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国总统要对议会负责吗
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法国总统由选民直选产生,所以只要对选民负责不需要对议会负责。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Ⅱ 法国总统对议会负责
不需要~~~总统是由选民
直接选举出来的
所以
法国的总统向
选民
负责
纠正一下
法国的立法机关不叫议会
法国的立法机关
分为
国民议院
和
参议院
对
国民议院
负责
的是
总理~~~不是总统
因为总理
是
由总统
提名
经
国民议院
同意的
才能上任的
所以总理对
国民议院
负责
总统根本不需要
Ⅲ 关于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有几个问题不懂想请教一下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中的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所以参议院的实际权力应该是大于众议院的。
2.总统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所以内阁应该是对议会负责。议会通过选举产生,所以应该是对人民负责。当时的总统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所以是对议会负责。我们说的政府一般指的是行政机关,如果是英国的话就应该指的是内阁,可是我不太清楚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内阁问题,所以抱歉了。
3.当时法国的议会权力和总统权力都比较大,感觉既不能算是纯粹的总统制也不能算是纯粹的议会制度。有人知道的话麻烦顺手HI我一下谢谢~。
4.应该不是的。
Ⅳ 法国总统的权责
任免总理、政府成员和其他重要官员
法国总统的职权主要有:
任免总理、政府成员和其他重要官员;
主持内阁会议,签署会议的决定和法令;
签署和颁布法律;
担任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
有权决定动用法国的战略核力量;
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
决定外交政策;
委派驻外使节并接受外国使节;
批准国际条约;
行使赦免权;
在同总理和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解散国民议会,重新选举;
根据政府或议会两院的建议,将某些重要法律草案提交公民投票表决;
在形势需要时,与总理、两院议长和宪法委员会磋商后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总统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理。新总统的选举应在50天内举行。
美国总统职权:
在行政方面,
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
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
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
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Ⅳ 美国总统和法国总统在产生方式和权限的不同。
①产生方式的不同:美国总统由选民直接选出,法国总统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国民议会选出。②权限的不同:美国总统不对议会负责,法国总统要向议会负责,美国总统不参与立法,但有权否决国会的法案,法国总统有创议法律之权,但总统命令须经各部部长副署。(2)美国1787年宪法主要是在要强化中央政权的要求下制定的,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以保持联邦行政权处于强有力的地位为目标。法国宪法制定时,共和派和君主派已经过了长期反复的斗争,在双方相互妥协的基础上,宪法赋予参议院和总统较大的权力
高考题吧
Ⅵ 法国总统和首相怎么分工
法国是实行半总统制的回家,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首相是政府首脑,由总统任命。总统占主导地位,总理听命于总统。总统和首相都有行政权。一般来说,两者有基本分工:总统掌握大政方针,总理负责具体行政。总统的施政重点是国防外交,首相的施政重点在内政经济。
Ⅶ 法国总统怎样产生,他要对议会负责吗
法兰西共和国总统(法语:Président de la République française),简称法国总统,是法国的国家元首。现时的法国是第五共和,根据1958年的《法国宪法》,法国总统与总理领导的内阁执掌行政权,由全体法国合资格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2002年前任期为7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司令。法国自1958年起实行半总统半议会民主制;因此根据新宪法,总统具有很大权力,有权力解散国民议会(下议院),组织全民大选,以及在国家非常时期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等;同时总统有权在议会多数党中任命总理和批准由总理提名的内阁成员。
Ⅷ 法国总统的总统职权
法国是一个典型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实行半总统制,有总统,也有总理。总统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权力核心。总统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总理由多数党人士担任,作为政府首脑领导政府的活动,向议会负责,其政府成员亦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免。
如果总统和总理由同一政党人士担任,则会以总统为权力核心。如果总统和总理由不同党派的人士担任,则会变成真正的“双首长制”。按照一般情况,总统负责国防和外交,总理负责经济和民生。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虽拥有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但却受到总统与政府的限制。由于上述职权的划分,故称法国的政体为半总统制或总统制内阁制。 法国总统虽然不像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他只是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但在行政方面却拥有广泛的权力。
1.总统拥有任免总理和政府其他高级官员、组织政府的权力。美国总统任命内阁各部长必须经过参议院批准,法国总统不必通过议会,可以直接任命总理和政府其他成员,这是总统掌握行政权力的关键。另外,总统还有任命高级文武官的广泛权力,还有任命宪法委员会9名委员中3名,其中包括宪法委员会主席的权力。
2.总统拥有担任部长会议主席,主持内阁会议和签署法令的权力。根据1958年宪法第9条规定,内阁会议由共和国总统主持,而不由总理主持。总统虽然不是政府成员,但可以参加政府活动,并由总统主持讨论决定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总统作为部长会议主席,不仅在形式上主持会议,而且成为一种现实权力,对部长会议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掌握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内阁会议所决定的法令和命令由总统签署,但总统对内阁会议的决定不负责任,如果国民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总理须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 1.总统拥有颁布法律的权力。1958年宪法规定,议会通过的法律,由总统在一定的期限以内颁布,如果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律表示不同意见,可以在议会通过法律并交政府15天内,要求议会对此项法律或其中部分条款重新审议,并作出修改,议会不得拒绝。
2.总统拥有行使全民复决的权力。这是一种总统越过议会,直接通过公民来表决法律的特殊权力。总统掌握和行使这种权力,既可以起到削弱议会权力的作用,又可以加强总统自己的地位。戴高乐总统十分重视公民复决,他认为公民在投票时的态度表现了他们是否信任总统,他在担任总统期间,曾先后四次实行公民复决。
3.总统拥有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1958年宪法第12条规定,当总统或政府同国民议会发生冲突时,总统在同总理、议会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力解散国民议会,重新进行选举。但大选后一年之内,不得再解散国民议会。总统的这项权力可以有效地制约议会中的反对派,对付政敌,从而保持政府的稳定。
4.总统拥有咨文权。总统可以用咨文的方式影响议会的立法活动。总统的咨文虽然不是由总统本人,而是由总统代表到议会中去宣读,但是议会对总统的咨文,不进行任何辩论,议会在立法中必须重视总统咨文的意见。 1.总统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有权任免部分高级司法委员会成员,依据最高司法委员会建议任命法官,并监督法官遵守纪律。
2.总统是“司法独立的保证人”。
3.总统拥有赦免权,包括特赦和大赦。 1958年宪法第16条规定,当总统认为“共和国体制,国家独立,领土完整或国际义务的履行受到严重和直接威胁”,在同总理、议会两院议长和宪法委员会主席正式磋商后,可以“采取必要措施”。1961年4月23日到9月30日,为了镇压法国驻阿尔及利亚的殖民军将领和极端殖民主义分子发动的叛乱,戴高乐总统根据宪法规定行使非常权力。在此期间他作出18项决定,内容涉及镇压叛乱、清洗军队、整顿警察和国家机关,以及设立特别法庭等。这种非常权力的拥有是法国总统地位加强的最突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