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战后的法国在干什么
0年5月10日,此时距二战开始已经半年了,当时的德国在欧洲战场上势如破竹。很多人都以为德国下一步会进攻苏联。但德国却出乎所有人意料地向西进攻。并迅速进攻法国及比利时、荷兰等西欧国家。而一直号称拥有世界上最强陆军的法国表现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
法国殖民地分布
不仅如此,诺曼底登陆后,德国败局已定。还有很多维希法国官员跑到德国,继续效忠德国。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德国都是必败了,还和德国在一起。可以说,也正是这样,才让很多人厌恶维希法国。
这就是投降后的法国。真的是让人又爱又恨。如果不是戴高乐,二战后的法国绝不会有今天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
2. 法国在二战中的表现备受嘲笑,法国做了什么
法国为了建马奇诺防线耗尽法国所有财力,就没有办法给军队提供武器,最作死的行为就是召集了三百万农民大军,没有一下子就给德国拿下。
德国心里想,来都来,就跟法国干一架,吸取经验也好呀,下次比较容易拿下法国,可是出乎德国的意料,不用几下就拿下法国。德国才明白看似强大的法国,实际上军事实力非常差的。
3. 法国政府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是由第五共和国的法国宪法确定的半总统制政府。国家宣称自己是一个“不分的、世俗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宪法规定三权分扮猛立并声称法国是“由1789年宣言明确的人权和国家主权原则的连接体”。法国国家政府被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分支,许多像美国政府。总统和由他任命的总理分享行政权。整个内阁,包括总理,能被国民议会,国会的低级院通过“不信任案”撤销;这确保总理总是被议院多数议员支持。国会包括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它通过法规并就预算案做表决;它通过在国会大厦的底层正式的质询并由成立调查委员会控制行政机构的行为。法规的合宪性由宪法委员会检查,委员会成员由共和国总统、国民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议长任命。共和国前总统也是委员会成员。独立的司法基于从拿破仑法典演变来的民法系统。它被分为司法分支(处理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和行政分支(处理对行政决定的申诉),每个分支都拥有自己的独立的最高上诉法院:针对司法法院的翻案法院和针对行政法院的国务委员会。法国政府包括各种检查权力滥用的机构和独立机构。法国是单一制国家。然而,各种法定区划——大区、省和市镇——有各种不同的来源,并且国家政府被禁止干扰它们的正常立法活动。法国是欧洲煤钢共同体,后来的欧洲联盟的创建成员。因为这,法国把它的部份主权移交给欧洲机构顷缺纳,如同由它的宪法所提供。法国政府因而必须遵守欧洲的条约、指令和规章。 法国有一个独创的系统,其行政分支由两位官员——总统和总理领导。 传统上,政府包括三个级别的成员。部长是政府最高级的成员;副部长在部长职责的特殊领域协助部长;国务部长在不太重要的领域协助部长,并偶尔出席内阁会议。在第五共和国之前,一些有特殊政治重要性的部长被叫做“国务秘书”;这种做法在第五共和国以一种纯粹表示敬意的方式继续;被命名为国务秘书的部长在政府中被虚设有较高的重要性。部的数量和职责的拆分和它们之间的行政管理从一届政府到另一届政府不断变化。当每个部的名字和确切的职责领域可能变化时,一个人通常至少发现:经济、工业和就业部(税务、预算), 内政部(法律执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司法部(监狱、运行法院系统、诉讼事务的监管), 国民教育部, 国防部, 外交部, 运输部。 独立机构的一些例子:法兰西银行,中央银行,是独立的。这是欧洲中央银行系统整合的先决条件。 电子通讯和邮政规章监管局,从前的名字是电信规章监管局,是对电信和邮政服务的开放市场的一个独立行政机构。 能源规章监管局是一个煤气和电力的开放市场的独立行政机构。 金融市场监管局监管金融市场。 视听设备高级理事会监管无线电广播和电视以及公共广播的发射频率的发放和收回。 国家竞选活动帐户和政治融资委员会监管政党和政治竞选活动的融资和开支。 政府也为它自己的活动的看守者做准备;这些独立行政机构由通常由高级律师或国会议员组成的委员会领导。国会两院之一时常有它自己的委员会,但有时他们合作创建一个单独的国家调解委员会(Commission nationale mixte paritaire)。举例说:国家计算和自由委员会;公共服务机构必须在创建关于个人信息的档案前请求它的核准,而且它们必须听从它的建议;私立机构只须申报它们的档案;公民在反弊端委员会前有追索权。 国家安全侦听控制委员会;有关国家安全角势的有限数量的行政机构委员会的窃听核准(在其它形势中,窃听可能只在司法-行政刑事调查中被核准)。 政府也规定监管关键性的市场和有限的资源,以及由法规创设的市场的专门机构。虽然,作为行政部门的一部份,它们次于部长,但它们时常以高度独立性活动。竞争、消费和舞弊抑制总指导机构监管和控制在对所有经济角色和私人消费者开放竞争的市场上可得到的产品和服务,并能在弊端情况中发送行政制裁。 民用航空总指导机构监管国家航空交通并发出对航空公司和其它私营或公共组织及民众的核准。 国家就业局维持失业民众的社会利益分配的公共注册处(但现在一个单一的注册处与独立的工业和贸易就业协会,一个雇主联合会和工会的共同协会共享支付给他们),协助他们成为与雇主寻求人的一样好的人,并控制他们。法国国家指派它的董事长,国会提供它的经费和人事,但它在它的董雀没事会只拥有三分之一的席位(其它席位由雇主联合会和工会平等享有)。
4. 法国政府是如何对经济进行干预的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给法国经济带来的冲击,法国总统萨科齐4日宣布了为期两年、总额为260亿欧元的经济刺激计划。该计划重视公共投资和救助危机行业及企业,但忽视了刺激内需市场所必需的提高居民购买力,其带动经济增长的效果如何目前看来还很难预料。 根据萨科齐宣布的计划,法国政府将追加投资105亿欧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职能部门设备改造。政府拿出110亿欧元,提前返还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此外,政府还将在明年为低收入家庭提供7.6亿欧元的补助。 法国政府将为建筑业和汽车业提供15亿欧元的援助。建筑业方面,未来两年政府将出资收购或建设10万套社会福利住房,并为民众购买住房提供一系列贷款优惠措施。汽车业方面,政府将通过设立专项奖金的形式鼓励车主废旧购新,并为汽车制造商提供资金援助。 法国政府推出此项计划针对性较强,其主要目的是保增长、救助危机行业和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法国总理菲永在计划宣布后表示,该计划的实施将会给经济带来1%的增长。 法国政府迅速推出经济刺激计划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据统计,法国今年第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环比下降0.3%,第三季度仅增长0.1%。法国央行——法兰西银行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法国经济将出现0.5%的负增长,多数国际机构预测明年法国经济将负增长。 银行因金融危机而紧缩企业和个人贷款,这严重影响了以贷款为主要销售方式的房地产市场和汽车市场。汽车业和建筑业是法国经济的两个支柱产业,这两个行业的就业人口占法国总就业人口的近五分之一。如果这两个行业在危机中越陷越深并波及上下游行业,法国的经济、社会都会受到极大影响。 通常法国企业是在缴纳所有税收后再享受政府的优惠返还,然而在银行紧缩信贷的情况下许多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法国政府10月份提出的向银行注资并迫使其增加企业贷款的计划目前在欧盟仍未得到批准。因此,政府希望通过提前返还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来部分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此项经济刺激计划在较短的时间内也许能起到一定作用,因为基础设施投资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拉动经济增长,对汽车业和建筑业的扶持也能给不断萎缩的市场注入些许活力。然而,该计划并未涉及民众最为关心的提高实际购买力的问题,如提高工资、降低增值税等。 法国经济一直是靠内需拉动的,因此居民实际购买力的提高是推动经济增长最大的动力。近年来,由于法国企业和产品缺乏竞争力,其外贸逆差连续数年创历史新高,使得法国经济更加依赖国内市场。如果居民的实际购买力无法提高,那么法国经济就缺乏最根本的动力,上述计划能在多大程度上刺激经济增长也就难以预料。 市场对这一经济刺激计划的反应也不乐观。法国巴黎股市CAC40指数4日上午还震荡走高,但在萨科齐宣布计划之后股指却出现了快速下挫并以阴线报收,表明投资者对该计划的效果持怀疑态度。
5. 法国的政府体系是什么
法国的政体非常特殊,名义上是总统制民主共和制,实际上采用的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行政双头制”,即总统、总理同为政府首脑。
根据法国宪法,总统由全民直选产生,总理由占国民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因此,在2003年以前,就出现了总统为右翼总理为左翼的情况,直接造成政府职能效率低下。宪法规含高定,总统主外,总理主内。也就是说,与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进行会晤、谈判、代表法国政府签字的是法国总统,而日常对政府进行管理和指挥的为总理。但是,国务会议却模老枣由总统来旦拆主持召开。
6. 法国的新政府采取了什么新的政策
新政府依据人民阵线的反法西斯纲领,推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成功地制止了法西斯运动在法国的蔓延。在国家防御措施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法国军方就开始考虑下一次战争的应急措施,其焦点集中于边境防御上。
7. 法国的政体是什么
半总统共和制。
半总统共和制总体特征
第一、总统由全民普选产生,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在内政外交中起着较大的作用,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但政府要对议会负责),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会议员。
第二、内阁仍设总理,领导政府活动。总统命令要由总理及有关部长副署,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
(7)法国政府在干什么扩展阅读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共和制国家。
法国第三、第四共和国实行多党议会制,但政府极不稳定。
1958年戴高乐政府主持制定了新宪法,加强了总统权力和行政权力。
1958年9月全民公决通过,法国进入第五共和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半总统共和制
8. 面对德国人的进攻,法国政府做了什么
随着德国人的步步进逼,法国和英国的关系也日趋恶化,贝当和魏刚为代表的失败主义者,不断地谴责英国见死不救,向英国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正如魏刚在和戴高乐谈话时说的那一连串“如果”一样,把在法国本土上抵御德国侵略者的希望寄托在英国身做圆上,一再强调英国的“责任和错误”,却不认真地履行自己的基本义务,实际上是在为下一步停战求和寻找借口:既然英国无法履行他们应尽的责任,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法国只有停战求和。
而戴高乐之所以有坚定的信心,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对法兰西民族始终不渝的热爱和坚信。
和雷诺不同的是,戴高乐自小生活在一个视祖国为第一生命的知识分子家庭,成年后在军队服役,和政党政治没有什么牵扯。因此他一旦下定决心,不会受任何政治上的干扰,甚至包括其他国家态度的干扰。当然,个人意志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戴高乐一直都以意志坚定着称,一旦他认定是正确的事,他从不让步,哪怕因此而得罪了上司,影响升迁也在所不惜。
雷诺要戴高乐去见丘吉尔,不仅要他向英国政府表示法国将继续战斗,而且要戴高乐设法从伦敦获得可靠保证,保证皇家空军特别是战斗机将继续参加法国的战斗,并探询一下撤离敦刻尔克的英军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重新装备起来,派回大陆作战。
在访问前,戴高乐又一次拜访魏刚将军。这次谈话给戴高乐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魏刚虽然依旧镇定自若,但是已经甘心失败并且决定停战了态举,他甚至说:“法兰西帝国那只是一个玩笑而已!至于全世界,当我在这里被打败以后,英国人用不着一个礼拜就会和德国谈判。”他紧接着说的那句话暴露了他最害怕的不是失败,而是革命。“啊!如果我能有把握使德国人给我留下必要的部队来维持秩序的话,那就好啦!”
实际上,魏刚说出这样的话来一点不让人惊奇。自从战争开始后,掌握法国政权的右翼势力表现出来的姿态就是,他们宁可一再迁就德国,即使丧权辱国,也不愿看见暴力革命的发生。达拉第执政期间,大肆搜捕共产党人,却允许法西斯党徒四处活动。魏刚的这番话不过是把他们的担心放到桌面上了而已。
戴高乐尽管吃惊,还是告诉魏刚,他的看法和政府的意图正好相反,纵使战争失利,政府亦不会放弃斗争。魏刚未发一语。在魏刚的总部所在地,纯闭塌戴高乐还与来请示工作的各个参谋部的熟人交流了看法,这些人都一致认为这场战争输定了,尽快结束战争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可以想象,戴高乐看到的、听到的种种情况使他的心情多么沉重,整个国家的绝大部分掌握各种权力的人都丧失了信心。但是他仍然认为,一旦政府果敢地作出决定,在帝国范围内继续斗争的话,这些悲观失望的人们的思想仍然可以扭转过来,勇气也可以重新燃起。
基于这种认识,行前戴高乐又见了雷诺一次,开门见山地建议撤销魏刚的总司令职务,换上洪齐格尔将军。雷诺的回答含糊其词,他虽原则上同意戴高乐的意见,但认为这时候进行人事更动是不可能的。事实上,由于雷诺的动摇不定,这个建议从未实施,不过,那时即使更换了总司令,恐怕也不会有扭转干坤的希望。
虽然深感孤立,戴高乐在去伦敦前仍拟订了一项把部队都运往北非的详尽计划。这意味着要把50万军队撤往北非,法国的飞机和海军都要投入使用,而且还需要有50万吨的船舶动力。这一切全要靠英国来帮助。
9. 求法国现在的政治制度
法国的政治制度 On doit cette documentation à Mademoiselle LI Mei. Bonne lecture. 1958年10月4日戴高乐政府制定的宪法正式公布生效,宪法第24条规定:“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 这一制度体现了宪法实际运作中的最为鲜明的特点:两院制。 国民议会(巴黎波旁宫) 宪法详细规定,国民议会的577名代表均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公民只要年满21岁就享有被选举为国会议员的权利, 年满18岁就享有选举权。 国会成员代表的选区包括大城市的分区,海外省以及海外领地。 每一省或领地根据其人口又被分成小的选区。 国民议会议员选举方式:分两轮选举,头一轮选举在某个星期天举行, 获得绝对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如果没有候选人赢得绝对多数票,将在下一个星期天进行第二轮选举, 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任期五年。 法国国民议会的主要职权可概括为两大方面:一是与参议院共同行使立法权,二是对政府行使监督。 根据宪法规定,除经宪法规定的特殊程序 —— 即政府对某项法律草案提起责任担保和以全民公决途径通过某项法律草案的情形-之外,“所有法律须经议会通过”;“所有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都须依次由议会两院进行审议,以求通过同一文本”。按宪法规定,“总理和议会议员都有立法倡议权”;在传统上,由政府提出的议案称为“法律草案(projet de loi)”,而由议员提出的议案叫“法律提案(proposition de loi)”。根据正常立法程序,一项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先由议会委员会审议,然后再先后交由两院审议通过,直至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通过的文本完全一致;若经两院分别商议后,并经由相同数目的两院议员组成的委员会商议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政府则可要求国民议会作出最终决定。法律经议会最终通过后,须由共和国总统颁布,并在政府公报(Journal officiel)上公布。 国民议会通过多种形式行使对政府的监督职能。首先是对政府的质询机制;质询可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其次,国民议会议员可通过政府的各种“声明”了解政府的政策动向。而监督检查则通过国民议会的各常设委员会进行;常设委员会有权对它认为有必要听取意见的任何人进行听证,并在两院议员工作署及国民议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或评估与监督工作委员会内部设立咨情委员会;国民议会还可以设立调查委员会。除此之外,根据宪法第20条规定:由总统任命的政府须“对议会负责”;而事实上,政府在政治上只对国民议会负责,因为在议会两院中,唯有国民议会才能对政府进行责任追究,也即可以通过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motion de censure)弹劾政府。 参议院(巴黎卢森堡宫) 现行宪法明文规定参议院的321名议员“应代表着共和国的各个组成部分。” 参议院并非由直接选举产生, 而是由每一省选出的代表组成选举团产生。 选举团由市长、 国民议会代表、 各省议员(省议会)以及地方议员(地方议会), 来自市政的代表也被任命为选举团成员, 其数目取决于每一社区的人口数量。参议员任期九年, 每三年改选1/3。 参议院不能被解散, 这种体制使得参议院永久性的存在并超然于政治斗争之上。 参议院确保共和国各地方单位的代表性。 参议员和国民议会议员一样,享有立法倡议权(但当两院对法律文本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在政府的要求下,由全民直接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可对法律文本作最终投票决定)。 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方面,参议院和国民议会也拥有相同的权力,但它没有通过不信任案弹劾政府的权力,共和国总统也无权解散参议院。在报酬待遇与基本工作条件方面,参议员则和国民议会议员享受同样待遇。 总统 新总统的选举应在现任总统任期届满前至少20天、至多35天内举行,且应在星期天举行。新总统以有效票的绝对多数当选。如果第一轮投票中无人获得绝对多数,则在投票后的第二个星期天举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仅在第一轮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之间进行。这便是所谓的“多数二轮投票制”。 法国总统拥有广泛的任命权。如,依照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任命总理。总统根据总理提出的辞职要求解除总理职务。”“共和国总统根据总理的提议任免政府其他成员。”“共和国总统任命国家的文职和军职人员。” 在法国国家高级行政官员中,须由总统任命的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法院法官、荣誉勋位团主席、大使和特使、国家审计法院法官、省长、驻海外领地政府代表、将级军官和中央行政机构负责人。 总统对政府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共和国总统主持部长会议。”部长会议每周一次(通常在星期三上午),主要职能是为总统提供咨询,对议会争论的国内外大事进行评论,并对政府的各项事先决定表示赞同。 根据宪法,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并拥有一系列外交权力。在军事上,总统是武装部队的统帅,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此外,宪法还赋予总统法律颁布权并保证司法独立。议会通过的法律须递交总统,由总统在15天内颁布。总统担任最高司法会议主席,任命最高司法委员会成员。 因为社会主义的苏联在80年代后期因外部和内部的原因使得自己国家的政治生活背离了社会主义的轨道```所以苏联解体了``` 俄罗斯联邦目前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来调整其国家的政治生活的。《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和总统制。 ******************************** 第一,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是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总统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经国家杜马同意任命。 第二,议会。俄罗斯联邦议会,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组成。是俄联邦国家权力机关的独立组成部分,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 俄罗斯联邦议会的主要权力是通过联邦宪法和法律。根据俄联邦宪法的规定,所有的法律草案都要提交国家杜马。联邦法律由国家杜马通过。联邦委员会审议批准国家杜马通过的法律。对总统、政府和司法机关具有监督权。议会的上院即联邦委员会可以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职务,议会的下院即国家杜马可以提出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指控,决定对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信任问题。 第三,宪法法院。俄罗斯宪法法院是法院系统用以制约总统和议会,平衡行政、立法、司法权力关系的一个机构。它有权对政府首脑颁布的行政命令和议会制定的法律作违宪性审查,即看它是否符合宪法,并有权宣布违反宪法的行政命令和法律无效。
满意请采纳
10. 法国的什么是最高行政机关
法国的(政府)是指法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法国政府由总理、国务部长、部长、国务秘书等成员组成。总理由总统任免,政府其他成员由总统根据总理建议任免。
政府成员不得兼任议会议员。政府对议会负责,除拥有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推行内外政策等权力外,还拥有警察权和行政处置权、条例制定权和命令发布权。总理是政府首脑,领导政府的活动,负责国防,以政府的名义宣布戒严令,行使制定条例权,任命文武官员,并代表政府享有立法创议权和修改宪法的建议权。总统在宣布解散国民议会或决定行使非常权力前,必须与总理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