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年度预算和决算分别是什么
年度预算:
年度决算亦称 “会计决算”或 “决算”,企业或单位在每一年度终了,运用会计核算资料,对该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数字总结和文字说明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保险公司的年度决算,由于有其自身业务的特殊性,因而在核算方面,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尤其在决算时,毋须像工业企业那样,对资产进行估算,但在负债方面,主要是各险的未了责任,则要用估算的办法来确定。即按规定分别提存各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更新改造基金等专项资金。
(1)法国从什么时候开始编制年度预算扩展阅读:
一、年度预算内容:
1、年度计划制定
2、年度工作计划书的编制要领
3、编制年度经营预算的作业要点
4、年度经营预算的编制要领
5、年度经营预算的汇总方法
6、年度经营预算的审查重点
二、年度决算意义
1、综合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有利于总结经验,改善银行经营管理
年终决算可以汇总反映银行全年的经营成果,考核经营效益,对出现经营亏损、呆账等问题,监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及时采取措施,促进银行改善经营管理水平。
3、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信息
银行通过年度决算,可以帮助国家有关部门掌握货币、信贷及资金活动的增减变化情况,了解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资金投入、运用和周转情况,以及货币发行量,信贷规模总额,外汇及黄金增减、结余等情况,并缝隙变化的原因和考核执行的结果,为宏观调控,制定货币政策提供重要的金融、经济信息。
B. 年度预算与多年度预算是按什么对政府预算进行分类
政府预算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
(1)按收支管理范围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总预算和单位预算
总预算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财政计划,它由各级政府的本级预算和下级政府总预算组成.
单位预算是政府预算基本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的直属机关就其本身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所汇编的预算,另外还包括企业财务收支计划中与财政有关的部分,它是机关本身及其所属单位履行其职责或事业计划的财力保证,是各级总预算的构成的基本单位.根据经费领拨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单位预算可分为一级单位预算、二级单位预算和基层单位预算.
(2)按照预算的级次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中央预算(联邦预算)和地方预算(州和地方预算)
(3)按编制形式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单式预算是传统的预算形式,是将政府一切财政收支编入一个预算.
复式预算是在单式预算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成的,是将政府的所有收支按性质分别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形式.
(4)按编制方法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
增量预算是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在以前财政年度的基础上,按新的财政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之后确定的.
零基预算是指对所有的财政收支,完全不考虑以前的水平,重新以零为起点而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强调一切从计划的起点开始,不受以前各期预算执行情况的干扰,尽可能找出更好的方法,使未来年度的预算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5)按投入项目能否直接反映其经济效果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项目预算和绩效预算
项目预算是指只反映项目的用途和支出金额,而不考虑其支出经济效果的预算.
绩效预算是指根据成本—效益比较的原则,决定支出项目是否必要及其金额大小的预算形式.具体说就是有关部门先制定所要从事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责和施政计划选定执行实施方案,确定实施方案所需的支出费用所编制的预算.绩效预算是一种比较科学的预算方法.其特点有二:一是绩效预算重视对预算支出效益的考察,预算可明确反映出所产生的预计效益;二是按职责、用途和最终产品进行分类,并根据最终产品的单位成本和以前计划的执行情况来评判支出是否符合效率原则.
(6)按预算作用的时间分类,政府预算可分为年度预算和中长期预算
年度预算是指预算有效期为一年的财政收支预算.这里的年度是指预算年度,大体上有公历年制和跨历年制.公历年制,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目前采用公历制的国家主要有法国、德国等.我国也采用公历年制.跨历年制,即从上一个公历年某月某日起,到下一公历年某月某日止.实行跨历年制的国家各起止日期也不一样,如美国、泰国等国家从每年10月1日起,到次年9月30日止为一预算年度.而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则从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为一预算年度,等等.
中长期预算,也称中长期财政计划,一般1年以上10年以下的计划称中期计划,10年以上的计划称长期计划.在市场经济下,经济周期性波动是客观存在的,而制定财政中长期计划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反经济周期波动,从而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工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中长期财政计划将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
C. 请简要比较法国与中国的绩效预算制度,并说明中国是否真正意义上的新
我国现行的中央和地方的预算编制方式是复式预算。
《预算法》第26条规定:“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所谓复式预算是指将一个预算年度内所有预算收入和支出,按照预算收入的来源和支出的不同性质,分别编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收支表上所形成的预算计划。我国各级预算分为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然而,复式预算编制存在着偏差,只在中央和省两级试行复式预算,且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复式预算;市、县、乡级预算仍是单式预算。因此,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借鉴国外实行复式预算的经验,全面实行科学的复式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