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国的政治制度的特点和法国的政府为什么要对议会负责
简单的说,法国是一种半总统制。
总统地位至高无上,是国家元首兼军队统帅,地位在政府和议会之上。总统由选民选出,只对选民负责,在任期内没有人可以让他下台(除非他犯了叛国罪),所以在法国总统居于议会和总理之上,议会和政府都拿总统没办法;
法国政府不由议会产生,总理由总统任命,和总统一起行使行政权,但议会对政府行使监督智能。总理必须向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弹劾总理。
可以看出,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为了保证有一个强有力的总统,以稳定政局;同时,议会对政府进行监督,政府对议会负责,以反映和保障民意。否则,政府很容易沦为总统的傀儡或个人权力的工具。
⑵ 法国国民议会有哪些功能他能对总统形成制约吗为什么
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之前是7年,于2000年6月根据全民公决结果改为5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权。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总统还是议会多数党领袖,也一定程度上控制议会,所以法国总统权利很大。
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共321席,参议员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以省为单位,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
⑶ 法国议会如何通过 限制政府行为 制约总统
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但其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制约。法国属于半议会制半总统制,总统权力受到一些结构性因素的限制。尽管总统任命总理并主持内阁会议,但宪法规定政府应对此负责,议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限制政府的行为或追究政府的政治责任,从而使总统权力大打折扣。议会对总统有直接和间接的监督权,而总统的重要文件、命令要由总理监督,总理和内阁则向议会负责。
⑷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总统,议会,内阁的权力制约是如何实现的
法国是总统制,其总统的权力大于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
1.美国总统是由选民直选出来的,不对国会负责,国会,总统,法院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制约关系,而美国各部部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批准后才可上任,对总统负责
2.英国是议会多数党领袖直接当选成为的首相,首相直接组阁,不需要议会批准,名义上需要国王签字批准,实际上是走过场而已。所以英国首相议会内阁之间不存在明显的权力制约,制约应该在议会内部,得议会者得英国,首相内阁都由控制议会的派系产生
3.法国总统由选民直选产生,不对议会负责,总统直接任免总理,再由总理提名部长人选,由总统批准。一般来说总统负责外部事务和军事,总理负责内政,但没有明显的权利界限,总统主持召开内阁会议,所以法国内阁在体制上不会对总统造成制约,而法国议会有一定制约作用,但不大。总统可以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非常时期总统可实行独裁权。而议会立法权已经被总统夺过去一部分,只剩余监督权,所以即使法国总统在体制上受到的制约要远小于首相和美国总统。
总的来说,美国的分权与制约是做得最好的
⑸ 法国的议会和内阁有什么关系
法国的议会和内阁的关系如下:
法国内阁对议会负责,内阁总理由总统提名任命,但必须通过议会表决。法国总理主要的职责是主持内政的日常运作,并负责国家的防务和保证法律的实施,集体对议会全权负责。
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监督内阁行政,并对内阁所作行政政策拥有决定权和否决权,内阁总理通常在国会议员中选择。
(5)法国政府如何制约议会扩展阅读:
法国实行的半总统制政体,亦或称之为双首长制。总统可以说掌握国防、外交等实际权力,具体内政权力由其任命的国务总理(为了平衡利益往往选择与自身不同政党国会议员,已形成惯例)负责。
国务总理需要对议会负责,但是总统却不受议会立法和权力监督,而且还有权解散议会。这样一来总统就是国家的实际的权力核心,内阁处于弱势地位,而议会的实际权力也不高。
半总统制的本身是为了避免议会党政导致政局不稳而采用的一种政治制度,其虽然稳定,但是却容易造成强人专政。
⑹ 法国总统要对议会负责吗
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法国总统由选民直选产生,所以只要对选民负责不需要对议会负责。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⑺ 法国1875年宪法规定内阁对议会负责为什么是对议会负责
麦克马洪这个强势总统被挫败。为此,他被迫在给众议院的信中对宪法做了新的解释,“1875年宪法建立了议会制的共和国”,“内阁对议会负责而不对总统负责”。
此后法国政府只对议会负责。总统解散议会的权力也名存实亡。在以后的整个第三共和国期间,总统解散议会的权力再也没有被行使过。伴随着一系列政治事件和宪法修正案,法国总统的权力逐渐转由内阁执行,而内阁只对议会负责,“典型”的议会制共和制确立起来。
1875年宪法的三个单行法案没有对内阁会议的组成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总理的职称,宪法未作规定,它在形式上只是总统的属官。
(7)法国政府如何制约议会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权力机关相互关系法》,总统是国家元首,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选举产生,任期七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总统不对议会负责。总统有立法提案权,是军队总司令。总统可以任免一切文武官员,可以经参议院同意,解散众议院,可以推迟八个月召开众议院的会议,对议会通过的法案也有一个月的延迟权。
法国确立了共和制,说明经过工业革命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力量大大增强了,这是决定性因素。但与此同时,法国的议会制共和制经历了一个由非典型向典型化发展的过程,这正说明了当时法国封建势力仍然强大,共和派被迫与保皇派妥协的历史背景。
⑻ 英国、法国、美国、德国、中国五个国家的议会是如何通过法律制约政府
美国:政体是实行代议、宪政与联邦制的共和政体。实行三权分立。在美国行政权归国会 、司法权归最高法院 、立法权归总统 ,这样彼此之间互相制约。
德国: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
联邦议会讨论的立法草案,都必须提交联邦参议院讨论表决,通过后才能实行。如参议院提出修改或反对意见,议会要进行修改。如遭到参议院的反对,议会可以单方面通过。但凡是涉及到国家宪法的和各州利益的,如参议院不同意,法律就不能生效。如发生意见不一致,两院通过调解委员会(议会和参议院各占16人)来进行协商谈判,达到统一。
法国:半议会半总统制 。法国议会至于总统的权利。法国议会最高立法机关。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但其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制约。法国国民议会的权力大于参议院。财政法案只能由国民议会提出。在两院对法案的审议发生意见分歧时,国民议会有权最后裁决。国民议会还拥有对政府的弹劾权。但弹劾案至少须有 1/10的议员署名,提出48小时后方能表决,并且必须得到国民议会的绝对多数才能通过。
英国:君主立宪制。英国立法机关是英国下议院(议会),行政机关是内阁。
关系:英国选举是先选出下议院执政党,执政党的领袖自然成为首相并开始组阁,所以首相的权力来自议会(就是立法机关)。内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当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时。内阁可以有两个选择:1.全体辞职2.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中国: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拥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