789 年,法国大革命胜利,代表金融资产阶级的立宪党人同封建主妥协,制定了1791 年宪法,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的政体。这种体制的特点是:确定了国民主权、三权分立两大原则;国王是行政元首,享有相当大的权力,也要受到很多限制,要服从国民议会、服从宪法和其它法律;国会享有广泛的立法权;司法权由选举的法官独立行使,任何时候,国会、国王都不得行使司法权。1789年宪法建立的君主政体,尽管有着同旧势力妥协的一面,但它并不是旧制度下的封建君主政体,而是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

由于法国封建势力十分顽固,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新旧势力之间缺乏长期妥协的基础,巴黎人民又发动了第二次起义,推翻了存在三年之久的君主立宪的统治。1792年9月22日成立的共和国,各阶级和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仍很尖锐复杂宪法变更仍很频繁,经历了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和督政府、执政府四个时期。

1793 年,激进资产阶级的代表雅各宾派将革命推向高潮,制定了1793年宪法。这部宪法规定法国政体为共和国体制,国民会议的权力至高无上。1794年热月政变后,执政的大资产阶级通过制定共和三年宪法,削弱了共和政体的民主内容,要求全体人民为了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放弃自己的权利。1795 年宪法确立了议会制。

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执政府,形式上保留共和政体,实际上是军事独裁。他通过以下的几次制定和修改宪法,完成了从共和到帝制的演变,建立起了资产阶级君主独裁制。1804 年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帝制。

推翻拿破仑之后,法国政体又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帝制的再次交替演变。1814年,颁布的《钦定宪章》,再次确认了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但这次君主立宪是半封建半资产阶级性质的。1815 年复辟的波旁王朝颁布的《帝国宪法附加法》,力图恢复拿破仑的帝制,但被法国人民发动的七月革命推翻。

1830年的《七月王朝宪章》,重新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权,对王权加以限制,国王权力来自人民,国王握有实权,但只是行政首脑,不是立法首脑,因此不能废止法律;议会权利扩大,拥有立法倡议权;内阁对议会负责。

七月王朝于1848年被二月革命推翻,成立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通过1848 年宪法重建共和政体。但第二次共和政体仅仅存在了3年,1851年12月,路易˙波拿马发动政变,1852 年宪法改共和为帝制,成为“第二帝国”。1870 年,第二帝国颁布《固定帝国宪法的法令》,与1815 年《帝国宪法附加法》一样,力图通过修改宪法来实行所谓的“自由主义”改革,从而作为帝制崩溃前的补救措施,但为时已晚。

1870年第三共和国成立,但实行共和制还是君主制,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和保王党经过五年艰苦的斗争,1875年议会终于通过了第三共和国宪法,将共和国一词正式写入宪法,从法律上肯定了第三共和国的共和政体。

第三共和国1875 年宪法的颁布后,法国成为一个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1875年宪法也成为法国宪法中寿命最长的一部。这部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政权关系法》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制国家,以法律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的全面统治。这部宪法所规定的政体内容是: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两院共同享有立法权,但关于财政法律法案,应先送达众议院并经其表决;内阁要得到众议院的信任才能执政,否则必须辞职;内阁是行政机关,权力很大,除了立法提案权外,并有独立颁布命令的权力;因为法国政党众多,要在众议院中获得多数十分困难,所以议会对内阁的这类命令不能撤销或变更,但法国内阁也不敢轻易解散议会;总统是国家元首,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宪法赋予总统广泛的职权。但宪法公布后不久,总统的权力实际上日渐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占重要地位,国家权力明显转到内阁手中,1875年宪法使法国成为一个比较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自1875年宪法确立共和政体之后,延续了近一个世纪的法国政体之争宣告结束;但共和政体本身却经历了从议会制共和政体到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政体的发展过程。

⑤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怎么制定的

法国宪法 法国自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陆续制定过许多部宪法。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1793年宪法、1848年宪法和1958年宪法。
1793年宪法又称《雅各宾宪法》,是法国第一部比较完整地体现资产阶级政治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小资产阶级和工人农民利益的宪法。这部宪法虽未付诸实施,但它所包含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在许多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宪法规定,法国实行三权分立,确立议会共和制,最高立法机构为一院制的立法会议,最高权力机构是执行会议。公民除享有《人权宣言》所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劳动权、受教育权、获得社会救济权,以及对侵犯人权的政府的起义权。
1848年宪法是巴黎工人六月起义失败后资产阶级共和派所控制的立宪会议为巩固资产阶级专政而制定的宪法。它所建立的国家机构具有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政体的许多特点。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普选产生,任期4年,掌握军政大权,有权任免总理和政府成员。但总统权力受到一定限制,如签订条约须经议会批准。议会为一院制的国民议会,拥有较大权力;不受监督和不可解散,拥有立法、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权。公民享有较为广泛的民主自由权。
1958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又称《第五共和国宪法》。此后,1960、1962、1963、1974和1976年先后作了某些修改。这部宪法大大削弱了议会的权力,扩大了总统的权力,使法国现行制度兼具议会制和总统制的特色。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权力的核心,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 、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 。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除拥有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推行内外政策等权力外,还拥有警察权和行政处置权、条例制定权和命令发布权。总理由总统任命,须听命于总统,起辅佐总统的作用。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原拥有的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三大传统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限制。议会无权干预总统选举和总理的任命。
[编辑本段]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
(2008年7月23日由现代的第五共和国最后修改宪法第2008-724。)
共和国政府根据1958年6月3日的宪法性法律建议。
法国人民通过,
共和国总统公布宪法性法律,其内容如下:
序 言
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和人民自由决定的原则,共和国对那些表明愿意同共和国结合的海外领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同理想为基础的,并且为其民主发展而设计的新体制。

⑥ 法国政体变迁 每个阶段的 原因 措施 影响

从1789 年资产阶级革命到1875 年宪法颁布,是法国政体极不稳定、交替演变的阶段。

从1789 年到1875 年的86年内,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平均约7年更换1次。法国宪法的频繁更迭引起了政体的复杂多变,政体先后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帝制、民主共和制、独裁制等等,出现过三次君主立宪政体,两次帝制和三次共和政体。

1789 年,法国大革命胜利,代表金融资产阶级的立宪党人同封建主妥协,制定了1791 年宪法,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的政体。这种体制的特点是:确定了国民主权、三权分立两大原则;国王是行政元首,享有相当大的权力,也要受到很多限制,要服从国民议会、服从宪法和其它法律;国会享有广泛的立法权;司法权由选举的法官独立行使,任何时候,国会、国王都不得行使司法权。1789年宪法建立的君主政体,尽管有着同旧势力妥协的一面,但它并不是旧制度下的封建君主政体,而是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

由于法国封建势力十分顽固,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新旧势力之间缺乏长期妥协的基础,巴黎人民又发动了第二次起义,推翻了存在三年之久的君主立宪的统治。1792年9月22日成立的共和国,各阶级和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仍很尖锐复杂宪法变更仍很频繁,经历了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和督政府、执政府四个时期。

1793 年,激进资产阶级的代表雅各宾派将革命推向高潮,制定了1793年宪法。这部宪法规定法国政体为共和国体制,国民会议的权力至高无上。1794年热月政变后,执政的大资产阶级通过制定共和三年宪法,削弱了共和政体的民主内容,要求全体人民为了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放弃自己的权利。1795 年宪法确立了议会制。

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执政府,形式上保留共和政体,实际上是军事独裁。他通过以下的几次制定和修改宪法,完成了从共和到帝制的演变,建立起了资产阶级君主独裁制。1804 年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帝制。

推翻拿破仑之后,法国政体又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帝制的再次交替演变。1814年,颁布的《钦定宪章》,再次确认了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但这次君主立宪是半封建半资产阶级性质的。1815 年复辟的波旁王朝颁布的《帝国宪法附加法》,力图恢复拿破仑的帝制,但被法国人民发动的七月革命推翻。

1830年的《七月王朝宪章》,重新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权,对王权加以限制,国王权力来自人民,国王握有实权,但只是行政首脑,不是立法首脑,因此不能废止法律;议会权利扩大,拥有立法倡议权;内阁对议会负责。

七月王朝于1848年被二月革命推翻,成立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通过1848 年宪法重建共和政体。但第二次共和政体仅仅存在了3年,1851年12月,路易˙波拿马发动政变,1852 年宪法改共和为帝制,成为“第二帝国”。1870 年,第二帝国颁布《固定帝国宪法的法令》,与1815 年《帝国宪法附加法》一样,力图通过修改宪法来实行所谓的“自由主义”改革,从而作为帝制崩溃前的补救措施,但为时已晚。

1870年第三共和国成立,但实行共和制还是君主制,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和保王党经过五年艰苦的斗争,1875年议会终于通过了第三共和国宪法,将共和国一词正式写入宪法,从法律上肯定了第三共和国的共和政体。

第三共和国1875 年宪法的颁布后,法国成为一个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1875年宪法也成为法国宪法中寿命最长的一部。这部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政权关系法》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制国家,以法律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的全面统治。这部宪法所规定的政体内容是: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两院共同享有立法权,但关于财政法律法案,应先送达众议院并经其表决;内阁要得到众议院的信任才能执政,否则必须辞职;内阁是行政机关,权力很大,除了立法提案权外,并有独立颁布命令的权力;因为法国政党众多,要在众议院中获得多数十分困难,所以议会对内阁的这类命令不能撤销或变更,但法国内阁也不敢轻易解散议会;总统是国家元首,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宪法赋予总统广泛的职权。但宪法公布后不久,总统的权力实际上日渐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占重要地位,国家权力明显转到内阁手中,1875年宪法使法国成为一个比较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自1875年宪法确立共和政体之后,延续了近一个世纪的法国政体之争宣告结束;但共和政体本身却经历了从议会制共和政体到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政体的发展过程。

二战后法国政体变迁
一、临时政府(1943.6—1946.10)
1. 大事记:1943年6月,戴高乐和吉罗将军在阿尔及尔成立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一成立就立刻得到美、苏、英的承认,成为事实上的法国临时政府。
1994年,诺曼底登陆前夕,改称临时政府。
1944年8月,巴黎解放,临时政府内阁由阿尔及尔迁到巴黎,9月进行改组,两名共产党人担任部长。
1945年10月,制宪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法国人同意新的国民议会有制宪权,这实际上否决了恢复第三共和国的意愿。
1946年10月,新宪法草案终于获得通过,第四共和国终于呱呱坠地。
1947年1月,社会党人奥里奥尔当选总统,赫里欧接替议长,临时政府的历史使命宣告结束,第四共和国政体最终确立了。
2.国策:(1)清洗投敌分子(法奸),赖伐尔、贝当。
(2) 大规模的国有化。规模相当大,包括雷诺汽车厂、法航、主要的新闻机构、法兰西银行和四大储蓄银行(通用银行、里昂信贷、国民工商、巴黎国民贴现)以及保险、电力、煤炭等金融和能源企业。
(3)外交上致力于恢复大国地位。由于美国计划将法国变为自己的附庸国,所以起初临时政府处境极为艰难,屡受排挤。敦巴顿橡树园会议、雅尔塔会议,法国均未参加。戴高乐一方面以法国军队的战绩说话,打消美国在法国建立盟国军政府的计划,另一方面,大力改善法英、法苏关系,牵制美国。最终,法国不仅取得对德国实行占领和参与管制的权利,还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其国际大国的地位得到了恢复。
3. 戴高乐:在制定第四共和国宪法时,戴高乐希望能制订一部加强总统和政府权力、使之不受政党制约的宪法,但遭到大多数人反对。1946年1月20日,他愤然辞职,隐居乡间,撰述《战争回忆录》。但是他对自己的政治理念充满信心,期待着有一天东山再起。这为以后法国面临阿尔及利亚危机时他复出政坛埋下了伏笔。
4. 此时期主要的党派:法共、人民共和党、社会党

二、第四共和国(1946 -- 1958)
1. 殖民地问题
第四共和国仅存在十二年,内阁更换却十分频繁,执政时间最长的摩勒政府也不过执掌政权一年零四个月。
这一时期的历届政府深受殖民地问题困扰。法国政府竭力维持其在印度支那、北非的殖民统治,奈何时过境迁,时代变化,法国军队在殖民地屡遭败绩,法国国内反对殖民战争的情绪也日益高涨。
对殖民地问题处理是否得当,可以直接影响一个政府的声望,处理得不好甚至会导致内阁垮台。
比如,1954年,奠边府战役,法军惨败直接导致拉尼埃政府下台。随之上任的左翼领袖孟戴斯—弗朗斯快刀斩乱麻,果断结束印度支那战争,从而大大提高了其在公众中的威望。据法国历史学家福韦统计,印度支那战争持续6年半,耗资3万亿法郎,死92 000人,伤114 000人。
孟戴斯—弗朗斯由于在印度支那问题上处理果断、得当,深孚众望。然而1954年,阿尔及利亚爆发起义。阿尔及利亚虽是殖民地,却一直被视为法国本土的延伸,其与法国本土的密切联系超过所有的殖民地。所以孟戴斯—弗朗斯此次态度强硬,声称“对叛乱决不姑息”。尽管如此,不少法国民族主义分子仍然把他视为“败家子”,将起义的爆发归咎于他,加上他在欧洲防务问题、限制家庭酿酒特权等问题上也遭到反对,最后1995年被议会投票推翻。
此后几经波折,阿尔及利亚战争称为第四共和国的政治危机的根源,最终酿成了第四共和国的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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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法国大革命介绍

法国大革命(1789-1794年),18世纪中期,法国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1789年5月,王室为缓解财政危机,召开了已被停止168年的三级会议,第三等级的代表决定为法国制定一部成文宪法,限制王权。结果被路易十六驱散,于是,第三等级的代表们在王宫旁边的网球场宣誓,不为法国制定出一部成文宪法,誓不散去。于是,制宪会议成立了。国王秘密调集军队,准备武力驱除制宪会议。被巴黎群众发觉,7月14日,愤怒的巴黎人民攻下了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爆发,国王逃亡凡尔赛,后被群众押回巴黎,实际上国王已经被软禁,由吉伦特派组成新的立宪制政府。此时,欧洲各国正密切关注法国事态的发展,随时准备武力恢复法国的君主专制制度。1793年,法国革命迎来了它最悲壮的一年,1月21日,经过国民公会议员的激烈辩论,路易十六被斩首,欧洲各国结成第一次反法同盟,法国各边境均受到进攻,内部反革命叛乱不断,吉伦特派里通外国,杜穆里埃在前线叛变,革命危在旦夕。这时,以罗伯斯比尔为首的雅各宾派建立了专政统治,粉碎了外敌的入侵,平定了内部叛乱,与此同时,拿破仑在土伦之战中成名,又在意大利战场上名声大振。革命的危机似乎已经过去,但 雅各宾派的非常手段越来越不得民心,终于在1794年的热月政变中被塔列郎推翻,随后,塔列郎,西埃耶士等人致电远在埃及的拿破伦,请他回国。于是拿破仑秘密返国,并于1804年称帝,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帝国,直到1815年,被第七次反法同盟击败,波旁王朝的阿图瓦伯爵,即路易十八,在联军的护送下,返回巴黎即位,复辟了在大革命中被推翻的波旁王朝的统治。但是,在民主共和观念已深入人心的时代里,波旁王朝的反动统治很快在1830年的二月革命中被推翻了。奥尔良公爵菲力普成为国王。这就是法国在1785年到1830年的情况。

(parlement)否定国王抽税及修改司法程序的通令,逼着国王召开三级会议,已在序幕之前,发出了一个贵族及特权阶级不受节制的先声。此中关系非常重要,因为大革命之发生,并不是某一阶级与另一阶级发生致命冲突,而是各阶层间、各地区间、各种利害错综重复。以后革命者倒能看清阶级斗争实为解决问题的一种工具。以后这样的作法,也见于俄国与中国。

法国之议会与英国之议会(Parliament)不同,它按地区设立,不是立法机关,而像高级法庭,也保持类似中国唐朝“门下省主封驳”的作风。所有法令一定要经过议会“登记”,才能生效,于是各行政机关不能置之不顾。而且承封建制度遗绪,司法独立,非特别强有力之君主无法左右。1788年巴黎的议会与路易十六的行政机构对立,即酿成政治上的僵局。

此时国家的财政也陷入低潮,原来,18世纪法国的军事政治力量虚有其表,国家靠借债度日,军队也靠德国与瑞士之雇佣军充实行伍。以前几次的国际战争不是惨败,即是胜负未分;参加美国的独立战争,也算战胜国,却又兜上一笔蚀本生意。同时,财政的困难也不能由内部解决,因为宫廷的开销不及预算6%,而公债摊付的利息即超过预算之半。

当日法国的人口,据估计约在2300万至2500万之间,巴黎即超过60万,以法国资源之富,如果经济组织有条理,其国计民生较之邻国,如英国、荷兰,不应相形见绌。而且法国的国民经济已有起步的基础。重商政策自17世纪以来,经过名臣黎希流(Richelieu)、柯贝特(Colbert)锐意提倡,法国的造船、海外贸易、纺织、玻璃工业和奢侈品的制造,都有长足的进展,股份公司的组织也和其他先进国家大致同时,巴黎的证券交易所经手投机生意,则一直做到大革命的高潮,1793年的“恐怖时期”被停封为止。可是在法制上,这些新经济因素未能结合成一个自行调节的结构(在我们的眼光内亦即是资本主义尚未成熟),而只能奉承于官僚组织的呼吸之间。后者可以将各种经营特权公开贩卖。现在看来,“贪污”二字已不能形容这情形。主要原因是工商业不能与农业归并为一元,其财富基层脆弱,利益只泽润于一部分人口,与德国落后的情形(详第六章)相比,过犹不及。

1789年所召集之三级会议,说明法国实有三种体制。其原则有似中国汉初吴楚之乱以前的封建与郡县并行,复杂则远过之。第一级(First Estate)为僧侣,天主教方丈及一般僧尼,为数不逾10万。他们有其本身的行政系统、宗教法庭,又向信民普遍收取什一捐,尚有寺院所有的地产,很多主教方丈实际上是各村庄的领主。僧侣既视察全部信民的养生送死,也管辖到他们的婚姻与遗传,兼及教育与慈善事业。第一级不向国王付税,但是传统上经过磋商自愿地向国库捐助,有时担付国债利息之一部分,唯无成例数目。

第二级为贵族。总数也不过40万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原来的武士阶级,有些追溯到中世纪前的德国血统,有些则是后来加封。另一种是各级法庭的法官、地方经理的首长,大体出资捐官购买。18世纪末年法国的贵族极为混淆,有些极富,有些极贫。一般爵位由长子继袭,可是也有新贵族头衔,只及于受者本身。海陆军军官由贵族领先,有时身份即包括特权。过去的观念凡贵族即为庄园的领主,这种情形已不存在。因为法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有时候整个庄园落入平民买主手中。可是封建体制没有全部取消,有些贵族仍为领主,仍开设庄园法庭。据估计大革命前夕,法国约1/5的士地仍在贵族手中。他们除了向农民收集封建常例之外,尚且坚持其水利权、矿产权与种树权和狩猎权等。

贵族无集体组织的机构,向他们抽直接税极为困难。一方面这也由于法国地方政府的组织。历史的发展使法国领土的中央区域早期就属国王,中央政府派驻的行政官一般不受限制。可是边疆的各单位,在归隶时与国王定有契约,内中也各有世袭性质的地方首长和代议性质的地方机构从中主持,税收还待磋商。而且庄园制度的继续存在,更是调查统计难以精密的原因。欧洲封建的成规,从不说明何种产业为何人所有,而只有多数人在同一的土地上此来彼往的享有特权,种地也只好按成规,如此更妨碍农业的增进。此外还有整个一市一镇享有不同的特权。

第三级为平民,据称占全国人口94%,其中大多数为农民。法国穑夫制早已废除,除了东北角少数地区之外,穑夫已不存在。一般农民可以自由购置产业。自耕农与佃农的比例各地千差万别。一般的困难为耕地分割过小,农业技术无法增进。过去几十年来人口大量增加,大多数农民感到生活压迫。每值天灾流行,即有食物匮乏之虞,也影响到市民生活。又据研究,大革命前夕与18世纪初期比较,地租增加98%,物价增加65%,工资只增加22%。所以一般小民的生活只有每况愈下。1788年收成欠佳,入冬严寒,河水冰冻,食粮既短缺又无法输送。翌年,城市里市民失业多至半数,为助长革命声势的主因。夏间巴黎的骚动引起各种谣传,惊扰进入乡村,而遍及全国。

城市里的资产阶级是革命之领导人。他们争取本身权利,事诚有之,痛恨贵族享有特权,亦是当然。但是单纯的阶级利益之冲突,并不是使他们忘身舍命发动政潮的主要动机。因为他们事业成功,也可以与贵族通婚,也可以买爵捐官。只是他们在旧体制之下,感到精神上的苦闷。启蒙运动以来,种种天赋人权、国民公约的观念透入人心。思想和知识与社会环境及生活习惯发生距离,是现代社会里驱使中产阶级参加革命最有力之条件,法兰西此时已具备此背景。以后银行家和富商出资捐助市民暴动,律师以辩才参与组织,赛亚司(Sieyes)以教团成员参加革命,米哈波(Mirabeau)以贵族降为平民代表,丹东与罗伯斯比尔和大多数革命家一样以律师出身。马拉由医生改作新闻记者。以上都不易以他们本身阶级利害,解释他们的心境与行动。同时资产阶级(bollfg60isi)是一个极为广泛而不着边际的称呼,上自至富的巨商,近乎特权阶级,下至小本经营的工匠,都可称为资产阶级或市民阶级,大革命固然使资产阶级抬头,也使不少资产阶级成员被清算。

现在让我们再追叙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时的情形:这种会议自1614年以来,未曾开过。因为过去他的祖先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一共在位131年,他们注重人身政治,缺乏一个健全的组织系统。此时国王召集三级议会的目的,无非筹划税收方案,解决财政问题。可是下层阶级已被重重剥削,既担任封建常例,也付直接税(taille)之全部,更提供劳役(corvee),又要负担盐税(gabelle)之绝大部分,早已喘息不定,无法向他们增税。而新负担也不便直接的配予其他二级。过去公私财政事宜的叠床架屋,久未改组,何处可增税、何处应加租,也无从获悉,所以税收与租金的收集多来承包制。只有职业上的收集人熟悉地方和个别间的情形,才能执行任务,而且从中牟利。如果其情形仍能用数目字管理,则早已用不着劳驾他们了。同时这时候还有很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例如以后风潮加紧,贵族出奔国外,下层阶级里有很多人因之失业。提高粮食的价格,应当对农民有利,可是中西部种葡萄酿酒的农夫叫苦连天。改进农业生产,首重圈地,才能将可耕地一起投入耕种,但是首先反对即是农民;他们失去了在公地采樵和牧放牲口的权利,立即无以为生。诸如此类的问题,无从规划,找出对策。

所以从各种非人身的因素看来,法国已经无法和平磋商,公平改组。只有将一切投入一个大熔炉之内,听候历史之安排,只是这情形当时没有人看穿。

当三级会议在1789年召集的时候,各级与地方的单位,依前例条列他们向国王请愿的要求,称为。ahi6y,我们不妨径呼之为“陈情表”。当中第二级的要求,有一段要国王固定贵族的地位。各人的勋级要仔细勘明,让他们如僧侣一般自成一财团与系统,今后朝廷不得再以卖官鬻爵的办法混淆名位,国王的近臣务必由贵族中遴选,他们的子弟则由王室负责教育。今日我们看来不免惊讶,此类要求可谓不识时务。大革命志在清算贵族,以后步伐一经展开,尚有不少贵族未经审问,即送上断头台。那么当初何以如此跋扈嚣张,在应当要求谅解的时候不虚心求愿,反而大吹大擂,要求增强他们的特权?

这种举动也可以引用非人身关系的情形解释:

提出陈情表,也是合法程序。三级会议原来是国王与臣民的一段对话。国王固然要各级代表协同决策抽税,后者趁此机会将下情上达。既有权力则有义务,既有义务则有权力,以上都符合于封建体制。只是会议既分三级,召集会议即已伏下了一个阶级斗争之阴影。

各级代表由各地方单位选出,其程序不同,一般都经过初选与复选三四次。所以各代表只能算是被各地方单位授权参加,而不是以个人的见解,参加国事的磋商。经过如此的安排,各地方单位的选举人也觉得他们已成为一种民意上的机构,除非他们阶层里和地方上的陈情表获得答复,他们责无旁贷。于是以巴黎为首,此地既为国都,又有沙龙为时尚人士讨论政治之处,产生了不少期刊和小册子煽动革命情绪。此后,巴黎的407个“选举人”,在选出三级大会的代表之后,经常集会,巴黎公社及国民军(National Guard)由此选举人的会议而产生。这些机构与组织,和巴黎政客经常聚会的俱乐部,成为策动革命的基本力量,以后他们既维持秩序,也策动暴民。其他各地区的情形也大同小异,1789年巴黎的骚动一开始,旧体制派往各处的省长(intendants)逃避一空,政府的组织已经瓦解,各市镇大致仿效巴黎的办法,除了传达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详下)的法案外,已不接受国王所辖行政系统指挥。

所以旧体制力量脆弱,是局势脱离掌握之一大主因。这种情形,也使法国大革命和俄国十月革命接近,而不能与德国的统一运动相比。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众首先冲入伤病军人大厦,取得滑膛枪32000支,随后进攻巴士底监狱,其目的在于取得兵器与火药,解除这要塞对巴黎市民的威胁,并非所谓解放囚人。消息传到各处,很多市镇与乡村群起响应,农民进攻贵族的堡垒。

为简便起见,大革命可以分作两个阶段叙述:前期自1789年5月三级会议开幕到1792年8月,历时3年多,其目的在制定君主立宪。1792年8月,路易失去所有职权,革命由温和走向极端,终至恐怖时期(reign of terror,简称恐怖Terror),后因“热月反动”(Thermidorian Reaction)才得结束,时为1794年7月,后期也历时近两年。此后迄拿破仑于1799年11月兵变夺取政权为止,其间5年多,只算是收束整顿的时期。

三级会议召开时,第三级代表约600人,第一二两级各约300人。起先国王和议会坚持按照1614年的成例,三级分开讨论表决,如果某一议案获得两级的同意即算通过。显然的,这样无法对国家体制作任何更革,即想改变方针与政策也必困难重重。所以第三级的代表主张所有代表一堂磋商,集体表决,在这主张之下,三级会议变成了“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这组织后来自称“宪法制定会议”[Constituent Assembly],由宪法制定会议参加产生的代议政治机构称为“立法会议”[Legisla- tive Assembly),于1791年集会。以上都与革命后期的“国民会议”[National Convention]不同)。因为国王封锁议会的场所,这些代表聚集于凡尔赛宫室内网球场,也鼓动一部分代表下级僧侣和前进派的贵族参与,又怕国王以武力压制,与会的人签名誓约之上,内称除非达到目的,决不分散。其中提到国民大会之召开,其目的在“草拟宪法,给国家以新生,并且厘定君主制之正确原则”。

这样展开革命的程序。路易十六看到局势已无法掌握,就指令第一级和第二级的代表一体参与。他的让步并非出于开明主见,而是于内外的威胁,而巴黎既感到粮食恐慌,又不知道国王意向所在。他集中军队于巴黎内外以防止暴民蠢动,保护国民大会的安全。但是所谓暴民既经组织,实际已是革命的群众力量,和国民大会里一部分代表之护身符。

三级会议于5月5日集会讨论,6月20日有网球场誓辞,6月25日巴黎公社组织就绪,7月14日巴士底监狱被攻陷,7月17日路易十六前往巴黎巡视,希望抚慰众情,10月5日仍有巴黎街头妇女6000多人冒雨手执标枪,又挽两门炮,跋涉12英里,到凡尔赛宫向国民大会和国王请愿,提出“要面包”的要求。由于她们后面还有国民军两万人的支持,国王与王后被迫由凡尔赛迁往巴黎的特拉里兹官(Tuileries)。两周之后,国民大会在巴黎开会,从此彼此都在巴黎群众阴影之下,巴黎公社所指挥之群众或暴民,对以后国事的进展有了左右全局的力量。

时至今日,这些事迹还找不到确切的解释。即如巴黎的暴动与妇女的示威,显然有人策划主持。他们是谁?当初目的何在?虽说历史家各有猜测,最可能从中获利的乃是奥尔良公爵(cde Orleans),当今国王的远房叔父,他自己想做立宪君主,也可能是赛亚司和米哈波预闻其事,甚至有人怀疑,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成名,今被公推为国民军司令的拉法叶(LaFayette)。还有几个办报纸的主笔,也被指责唆使主动,却没有人提出可靠的证据。总之从人身方面的观察,很难写出此中确定的历史。

并且1789年收成良好,粮食问题也一度解决,紧张的空气业已和缓。那么何以以后翻天覆地的情事尚待展开,而且内战与断头台上之不断流血,仍在3年以后产生?

国民大会决议接收寺院的地产,废除什一捐,将各种封建义务解除,人身的义务亦无条件废止,土地的义务则以代价赎取。又通过了“人权及公民权利宣言”,其第一款即宣扬“凡人自出生及至今统享有自由及平等的权力,仅在共同的功利之条件下产生社会上的差别”。此外又列举这些权利为“自由、财产权及抵抗压迫的权利”。公民一体在法律之前平等。新法律尚待公布,新宪法则将公民分为“现役公民”及“非现役公民”二种,前者有最低限度的赋税,享有选举权。1791年召开的立法会议,即依这样的程序产生,其组织为一院制,所以没有贵族平民的区别,僧侣更不在话下。国王对立法会议通过的法案保持有限度的否决权(立法会议两年一届,国王对同一法案可以在两届否决,所以否决有效期间共为4年)。应付当前的财政问题,则决议发行一种纸币,称为“交付券”(assignats),以没收寺院之地产作担保。

看来这些条款所包括的改革极为广泛,其步骤则和缓而带妥协性,为什么如此的方案不能化干戈为玉帛?其中必有蹊跷。

废除封建特权,并非在国民大会里经过详细审查与考虑而通过,而是少数预谋的人决定在傍晚5时开会(1789年8月4日),会议延长到清晨两点而获得表决,其辩论的程序也预有布置。像这样一种重要的改革,务须有关的人大部分承认这是众望所归,积极进行,才能希望克服技术上的困难。可是事实上立法时,就希望其行动有如“魔术”,所以宣传的成分多,实际的功效少。这时候,法国残余的封建因素并非整体的可以耳闻目见,而是在农村中渗入各种经济生活之中,如“声望”即附带着特权;在很多情形之下,人身义务与土地义务不可区分;不少封建特权出于霸占,又有一些出于契约。即让农民付20年及25年的代价赎清,技术上也困难重重,况且有些土地又经受领人佃让与人,更不知何人可以占得便宜,领主则借口除非收有赎金,特权仍保持如旧,并且东西南北,各地情形不一。所以国民大会一纸法案,只产生了千般万样的纠纷。有些农民争取法案给他们的利益,一直纠缠到1793年,其情节即是一种“道地的内战”。

没收寺院地产、废除什一捐好像轻而易举,可是后来牵涉更广。各主教方丈既失去了他们手下的收入,国会就决定对他们发薪水,所以全部宗教人员成了政府雇员。又因为此时整理全国的行政区域(参照上节法国行省有中央及边区的分别),全国领土各按境内山河划为大致面积相等之行政区(depart-ments),于是旧的主教区裁撤,新的主教区与行政区重叠。在政教合一的方针之下,国民会议于1791年通过“宗教人员民事组织法案”(Civil Constitution of the Clergy),规定主教由选民推举,不再由教皇认可,并且所有僧侣要宣誓尽忠于国家。一位现代作家认为这一举“中断了全国的团结,内战于是开始”。

一般非信徒甚难掌握此中奥妙。罗马教会由基督授命于保罗而产生,主教千百年来衣钵相传有天神降命于人的意义。很多宗教人员已经觉得裁减主教人数、更改他们辖区之不当。因为在神学的立场上讲,这些措施已经污亵了他们的神圣使命之根源。至于向人间政府宣誓,等于将所有的主教方丈改业为政治指导员。一部分僧侣比较达观,觉得为主服务和民事管理可以视作两途,但是赞成宣誓的少。160个主教之中,只有7人宣誓。后来教皇斥责“组织法案”,更加深了法国内部的分裂。爱国人士

⑧ 法国政体的演变历程及发展前景

演变历程:

法国从中世纪末期开始成为欧洲大国之一,于17~18世纪路易十四统治时达到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在1789年爆发法国大革命之后,推翻君主专制政体,先后经历两次帝国和三次共和国,国力于19~20世纪时达到巅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法国是当时世界第二大殖民帝国,殖民地面积等于本土的20倍,成为20世纪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二战后,建立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58年被夏尔·戴高乐建立的第五共和国所取代。

法国现行的政体为半总统半议会制,属明主共和制,国家机构为总统、议会和政府。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行政权力的中心。任期五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法国不设副总统,一旦总统不能履行职务,由参议院议长代理总统。

发展前景:

在漫长的历史中,该国培养了不少对人类发展影响深远的着名文学家和思想家,此外还具有全球第四多的世界遗产。

法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欧洲四大经济体之一,其国民拥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和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也是欧盟和北约创始会员国、申根公约和八国集团成员国,和欧洲大陆主要的政治实体之一。

(8)1793年的法国是什么制度扩展阅读

行政区划

法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大区、省和市镇。省下设专区和县,但不是行政区域。县是司法和选举单位。法本土共划为22个大区,其下又分为96省,4个海外省(即1个海外大区辖有1个海外省)、4个海外领地和2个具有特殊地位的行政区。

全国共有36679个市镇。 其中人口不足3500人的有3.4万个,人口超过3万人市有231个,人口超过10万的市有37个。

法国的首都为巴黎,是法国第一大城市及欧洲第二大城市,位于法国北部巴黎盆地的中央,横跨塞纳河两岸。历史悠久,从法兰克王国起一直为法国的行政中心,是世界四大国际化都市之一。

⑨ 1793年宪法的特点

1793年宪法又称《雅各宾宪法》,是法国第一部比较完整地体现资产阶级政治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小资产阶级和工人农民利益的宪法。这部宪法虽未付诸实施,但它所包含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在许多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宪法规定,法国实行三权分立,确立议会共和制,最高立法机构为一院制的立法会议,最高权力机构是执行会议。公民除享有《人权宣言》所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劳动权、受教育权、获得社会救济权,以及对侵犯人权的政府的起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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