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国教育制度的教育体系
法国属于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强调教育治理要统一,在教育治理上长期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教育体系分学前、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四级。
法国分初等、中等、高等三级组织的体制。形成了幼儿学校1—3年、小学5年、初中4年、高中3年的学制。从小学到高中第一年的10年为义务教育阶段。高级教育以大学的三个阶段为基准,培养不同规格的人才。
法国教育特色:
1、福利教育
这里针对的是公立的学府,只需要缴纳一笔不贵的注册费,就可以接受高质量的西式教育,可以同时享受精英课程和优质师资,比起实力动辄十几万的学费要划算得多。而且注册费基本在学校间没有差异,专业也不会对收费产生影响,主要是阶段带来的差异,适合一般家庭。
2、专业丰富
综合大学内的专业一般都是很齐全的,可以为学生带来全面的选择,目标在此的学生,可以直接进入官网进行搜索,确认更适合自己的专业。而在法国专业学院其实能够其中专业度更高的教育,这样可以利用的资源会更多一些,也有利于大家的技能提升。
② 法国的教育制度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一、教育行政
1.中央教育行政机构
中央设国民教育部,教育部长由政府总理提名,由总统任命。通过分工精细的下属部门和地方学区长及各级督学员,对全国各级公立学校的教学与行政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也对同政府签订合同的私立学校实施监督。
教育部内设总督察署,负责各级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评审与调研,即把握总的教育方针,并就固定的题目开展调研,帮助部长掌握基层学校的情况。另设教学大纲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教学大纲的工作。对教师的督察工作则完全交给地方学区的督学。
2.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法国国民教育部通过下设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区实现其领导。全国共分28个学区(其中包括一个海外领地学区),它们的地理范围大部分与经济区相同。每个学区包括几个省,由一名学区长领导。学区长属于国家高级官员,学区长代表国民教育部长,负责落实中央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
此外,每个学区内的各省,均设有省级督学员。
二、学制结构
法国现行学制,分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级。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在法国,学前教育是初等教育的组成部分,由幼儿学校(ecolematernelle)实施。学前教育的目标是,通过对美感的启蒙。对身体的意识,对灵巧动作的掌握和对集体生活的学习,发展幼儿的语言实践能力和个性,同时还注意发现儿童在感觉、运动或智力方面的障碍并及早诊治。
2.初等教育
小学教育是初等教育的主体,构成法国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由小学实施。
除了公立小学之外,法国还有私立小学,多为宗教团体所办,大多数与政府教育机构签订了合同,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施教,同时也得到政府少量的资金补贴。
小学教育的任务包括“口笔头常用法语的实践及算术和数学简单运算的实践,包括启蒙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概念的传授,包括艺术教育、手工教育和体育”,为中等教育打基础。
全国小学教育的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课程有7门:法语、数学、科学技术、历史地理、公民教育、艺术教育和体育。
3.中等教育
(1)初中。法国的小学毕业生都可就近注册进入初中学习。初中学制4年,分为两个阶段:前两年(六年级、五年级)是观察阶段,后两年(四年级、三年级)为方向指导阶段。课程有:法语、数学、现代外语、史地、经济、公民教育、物理、生物、地质学、科技、艺术、体育等,初中开始实行毕业考试制度,合格者可获得“初中毕业证书”。
(2)高中。高中是法国中等教育的第二阶段,学制3年,也称长期高中,分为普通和技术两类。初中毕业生根据方向指导的结果就近入学。
普通高中的主要任务是为高等教育的文理专业输送人才。课程有:法语、史地、公民教育、外语、数学、物理、体育。
技术高中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技术员和为高等教育的技术专业输送人才。它们有共同开设的课程但课时不同,根据本方向的特点有所增减。此外,普通高中还有大量的必修课和自选课,而技术高中则有每周10—20课时的专业教育。
高中毕业时要进行中学毕业会考,以此衡量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教学的质量。考试合格者获得会考合格证书,可直接进入综合大学第一阶段学习,不再受任何考试选拔(名牌大学校除外)。
4.职业技术教育
高中阶段,出现三种形式:普通高中设技术选修课,技术高中设技术专业课,而职业高中则培养技术工人和技术职员。
职业高中是实施短期中等职业教育的机构,是义务教育的重要补充,是以培养“就业”学生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公立或私立学校。
在法国,还存在短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相当于专业教育的第三教育等级。其实施机构有:在高中设立的“高等技师班”,综合大学设立的高等技术专科学院,以及高等职业专科学院。它们为那些希望早就业或具有某一专业特长和爱好的毕业生提供了升学与就业的机会。
高等技术专科学院也称短期技术大学,虽设在综合大学内部,但自成体系。高等职业专科学院是1991年才开始出现的。
5.高等教育
在法国,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包括普通(或综合)大学、高等专科学校(或大学校)、以及短期高等教育机构,如高等技术学院和高等职业学院,此外,还有传统的高等教育机构,如法兰西学院、国家天文台等。
1968年的《高等教育法》规定。法国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建立与传播知识、发展科学研究和培养人”,必须“有助于社会晋升培训,并由此促进社会朝着使每个人对自己的命运具有更大责任感的方向发展”。
(1)大学。现代的法国大学是根据“自立”、“参与”和“多学科”的办学原则而改组成的教学与科研并重、行政管理自主、教学安排自定的公立科学文化性机构,是法国高等教育的主体。
大学分阶段(cycle)组织教学。第一阶段是基础课,第二阶段是专门化,第三阶段是深造和从事科学研究。
大学实行学分制,获得规定学分是获得学位的先决条件。课程分必修、必选、自选三种。
(2)大学校。大学校是高级官员、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科技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
大学校人学考试不统一进行,一些学校单独组织,一些方向、水平相近或有传统联系的学校联合组织。各校的主要共同点是,学制大多三年,基本不实行学分制,要求严,重实际应用,人文、社会、经济、语言等普通课占有相当比重,只颁发本校毕业文凭。一些学校还独立地或与大学等其他高教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
大学校是法国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它起点高,要求严,重应用,讲实效,规模小,学生出路保险且待遇优于受过由其他机构实施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形成良性循环,是英才主义的典型产物,与气氛松弛、淘汰率高、出路没保证的群众性(或说普及型)的大学形成鲜明对照。
6.师范教育
自1889年7月起,法国教师成为国家教育事业的代表,由政府任命,从国家税收中分得薪水,晋升、提级有规则可循,一进入师范学校就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并领取津贴,毕业后工作有保障,退休后生活有依靠。
初等教育师资即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培养主要在师范学校。自1986年秋季开学起,现行师范学校不再面向高中毕业会考合格者招生,而是直接招收大学第一阶段毕业生,即持有大学普通教育文凭者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中学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师资必须首先在大学第一阶段毕业、并在第二阶段学习了一门专业。
要当普通中学教师者,通过考试后再到“地区教育中心”实习1~2年。
要当职业高中教师者,通过考试后要进入“职业教育师范学院”实习。最后,实习生要通过两次授课考核,通过者获得正式的职业教育教师文凭。
一、初等教育改革
1985年法国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小学教学大纲,并从该年秋季开学起实施。新大纲规定小学均开设法语、数学、科学与技术、史地、公民教育、艺术教育、体育7门课程,废止白1969年开始实施的课时三分制教学计划,恢复传统的分科教学,以加强基础学科的教学。
198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初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其主要内容是:
(1)取消留级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即将初等教育分为准备学习阶段(2~5岁)、基础学习阶段(5~8岁)和巩固加深阶段(8~11岁)。
(2)调整课程设置,把小学的7门课程分为3组。第一组包括法语、史地、公民教育,第二组包括数学、科学与技术,第三组包括艺术、体育。
(3)在同班或同年级中建立学科同质小组。即学校允许学生某一学科的进度快些或慢些或暂时落后,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使具有相同兴趣和学习节奏的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学习优势。
(4)重新安排学年,调整学习节奏,使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5)推进阅读计划。
(6)增设外语。
二、中等教育改革
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在中等教育领域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1.改革初中
(1)革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教学内容和方法的现代化。1985年法国教育部公布了初中新教学大纲,新大纲的特点是:①加强法语教学,强调提高学生的阅读和书写能力;②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重新安排初中各年级数学的深度和进度,加强数学基本技能的训练;③加强外语教学,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第二外语,以适应欧共体统一市场的需要;④独立开设公民教育课,加强道德教育;⑤设置必修的综合技术课,使每个学生在结束义务教育时都受过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教育。
(2)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法国教育部强调,艺术教育要给学生创造自我表现的条件,扩展其文化修养和知识,通过激发学中的灵感和启迪他们的智力,达到使其个性得以充分的发展。
(3)建立“教育优先区”。即在辍学现象严重的地区发动社会与学校合作,帮助家庭条件差和功课差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
2.改革高中
1991年4月,教育部长若斯潘宣布了高中改革计划。其主要内容是:
(1)重新组合各科类的设置。通过调整高中的课程设置和毕业会考中各科类分数所占的比重,把学生分为文学、科学和经济三大类,使原来各科类之间明显的等级差别被同科类内部的竞争所取代,以便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外,特别要加强科技类的普通文化课的教学。
(2)增加机动课时,用于补习和指导。即在高中的前2年,让学生每周有3个小时的机动课时,用于在教师指导下按学习水平分成小组活动。落后生可以借此弥补差距,其他学生则接受掌握正确学习方法的帮助。对毕业班,机动课时用于强化学生所学的专业深知识。
(3)增加学生选择的机会,打破旧的上下等级和平行隔断。建立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相互变通的渠道,使学生即使接受职业教育也可以根据自己今后的能力继续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各科类的学业。
此外,还提出了提高教育效率,克服高留级率问题,以及普及信息科学教育。
三、高等教育改革
1984年法国社会党颁布了《萨瓦里法》,要创立“高等教育公共事业”,提出“全部中等教育以后的、包括大学校与继续教育,都应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开始了1968年以来又一次重大的高等教育改革。
这次改革的侧重点是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调整高等学校的办学方向,在重申“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多科性结构”三原则之外,进一步提出高等教育必须贯彻现代化、职业化和民主化的原则。
所谓现代化,主要是指办学方向和方法要面向现代社会,教学内容应迅速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提出要改革综合大学各阶段的教学:
(1)加强对第一阶段学生出路的指导,开设一些职业性质的课程,在第一阶段结束时发给结业文凭。
(2)统一第三阶段学位的名称。
(3)增设博士后阶段的课程。
(4)在整个大学阶段增设一些新兴的跨学科专业,鼓励高等学校加强对应用学科的研究。
(5)加强外语教学。为了尽快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该法还鼓励高等学校之间开展自由竞争,支持他们广泛地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并加强政府对高等学校质量的审查和评估。
所谓职业化,是指在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应进一步克服纯理论教学的倾向,重视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的教育与出路指导,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提高他们的职业竞争能力。
所谓民主化,则是指进一步赋予教师、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更多地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其措施有:
(1)在高等学校内部设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业与大学生活委员会,它们分别对学校的管理行使决定权、咨询权和建议权。
(2)给予高等学校更多的自主权。
(3)进一步改变高等学校招生中存在的不平等、不公正现象,增加对工农出身的学生的资助。
1986年法国国民议会批准了教育部副部长德瓦凯起草的《高等教育改革法案》(又称《德瓦凯法案》),再次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办学指导思想上,以“竞争、创造性和责任感”代替“现代化、职业化和民主化”原则。鼓励学校之间、学生之间进行竞争,支持学校与个人敢于冒尖。为保证新生质量,规定高等学校可对新生进行筛选。
(2)在高等学校自身管理方面,强调高等学校必须拥有自主权和竞争力,实现经费自主,在一定限度内自主确定学生的注册费;可颁发本校的文凭;确保教授、研究人员在高等学校中的领导地位。
(3)恢复1984年以前的两级博士制度。这个法案直接触及了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强烈抗议与抨击,以致法国政府不得不撤消该法案,使这次改革夭折。
四、师范教育改革
1989年公布的法国教育改革法案着重强化了师范教育,废除了现行的师范教育制度,包括师范学校和地区教育中心,对全国各地教师培训进修机构进行综合改造,使中小学教师的理论培养、现场实习、教育实验结合在一起,统一由设立在大学的教师培训学院(IUFM)承担。
五、面向21世纪的教育改革
1988年出版了题为《教育与明天的社会——面对21世纪的挑战》的调查报告。报告提出,最紧迫的改革应在初等、中等教育和大学的第一阶段。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形式的。报告出版后引起了法国各界的广泛重视,被认为是法国教育改革的纲领。
1988年“教育与经济高级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教育与经济2000年的教育体制》的调查报告。基本内容是:
(1)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中学无文凭肄业现象,因此,要在幼儿学校提供个别帮助,到小学推行三年技能教育,在初中前两年设观察阶段,进一步发展初中后两年的职业教育。
(2)在1995年以前,把每年获得最低职业教育文凭(CAP和BEP)的人数从现在的38万减少到15万。把最初职业教育BEP改造成为可以适合多行业的基础技能训练,并到1995年逐步提高CAP的教育水平。此举可望使18岁青年在校率迅速达到80%。
(3)现在每年只有15万中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到2000年应该达到每年25万人,其中,应该有10万人获得职业教育高中会考合格证书,使毕业会考合格证书获得者占毕业生人数的3/4以上。
(4)发展大学高级技术教育,使毕业人数从现在的每年8万增加到16万。加强职业教育师资的培训,定期检查课程设置是否与实际需要相结合。
(5)提高大学第一阶段的教育质量,从中学教学大纲分科内容人手,提高学习的连续性和分科指导的准确性。到2005年,使大学毕业人数从现在的每年9万增加到19万,达到同龄青年的45%。长线的高等教育也要围绕未来五大热门职业进行,即侧重于培养工程师、企业管理人员及国家公务员、商业人员、医生和教师。
(6)发展工程技术教育,建立国际水平的工程师学院,培养高水平的工程师和高技术研究人员。
(7)改善大学与企业的联系,建立职业培训委员会和就业指导机构,使企业对培训更有效地实行监督,使继续教育更具活力。企业同实验室合作,以投资形式取得研究成果的股份并尽快开发,建立真正的技术转让中心等。
③ 福禄培尔式幼儿园对法国近代学前教育的影响
福禄培尔式幼儿园对法国近代学前教育的影响:法国的学前教育机构开始向双轨制方向发展。
④ 法国教育制度什么样的
法国的教育体制由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构成。高等教育制度又分为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法国的公立大学一律免费,只需支付一定的注册费(约200)。法国的高等教育历史悠久,现有80余所大学和300多所专业高校和研究中心。十分发达的教育体制使法国的高等教育质量得以保证,法国的文凭国际公认,并且学费低廉。法国大学分三阶段:第一阶段(一,二年级)二年,毕业后获大学基础文凭,相当于我国大专文凭;第二阶段一年,毕业后获学士学位;第三阶段是研究生阶段,毕业后可获硕士或博士学位。
凡申请进入第一阶段学习的学生,需通过法国使馆的法语考试。法国大学接受取得高等录取资格的中国高中毕业生赴法攻读本科;中国大学在校生可去法国大学插班学习;中国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可去法国攻读硕士学位。
法国高等教育体系多元化,不同类型的学校有不同的教学目标,而课程设置和入学条件也各不相同。众多公立、私立学校各有千秋,公立学校由国家资助,相比之下,学费低廉的近乎于免费。按教学机构划分,现有三大类教学机构并存:
(1)综合大学:遍布法国全国各地的87所综合大学,通过各种学科的划分实施基础及应用教学,分短期和长期学制。入学条件:招收持有法国高中会考证书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向校方递交申请材料,学校根据候选人材料择优录取。(注:由于中国高中毕业证书不能等同于法国高中会考证书,因而中国学生入学条件限于获得中国大学录取通知书者,中国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综合大学教育含义下的3个阶段,各阶段文凭均属国家级文凭,第一阶段实施大学基础知识教育;二、三阶段的学习趋向于专业化。
(2)重点高等专科学校:重点高等专科学校为政府机关、工业界、服务业培养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及行政人员。其中一大批隶属于政府各部门,专门负责培训工程师、教师及行政人员。其中一些高等专科学校(如:国家行政学院,高等师范学院)则是法国一大教学特色。此外,还有私立学校(如:部分商业学校与工程师学院),经审核后可获得国家认可。高等专科学校属于长期学制,为期5年。入学条件:入学要求严格,校方通过候选人的法国中学会考成绩与申请材料择优录取,被选拔的学生需在2年预科班学习后(或通过综合大学1至2年的学习),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被录取者继续学习3年,落选者可进入综合大学第一阶段学习。
(3)其他高等院校:该类院校大部分在艺术、建筑等创作性领域进行高等专业教育。属于长期学制。入学条件:大部分学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除长期学制以外,法国短期学制的职业教育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⑤ 法国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创立者
法国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是编织学校。1770年,法国新教派牧师奥柏林创立“编织学校”,照顾和教育4-7岁的学前儿童。旨在培养儿童纪律性,使儿童理解宗教教义和提高语言能力,培养儿童勤劳品质,并使他们掌握劳动技术的幼儿教育机构。每周开放两次,开设的课程有:编织、缝纫、阅读、书法、唱歌、背诵、算术、自然史、圣经等。
1、创立编织学校
学校有两名指导老师,一名任手工技术指导,另一名任文化、游戏方面的指导,另挑选一些年龄较大的女孩作为“助教”,教学内容包括:标准法语、宗教赞美歌、格言和童话故事、植物采集与观察、绘画、地理、以及儿童游戏等1/30
奥柏林的编织学校实际上把教育置于比保育更重要的地位
⑥ 简述法国加强幼小衔接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法国教育界普遍认为,学前教育对今后的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儿童今后学业成败的关键。因此,在1921年的教育法令中,法国就把母育学校(法国幼儿教育的主要机构)列入了公民教育的范畴并为其规定了教育目标;在1975年的教育法中则提倡2岁儿童“入园”,以实现“为以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摆脱障碍和实现平等做准备。”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法国对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一体化研究十分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一、法国“幼小衔接”的主要措施
1.幼儿园附设于小学中。法国的母育学校是附设于小学中的,而且在法语中,母育学校和小学并称为écoleprimaire,两者浑然一体。法国的母育学校不同于我国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它跟小学一样有具体的教学计划和时间安排(但不是强制性的);其次它才是幼儿园,因为它的主要教学手段还是以游戏为主,儿童以“玩”为主。这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利于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的衔接。
2.科学划分母育学校和小学的学习阶段。法国1989年的教育指导法打破了传统的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教学的形式,把学前儿童和小学儿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蒙教育阶段”,包括母育学校的小班和中班;第二阶段为“基础学习阶段”,包括母育学校大班和小学前两个年级的儿童;第三阶段为“深入教育阶段”,包括小学最后三个年级的儿童。母育学校的大班既是启蒙教育的最后阶段也是进入基础学习阶段的第一年,大班的学生开始做一些具有基础学习特色的活动,和小学前两个年级的学生一样主要学习法语和数学,并初步养成独立学习
的习惯。这样,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就实现了一体化。
3.统一母育学校与小学的监督视导工作。1990年,法国政府规定把母育学校与小学的监督视导工作合并起来,法国国民教育督学的主要职责为:第一,在一个省的范围内负责对小学、初中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学前教育机构的督察;第二,小学督学、技术教育督学、学徒教育督学和信息方向督学,督察初等教育、幼儿教育机构的教学、教育工作管理和评价教师及有关人员。因此,初等教育的视导员以及教育顾问都需要具有两个阶段的教育理论和实际经验,以进一步做好母育学校与小学的衔接。
⑦ 欧洲的学前教育怎么样,主要教学理念是什么
首先来回答一下欧洲的学前教育主要教学理念是什么?欧洲学前教育起步比较早,他们注重尊重儿童的主体,相信儿童的能力,着重培养儿童的良好品性。这种品性的培养不仅包括学习,还包括道德和良好习惯的培养。
其三、法国学前教育。
法国对于幼儿教育功能有三点,教育性,社会性,补偿性。法国幼儿教育有四点原则,自愿性,免费性,教育性,非宗教性。而且法国幼儿教育机构承担着教育、诊断、治疗三个职能,把社会卫生心理三者结合起来进行培养。当然也有其他的国家教育方式,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一一展开解释了。
⑧ 德国与法国的教育体制具体是什么样子的
一、 综合大学(Universität)这是一种学科较多、专业齐全、特别强调系统理论知识、教学科研并重的高等学校。此类大学设有工科 (Ingenieurwissenschaft)、理科 (Naturwissenschaft)、文科(Geisteswissenschaft)、法学 (Rechtswissenschaft)、经济学 (Wirtschaftswissenschaft)、社会学(Sozialwissenschaft)、神学(Theologie)、医学(Medizin)、农学(Agrarwissenschaft) 以及林学 (Forstwissenschaft) 等学科。类似的院校还有:理工大学 (Technische Universitaet, TU)、师范大学 (Pädagogische Universität / Hochschule, PU/PH) , 全科大学 (Gesamthochschule, GH) 以及体育大学、行政管理和国防大学等。全科大学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建立的,它集传统综合大学、师范大学、应用科学大学和艺术院校之大成,设有多学科、多层次的专业和课程。二、 应用科学大学 (Fachhochschule, FH;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此类大学大部分历史较短,规模不大,一般只设有一、两个或最多几个专业,但其特色极为突出。分别设有工程、技术、农林、经济、金融、工商管理、设计、护理等专业,原则上不设一般意义上的文科类专业。其课程设置和内容除必要的基础理论外,多偏重于应用,专业分类较细,教学安排紧凑,学制较短。三、艺术学院 (Kunsthochschule, Kunstakademie) 和音乐学院 (Musikhochschule),其中包括戏剧学院 (Theaterhochschule) 和电影学院 (Filmhochschule) 等。此类大学相对来说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实行小班或个别教学,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和艺术才能。以上三类大学属同等的高等学校,通过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获得"硕士" 或相应级别的学位,并具有国家承认的同等证书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