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政体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可谓异彩纷呈,持续动荡了一百多年,政体几乎一年换一个样~
先是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1804),第一共和国有分三个阶段:
一、国民会议 (1792-1795)1798年1792年9月22日由国民公会宣告成立。经吉伦特派掌权(1792年—1793年)和雅各宾派专政(1793年6月—1794年7月)。“热月政变”后,又相继有热月党人(1794年7月—1797年)
二、督政府(1797年—1799年11月)
三、执政府时期(1799年11月—1804年5月)等阶段,各个阶段政治体制差别较大。
随后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帝国 (1804-1814)
失败后,波旁复辟 (1814-1830)
然后再爆发七月革命 (1830),建立了由路易十四的子孙即位的七月王朝 (1830-1848)
二月革命 (1848)又推翻了帝制,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1848-1852)
1852年又将拿破仑的侄子推上帝位,成立法兰西第二帝国 (1852-1870)
普法战争法国失败后,人民又革~命【工人还在这个混乱期间于 (1871)年成立了巴黎公社,来打了次酱油,不过很快被镇~压(暴~力武~装颠~覆政~府,历朝历代都是死罪,罪有应得】随后建立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1870-1940)
-----------------------华丽的分割线,到此为止基本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就算结束了--------------------------
接着是维希法国 + 自由法国 (1940-1944)
二战法国亡国后成立 临时政府 (1944-1946)
二战结束后成立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1946-1958)
1957年利比亚闹独~立,加深法国国内危机,戴高乐临危受命,组建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1958-至今)
⑵ 法国政体变迁 每个阶段的 原因 措施 影响
从1789 年资产阶级革命到1875 年宪法颁布,是法国政体极不稳定、交替演变的阶段。
从1789 年到1875 年的86年内,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平均约7年更换1次。法国宪法的频繁更迭引起了政体的复杂多变,政体先后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帝制、民主共和制、独裁制等等,出现过三次君主立宪政体,两次帝制和三次共和政体。
1789 年,法国大革命胜利,代表金融资产阶级的立宪党人同封建主妥协,制定了1791 年宪法,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的政体。这种体制的特点是:确定了国民主权、三权分立两大原则;国王是行政元首,享有相当大的权力,也要受到很多限制,要服从国民议会、服从宪法和其它法律;国会享有广泛的立法权;司法权由选举的法官独立行使,任何时候,国会、国王都不得行使司法权。1789年宪法建立的君主政体,尽管有着同旧势力妥协的一面,但它并不是旧制度下的封建君主政体,而是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
由于法国封建势力十分顽固,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新旧势力之间缺乏长期妥协的基础,巴黎人民又发动了第二次起义,推翻了存在三年之久的君主立宪的统治。1792年9月22日成立的共和国,各阶级和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仍很尖锐复杂宪法变更仍很频繁,经历了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和督政府、执政府四个时期。
1793 年,激进资产阶级的代表雅各宾派将革命推向高潮,制定了1793年宪法。这部宪法规定法国政体为共和国体制,国民会议的权力至高无上。1794年热月政变后,执政的大资产阶级通过制定共和三年宪法,削弱了共和政体的民主内容,要求全体人民为了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放弃自己的权利。1795 年宪法确立了议会制。
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执政府,形式上保留共和政体,实际上是军事独裁。他通过以下的几次制定和修改宪法,完成了从共和到帝制的演变,建立起了资产阶级君主独裁制。1804 年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帝制。
推翻拿破仑之后,法国政体又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帝制的再次交替演变。1814年,颁布的《钦定宪章》,再次确认了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但这次君主立宪是半封建半资产阶级性质的。1815 年复辟的波旁王朝颁布的《帝国宪法附加法》,力图恢复拿破仑的帝制,但被法国人民发动的七月革命推翻。
1830年的《七月王朝宪章》,重新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权,对王权加以限制,国王权力来自人民,国王握有实权,但只是行政首脑,不是立法首脑,因此不能废止法律;议会权利扩大,拥有立法倡议权;内阁对议会负责。
七月王朝于1848年被二月革命推翻,成立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通过1848 年宪法重建共和政体。但第二次共和政体仅仅存在了3年,1851年12月,路易˙波拿马发动政变,1852 年宪法改共和为帝制,成为“第二帝国”。1870 年,第二帝国颁布《固定帝国宪法的法令》,与1815 年《帝国宪法附加法》一样,力图通过修改宪法来实行所谓的“自由主义”改革,从而作为帝制崩溃前的补救措施,但为时已晚。
1870年第三共和国成立,但实行共和制还是君主制,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和保王党经过五年艰苦的斗争,1875年议会终于通过了第三共和国宪法,将共和国一词正式写入宪法,从法律上肯定了第三共和国的共和政体。
第三共和国1875 年宪法的颁布后,法国成为一个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1875年宪法也成为法国宪法中寿命最长的一部。这部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政权关系法》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制国家,以法律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的全面统治。这部宪法所规定的政体内容是: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两院共同享有立法权,但关于财政法律法案,应先送达众议院并经其表决;内阁要得到众议院的信任才能执政,否则必须辞职;内阁是行政机关,权力很大,除了立法提案权外,并有独立颁布命令的权力;因为法国政党众多,要在众议院中获得多数十分困难,所以议会对内阁的这类命令不能撤销或变更,但法国内阁也不敢轻易解散议会;总统是国家元首,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宪法赋予总统广泛的职权。但宪法公布后不久,总统的权力实际上日渐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占重要地位,国家权力明显转到内阁手中,1875年宪法使法国成为一个比较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自1875年宪法确立共和政体之后,延续了近一个世纪的法国政体之争宣告结束;但共和政体本身却经历了从议会制共和政体到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政体的发展过程。
二战后法国政体变迁
一、临时政府(1943.6—1946.10)
1. 大事记:1943年6月,戴高乐和吉罗将军在阿尔及尔成立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一成立就立刻得到美、苏、英的承认,成为事实上的法国临时政府。
1994年,诺曼底登陆前夕,改称临时政府。
1944年8月,巴黎解放,临时政府内阁由阿尔及尔迁到巴黎,9月进行改组,两名共产党人担任部长。
1945年10月,制宪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法国人同意新的国民议会有制宪权,这实际上否决了恢复第三共和国的意愿。
1946年10月,新宪法草案终于获得通过,第四共和国终于呱呱坠地。
1947年1月,社会党人奥里奥尔当选总统,赫里欧接替议长,临时政府的历史使命宣告结束,第四共和国政体最终确立了。
2.国策:(1)清洗投敌分子(法奸),赖伐尔、贝当。
(2) 大规模的国有化。规模相当大,包括雷诺汽车厂、法航、主要的新闻机构、法兰西银行和四大储蓄银行(通用银行、里昂信贷、国民工商、巴黎国民贴现)以及保险、电力、煤炭等金融和能源企业。
(3)外交上致力于恢复大国地位。由于美国计划将法国变为自己的附庸国,所以起初临时政府处境极为艰难,屡受排挤。敦巴顿橡树园会议、雅尔塔会议,法国均未参加。戴高乐一方面以法国军队的战绩说话,打消美国在法国建立盟国军政府的计划,另一方面,大力改善法英、法苏关系,牵制美国。最终,法国不仅取得对德国实行占领和参与管制的权利,还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其国际大国的地位得到了恢复。
3. 戴高乐:在制定第四共和国宪法时,戴高乐希望能制订一部加强总统和政府权力、使之不受政党制约的宪法,但遭到大多数人反对。1946年1月20日,他愤然辞职,隐居乡间,撰述《战争回忆录》。但是他对自己的政治理念充满信心,期待着有一天东山再起。这为以后法国面临阿尔及利亚危机时他复出政坛埋下了伏笔。
4. 此时期主要的党派:法共、人民共和党、社会党
二、第四共和国(1946 -- 1958)
1. 殖民地问题
第四共和国仅存在十二年,内阁更换却十分频繁,执政时间最长的摩勒政府也不过执掌政权一年零四个月。
这一时期的历届政府深受殖民地问题困扰。法国政府竭力维持其在印度支那、北非的殖民统治,奈何时过境迁,时代变化,法国军队在殖民地屡遭败绩,法国国内反对殖民战争的情绪也日益高涨。
对殖民地问题处理是否得当,可以直接影响一个政府的声望,处理得不好甚至会导致内阁垮台。
比如,1954年,奠边府战役,法军惨败直接导致拉尼埃政府下台。随之上任的左翼领袖孟戴斯—弗朗斯快刀斩乱麻,果断结束印度支那战争,从而大大提高了其在公众中的威望。据法国历史学家福韦统计,印度支那战争持续6年半,耗资3万亿法郎,死92 000人,伤114 000人。
孟戴斯—弗朗斯由于在印度支那问题上处理果断、得当,深孚众望。然而1954年,阿尔及利亚爆发起义。阿尔及利亚虽是殖民地,却一直被视为法国本土的延伸,其与法国本土的密切联系超过所有的殖民地。所以孟戴斯—弗朗斯此次态度强硬,声称“对叛乱决不姑息”。尽管如此,不少法国民族主义分子仍然把他视为“败家子”,将起义的爆发归咎于他,加上他在欧洲防务问题、限制家庭酿酒特权等问题上也遭到反对,最后1995年被议会投票推翻。
此后几经波折,阿尔及利亚战争称为第四共和国的政治危机的根源,最终酿成了第四共和国的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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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法国的国家体制是什么啊谢谢!!
国家制度
行政权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以普选制选举产生,任期七年。总统颁布法律并有权提出议案要求国家公民投票表决。他还有权在与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议长谈话后宣布解散国民议会。
总统任命总理,并任命由总理提名的政府成员。
政府应答复国民议会的质询。
立法权
议会由两院组成:国民议会,由五年一次普选产生;参议院,议员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席位。
议会投票表决决定法律的通过与否,批准国际条约以及行使由共和国总统授以宪法修改权。
司法权
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权和立法权。
473个初审法院和186个大审法院负责执行法律。上诉法院有35个。终审法院负责判断法律是否被正确地执行。刑事犯罪由法官和陪审团组成的重罪法院审理。
在行政司法领域有行政法院和国家最高行政法院。审计法院负责审核公共开支情况。
宪法规定的其他组织
-宪法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共和国总统、国民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议长分别任命。宪法委员会的职能是监督选举和审查法律的合宪性。
-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其成员是各种不同社会阶层(工会、商人、各种协会)的代表或政府指定的具特定资格者。在议案、法令或有关计划具有经济和社会性质时,要咨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方面的最高权威。政府在起草议案和实施法令前必须征询其意见。
-最高司法官委员会:由司法官和特定资格者组成。委员会由共和国总统和司法部长分别任主席和副主席。由它对高级司法官的任命提名,同时也负责司法官的纪律处分。
-共和国司法法院:以前被称作高等司法法院,由十五名法官组成,他们或是议会成员(12名是国民议会议员),或是司法官(3人)。法院负责审理政府成员所做的、被认为是有刑事犯罪性质的职务行为。任何个人一旦认为自己被政府成员的犯罪或违法行为所损害,就可以向一个专门申诉委员会起诉。
行政管理
大区
法国被分成21个大区以及科西嘉岛。大区由地区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其成员通过普选产生。
省
法国大陆有96个省,此外还有四个海外省:瓜特罗普岛、马堤尼克岛、留尼旺岛和南美的法属圭亚那,海外领地还有玻利尼西亚、新卡勒陀利亚、马约特岛、圣皮埃尔和马可隆、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特尔?阿特里、科格伦群岛,克罗塞和圣保罗岛。
省由总委员会管理,其主席和成员通过普选产生。省长是中央政府派到地方的代表。省被分为区(包括海外省在内共339个),小区(3,995个)和市(36,560个)。
市政
市政管理由市长在市政委员会协助下负责,市政委员会成员通过普选产生。
竞争性的经济体制
1945—1961
尽管法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她在战争结束时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困难:人口只有四千万(与1900年相同),工业生产总值只有战前的一半。原材料极度缺乏,通货空前膨胀。
首要的三个经济计划是重建基础工业,促进生产和准备国际经济竞争。
1962-1975
这段时期,在国家的督促下经济得到了惊人的持续发展,达到了预期计计划。这一时期法国的经济增长率创下了空前记录(年增长率达5-6%),带来了充分就业、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增长和工资水平的迅速提高。
接下来的经济计划把重点转向了地区经济发展,投资政策和社会组织(改革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全民退休金)。
1976年以来
三次连续的石油危机(197、1979、1980)和持续的世界经济动荡使法国这二十年来一直强调经济的结构调整和现代化,从而导致了高失业率(20年来减少了三百万以上的工作机会)。
政府开支紧缩以及强调减少能耗,发展竞争力强的工业、研究和职业培训赋予法国以新的活力,使其能面对国际竞争的挑战、欧洲一体化和下个年的来临。
高度多样化的经济体制
法国经济涵盖了所有重要的经济部门:农业(世界第三、欧洲第一大出口国),工业(世界第四、欧洲第二),渔业(欧洲捕捞量第四)。
法国出口贸易名列世界第五,有五家法国公司跻身世界百强。
农业
法国农业是一个现代机械化,高生产率的生产部门。法国的农业生产面积占欧盟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农产品占欧盟产量的23%,其中一半是畜产品(肉、奶、奶酪),其余的是谷物、糖和加工业。
工业
法国工业既包括大量正在重组和自动化的传统工业部门(钢铁、冶金、机械、汽车和纺织工业),也包括一些新的发展中技术工业(食品加工、精密化学、航空航天工业和新型材料)。
法国工业生产在原材料和能源上主要依赖于进口,只有电力是个例外。25%的电力来自于本国的核电厂。
服务业
服务部门(对集体和个人消费者)正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主要的服务部门,如交通、电子通讯、邮政、电力和水在本领域都配备了先进技术(微型电话、高速列车和地铁系统更是享有国际声誉)。法国的旅游业名列欧洲第一,对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有重大意义。事实上,法国在这个“无形出口工业”中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
法国如何看待自己
从大小、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上看法国都算不上是个“超级大国“。但法国依然占有很重要的位置。由于高科技企业的蓬勃发展,她是世界重要经济强国之一,在出口方面排名世界第四或第五位。她是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拥有否决权,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常任国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位于巴黎。
从另一些角度来看法国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拉丁国家之一(到2000年全世界六个人中就有一个是拉丁人后裔)。
-法语国家之一。法语人口在全球共有一亿零五百万。在美洲和非洲的某些地区,法语已经被使用了几百年。
-欧洲国家之一。法国和中欧及东欧的许多国家有着良好的政治、贸易和文化交往。在1990—1991年苏联的政治变化后这些国家变得越来越强大。更重要的是,法国的未来与西欧联盟的其他十五个成员国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由于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普选产生)的建立,法国人民积极地参与到欧洲政治生活之中去了。
⑷ 法国、英国、美国分别通过什么方式确立各自的什么政体
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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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政体为君主立宪制。
德国的政体为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共16个州,每个州有自己的宪法、议会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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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美国客观的说是现在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无论从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客观的说这是与美国的政体的分不开的,美国政体的核心是三权分立的制度,民主,自由,人权是社会的基本要素。
起源
同世界上其它国家相比,美国的政治生活是处于一种独特的权力结构之下,政治权力广为分散于社会各阶层之中,权力的安排不是等级式的,而是竞争式的。作为美国权力机构的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每个系统起着各自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制约,它们是最直接的政策制定者。而参与和影响政策制定的还包括其他各种力量和角色,例如企业界、金融界、法律界、基金会、大学、新闻界文化机构以及民间组织(妇女、种族、民族团体)等。戴维·杜鲁门(David Truman)把最直接决策者和选民之间的利益团体称为“中间结构”,并把它们视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这种中间结构,包括一大批利益集团、公司、工会、教会、各种专业性团体、新闻媒介、政党等,这些组织介于政府和人民之间,成为政府机构和人民联系的纽带。它们既不处于从属地位,也不处于统治地位。这种多元化的结构是美国社会权力分配的重要表现形式。” 希尔斯曼(Hilsman) 的解释更为简洁,他把政府称为第一圈的政策制定者,政党和利益集团属于第二圈的政策制定者,新闻媒介则是政党和利益集团争取政治权力的舆论工具。 可见,美国政府政策的制定决不只局限于政府机构和最上层领导人,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美国被认为是典型的多元主义民主政体国家,也就是着名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所说的“polyarchy”。多元主义政体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分散,或曰权力中心的多元化。权力多元化使得各种政治力量在决策过程中起作用,它们竞相对政府机构施加影响,反映各种利益,力图使政策的制定符合它们的需要。[2]多元主义政治具体表现为:(1)美国社会存在着许多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它们能以某种有效的方式参与决策过程。美国官方的政策通常是各个集团之间讨价还价和进行妥协的结果。(2)各重要集团之间处于一种相对均势与相互制约状态,没有一个集团强大到足以绝对地支配其它集团。(3)各种集团之间的均势是民主社会的自然状态。
结构
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概述
美国政府体制始于一七七六年,最初只是一个基于自由和民主理念的试验。但是,历史证明,它是一种相当富有活力和适应性的体制。
美国常被称作是一个民主政体,但更确切地说,美国实行的是宪政联邦共和制(constitutional federal republic)。“宪政”(“constitutional”)是指美国政府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上,这部《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不仅确定联邦和州政府的结构,而且确立了政府的权限。“联邦”(“federal”)体现在美国的体制是由一个全国政府和五十个州政府组成。“共和制”(“republic”)则是指一个由人民掌权、但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执政的政体。
美国政体如何运作
在有的人看来,美国政府体制似乎简单明了:国会制定法律,总统实施法律。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其实这是一个复杂得多的充满互动和制衡的体制。
作为一个共和国,美国政府的根本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通过定期举行的总统、国会议员以及州和地方政府官员的选举行使权力。民选官员及其工作班子制定政策和法律,并负责政府的日常运作。
“就我所知,社会最高权力的最可靠掌管人只能是人民自己。”——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一八二○年
宪法的作用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The U.S. Constitution)诞生于一七八八年,是美国政体的蓝图。它规定政府由三个分支组成(立法、行政、司法),并且确定了它们的权力和任职方式。
《宪法》的最重要特征之一,是创立了三权分立的制衡体制,使政府的任一分支都对其他两个分支具有某种约束力。例如,司法分支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要由行政分支的总统任命,随后还必须得到立法分支的参议院批准。同样,最高法院大法官能够推翻由国会制定和总统签署的法律。这种制衡关系使政府的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独揽大权。
由于政府只能行使《宪法》具体规定的权力,因此《宪法》为人民的权利和权力提供了重要保护。统称为《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宪法》前十条修正案,保障所有美国人的自由权利,其中包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宗教自由、不受无端搜查以及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等。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也对各级政府的立法和行政权具有约束力。无论任何法律或法律条文,只要被法院裁决违背《宪法》,都将无效。最高法院在这方面具有最终决定权。
对《宪法》的修正案必须是经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议员提出、并得到全国四分之三以上州的批准才能成立。这个程序难度很大,自《宪法》诞生以来,一共只通过二十七个修正案,一八○○年至今仅通过的十六个修正案也包括在内。
联邦、州、地方政府的相互关系
《宪法》不仅确定了联邦政府的结构和权力,而且也对州政府有基本规定。同时,各个州也都有州宪法;州宪法包含针对州内地方政府的条文。地方政府是指市、县、镇或学区以及特别选区的政府。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当地的自然资源或交通系统。
联邦政府的权力和职责范围由《合众国宪法》 限定。属于联邦政府的权力包括:州际贸易、国防、造币、移民及入籍、以及与外国签定条约等。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宪法》得到合乎时代变化的解释和修正,联邦政府的权力也随之有所改变。联邦政府通过与州政府合作,制定出一些由联邦提供经费、州政府实施的法律和项目。这种合作领域主要包括:教育、社会福利、住房补贴及营养、国土安全、交通和紧急行动等。这些项目须按联邦规定运作。
这种合作使联邦政府具有影响州政府的能力。例如,在一九七○年代,联邦政府希望通过降低高速公路的最高行驶时速减少能源消耗。但是,联邦政府不是通过直接立法达到这一目标,而是宣布,凡不自动降低州内时速的州,将不能得到联邦提供的公路项目经费。另外,在很多情况下,州政府为获得联邦资助,自身也必须为公路项目提供部份资金。
地方政府的结构和权力由州宪法确立。如同州政府的规定不得与联邦法律相悖一样,地方政府受到州宪法和法律的制约。
媒体
在美国,媒体掌握在私人手中,不受政府审查。独立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以及其他形式的媒体在美国有着深厚的传统,它们公开发表各种批评和拥护政府政策的观点。
媒体对公共政策至少有三个重要影响作用。第一,决策人始终处在广泛的新闻媒体的监督下。政府官员懂得,他们的几乎一言一行——哪怕是在私下——都可能被媒体公开,因此,他们不太愿采取不宜被公开的决定或行动。
第二,媒体通过报导事实和独立地对公共政策作出分析让社会大众知情。
第三,媒体为出版和广播界(包括读者和听众)提供了发表评论、进而可以影响他人的论坛,例如许多大型报纸刊登的支持某一竞选公职的候选人的社论或褒贬某项政策的特约文章。
媒体的上述三种作用——将政府官员的行为曝光、让公众知情、着力支持某一竞选人或政策——既可以对公共决策产生直接影响,也可以基于所造的公众舆论对决策产生间接影响。
⑸ 1360年法国在失败后采取了怎样的政策进行改革的
1360年,法国被迫向英军求和,把加莱港、西南部的基恩和加斯科尼割给英国。监国太子查理即位后,称查理五世(1364—1380年)。他进行一些改革。实行征收关税、盐税、户口税的经常税制度;建立庞大的雇佣军,加强了炮兵建设,修建了防御工事体系。这些改革使法国军事力量大大加强。1369年,战争再起,法军转败为胜,收回大部分失地。到1380年,英军仅占有沿海几个据点了。
⑹ 法国政治体制
法国的政体是半总统制,这是一种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混合物。这一政体的建立与戴高乐的政治主张有密切的关系,戴高乐为革除第四共和国党派林立、政治动荡、政府软弱的弊端,于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国宪法,变议会制为半总统制。法国总统是国家权利的中心,宪法赋予总统一系列重大职权,除了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统帅军队、主持外交、发布咨文、颁布法律、监督司法等权利外,还拥有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和“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权力。总统直接由选民选举,直接对选民负责。政府由总统任命,虽然政府也要对议会负责,但议会的倒阁权受到严格限制,使政府对议会有相对独立性,加强了政府的稳定性。
法国是典型的多党制国家,党派最多时达200多个。7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政党逐步完成两极化过程,形成以保卫共和联盟(戴高乐派)和法国民主联盟(吉斯卡尔派)为右翼,以法国社会党和法国共产党为左翼的四大党争雄,左右两大派对峙的党派格局。
法国的政治制度的特点
1、法国实行半总统半议会制
2,左右共治(特有现象)
3、多党制
法国的政府为什么要对议会负责
1为了克服政府滥用权力的弊端2议会拥有立法权和监督权在国家政体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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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19世纪晚期,法国和德国分别确立了什么政治体系拜托了各位 谢谢
法国是民主共和制;德国是君主立宪制。 补充: 这道题我见过是道材料题,有两个问题,你提的才是第一题,若想问第二题请提出,若无此意能否请采纳 补充: (2)国家元首的职权:国家元首都掌握了较大的权力;但 法国总统 受到议会强有力的制约,而德国议会对皇帝没有任何约束力,皇帝主宰议会。 议会的产生:法德两国的两院制议会均有一院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另一院法国由 间接选举 产生,而德国则由统治者任命。 议会与内阁的关系:法国的内阁产生于议会多数 党派 并对议会负责;而德国没有内阁,掌握行政大权的 帝国 首相只对皇帝负责。 总之,法国是一个比较民主的 议会制 国家,而德国则为具有浓厚君主专制色彩的 君主立宪制 国家。 补充: 这是第二题,若还有疑问请提出,能否请采纳
⑻ 法国原来也是社会主义怎么后来改了
法国并没有出现过实际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权。
1871年法国工人起义成功后,建立了巴黎公社。这一个组织其实是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的雏形,并不具有无产阶级政权的性质。
由于组织涣散和无政府主义的盛行,这一组织在组建起一支强有力的军队之前就已经被赶来剿杀革命的凡尔赛武装打败了。可以说,这一组织的出现并没有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更没能建立起全国性的政权。
(8)法国改革成什么体系扩展阅读
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的一些代表人物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即启蒙运动。他们运用理性论的思想武器,对封建专制制度和维护这种制度的宗教神学进行猛烈批判。启蒙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为资产阶级革命做好了舆论准备,而且促进了现代无产阶级先驱者意识的觉醒。
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如让·梅叶、摩莱里、马布利、格拉古·巴贝夫等,就深受启蒙运动思想家的影响,他们的着作中充满了“理性”、“平等”、“公平”、“正义”、“和谐”等词句。
19世纪初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也受启蒙思想家的影响。恩格斯指出,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学说,“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起初表现为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据称是更彻底的发展。
⑼ 法国、英国、美国分别通过什么方式确立各自的什么政体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和发展
1、《大宪章》 ①原因:削弱封建割据,加强中央集权
②签署:13C初限制王权,保障贵族,骑士与市民利益。
③影响:形成召开议会决定重大事宜的制度限制王权
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政治保证
原因: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与专制王权(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一世的专制统治)的矛盾日益尖锐。
经过:①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
②1688年,议会邀请荷兰执政威廉和其妻玛丽继承英国王位,赶走了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士二世,这即是“光荣革命”。革命结束。
3.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⑴《权利法案》1689年制定
①目的:限制王权
②影响:A确立议会主权,国王权力受到议会限制
B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进入稳定发展时期
C议会与国王集体统治,由人治转向法治。
(2)君主立宪制的特点:以责任内阁制为核心,以国王为元首,以首相为最高行政首长,以代议制民主为基础。
①在君主立宪制政体下,国王是国家元首。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而作为国家的象征的地位更为突出。
②国家权力的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议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
③自19世纪中期以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逐渐保守,议会的作用下降,国家的权力中心逐渐转移到内阁和首相手中。
(3)君主立宪制的作用:①英国君主立宪的确立和发展,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②各派可以通过议会斗争,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并使其政治斗争在一个有序的状态中,对社会的稳定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③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④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为世界上很多国家树立了一种模式,不少国家后来都采用了这一模式。
4.君主立宪制的发展
(1)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形成——18世纪前期,内阁制开始形成。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
特征——①责任内阁制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核心。
②内阁由下院多数党单独组成,内阁大臣必须是下院议员;下院多数党的首领为当然的内阁首相,他负责挑选内阁成员并拥有免职权。
③内阁实行集体负责制,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阁员对外必须全体一致,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④内阁首相的权力——手握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是事实上的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两党政治——19世纪中,议会选举成为两大政党权力角逐的战场。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上台组阁。
(2)1832年的议会改革
背景:工业革命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工业资产阶级迅速壮大。
作用:改革法案使富有农民和城镇有产者获得选举权。新兴工业城市代表席位大增,贵族保守势力受到削弱。这为日后英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奠定了基础,保证了英国资本主义更加迅速的发展。
二.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1.美国1787年宪法
⑴背景:美国面临新问题(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诞生)
A邦联的松散状态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稳定统治秩序,保护国家的利益和主权
B需要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
C力求在大国中确保共和政体
⑵制定:1781年费城制宪会议
⑶原则:A、联邦制原则——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包括最高行政长官,即总统;国会掌管联邦财政;建立权力在各州司法体系这上的联邦司法体系,但各州保留较大自主权。
B、分权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
注:立法权归于国会(并掌管统一的联邦财政),行政权归于总统(拥有最高行政权以及指挥全部军事力量的权力),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三权之间又形成互相制约平衡的体系,如总统和国会之间、国会本身两院之间、司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均构成制衡。
C、民主制原则:总统和议员由民选产生。
⑷补充:前10条修正案,规定公民若干自由权。
(5)评价
进步性:①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②是西欧启蒙思想的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③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④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⑤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
局限性: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但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后来宪法不断在这些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2、联邦制度
①概念:中央与州分权,国家主权属于联邦,联邦法律是最高法律。
②挑战:州权主义活跃导致1861年至1865年美国内战。
③完善:宪法第13、14条修正案规定废除奴隶制,肯定了联邦法律的至上性。
④影响:统一与稳定成为美国经济迅速发展的政治前提。
3、两党政治
①形成:华盛顿之后,总统选举受到统治控制,国会形成两党对垒局面。
②基础:19世纪中期,民主党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共和党代表北方工业集团和西部农场主利益。南北战争后,各自基础发生了变化。
三.法国共和制的确立
1、初创共和:波旁王朝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⑴法国大革命(起因、标志、含义)
⑵《人权宣言》(时间、机构、影响)
⑶《1791年宪法》,确立君主立宪制,实行三权分立。
⑷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1804年
2、曲折共和:法兰西第一帝国 法兰西第二帝国
①政体演变:法兰西第一帝国 波帝王朝复辟 七月王朝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法兰西第二帝国
②《拿破仑法典》确立资本主义社会法律规范
3、确立共和-----标志: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
行政权:①由总统和内阁共同掌握。总统和内阁共同向议会负责。
②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与国民议会共创法律之权。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总统可解散任期未满的众议院。
③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的命令需经内阁部长共同副署才能生效。
④总统由议会两院联席会议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合称国民议会)行使
意义:①共和派掌握实权,共和体制的最终确立;②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帝制独裁对比,共和体制的确立是历史的进步;③随着法国工业资产阶级势力的上升,对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⑽ 德国与法国的政体模式
德国政体:
《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联邦议院选举通常每四年举行一次,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拥有组阁权。德国实行两票制选举制度。
法国是半议会制半总统制
国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性质。比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
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比如总统制、议会制等。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者关系:
1、政体和国体相互依存、对立统一,不可分割。没有政体,国体无从体现,没有国体,政体无从存在。
2、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匹配。
3、政体是国体的体现和反映,对国体有能动的反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适合于国家性知识,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服务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不适合于国家性质的时候,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破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