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法战争的起因是什么
1884年中法战争
1884年中法战争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法国军队势如破竹,屡败清军。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归因于清朝驻军将帅怯懦无能,操练不足的士兵有数量没质量,战斗力不足,北宁、太原和兴化接连失陷。清廷得悉前线军事挫败后表现荒唐,关键时刻居然还想着撤换疆吏廷臣来掩饰败绩,很快屈服于法国在天津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约》。
从1884年5月《简明条约》签订前后法军攻击基隆起,到1884年8月马尾海战结束为止,为中法战争第二阶段。野心勃勃的法军六月到谅山附近的北黎地区,无理要求清军退回中国境内下不成,便恃强前进,开枪打死清军代表,引发观音桥事变,没有一点防备的清军损伤惨重。过分的要求没有得到清政府的满足后,谈判破裂,法国重新诉诸武力施压政府,派去装备精良的远东舰队意欲强行占领福州和基隆,刘铭传顽强抵抗败退淡水,占领基隆的法国再犯淡水不成转而对台湾实行了海上封锁。
根据有关的史料记载,历史学家和学者习惯把中法战争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战争地点在越南北部,第二阶段的作战地点则在中国的东南地区。中法战争之所以爆发,究其原因,理所当然和越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国最初的侵略对象是越南而不是中国。本着吞并越南的目的,法国曾多次对越南发动战争,长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越南便转而向它的近邻也就是中国求救。为了避免唇亡齿寒的形势发生,中国和越南团结一致,联合作战,共同抵御法国的入侵。
为了扫清占领越南计划的障碍,法国对中国发动了战争,并节节击退清政府的军队。畏于法国的军事力量,清政府急于求和,并和法国签订了不平等的条约,对法国割地赔款。中法战争的影响和战败的惨淡事实笼罩在清政府上空,清政府的统治愈加艰难。中法战争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反过来作用于越南。失去中国保护的越南,在军事上孤立无援,迫于压力也和法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并使大片土地沦为了法国的殖民地。
⑵ 第二条不平等条约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从后向前):
1.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5.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6.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8.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9.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10.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11.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12.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13.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6.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13年)12月1日,与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18.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27.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28.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29.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目前,中国的史学界大多将自1949年以前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40年—1860年)
这一阶段既是中国由君主专制社会走向半殖民社会的开端,也是列强在中国建立殖民体系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形成。《南京条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构成了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过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美、英、法三国在中国取得了如下权利:
1. 取得自由对外贸易的通商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2. 取得协定关税的权利。
3. 取得取得在华传教、租地建房的权利。
4. 取得领事裁判权。
5. 取得部分中国领土的占有权。
这些不平等权利构成了中国最早的不平等条约体系,无论是今后的租界、内河巡航、高额赔款都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发展与补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场小刀会起义令英国人取得了控制中国海关的绝佳机会;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4年,英法为扩大在华权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持续4年的战争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条约:
• 中英、中法、中俄《天津条约》、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 中英、中美、中法、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这次战争带来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欧美各国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
1. 胃口大开的领土要求。
2. 扩大对外贸易窗口的要求。
3. 内河航运权。
4. 鸦片贸易合法权。
5. 内地自由行动权。
6. 劳工出国权。
这一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大多围绕着贸易而进行,对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国市场销售商品取得利润不能完全满足资本家的欲望,因而就要开辟新的海外市场。所以各国采用的都是自由贸易的经济方针,政府制定的对外政策无不以扩大贸易对象,实现商品输出为主要目的。打开中国的大门,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协定关税都是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面对顽固不愿开放的清朝政府,各国就采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国政府谈判,再取得交易特权与商品市场。
第二阶段(1860年—1919年)
在《北京条约》签订之后,清帝国进行了一场洋务运动的变革;在1860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清政府“内外祥和”,称之为“同治中兴”。但是,好景不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1876年因马嘉理案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法国为侵略越南而挑起战争。在这场被称为中法战争的战争中,清军于马尾海战大败后在陆地战场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此时清政府却主张趁胜求和。1885年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这场战争显示了洋务运动的成绩,更暴露了洋务运动的严重不足。
此时,日本正处于明治维新时期;他们制定了入侵中国的“大陆政策”,并通过不断扩军备战一步步实施他们的计划。在一切就绪之后,1894年,日本发动了日本称为日清战争的甲午中日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朽,战争迅速失败。1895年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
此后,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中华民族同外国矛盾日趋激化。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迅速在中国北方兴起(南方也有类似性质的运动,规模较小)。义和团运动在反侵略也极端排外,仇视一切外来事物;在华北四处杀害外国人与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烧毁教堂、铁路等 一切跟外国有关的事物。外国人纷躲入使馆避难。列强以保护侨民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奥八国联合起来,组成联军进入中国,在天津登陆后向北京进发。清政府则 以“义和团可用”,让义和团及清兵在北京围攻外国使馆,并向十一国宣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清皇室仓皇离开;并以政府之前是被义和团胁持为名,由李鸿章 出面跟列强求和。义和团则被中外联合剿杀。同时俄国更乘机占领中国东北。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因为列强之间的矛盾,中国免于被瓜分。但条约对中国处以惩罚性的条款,包括容许外国在北京至天津驻兵,并对各国赔偿大额军费。李鸿章不久病死。这个条约进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统治。
第三阶段(1919年—1949年)
在这一阶段,在中国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始遭到动摇:早先苏联宣布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历来传闻如此,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苏联做到了这点,或者作出过这个声明。);国内民主意识与救亡图存观念日益上涨,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此起彼伏。令当时的北洋政府受到极大压力。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其结果是远在法国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没有在破坏中国权益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此后不久,随着联俄容共的实现,中国国民党领导进行北伐。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权力收回与“改订新约”运动,使得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
这一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府虽不敢彻底废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但已经对部分国家主权展开收回行动。其主要活动为:
1. 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发生一三惨案事端的汉口、九江的英国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
2. 收回关税主权:改订新约运动的成果之一;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3. 废除领事裁判权与最惠国待遇。
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并没有彻底让中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这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依然不足以与世界强国对抗,政府害怕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 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国民政府需要有外国的经济、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国际孤立的形势。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后,不平等条约的体 系反而再次加强,但各国也已经不再采用武力威胁的手段,转而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一些对中国而言无关大局的利益来换取特权,或者先制造舆论优势渲染签订条约 的利益。如何梅协定就是日本先制造“华北独立”的事端,再通过舆论向外界诠释华北不设防带来的好处,最终使国民政府接受协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由于中国与意、日为交战方,因此废除了在华的不平等条约。为了维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稳定,1943年1月11日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华民国签署《中美新约》、《中英新约》,自愿放弃在同盟国中国的特权。
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公开宣布“对于国民党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⑶ 马尾海战带来了什么影响
1882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中俄伊犁界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被割走中国东北、西北共15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1884年,西方殖民大国齐聚德国,召开瓜分非洲的柏林会议,掀起了抢占非洲土地的狂潮。次年12月,印度国民大会党在孟买成立,要求实行政治改革。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法国加紧了对越南的侵略,以便占领越南后,进而侵略中国。1883年8月,法国派军队攻占了越南都城顺化,强迫越南政府签订了《顺化条约》,规定越南的一切对外交涉都由法国掌管等。接着,12月11日,法国侵略军突然进攻驻扎在越南山西的中国军队,中法战争爆发。
面对法国对越国的侵略,清政府内部虽然出现了主战和主和两派,但因为主和派掌握着实权,对外实行妥协退让的政策,这不能不使中国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
法军向越南山西发动进攻后,越南边境的刘永福率领黑旗军奋力还击,但由于驻守北宁的桂军临战观望,滇军又行动迟缓,致使黑旗军孤军奋战。伤亡较大。12月16日,法军攻陷山西,黑旗军与滇军被迫退守兴化。1884年3月,法军援军到达,又扩大了侵略。12日,法军占领北宁,19日攻占太原,4月12日,又攻陷了兴化。至此,法国侵略军占领了红河三角洲的全部地区。这使得清政府非常恐慌,在法国侵略军的武力威胁下,5月11日,清政府派李鸿章与法国海军中校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了中法《简明条约》。根据条约,中国承认越南成为法国的保护国,中国将驻守在越南的军队全部撤回边境,中越边界开放通商等。
《简明条约》的签订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不满,清政府迫于舆论的压力,没有立即撤回在越南的军队。1884年6月,法国侵略者强迫中国驻军撤出谅山阵地,并炮轰中国驻军阵地。清军被迫还击,击退法军,打死打伤法军近百人。法国以此为借口,要求中国军队立即撤回,并向法国赔款等。清政府在敌人的敲诈下,为避免和局破裂,同意撤军,并派曾国荃到上海与法国代表谈判。
8月5日,法国军舰又炮轰台湾基隆炮台。当地守军奋力反击,于6日大败法军,法军被迫狼狈撤退。法军进攻台湾基隆不成,转而集中力量进攻福州。其实,从7月中旬起,法国多艘军舰就已经陆续闯入了福州东南的马江港,监视港内中国海军行动,并时刻准备进攻中国海军。然而,负责指挥福建海军的张佩纶等人根据清政府不主动进攻的政策,任凭法国军舰进入港内,命令中国军舰不准先开炮,这些都注定了马尾海战的惨败。
8月中旬,上海谈判失败,清政府命令沿海各省加强防备,但是仍然要求不能主动出击。23日下午1时3刻,法军突然向福建海军发动袭击,当场击沉两艘军舰。福建海军被迫仓促应战,一部分官兵奋起还击。福建海军旗舰“扬武”号用尾炮准确击中法国侵略军旗舰“伏尔泰”号,但很快被法军鱼雷艇发射的鱼雷击沉。“福星”、“振威”等炮舰也部向敌舰放炮,奋力抵抗,重创敌舰,最后都被敌舰击沉,艇上官兵壮烈牺牲。此次海战,福建海军损失惨重,7艘军舰被击沉,其余军舰也都被击毁,将士死伤700余人。8月24日,法国军舰又炮轰了马尾船厂、马江两岸炮台以及附近的帆船、舢板等。
马尾海战的惨败,是清政府执行妥协投降政策的结果。它给了清政府以沉重打击,激起了中国人民对法国侵略者更大的愤怒及对清政府更大的不满。各地人民要求反抗法国侵略者的呼声,迫使清政府撤销了张佩纶等人在福建的职务,任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同时,也迫使清政府于8月26日正式向法国宣战,命令沿海清军加强防御,严防法国海军再次入侵,命令各路陆军迅速在越南战场向南进发,对法国侵略者展开反攻,收复失地。同时,公开表示支持刘永福及其领导的黑旗军,授予刘永福为记名提督,对法军作战。从此,中法战争形势逐渐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
⑷ 马江海战的概述
马江海战又称马尾海战、中法马江海战,是中法战争中的一场战役。1884年(清光绪十年),法国远东舰队司令孤拔(A.A.P.库贝)率舰6艘侵入福建马尾港,停泊于罗星塔附近,伺机攻击清军军舰。朝廷“彼若不动,我亦不发”,于是张佩纶、何如璋、穆图善等下令“无旨不得先行开炮,必待敌船开火,始准还击,违者虽胜尤斩”。七月初三,法舰首先发起进攻,清军主要将领畏战,弃舰而逃,福建水师各舰群龙无首,仓惶应战,福建水师的舰只还没来得及起锚,被法舰的炮弹击沉两艘,重创多艘。福建水师对法国军舰展开英勇还击,但是由于未作任何军事准备,加上装备落后、火力处于劣势。海战不到30分钟,福建水师兵舰11艘(扬武、济安、飞云、福星、福胜、建胜、振威、永保、琛航9舰被击毁,另有伏波、艺新两舰自沉)以及运输船多艘沉没,官兵殉国760人,福建水师几乎全军覆没。战斗不到1个小时 ,福建水师几乎丧失了战斗力。而法军仅5人死亡,15人受伤,军舰伤3艘,还摧毁了马尾造船厂和两岸炮台。初九,法舰全部撤出闽江口。
马江海战惨败,激起国人极大愤慨,8月26日清政府被迫向法国宣战,中法战争正式宣告爆发。
⑸ 在中法战争的马尾海战中,如果清朝关门打狗,能否全歼法国舰队呢
其实中法马尾海战如果朝廷积极备战,使用合理的战略战术,统一指挥,以当时中国舰队的实力是可以打赢并全歼法国舰队的。倘若当时在位的是康熙或者干隆,而不是慈禧,其结果会完全不一样。
中法在越南较劲,原本中国是占了战争优势的,但是李鸿章认为,中国应该韬光养晦,不逼人太甚,否则后患无穷,主动跟法国苟和,李鸿章跟法方签订了《李福条约》。李鸿章的行为和所签的条约受到了国内清流派的反对和抵制,这个条约得不到执行,就成了一张废纸。
但是,跟四十多年后的甲午海战一样,海军、中央、清流各执一词,政出多门,直到临战都没有形成统一意见。前线指挥官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做,最后处于全面被动挨打的境地。李鸿章每次都想保全海军,但是每次都把海军当作肥肉喂了敌人。这样腐朽、迟钝、懦弱的政府,就是把当时的英国舰队交给他们指挥,估计结果也会一样,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⑹ 从1841年到1912年中国与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一共割地多少
中国近代史一共与外国签订了29个不平等条约。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一系列的条约,一般认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不平等的。
从条约的签订上看,是经过双方的交涉谈判、共同宣布的平等协定,但实际上两国的谈判总是经过了一场战争——早已腐朽没落的清帝国在 对外经济与国防上不是近代帝国主义国家的对手,一场战争下来中国政府很少能从战争中占到什么“便宜”,反而让其他国家取得战争的主动,迫使中国政府以谈判 为手段以避免更大的损失;中国政府的代理人往往在谈判时只有“接受”与“不接受”这样的选择,这些代理人作为一个专制帝王派来的代表,只能为了皇族的利益去签订这些条约。
中国的史学界大多将自1949年以前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40年—1860年)
这一阶段既是中国由君主专制社会走向半殖民社会的开端,也是列强在中国建立殖民体系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形成。《南京条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构成了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过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美、英、法三国在中国取得了如下权利:
1. 取得自由对外贸易的通商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2. 取得协定关税的权利。
3. 取得在华传教、租地建房的权利。
4. 取得领事裁判权。
5. 取得部分中国领土的占有权。
这些不平等权利构成了中国最早的不平等条约体系,无论是今后的租界、内河巡航、高额赔款都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发展与补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场小刀会起义令英国人取得了控制中国海关的绝佳机会;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4年,英法为扩大在华权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持续4年的战争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条约:
1. 中英、中法、中美、中俄《天津条约》、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2. 中英、中法、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这次战争带来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欧美各国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
1. 胃口大开的领土要求。
2. 扩大对外贸易窗口的要求。
3. 内河航运权。
4. 鸦片贸易合法权。
5. 内地自由行动权。
6. 劳工出国权。
这一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大多围绕着贸易而进行,对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国市场销售商品取得利润不能完全满足资本家的欲望,因而就要开辟新的海外市场。所以各国采用的都是自由贸易的经济方针,政府制定的对外政策无不以扩大贸易对象,实现商品输出为主要目的。打开中国的大门,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协定关税都是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面对顽固不愿开放的清朝政府,各国就采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国政府谈判,再取得交易特权与商品市场。
第二阶段(1860年—1919年)
在《北京条约》签订之后,清帝国进行了一场洋务运动的变革;在1860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清政府“内外祥和”,称之为“同治中兴”。但是,好景不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1876年因马嘉理案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法国为侵略越南而挑起战争。在这场被称为中法战争的战争中,清军于马尾海战大败后在陆地战场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此时清政府却主张趁胜求和。1885年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这场战争显示了洋务运动的成绩,更暴露了洋务运动的严重不足。
此时,日本正处于明治维新时期;他们制定了入侵中国的“大陆政策”,并通过不断扩军备战一步步实施他们的计划。在一切就绪之后,1894年,日本发动了日本称为日清战争的甲午中日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朽,战争迅速失败。1895年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
此后,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中华民族同外国矛盾日趋激化。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迅速在中国北方兴起(南方也有类似性质的运动,规模较小)。义和团运动在反侵略也极端排外,仇视一切外来事物;在华北四处杀害外国人与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烧毁教堂、铁路等 一切跟外国有关的事物。外国人纷躲入使馆避难。列强以保护侨民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奥八国联合起来,组成联军进入中国,在天津登陆后向北京进发。清政府则 以“义和团可用”,让义和团及清兵在北京围攻外国使馆,并向十一国宣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清皇室仓皇离开;并以政府之前是被义和团胁持为名,由李鸿章 出面跟列强求和。义和团则被中外联合剿杀。同时俄国更乘机占领中国东北。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因为列强之间的矛盾,中国免于被瓜分。但条约对中国处以惩罚性的条款,包括容许外国在北京至天津驻兵,并对各国赔偿大额军费。李鸿章不久病死。这个条约进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统治。
第三阶段(1919年—1949年)
在这一阶段,在中国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始遭到动摇:早先苏联宣布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历来传闻如此,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苏联做到了这点,或者作出过这个声明。);国内民主意识与救亡图存观念日益上涨,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此起彼伏。令当时的北洋政府受到极大压力。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其结果是远在法国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没有在破坏中国权益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此后不久,随着联俄容共的实现,中国国民党领导进行北伐。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权力收回与“改订新约”运动,使得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
这一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府虽不敢彻底废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但已经对部分国家主权展开收回行动。其主要活动为:
1. 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发生一三惨案事端的汉口、九江的英国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
2. 收回关税主权:改订新约运动的成果之一;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3. 废除领事裁判权与最惠国待遇。
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并没有彻底让中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这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依然不足以与世界强国对抗,政府害怕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 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国民政府需要有外国的经济、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国际孤立的形势。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后,不平等条约的体 系反而再次加强,但各国也已经不再采用武力威胁的手段,转而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一些对中国而言无关大局的利益来换取特权,或者先制造舆论优势渲染签订条约 的利益。如何梅协定就是日本先制造“华北独立”的事端,再通过舆论向外界诠释华北不设防带来的好处,最终使国民政府接受协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由于中国与意、日为交战方,因此废除了在华的不平等条约。为了维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稳定,1943年1月11日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华民国签署《中美新约》、《中英新约》,自愿放弃在同盟国中国的特权。
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公开宣布“对于国民党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一览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1.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中国与英国,签约地点:北京)
5.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6.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 广州湾租界条约(或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注:广州湾今广东湛江市】
8.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注:威海卫今山东威海市】
9.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10.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11.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12.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13.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6.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13年)12月1日,与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18.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27.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28.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29.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关于《尼布楚条约》:从历史上看,当时的中国与俄国,政治上是相互独立的,经济上也没有依赖,军事上也没有弱势。中国和沙俄的雅克萨之战是中方完全胜利。中国与沙俄在签订条约时,互相不受对方的军事压迫,双方处于完全自愿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所以《尼布楚条约》是平等条约。《尼布楚条约》不是割地条约,是中俄瓜分喀尔喀部族地区的条约,是清俄划分外蒙古的第一步。条约签订后,喀尔喀蒙古人不再有后撤纵深,迫不得已南依,逐步迁移到如今的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俄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日本、意大利在中国的殖民地和租借地被全部剥夺。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⑺ 马尾海战不足半小时,中国海军全军覆没!内情究竟如何呢
近代以来,清政府自从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之后,各国也纷纷与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而在随后的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和法国甚至占领北京,火烧圆明园,因而夺取了大量的利益。
但是,法国仍然不满足在远东地区攫取的利益,开始向中国的邻国越南发动殖民战争。起先,法军武力侵占了越南南部的六个省份,企图通过掌控湄公河的控制权,借机掌控从中国南部入侵中国的通道。
这场海战发生在乌龙江与南台江汇合至流向大海的这段地方,这段河流称之为马江,又称马尾,这里建有福建当时最大的港口,称之为马尾港,这里的地理位置,战略地位对于清政府来说相当重要。但是就在这个地方,清政府的福建水师刚和法军接触便开始溃败,激战了半个小时左右便全军覆没了。
⑻ “中法战争输在谈判桌上”的过程
中法战争是中国近代一次重大对外战争。中法战争前,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作为清政府主要负责外交事务的大臣,曾经与法国外交代表宝海、脱利古两次进行外交谈判。这两次谈判的背景、过程、气氛、结果均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的原因何在?李鸿章在交涉中作用如何?其表现应怎样评价?这些问题对于中法战争史研究是十分重要的。本文试图对这两次谈判的背景、过程及结果等方面作一番分析,并对中法双方对于战争的态度和对策得失进行探讨。一、李鸿章与宝海的谈判19世纪70年代初,法国在普法战争中遭到惨败,割地赔款,因此急于在远东地区扩张。法国将扩张的目标指向越南。法军在占领越南南部、中部之后,开始向越南北部进逼。1873年,法军一度占领河内,不久被越军和刘永福黑旗军驱走。1874年3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越法和平同盟条约》(也称“第二次西贡条约”或“甲戌条约”),主要内容有:(一)法国承认越南独立。(二)越南对外政策要与法国对外政策相适应。(三)越南承认法国对越南南部的控制权。(四)法国在顺化派驻公使和卫队。根据这个条约,法国完全控制了越南南部,并以承认越南所谓“独立”为幌子,企图割断中越之间存在的“宗藩关系”。
法国首先想用外交方式达到其目的。9月15日,法国政府向中国提出一个解决越南问题的方案,即以划出一个狭小的中立区的办法使中国撤出驻越军队,承认法国对整个越南的殖民统治,并向法国开放云南的蛮耗为商端口,为法国打开云南门户。方案为清政府拒绝,谈判毫无结果。这时,鉴于中越两国的特殊关系和法国侵越给中国造成的严重威胁,清朝统治集团内部以左宗棠、曾纪泽、张之洞为代表的主战派,力促朝廷采取抗法方针;但掌握清政府外交、军事实权的李鸿章却一意主和。清朝最高决策机构举棋不定,在军事上,一面派军队出关援助越南,一面又再三训令清军不得主动向法军出击。在外交上,一面抗议法国侵略越南,一面又企图通过谈判或第三国的调停达成妥协。这种自相矛盾的举措,大大便利了法国的侵略部署。10月25日,法国东京海域分舰队司令孤拔受命为北越法军统帅。12月初,决定向红河三角洲中国军队防地发动攻击。
6月23日,法军突然到谅山附近的北黎(中国当时称为观音桥)地区“接防”,无理要求清军立即退回中国境内。中国驻军没有接到撤军命令,要求法军稍事等待,法军恃强前进,开枪打死清军代表,炮击清军阵地。清军被迫还击,两日交锋,法军死伤近百人,清军伤亡尤重。这次事件史称“北黎冲突”或“观音桥事变”。法国以此为扩大战争的藉口,照会清政府要求通饬驻越军队火速撤退,并赔偿军费两亿五千万法郎(约合白银三千八百万两),并威胁说,法国将占领中国一两个海口当作赔款的抵押。清政府虽然认为这是无理勒索,但仍派两江总督曾国荃于7月下旬在上海与巴德诺谈判,以求解决 争端。谈判未有结果,法国重新诉诸武力。
法国将战火扩大到中国东南沿海 法国派巴德诺与曾国荃进行谈判的同时,继续制造事端,再次挑起战争。从1884年5月《简明条约》签订前后法军攻击基隆起,到1884年8月马尾海战结束为止,为中法战争第二阶段,主要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越南北部陆上战争也在继续
中法双方议和 法国发动侵华战争后,各方面围绕和战问题的外交活动和秘密谈判几乎没有停止过。镇南关大捷本来使中国在军事上、外交上都处于有利地位,但清政府在整个中法战争期间,即使在被迫宣战以后,也担心“兵连祸结”会激起“民变”、“兵变”,因此始终或明或暗、直接间接地向法国侵略者进行求和活动。李鸿章等人主张“乘胜即收”,把镇南关大捷当作寻求妥协的绝好机会,建议清政府立即与法国缔结和约。1885年2月,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在清政府同意下,派其僚属英籍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赴巴黎促进中法和议。4月4日,金登干和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司长毕乐在巴黎匆促签订停战协定(《巴黎协定书》)。之后,清政府明令批准李福天津《简明条约》,并下令北越驻军分期撤退回国;法国解除对台湾和北海的封锁。中法战争至此停止,慈禧太后颁发了停战诏令。
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谈判代表,与法国政府代表、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开始谈判中法正式条约。
6月9日,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越南条款》或《中法新约》,又称《李巴条约》,共十款,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日后中国修筑铁路,“应向法国业者之人商办”;此约签字后六个月内,中法两国派员到中越边界“会同勘定界限”;法军退出台湾、澎湖。11月28日,此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