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法国进行民事诉讼有什么优缺点
你好
可以参考一下
1、法国法院制度的最大特色是采用司法法院与行政法院分立的双轨法院体制。司法法院的种类很多,例如有大审法院、小审法院、商事法院、劳动法院、社会保障法院等等。不同法院所管辖案件的范围不同。
2、法国的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只是与英美国家不同,在诉讼中法官不是完全消极的,而是赋予其一些职权,不是由当事人自己推动着诉讼进程,法官在这方面也起了积极作用。
3、法国在证据方面采用的是书证优先主义。只有当通过书证不能查清案情时,才可以对其他证据进行调查。所以法国的鉴定制度很发达。这一制度,对他们的辩论程序也有很大影响。辩论中律师和法官都倾向于书面辩论而不是注重口头辩论,这与许多国家有很大差别。
4、大审法院采用律师强制代理制度。在上诉法院还采用律师二元代理制度。既在事前程序中与辩论程序中的律师不一样。
5、审前程序与辩论程序分立.审前程序要达到适合判决的程度,这样可以节省诉讼费用!
6、有特殊的紧急程序。相当于我国的先于执行。但不同之处在于,强调在此程序中,贯彻对审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参与。
7、执行中有执行法官制度和收集债务人相关情报的制度。执行法官负责解决执行中的纠纷而具体的执行行为由执行官执行;对于债务人的情报,当执行官无法收集时,可以请求检察官收集。
8、法国起诉费用是免除的,有国库支付。胜诉者对于自己支付的律师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败诉方承担
祝生活愉快
❷ 法庭是什么
法庭
国家的审判机关、机构、场所等。有多种含义:①有些国家的法院就称法庭,如法国的初审法庭、争议法庭、警察法庭,英国的御座法庭、家事法庭等。②法院内部审理不同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根据案件性质设立刑事法庭、民事法庭、经济法庭,此外,还设有专门法庭,以及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法庭等。③国家为审理特种案件而设立的临时性审判机构。如中国 1956 年为审判日本战犯而设立的军事法庭,1980年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而设立的特别法庭。④中国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设立的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⑤审判庭的别称。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往往被称为法庭组成人员,审判庭的活动被称为法庭活动,审判庭的记录被称为法庭记录。⑥法庭审判诉讼案件的场所。法院实行公开审判,允许群众进入法庭旁听。
❸ 法兰西王国时期的巴黎高等法院是什么
13世纪后半叶,法国国王路易九世为了强化和统一中央司法管辖权,削弱封建领主的审判权,对原中央御前会议进行改组,设立了两院制,即政务院和司法院,后者名为“巴列门”,即王室法院,也叫巴黎高等法院。巴黎高等法院是正式的上诉法院,其主要职能除了管辖领主法庭的上诉案件外,还有权组织司法委员会,对地方法院法官行使任免权。——国际法律篇。
❹ 法庭的定义分类
法庭是法院(court)的事务类组织单元,是法院的子属级单元,是审判者根据客观事实及证据,公正地依法审理,并判决当事人是否违法,该处以何种处罚,或裁定当事人在所涉事件中该担负的责任或该承担的义务的基本裁判组织单元。其裁判的结果,具有法律上或行政上的约束力。对于违法者,不仅会丧失一定的声誉或减少一定的尊严,而且还将接受法律的惩罚;对于民事纠纷,涉事人也得承担法庭裁定的责任或义务。
①有些国家的特殊(相对独立)子属级法院(不是完全意义的法院)称法庭,如法国的初审法庭、争议法庭、警察法庭,英国的御座法庭、家事法庭等。
②法院内部审理不同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根据案件性质设立刑事法庭、民事法庭、经济法庭、行政法庭等,此外,还设有专门法庭,以及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法庭等。
③国家为审理特种案件而设立的临时性审判机构。如中国1956年为审判日本战犯而设立的军事法庭,1980年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而设立的特别法庭。
④中国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设立的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⑤审判庭的别称。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往往被称为法庭组成人员,审判庭的活动被称为法庭活动,审判庭的记录被称为法庭记录。
⑥法庭审判诉讼案件的场所。法院实行公开审判为原则,不公开审判为例外。一般允许群众进入法庭旁听。
❺ 法国的普通法院能看见什么
法国是“行政法之父”,是现代行政法的发源地。法国行政法的发展是随着行政法院的产生与完善而逐渐成熟的。所周知,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前,法国的行政权力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而代表司法权的普通法院则掌握在封建贵族手中,两者之间芥蒂颇深,相互抵牾。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资产阶级掌握的政府颁布了许多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法律,但这些法律的执行往往受到代表封建势力法院的故意阻挠和破坏,因此,为规避干涉起见,资产阶级以“三权分立”为理论武器,在1790年制宪会议上制定了关于司法组织的法律规定:“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不同,现在和将来永远分离,法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行政机关活动,也不得因其职务上的原因,将行政官员传唤到庭,违者以渎职罪论”。自此,普通法院便丧失了行政审判的权力。虽然在大革命时期,制宪会议禁止了普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力。但是在禁止以后的十年内,并没有考虑设立一个行政法院来专门管辖行政诉讼。法国公民对于行政行为的申诉,主要由被诉行政主体的上级机关受理,而最终的裁判权属于国家元首。因此,这个时期虽然存在行政救济,但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尚未产生。拿破仑上台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决定设立国家参事院,就是现在的最高行政法院。但在普法战争后,国家参事院一度被取消,后来又被恢复了,那时又规定,国家参事院以法国人民的名义行使行政审判的权力,据此,行政审判权不再是法国国家元首保留的权力,国家参事院在法律上成为了最高行政法院。1889年,最高行政法院在着名的卡多案件的判决里,正式否定了部长法官制,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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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国家参事院起诉。自此,总体意义上的法国行政法院制度才正式形成,从而奠定了世界上最为典型的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并立的二元司法制度。
法国最高法院是司法法院系统最高级别的法院,于1790年在巴黎成立,是法国唯一对全国有管辖权的司法法院,处于司法“金字塔”的顶端。最高法院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是保护合法。最高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判决,对上诉案件只审查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不审理案件事实;二是统一判例,即统一对法律的解释,法律不仅仅必须实施,还必须在全国范围内以统一的方式实施。最高法院的机构设置是依据法国《司法组织法典》的规定,最高法院设6个审判庭,其中包括1个刑事审判庭和5个民事审判庭。院长是法院的最高领导,也是全法国最高级别的法官,主要从事重要的行政职能,特别是主持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和混合法庭作出的重大决定。庭长的主要职权是负责在法官之间分配案件,参加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和混合法庭审理案件。法官由院长分配其所工作的审判庭。助理法官主要是协助法官审理案件,通常年纪较轻,级别也低于法官。助理办案员一般从事行政事务工作,尤其是文件资料工作。最高法院还设有书记员室,由一名总书记官领导。
❻ 法院和法庭的区别
法院和法庭的区别:
1、含义不同: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法庭(courtroom)是法院(court)的事务类组织单元,是法院的子属级单元:分为部门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临时法庭、基层法庭(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基层单位)。
2、性质不同: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特别法庭(tribunal)是特别设立的裁判所,可能是某法院的子属级单元,也可能是独立机构如国际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所谓有些国家的法院称法庭,如法国的初审法庭、英国的家事法庭等,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这些特殊法庭并非完全意义的法院,而是特殊制度里具有高度相对独立权的法庭。
目前有的专业律师、法官说成 “法厅”(玩笑说法,并非方言、俚语、约定俗成),法厅的说法是错误的。
3、根本区别:
法庭异于法院:法庭(courtroom)是法院(court)的事务类组织单元,是法院的子属级单元:分为部门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临时法庭、基层法庭(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基层单位)。
(6)法国的法庭是什么样的扩展阅读:
法院的主要任务: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判机关,其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❼ 法院与法庭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不一样
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法庭是法院的事务类组织单元,是法院的子属级单元,是审判者根据客观事实及证据,公正地依法审理,并判决当事人是否违法,该处以何种处罚,或裁定当事人在所涉事件中该担负的责任或该承担的义务的基本裁判组织单元。
(7)法国的法庭是什么样的扩展阅读:
法院的组织体系包括:
1、最高人民法院
2、高级人民法院
3、中级人民法院
4、基层人民法院
5、专门人民法院
法庭异于法院:法庭(courtroom)是法院(court)的事务类组织单元,是法院的子属级单元:分为部门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临时法庭、基层法庭(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基层单位)。
特别法庭(tribunal)是特别设立的裁判所,可能是某法院的子属级单元,也可能是独立机构如国际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它设立不同的分庭(相当于法院设立法庭)。
❽ 法国司法制度的法院系统
法国的两大法院组织系统互不隶属。①普通法院系统。由初审法院、大审法院、违警法院、轻罪法院等基层法院和重罪法院(又称巡回法院)、上诉法院、国家安全法院等中级法院以及最高法院组成,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其中,初审法院和大审法院属于民事法院,违警法院、轻罪法院和重罪法院属于刑事法院。法官的产生,除民事法院中的商事法庭、乡镇对等法庭、劳资调解委员会、社会保险诉讼委员会的法官由选举产生外,刑事法院和其他民事法院法官则由最高司法委员会或司法部长推荐或任命。法官实行终身制,非经弹劾不得免职。②行政法院系统。由最高行政法院和各省所设的27个行政法庭组成,主要任务是解释现行法律和行政法令,并提供建议和拟订草案;审理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和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控告。行政法院的成员不是职业法官,而是行政官员,任命和调动按公务员制度规定办理。③在两大法院组织系统之外,还设有争议法庭和特别高等法院。争议法庭由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选出的法官以及司法部长等组成,负责处理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两系统间关于管辖权的争议。特别高等法院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选出的议员组成,专门审理总统所犯的叛国罪和政府部长在执行职务期间所犯的刑事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