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众议院和参议院谁权利大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有什么区别?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简单说:参众两院的区别:
1、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2、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3、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参考资料:法.军常识
B. 关于法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问题
参议院和国民议会都享有同等立法权,但实际立法过程中,国民议会拥有主要权力,立法地位优于参议院。监督权方面,国民议会拥有主要权力。国民议会还可以使用弹劾手段对政府进行监督。参议会权力很小,是一个“虚弱的议会”
C. 参议员和众议员各有什么职能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
1、众议院的职责。
1)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2)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3)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2、众议院的职责。
1)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
2)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延伸:
1、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
2、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区别:
1、委任方式不同。
参议院由各州自行选举,每州不论大小各选出两名参议员,现在参议院由100名参议员组成。参议院议长由美国副总统担任,但他只是主持会议,没有投票权,只有当投票结果为双方相等时,他才有权将自己的一票投到自己认为合适的一方。
众议院议员总数为435名,由根据人口密度划分的国会选举区选举各自的议员,保证每位议员的选区人口总数近似,不足一个选区人口的小州,起码也要有一位众议员。每十年经过人口普查,确定一次选区划分。众议院自行选举议长。
2、任期不同。
每位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但每两年选举一次,每次选举要有1/3参议员被重新选举。从第一届选举时,就规定出有1/3是任期两年;1/3任期四年,1/3任期六年,以后就都为任期六年。
众议员任期两年。另外还有没有投票权的海外领地代表,包括华盛顿特区、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美属萨摩亚和波多黎各。其中只有波多黎各的代表任期4年。
3、资格不同。
参议员的资格是必须年满30周岁,具有美国国籍必须超过9年,选举时必须是选举州的居民。
众议员的资格是必须年满25周岁,具有美国国籍必须超过7年,选举时必须是选举区的居民。
D. 法国的参议院与众议院有什么不同,我想要言简意赅的答案,谢谢
法国议会分为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国民议会由选民直接选出,参议院由选举人团选举。理论上讲,国民议会权力大于参议院。因为财政法案只能由国民议会提出;在两院对法案的审议发生意见分歧时,国民议会有权做最后裁决;国民议会还拥有对政府的弹劾的权力。
E. 法兰西第三次共和国成立初期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利是什么他们之间分别有什么权力,,怎么区分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中的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所以参议院的实际权力应该是大于众议院的.
2.总统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所以内阁应该是对议会负责.议会通过选举产生,所以应该是对人民负责.当时的总统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所以是对议会负责.我们说的政府一般指的是行政机关,如果是英国的话就应该指的是内阁,可是我不太清楚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内阁问题,所以抱歉了.
3.当时法国的议会权力和总统权力都比较大,感觉既不能算是纯粹的总统制也不能算是纯粹的议会制度.有人知道的话麻烦顺手HI我一下谢谢~.
F. 法国参议院和国民议会的区别
1,法国参议院(法文:Sénat),法国两院制议会中的第二个议会,第一个议会是众议院。参议员是由约15万名地方代表和地方政治家间接选举的。一个地区的地方代表人数与该地区的人口数量有关,但不完全成正比,总的来说乡村地区较城市地区的选票多。
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在法国政治中他们参加立法,但是他们的决定可以被众议院否决。参议院对政府的监督权力有限:虽然参议院可以向政府提问和公开调查结果,但是形式上参议院没有制裁政府的权力。
法国参议院目前的状态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宪法规定的。这部宪法最重要的更改在于加强总统和政府的权力,同时削弱议会的权力。法国政府拥有多种渠道来介入参议院的内部工作程序。因此在法国社会上始终有对参议院的批评,甚至有人质疑这样一个虚弱的议会是否有必要。
2001年的宪法修正给予参议院更多的自主权,把参议员的任期从九年缩短到六年,参议员的最低年龄从35岁降低到30岁。由于在选举参议员时农村地区的选民占多数,因此从1959年参议院设立以来它的多数始终代表市民阶层和保守
派。
立法
根据法国宪法参议院的权力和众议院的权力不一样。参议院可以提交新法律或者建议修改已有法律。要使得一部法律被通过,参议院和众议院理论上一致通过。假如两院之间有意见分歧,则众议院能够压过参议院。除此之外参议院和众议院可以各派60名议员组成宪法会议(Conseil constitutionnel)来审查一部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1958年颁布的宪法大大地限制了议会的立法权。它包含着一个非常明确规定的内容范围。只有在这些范围里议会有立法权,其它方面全部是依靠政府法令来管理的。假如议会决定设立一个在这些范围外的法律的话宪法会议必须阻止该法律的施行。议会拥有立法权的范围包括:
公共自由
刑法
税务
财务
国防
行政管理
教育
私人财产
劳工
社会保险的财务(从1996年开始)
实际上政府有许多机会可以介入立法过程,因此实际上由议会发起的立法几乎从来没有被通过过。比如假如该法案会导致公共收入降低或者公共支出提高的话,政府有权宣布一部法案无效。此外政府还可以加速立法过程。它可以将一部法案定义为急迫,这样议会就没有那么多时间来讨论这部法案了。同样地政府也可以拖延立法过程。在特殊情况下政府也可以将一部法案的通过与否与信任投票联系到一起。在这种情况下众议院必须在24小时内对政府进行信任投票(motion de censure),否则的话该法案自动生效。最后总统也可以将一部法案直接提交全民公投,由此绕过议会。
2,国民议会
法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国民议会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参议院议员由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但其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制约。两院以公开投票方式并由议会组成人员的绝对多数作出相同表决时,可以对总统的叛国罪提出控告。国民议会的权力大于参议院。财政法案只能由国民议会提出。在两院对法案的审议发生意见分歧时,国民议会有权最后裁决。国民议会还拥有对政府的弹劾权。但弹劾案至少须有 1/10的议员署名,提出48小时后方能表决,并且必须得到国民议会的绝对多数才能通过。
G. 法国的参议院,众议院,国民议会
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共321席,参议员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以省为单位,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
众议院可能就是国民议会
H. 英国有上院下院,法国有众院参议院,德国有帝国议会和联邦议会,美国有国会参议院
英国,上院,贵族院,非选举产生。具提案权、否决搁置权,最高司法权。
下院,平民院,选举产生。具有提案权,表决通过权,质询权。
法国,参议院 ,选举团产生。(代表省)权利较小
国民议会,普选产生。(代表人民)
德国,联邦议会 代表各邦(各邦君主人民,实际具有主权性质)
帝国议会 代表人民(无实权)
美国,参议院 代表各州
众议院 代表人民
我想你一定是想知道这些国家为什么会有两院,以及这两院是如何运作的吧?
我以美国为例给你解释一下。
在美国制宪会议召开时是这么考虑的。
每个州都具有各自的主权,主权是相等的,没有大小之分,所以每个州的议席应该是相同的。
但是,人民的权利也都是相等同的。州有大小、人口多少之分,如果按照每个州议席相等的做法,那么大州人民的权利便会受到侵犯。
所以,便建立参众两院,参议院代表州,议席相等(初期由州议会选举,后改为普选)。众议院代表人民,议席多少根据各州的人口产生。两院互相制约。
由于参议院任期较长,较众议院较少党派色彩,同时设立初期便有以此对抗普选产生的众议院的色彩,故宪法授予参议院的权利更为重要。(其特殊之处)
这样,既维护了人民普遍的权利,也维护了州的主权。
英国有其特殊性,其议会始于上院,随着民主化的进程,权利逐渐让渡到下院。但是由于其爱惜传统的国民性格,故没有取消上院。
法国两院大致同美国。但是其下院权力更大,这是因为“人民主权”的思想,也是因为其不是美国的联邦制,各省不具有主权。
德国两院的特殊性在于,在此时期,德国封建残余严重,民主不够彻底。故而联邦议会(代表个邦及君主)权利大于帝国议会(代表人民)
现德国议会体制为联邦议院——代表党派和人民。(权力大)
联邦参议院——代表各州政府。
以上可以看出,两院制的基本内涵在于解决地方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矛盾。
I. 关于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有几个问题不懂想请教一下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中的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所以参议院的实际权力应该是大于众议院的。
2.总统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所以内阁应该是对议会负责。议会通过选举产生,所以应该是对人民负责。当时的总统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所以是对议会负责。我们说的政府一般指的是行政机关,如果是英国的话就应该指的是内阁,可是我不太清楚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内阁问题,所以抱歉了。
3.当时法国的议会权力和总统权力都比较大,感觉既不能算是纯粹的总统制也不能算是纯粹的议会制度。有人知道的话麻烦顺手HI我一下谢谢~。
4.应该不是的。
J. 关于法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问题
美国参众两院没有权利大小之分,只是权利不同而已。
众议院是根据公民人数组成的,众议员代表着选民的利益,所以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也多,表决的优势也就多。
参议院是来自各州的,每州两人,总数一百人,参议员代表着各州的利益。
美国所有的政策法规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这样的权利分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损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所以众议院为了让提案在参议院能够顺利通过,在草拟提案是就必须考虑到各州的利益,一旦参议院通过,就最后交给总统批准执行。
总统则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他可以有权否定提案。
以往美国有很多提案出笼,但都在参议院被挡了下来,感觉上是参议院的权利大于众议院,其实未必,因为参议院没有制定提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