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国教育制度的教育制度
法国强调教育治理要统一,教育部垂直治理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结构全国统一,小学为五年制,初中为四年制,高中为三年制。初中分为适应阶段、中间阶段和专业定向三个阶段。高中阶段分为确定阶段和最后阶段。
尽管法国基础教育是统一治理,但在小学、初中拓宽知识的基础上,高中教学越来越注重学科选择的多样化,共有文科、经济与社会、科学三大类专业和第三产业科学技术、工业科学和技术、实验科学和技术以及医学社会科学四个技术专业供学生选择。法国的职业高中属于短期教育,学制为二年,通常出路只有就业,做普通技术工作,但对进入职业高中的优秀学生,政府为其打通了进入普通与技术高中的通道。
法国借鉴地方分权制国家的教育治理经验,将部分权利下放给地方。地方教育行政分为大区、省和市镇三级治理,大区负责高中和一些专科学校;省负责初中;市镇负责小学和幼儿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中小学的教育规划,分级负责中小学的基建和日常教育经费投入及其日常教学治理。例如,里昂玛利王市政府拨付学校的日常经费,以一所只有200名学生的小学为例,一年就支出40万法郎。与此同时,在人事治理上实行减政放权,将中小学教师由国家治理改为由学区治理;赋予小学教师新的职责,教师在教学安排和教学方式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其他诸如学制、教学大纲、教材治理等方面也逐步下放权力,有步骤地进行改革,形成了教育治理体制的多样化。
法国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的一员,既是校长又是任课教师。法国校长同教师一样,均是国家公务员,聘任权在国家,而不在学校,工资直接由国家教育部发放。法国对校长的选拔非常严格,既注重资格,也注重经历,竞聘校长职务的教师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和培训。这些措施既保证了校长的质量,又提高了其权威。
‘贰’ 绘制法国现行学制图论述法国是如何实施学前教育的
法国的学前教育主要依托于一些专业的园所,如幼儿园和幼儿活动中心等,以及家庭和社区的参与。
1、幼儿园幼儿梁局园是法国的学前教育的主要机构,它以3岁至6岁的儿童为主要对象,采取社会化的教育概念,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满足其学习、游戏和社交活动的需要,帮助儿童发展认知、语言、社会、情感和身体技能等方面的能力。
此外,社区也应针对家庭和孩子的不同需求,开展各种社会活动,以增进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为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叁’ 幼儿社会教育领域法国的发展如何
法国幼儿教育的着行伍重点放档知或在幼儿的感性教育上。
他们是尊重幼儿的,他们猛雹的教育是成功的,他们培养出众多的艺术家和科学家。
‘肆’ 法国在解决幼小衔接问题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幼儿园增加男性教师。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的研究表明,幼儿园教师单一由女性担任,对幼儿园的桥瞎心理健康发展不利,因此应提倡男性担任幼儿园教师。另外,由于法国小学男性教师所占的比例比母育学校(法国的幼教机构)高许多,所以应鼓励男性进入幼教机构担任教师。
2.科扮败学划分母育学校和小学的学习阶段。
根据儿童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把学前儿童和小学儿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学习期”,包括母育学校2、3、4岁的儿童;第二阶段为“基础学习期”,包括母育学校5岁儿童和小学前两年级的儿童;第三阶段为“巩固期”,包括小学最后三个年级的儿童。把儿童按年龄分为三个阶段的目的是为了防敏缺空止儿童重复学习。这样使学前阶段与小学老师每周要用一个小时来探讨每个阶段儿童应达到的实际水平,并确定每个学生达到该水平具备的条件。
3.合并母育学校与小学的监督视导工作,以利于进一步做好母育学校与小学的衔接。1990年法国政府规定把母育学校与小学的监督视导工作合并起来,因此,初等教育的视导员以及教育顾问都需要具有两个阶段的教育理论和实际经验。
4.母育学校教师与初等教育教师接受同样的培训也是法国幼小衔接的一个有效措施。
‘伍’ 国外学前教育的发展与趋势是怎样的
20 世纪后半叶, 普及幼儿教育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趋势, 也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教育政策的重要内容。
一、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国家财政支持幼儿教育
19 世纪中叶以前, 幼儿教育一直是私人行为,但在20 世纪逐渐发展成为公众的责任。[1]国家介入幼儿教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发展趋势。政府介入幼儿教育的方式很多, 制定政策、加强管理固然是重要方面( 如严格幼教机构的审批制度, 加强资产监控; 制定幼教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 建立教师资格和培训制度等) , 但公共财政支持也是国家介入幼儿教育的重要方式。
欧洲经合组织国家( OECD) 主要是通过公共财政来支持幼儿教育。一些国家不论父母的就业状况和收入如何, 幼儿教育都是免费的; 另外一些国家则是采用国家财政支持和根据父母收入交费并行的方式, 父母所支付的部分一般不多于费用的30%。[2]其他一些发达国家虽然没有像OECD 国家那样管理, 但也通过多种支持方式承担起政府对幼儿教育的责任。这些方式包括:
1.国民教育向下延伸。这是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做法。我国澳门特区已从2006 年开始将免费教育下延至学前教育1~2 年。台湾地区也已推出国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 K 教育) 计划, 并于2004 年从“ 离岛”( 澎湖、连江、金门等) 和原住民集聚地开始试行, 优先扶助资源弱势与文化不利地区, 然后逐步向全岛推进。
2. 国家专项拨款资助面向社会处境不利幼儿的早期补偿教育。如美国的提前开端计划和英国的确保开端计划等。3.政府举办一定数量的公办园。对政府认可的非盈利性私立幼教机构提供财政补助。4.通过各种方式( 如返还个税、发放补助等) 为幼儿家庭提供保育和教育资助, 等等。
二、国家财政支持幼儿教育的理由
目前, 尽管一些国家将5 岁甚至4~3 岁儿童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范畴, 但总体来说, 幼儿教育还不具有强制性, 仍然属于“ 非义务教育”。既然是非义务教育, 为什么不像我们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 完全可以交付市场”呢? 教育经济学家从幼儿教育的正外部效益和幼儿教育市场的缺陷两方面,论证了政府财政投资幼儿教育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 一) 补偿幼儿教育的正外部效益
幼儿教育是否具有正外部效益是政府应否给予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外部性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说的是如果一项经济行为附带地也对其他消费者( 第三方) 形成影响( 获益或受害) , 而相应的成本并没有反映到市场价格中, 就出现了外部性。使其他消费者受益的行为具有正外部性, 反之就是负外部性。按照经济学所揭示的规律, 在存在正外部性的领域, 必然会投资不足。因为这类投资不仅给当事方带来收益, 也给其他方带来收益, 但当事方只能根据自身的收益来确定投资水平, 因此, 这个投资水平一定小于社会最优的投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财政投入就变得非常必要。
那么, 幼儿教育是否具有正外部性? 除了投资者( 家庭) 之外, 有没有其他受益方?大量研究表明,幼儿教育的受益者除了儿童个人、家庭之外, 国家是主要的受益者。概括起来: 幼儿教育对人的各种能力的发展都有长期的积极效应, 可以提高其未来的生产能力和经济增长能力, 提高国家的公民素质, 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和道德素养; 幼儿教育可以提高妇女就业机会, 促进男女平等, 减少贫困人口, 降低社会救助费用; 幼儿教育有利于打破“ 一代贫困, 代代贫困”的恶性循环, 促进社会公平。
在各种关于早期教育成本- 效益的研究中,David Weikart 及其同事的工作最有代表性和说服力。他们自上世纪60 年代起对123 名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幼儿进行了近40 年的追踪研究。研究设置了试验组和控制组, 实验组幼儿接受了1~2 年的高瞻- 佩里早期教育方案。该项研究从学业成就、经济状况、犯罪率、家庭关系和健康5 个方面考察了优质学前教育的效果, 发现与对照组相比, 实验组儿童学业成就高, 就业率与经济收入高, 犯罪率低,家庭关系和睦, 吸毒率低。
佩里方案研究表明, 幼儿教育投资是一种最省钱、回报率最大的公共投资, 在儿童到27 岁时, 投资回报率为1: 7.16。该研究最近的成本收益分析发现, 这些儿童40 岁时, 投资的总体回报率已高达1: 17.07。其中, 对幼儿个人的回报率为1: 4.17, 而对社会的回报率则为1: 12.9。细致分析表明, 社会回报中88%源于犯罪率的减少; 4%源于教育开支( 特殊教育与辅导等) 的减少; 7%源于收入税的增加; 1%来自于社会福利开支的减少。其他国家( 如加拿大) 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
总结同类研究的成果, 2000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芝加哥大学的James Heckman 教授在 “ 促进人力资本的政策”( Policy to Foster Human Capital) 一文中指出, 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在幼儿时期对一个人投资1 美金, 将比在幼儿期之后投入同样的金额收益更大。最佳的投资政策是: 儿童年龄越小, 投入资金越多, 并且随其成长过程而不断追加。“ 将人力资本的投入直接指向幼儿是对社会公共资金更有效的利用。”因此, OECD1999 年的教育政策分析指出,“ 幼儿教育是向终身学习的第一笔投资, 是⋯⋯一项意义远大的政策援助”。该年的幼儿教育总结报告的标题就是“ 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 从投资中获益最多的教育阶段”。[5]这个获益者不仅是儿童个人及其家庭, 也是整个社会。因此, 幼儿教育具有公益性, 是一项“ 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国家财政给予支持是理所当然的。
美国、英国及OECD 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发展十分成熟的国家, 但都选择了国家财政支持幼儿教育的政策, 应该说是对幼儿教育的公益性( 正外部性) 的承认和对上述经济学原理的遵从。
( 二) 弥补幼儿教育市场的缺陷
供需双方及其市场交换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决定了市场机制对幼儿教育的调节作用是有限的。政府必须运用各种手段, 尤其是经济手段加以调控, 以弥补其不足。
1.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幼教市场问题。
人们往往认为自由市场是一个平等交易的市场, 依*自由竞争必然提高产品质量。但事实并不必然如此。当买卖双方拥有的信息不完全对等时,交易其实是不平等的。因使用不对称信息理论对市场进行分析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三位美国教授发现, 现实生活中市场主体( 买卖双方) 不可能占有完全的市场信息。信息不对称必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牟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且, 当卖方比买方拥有更多的有关产品的信息时, 低质量产品将会驱逐高质量商品, 使市场上的产品质量持续下降, 出现所谓“ 劣币逐良币”现象,与此同时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也被摧毁, 最后导致市场萎缩, 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下降。幼儿教育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相比, 更可能存在着服务的提供者和购买者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因为幼儿家长往往缺乏专业知识, 无法分辩托幼机构的质量, 容易受供方夸大其词的宣传和一些表面现象的诱惑, 加上不易把握整个幼教市场的情况, 使得家长们难以做出理性的选择, 高价并不一定能够换得真正的高质量。特别是, 虽然较之以后的任何一个教育阶段,幼儿教育投资的效益最大, 但与其他教育阶段相比, 其投资收益( 特别是作为人力资源的投资收益)一来比较隐讳, 不易察觉; 二来具有“ 长线性”和“ 融合性”特点, 其效果往往要20 年后才可能显示出来, 而且往往又和后续阶段教育的效果融合在一起, 若非专门研究, 往往难以单独显现。这些特点都会直接影响家长对幼儿教育价值的判断, 从而影响他们的选择行为。
许多调查表明, 家长对幼儿教育的热情尽管很高, 但真正落实到经费投入上, 其热情还是普遍小于其他学段的, 而对其价格的敏感性却普遍高于其他学段。总体来说, 便宜、方便、近距离是许多家长选择幼教机构的主要原则, 质量实际上往往是被忽视的。目前在我国, 一些非法幼儿园屡禁不止, 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低质低价园挤压价格合理而质量较高的幼儿园的情况, 究其原因, 主要是存在着这样一个仅关注价格而忽视质量、仅要求看护而忽视教育、对质量优劣缺乏判断能力的买方市场。
2.幼教市场不能满足对教育公平的诉求。公平是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所应遵循的合理原则。在经济学范畴内, 公平问题的核心是资源配置问题。教育公平的核心一是教育机会均等, 二是教育选择的自由, 即“ 资源分配的公平”。教育机会均等不可能由教育市场实现, 因为市场遵循的是私人利益驱动下平等交换的机制。换句话说是按质论价, 优质优价。教育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 这种投资显然要受到每个家庭现有经济状况的制约。贫困家庭往往缺少投资来源, 导致其子女没有机会接受或不能接受优质教育, 从而影响今后的学习与发展, 形成一代贫困、代代贫困的恶性循环。
美国着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在分析贫穷的原因时指出“: 收入的差别最主要是由拥有财富的多寡造成的。⋯⋯和财产差别相比, 个人能力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较低层的或工人阶层的父母常常无法负担子女进商学院或医学院所需要的费用———这些子女就被排除在整个高薪职业之外。”其实, 贫困家庭和富裕家庭子女的教育机会的差别, 并不仅仅表现在对高等教育的被迫“ 选择”上, 而是从幼儿教育时就开始了。这显然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
不仅如此, 教育机会不均等也是有悖于效率要求的, 贫困家庭的子女可能会因为缺乏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而使其聪明才智无法充分发挥, 从而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政府从再分配的角度提供教育, 参与人力资本投资, 那么, 将有助于提高公平程度与效率水平。政府的干预是维护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手段。
以往, 教育公平( 首先是教育机会均等) 的概念往往被用在义务教育阶段。但近几十年, 这个概念已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 因为这才是人一生的真正起点。
三、增加财政投入———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建立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是基础,教育公平是起点。在完全的教育市场条件下, 人们接受教育的差距对应着收入的差距。家庭收入直接影响受教育机会, 受教育机会通过影响人的发展进而影响家庭收入。这样一来, 贫富差距上的“ 马太效应”可能无限制地循环下去, 恶化社会的利益格局, 埋下城乡、地区、阶层间矛盾、紧张、冲突的隐患, 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
就当下而言, 在我国独生子女占大多数的现实中, 一个幼儿至少牵动3 个家庭6 个大人(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的心。据统计, 2003 年我国学前儿童( 3~6 岁) 约有5106 万, 那就至少涉及到3 亿多成人。幼儿教育是一项最具有社会公益性、最直接体现“ 三个代表”思想的一项“ 民心工程”!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幼儿教育的作用必须重视, 幼儿的受教育权必须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加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宪法》和《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体现了对儿童和人民群众的关爱。
在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基本达到、公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 我国幼儿教育体制改革应该怎么改? 制度创新应该如何体现? 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合理走向应该是什么? 我们认为, 我国以往幼教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幼儿教育经费整体投入不足,有限的幼教资源分配严重不公平, 效益不高。在国家整体投入做到逐年增长, 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幼教, 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 资源分配不公平、效益不高应该成为改革的主要方面。
资源分配不公平、效益不高的问题涉及到投资体制问题。应该承认, 我国幼儿教育投资体制( 仅仅投向公办幼儿园) 是存在问题的。这或许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发展到今天, 这种投资体制的弊端暴露得越来越明显, 因此改革是必须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常讲“ 存量不变, 增量盘活”, 对幼教体制改革有一定启示。我们建议:
1.国家投入的公办园应切实发挥示范、培训等多方面作用, 让国家财政投入通过直接和间接多种途径使更多儿童受益。
2. 作为单位福利的企事业幼儿园从单位剥离出来之后, 应该转为社会福利, 国家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时, 应在社会福利系统中考虑用适当的方式将其加入。
3. 增量部分面向弱势群体, 因为大量研究表明, 面向弱势群体的幼儿教育投入效益是最高的。国家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 优先在农村、边远地区及社会处境不利人群集中的地区实行学前一年义务教育, 待条件具备后逐渐扩大至全体儿童。
(本报告依据论文《世界幼教事业发展趋势: 国家财政支持幼儿教育》,作者:冯晓霞、蔡迎旗、严冷,原载《学前教育研究》2007年第6期)
‘陆’ 法国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您好!法国实行的是普惠性的学前教育体制,在法国,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义务教育阶段为6岁~16岁),但却是是初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国对3岁~6岁幼儿实施非强制性的免费教育。所谓“非强制性”是指家长有权决定是否让幼儿进入幼儿园接受教育,但年满3岁的幼儿家长只要有需要,政府及公立幼儿园就有责任让幼儿接受免费教育。
在法国,年满3岁的幼儿家长可直接向当地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由该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学区的指定园所,如果家长想选其他公立园,则必须经过政府部门严格的审核,一般来说没有特别充分的理由不能择校。在公立幼儿园,家信吵凯长只需要承担幼儿的午餐费、校外托管费等非常有限的费用(月均60欧元左右),而这部分费用主要用碰游于支付校外托管人员工资(法国幼儿在园时间为8:00—16:30,放学后有专人负责看管没有接走的幼儿,这些人具备相应的资质,被称为“启动活动的人”)及组织幼儿外出时的所需设备费用等。
幼儿入读私立学校则需要家长向学校提滑唤交申请,学校有权决定接受与否,通常由校长通过约谈家长以及综合考察再决定是否录取。私立学校的学费每月大约300欧元--600欧元不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维护校舍和宗教教理教育,而所有维持学校运转和教学工作的费用都由国家和市政府或地区行政机构负担。
在法国,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其教育都必须遵照国民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展开,但课程内容以及教育教学的方法、手段则由教师决定和自主编制。私立幼儿园的课程内容除了大纲所要求的内容外,还会增加一些内容。因此,尽管私立学校费用较高,但很多家长还是愿意送幼儿去读私立学校。一方面私立学校办学有特色、教学内容相对丰富,另一方面公立学校教师有时会因参与罢工等社会活动而影响教学。
‘柒’ 法国是如何开展幼儿园社会教育活动的
法国的幼儿教育机构承担着教育、诊断、治疗三方面的职能,把社会、卫生、心理三者综合起来。2.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对于那些性格孤僻、或是暂时没有发展同情心的幼儿,教师不能急于求成,要给孩子成长的时间和空间。
3.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但是幼儿园不是“小社会”,对于其中的不良风气,教师也要及时进行遏制。
4.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现代独生子女一代的责任感和动手能力成了很大的问题,特别需要教师去认真培养。
5.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一个没有爱心的孩子是教育的失败品,教师要从小培育孩子的感恩意识,培养他们对集体、家乡以及祖国的热爱。
1.引导幼儿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养成对他人、社会亲近、合作的态度,学习初步的人际交往技能。
2.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3.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计划活动,鼓励他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解决问题。
4.在共同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
5.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和其他物品,爱护公物和公共环境。
6.与家庭、社区合作,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
‘捌’ 法国的教育制度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一、教育行政
1.中央教育行政机构
中央设国民教育部,教育部长由政府总理提名,由总统任命。通过分工精细的下属部门和地方学区长及各级督学员,对全国各级公立学校的教学与行政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也对同政府签订合同的私立学校实施监督。
教育部内设总督察署,负责各级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评审与调研,即把握总的教育方针,并就固定的题目开展调研,帮助部长掌握基层学校的情况。另设教学大纲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教学大纲的工作。对教师的督察工作则完全交给地方学区的督学。
2.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法国国民教育部通过下设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区实现其领导。全国共分28个学区(其中包括一个海外领地学区),它们的地理范围大部分与经济区相同。每个学区包括几个省,由一名学区长领导。学区长属于国家高级官员,学区长代表国民教育部长,负责落实中央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
此外,每个学区内的各省,均设有省级督学员。
二、学制结构
法国现行学制,分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级。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在法国,学前教育是初等教育的组成部分,由幼儿学校(ecolematernelle)实施。学前教育的目标是,通过对美感的启蒙。对身体的意识,对灵巧动作的掌握和对集体生活的学习,发展幼儿的语言实践能力和个性,同时还注意发现儿童在感觉、运动或智力方面的障碍并及早诊治。
2.初等教育
小学教育是初等教育的主体,构成法国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由小学实施。
除了公立小学之外,法国还有私立小学,多为宗教团体所办,大多数与政府教育机构签订了合同,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施教,同时也得到政府少量的资金补贴。
小学教育的任务包括“口笔头常用法语的实践及算术和数学简单运算的实践,包括启蒙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概念的传授,包括艺术教育、手工教育和体育”,为中等教育打基础。
全国小学教育的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课程有7门:法语、数学、科学技术、历史地理、公民教育、艺术教育和体育。
3.中等教育
(1)初中。法国的小学毕业生都可就近注册进入初中学习。初中学制4年,分为两个阶段:前两年(六年级、五年级)是观察阶段,后两年(四年级、三年级)为方向指导阶段。课程有:法语、数学、现代外语、史地、经济、公民教育、物理、生物、地质学、科技、艺术、体育等,初中开始实行毕业考试制度,合格者可获得“初中毕业证书”。
(2)高中。高中是法国中等教育的第二阶段,学制3年,也称长期高中,分为普通和技术两类。初中毕业生根据方向指导的结果就近入学。
普通高中的主要任务是为高等教育的文理专业输送人才。课程有:法语、史地、公民教育、外语、数学、物理、体育。
技术高中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技术员和为高等教育的技术专业输送人才。它们有共同开设的课程但课时不同,根据本方向的特点有所增减。此外,普通高中还有大量的必修课和自选课,而技术高中则有每周10—20课时的专业教育。
高中毕业时要进行中学毕业会考,以此衡量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教学的质量。考试合格者获得会考合格证书,可直接进入综合大学第一阶段学习,不再受任何考试选拔(名牌大学校除外)。
4.职业技术教育
高中阶段,出现三种形式:普通高中设技术选修课,技术高中设技术专业课,而职业高中则培养技术工人和技术职员。
职业高中是实施短期中等职业教育的机构,是义务教育的重要补充,是以培养“就业”学生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公立或私立学校。
在法国,还存在短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相当于专业教育的第三教育等级。其实施机构有:在高中设立的“高等技师班”,综合大学设立的高等技术专科学院,以及高等职业专科学院。它们为那些希望早就业或具有某一专业特长和爱好的毕业生提供了升学与就业的机会。
高等技术专科学院也称短期技术大学,虽设在综合大学内部,但自成体系。高等职业专科学院是1991年才开始出现的。
5.高等教育
在法国,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包括普通(或综合)大学、高等专科学校(或大学校)、以及短期高等教育机构,如高等技术学院和高等职业学院,此外,还有传统的高等教育机构,如法兰西学院、国家天文台等。
1968年的《高等教育法》规定。法国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建立与传播知识、发展科学研究和培养人”,必须“有助于社会晋升培训,并由此促进社会朝着使每个人对自己的命运具有更大责任感的方向发展”。
(1)大学。现代的法国大学是根据“自立”、“参与”和“多学科”的办学原则而改组成的教学与科研并重、行政管理自主、教学安排自定的公立科学文化性机构,是法国高等教育的主体。
大学分阶段(cycle)组织教学。第一阶段是基础课,第二阶段是专门化,第三阶段是深造和从事科学研究。
大学实行学分制,获得规定学分是获得学位的先决条件。课程分必修、必选、自选三种。
(2)大学校。大学校是高级官员、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科技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
大学校人学考试不统一进行,一些学校单独组织,一些方向、水平相近或有传统联系的学校联合组织。各校的主要共同点是,学制大多三年,基本不实行学分制,要求严,重实际应用,人文、社会、经济、语言等普通课占有相当比重,只颁发本校毕业文凭。一些学校还独立地或与大学等其他高教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
大学校是法国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它起点高,要求严,重应用,讲实效,规模小,学生出路保险且待遇优于受过由其他机构实施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形成良性循环,是英才主义的典型产物,与气氛松弛、淘汰率高、出路没保证的群众性(或说普及型)的大学形成鲜明对照。
6.师范教育
自1889年7月起,法国教师成为国家教育事业的代表,由政府任命,从国家税收中分得薪水,晋升、提级有规则可循,一进入师范学校就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并领取津贴,毕业后工作有保障,退休后生活有依靠。
初等教育师资即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培养主要在师范学校。自1986年秋季开学起,现行师范学校不再面向高中毕业会考合格者招生,而是直接招收大学第一阶段毕业生,即持有大学普通教育文凭者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中学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师资必须首先在大学第一阶段毕业、并在第二阶段学习了一门专业。
要当普通中学教师者,通过考试后再到“地区教育中心”实习1~2年。
要当职业高中教师者,通过考试后要进入“职业教育师范学院”实习。最后,实习生要通过两次授课考核,通过者获得正式的职业教育教师文凭。
一、初等教育改革
1985年法国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小学教学大纲,并从该年秋季开学起实施。新大纲规定小学均开设法语、数学、科学与技术、史地、公民教育、艺术教育、体育7门课程,废止白1969年开始实施的课时三分制教学计划,恢复传统的分科教学,以加强基础学科的教学。
198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初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其主要内容是:
(1)取消留级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即将初等教育分为准备学习阶段(2~5岁)、基础学习阶段(5~8岁)和巩固加深阶段(8~11岁)。
(2)调整课程设置,把小学的7门课程分为3组。第一组包括法语、史地、公民教育,第二组包括数学、科学与技术,第三组包括艺术、体育。
(3)在同班或同年级中建立学科同质小组。即学校允许学生某一学科的进度快些或慢些或暂时落后,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使具有相同兴趣和学习节奏的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学习优势。
(4)重新安排学年,调整学习节奏,使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5)推进阅读计划。
(6)增设外语。
二、中等教育改革
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在中等教育领域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1.改革初中
(1)革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教学内容和方法的现代化。1985年法国教育部公布了初中新教学大纲,新大纲的特点是:①加强法语教学,强调提高学生的阅读和书写能力;②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重新安排初中各年级数学的深度和进度,加强数学基本技能的训练;③加强外语教学,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第二外语,以适应欧共体统一市场的需要;④独立开设公民教育课,加强道德教育;⑤设置必修的综合技术课,使每个学生在结束义务教育时都受过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教育。
(2)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法国教育部强调,艺术教育要给学生创造自我表现的条件,扩展其文化修养和知识,通过激发学中的灵感和启迪他们的智力,达到使其个性得以充分的发展。
(3)建立“教育优先区”。即在辍学现象严重的地区发动社会与学校合作,帮助家庭条件差和功课差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
2.改革高中
1991年4月,教育部长若斯潘宣布了高中改革计划。其主要内容是:
(1)重新组合各科类的设置。通过调整高中的课程设置和毕业会考中各科类分数所占的比重,把学生分为文学、科学和经济三大类,使原来各科类之间明显的等级差别被同科类内部的竞争所取代,以便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外,特别要加强科技类的普通文化课的教学。
(2)增加机动课时,用于补习和指导。即在高中的前2年,让学生每周有3个小时的机动课时,用于在教师指导下按学习水平分成小组活动。落后生可以借此弥补差距,其他学生则接受掌握正确学习方法的帮助。对毕业班,机动课时用于强化学生所学的专业深知识。
(3)增加学生选择的机会,打破旧的上下等级和平行隔断。建立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相互变通的渠道,使学生即使接受职业教育也可以根据自己今后的能力继续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各科类的学业。
此外,还提出了提高教育效率,克服高留级率问题,以及普及信息科学教育。
三、高等教育改革
1984年法国社会党颁布了《萨瓦里法》,要创立“高等教育公共事业”,提出“全部中等教育以后的、包括大学校与继续教育,都应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开始了1968年以来又一次重大的高等教育改革。
这次改革的侧重点是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调整高等学校的办学方向,在重申“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多科性结构”三原则之外,进一步提出高等教育必须贯彻现代化、职业化和民主化的原则。
所谓现代化,主要是指办学方向和方法要面向现代社会,教学内容应迅速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提出要改革综合大学各阶段的教学:
(1)加强对第一阶段学生出路的指导,开设一些职业性质的课程,在第一阶段结束时发给结业文凭。
(2)统一第三阶段学位的名称。
(3)增设博士后阶段的课程。
(4)在整个大学阶段增设一些新兴的跨学科专业,鼓励高等学校加强对应用学科的研究。
(5)加强外语教学。为了尽快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该法还鼓励高等学校之间开展自由竞争,支持他们广泛地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并加强政府对高等学校质量的审查和评估。
所谓职业化,是指在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应进一步克服纯理论教学的倾向,重视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的教育与出路指导,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提高他们的职业竞争能力。
所谓民主化,则是指进一步赋予教师、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更多地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其措施有:
(1)在高等学校内部设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业与大学生活委员会,它们分别对学校的管理行使决定权、咨询权和建议权。
(2)给予高等学校更多的自主权。
(3)进一步改变高等学校招生中存在的不平等、不公正现象,增加对工农出身的学生的资助。
1986年法国国民议会批准了教育部副部长德瓦凯起草的《高等教育改革法案》(又称《德瓦凯法案》),再次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办学指导思想上,以“竞争、创造性和责任感”代替“现代化、职业化和民主化”原则。鼓励学校之间、学生之间进行竞争,支持学校与个人敢于冒尖。为保证新生质量,规定高等学校可对新生进行筛选。
(2)在高等学校自身管理方面,强调高等学校必须拥有自主权和竞争力,实现经费自主,在一定限度内自主确定学生的注册费;可颁发本校的文凭;确保教授、研究人员在高等学校中的领导地位。
(3)恢复1984年以前的两级博士制度。这个法案直接触及了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强烈抗议与抨击,以致法国政府不得不撤消该法案,使这次改革夭折。
四、师范教育改革
1989年公布的法国教育改革法案着重强化了师范教育,废除了现行的师范教育制度,包括师范学校和地区教育中心,对全国各地教师培训进修机构进行综合改造,使中小学教师的理论培养、现场实习、教育实验结合在一起,统一由设立在大学的教师培训学院(IUFM)承担。
五、面向21世纪的教育改革
1988年出版了题为《教育与明天的社会——面对21世纪的挑战》的调查报告。报告提出,最紧迫的改革应在初等、中等教育和大学的第一阶段。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形式的。报告出版后引起了法国各界的广泛重视,被认为是法国教育改革的纲领。
1988年“教育与经济高级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教育与经济2000年的教育体制》的调查报告。基本内容是:
(1)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中学无文凭肄业现象,因此,要在幼儿学校提供个别帮助,到小学推行三年技能教育,在初中前两年设观察阶段,进一步发展初中后两年的职业教育。
(2)在1995年以前,把每年获得最低职业教育文凭(CAP和BEP)的人数从现在的38万减少到15万。把最初职业教育BEP改造成为可以适合多行业的基础技能训练,并到1995年逐步提高CAP的教育水平。此举可望使18岁青年在校率迅速达到80%。
(3)现在每年只有15万中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到2000年应该达到每年25万人,其中,应该有10万人获得职业教育高中会考合格证书,使毕业会考合格证书获得者占毕业生人数的3/4以上。
(4)发展大学高级技术教育,使毕业人数从现在的每年8万增加到16万。加强职业教育师资的培训,定期检查课程设置是否与实际需要相结合。
(5)提高大学第一阶段的教育质量,从中学教学大纲分科内容人手,提高学习的连续性和分科指导的准确性。到2005年,使大学毕业人数从现在的每年9万增加到19万,达到同龄青年的45%。长线的高等教育也要围绕未来五大热门职业进行,即侧重于培养工程师、企业管理人员及国家公务员、商业人员、医生和教师。
(6)发展工程技术教育,建立国际水平的工程师学院,培养高水平的工程师和高技术研究人员。
(7)改善大学与企业的联系,建立职业培训委员会和就业指导机构,使企业对培训更有效地实行监督,使继续教育更具活力。企业同实验室合作,以投资形式取得研究成果的股份并尽快开发,建立真正的技术转让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