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国是什么制度国家
法国属于半总统制共和制政体。
民主共和制,具体为议会制总统共和制,又称半总统制,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权力,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
在半总统共和制国家,总统统领外交和军事,不对议会负责,总理领导政府并向议会负责。
B. 法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沿革
实行半总统制。它是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的一种国家政权形式。主要特点是:①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7年,连选连任。2000年6月后任期改为五年,由普选直接产生。总统权力很大,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宪法规定,总统通过自己的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稳定;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总统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②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其权力和地位比以前大为提高。除拥有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推行内外政策等权力外,还享有警察权和行政处置权、条例制订权和命令发布权。总理由总统任命,领导政府的活动,对国防负责,并确保法律的执行。实际上总理须听命于总统,起辅佐总统的作用。政府成员由总理提请总统任免。③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其地位和作用较第四共和国有所下降,原拥有的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三大传统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限制。如议会的立法内容和范围缩小,弹劾权受到严格的规定。议会无权干预总统选举和总理的任命。 第五共和国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它对第四共和国的《公务员总章程》作了修改和补充,并制订了专门的章程。这些章程把文官的考试、录用和培训结合起来(见法国公务员制度)。
政党制度实行多党制。法国政党众多,不够稳定,政党的分裂、合并、改组和新建时有发生,政党之间经常组成或解散联盟。第五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通过对选举法的改革,使党派相对减少,并保持相对稳定。1944年以来,历届政府都是由一党或多党联盟组成的政府(见法国政党)。 公民除享有《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所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劳动权、工会权和社会保障权。
C. 法国的国家政体是什么政体特点是什么
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
D. 中世纪英国和法国
中世纪英国资本主义萌芽,商品经济发展,而封建统治已经不适合新的生产方式,所以革命开始,新贵族及新资产阶级代表克伦威尔领导民主革命领袖,带领议会军击败了王党君,推翻斯图亚特王朝,建立了共和制,不过他晚年却实行了独裁。
然后1688年英国人民不堪压迫,进行了光荣革命,非常成功,也被称为“不流血革命”。1689年初,在伦敦召开了上下两院联席的特别会议。提出一项“权利宣言”。限制王权,把权利集中到议会,这项宣言在1689年12月被议会制订为正式法律,即“权利法案”。经过这次变革之后,在英国的政治生活中逐渐确立起了立宪君主制的原则。
之后英国内阁壮大,开始介入政治,乔治二世后,国王不再进入内阁商讨大事。内阁逐渐出现领袖,也就是英国首相。从此,英国资本主义形成。
而法国17世纪中叶,君主专制制度在路易十四的统治下达到顶峰,法国也成为欧洲大国。但路易十四统治中后期为了争夺欧洲霸权,与外国战争不断,消耗了大量国力,国家也开始走向衰弱。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发展,1789年7月14日,手持武器的巴黎市民攻占巴士底监狱。1789年8月26日,法国大革命的纲领《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正式通过。 1789--1792年,立宪派(斐扬派)掌权。在此期间,法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大革命废除了君主制,并于1792年9月22日建立第一共和国。1799年11月9日(雾月18日),拿破仑·波拿巴夺取政权,成为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皇帝。1848年2月爆发革命,建立第二共和国。1871年3月18日,巴黎人民举行武装起义,成立巴黎公社。1870年在普法战争中战败后,法国于1871年9月成立第三共和国。
英国的资本主义制度是新贵族和资产阶级妥协的产物,保留国王,具有一定的妥协性。
法国则是彻底大革命的产物,资产阶级发展很快。
E. 欧洲中世纪的政治制度是什么样的
在 5~17世纪中叶,欧洲各封建国家的政治制度以封建君主制为主体,11世纪以后,少数自治城市采用城市共和制。同时,作为欧洲封建社会主要支柱之一的基督教教会的神学统治体系也是当时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封建君主制 在欧洲封建社会,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变化,封建君主制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 9~13世纪)、等级(议会)君主制(13~15世纪)、君主专制制(16~17世纪中叶)等形式。
封建割据君主制 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9世纪末叶,封建制度在欧洲已占据主导地位,形成了不同等级的领主统治。大领主的势力日益扩大,他们常与小领主在契约的基础上结成宗主与附庸的关系,以对抗国王而独据一方。在这种分裂割据状态下,国王只是形式上的一国君主,实际上只是一个大领主,其统治权仅限于自己的领地;而各大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政治、经济、司法等独立的权力,国王不得干涉,他们的领地成为半独立性的国家。国王与大领主之间虽是封君与封臣的关系,但大领主只根据契约服从国王并履行应尽的封建义务,而国王却不得不遵循“ 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原则。国王与大封建主之间的主从关系是当时政治制度的核心。随着王权的加强,中央统治机构日趋完善,如英国亨利一世(1100~1135在位)时期建立了中央管理机关——枢密院,设有专司财政的度支部和管理司法的星室法庭。法国自12世纪起,也先后设立具有顾问咨询性质的御前会议,起着枢密院和最高法庭的作用。它规定在国王领地内禁止私斗,王室领地外实行"国王四十日"的和平制度;各领主之间的纷争由国王裁决;实行募兵制,以此训练国王的常备军,代替骑士服役。在封建割据君主制下,国王和大封建主之间始终存在着强化王权与限制、削弱王权的斗争。因此,政治上的无政府状态是欧洲早期封建政治制度的特征之一。
等级(议会)君主制 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12世纪起,由于封建城市的复兴,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农民反封建斗争的加剧,国王为了强化王权,削弱大封建主的势力,镇压农民的反抗,在中小封建主和城市市民的支持下逐步改制,实行等级(议会)君主制,设立等级代表机关,由确定的等级选派代表组成。英国亨利三世(1216~1272在位)由于得到以S.de孟福尔为首的大封建主的支持,与骑士、市民结成同盟,于1265年召集会议,它成为英国议会的开端。法国在争取国家统一和加强王权的斗争中,与罗马教廷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国王腓力四世(1285~1314在位)为取得反对罗马教廷斗争的胜利,于1302年首次召开了有高级骑士、世俗贵族、富裕市民代表参加的三级会议。它是国王的咨询机关,也是国王同封建贵族、市民上层结成联盟的形成。
君主专制制 封建君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15世纪以后,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反封建斗争日益激烈,市民力量不断壮大,国王依靠掌握的军队和税收取消了各封建领主的一切权力,逐步控制了国家全部权力,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国王将权力伸展到全国各地,成为真正的一国之君。英国都铎王朝 (1485~1603)依靠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支持,打击和削弱大贵族势力,实行专制统治。亨利七世(1485~1509 在位)设立的枢密院名为国王的咨询机关,实际上起着行政中枢的作用。枢密院在国王直接操纵下,制订法令,掌握最高司法权,主持星室法庭。枢密官是国王的得力助手,一般从新贵族和资产阶级中选任。国会虽然没有停止活动,但只能按国王的旨意行事,实际上成了国王的御用工具。枢密院在地方乡绅中选任的治安法官,代表国王管理地方各郡(省),执行枢密院制定的政策,审理司法案件,逮捕和审判犯人,镇压叛乱和骚动。治安法官是地方上的实际统治者。法国的君主专制制始于路易十一统治时期(1461~1483在位)。经历了查理八世、路易十二、法兰西斯一世三代君主才最终确立。在此期间,原有的三级会议停止召开,国王凭借自己的军队任意征税,一切重大决策都由国王及其少数近臣决定。如枢机主教A.-J. P.黎塞留担任宰相时(1624~1642),国王凡事都依靠宰相,作为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会议徒具虚名,实际权力集中在宰相和他主管的部门。中央政府向各省派遣一个主计官,负责监督地方司法和财政,其实际地位高于各省的总督。主计官由中央政府任免,官职不能买卖、转让和世袭。黎塞留在其任宰相时期,为法国君主专制制的鼎盛奠定了基础。
城市共和制 12世纪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力量的强大,意大利的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 俄国的诺夫哥罗德等少数城市,相继通过武力或赎买方式,摆脱封建领主的束缚,取得自治权,实行类似于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制。这些城市共和国享有独立的行政、司法、财政以及对外宣战和媾和等权力,但共和国的权力仍掌握在由贵族选举产生的封建主集体手中。如威尼斯共和国的大议会是最高立法和监察机关,由富裕者的上层选出480名议员组成;总督是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终身任职;国家实权由大议会选出的小议会(元老院) 掌握。后来选举大议会议员的权利被大姓贵族控制,商人受到排斥;由贵族组成的“十人委员会”独揽一切大权,成为秘密监督政府、总督和人民的政治机构,具有寡头独裁政治的性质。又如佛罗伦萨共和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是长老会议,长老会议首领称正义旗手,他既是城市的最高行政首脑,又是城市自卫军的指挥;总督是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
基督教教会统治体系 基督教教会的神学统治体系是欧洲封建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欧洲封建化过程中,基督教逐渐成为封建社会的主要支柱,教皇权势不断扩大。8世纪中叶,罗马教皇在意大利中部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教皇国,还在西欧各国建立了一整套与各国行政体系并行的教阶体制。以罗马教皇为中心,形成了一个中央集权的教会统治体制。教会享有独立的行政、司法、财政等权力,设有专门的法庭——宗教裁判所,残酷迫害异教徒和反对封建势力的人。12~13世纪教会势力达到鼎盛。14世纪以后,随着市民阶级和民族国家的兴起,教会势力受到沉重打击。
F. 中世纪法国议会君主政体的形成
法兰西王国(843年—1791年)〔君主专制(大革命前)〕
君主立宪制(1791年—1792.8)〕→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年9月—1804年)→
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年—1815年)→
波旁王朝复辟(1815年—1830年)→
七月王朝(1830年—1848年)→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年—1852年)→
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870年)→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0年—1940年)→
维希政权(1940年—1945年)→
临时政府(1945年—1946年)→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年—1958年)→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年—现在)。
①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兰西王国实行的是波旁王朝的封建君主专制政体。在路易十四时期(1643-1661-1715年在位),法国王权空前强化,“太阳王”实行“朕即国家”的中央集权的绝对君主专制统治,此时是法国封建专制君主制的鼎盛时期;路易十五时期,法国的财政危机日益严重,封建制度开始解体,法国日益衰落;路易十六时期,法国专制制度已到了腐败透顶的程度,社会矛盾十分尖锐,人民反抗情绪与日俱增,革命一触即发。
②1789年大革命后大资产阶级当权,保留国王同时建立起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三级会议转变为制宪议会,取代王室成为法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为改造旧制度,创立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作出了重大贡献。8月颁布着名的《人权宣言》,明确宣告了“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权力分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原则,实际上宣告了旧封建王权的的灭亡和一种全新的资产阶级的社会制度诞生,1791年的法国宪法就是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的。1791年制宪议会颁布了法国也是欧洲大陆历史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791年宪法》,规定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③1792年巴黎人民发动第二次起义,普选产生的国民大会宣布废除王权,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开始建立民主共和政体。1793年初宣判国王路易十六死刑,不久将其推上断头台。法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中间经过吉伦特派掌权、雅各宾派专政和热月政变后的督政府的政权,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独裁体制,共和国名存实亡,但名义上仍属于共和政体。
④1804年拿破仑加冕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实行资产阶级的帝制。拿破仑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对内革新政治,发展经济,颁布系列法典,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对外发动多次征服战争,沉重打击了法国和欧洲的封建势力,巩固了资产阶级统治秩序,推动了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⑤1814、1815年,封建的波旁王朝两次复辟,恢复了法兰西王国,与第一帝国一样,都是君主专制政体。
⑥1830年的七月革命推翻复辟的波旁王朝,建立的七月王朝实行的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政体。新宪法明确限制王权,扩大议会下院的权力,取消贵族的特权,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
⑦1848年,二月革命后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拿破仑的侄子君主派路易.波拿巴当选为总统,他一心恢复帝制,镇压共和派的反抗,强行通过新宪法,使总统独揽大权,建立了名为总统制共和制的个人独裁统治,共和形同虚设。
⑧1852年路易·波拿巴加冕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又实行帝制。1870年普法战争中法国战败,第二帝国寿终正寝。
⑨1870年9月4日革命推翻第二帝国,经过共和派与君主派的激烈斗争最终恢复了共和国,即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最终确立了共和政体,总体上属于议会制共和制政体。为什么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共和制呢?其法律依据如同高中历史选修二《近代西方民主思想与实践》第71页中的讲述:“1875年初,国民议会仅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认实行共和制。同年,国民议会又先后通过一系列法律,合称1875年宪法,又称第三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国。”《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有:A、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以普选方式选出;B、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议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内阁部长(即后来的总理)由总统任命。总统和内阁部长(总理)共同向议会负责。从中可以看出宪法赋予当时法国总统的权力还是相当大的,体现了当时法国君主派的力量还不小,企图凭此为以后借机复辟创造条件,也反映了它是共和派与君主派妥协的产物,但它又不同于总统制共和制,因为总统的产生由议会选出,其行政权被总理分享,还要对议会负责,故为共和国的长期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据,限制了君主派今后的复辟帝制活动。
G. 法国什么制度
半总统共和制,国是一个单一制的资本主义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国,实行多党制,法国自大革命以来,尝试过很多政治制度,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君主制,委员会制、国王制、督政府制、内阁制、总统制。
在1789年爆发法国大革命之后,推翻君主专制政体,先后经历两次帝国和三次共和国,国力于19-20世纪时达到巅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法国是当时世界第二大殖民帝国,殖民地面积等于本土的20倍。二战后,建立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58年被夏尔·戴高乐建立的第五共和国所取代。
(7)法国在中古时期实行什么政治制度扩展阅读:
还有法律制度,法国法律制度属于欧陆法系,是成文法律,不容许法官制定法律。法官只能够根据以往的判例来诠释法律,法国法律的基本精神仍然跟从《法国民法典》,根据《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只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才会被禁止。
法国司法制度拥有两套相互独立的法院系统,即行政法院系统和普通法院系统,两者并行运转。两个法院系统有各自管辖的诉讼案件并能够作出最终的判决。
行政法院系统,由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所组成,而普通法院系统则由基层法院(初审法庭、大审法庭、轻罪法院、重罪法院、商事法院、劳资调解委员会等)、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为了解决两个法院系统在管辖范围上的争议,法国还设立了权限争议法庭。
H. 法国政治制度
法国实行议会共和制。1958年,宪法扩大了总统权力,限制了议会职权, 但仍保留议会制关于政府对议会负责和议会监督政府的基本原则。
总统
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7年,期满后可再次当选。
法国总统为国家元首,掌 握国家的行政权、军事权和外交权。法国宪法规定,在共和国总统因死亡、患 病、出国访问等各种原因无法行使其权力时,由参议院议长临时代行总统职务。 法国政体中不设副总统。
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 会议;有权解散议会;可超越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交公民投票表决。
议会
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 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涉及国防、行政、教育、劳动权和私有制等立 法问题时,议会只能制定一般原则,具体细则和实施措施则由政府制定。 国民 议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议员任期5年。
政府
政府由总理、部长、国务秘书等成员组成。
法国政府成员的人数和各部设 置的数目并无法律上的限制。政府决定并指导国家的政策。政府对议会负责。
地方权力机构由地区议会、行政区议会和市镇议会组成。每一级地方政府 享有极大的行政和财政权力。
政党
法国实行多党制。主要政党有:保卫共和联盟、社会党、法国民主联盟、法 国共产党、国民阵线等。
I. 1789年至175年法国确立了什么制
法国的共和之路是非常曲折的...
法国经历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君主立宪制、帝制和共和制的多次反复更替的过程,直到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诞生,才最终确立了法国资产阶级共和国政治制度
1789年7月13日法国大革命之后推翻了封建统治
1791年召开制宪议会,制定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并赋予国王很大权力。1792年在人民的压力下,国民公会废除君主立宪制,建立了共和制,成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1794年 7月发生了反革命的热月政变,雅各宾派政府被推翻。
1795年大资产阶级通过宪法,废除了普选权、直接选举制和一院制,立法权属于两院制的立法会议,行政权属于督政府。
1799年拿破仑·波拿巴政变上台,集大权于一身。
1804年拿破仑建立帝制,以第一帝国取代了第一共和国【拿破仑帝国
至此,19世纪法国共和告一段落
随后经历第二共和第二帝国第三共和第四五共和国就不属于十九世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