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经脱贫的人群应该如何防止返贫
法律分析:一是要设立过渡期。今后五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实行“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二是主要的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无论是帮扶的资源,还是帮扶的力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我们现在搬了有将近一千万的贫困人口,还有五百万的随迁人口,这部分人后续的帮扶工作需要资金的支持,需要资源的投入。同时,还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同时,还要继续强化各方面社会帮扶力量。
三是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四是十九届五中全会还要求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机制。初步考虑是在西部地区已经脱贫摘帽的县中再选择一部分困难的县,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强这些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内生发展动力。
法律依据:《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条 贫困退出工作由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照贫困退出标准,通过看、查、算、访等方式,据实核查、综合评估、认定报备。
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推进措施
法律分析:要采取切实工作措施,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主要政策衔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要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在过渡期内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责任机制及现有主要帮扶政策不变,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普惠性政策。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养老保障,关爱特殊群体。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继续做好社会帮扶工作。要支持原低收入村所在区市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创建特色品牌,培育发展休闲渔业,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农村人口稳定就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③ 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
1、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脱贫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
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2、要持续加大贫困地区财政资金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要坚持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贫困治理不是一劳永逸,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资源匮乏、地质灾害频发也加剧了“返贫”隐患,贫困人口由于疾病、失业等原因也容易陷入“返贫”现象。
要巩固好反贫困成果,社会救助体系依然要保持对贫困地区民生状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了解贫困群体的变化,对“返贫”现象要及时干预和救助。
4、注重贫困群体的资产和能力建设。要因时因地制宜,抓牢产业扶贫这个脱贫攻坚根本之策,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杠杆,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推动贫困地区发展。要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产业发展措施,加快推进“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精准到户、精准见效。
要让更多贫困群众通过扶贫车间稳定就业、持续受益,让贫困群众“不出村、有活干、把钱赚”,做到农闲人不闲,务农、顾家、挣钱“三不误”。
要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稳岗拓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发展,提升带贫能力,利用公益岗位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在做好扶志、扶智工作上,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尤为重要。目前,贫困村党员队伍年龄结构相对老化、文化程度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而且越是偏远、越是贫困的地方,党支部的能力越弱。
因此,必须把脱贫攻坚和夯实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把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着力打造一支不走的基层工作队伍,为农村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6、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让基层扶贫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去。
要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要严格考核开展普查,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要开展督查巡查,加强常态化督促指导,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全面检验,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④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
法律分析:一是以稳帮扶、稳就业、稳产业为重点,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稳帮扶,就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脱贫人口收支变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扎实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稳就业,就是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继续办好扶贫车间,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范围,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多渠道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稳产业,就是推动扶贫产业融入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布局,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
二是以工作衔接、政策衔接、机构队伍衔接为重点,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好。工作衔接,就是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揽脱贫地区各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带动建设项目和具体工作举措统筹部署推进,分类施策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政策衔接,就是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逐步过渡到乡村振兴上来。机构队伍衔接,就是有序做好乡村振兴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是分类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重点抓好1个示范市、14个示范县、若干重点县和一批省级示范点,推进湘赣边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在韶山至井冈山“两山”铁路沿线等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样板村,在大湘西片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地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示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采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质量标准、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以及灾害救助等方面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在不与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相抵触的情况下,国家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⑤ 脱贫攻坚措施是什么
一、脱贫攻坚措施是什么
1、脱贫攻坚措施如下:
(1)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排查,及时将因疫情等因素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
(2)强化稳岗就业。2021年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占比接近70%,稳住了岗位、实现了就业,防止返贫致贫就有了坚实支撑;
(3)强化产业帮扶。确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产业的比例今年达到55%以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贫困户的脱贫标准是什么
1、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2、移民搬迁安置一批。有安全稳固住房,人均安全稳固住房面积等于或大于25平方米;
3、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
4、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以上,降低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贫困人口享有更加均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5、教育培训帮扶一批。适龄儿童接受9年义务教育,两后生技校专业就读,主要劳动力接受了技能培训。
⑥ 法国,比利时如何防止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工作不实
在法国有没有村子我还严重怀疑。
中国一个村子就是几千亩地,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一家人就种几千亩,所以传统的村子可能有只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可能没有这样的村子了。
再者,在西方,农民都是农民资本家,他们才不贫困呢,你想一下,有几千亩地,一年收入上百万美元,在中国都是大地主了……
西方的公务员在这些大地主面前都是穷人,扶人家的贫,你逗我呢!
⑦ 脱贫攻坚有哪些举措
法律分析:脱贫攻坚主要举措如下:
1.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
2.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加大支持力度,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3.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促进转移就业,加强扶志扶智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⑧ 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谈谈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
开展挂牌督战、保持政策稳定、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1、开展挂牌督战。
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未摘帽的52个县和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的1113个村挂牌督战,督促指导相关省份制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挂牌督战县、村制定作战方案,强化督战督导,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摘帽。
2、保持政策稳定。
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摘帽县,及时提醒、督促纠正。继续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
指导各地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地区,统筹安排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3、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
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双方签订扶贫协作协议书、中央单位签订定点扶贫责任书,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推进帮扶资金一季度到位,帮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尽快到位。支持军队开展精准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
4、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严肃查处扶贫资金违法违纪行为。
5、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组织各地吸纳驻村干部等组建普查员队伍,调查所有脱贫摘帽县“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等,全面检验脱贫结果真实性准确性。对宣布脱贫摘帽的县进行抽查。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