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法国的国家性质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政体是半总统制,兼具总统制和议会制特点。
2. 法国的国家政体是什么政体特点是什么
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
3. 法国的政体是什么
半总统共和制。
半总统共和制总体特征
第一、总统由全民普选产生,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在内政外交中起着较大的作用,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但政府要对议会负责),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会议员。
第二、内阁仍设总理,领导政府活动。总统命令要由总理及有关部长副署,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
(3)法国政治传统是什么扩展阅读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共和制国家。
法国第三、第四共和国实行多党议会制,但政府极不稳定。
1958年戴高乐政府主持制定了新宪法,加强了总统权力和行政权力。
1958年9月全民公决通过,法国进入第五共和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半总统共和制
4. 法国是什么制度国家
法国是半总统共和制国家。
它是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的一种国家政权形式。主要特点是:总统由普选产生,权力很大,是国家权力的核心。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其权力和地位比以前大为提高。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其地位和作用较第四共和国有所下降,原拥有的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三大传统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限制。
产生原因
一、内部原因:
1、法国人民深受启蒙思想家影响,重视自己的权利的维护。
2、法国人民富有革命激情,勇于斗争甚至革命。
3、法国政治力量复杂,各派系不断斗争。
二、宗教原因:天主教集团同新教集团矛盾尖锐,进行过长期战争。而路易十四却取消了信仰新教自由,使宗教矛盾激化。
三、地理原因:
1、法国国土较小,革命容易扩散。
2、法国主要势力集中在巴黎,适合“中心城市暴乱”。
四、外部原因:外敌入侵。无论是历次反法同盟进攻法国,还是普法战争,二战,阿尔及利亚战争,苏伊士河战争。对外战争失败,使法国被迫改变政体。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法国
5. 法国是什么制度国家
法国属于半总统制共和制政体。
民主共和制,具体为议会制总统共和制,又称半总统制,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权力,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
在半总统共和制国家,总统统领外交和军事,不对议会负责,总理领导政府并向议会负责。
6. 法国政治制度内容
法国的政治制度的特点
1、法国实行半总统半议会制
2,左右共治(特有现象)
3、多党制
法国的政府为什么要对议会负责?
1为了克服政府滥用权力的弊端
2议会拥有立法权和监督权在国家政体中发挥重要作用
法国自法国大革命后初期一直是封建王朝复辟和资产阶级建立共和国交替的,然后资产阶级政权稳定一直到二战灭亡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二战后,开始建立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也是议会制,但是议会制造成法国政局动荡不安,后来在戴高乐的主持下,建立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就是现在的半总统制,应该来说,是权力更集中。
7. 法国的政体是什么
近现代法国的政体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封建君主专制 1、大革命前的封建君主专制 1589年,那瓦尔的波旁家族亨利在争夺王权的“三亨利之战”中,取得胜利成为法王,即亨利四世,波旁王朝在法国的统治开始。先后经过路易十三、路易十四、路易十五,到法国大革命前夕,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波旁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已陷入严重危机,国势日衰,阶级矛盾空前激化,终于引发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大革命爆发后,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派掌握了政权,1791年在人民群众的压力下,法国制宪会议制定通过了《1791年宪法》,宪法虽然保留了君主制,但是对王权作了严格的限制,其君主制已不是封建君主专制而是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法制。 2、1815~1830年波旁王朝复辟 1814年和1815年,欧洲“反法同盟”联军两次攻入巴黎,打败拿破仑,波旁王朝的路易十八即位,波旁王朝在法国复辟。由于复辟王朝力图恢复封建专制制度,遭到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抗,1830年法国爆发“七月革命”,最终结束了波旁王朝在法国的统治。 二、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 1、1791年~1792年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 1791年9月,法国制宪会议和国王先后通过了法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即《1791年宪法》,宪法概括了制宪会议已发布的各项反封建法令,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政体为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1791年9月,按照宪法选出的立法议会开幕,法国正式成为君主立宪法制国家。其间由于在抗击外国武装干涉法国革命中,路易十六的反革命面目暴露,进行叛国活动,1792年8月,巴黎人民再次起义,推翻了君主制度,结束了君主立宪政体,波旁王朝在法国的统治被推翻。 2、1830年~1848年七月王朝(奥尔良王朝) 波旁王朝复辟后,特别是查理十世统治时期,复辟王朝力图恢复到法国大革命前封建专制统治,向革命人民反攻倒算。1830年7月,巴黎人民再次起义,占领杜伊勒里宫,查理十世逃往英国,复辟王朝被推翻。大金融家们拥戴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力浦为国王,建立“七月王朝”。但由于“七月王朝”并不是整个资产阶级的政权,而只是上层资产阶级政权,中、小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不满“七月王朝”的统治,1848年2月,巴黎人民起义,推翻了“七月王朝”。 三、资产阶级共和国 1、1792年~1804年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1792年8月,巴黎人民第二次起义推翻君主制后,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吉伦特派控制立法议会,掌握了行政大权,并在群众的压力下召开了普选产生的国民公会,国民公会成立后,通过了废除君主制,成立共和国的决议,是为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历经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督政府和执政府的统治。1804年5月,拿破仑·波拿巴建立帝国,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终结。 2、1848年~1852年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1848年2月,巴黎人民起义推翻 “七月王朝”的统治后,成立了共和国,是为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51年12月2日,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建立专制统治,次年12月2日,加冕称皇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终结。 3、1870年~1942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1870年9月,法国在同普鲁士的战争中遭到惨败,巴黎人民发动起义,推翻第二帝国的统治,建立共和国,是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5年法国通过共和国宪法,从法律上肯定了共和制,从而使君主制复辟的危险在法国结束,共和政体在法国最终稳定下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对外推行殖民扩张政策,19世纪末20世纪初,完成向帝国主义过渡,成为高利贷帝国主义。参加“一战”,推行欧洲大陆霸权主义,30年代对法西斯德国采取绥靖政策,结果自食其果。二战”爆发后,在德国的进攻下,1940年6月22日法国政府投降,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终结。 4、1945年~1958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1944年6 月,西方盟军在诺曼底登陆,戴高尔领导的自由法国军队于8 月24日解放了巴黎,法国恢复国家主权。1945年10月,法国公民投票,反对恢复第三共和国。1946年10月,法国公民投票通过新宪法,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宣告成立。第四共和国成立后,因无法改变政府频繁更换的局面和无力结束阿尔及利亚战争,于50年代陷入困境,最后被迫给戴高尔以全权,创立新的政体,至1958年,第四共和国结束。 5、1958年至今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1958年9月,由戴高尔提出的新宪法获公民投票通过,1958年10月5日,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第五共和国扩大了总统的权力,戴高尔成为第一任总统。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延续至今。 四、资产阶级君主制 1、1804年~1815年法兰西第一帝国 1799年11月9日,拿破仑·波拿巴通过发动军事政变上台,在法国建立了自己的独裁统治。1804年5月,法国元老院正式颁布共和十二年宪法,宣布拿破仑·波拿巴为法兰西人皇帝,法兰西帝国宣告成立,是为法兰西第一帝国,帝国成立后竭力维护大资产阶级利益,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其君主制为资产阶级君主制。1812年,侵俄战争失败后,帝国由盛转衰。1814年3月第六次反法同盟军队攻入巴黎,拿破仑一世宣布退位并被流放,波旁王朝复辟。1815年3月拿破仑从流放地逃回,一度复位,6月再次被反法联盟击败,法兰西第一帝国寿终正寝。 2、1852年~1870年法兰西第二帝国 1851年12月2日,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宣布解散议会,逮捕反动他的议员和其他人士,镇压共和派的反抗。1852年12月2日,路易·波拿巴正式宣布自己为法兰西皇帝,称拿破仑三世,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结束,法兰西第二帝国由此开始。帝国统治时期,法国资本主义经济获得迅速发展,完成了工业革命;同时,帝国积极参与争夺欧洲霸权和进行殖民侵略。1870年7月,为转移国内矛盾,挑起普法战争,拿破仑三世被俘,同年9月4日巴黎爆发革命,第二帝国倾覆。 五、无产阶级共和国:巴黎公社 普法战争法国战败后,资产阶级组织的“国防政府”和以后成立的梯也尔政府,对外屈膝投降,对内镇压人民起义,1871年3月18日,巴黎人民发动武装起义,梯也尔政府逃往凡尔赛。1871年3月26日,巴黎人民通过选举,选出了86名公社委员,成立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公社的实质是工人的政府,是无产阶级共和政体。1871年5月28日,公社最后一个街垒被攻陷,公社失败。 希望对你有帮助
8. 法国什么制度
半总统共和制,国是一个单一制的资本主义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国,实行多党制,法国自大革命以来,尝试过很多政治制度,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君主制,委员会制、国王制、督政府制、内阁制、总统制。
在1789年爆发法国大革命之后,推翻君主专制政体,先后经历两次帝国和三次共和国,国力于19-20世纪时达到巅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法国是当时世界第二大殖民帝国,殖民地面积等于本土的20倍。二战后,建立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58年被夏尔·戴高乐建立的第五共和国所取代。
(8)法国政治传统是什么扩展阅读:
还有法律制度,法国法律制度属于欧陆法系,是成文法律,不容许法官制定法律。法官只能够根据以往的判例来诠释法律,法国法律的基本精神仍然跟从《法国民法典》,根据《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只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才会被禁止。
法国司法制度拥有两套相互独立的法院系统,即行政法院系统和普通法院系统,两者并行运转。两个法院系统有各自管辖的诉讼案件并能够作出最终的判决。
行政法院系统,由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所组成,而普通法院系统则由基层法院(初审法庭、大审法庭、轻罪法院、重罪法院、商事法院、劳资调解委员会等)、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为了解决两个法院系统在管辖范围上的争议,法国还设立了权限争议法庭。
9. 法国的政治体制
法国实行多党制,目前共有30多个政党。
(1)社会党(Parti Socialiste,简称PS):执政党和议会第一大党,左翼政党。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国际法国支部”,1920年发生分裂,多数派另组共产党,少数派则保留原名。1969年改组成立社会党,1971年与其他左翼组织合并,仍用现名。党员近20万人,多为公职人员和知识分子。第一书记哈莱姆·德西尔(Harlem DESIR),2012年10月当选。该党对内注意体现左翼政党色彩,主张维护劳工利益,同时采取务实的经济政策;对外主张维护法国独立核力量,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并加强南北对话。历史上曾多次执政。2010年3月在大区议会选举中获胜,2011年3月和9月,先后赢得省议会部分选举和参议院改选,并与其他左翼力量共同赢得参议院多数席位。2012年5月,社会党候选人奥朗德当选法国总统。2012年6月在立法选举中获胜,在国民议会中占据296席(2012年12月10日)。
(2)人民运动联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简称UMP):主要反对党和议会第二大党,属中右政党。前身系2002年总统大选中的竞选联盟,核心为原保卫共和联盟(戴党),并吸收了自由民主党和法兰西民主联盟的主要力量。2002年11月17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现名。党员约35万人,多为职员、官员、自由职业者、商人、农民和工人等。属中右政党。
(3)国民阵线(Front National):极右翼政党,成立于1972年10月。党员约10万人,多为中小工商业者。1986年议会选举中首次进入国民议会。代表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煽动排外情绪,强调“要把法国从欧洲控制和世界主义中拯救出来”,呼吁“进行一次反对新共产主义和世界主义的十字军讨伐”。现任主席让-玛丽娜·勒庞(Jean-Marine LE PEN),2011年1月起担任现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法民众购买力下降,失业人数激增,极右翼思想有所回潮。国民阵线借机大打移民、安全、就业牌,影响力再次上升。2012年4月法国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中,该党候选人玛丽娜·勒庞得票率17.9%,创历史新高。2012年6月立法选举中获得2席,时隔20年再度进入国民议会。
(4)欧洲环保党(即绿党,Les Verts)。左翼政党。上世纪70年代起,法国环保主义者开始以绿党名义参与政治活动。2007年底,以绿党为首的各环保组织负责人共商联合事宜,并于2008年10月宣布成立欧洲环保党,仍沿用绿党称呼。现任全国书记帕斯卡·杜朗(Pascal DURAND)。2010年3月大区议会选举中,绿党在首轮投票中再次位居第三。2012年4月法国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中,绿党候选人若莉得票率2.31%。2012年6月立法选举中获得17个席位,自组党团。
(5)民主与独立派联盟(UDI):中间派政党,成立于2012年9月。党员6.4万人。核心力量为激进党(PR)、新中间党(NC)以及人运盟部分退党要员。现任党主席让-路易·博尔洛(Jean-Louis BORLOO)。该党定位为“开放、富有建设性的反对派”,“平和、可信的替代力量”,欧洲建设、绿色增长和经济竞争力是其首要关切,提出建设“人性化的自由主义”。
(6)民主运动(MoDem)。前身是法兰西民主联盟(Union pour la Démocratie Française,简称UDF)中的偏左派,由法兰西民主联盟前主席弗朗索瓦·贝鲁(François BAYROU)领导。民主运动成立后拒绝与其他政党联合备选,党员一再流失。2012年4月法国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中,该党候选人贝鲁得票率9.13%。2012年立法选举中仅获2席,贝鲁本人落选。
(7)共产党(Parti Communiste Français,简称PCF):现有党员约7-8万,多为工人、雇员、教员、手工业者等。现任全国书记皮埃尔·洛朗( Pierre Laurent)。1920年12月成立。二战后初期达到顶峰,最多时拥有党员80多万,曾是法第一大党。但此后,在法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和国内外政治风云变幻的背景下,法共应对乏力,力量和影响不断下降,逐渐沦为边缘小党。2008年底,法共三十四大召开,决定与左翼党结成左翼阵线,在2011年省议会选举与参议员改选中分获118席与21席。2012年4月法国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中,左翼阵线候选人梅朗雄得票率11.11%。2012年,立法选举中在国民议会中获7个席位。
其他政党有:
右翼:保卫法兰西运动(Mouvement pour la France)、保卫法兰西联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rance)。
左翼:左翼共和联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与公民运动(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
中间派:公民运动—共和之极(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cain)。
极右:全国共和运动(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cain)。
极左:工人斗争党(Lutte Ouvrière)、革命共产主义同盟(Ligue C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劳动党(Parti des Travailleurs)。 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管辖体系,即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与负责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争议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类:1、专门法庭(包括儿童法庭、负责处理雇主和职工之间纠纷的劳资调解委员会、审理商人之间或商业公司之间争端事件的商务法庭和社会保险法庭)。2、民事法院。3、刑事法院(包括判决轻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决轻罪案件的轻罪法庭、判决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统纵向上又分为四级:初审法庭、大审法庭、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是最高一级司法机关,负责受理对35个上诉法院所作判决的上诉。院长居伊·加尼韦(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诉讼机关,下设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对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后裁决,并充当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顾问。
法国的检察机关没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其职能由各级法院中配备的检察官行使。检察官虽派驻在法院内,但行使职能独立于法院。检察官的管理权属于司法部。最高法院设总检察长1人,检察官若干人;上诉法院设检察长1人,检察官若干人;大审法院设检察官1人,代理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