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国的教育分为什么
学前、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四级。
法国强调教育治理要统一,教育部垂直治理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结构全国统一,小学为五年制,初中为四年制,高中为三年制。初中分为适应阶段、中间阶段和专业定向三个阶段。高中阶段分为确定阶段和最后阶段。
法国高等教育:
法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分为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法国的公立大学一律免费,只需支付一定的注册费(约500€)。法国的高等教育历史悠久,现有80余所大学和300多所专业高校和研究中心。十分发达的教育体制使法国的高等教育质量得以保证,法国的文凭国际公认,并且学费低廉。
法国大学于2004年开始实行与国际接轨的LMD教育制度,分三阶段:第一阶段(Licence)三年,毕业后获大学基础文凭,相当于我国学士文凭;第二阶段(Master)两年,毕业后获硕士学位;第三阶段(Docteur)三年,毕业后可获博士学位。
Ⅱ 第一帝国时期法国的教育是怎样的
1804年拿破仑称帝,在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的大资产阶级军事独裁,与此相适应,在教育上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拿破仑以其政治家犀利的眼光看到教育对实现其政治目标的重要性,他曾告诫:“在我们所有的机构中,最重要的是公共教育,全部的现在和将来都取决于它。”因此他始终热心于改革学校教育,以期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出帝国所需要的文武官员,巩固帝国的统治。
1808年拿破仑创立帝国大学,作为全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帝国大学的总监(相当于教育部长)由拿破仑直接任命,凡学校的开办、取缔,教职人员的任免与提升都由总监掌管。帝国大学还设有评议会和总督学署,协助总监管理全国的教育事务。在帝国大学之下和全国司法区平行设置29个大学区,每一学区设总长一人,由总监任命。同时还设学区评议会和督学,全国的大、中学校均由帝国大学统一领导,各级各类学校的规章制度、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均由国家统一制定和监督实施。总监、总长和教师都是国家的官吏,由国家支付薪金。这种严密的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成为法国教育制度的最大特点,并一直影响到现在。
第一帝国时期,初等学校不被重视,但中、高等教育却得到很大发展,中学有中央政府设立的国立中学和地方自治机关设立的市立中学。这些名称一直沿用到今天。国立中学主要是培养行政官员和高级军事人才,学校内部管理很严,学生身着统一的服装,按军队的编制,学校的行动统一以鼓声为号。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实行严厉的处罚。相对国立学校而言,市立中学地位低下,课程浅显,纪律也不严格,数量也较国立中学要多。
第一帝国时期教育有很大的发展,使原来混乱无序的学校教育向比较系统完整的学校教育体制转变,建立了法国近代学校教育体系。
Ⅲ 法国留学学徒制究竟是怎么样的情况
这种校企联合培养的教育模式在法国被称为Alternance(半工半读),它是法国职业教育体系中一种由政府支持的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将企业培训与学校教育结合在一起。
学徒合同主要针对年满16到30岁的青年,某些情况允许超过30岁,以获得国家文凭(CAP, BAC, BTS, Licence, Master。)或者RNCP职称为目的。
学徒合同通常为两年,只有某些特殊情况可允许更长(三年)或更短(六个月)。对于某些残疾人来说,也可延长至四年。所有企业都可签订学徒合同,学费将由企业支付。
我们日常听到的Apprenti实际上指的formation en apprentissage学徒制,即学生同企业签署工作合同。
法兰西共和国(法语:République française,英语:French Republic),简称“法国”(France),是一个本土位于西欧的半总统共和制国家,海外领土包括南美洲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地区。
法国为欧洲国土面积第三大、西欧面积最大的国家,东与比利时、卢森堡、德国、瑞士、意大利接壤,南与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接壤。本土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大致呈六边形,三面临水,南临地中海,西濒大西洋,西北隔英吉利海峡与英国相望,科西嘉岛是法国最大岛屿。
Ⅳ 法国的教育制度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一、教育行政
1.中央教育行政机构
中央设国民教育部,教育部长由政府总理提名,由总统任命。通过分工精细的下属部门和地方学区长及各级督学员,对全国各级公立学校的教学与行政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也对同政府签订合同的私立学校实施监督。
教育部内设总督察署,负责各级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评审与调研,即把握总的教育方针,并就固定的题目开展调研,帮助部长掌握基层学校的情况。另设教学大纲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教学大纲的工作。对教师的督察工作则完全交给地方学区的督学。
2.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法国国民教育部通过下设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区实现其领导。全国共分28个学区(其中包括一个海外领地学区),它们的地理范围大部分与经济区相同。每个学区包括几个省,由一名学区长领导。学区长属于国家高级官员,学区长代表国民教育部长,负责落实中央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
此外,每个学区内的各省,均设有省级督学员。
二、学制结构
法国现行学制,分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级。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在法国,学前教育是初等教育的组成部分,由幼儿学校(ecolematernelle)实施。学前教育的目标是,通过对美感的启蒙。对身体的意识,对灵巧动作的掌握和对集体生活的学习,发展幼儿的语言实践能力和个性,同时还注意发现儿童在感觉、运动或智力方面的障碍并及早诊治。
2.初等教育
小学教育是初等教育的主体,构成法国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由小学实施。
除了公立小学之外,法国还有私立小学,多为宗教团体所办,大多数与政府教育机构签订了合同,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施教,同时也得到政府少量的资金补贴。
小学教育的任务包括“口笔头常用法语的实践及算术和数学简单运算的实践,包括启蒙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概念的传授,包括艺术教育、手工教育和体育”,为中等教育打基础。
全国小学教育的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课程有7门:法语、数学、科学技术、历史地理、公民教育、艺术教育和体育。
3.中等教育
(1)初中。法国的小学毕业生都可就近注册进入初中学习。初中学制4年,分为两个阶段:前两年(六年级、五年级)是观察阶段,后两年(四年级、三年级)为方向指导阶段。课程有:法语、数学、现代外语、史地、经济、公民教育、物理、生物、地质学、科技、艺术、体育等,初中开始实行毕业考试制度,合格者可获得“初中毕业证书”。
(2)高中。高中是法国中等教育的第二阶段,学制3年,也称长期高中,分为普通和技术两类。初中毕业生根据方向指导的结果就近入学。
普通高中的主要任务是为高等教育的文理专业输送人才。课程有:法语、史地、公民教育、外语、数学、物理、体育。
技术高中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技术员和为高等教育的技术专业输送人才。它们有共同开设的课程但课时不同,根据本方向的特点有所增减。此外,普通高中还有大量的必修课和自选课,而技术高中则有每周10—20课时的专业教育。
高中毕业时要进行中学毕业会考,以此衡量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教学的质量。考试合格者获得会考合格证书,可直接进入综合大学第一阶段学习,不再受任何考试选拔(名牌大学校除外)。
4.职业技术教育
高中阶段,出现三种形式:普通高中设技术选修课,技术高中设技术专业课,而职业高中则培养技术工人和技术职员。
职业高中是实施短期中等职业教育的机构,是义务教育的重要补充,是以培养“就业”学生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公立或私立学校。
在法国,还存在短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相当于专业教育的第三教育等级。其实施机构有:在高中设立的“高等技师班”,综合大学设立的高等技术专科学院,以及高等职业专科学院。它们为那些希望早就业或具有某一专业特长和爱好的毕业生提供了升学与就业的机会。
高等技术专科学院也称短期技术大学,虽设在综合大学内部,但自成体系。高等职业专科学院是1991年才开始出现的。
5.高等教育
在法国,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包括普通(或综合)大学、高等专科学校(或大学校)、以及短期高等教育机构,如高等技术学院和高等职业学院,此外,还有传统的高等教育机构,如法兰西学院、国家天文台等。
1968年的《高等教育法》规定。法国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建立与传播知识、发展科学研究和培养人”,必须“有助于社会晋升培训,并由此促进社会朝着使每个人对自己的命运具有更大责任感的方向发展”。
(1)大学。现代的法国大学是根据“自立”、“参与”和“多学科”的办学原则而改组成的教学与科研并重、行政管理自主、教学安排自定的公立科学文化性机构,是法国高等教育的主体。
大学分阶段(cycle)组织教学。第一阶段是基础课,第二阶段是专门化,第三阶段是深造和从事科学研究。
大学实行学分制,获得规定学分是获得学位的先决条件。课程分必修、必选、自选三种。
(2)大学校。大学校是高级官员、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科技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
大学校人学考试不统一进行,一些学校单独组织,一些方向、水平相近或有传统联系的学校联合组织。各校的主要共同点是,学制大多三年,基本不实行学分制,要求严,重实际应用,人文、社会、经济、语言等普通课占有相当比重,只颁发本校毕业文凭。一些学校还独立地或与大学等其他高教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
大学校是法国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它起点高,要求严,重应用,讲实效,规模小,学生出路保险且待遇优于受过由其他机构实施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形成良性循环,是英才主义的典型产物,与气氛松弛、淘汰率高、出路没保证的群众性(或说普及型)的大学形成鲜明对照。
6.师范教育
自1889年7月起,法国教师成为国家教育事业的代表,由政府任命,从国家税收中分得薪水,晋升、提级有规则可循,一进入师范学校就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并领取津贴,毕业后工作有保障,退休后生活有依靠。
初等教育师资即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培养主要在师范学校。自1986年秋季开学起,现行师范学校不再面向高中毕业会考合格者招生,而是直接招收大学第一阶段毕业生,即持有大学普通教育文凭者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中学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师资必须首先在大学第一阶段毕业、并在第二阶段学习了一门专业。
要当普通中学教师者,通过考试后再到“地区教育中心”实习1~2年。
要当职业高中教师者,通过考试后要进入“职业教育师范学院”实习。最后,实习生要通过两次授课考核,通过者获得正式的职业教育教师文凭。
一、初等教育改革
1985年法国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小学教学大纲,并从该年秋季开学起实施。新大纲规定小学均开设法语、数学、科学与技术、史地、公民教育、艺术教育、体育7门课程,废止白1969年开始实施的课时三分制教学计划,恢复传统的分科教学,以加强基础学科的教学。
198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初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其主要内容是:
(1)取消留级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即将初等教育分为准备学习阶段(2~5岁)、基础学习阶段(5~8岁)和巩固加深阶段(8~11岁)。
(2)调整课程设置,把小学的7门课程分为3组。第一组包括法语、史地、公民教育,第二组包括数学、科学与技术,第三组包括艺术、体育。
(3)在同班或同年级中建立学科同质小组。即学校允许学生某一学科的进度快些或慢些或暂时落后,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使具有相同兴趣和学习节奏的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学习优势。
(4)重新安排学年,调整学习节奏,使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5)推进阅读计划。
(6)增设外语。
二、中等教育改革
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在中等教育领域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1.改革初中
(1)革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教学内容和方法的现代化。1985年法国教育部公布了初中新教学大纲,新大纲的特点是:①加强法语教学,强调提高学生的阅读和书写能力;②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重新安排初中各年级数学的深度和进度,加强数学基本技能的训练;③加强外语教学,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第二外语,以适应欧共体统一市场的需要;④独立开设公民教育课,加强道德教育;⑤设置必修的综合技术课,使每个学生在结束义务教育时都受过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教育。
(2)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法国教育部强调,艺术教育要给学生创造自我表现的条件,扩展其文化修养和知识,通过激发学中的灵感和启迪他们的智力,达到使其个性得以充分的发展。
(3)建立“教育优先区”。即在辍学现象严重的地区发动社会与学校合作,帮助家庭条件差和功课差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
2.改革高中
1991年4月,教育部长若斯潘宣布了高中改革计划。其主要内容是:
(1)重新组合各科类的设置。通过调整高中的课程设置和毕业会考中各科类分数所占的比重,把学生分为文学、科学和经济三大类,使原来各科类之间明显的等级差别被同科类内部的竞争所取代,以便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外,特别要加强科技类的普通文化课的教学。
(2)增加机动课时,用于补习和指导。即在高中的前2年,让学生每周有3个小时的机动课时,用于在教师指导下按学习水平分成小组活动。落后生可以借此弥补差距,其他学生则接受掌握正确学习方法的帮助。对毕业班,机动课时用于强化学生所学的专业深知识。
(3)增加学生选择的机会,打破旧的上下等级和平行隔断。建立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相互变通的渠道,使学生即使接受职业教育也可以根据自己今后的能力继续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各科类的学业。
此外,还提出了提高教育效率,克服高留级率问题,以及普及信息科学教育。
三、高等教育改革
1984年法国社会党颁布了《萨瓦里法》,要创立“高等教育公共事业”,提出“全部中等教育以后的、包括大学校与继续教育,都应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开始了1968年以来又一次重大的高等教育改革。
这次改革的侧重点是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调整高等学校的办学方向,在重申“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多科性结构”三原则之外,进一步提出高等教育必须贯彻现代化、职业化和民主化的原则。
所谓现代化,主要是指办学方向和方法要面向现代社会,教学内容应迅速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提出要改革综合大学各阶段的教学:
(1)加强对第一阶段学生出路的指导,开设一些职业性质的课程,在第一阶段结束时发给结业文凭。
(2)统一第三阶段学位的名称。
(3)增设博士后阶段的课程。
(4)在整个大学阶段增设一些新兴的跨学科专业,鼓励高等学校加强对应用学科的研究。
(5)加强外语教学。为了尽快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该法还鼓励高等学校之间开展自由竞争,支持他们广泛地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并加强政府对高等学校质量的审查和评估。
所谓职业化,是指在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应进一步克服纯理论教学的倾向,重视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的教育与出路指导,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提高他们的职业竞争能力。
所谓民主化,则是指进一步赋予教师、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更多地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其措施有:
(1)在高等学校内部设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业与大学生活委员会,它们分别对学校的管理行使决定权、咨询权和建议权。
(2)给予高等学校更多的自主权。
(3)进一步改变高等学校招生中存在的不平等、不公正现象,增加对工农出身的学生的资助。
1986年法国国民议会批准了教育部副部长德瓦凯起草的《高等教育改革法案》(又称《德瓦凯法案》),再次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办学指导思想上,以“竞争、创造性和责任感”代替“现代化、职业化和民主化”原则。鼓励学校之间、学生之间进行竞争,支持学校与个人敢于冒尖。为保证新生质量,规定高等学校可对新生进行筛选。
(2)在高等学校自身管理方面,强调高等学校必须拥有自主权和竞争力,实现经费自主,在一定限度内自主确定学生的注册费;可颁发本校的文凭;确保教授、研究人员在高等学校中的领导地位。
(3)恢复1984年以前的两级博士制度。这个法案直接触及了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强烈抗议与抨击,以致法国政府不得不撤消该法案,使这次改革夭折。
四、师范教育改革
1989年公布的法国教育改革法案着重强化了师范教育,废除了现行的师范教育制度,包括师范学校和地区教育中心,对全国各地教师培训进修机构进行综合改造,使中小学教师的理论培养、现场实习、教育实验结合在一起,统一由设立在大学的教师培训学院(IUFM)承担。
五、面向21世纪的教育改革
1988年出版了题为《教育与明天的社会——面对21世纪的挑战》的调查报告。报告提出,最紧迫的改革应在初等、中等教育和大学的第一阶段。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形式的。报告出版后引起了法国各界的广泛重视,被认为是法国教育改革的纲领。
1988年“教育与经济高级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教育与经济2000年的教育体制》的调查报告。基本内容是:
(1)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中学无文凭肄业现象,因此,要在幼儿学校提供个别帮助,到小学推行三年技能教育,在初中前两年设观察阶段,进一步发展初中后两年的职业教育。
(2)在1995年以前,把每年获得最低职业教育文凭(CAP和BEP)的人数从现在的38万减少到15万。把最初职业教育BEP改造成为可以适合多行业的基础技能训练,并到1995年逐步提高CAP的教育水平。此举可望使18岁青年在校率迅速达到80%。
(3)现在每年只有15万中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到2000年应该达到每年25万人,其中,应该有10万人获得职业教育高中会考合格证书,使毕业会考合格证书获得者占毕业生人数的3/4以上。
(4)发展大学高级技术教育,使毕业人数从现在的每年8万增加到16万。加强职业教育师资的培训,定期检查课程设置是否与实际需要相结合。
(5)提高大学第一阶段的教育质量,从中学教学大纲分科内容人手,提高学习的连续性和分科指导的准确性。到2005年,使大学毕业人数从现在的每年9万增加到19万,达到同龄青年的45%。长线的高等教育也要围绕未来五大热门职业进行,即侧重于培养工程师、企业管理人员及国家公务员、商业人员、医生和教师。
(6)发展工程技术教育,建立国际水平的工程师学院,培养高水平的工程师和高技术研究人员。
(7)改善大学与企业的联系,建立职业培训委员会和就业指导机构,使企业对培训更有效地实行监督,使继续教育更具活力。企业同实验室合作,以投资形式取得研究成果的股份并尽快开发,建立真正的技术转让中心等。
Ⅳ 第一帝国时期法国教育是什么样的
第一帝国时期,初等学校不被重视,但中、高等教育却得到很大发展,中学有中央政府设立的国立中学和地方自治机关设立的市立中学。这些名称一直沿用到今天。国立中学主要是培养行政官员和高级军事人才,学校内部管理很严,学生身着统一的服装,按军队的编制,学校的行动统一以鼓声为号。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实行严厉的处罚。相对国立学校而言,市立中学地位低下,课程浅显,纪律也不严格,数量也较国立中学要多。
第一帝国时期教育有很大的发展,使原来混乱无序的学校教育向比较系统完整的学校教育体制转变,建立了法国近代学校教育体系。
Ⅵ 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法国的教育是怎样的
法国从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宣布成立共和国以后,先后建立过第一帝国、波旁王朝、七月王朝、第二共和国、第二帝国及巴黎公社,政体几经反复,到1875年宪法的通过,共和政体的巩固(第三共和国),资产阶级统治才最终确定。这期间资产阶级各党派先后执政,他们都十分重视国民教育的作用,纷纷提出各自的教育改革方案,虽因处于大革命期间,均无法实施,但对以后法国的教育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康多塞和雷佩尔提出的方案。
1.康多塞方案
康多塞(1743年-1794年)是大革命时期,大资产阶级执政党吉伦特党的领袖之一。他是一位哲学家和数学家,负责公共教育委员会。1792年4月,由他负责组织五人小组起草了一份全面的教育计划,提出由国家举办世俗性免费学校。
计划提出,国家应担负教育其男、女公民的责任,建立起包括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三年)、中等学校(五年)和专门学校(大学)的统一的相互衔接的学校体系。其中初级小学是普及性的,所有的学龄儿童均应入学,实施广泛的普通教育和劳动教育;高级小学招收初级小学毕业生,有较好的设备,注重实科教育;中等学校除完成普通教育外,还进行农业、军事和医学等专业知识的教育;专门学校是代替旧大学的高等教育机关,培养担任政府公职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才。
康多塞提出要实行统一的学校管理体制。他主张废除宗教教育,给学生们讲授资产阶级宪法和《人权宣言》;加强科学教育,尤其是数学、物理知识的教学,因为这些知识不仅对发展工业有巨大的实用价值,而且有利于人的智力发展。
康多塞方案的基本精神对19世纪法国教育有很大影响,但它反映的是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它提出了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各级学校均实行免费制度,但是它没能为贫苦儿童接受教育规定任何物质保证。
2.雷佩尔提方案
雷佩尔提(1758年-1793年)在自己的方案中首先批评了康多塞方案,指出它只是宣布了普及初等教育而没考虑实施这种教育的物质条件。为了真正的实现普及教育,雷佩尔提主张建立“国民教育之家”,这是国家举办的寄宿学校,招收所有5岁至12岁的男、女儿童入学,并由国家供给他们衣食,其经费来源是向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和儿童自己的劳动收入。他强调指出,“贫民教育的费用要由富人来负担”。“国民教育之家”的管理要吸收家长参加,每年一星期的时间轮流参加学校的全部生活。在学校里,学生要接受德、智、体、劳等几方面的教育,培养他们成为健康、诚实、守纪律、爱国的法兰西公民。
雷佩尔提方案代表了革命中激进的小资产阶级的利益,较之康多塞计划更为民主,更富于革命性。该方案经国民公会多次讨论,于1793年修改后通过,但很快又被废除了。
Ⅶ 法国高等教育体制有哪些特点
法国 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培养课程的极为多样化:既有长期课程,又有短期课程;即开设普通与职业化课程,又区分应用性和研究性培养训练; 既能就读综合大学,又能报考专业学院;每一类课程都有其特殊的录取条件、学制时间、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特点;这些特点既能满足不同的目的,又能使所有人都有机会获得一项受认可的文凭。 有些专业如:法律、医学、人文科学等只有在综合大学才开设,但是,象工程学,管理,艺术类等学科专业则即可在综合大学学习,也可在私立或公立的专科学院或学院注册就读;当然,在录取方式、学制、教学形式以及培养目标上会有所不同。 法国高等教学专业学科的多样化为外国留学生提供了根据学业经历和需要选择合适的培养课程的机会。而且,法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对外国留学生与本国学生一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别,不仅入学要求相同,而且颁发的文凭也一样。
Ⅷ 法国矿业大学联盟的教育模式
在高等矿业大学联盟三所研究生院就读的外国留学生毕业时可根据其选择,获得多种类型的文凭:
工程师文凭(联合硕士),相当于硕士学位;三所研究生院均可保证其技术与管理学的双重技能;
硕士学位国家文凭:研究硕士或专业硕士;
博士文凭(Ph.D);
专门硕士文凭(校颁文凭)。
前列三种文凭属于获全国性资质认证的文凭。 高等矿业大学联盟的培养课程尽管专业主题不同,但因其目标和雄心相同,所以导致其教学法选择具有共同的特征:
使学生获得相关领域的高水平能力;
扩大学生的科学技术知识;
使学生获得国际背景下的经济与企业管理基本概念;
使已拥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具有职业经历的学生通过继续培训获得某一技术领域的高水平专业定向;
通过现场实习,为学生提供获得实际具体的企业职业经验的机会。
1) 工程师文凭:联合硕士
a)法国特性
在法国,工程师培养在中学学业之后分两阶段组织:
——个三年制的本科阶段,可按不同方式组织,最典型的是分为“高等专业学院预科班”及“高等专业学院”课程两种形式;
-一个由“高等专业学院”最后两年课程组成的研究生阶段。高等矿业大学联盟三所研究生院集中的便是与这两年研究生阶段相关的所有培养课程。
希望就读高等矿业大学联盟研究生院的候选人必须拥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符合某些选拔录取标准。
在修完两年课程之后,凡学习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工程师文凭,并同时取得硕士学位。如学生愿意,还可以继续攻读博士课程。
硕士学位属“联合硕士”,是对双重技能培养的认可:
-某一确定领域(学生未来的职业环境)高级技术培养,类似传统硕士学位课程的培养;
-一种工学普通方法培养,为所有专业领域的各类培养课程所共有,并可为毕业生的包括专业技术以外的整个职业生涯提供学历支持。这一培养包括不可缺少的数学工具、管理学基础、法律概念以及普通文化修养,以帮助未来的毕业生在由经济、国际开放、新型人文与社会挑战、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及利害关系等因素构成的未来职业环境中演变发展。
因此,法国培养的工程师通常以“通才型工程师”作为定位,不仅能够主持企业的大型项目,而且也能担任直至最高层次的各种领导职务。
b)高等矿业大学联盟的特性
高等矿业大学联盟所属7所学院在学生培养方面具有共同的认知。
为满足学生在目标、爱好及期待方面的多样化要求,7所高等矿业大学联合组成了三所研究生院,以提供适合包括工程师和博士在内的各种职业类型并能满足企业各种职能与需求的完整而多样的培养课程计划;这三所研究生院为:
-巴黎研究生院;
-南锡/圣艾蒂安研究生院;
-阿尔比/阿莱斯/杜埃/南特研究生院
2) 硕士学位国家文凭
研究硕士(理学硕士)和专业硕士(工程理学硕士)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为攻读博士学位作准备,而后者则是一种高水平的职业专业定向。但无论是研究硕士还是专业硕士,这类课程的对象可以是延续学业的学生或者是已经从业的工程师。
3) 博士学位(PhD)
博士课程计划在高等矿业大学联盟研究生院的实验室内实施;博士培养须遵守三项基本原则:严格选拔、个性化培养、密切联系企业。高等矿业大学联盟内部科学研究的质量以及学业管理质量可为博士候选人提供有利环境,以完成国际水平的博士论文。
4) 专门硕士课程
该课程计划由各学院提供,可使工业界资深管理人员接受一项为期一年的专业化培训,包括完成一项企业职业论文。课程的吸引力与参与教学的专家,特别是实业界专家的质量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