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国1875代议制具体内容
1.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以普选方式选出。
2.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议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内政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
3.法国议会享有真正的、独立的权力,它虽受总统的制约但与总统是并立的机构。1875年国民议会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法国为总统制共和国,标志着法国共和政体最终建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后,议会又对宪法做了修改和补充,从此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特点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出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1.共和派掌握实权;2.共和体制的最终确立;3.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帝制独裁对比,共和体制的确立是历史的进步;4.随着法国工业资产阶级势力的上升,对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B. 法国政体
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根据全民公决结果,2000年6月改为5年,之前是7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权。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共321席,参议员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以省为单位,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
政党
法国实行多党制,目前共有30多个政党。 (1)人民运动联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简称UMP):主要执政党和议会第一大党。前身系2002年总统大选中为支持希拉克而组成的竞选联盟——总统多数派联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现名。核心为希拉克原来所属的保卫共和联盟(戴党),并吸收了自由民主党和法兰西民主联盟的主要力量。现有党员21万人,多为职员、官员、自由职业者、商人、农民和工人等。党纲是“自由、责任、互助、国家、欧洲”,强调奉行务实、开放的经济政策,重塑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推动欧盟建设和东扩,属中右政党。主席尼古拉•萨科齐。 (2)社会党(Parti Socialiste):议会第二大党和主要反对党。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国际法国支部”,1920年发生分裂,多数派另组共产党,少数派则保留原名。1969年改组成立社会党,1971年与“共和体制协议会”及其他左翼组织合并。现有党员约13万人,多为公职人员和知识分子。对内注意体现左翼政党色彩,主张维护劳工利益,同时采取务实的经济政策;对外主张维护法国独立核力量,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并加强南北对话。2002年在总统和立法选举中接连败北后,党内派系斗争日趋激烈,实力受到较大削弱。近年来,利用法国民众对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满,在地方选举和欧洲议会选举中连续击败右翼,成功阻止《欧洲宪法条约》通过公投,并煽动社会风潮,政治影响力有所回升。现任第一书记弗朗索瓦·奥朗德(Flançois HOLLANDE)。 (3)法兰西民主联盟(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çais,简称UDF):议会第三大党。前身系由共和党、民主力量、争取法兰西民主人民党、激进党等右翼温和派和中间力量于1978年结成的多党联盟。1998年合并成立统一政党。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卫共和联盟组成右翼联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齐为首的部分党员加入总统多数派联盟,即后来的人民运动联盟。现有党员约4万人。对内主张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改革,提倡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外积极主张加强欧盟建设。现任主席弗朗索瓦·贝鲁(Flançois BAYLOU)。 其余政党主要有: 法国共产党(Parti Kommuniste Fl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现有党员13.4万,多为工人、雇员、教员、手工业者等。 国民阵线(Front National):成立于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缔的极右组织“新秩序党”。 右翼:新法兰西民主联盟(Nouvelle 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ce)、保卫法兰西运动(Mouvement pour la Flance)、社会共和论坛(Forum des Républikains Sociaux)、保 卫法兰西联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lance)。 左翼:绿党(Les Verts)、左翼共和联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与公民运动(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左翼激进党(Parti Radikal de Gauche)。 中间派:公民运动-共和派(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kain)。 极右:全国共和运动(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kain)。 极左:工人斗争党(Lutte Ouvrière)、革命共产主义同盟(Ligue K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劳动党(Parti des Travailleurs)。
司法机构
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管辖体系,即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与负责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争议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类:1、专门法庭(包括儿童法庭、负责处理雇主和职工之间纠纷的劳资调解委员会、审理商人之间或商业公司之间争端事件的商务法庭和社会保险法庭)。2、民事法院。 3、刑事法院(包括判决轻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决轻罪案件的轻罪法庭、判决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统纵向上又分为四级:初审法庭、大审法庭、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是最高一级司法机关,负责受理对35个上诉法院所作判决的上诉。院长居伊·加尼韦(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诉讼机关,下设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对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后裁决,并充当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顾问。 法国的检察机关没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其职能由各级法院中配备的检察官行使。检察官虽派驻在法院内,但行使职能独立于法院。检察官的管理权属于司法部。最高法院设总检察长 1人,检察官若干人;上诉法院设检察长1人,检察官若干人;大审法院设检察官1人,代理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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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西方代议制“妥协”史是怎样炼成的
如果仔细分析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确立和发展的每一环节与过程,不难发现其中的趣味与规律:
一方面存在很多偶然性,一方面则是曲折与反复的过程。
所谓偶然:以英国和法国最为典型,英国责任内阁制度的起步仅因为国王不会说英语:汉诺威王朝时期,根据英国《王位继承法》,德意志人乔治一世入主英国,因其对英国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加上不懂英语,国王与内阁决策交流极为困难繁琐。因此,乔治一世不愿参加内阁会议,甚至把出席内阁会议当成了负担。从而开启责任内阁掌握行政权的全新大门。此后国王把当成习惯,逐渐形成“统而不治”。
再看法国,“一票共和”的出现亦是如此,以当时局势看,共和派势力实际还远不如君主派。可滑稽的是君主派内部四分五裂,按拥护君主对象的不同分为几派,意见无法达成共识,这样削弱君主派的整体实力,因而共和派仅仅以一票的微弱多数通过共和国宪法。
其实要说君主派和共和派无论谁掌握权力枢纽都不重要,法国两派其实都符合时代潮流,区别不过是是否保留国王的立场不同。除了上述几点,在社会各方面各领域都能看到各种偶然。
正是偶然性的存在,造就了其曲折与反复的过程。
这种偶然往往伴随习惯和惯例的出现,而这种偶然却在习惯中不断得以体现,又是在习惯中不断被消除。
又拿英国说吧,詹姆斯二世在位期间,其拟定的继承者原定为其女儿玛丽,玛丽信仰新教,对于资产阶级来说本是好极。偶然却偏偏此时发生,1688年,詹姆士意外得子,其信仰英国国教的女儿玛丽没有希望继承王位。为防止天主教徒承袭王位,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决定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 其结局是两大阶级通过互相妥协方式顺利过渡光荣革命,1689年确立《权利法案》限制国王权力, 《权利法案》并不是一部宪法,而是基于双方一系列巧合偶然与妥协而起草的法律文件,因此而后一个多世纪英国仍然存在旧贵族和新势力的斗争。此外,可以看到在英国不成文的习惯法或者说惯例在政治生活中比成文的法律或文件起更大作用。最熟悉的例子之一是:自乔治一世开始,国王不出席内阁会议久而久之成了历代国王的惯例,以及内阁在失去下议院多数议员信任时,必须提出辞职或解散议会,这些都没有成文法律做出过规定,但人们却严格遵守。
而这一系列习惯或惯例最终不断解决偶然与妥协所带来的弊端,逐渐消除不必要的偶然的发生,最终使英国宪政制度得以完善。
在这种偶然性的基础上,近代西方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看作一部“妥协”史。
纵观整个近代西方史,不难发现这段历史总是以“权力交接”作为它的主题之一。这一“权力交接”过程因各国国情不同,其方式,类型也各有特色。但均有共性可循。
若将其过程归纳一下不外乎以下几点:权力限制——权力平衡——权力转移。而推动这一过程得以实现的动力,说是商品经济以及其派生出的世界范围流动的货币应当之无愧。
自十三世纪末新航路的开辟起,欧洲在经济政治思想社会各领域逐渐发生大爆炸式沧桑巨变。到16世纪左右,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整个世界开始了由自然经济形态阶段向商品经济形态阶段的过渡,而商品经济形态阶段以货币为媒介的特征使资本基于自身的特殊属性——能够不断增值和社会交流中介的功能成为实现权力交换动力系统的关键因素:正是西葡在血腥殖民掠夺中为欧洲带了能成为实现权力交换动力的白银,欧洲爆发了商业革命和价格革命,沉重打击欧洲封建庄园经济和封建君主统治,资产阶级得以抬头,“权力交接”逐步进行着
严格说来世界近代史开端以新航路开辟为起点,但我在此处所探讨的是一部西方“妥协”史,因此若从“妥协”和“权力交接”的角度来论述,我以为应当从英国《自由大宪章》颁布时期开始算起,想说欧洲的“妥协性”理念就从权力限制开始着手写吧。
英国作为近代议会制度的发源地,之所以能够最早发起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建立君主立宪制,执掌牛耳于世数百年。一切都要感谢八百年前的《自由大宪章》。尽管《大宪章》主要是维护封建贵族的利益,但从深远意义上却奠定而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基础——议会由此诞生,成为延续至今英国的传统。我从另一角度看,《大宪章》促使欧美政治“妥协”传统的产生。作为第一部限制君主专制维护封建贵族利益的封建协议,《大宪章》不仅体现“权力交接”中的权力限制,更是点燃西方“妥协”精神火炬的熊熊烈火。
此后,不论英国本身,还是法国美国乃至大多数治本主义国家,均一定程度上继承《大宪章》精神——妥协政治。在它们各自的政治制度建立过程,随处我们都能发现妥协的影子:先看英国,其例子俯拾皆是——十五世纪英国女王伊莉莎白每当自身或王室的利益与议会发生矛盾冲突时,伊莉莎白总是尽可能抑制怒火,向议会做出让步。其本人懂得王室与议会利益的一致性,顾全大局,通过妥协方式与议会处理好关系,王室与议会团结一致,因而能在英西海战中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尽管英国军舰更为灵活,火药武器较西班牙先进,但良好的妥协所带来的稳定统治者自身内部的优势不可否认。
再有1688年的光荣革命和《权力法案》。说它是资产阶级和封建王室的妥协,我们可以看到这场妥协首先以和平方式进行的,其次这场宫廷政变所变革的并不是英国原有的政治体制结构,而只是变革了中世纪遗留下来的政治体制中的阶级构成,实现资产阶级和封建王室利益大致均等,互不受到侵害,实现“权力平衡”。妥协的明智之处便在于解决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资产阶级和封建王室之间反复斗争,加快英国近代化进程。
回顾当时世界,没有其余任何一个民族能像英吉利民族一样懂得妥协胜过无意义的血腥斗争杀戮这一时代哲理,而英国却以自己对妥协独有的见解将之发扬光大,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崭新时代的领头羊。英国政治素以温和渐进的特征而闻名,妥协却不迁就,保守却不失灵活。工业革命后随着阶级关系的变化和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愿望而进行一系列议会改革,调整选举权范围的变革实属可贵。
而法国,这个曾被誉为“欧洲启蒙运动实验室”的国度,自1789年大革命开始,共和制几起几落,残酷的战争破坏所导致的巨大损失以及外族侵入的蹂躏耻辱,使得共和派与君主派走向和解妥协,最终以一票微弱优势通过共和国宪法,为日后法国工业发展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虽然这一宪法赋予总统极大权力所象征君主派势力的强大,但资产阶级共和派经过艰苦斗争,终于掌握了众议院、参议院、内阁和总统等关键职位,法国由总统制议会制混合政体过渡到议会制政体,法国资产阶级共和政体以巩固。
就美国而言,美国继承了英国优良的妥协传统,集中体现在联邦制制定中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妥协。
这就是西方妥协精神与传统,欧美自近代以来之所以领先于世界,与它们对妥协意识的深刻认识离不开的。
一部西方史,一部妥协历史,一个真正懂得“何为妥协,何时妥协,为何妥协,妥协为何”的民族和国家,才是一个拥有永不褪色,生机盎然的优秀国家。
纵然这个国家在面临前进发展障碍和混乱时,仍能集妥协之智慧,扬民众之一心,化险为夷,走出绝境。
回想我国,实为不足。中国自古缺乏妥协的传统和精神。在专制君权主义面前,一切妥协者杀无赦。中国纲常伦理太深,君权意识和正统观念太重,压断的只有传统古人的精神脊梁,留下的也只是变态的思维和伦理——要么绝对服从,要么死路一条。
妥协一向被中国视为可耻与鄙见。殊不知妥协才是人类文明真正进步的源泉。望近代史,当年清末戊戌政变六君子就义,袁世凯通电金蝉脱壳,谋杀宋教仁等革命党人。蒋介石撕毁双十自讨没趣•••••••这一个个例子不印证国人的悲哀吗?其实慈禧目光长远些便少了日后的亡国,袁世凯多点诚心,总统职位可保,继而中国开议员练雄兵执掌与世,一举两得,名声自保。中正先生顾全大局,也不至于落得负隅顽抗于一孤岛。
懂一点妥协,中国人,百年屈辱便可少去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