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国历史上的立法机构:制宪议会,立法议会,国民议会和三级会议分别是哪年成立的
法国制宪议会成立于1789年7月9日,于1791年9月30日解散。
法国立法议会,成立于1791年10月1日。
法国国民公会经历了成立于1792年。
1302年,腓力四世因向教会增税而与教皇博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冲突。为了与教廷对抗,腓力四世于1302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三级会议
法国国民议会在第四共和国时期(1946年到1958年)出现
2. 法国国民议会等于众议院么
法国国民议会相当于美国众议院,或者英国下院。
参议院可以解散众议院,只是一种权力制衡关系,不是说参议院的权力比众议院大,众议院的重新选举并不受参议院领导,所以新产生的众议院依旧是独立的。
众议院,或者下院,是全民同票同权选举产生的(一般是分选区,每一个议员代表的公民人数接近一致),是代表公民权利的,是唯一有资格代替全国公民作出决策的机构。在议会内阁制的国家,众议院还会由多数党组阁(即组建政府),政府总理也是有权力解散众议院的,不过这只是一种权力制衡,新众议院并不会听总理的。
参议院,或者上院,并不是全民同权选举产生的,所以没有资格代表国民的利益和意愿,所以并不能掌控实际决策权。在美国,参议院代表各州的权利,美国的参议院的权利是很大的了,的确超过众议院,但是参议院不代表全国,所以只能处理各州的事务(因为美国是联邦制,所以内政事务基本都是各州的,参议院正因为能协调各州内政事务,所以在美国的影响力比众议院大很多,但是并不能代表美国整体),负责各州的协调。而众议院才能够代表美国整体,才拥有外交和国防权利,签署条约,联邦财政支出、外交国防等都是众议院的权利。美国联邦政府向众议院负责,并不是参议院。在英国,上院是给贵族留下的席位,上院只是礼仪上存在,并不具备决策权,只具备监督权和弹劾权,所以,英国的上院权利其实很小,政府一直由下院的多数党组阁。在法国,同样,参议院也只是监督和弹劾,并不具备决策权。
3. 法国的军事
法国的国防体制是在戴高乐政府1959年《国防组织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总统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在其领导下的国防决策机构包括内阁会议、国防委员会、小范围国防委员会和高级国防委员会,其中内阁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国防政策、任免将级军官,有权宣布总动员、发布戒严令和紧急状态令等。
法国是北约成员国,其军事战略基本上是执行北约各个时期制定的军事战略原则,但同时又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在冷战时期的一个较长时期内,法国奉行“逐步反应”的军事战略。冷战结束后,法国根据国际和欧洲安全角势的变化,对军事战略进行调整,奉行全方位防御战略。
2013年4月,法国公布2013年《国防与国家安全白皮书》。法国国防部门从2014年到219年将削减3.4万个职位,未来几年军队每年平均减少5000人。 根据白皮书,核扩散、恐怖主义、网络攻击以及各种类型的走私活动,是法国面临的主要外部威胁。未来几年,法国每年的国防预算将维持在314亿欧元的水平,在欧盟内仅次于英国,位列第二。 法奉行独立自主的防务政策,逐步推进军队职业化改革,以职业兵役制替代义务兵役制;由核潜艇和战略轰炸机构成海空二位一体的核打击力量;国防工业进一步实施以合并、推动高科技及真正走上市场为内容的改组。
武装力量由陆、海、空三军和宪兵组成。总兵力约28.8万人。2013年军费预算412.7亿欧元。
陆军16.93万人。编有1个地面作战司令部、1个后勤司令部、9个作战旅、2个后勤旅。
海军 4.949万人(包括海军航空兵和海军陆战队)。编有1个战略海军司令部、1个水面作战司令部、1个反潜作战司令部、1个扫雷作战司令部、1个潜艇作战司令部、1个海军航空兵司令部、1个海军陆战队司令部。
空军6.05万人。编有1个防空司令部(下辖“斯特里达”Ⅱ防空系统、6个雷达站、1个预警机中队、11个地空导弹连、若干个高炮连)、1个空中作战司令部(下辖6个攻击战斗机中队、7个战斗机中队、2个侦察机中队、3个教练机中队、1个电子战中队)、1个空中机动支援司令部(下辖14个运输机中队、1个电子战中队、5个直升机中队、1个教练机中队)、1个空中训练司令部。
法国军费为650亿美元在欧洲仅次于英国和俄罗斯。
4. 巴黎统筹委员会的简介
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的正式名字是“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 ) ,是1949年11月在美国的提议下秘密成立的,因其总部设在巴黎,通常被称为“巴黎统筹委员会”。
巴统有17个成员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加拿大、希腊、土耳其、日本和澳大利亚。 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发达工业国家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纠集起来的一个非官方的国际机构,其宗旨是限制成员国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战略物资和高技术。列入禁运清单的有军事武器装备、尖端技术产品和稀有物资等三大类上万种产品。被巴统列为禁运对象的不仅有社会主义国家,还包括一些民族主义国家,总数共约30个。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西方国家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断突破巴统的禁运限制,巴统不得不缩小其管制范围。
1990年,巴统大幅度放宽对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高技术产品出口限制,禁运项目由成立初期的400个减少到120个,1991年中又减少三分之二。受其禁运的国家也越来越少。 世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加上巴统的禁运措施与世界经济科技领域的激烈竞争形势也不相适应,一些西方国家又把巴统作为相互进行贸易战的工具。巴统会员国的高级官员1993年11月在荷兰举行会议,一致认为巴统“已经失去继续存在的理由”。
1994年4月1日,巴统正式宣告解散。然而,它所制定的禁运物品列表后来被瓦森纳协定所继承,延续至今。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简称巴统。1948年由美国发起,1949年11月正式成立。
总部设在巴黎。巴统有17个成员国: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西德)、意大利、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加拿大、希腊、土耳其、日本和澳大利亚。
巴统的组织机构有:
①咨询小组。是巴统的决策机构,由各会员国派高级官员参加。
②调整委员会。1950年成立。是对苏联东欧国家实行禁运的执行机构。
③中国委员会。1952年成立。是对中国实行禁运的执行机构。巴统的宗旨是执行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禁运政策。禁运产品有三大类,包括军事武器装备、尖端技术产品和战略产品。
禁运货单有4 类。
① Ⅰ号货单为绝对禁运者,如武器和原子能物质。
②Ⅱ号货单属于数量管制。
③Ⅲ号货单属于监视项目。
④中国禁单,即对中国贸易的特别禁单,该禁单所包括的项目比苏联和东欧国家所适用的国际禁单项目多 500 余种。
巴统的禁运政策和货单常受国际形势变化影响 ,有时还把禁运限制同被禁运国家的社会制度、经济体制或人权联系一起。巴统带有强烈的冷战色彩和意识形态的目的。
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认为,世界安全的主要威胁不再来自军事集团和东方社会主义国家,该委员会的宗旨和目的也与现实国际形势不相适应,1994年4月1日宣布正式解散。 从1949年1月起, 欧洲经济复兴计划参加国就多次集会讨论对苏联的贸易管制问题。在建立东西方贸易管制组织问题上,美国最初设想将其与北约组织联系起来,把经济安全作为西方政治和军事战略的组成部分;继而提出将建立国际贸易管制组织与《共同防卫援助协定》直接联系起来,这些方案都遭到西欧国家的抵制。11月23日,美国提议建立一个由有关国家政府高级官员组成的“协商团体”(CG),下设由事务级官员组成的技术专家处和秘书处。
1950年1月9日,正式将该协商团体的执行机构定名为“对共产党国家出口管制统筹委员会”(COCOM),总部设在美国驻巴黎大使馆,因此,该机构又简称“巴统”。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是巴统组织的创始国。在朝鲜战争结束以前,卢森堡、挪威、丹麦、加拿大、西德、葡萄牙、日本、希腊、土耳其先后加入。
1985—1989年,西班牙和澳大利亚加入巴统。至此,巴统一共有17个正式成员国。北约成员国当中,只有冰岛这一个国家不是巴统成员国。巴统虽然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但其成员国的特殊身份,又使它远非一般的非正式国际机构能够相比。 决策机构:咨询小组,由各会员国派高级官员参加 调整委员会:执行对苏联及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禁运,1950年成立 中国委员会:对中国禁运的执行机构,1952年成立
5. 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的立法机构分别是什么
英国的议会为立法机构,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美国立法权在国会
法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主要行使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
德国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
6. 法国的什么是最高行政机关
法国的(政府)是指法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法国政府由总理、国务部长、部长、国务秘书等成员组成。总理由总统任免,政府其他成员由总统根据总理建议任免。
政府成员不得兼任议会议员。政府对议会负责,除拥有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推行内外政策等权力外,还拥有警察权和行政处置权、条例制定权和命令发布权。总理是政府首脑,领导政府的活动,负责国防,以政府的名义宣布戒严令,行使制定条例权,任命文武官员,并代表政府享有立法创议权和修改宪法的建议权。总统在宣布解散国民议会或决定行使非常权力前,必须与总理磋商。
7. 欧盟三大机构
法律分析:欧盟三大机构: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1、欧洲议会。欧洲议会是欧盟的参与立法、监督、预算和咨询的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 518 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兰25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4名,丹麦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议长任期2年半 ,议员任期5 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2、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由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组成,因此又称"部长理事会" ,简称"理事会",是欧盟的重要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并拥有欧盟立法权欧盟理事会总秘书处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秘书长任期5年。 3、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简称欧委会,是欧洲联盟的常设执行机构,也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
法律依据:《欧盟法》 欧盟法包括欧洲议会、部长理事会等欧盟主要机构根据基本条约,以解释条约和执行条约的方式制定的,具有国内法属性的条例、指令、决定等法规及欧洲法院的判例。
8. 法国和德国的政体分别是什么
法兰西共和国政体:半议会制半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实权掌握在总统手上,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权。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
实权掌握在总理手上,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联邦安全委员会,主席为联邦总理。军队和平时期由国防部长领导,战时由联邦总理任军队最高统帅。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
9. 英国和法国的权力机关各是什么
内阁实际上是由执政党的高级领导人组成的一个委员会。内阁制起源和发展于英国。
内阁是由中世纪英国国王的顾问机构:枢密院(the Privy Council)中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的。1066年的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以后,实行中央集权统治,设立了中央管理机关“御前会议”,御前会议是国王的咨询机构和办事机构。到了15世纪,国王的御前会议更加固定和完善,发展成为枢密院,以后枢密院中又分设若干个委员会,分管各项事务,其中外交委员会地位最显要,也最得英王的信任。英王经常与该委员会的少数亲信大臣聚集一堂,秘密开会,处理内政、外交等事宜。从查理二世、威廉三世到安娜女王,在庞大的枢密院会议上讨论政务之前,英王总要事先咨询一些主要大臣们的意见,日久成为习惯。到了威廉三世时,该委员会开始被称为内阁。内阁(Cabinet)一词,源于法文,本义是小房间、密室,当时被用来专指英王同亲信大臣们举行密会的议事厅。最初的英国内阁,只不过是一个事实上存在的机关的绰号。
1714年,根据“王位继承法”,德国汉诺威亲王继英国王位,称乔治一世。乔治一世不懂英语,经常不主持、不参加国务会议。从1717年开始,内阁会议改由一位资深大臣主持,开创了内政首席大臣(后来称为首相)主持内阁会议、领导内阁,英王不得参加内阁会议的先例。第一位受命主持内阁会议的是1721年的财政大臣罗伯特·活波尔,他领导的内阁由辉格党人组成,由于当时辉格党在下院占有多数席位,内阁实际上控制了议会,但名义上,活波尔的内阁要向议会负责。这时的内阁已经发展到了以领袖为中心的制度化了的决策机构,一般认为,活波尔政府是英国第一届责任内阁。1742年,活波尔首相解散下院,内阁在新选出的下院中未获得多数,便集体辞职。1783年,托利党人小威廉·庇特出任首相,第二年得不到下院支持,他于是解散下院,重新大选,取得了下院的支持,这样,以上两届政府开创了内阁必须获得下院支持,在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可以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的先例。至此,英国的内阁制基本上确定下了。但内阁和首相名称取得法律认可则是在1937年通过的《国王大臣法》中规定。
英王的内阁制的形成,对西方许多国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
英国内阁制长期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直到1937年才由《国王大臣法》予以确认。这种内阁制,称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这一制度其后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加拿大、意大利、联邦德国、日本、印度、斯里兰卡等。
责任内阁制 包括以下内容:①内阁首相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其他阁员由首相提请国家元首任命。②国家元首不负行政责任。发布文件必须经内阁首相和有关阁员的副署,否则无效。因这一文件而发生的责任由内阁承担。③内阁代表元首对议会(或众议院)负责。议会对内阁有不信任投票权。如议会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就要辞职,或者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新议会选出后,对内阁仍不信任时,内阁必须辞职。④议员得兼任内阁阁员
10. 巴统是什么组织
巴统组织即巴黎统筹委员会,其早先的名称是“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是1949年11月在美国的提议下秘密成立的,因其总部设在巴黎,通常被称为“巴黎统筹委员会”。巴统有17个成员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加拿大、希腊、土耳其、日本和澳大利亚。
它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禁运和贸易限制的国际组织。1948年由美国发起,1949年11月正式成立。
巴统的组织机构有:
①咨询小组。是巴统的决策机构,由各会员国派高级官员参加。
②调整委员会。1950年成立。是对苏联东欧国家实行禁运的执行机构。
③中国委员会。1952年成立。是对中国实行禁运的执行机构。巴统的宗旨是执行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禁运政策。
从1949年1月起,欧洲经济复兴计划参加国就多次集会讨论对苏联的贸易管制问题。在建立东西方贸易管制组织问题上,美国最初设想将其与北约组织联系起来,把经济安全作为西方的政治和军事战略的组成部分;继而提出将建立国际贸易管制组织与《共同防卫援助协定》直接联系起来,这些方案都遭到西欧国家的抵制。11月23日,美国提议建立一个由有关国家政府高级官员组成的“协商团体”(CG),下设由事务级官员组成的技术专家处和秘书处。
1950年1月9日,正式将该协商团体的执行机构定名为“对共产党国家出口管制统筹委员会”(COCOM),总部设在美国驻巴黎大使馆,因此,该机构又简称“巴统”。巴统虽然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但其成员国的特殊身份,又使它远非一般的非正式国际机构能够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