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国酋长相当于中国什么官职
法国没有酋长
酋长地位:有的相当于部级官员
在中东和非洲,酋长是让人望而生畏却又神秘莫测的人物。昔日,酋长是所在部落或地区的“天然统治者”,拥有各方面的绝对权威。今天,为了安定人心、巩固政权,中东和非洲国家仍然保留着酋长制度,酋长的权力虽然受到一定限制,但他们依然有着超出常人的地位和特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举足轻重。
知名度高的酋长出现在公共场所时,前呼后拥,铃声开道,人们纷纷弯腰跪地,顶礼膜拜,酋长离去,方才起身。
非洲酋长分为一、二、三级,或称为大、中、小酋长。一级酋长下辖二三百个二级酋长,二级酋长下辖数十乃至数千个三级酋长。许多非洲国家县级以下行政单位基本不设管理机构,乡镇以及村级事务由二级酋长、三级酋长负责。酋长多数由世袭产生,有时也有政府任命二级酋长或村民选举产生三级酋长的事情。酋长一般由男性担任,仅有极少数女性出任过酋长。
许多非洲国家由政府向一级酋长发放相当于部级官员的薪水,提供专用汽车,并负责一定数额服务人员的开销。有的国家也定期向二级酋长发放薪俸。三级酋长(即村级酋长)的收入大多来自村民们所缴纳的税赋。
㈡ 求法国古代的官职
法国中央行政管理机构的兴起是在12世纪初。1105年或1106年法国曾设置王家中书令一职,但1127年被废止。该机构负责国王的文书之类的事务,这类令状由文书们草拟,由国王的掌玺官加盖印玺,然后颁行。随着国事日增,尤其是像菲力普四世这样爱旅行、朝圣和战争的国王,使跟随国王行动的那些机构从其庞大的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而成为常设的行政机构。档案材料的保管有专门的官员,财政官员也出现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是外国人在国王的宫廷出现了。既能持刀舞剑又懂法律的骑士、大量的民法专家也出现在国王的宫廷,由他们丰富的罗马法知识为国王服务。法国中央政府制度发展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是王室代理人"贝利斯(Baillis)"的出现。代理人为国王的代表。当时因为国王常常要到东方参加十字军或者到各地打仗,故将王室事务委托给一些重要人物,他们或是国王的亲属或是亲信。他们有解释王国事务之权力,他们的职位不能任意罢免,除非证明他们犯下滔天大罪。他们代王在国内各地行使各种权力,尤其是司法审判权。他们将审判情形做下记录,并呈之于国王。这一机构虽是临时的,却也反映国家行政制度的发展。
法国没有明确而清晰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早期法国地方管理的代表是相当于郡长的伯爵,但这一职务已经完全封建化,他们成为地方上的封建主,是私法意义上的统治者,而非公共权威的执行者。但法国也在发展地方行政管理系统。这种尝试首先出现于王室领地。11、12世纪一种被称为"普雷沃(Prevots)"的人物出现在王室领地上代王行使权力,从税收到司法都管。但是他们的职位及其作为报酬的采邑被世袭化了,所以难以称其为纯粹意义上的国家行政管理官员。"贝利斯"作为国王的代理人出现,他们起先有盎格鲁诺曼人的巡回法官的某些职能,与英国郡长相类似,能够在许多事务上代表国王,他接受国王的指导.监督国王的财务并向国王报告工作,可审理国王中央王室法庭的诉讼。并且他们的职位由巡回变为固定,每一位代理人都有固定的管区,在此管区他为王室施政且是一名法官。而普雷沃则渐渐变成了贝利斯的下属。他们继续负责地方事务的管理,执行国王的命令。他们由当地那些谨慎守法和受人尊敬的人士担任,在地方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另外,贵族为了能够指挥和掌握军队,会安排一些官职,比如队长、传令官、旗手、鼓手之类。不过这些划分十分随意而且有临时性,并不是固定制度。一直到15世纪末,真正意义上的军衔制才开始有效地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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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问西方一些官职的名称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
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
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于平民,而非贵族;
元帅
元帅一词用以表示最高军衔,始于16世纪的法国军队。1559年----1560年,法兰西二世首次授予四名高级将领以元帅军衔称号,至19世纪拿破仑一世,法国先后有44人被授予这一军衔。继法国之后,元帅军衔先后被许多国家所采用:
16世纪有日尔曼各国,17世纪有奥地利、俄国,18世纪有英国,19世纪有西班牙、土耳其、意大利、日本,20世纪有阿富汗、印度、泰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中国、前苏联、波兰、罗马尼亚、前南斯拉夫、保加利亚、芬兰、埃及、苏丹、扎伊尔、乌干达、巴西等国。
有的国家将元帅区分为不同等级。法文元帅一词源自古上德意文“马”和“仆人”。在中世纪的法国和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元帅是军队中的一般官职,他负责军队的行军队形和作战队形,监督警卫勤务的执行,管理军队庶务以及指挥前卫,选择营地等工作。
上将
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最高级别的军衔称号。上将在英语中与“将军”为同一个词(General),但在法、德等语中则是在将军之后加一个名词或形容词构成,法语为“集团军将军”(Gneral darmee),德语为“最高的将军”(General oberst)。
最早的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根据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俄军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
中将
将级军官中的一级军衔称号,多数国家属将官的中等级别,少数国家以中将为最高军衔。在多数国家,中将是军长的编制军衔,但在一些国家,如以色列、利比亚、索马里、比利时、瑞士、乌拉圭、洪都拉斯等国,中将则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人的军衔称号,因而也是这些国家的将官中最高的一个级别。
少将
特级军官中较低的一级军衔称号。世界各国的将官,一些国家以少将为最低的一个级别,一些国家则以准将为最低级别,后者如美、英、法、德、意、印、巴等国,前者如东欧国家、日本、丹麦、巴西、哥伦比亚、葡萄牙等国。
少将一般为师长和副军长的编制军衔,因而起初在一些国家称少将为“帅将”,现在法文少将仍由“将军”和“师”两词组合而成(General de division)
准将
一些国家的将级军官中最低的一级军衔称号。准将一般是旅长的编制军衔,所以过去一些国家称准将为“旅将”,法文用“将军”和“旅”这两个词相组合即为“准将”。
在英国,凡是担任副师长或独立旅(由两个团组成)旅长的准将,属将级军官,而担任相当于其他国家团级规模的旅长职务的准将,则不是将级军官,而是一个受到特别任命的上校,这种准将军衔带有临时性质。在俄国彼得一世时期,只在海军中设准将衔,陆军不设。
大校
少数国家校级军官中最高一级的军衔称号。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出现的一级衔称,最初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设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设大校军衔,
有的国家不承认大校是高于上校的一个军衔等级,往往同他们国家的上校对等,在名称的翻译上译为“资深的上校”或“老上校”。
上校一词源自意大利语“(军队之)纵队”。在法国古代的步兵部队中,上校是团长的代名词,l8世纪末法国人往往把团长和上校混为一谈。在俄国,上校一词首先出现在16世纪,当时人们称呼指挥团队的人为上校。
中校
校级军官中间一级的军衔称号。在17世纪俄国军队的副团长称作中校,后来逐渐演变为副团长的军衔称号。在西欧国家,中校是团队指挥官上校的第一助手。1722年俄国彼得一世在《官级表》中,将中校作为校官的第二级军衔称号固定下来。
193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衔制时,校官只设上校和少校两个级别,到1939年才补充设置了中校。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均设有中校军衔称号。
少校
该词源于拉丁文“大的”、“职位较高的”、“年长的”等词汇,是一个古老的军事术语。四百多年前,西班牙军队最先把少校作为军衔称号使用。
16世纪少校这一军事术语传人德国,开始只是作为对担任一定职务人员的称呼,如少校与“城市”一词搭配,即指城市事务管理者,与“钥匙”一词搭配,则指负责要塞门户开关的人。以后德国在建立常备军时,少校便作为军衔称号使用。
1698年,俄国为新制团的指挥人员和在俄军中服役的外国人设置了少校军衔,13年后在彼得一世建立的正规军中也开始设置此衔。18世纪--19世纪,俄国一度将少校区分为一级少校和二级少校两个级别,还把少校与岗位相搭配来表示一种固定的职位,如“基地少校”、“门卫少校”等。
大尉
该词源自拉丁文“首领”一词派生出的“军事长官”。大尉的称谓首先出现于中世纪的法国,当时是独立军区长官的头衔,职位显贵。后来大尉一词逐渐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上尉
该词来源于拉丁文“首领”,是一个最古老的军事术语。西方陆军最早的组织形式是被称作“连”的单位,每个连由一名上尉指挥,当时的上尉是一种职称,在德文中至今上尉和连长是同一个词(Hauptmann)。
这个词由“头”和“人”两词组合而成,表示一个地位显赫的人,过去一般是对首领或司令官的称呼。以后,上尉逐渐演变为担任连长职务者的军衔称号。
中尉
该词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职”。中尉作为军队职务名称,最早出现在法国,1444年法国军队将担任副队长的首领称为中尉,到15世纪末中尉成为对副连长的称呼。从17世纪下半叶起,中尉成为法兰西等西欧国家陆军和海军的军衔称号。
少尉
该词源于法语“代表”,是法国古代对步兵和骑兵部队中掌旗军官的称呼。从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爆发起,少尉被确定为法国最低一级军官的军衔称号。
在德国,1500年前后,人们用由法国传人的该词称呼某些军事长官的代表或其他公务人员,约l8世纪后称军队中最低一级的军官为少尉。
所以从时间看,中世纪(约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欧洲军衔系统里面应该只有将军和尉级军官的军衔。
(3)法国是什么官衔扩展阅读: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贵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公爵”,在王或亲王之下,在侯爵之上。是爵位中最高一级。
欧洲诸国近代的“公爵”称号比较统一,大多可以归为三类:从拉丁文x衍生出的爵位名(例如法语Duc和英语Duke'),此词源原义是“领袖”;与德语Herzog同源的称号,词源是日耳曼语,“领军”的意思;
此外部分斯拉夫国家有Voivode(或类似)称号,是相似的“战士领袖”的意思。一般欧洲国王死后大部分是近亲的伯爵即位。
三组称号都源自于对于军队首领的称号。在古罗马时代,由日耳曼或凯尔特蛮族出身而作为雇佣军为罗马军队所用的将帅,由于没有正式的罗马军衔而统称为Dux,也因此Dux被认为等同于日尔曼人旧有的军事领袖称号,Herzog。
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各部族的军事领袖成为欧洲各独立小国的国君,其中许多就以Dux或Herzog(或相似的当地名称)为称号。
直到近代,意大利和德国统一之前的很多小国都以此为称号,为与拥有相似称号而不是国君的贵族有所区别,中文一般称作“大公”,欧洲现存的独立大公国是卢森堡和安道尔公国。
历史上的其它大公国经过合并和并吞,逐渐演变成了由国王授予的爵位。在欧洲各国,公爵都是最高爵位之一,在一些国家公爵以上还有亲王,另一些国家的公爵级别比亲王要高。
欧洲公爵是很高的爵位,不过封建社会晚期,俄罗斯等国家公爵变得相当普遍。
㈣ 法国有哪些领导职位
法国社会党(法语:Parti socialiste)是由1902年3月由饶勒斯领导的独立社会党联盟、布鲁斯领导的社会主义工人联合会(可能派)、阿列曼领导的革命社会主义工人党等合并而成的法国左翼政党。
1971年6月,社会党(时称“工人国际法国支部”)同密特朗领导的“共和体制协议会”合并,在法国东北部城市埃皮纳勒召开了全党代表大会,“工人国际法国支部”正式更名为社会党。密特朗在大会上明确表示反对“第三种力量”路线,主张同法共建立“左翼联盟”,并当选为社会党第一书记。
中文名
社会党
㈤ 欧洲古代官职
欧洲古代主要采用爵位制,欧洲爵位制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
在中世纪的欧洲宫廷没有“女官”,而都是贵妇人的随身侍女。因为欧洲不像中国那样皇帝可以有无数嫔妃,封出许多个女官的官位。
(5)法国是什么官衔扩展阅读:
西方爵位的由来:
公爵在贵族中,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
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零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
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㈥ 跪求一个王国(或帝国)的官位等级划分
教会-国王-贵族-平民
骑士属于贵族级,拥有封地。
皇帝 :拉丁语国家和英国,称Emperor(Empress), 或 Imperator.。日耳曼语(除英语)称Kaiser(凯撒)。俄国人称Imperator或Tsar(沙皇)。 拜占庭和波斯人称Basileus(巴西利乌斯,取代拉丁语的罗马皇帝旧称Augustus?奥古斯都),拜占庭还有皇帝称Autocrator,即独裁者。
2. 国王:King(Queen). 拉丁语国家从Re一词演化, 比如法国国王称Roi.
3. 大公:Grand Duke(Duchess), 神圣罗马帝国的最高贵族等级,第一个被称为大公的是15世纪时期强盛的勃艮第公爵腓力三世。
4. 大公:Archke(Archchess), 这个头衔和在其他日耳曼贵族家族中用的Grand Duke明显不同,似乎仅在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中使用。奥地利王室始终保持Archke的头衔,以显示自己和其他德意志各邦的区别。
5. 选侯:Elector (Electress) 神圣罗马帝国选侯.帝国会议最高组织的成员,拥有选举德意志国王和神圣罗马皇帝的权力。
6. 亲王:Prince(Princess),西班牙葡萄牙称infante
Prince 这个头衔在欧洲有很多含义:
1) 君主的儿子或王位直系继承人。
2) 在继承顺位上的其他王室成员。
3) 女王的配偶。
4) 中世纪奥地利的一个爵位,级别在公爵和伯爵之间。
5) 没有得到王室封爵的平民贵族,但掌握了政权,建立起世袭的君主国,这些国家的君主称亲王,比如今天的摩纳哥和列支敦士登。
7. 公爵:Duke( Duchess),德国称Hertog,,沙俄对等的爵位称Kniaz。 英国的公爵一定是王室成员,第一位英国王室公爵是14世纪的康沃尔公爵黑太子爱德华。在法国,公爵是领主的最高等级。在德国,中世纪早期的五大公爵(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士瓦本和洛林)是德国贵族的最高头衔。 在殖民时代,殖民地的公爵头衔(比如西班牙在美洲的各位总督的公爵头衔),被称为胜利头衔,也就是说是战争胜利的荣誉头衔,不列入正式的贵族头衔系统之中。
8. 侯爵: Marquess(Marchioness) 。沙俄对等的爵位称Boyar. 来源于中世纪的德国的头衔Margrve(Margravine),即Mark Graf , 边疆伯爵, 一般认为 其头衔的等级在公爵和伯爵之间,唯一的例外是1356年的勃兰登堡边疆伯爵戈登*布尔被认可为神圣罗马帝国选侯,地位大大超过了公爵。
9. 伯爵,在英国,英国王室授予的伯爵头衔称Earl, 其他王室授予的头衔称Count。 法国称Count(Countess),神圣罗马帝国以及瑞典沙俄称Graf。中世纪挪威称Jarl,是国王之下最高等级的爵位。
10. 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 在英国该爵位在玫瑰战争中,从大陆引进,地位介于Earl和Baron之间。在欧洲大陆最出名的子爵是米兰子爵,中世纪米兰长期是一个自治的子国。在大陆,子爵一般是那些伯爵家族的年轻人,但他们一般不喜欢被称呼为Viscount (字面意思是副伯爵),称呼他们一般是这么称的,比如爱德华子爵是巴黎伯爵家的,就称为巴黎伯爵家的爱德华(Edward of the count of Paris, 外国绕口令。)
11. 男爵Baron(Baroness),英国世袭贵族头衔的最低等级。在德国,所有独立骑士领地的家族,都拥有男爵的贵族头衔,德国取消贵族头衔后,这些男爵家族及其后代,依然可以保留他们的头衔的尊称: “冯(Von)”作为他们姓氏的一部分。如果德国人的姓氏前有“冯”,麻烦各位在叫他或写文章提到他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个音节加上。另外,把Von翻译成“范”也不太好,贵族的味道少了点,“冯巴斯滕”比“范巴斯滕”牛多了。
12. 从男爵, Baronet(Baronetess) , 西班牙、沙俄、低地国家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无此爵位,在英国,这个是世袭头衔,但头衔拥有者不列入贵族系统,即此爵位不在英国贵族系统中使用。
13. 骑士, Knight. 法国称Chevalie,德国称Ridder. 贵族等级的最低一层,头衔不可继承。英国贵族系统没有这个头衔,但一个王室授予的荣誉头衔:爵士Sir(Dame),可以和此类比,同样不可继承。使用Sir这个头衔的时候必须注意的是,称呼某人为爵士必须连名带姓一起称呼,万不可只称呼姓氏,否则是对其本人的不敬(比如Sir Issac Newton, 艾萨克*牛顿爵士,不能称Sir Newton, 同样尊称曼联主帅为弗格森爵士也是错误的。)
14. 在波兰等东欧国家以及奥地利等地,在中世纪还有Esquire的头衔,可以翻译为乡绅,和骑士基本是一个级别。
㈦ 欧洲古代宫廷里的职位
古代分:爵位和官位两种
公,侯,伯,子,男,这个是欧洲和中国都有的爵位划分,他们属于统治阶级,是贵族阶层,拥有自己的领地。
爵位分:大公爵(大公),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准男爵,勋爵等,其中男爵是最低级别的世袭爵位,而下面一直到最下层的骑士,是不世袭的。
以英国为例
除去英国皇帝外,还有苏格兰国王,威尔士国王等(一般是皇帝和国王兼任),下面设立各种爵位。
另外一种是官位
在欧洲,官位包括:宰相,大臣,军官等,各个国家是不同的,如罗马采用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将军等,而法国就有宰相,各类大臣,骑士团长等职务。
官职和爵位不同,和中国一样,不世袭,根据家族地位和个人实际能力,由国王任命。
(7)法国是什么官衔扩展阅读:
公爵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
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chy;大公国,Archchy)。
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
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着。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
侯爵
侯爵/侯爵夫人 Marquis/Marchioness
就词源而言,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
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
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
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
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