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比较美国的总统共和制和法国的总统共和制( 政府如何如产生 政府对谁负责 国家权力中心 总统与议会关系)
美国是总统制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其最大特点就是实行“三权分立”,即行政权归总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最高法院。美国政府由获得大选的总统负责任命但需要经过国会批准,政府对总统负责所以美国没有总理,总统即使国家元首有是政府首脑,还是三军统帅。三权分立也就不存在什么权力中心,美国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需要对议会负责,但是总统提名的政府部门成员都需要国会简单多数通过后才能获得任命,总统提出的任何议案都要国会通过批准,国会有立法权但是所有法案都需要总统签署才能生效,表面上总统权力很大但是国会有提出弹劾总统的权力。简言之美国总统与国会就是相互制约与平衡的关系。
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的国家,政府产生方式与美国十分相似,不同之处在于法国的内阁中同时设立总理,总理由总统任命但是总理对议会负责,因为总理虽然由总统任命但是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会被解散,宪法还规定议会有监督政府的权力。法国的权力中心是总统因为总统权力很大,总统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任期内议会也无权弹劾总统。
Ⅱ 一战法国政府是如何决策的
一战前的法国深知自己不可能单独击败德国,所以一直和英军指挥部门紧密交流。到霞飞出任法军总司令时,他推翻了前任的保守战略,而是提出在法德边境全面进攻的“第十七号方案”。因为预料到德军可能通过法国-比利时边境进入法国,英军被赋予了在这个方向监视并防御的任务(英军派来的军力太少,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唯法国人是瞻)。这就是一战时法国的战争决策。
Ⅲ 告诉我,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反正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各有什么权力
当然有区别:
西方国家狭义政府指的是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行政机关。
在现代社会里,实行内阁制的国家中的国家元首是虚位元首。
关于出任国家元首的资格,元首产生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按各国规定的分类方式可分为世袭制和选举制。
西方国家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国家元首可采用简单多数制、一轮选举制、半数选举制、二轮选举制。
按照君主掌握权力的大小,君主立宪制可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
议会共和制国家的总统与君主立宪制国家的“虚位元首”的地位、权力、作用大致相同。
根据国家元首组织构成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个体元首和集体元首。在西方国家中,实行集体元首制的国家是瑞士。
内阁制政府又称为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最早出现内阁的国家是英国。
英国内阁的前身是枢密院。
组阁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包括相容或不相容原则;不得兼职和从事营业的原则。
英国政治生活中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是首相。英国首相兼任的职务有政府首脑、议会领袖、党魁。
英国首相的职责主要有:任免内阁成员和非内阁成员;领导内阁,决定内阁议事日程;主持内阁会议,形成内阁决议;在议会中代表政府为政府决策辩护;向英王汇报政府工作概况。
总统制肇始于美国。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中,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是总统。
总统权力主要来源于4个方面:宪法授权、国会授权、先例和最高法院裁决。此外,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这一职位的特殊性,也是构成总统权利的重要来源。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中,总统的权力主要包括作为国家元首的权力、作为行政首脑的权力、有关军事权、有关立法权和有关外交权。
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的权力有接见外国大使、同外国缔结条约、发布赦免令等。在美国,总统作为政府首脑的权力主要有任命权、免职权、监督执行法律权、宣布紧急状态权、召开内阁会议权。
美国联邦政府包括内阁和政府各部、总统办事机构、独立行政机构。组成美国内阁的人有总统、副总统、各部长。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总统的制约,主要体现在它享有司法审查权。
法国内阁政府既要对议会负责,又要对总统负责。在法国出席内阁会议的人有总理、国务部长、各部部长、部长级代表和国务秘书。
法国总理的权力主要有任免文职和军职人员;协调各部,指导政府工作;领导国防部,对国防负责;代表政府向议会负责。
在与议会的关系中,“总统有权不负责,总理无权要负责”说的体制是半总统半议会制。
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的总统。
“戴高乐体制”的基本特点有强化了总统的权力;提高了政府的地位;削弱了议会的地位和作用;建立了稳定而持久的多党制。
最能体现国家本质特征的是它的阶级性。
从政府职能作用的领域角度,可将政府职能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政府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从政府职能作用的方式角度,可将政府职能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指挥职能、控制职能、监督职能。
西方国家政府权力容量扩大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管理职能的相对独立。
西方国家中央政府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在纵向上基本可分为政府首脑、内阁、政府各部、行政机构4个层次。
英国的独立机构包括岁入机构、支付机构、监督机构、国民经济发展委员会、英格兰银行。
在美国,素有“第四政府部门”之称的是独立管理机构。
在英国,根据政府各部的性质可将政府部门划分为职能性质的部门、地区性质的部门、带有中央统管的性质的部门。
在美国,居于美国政府各部之首的是国务院。而整个联邦行政机构的中枢和总统办事机构的核心是白宫办公厅。
美国政府各部关系的协调主要靠总统办事机构。美国总统办事机构主要有白宫办公厅、行政管理与预算局、国家安全委员会、政策发展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在法国总统府中发挥作用最大的机构是总秘书处。在法国,总统府下设总秘书处、总统府办公厅、私人军事参谋部、私人秘书处。
英国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高行政机关都是内阁。
英国处理具体决策事务的组织是内阁委员会。法国政府的真正决策机构是总统主持的部长会议。
国家元首――是指主权国家形式上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国家元首的世袭制――凡担任国家元首职务,不经民主选举,而按照血缘关系依法世代相传,属于世袭制。
国家元首的选举制――凡按照宪法或法律规定,国家元首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并有一定任期,属于选举制。
虚位元首――在实行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国家元首由于主要从事象征性和礼仪性的事务,不掌握国家实权,因此被称为虚位元首。
实权元首――在共和制国家中,国家元首由于其往往兼任政府首脑,掌握很大权利。并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因此被称为实权元首。
6、二元君主制――是指在君主制国家中,君主大体上仍然保持着封建专制时代的权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政大权于一身,是国家权利中心的一种君主立宪制。
7、议会君主制――是指在君主制国家中,国家实权完全掌握在形式上对议会负责的内阁手中,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只是在形式上享有广泛权利的一种君主立宪制。
8、集体元首――凡由两人以上组成合议的机关,有它的全体成员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合行使元首职权者,为集体元首。
9、内阁制――是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利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0、内阁制政府首脑――内阁制政府首脑一般称首相或总理,通常由在议会总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11、总统制――是指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独揽国家最高行政权利的一种政体形式,与内阁制相对。
12、半总统制半议会制――是指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以总统为国家权利中心,以总理为政府首脑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13、委员会制政府――是指以实行合议制的委员会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政体形式。
14、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根据国家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
Ⅳ 法国为什么投降 探究法国投降的原因和影响
3.法国人民的尊严受到了严重侵犯
3.法国对战争的认识存在误区
总之,法国投降是二战中的一个重要事件,也是法国历史上的一个耻辱性事件。法国的投降不仅影响了法国自身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对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国投降是二战中的一个重要事件,也是法国历史拆衫上的一个耻辱性事件。那么,为什么法国会选择投降呢?本文将探究这个问题,并分析法芦唯国投降对世界历史的影响。
1.法国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受到严重影响
Ⅳ 法国议会如何通过 限制政府行为 制约总统
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但其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制约。法国属于半议会制半总统制,总统权力受到一些结构性因素的限制。尽管总统任命总理并主持内阁会议,但宪法规定政府应对此负责,议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限制政府的行为或追究政府的政治责任,从而使总统权力大打折扣。议会对总统有直接和间接的监督权,而总统的重要文件、命令要由总理监督,总理和内阁则向议会负责。
Ⅵ 简述法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
1982年起社会党上台后在法国推行了大刀阔斧的地方分权改革对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进行了深刻的结构性调整改变了法国长期的中央集权传统。
法国的地方分权是指地方团体在国家监督下管理地方事务,也就是说中央将涉及地方利益的部分决策权以及相应资源交由地方直接普选产生的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对地方的监督一直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始于1982年的法国地方分权改革在扩大地方自治权限、增进地方民主的同时,也给法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即法国政府如何解决中央权力撤出后对地方事务缺乏监督和制约的问题。
为此,法国政府改革了监督手段,完善了监督机制,通过宪法委员会的监督、立法监督、行政监督以及司法监督,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分权后对地方自治团体监督缺位的问题。
对照法国的经验,我国在改革中央与地方关系时应该发挥法制在对地方监督中的作用,努力实现监督法制化,建立独立和权威的监督机关,强化对地方的财政监督和加强司法监督,以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国家的统一。
(6)法国政府如何决策扩展阅读:
法国中央与地方事权配置是通过法制化途径,在遵循从属原则,权限整体转移等原则基础上,首先对各级政府功能进行定位,之后进行具体权限的明确划分,并伴随以相应财权的转让。
作为传统中央集权单一制国家通过地方分权改革而重新调整中央地方关系的代表,法国式事权配置模式对于其他单一制国家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而言,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法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它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上,经过不断的改变和努力,在将权力继续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同时,加强了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力的监督。
Ⅶ 法国政府是如何对经济进行干预的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给法国经济带来的冲击,法国总统萨科齐4日宣布了为期两年、总额为260亿欧元的经济刺激计划。该计划重视公共投资和救助危机行业及企业,但忽视了刺激内需市场所必需的提高居民购买力,其带动经济增长的效果如何目前看来还很难预料。 根据萨科齐宣布的计划,法国政府将追加投资105亿欧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职能部门设备改造。政府拿出110亿欧元,提前返还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此外,政府还将在明年为低收入家庭提供7.6亿欧元的补助。 法国政府将为建筑业和汽车业提供15亿欧元的援助。建筑业方面,未来两年政府将出资收购或建设10万套社会福利住房,并为民众购买住房提供一系列贷款优惠措施。汽车业方面,政府将通过设立专项奖金的形式鼓励车主废旧购新,并为汽车制造商提供资金援助。 法国政府推出此项计划针对性较强,其主要目的是保增长、救助危机行业和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法国总理菲永在计划宣布后表示,该计划的实施将会给经济带来1%的增长。 法国政府迅速推出经济刺激计划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据统计,法国今年第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环比下降0.3%,第三季度仅增长0.1%。法国央行——法兰西银行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法国经济将出现0.5%的负增长,多数国际机构预测明年法国经济将负增长。 银行因金融危机而紧缩企业和个人贷款,这严重影响了以贷款为主要销售方式的房地产市场和汽车市场。汽车业和建筑业是法国经济的两个支柱产业,这两个行业的就业人口占法国总就业人口的近五分之一。如果这两个行业在危机中越陷越深并波及上下游行业,法国的经济、社会都会受到极大影响。 通常法国企业是在缴纳所有税收后再享受政府的优惠返还,然而在银行紧缩信贷的情况下许多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法国政府10月份提出的向银行注资并迫使其增加企业贷款的计划目前在欧盟仍未得到批准。因此,政府希望通过提前返还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来部分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此项经济刺激计划在较短的时间内也许能起到一定作用,因为基础设施投资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拉动经济增长,对汽车业和建筑业的扶持也能给不断萎缩的市场注入些许活力。然而,该计划并未涉及民众最为关心的提高实际购买力的问题,如提高工资、降低增值税等。 法国经济一直是靠内需拉动的,因此居民实际购买力的提高是推动经济增长最大的动力。近年来,由于法国企业和产品缺乏竞争力,其外贸逆差连续数年创历史新高,使得法国经济更加依赖国内市场。如果居民的实际购买力无法提高,那么法国经济就缺乏最根本的动力,上述计划能在多大程度上刺激经济增长也就难以预料。 市场对这一经济刺激计划的反应也不乐观。法国巴黎股市CAC40指数4日上午还震荡走高,但在萨科齐宣布计划之后股指却出现了快速下挫并以阴线报收,表明投资者对该计划的效果持怀疑态度。
Ⅷ 法国、英国、美国分别通过什么方式确立各自的什么政体
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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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政体为君主立宪制。
德国的政体为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共16个州,每个州有自己的宪法、议会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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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美国客观的说是现在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无论从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客观的说这是与美国的政体的分不开的,美国政体的核心是三权分立的制度,民主,自由,人权是社会的基本要素。
起源
同世界上其它国家相比,美国的政治生活是处于一种独特的权力结构之下,政治权力广为分散于社会各阶层之中,权力的安排不是等级式的,而是竞争式的。作为美国权力机构的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每个系统起着各自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制约,它们是最直接的政策制定者。而参与和影响政策制定的还包括其他各种力量和角色,例如企业界、金融界、法律界、基金会、大学、新闻界文化机构以及民间组织(妇女、种族、民族团体)等。戴维·杜鲁门(David Truman)把最直接决策者和选民之间的利益团体称为“中间结构”,并把它们视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这种中间结构,包括一大批利益集团、公司、工会、教会、各种专业性团体、新闻媒介、政党等,这些组织介于政府和人民之间,成为政府机构和人民联系的纽带。它们既不处于从属地位,也不处于统治地位。这种多元化的结构是美国社会权力分配的重要表现形式。” 希尔斯曼(Hilsman) 的解释更为简洁,他把政府称为第一圈的政策制定者,政党和利益集团属于第二圈的政策制定者,新闻媒介则是政党和利益集团争取政治权力的舆论工具。 可见,美国政府政策的制定决不只局限于政府机构和最上层领导人,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美国被认为是典型的多元主义民主政体国家,也就是着名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所说的“polyarchy”。多元主义政体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分散,或曰权力中心的多元化。权力多元化使得各种政治力量在决策过程中起作用,它们竞相对政府机构施加影响,反映各种利益,力图使政策的制定符合它们的需要。[2]多元主义政治具体表现为:(1)美国社会存在着许多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它们能以某种有效的方式参与决策过程。美国官方的政策通常是各个集团之间讨价还价和进行妥协的结果。(2)各重要集团之间处于一种相对均势与相互制约状态,没有一个集团强大到足以绝对地支配其它集团。(3)各种集团之间的均势是民主社会的自然状态。
结构
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概述
美国政府体制始于一七七六年,最初只是一个基于自由和民主理念的试验。但是,历史证明,它是一种相当富有活力和适应性的体制。
美国常被称作是一个民主政体,但更确切地说,美国实行的是宪政联邦共和制(constitutional federal republic)。“宪政”(“constitutional”)是指美国政府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上,这部《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不仅确定联邦和州政府的结构,而且确立了政府的权限。“联邦”(“federal”)体现在美国的体制是由一个全国政府和五十个州政府组成。“共和制”(“republic”)则是指一个由人民掌权、但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执政的政体。
美国政体如何运作
在有的人看来,美国政府体制似乎简单明了:国会制定法律,总统实施法律。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其实这是一个复杂得多的充满互动和制衡的体制。
作为一个共和国,美国政府的根本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通过定期举行的总统、国会议员以及州和地方政府官员的选举行使权力。民选官员及其工作班子制定政策和法律,并负责政府的日常运作。
“就我所知,社会最高权力的最可靠掌管人只能是人民自己。”——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一八二○年
宪法的作用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The U.S. Constitution)诞生于一七八八年,是美国政体的蓝图。它规定政府由三个分支组成(立法、行政、司法),并且确定了它们的权力和任职方式。
《宪法》的最重要特征之一,是创立了三权分立的制衡体制,使政府的任一分支都对其他两个分支具有某种约束力。例如,司法分支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要由行政分支的总统任命,随后还必须得到立法分支的参议院批准。同样,最高法院大法官能够推翻由国会制定和总统签署的法律。这种制衡关系使政府的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独揽大权。
由于政府只能行使《宪法》具体规定的权力,因此《宪法》为人民的权利和权力提供了重要保护。统称为《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宪法》前十条修正案,保障所有美国人的自由权利,其中包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宗教自由、不受无端搜查以及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等。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也对各级政府的立法和行政权具有约束力。无论任何法律或法律条文,只要被法院裁决违背《宪法》,都将无效。最高法院在这方面具有最终决定权。
对《宪法》的修正案必须是经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议员提出、并得到全国四分之三以上州的批准才能成立。这个程序难度很大,自《宪法》诞生以来,一共只通过二十七个修正案,一八○○年至今仅通过的十六个修正案也包括在内。
联邦、州、地方政府的相互关系
《宪法》不仅确定了联邦政府的结构和权力,而且也对州政府有基本规定。同时,各个州也都有州宪法;州宪法包含针对州内地方政府的条文。地方政府是指市、县、镇或学区以及特别选区的政府。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当地的自然资源或交通系统。
联邦政府的权力和职责范围由《合众国宪法》 限定。属于联邦政府的权力包括:州际贸易、国防、造币、移民及入籍、以及与外国签定条约等。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宪法》得到合乎时代变化的解释和修正,联邦政府的权力也随之有所改变。联邦政府通过与州政府合作,制定出一些由联邦提供经费、州政府实施的法律和项目。这种合作领域主要包括:教育、社会福利、住房补贴及营养、国土安全、交通和紧急行动等。这些项目须按联邦规定运作。
这种合作使联邦政府具有影响州政府的能力。例如,在一九七○年代,联邦政府希望通过降低高速公路的最高行驶时速减少能源消耗。但是,联邦政府不是通过直接立法达到这一目标,而是宣布,凡不自动降低州内时速的州,将不能得到联邦提供的公路项目经费。另外,在很多情况下,州政府为获得联邦资助,自身也必须为公路项目提供部份资金。
地方政府的结构和权力由州宪法确立。如同州政府的规定不得与联邦法律相悖一样,地方政府受到州宪法和法律的制约。
媒体
在美国,媒体掌握在私人手中,不受政府审查。独立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以及其他形式的媒体在美国有着深厚的传统,它们公开发表各种批评和拥护政府政策的观点。
媒体对公共政策至少有三个重要影响作用。第一,决策人始终处在广泛的新闻媒体的监督下。政府官员懂得,他们的几乎一言一行——哪怕是在私下——都可能被媒体公开,因此,他们不太愿采取不宜被公开的决定或行动。
第二,媒体通过报导事实和独立地对公共政策作出分析让社会大众知情。
第三,媒体为出版和广播界(包括读者和听众)提供了发表评论、进而可以影响他人的论坛,例如许多大型报纸刊登的支持某一竞选公职的候选人的社论或褒贬某项政策的特约文章。
媒体的上述三种作用——将政府官员的行为曝光、让公众知情、着力支持某一竞选人或政策——既可以对公共决策产生直接影响,也可以基于所造的公众舆论对决策产生间接影响。
Ⅸ 法国政府如何产生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法国不设副总统 一旦总统不能履行职务 由参议院议长代理总统 总理则是政府首脑 由总统任命 但是这里有一点非常奇特 也是法国的一个特点...
Ⅹ 法国的国家体制
要说姓资还是姓社,那无疑是姓资喽,当今世界真正姓社的又有几个?要说国家体制,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准确的说应该是“总统议会制”,即介于总统制与议会制之间。
第四共和国时期,即1946-1958年,法国实行议会制,但每届政府都是短命政府,1958年,戴高乐上台后,法国修宪,实行总统制,任期7年,可连任,所以戴高乐既是第四共和国最后一位总理,也是第五共和国第一位总统。
由于法国政府是由国民议会第一大党组阁的,所以,法国历史上出现过多次左右共治的局面,或左派政府右派总统或右派政府,左派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