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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人对伯爵怎么称呼

发布时间:2022-07-27 16:43:05

Ⅰ 跪求古代欧洲贵族称号

【欧洲贵族称号】
皇帝(Caesar, emperor, imperator, kaiser, the King of Kings)、
王(王Rex, king, monarch, roi)、
公爵(ke)、侯爵(marchese, margrave, marquis)、
伯爵(Graf, comte,conte, count, earl)、子爵(vicomte, viscount)、
男爵(baron, baronage, baronial)、
勋爵 (Lord, lord)、骑士/士爵/爵士(knight,sir) 要全名的话例如,英国女王唯一的女儿安妮公主的全名是:Anne Elizabeth Alice Louise安妮伊丽莎白爱丽丝露易丝
女王的全名是:ELIZABETH II Alexandra Mary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
英国王储的全名:Charles Philip Arthur George查尔斯飞利浦亚瑟乔治
威廉王子的全名:William Arthur Philip Louis
威廉亚瑟飞利浦路易斯
丹麦女王的全名是:MARGRETHE II Alexandrine Thorhilr Ingrid玛格丽特二世亚历山德里娜莎希多英格丽德
丹麦王储的全名是:Frederik André Henrik Christian
弗雷德里克安德烈亨利克克里斯蒂安
瑞典国王的全名是:CARL XVI GUSTAF Folke Hubertus卡尔古斯塔夫福柯胡波特斯
瑞典王储的全名是:Victoria Ingrid Alice Désirée维多利亚英格丽爱丽丝德斯丽

比利时国王的全名是:ALBERT II Felix Humbert Theodor Christian Eugène Marie阿尔伯特菲利克斯胡波特西奥多克里斯蒂安欧仁玛丽
比利时王储的全名:Philippe Leopold Louis Marie 飞利浦利奥波德路易斯玛丽

Ⅱ 法国封建时期爵位的大小是怎么分的

在法国爵位是如下划分的
第一等级是公爵和公爵夫人
第二等级是侯爵和侯爵夫人
以上为大贵族,爵位由国主册封,另外公爵也有可能自有公国,自为一国之主.在中央集权不强时,侯爵也可能自有侯国,例如普鲁士在早期就是一个侯国,国主为神圣罗马帝国选帝侯之一.类似我国春秋时期的诸侯.
第三等级是伯爵和伯爵夫人,为中级贵族,爵位也由国主册封.
第四等级是子爵和子爵夫人
第五等级是男爵和男爵夫人
以上两级为小贵族,爵位可有国主,公爵,侯爵册封.由公爵,侯爵册封的子爵和男爵地位类似于大贵族的家臣.
上述五个等级的贵族爵位都可以世袭.世袭办法是爵位由长子继承,如果长子去世就由次子继承,若无次子就由长女继承。当然了,也可以由贵族自己指定的亲属继承.
第六等级是骑士和勋爵,属于不入流的贵族,一般适合于中小贵族的非长子,一般骑士授予有军功者,勋爵授予对王室或国家有贡献者.这个等级也适用于有理想有报复的平民,算是进入贵族阶层的第一步,等再有机会好向上爬,虽然这对于平民来说很难.这个等级的爵位不可以世袭.

最后我要说一点就是,历史上欧洲各国王室之间的亲源关系很复杂,继承范围也很广,导致了各国之间的从属关系,领土范围经常有大的变动,就像一堆缠在一起的藤蔓,很难单独拿出一个国家来研究他的历史,所以你最好还是将欧洲作为一个整体来看.

Ⅲ 子爵、男爵、伯爵、公爵、侯爵,的定义及它们的区别和联系

1、公爵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

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

2、侯爵是由德文Markgraf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

3、伯爵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4、子爵,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

5、男爵,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区别:

1、等级不同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2、服装不同

公爵: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伯爵: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子爵: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男爵: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联系:

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

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

(3)法国人对伯爵怎么称呼扩展阅读:

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

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Ⅳ 英国、法国的公爵,男爵、侯爵等等之间的称谓有何不同

爵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是公,侯,伯,子,男

均是世袭制的,在英国受勋是国民的第一光荣事,"铁娘子"撒切尔夫人一生为英国做过很多贡献最终也仅仅被受予男爵爵位...

Ⅳ 法国贵族是怎样称呼对方的 比如

欧洲无疑也是个重视礼仪和典章的国家,某种程度上而言,其礼仪的繁杂性甚至胜过中国,这一点,在如今的西餐文化中就可以看的出来(中餐是用来吃的,日本料理是用来看的,西餐是用来折磨人的)。而欧洲中世纪的贵族礼仪,更是比如今的简化版本要繁杂的多,但就军事礼仪这一项而言,目前流行的脱帽礼、举手礼就脱胎于骑士将头盔脱下或抬起头盔上的面具这两个动作。那么,加饰在人的名字——这一区别人与人之间重要的代号上的礼仪可以说更是丰富多彩了。另外,关于名字的礼仪在各类礼仪中也是相当重要的,毕竟互相交换姓名,昭示姓名的场合太多了。在介绍这五花八门的敬称之前,我先来简单的描述一下一个标准的西欧贵族的名字的成分。某种程度的遗憾,我这里很少能找到一个人的全名了,只好附带一个存在于历史小说《帝国骑士》中的人名,再加上我个人在奇幻社区“生命”所使用的仿欧洲姓名。
氏姓一 氏姓二 氏姓三 姓称号 家姓 阶级 个人名
马里叶 路德维克 儒勒 德 居梅内 士爵 乔治
布斯曼 聚贝尔 / 冯 施维尼茨 莱因伯爵 伯恩斯
克洛维 拜伦 / 冯 塔布里斯 帕留柳子爵 海因利希
无疑,欧洲人的姓名在长度上恐怕未必就不如日本人,如果把二者都翻译成罗马文字母的话,或许日本人会胜,但如果翻译成汉字的话,欧洲人没理由输!(真无聊的作者啊……)。
另外,请各位注意一下,这才是一个欧洲人姓名的正式写法,
克洛维·拜伦·冯·塔布里斯=帕留柳子爵·海因利希
一般将个人名写在前面的写法是简略式,往往略掉氏姓的。
下面,我们来一一介绍这写姓名的成分。
一 氏姓:
和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类似,欧洲人在上古时代的时候,以部落的名字和一个另一个短音节字符为自己的标示,这就是最初的“姓”和“名”。随着部落人口的逐渐繁衍和社会生产力的逐渐发展,部落本身开始以家庭为独立生活的单位,逐渐分化,细化。这时候,为了生活的需要(区别猎物,区别私有财产等),又诞生了一个家庭代号。那么,原来的“姓”就演变成了“氏姓”,而新的代号就是“家姓”。当这个家庭中,父生三子,子又生三子,如此膨胀发展,需要第二次的分化的时候,预定要走的家庭则就再取一个“家姓”,原来的“家姓”演变为“第二氏姓”,如此如此。中国的“姓”、“氏”也大致如此相套下去的。
在中世纪的时候,从日尔曼部落或者高卢部落中传下的氏姓大多因为文字不够发达的原因逐渐丢失了,一般家族只剩下一个氏姓。我们今天看到的贵族氏姓大多是在法兰克王国时代及其以后的中世纪,由于封土封臣制度所逐渐衍生出来的。在那时候,国家法律中,关于贵族家产继承的条文规定各不相同。例如法国和英国采取的是保留长子(或由原本贵族封号持有者指定的亲属)完全继承领地,次子等庶子有功勋则另立家族(此时需要变原来的家姓为一个新的氏姓,且另取一个家姓),没什么功勋没什么能力的话,则被其他贵族招去入赘,这是一件很屈辱的事情,基本意味着这位公子的政治生命结束了。因此,也有些人干脆抗拒结婚,一辈子待在已经由自己的兄弟甚至是侄子的领地内,帮家族主人管理领地或者干脆游手好闲的活着。在德意志,虽然也制度本身也类似,但也更注重贵族家主人选的质量问题。例如,当当代维腾堡伯爵驾鹤西归的时候,皇室就要出面观察一番,如果在非独立的直系男亲属中有资质才学优秀的人,那么皇室就直接将领地转封给他,如果没有,那么皇室将检查这个家系的庶族子弟(没有能继承家业,但又没有成为新的独立贵族的家中亲属的后代),然后让他采取入赘或者是认养父的方式进入维腾堡伯爵的家系,继承家业(这时候也需要变原来的家姓为一个新的氏姓,改使用被继承家族的家姓);当然,还没有合适的话,皇室将观察关联家族子弟(如爷爷辈分出去独立了的莱因伯爵某某某的后代),如果还是没有,那么就随便让一个人继承家业,成为家主,接着嫁给他一个皇女,将其领地并入皇室直辖领地,由皇室派能人前往管理。这是某种程度上德意志地方诸侯拥有更高的素质之一,但其为皇室带来的凝聚力,却另外为教会和大贵族对这一制度的反对而被抵消了,但是,德意志小贵族阶层如骑士阶级的优秀就是如此造就的,条顿骑士团可以算是中世纪欧陆第一强兵。
除了独立或继承别家家业的时候,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未婚妇女在嫁人的时候,要将娘家的家姓转为氏姓,使用夫家的家姓,例如“银英”中,菲列特利嘉和杨结婚以后,就如此做了。但如果是二婚的话,则只是修改原夫家的家姓为新夫家的家姓。这个传统现在依然在使用中。
回到称谓方面,历史上以氏姓称呼某个人的例子是非常少的,而且同时也是非常失礼的。历史文献中也很少有称呼别人氏姓的记载。到了近代,大量的氏姓已经都没有了,西式姓名中的“MidName"乃是其“遗迹”,偶尔看见一个还保有氏姓的人,也不会在称呼他的氏姓了。
二 家姓
家姓的具体来历上面已经介绍过了,就不再累赘叙述了。家姓在称谓上往往配合姓称号和敬辞使用,中下级贵族则也会配合阶级使用。这一点,古代和近现代是类似的,具体格式在后面逐一介绍敬辞的时候会详细介绍。
三 姓称号
姓称号是表示一个人是否是贵族,并从属于谁的重要标志。例如,法国贵族的姓称号是“德(De)”,这个称号只有法兰西国王的封臣和他封臣的封臣才可以使用(在阿维农之囚的时候,教皇被法国所挟持,因此意大利地区的直属于教皇国的贵族也将姓称号改为“德”,其中甚至包括与法兰西国王同级别的那不勒斯国王,毕竟,名义上,所有的欧洲贵族都从属于教皇);德意志人神圣罗马帝国贵族的姓称号为“冯(Von)”,也是只有从属于皇帝陛下的贵族及其封臣才有权使用,平民或臣从于其他王的贵族就没有这个标示了啦。尼德兰地区在中世纪时乃属于德意志人神圣罗马帝国法利斯兰侯爵领地,但法利斯兰侯爵领毕竟边境贵族,是素有离心力的,法利斯兰侯爵在领内要求他自己的封臣使用“范(Van)”这个姓称号,即类似帝国,但又有区别。这也算是德意志皇权薄弱的体现。
真正厉害的姓称号群落诞生在幻想世界中,森冈浩史的小说《星界之纹章》中,庞大的宇宙帝国“亚布的人类帝国”贵族的姓氏称号有六种,如下:
1 "芮” 是皇族的专属姓称号。
2 贵族的姓称号分为三种:
(1) 和皇族有亲属关系的贵族,姓称号为“波斯”。
(2) 开国贵族,姓称号为“亚罗恩”。
(3) 帝国创建后方创氏的新兴贵族,姓称号为“苏努”。
3 而平民的姓称号分为两种:
(1) 帝国创立时,在帝国初始领土帝国生活的家族,姓称号为“威普”。
(2) 在被帝国攻降的新行星上生活的家族,姓称号为“波鲁杰”。
如何,很详细吧,只有如此的详细才有制度的美感!
回到称谓的问题上来,历史上还真是完全没有单独使用姓称号称呼别人的,且不考虑到是否有礼貌的问题,恐怕连称呼别人的根本目的,将人从人群中区分出来这一点都做不到。姓称号一般配合家姓使用。
四 阶级
贵族阶级可以说是欧洲人姓名中第一重要的部分,阶级名的不同将影响你的权力、财力、公信力、威望等一系列在中古欧洲生活中的重要元素。传统的欧洲贵族阶级大致分为九层,他们从高到低分别是:“皇帝(Caesar, emperor, imperator, kaiser, the King of Kings)”、“王(王Rex, king, monarch, roi)”、“公爵(ke)”、“侯爵(marchese, margrave, marquis)”、“伯爵(Graf, comte, conte, count, earl)”、“子爵(vicomte, viscount)”、“男爵(baron, baronage, baronial)”、“勋爵(Lord, lord)”、“骑士/士爵/爵士(knight,sir)”,至于其间的具体区别,就不在这篇文章里叙述了,以后会有专文来介绍。
这九层级别,其中上六位的领地规模都是在“郡(arrondissement)”级别或以上的(废话,王和皇帝怎么也不能只有一个郡啊……),子爵或伯爵一般为郡行政长官。所以,上六位都要加上地域名称。例如拉丁皇帝、法兰西国王、萨克森公爵、萨冈侯爵、莱因伯爵、帕留柳子爵。很显然,这法兰西、萨克森一类都不是此人的家姓,一般在书面记录上,上六位贵族的家姓和贵族阶级名称之间是有一个双横线以表示区别的,不过国内的文献大多将双横线改回点。再加上下三位贵族的阶级名称前不加领地地名,所以经常会有人将二者混淆,把某些贵族的领地地名当成是他的家姓,这实在很失败……
另外,不仅仅是这些,“皇子(prince imperial)”、“王子(infante, prince, prince of the blood)”、“皇女(princess imperial)”、“王女(infanta, princess, princess of the blood)”、“亲王(mirza, prince)”、“皇后(empress, kaiserin, queen)”、“王后(begum, gay, queen, queen consort, queenliness)”、“公爵夫人(chess, chesse)”等类似表示贵族家主的儿子女儿或者夫人的词语,也是贵族阶级名称,上面说过的不愿意入赘的公子们就和他们侄子侄女什么的一起享有这些称号。
当然,世俗贵族之外,还有教廷“贵族”(他们与公爵们类似,从教皇那里,从国王那里拿到封地),大致有以下几个阶级:“教皇(Vicar of Christ, Vicar of Jesus Christ, pontifex, pontiff, pope, sovereign pontiff)”、“枢机主教(cardinal, red hat)”、“大主教(Metropolitan, archbishop, catholicos, provincial)”、“神甫(Catholic father, priest, Sacerdotes)”、“执事(beadle, deacon, deaconate, deaconry, deaconship, the staff)”,以上均为天主教的阶级称谓,并且,主教、大主教的前类似上六位世俗贵族,要加上主教区和大主教区的地名,如“美因茨大主教”,可并非为大主教名叫美因茨,初代美因茨大主教家姓为卜尼法斯。
贵族阶级名称在称谓方面的一般配合家姓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将其他衔位(如军衔)和贵族阶级名称搭配使用。而且,贵族阶级名称中,公爵、侯爵、伯爵以及子爵这四个级别还可以称呼对方的领地地名。到底,还是因为贵族阶级名称很重要,必须要用各种方式让别人知道啊!
五 个人名
这个……,就不用再细化说明了吧,是区分个人的标准工具而已。只是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在一个人使用承古的个人名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数字也叫出来,如,你面对的是英王乔治五世,称呼他的时候可以称呼为“乔治王”,而不是“乔治五世王”,数字是后人用来区分的,他们自己可不承认这些数字。关于个人名的使用方式很丰富,下面会介绍。
接着,我们介绍一下上述的欧洲人姓名各成分与敬辞的搭配。西欧礼仪中常用的敬辞主要有三种,就是“陛下”、“殿下”、“阁下”,全部为套用翻译。
先来介绍一下“陛下”的使用。别看在中文里,陛下只不过是一个词而已,但在西欧各国的语言中……,比如英语中,大致如此:Her Majesty, His Majesty, His or Her Majesty, Your Majesty, holiness, majesty, their Majesties,哈哈……,还是不少的嘛……。看就知道,这是为了适应不同的语境,包括各种人称。“陛下”在使用的时候,一般加在贵族阶级名称的后面,例如“法兰西国王陛下”,或者“国王陛下”等,也可以单独使用。不过,切记前面不可以加上名字,弄成“亨利国王陛下”、“兰开斯特国王陛下”,就是失礼的事情了。但是,如果是名和贵族阶级名称连用的话,是可以的,如“亨利王”。将贵族阶级名称放在前面的称呼法也有,并且这才是标准,如“英王理查”,但一般用于书面场合,前面介绍的方法却是书口两用的。总之,“陛下”只可以用来称呼皇帝或国王本人,且不可带名称呼。
“殿下”在英语中有如下单词可以表示:Monseigneur, Royal Highness, highness。其根本使用方法和“陛下”类似,其使用对象一般为皇族成员中,没有被封土而出了家系的人,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属于自己的领地,没有更改家姓的皇族成员,那些可爱的王子、公主、亲王、内亲王们(尽管亲王中有个王字,但和一般国王有着本质的不同,看外语原文就了解了)。但是,注意一般的皇族成员也可能还有别的衔位,例如,在政府中担任公职或者在军队中服役等等。尤其是近现代,比如英国王子查尔斯(个人名)曾是英国空军上校,那么,那时候称呼他查尔斯上校是可以的,但如果想两个连用的话,就必须用家姓,好在目前王子公主们参军的不是很多…………。
“阁下”在英语中则有如下单词可以表示:Excellency, His Worship, Right Honourable, Your Worship, excellence, excellency, gaon, mightiness, transparency, your lordship。如何,很丰富吧,“阁下“是适用于除帝、王两系列以外的所有七级别贵族男性的敬辞。“阁下”一般单独用,或者和家姓、贵族阶级名称二者连用,例如“阁下(一般只能是第二人称场合)”、“伯爵阁下”、“莱因伯爵阁下(领地地名+贵族阶级名称+阁下)”、“波萨多夫斯基-魏纳尔伯爵阁下(家姓+领地地名+贵族阶级名称+阁下)”,诸如此类,但切记不可以直接用。称呼中带有对方家姓的时候,也可以加上姓称号,这一般用于正式场合,如果是贵族老头子们一起出去打门球的话,介绍球友的时候可加可不加。另外,如果对方另有衔位的话,衔位放在前面,例如“少尉罗森男爵”等等。
以上,是通常称呼,下面再介绍一下其他的称呼方式。当你和对方关系非常好的时候,自然可以直呼他的个人名,甚至是他个人名的昵称。例如,你和托马斯·阿奎那很熟,你可以直接称呼他为“托马斯”或者“汤姆”。如果对方是你封臣,你还可以称呼他的领地地名,例如,你是英国国王亨利四世,你面前是亨利·潘西-诺森伯兰伯爵·卡尔斯,你可以称呼他为“诺森伯兰”。
欧洲贵族的姓名的称谓大致上是如此,其中一些更加细化的东西还待大家在阅读中发现,本文就介绍到这里了……(其实是作者也不知道了……)。
首先是关于欧洲的饮食礼仪是否烦琐的问题。薰殿还记得我们在南京吃西餐的时候俺说的那个故事吗,路易十四看到两个孙子在他的宫廷里同时使用刀叉吃牛排,于是乎很不高兴,认为他们违背礼仪,和外邦人学坏了。在当时(18世纪),法国通行的就餐礼仪依然是右手拿刀把事物切碎,左手直接抓了吃。而这些名堂是传自文艺复兴的发源地意大利,由嫁给路易十三的那个美第奇家的漂亮姐姐引进的。至于原来(DARK AGE),甚至有把盘子全部吃掉的事儿(别紧张,盘子本身就是面包制成),一直到15世纪,再往前数,早期的基督教绘画中,耶稣我主和他的门徒们吃饭的时候旁边是没有刀叉的。这个嘛,和见于中国公私笔记中皇帝老子吃饭固然不能比,风雅人的饭局也要考究许多啦。
意大利地区贵族的标志有的是德,有的是迪,弓长殿说的那个DEL应当就是后者吧。西班牙人很少用DE LA的,似乎用堂的比较多(比如堂.吉诃德,堂.胡安等等),至于DE LA嘛,法属意大利地区贵族用的人比较多,我粗略查了一下,在16世纪中叶,归属神圣罗马帝国的西西里总督叫做胡安.德.拉.韦加,同一时期率领法国海军击败西班牙舰队的将领有个叫做保兰.德.拉.加尔第。
神职人员中少了主教(bishop)呢。此外,教会中有一种在中文书籍中比较少见的荣誉阶衔叫做“蒙席”(monsignore),之所以少见是因为平庸的翻译者同样的把这个词译成阁下。蒙席在天主教会中虽然不是主教衔,但作为一种很高的荣誉衔被教皇赏赐那些德高望重,工作认真的神甫。当然,根据传统,耶稣会啊,本笃会的头头们也都可以被称为蒙席的。
还有啊,那些见上帝去了的虔诚教徒,有可能在死后被被追封为圣人或者是真福(具体俺也不是很清楚,好象是这么说,对教会有杰出贡献者封真福品,为捍卫教会而死或者有更大贡献的封圣品,现在是由梵蒂冈的圣品部[Congregation for the Causes of Saints]管这档子事儿,不知道俺这个虔诚的切支丹有没有机会被封圣呢,活活)。所以称呼他们必须是圣(Saint).XX,或者是XX真福。虽然封圣始于何时俺手头已经没有确切资料可供查询了,不过可以确切的说中世纪以前是没有这调调儿的,因此随耶稣殉难或者直接了当的说是因为叛乱被砍了脑袋的若望,保禄等人被封圣时候都是本名,他们的名字在当时的罗马也都是常见名,毕竟出身卑下嘛。后来随着天主教的传播范围越来越广泛,王公平民出于崇拜(也有出于迷信乞求保佑的心态)那些圣人,就都取和圣人(主要是耶稣十二门徒)天使,圣女一样的名字。比如常见的伯多禄(彼得),马尔谷(马可)等等,(自从犹大出卖耶稣以后,也就没有人再叫犹大了,“人从宋后少名桧”,从众心理,洋鬼子和咱们是一样的。)再往后封的圣人多了(见鬼!还是咱们中国比较好,知名的圣人不过十五,六个),自然有很多重名的了,于是只好把家姓或者出身地加到教名后面。试举一个例子,大家都知道着名的传教士方济各.沙勿略,沙勿略应当就是家姓,再看呢,圣人当中有方济各,方济各.撒助爵(这是后面跟家姓的),方济各.亚西西(这是后面跟出生地的)等N多个方济各,甚至英国着名哲学家培根的名字也是方济各(就是弗郎西斯啦)。其实这里的教名从理论上讲就是薰殿文中所说的个人名。当然,欧洲也有不信教的人依然用个人名,不过信教以后还得改名字。中国就比较复杂一点了,中国的教徒必须把教名加在姓名以前,比如说俺们中国自己选的主教北京的傅铁山大人,教名是米迦勒(michael),按照西方人的习惯,全名就是米迦勒.铁山.傅。如果他以后成了圣人当然不能叫圣米迦勒,这个重的就太多了,因此他有可能叫圣米迦勒.傅,或者圣.米迦勒.北京(笑)。而日本人就更郁闷了。前一阵子在教廷担任非基督教徒秘书会副秘书长的正幸殿,原来在日本的时候叫正辛尻枝,教名叫做若望.伯斯科(约翰.伯斯科),全名就是若望.伯斯科.尻枝.正幸,像这样的货真价实的二鬼子老同志,译成汉字在长度上比的过大多数欧洲人,换成罗马拼音也不输道地的日本人(同样无聊的作者啊......)。
薰殿说的《星界之纹章》俺只看过动画,不过却让我想到赫连勃勃同志,人家的帝国虽小,在称呼上可一点不含糊,俺好象记得他就规定过什么皇族用赫连,贵族用铁伐什么的。
在古罗马时代,一般说来,普通人除本名外,还有表明其家族或者氏族的名字,比如说像俺在QQ上以及一些银英网站上用的名字韦伯芗,其实得自于罗马帝国的皇帝提图斯.佛拉维乌斯.韦伯芗,提图斯是他的本名(Praenomen),佛拉维乌斯是他的氏名(nomen),韦伯芗则是家族名(Cognomen)。紧接着后面当皇帝的是他的儿子提图斯.佛拉维乌斯.韦伯芗,因为这个家伙是韦伯芗的长子,不管本名氏名还是族名都和他老子完全一样,所以人们就称他为提图斯,不然就得叫小韦伯芗了。再看韦伯芗的小儿子提图斯.佛拉维乌斯.图密善,幸亏因为他不是长子因此要另创家族名,(当然也不是绝对的)不然就是三个韦伯芗了,够戗!说起图密善的家族名,乃是得自于他老妈多米提拉的绰号取的名字,现在看来好象有些滑稽,不过当时却是很普遍的事情。另外再说一说共和时代的西庇阿家族,据俺所知有名气的一共有5个(都叫西庇阿)。第二次布匿战争时在西班牙阵亡的巴布利阿斯.科尼利阿斯.西庇阿,以及他的弟弟尼阿斯.科尼利阿斯.西庇阿。巴布利阿斯的儿子,征服新迦太基并击败汉尼拔的巴布利阿斯.科尼利阿斯.西庇阿。他的儿子(?),同样名为巴布利阿斯.科尼利阿斯.西庇阿的小西庇阿。尼阿斯的儿子,被称为“最好的人”的西庇阿.那西卡。此外,杰出人物因其所立的功勋还有别名,比如三个巴布利阿斯中的后两个,就都因为征服迦太基而被冠以“阿非利加那”的别名。
当然,还有更邪门的家伙,比如俺最近在写一篇有关罗马皇帝戴克里先政策的文章,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原来这个家伙的全名和一般体例不同,叫做 Gaius Aurelius Valerius Diocletianus,俺想了半天终于明白了,Gaius是本名,Valerius是氏名,Diocletianus是家族名,至于 Aurelius ,研究罗马史的朋友应当注意到他的父母原来是一个罗马元老阿努利乌斯家的奴隶,这个名字,会不会是作为一种出身的标志呢,如果真这样,那还不得不佩服罗马人的恶趣味了。
至于尊称,罗马帝国时代的马屁精(尤其是东方化的罗马人)实在有够无聊,一开始对皇帝称元首(imperator),普林西比(译名懒的找了),屋大维翘了以后提比略用“奥古斯都”称号,利维亚用“奥古斯塔”称号,曾经有人为屋大维上尊号“主人(dominus)",不过虚伪的他没有接受,后来仍然为那些不自量力的皇帝们所采用了。君士坦丁时代的文书上充斥着真诚的阁下,庄严的阁下,高超的阁下,高越的阁下,崇高和绝妙的伟大的阁下,辉煌和雄伟的大人阁下等等恶心的字眼。到了拜占庭时代连希腊语也受到污染,廷臣将Sobastos(奥古斯都)和Autocrator(皇帝)合成为读音响亮的 Sebastocrator这个词,还有主公(Panhy persebastos),圣上(Protosbstos)等等各种新奇的名目。至于大臣和小恺撒的尊称什么,俺懒得做系统介绍了(众人:本来就是对薰殿大作的补充,你这么多废话干什么!)

Ⅵ 17世纪法国的贵族等级制度里“伯爵、公爵、侯爵、子爵”有什么区别

爵位,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Oq8s"g*uSf b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U.` l,j~+m ~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1g:y3sP7Ely$Vp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d%J.G)` X4a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Q.Y i0v6S-rW3Q;[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H4p:q#v J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

Ⅶ 子爵、男爵、伯爵、公爵、侯爵是称男的还是女的 要是是称男的,那女的称为什么

这些个西方的爵位从大到小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首先这只是爵位,爵位就分世袭和终身,世袭的话只有长子可以继承,这样看的话,这些应该都是男的。女的不能继承爵位。也许某些国家有这样的特例,因为不记得看哪本小说里曾经出现过女公爵这样的称呼。很少有女性可以被封勋爵的,什么伯爵夫人啊子爵夫人的倒是一堆一堆的。

Ⅷ 欧洲贵族称谓!!!!!!

1.您说的就是贵族的五等.

2.王室和贵族是有区别的,请看:
http://..com/q?word=%D3%A2%B9%FA%CD%F5%CA%D2&ct=17&pn=0&tn=ikaslist&rn=10
http://..com/q?word=%D3%A2%B9%FA%B9%F3%D7%E5&ct=17&pn=0&tn=ikaslist&rn=10

3.是贵族,但还是王室.

4.王室不"等于"贵族.

请参考:
英国的爵位制度

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勋,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于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于贵族。

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英王行使荣典权原为英王的特权之一,但在现今的宪政体制下,英王行使荣典权只有名义上的意义,荣典的授予必须依据内阁阁员的建议,每一个人都可以向英国首相办公室推荐英国国民接受荣典的授予。通常每年会公布两次名单,一次是新年(称为New Year Honours),一次是英王生日(称为Birthday Honours),在英王即位及佳节庆典时得举行特别授予。

属于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徵询当事人的意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于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爵位是否可以世袭?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至于是长子或是其他亲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于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而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后,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伯,男,公,子,侯.这是依次出现的顺序.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chy;大公国,Arch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着。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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