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各个国家为环保做的措施.
当今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也程环境贸易措施主要有:
(一)绿色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这种貌似公正,实则不平等的环保技术标准,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1995年4月,由发达国家控制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实施《国际环境监查标准制度》,要求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欧盟最近也启动一项名为ISO14000的环境管理系统,要求进入欧盟国家的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和处理阶段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一般以消费品为主,不含服务业和已有严格环保标准的药品及食品,优先考虑的是纺织品、纸制品、电池、家庭清洁用品、洗衣机、鞋类、建材、洗护发用品、包装材料等26类产品。1993年6月英国首先完成了洗衣机、洗碗机、灯泡、护发用品、防臭剂、化肥的环境标准的制定,欧共体已表决通过。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瑞士、法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环保技术标准,并趋向协调一致,相互承认。
(二)绿色环境标志
绿色环境标志亦称生态标志,是指由政府部门或公共、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向有关厂家颁布证书,证明其产品的生产使用及处置过程全都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少,同时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
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得到“绿色通行证”,即“绿色环境标志”。这便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行严格控制。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在加拿大叫“环境选择”,在日本叫“生态标志”。美国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回收,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前不久,欧共体委员会就电子、电动产品中电磁污染做出新规定,要求从1996年1月1日起,凡是在欧共体市场上出售的电子及电力设备都必须经过电视机、移动无线设备、医药科学仪器、信息技术设备、灯具等,我国深圳此类产品的出口受到很大影响。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凡是出口到美国的鱼类及其制品,都必须贴上有美方证明的来自未污染水域的标签。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法国、芬兰、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它犹如无形的层层屏障,使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步履维艰,甚至受到巨大冲击。据我国外经贸部门估计,由于发达国家环境标志的广泛使用,将影响我国40亿美元的出口。
(三)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它在发达国家市场广泛流行。一种由聚酯、尼龙、铝箔、聚乙烯复合制成的软包装容器Cheer Pack日本和欧洲市场大受青睐,已广泛用于饮料、食品、医药、化妆、清洁剂、工业用品的包装,其使用后的体积仅为传统容器的3-10%。简化包装,可再生回收再循环包装、多功能包装,以纸代塑料包装为推动“绿色包装”的进一步发展,纷纷制定有关法规。德国1992年6月公布了《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法令》。奥地利1993年10月开始实行新包装法规。英国制订了包装材料重新使用的计划,要求2000年前使包装废弃物的50-75%重新使用。日本也分别于1991、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美国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减量、重复利用、再生、焚化填埋5项优先顺序指标。这些“绿色包装”法规,虽然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却为发达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它们借口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产品包装不符合其要求而限制进口,由此引起的贸易摩擦不断。例如,丹麦以保护环境为名,要求所有进口的啤酒、矿泉水、软性饮料一律使用可再装的容器,否则拒绝进口。此举受到欧共体其他国家的起诉。最后丹麦虽然胜诉,但欧共体仍指责其违反自由贸易原则。美国担心污染环境,同样拒绝进口加拿大啤酒。
(四)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海关的卫生检疫制度一直存在。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建议使用国际标准,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其中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伤害。但是,各国有很高的自由度,要求成员国政府以非歧视方式,按科学原则,保证对贸易的限制不超过环保目标所需程度,而且要有高透明度。实际上,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它们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十分敏感,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例如,1993年4月第24届联合国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上,讨论了176种农药在各种商品中的最高残留量、最高再残留量(系指现已禁用的但仍在食品中残留的农药含量)和指导性残留限量。因此,欧共体对在食品中残留的22种主要农药制定了新的最高残留限量,即从严控制其在食物中的残留限量。由于生产条件和水平的限制,发展中国家很多产品达不到标准,其出口到发达国家市场的农产品和食品将受到很大影响。例如,由于日本、韩国对进口水产品的细菌指标已开始逐批化验,河豚鱼逐条检验,我国荣城市出口日本、韩国的虾仁、鱿鱼均因细菌超标而被提出退货。
(五)绿色补贴
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为此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因而以此限制其产品进口。最近,美国就以环境保护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贴起诉。这种“绿色补贴”壁垒有日益增加之势。
‘贰’ 各个国家保护环境的措施
①在德国,为了减少塑料袋的使用,不少超市里的塑料袋不是免费提供的。饭店里都使用不锈钢刀叉,高温消毒后再重复使用.
②丹麦规定,装饮料的玻璃瓶经过消毒可多次重复使用.一家很大的乳制品厂甚至推出一种可以重复使用75次的玻璃奶瓶.
③法国要求挥手75%的包装物,规定只有不能再处理的废物才允许填埋.
④瑞典的新法规要求生产者对其产品包装物形成的废物负有回收的责任。
⑤在美国,一些孩子像对待朋友一样给动物园的动物过生日。而18岁以上的公民中,有49%的人做过义务环保工作,人均每周义务工作4.2小时,创造了相当于2000亿美元的价值
‘叁’ 法国受到撒哈拉沙漠沙尘暴影响,沙尘暴应该如何治理
特强沙尘暴(群众俗称黑风暴)出现时,黄沙滚滚,遮天蔽日,在沙尘源地可以形成数十米高的沙尘暴墙,水平能见度降至50米以下,最强时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并伴有极大的风力,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极大影响。那么治理沙尘暴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呢?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介绍一下。
工程措施
沙障固沙:用枝条、柴草、秸秆、砾石、黏土、板条、塑料板及类似材料在沙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物,以控制风沙流方向、速度、结构,达到固沙、阻沙、拦沙、防风、改造地形等目的。沙障作用重大,是生物措施无法替代的。
根据防沙原理和设置方法不同,沙障可分为平铺沙障和直立式沙障两类。平铺式沙障是固沙型沙障,利用柴草秸秆、卵石、黏土等全面或带状平铺沙表层,隔绝风与沙表层的接触,造成风虽过而沙不起的效果。原地固定流沙,保护植物生长,但对风沙流中的沙粒阻截作用不大。这种措施在东部地区作用较大,在西部地区影响水地水分,但有利于沙土改良。立式沙障为积沙型沙障,风沙流遇上任何立式沙障,风速都会下降,风挟带的沙粒就会沉积一部分在沙障前后,从而减少输沙量。多行配置立式沙障可起到固定障间沙表层和拦截运行中沙粒的作用。由于绝大部分运动沙粒在近地表30cm内,多数又在10cm高度内,因此不需要设置过高沙障就可以固沙和控制风沙流,防止沙害。
我觉得植树造林只是一个方面.古时候也有沙尘暴,但为什么远远不如现代厉害呢?那是因为现在人类对于自然的干涉太多了,破坏超出了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所以治理沙尘暴的根本方法 还是减少人类的不良活动,真心爱护自然才好.
‘肆’ 欧洲在治理环境问题时遇到的困难和采取的解决方法
环境污染几乎是每一个工业化国家都曾经遇到的棘手问题。环境污染成为一种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危机,始于18世纪末兴起的工业革命。
从18世纪下半叶起,经过整个19世纪到20世纪初,首先是英国,而后是欧洲其他国家、美国及日本相继经历和实现了工业革命。在这些国家,伴随煤炭、冶金、化学等重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推进,出现了烟雾腾腾的城镇,发生了烟雾中毒事件,河流等水体也严重受害。
英国作为最早实现工业革命的国家,其煤烟污染最为严重;水体污染亦十分普遍。除英国外,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美国的工业中心城市,如芝加哥、匹茨堡、圣路易斯和辛辛那提等,煤烟污染也相当严重。至于后来居上的德意志帝国,其环境污染也不落人后。19和20世纪之交,德国工业中心的上空长期为灰黄色的烟幕所笼罩,工业区的河流也变成了污水沟。
随着工业化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西方国家煤的产量和消耗量逐年上升,由此酿成多起严重的燃煤大气污染公害事件。1943年洛杉矶首次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第一次显示了汽车内燃机所排放气体造成的污染与危害的严重性。在这一阶段,污染源增加,新的更为复杂的污染形式出现,因而公害事故增多,公害病患者和死亡人数扩大,这体现出西方国家环境污染危机愈加明显和深重。
20世纪50年代起,世界经济由战后恢复转入发展时期。西方大国竞相发展经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这也使得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的大量废弃物排向土壤、河流和大气之中,最终造成环境污染的大爆发。
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对环境的认真治理,工作重点是制定经济增长、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期政策。上世纪70-80年代,这些国家在治理环境污染上不断增加投资,如美国、日本的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它们十分重视环境规划与管理,制定各种严格的法律条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和预防污染,努力净化、绿化和美化环境。到80年代,西方国家基本上控制了污染,普遍较好地解决了国内的环境问题。
1992年6月的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正式否定了工业革命以来的那种“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标志着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世界环境保护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征途——从治理污染扩展到更为广阔的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范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主张成为人们的共识,“环境与发展”则成为世界环保工作的主题。
在生态危机威胁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今天,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依然重蹈发达国家覆辙的情况下,重新审视与研究发达国家环境污染与治理的历史,学习这些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就显得十分的必要和迫切。
英国:利用技术科学治污
200多年前开始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促进了钢铁、煤炭、化工和其他行业的繁荣,推动了英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对于废料处理和运营管理的疏失,也导致了化学废料流入土壤或者直接排入地下,带来非常严重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问题。从20世纪中叶开始,英国就陆续制定相关的污染控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进行土壤改良剂和场地污染修复研究。英国土地修复技术非常规范,目前主要采取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修复三方面的技术。
对于泰晤士河的治理,英国成立了治理专门委员会和水务局(公司),对整个流域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1850-1949年,英国政府开始第一次泰晤士河治理,主要是建设城市污水排放系统和河坝筑堤。1950年至今进行了第二次污染治理,不仅重建和延长了伦敦的下水道,还建设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采取对河流直接充氧等措施治理水污染。目前,全流域建设污水处理厂470余座,日处理能力为360万吨,几乎与给水量相等。泰晤士河沿岸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才能排放到河中,污水处理费用计入居民的自来水费中。
在泰晤士河的治理中,科学技术的作用同样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泰晤士河的第二次治理。科学研究帮助水务局制定合理的、符合生态原理的治理目标,根据水环境容量分配排放指标及时跟踪监测水质变化。经过100多年的综合治理,特别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高强度治理,泰晤士河已成为国际上治理效果最显着的河流,也是世界上最干净的河系之一。1955-1980年间,泰晤士河总污染负荷减少了90%,河流水质已恢复到17世纪的原貌,100多种鱼重返泰晤士河。
日本:针对立法 问责严厉
在工业化较早的日本,1968年的“痛痛病”事件直接导致了1970年《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1975年,大量六价铬污染土壤事件在东京地区频繁爆发,逐渐演化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进而引起全社会对“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关注。在此背景下,2002年5月29日,日本公布了针对“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土壤污染对策法》,并于同年12月26日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土壤污染对策法》的立法目的旨在通过确定土壤中的特定有害物质进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对策保护公众健康、确立相关措施防止人体健康受到污染的侵害等,主要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划定受污染区域、消除污染措施的相关规定、变更土地形式和土地使用计划的相关规定、委派调查机构、促进法律实体等相关规定等等。显而易见,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内容仅限于对已经污染的土壤的改良和恢复。但是,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并不仅仅限于这些专门立法,还有大量与土壤污染预防相关的外围立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Dioxine类物质特别对策法》《水质污染防治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审法》《肥料取缔法》《矿山保安法》等,这些外围立法通过对大气污染、Dioxine物质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特定化学物质污染、化肥和农药污染以及矿物污染的控制,从不同方面来阻断新的土壤污染源,从而达到预防土壤污染的目标。
日本在水资源安全问题上同样有过沉痛的教训。从上世纪60年代起,日本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水污染造成的社会事件,引起日本全国的强烈反响。如九州地区的熊本县,由于当地的化肥厂直接排放含有汞的废水,使当地居民患上脑神经麻痹的怪病。
在舆论的压力下,日本政府不得不下决心解决企业排污造成的水污染问题。日本首先从立法开始,短短几年,先后通过了《控制工业排水法》《水质污染防治法》《湖泊水质保全特别措施法》等法律,后来,日本又根据情况变化多次修改《水质污染防治法》。这样,日本主管部门和法律部门就可以依据这些法律监督和管理水资源,并调查和追究污染水质的责任方。在这种法律和舆论的约束下,日本任何一级行政长官对水资源和居民用水的安全达标都不敢掉以轻心,否则不仅自己的“乌纱帽”不保,而且可能身陷法律纠纷。
日本为确保水资源安全,防止水污染,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和居民查询制度。在许多城市,主管部门都在供水系统的各个环节设立了监控系统。如东京都,从上游的水源到最终段的居民家庭管道,一共安装了10多个检测点,共有60多项检测项目,而且随时公布这些项目的检测结果。居民每天可以从东京都水道局的网站上看到有关信息。如果居民感觉自己家中的水质有问题,可以电话询问水道局,或登门查询,水道局必须给予说明,或上门检查。
为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鞭子加糖块”的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排放的企业,作出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向投资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还给予税率上的优惠。这些政策让企业知道,与其违法排污被罚高额罚金甚至企业倒闭,不如拿出些资金修建废水处理设施,而且还能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引导使日本在短时间内就杜绝了企业排放污水问题。
德国:摸清家底 区别对待
在工业化过程中,德国留下了许多污染场地,有15%-20%的土地被怀疑可能受到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德国有30万块土地需要治理。在后工业化时代,土壤保护已经成为德国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
德国的土壤保护工作做得比较深入细致,开展了污染场地调查,底数清楚,为开展土壤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首先,全面开展土壤监测。目前,德国各州都对土壤进行长期监测,全国共有800多个监测点,绝大部分是环保部门设立的,也有一些是农业部门设立的。联邦与各州政府设立土壤污染调查小组,根据土地的用途,对土壤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土壤特性的变化信息,同时观察土壤发展趋势,评估治理措施是否有效。
其次,对全国有污染嫌疑的地块进行排查、筛选,对重点污染地块进行详细调查,然后,通过情景模拟,开展土壤修复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实施。
第三,建立污染场地数据库。如萨克森州对全州污染土地建立了一个详尽的数据库,所有与土壤保护相关的州政府部门都可以使用这个数据库,下一级地方政府也可以查找属于本地区的污染场地情况。同时,建筑公司也可利用这个数据库。通过这个数据库,可以对全州土壤保护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德国还通过精密计算设计了一套指标来评估土壤风险:在绿色线上的,主要是预防土壤恶化;在黄色线上的,要发出警告;在红色线上的,必须进行清理。
当然,土壤保护最好的手段是尽量少用土地。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业用地转为工业、交通、住宅用地,土地利用的转型导致了土壤污染。少用地意味着少污染。因此,现在德国对土地转型利用实行总量控制,现在每年农业土地转型利用的总量为50多公顷,到2020年年利用量不能超过30公顷;为满足建设需要,重点向城市要土地,重视土地的重复使用,避免无节制地向周边拓展,造成新的污染。
澳大利亚:改造污染土地成公园
和世界很多其他国家一样,澳大利亚也逐渐将重度污染的工厂企业慢慢搬离城市中心和住宅区周边。搬迁留下的空地会经环境署的严格评估并由开发商做出改造意见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才允许将污染地块修复和转型为非工业用地。
澳大利亚很多受污染严重的土地最终并没有转型成商住用地。一些大型的森林公园、湖滨公园,由于可以广种树木、使土壤自然修复,更适合污染土地的转型。获得过多项大奖的澳大利亚BP石油公司遗址公园就是在原BP石油公司场地改造后建成的。这座公园中,很多被污染的土壤并没有被运走,而是和有机物相结合,重新加以使用,通过自然法则,慢慢把土地净化。对于被污染土地的修复工作,澳大利亚的标准和规格非常高,曾经被严重污染的奥林匹克公园地块,已经被改造成了适合全家出游的绿色天堂。
在悉尼西区一个工厂变住宅区的地块改造中,市政厅要求改造者必须把所有被污染的土壤全部装进密封的卡车中,沿特定路线运出后,倾倒在专用的屏蔽空间内,最终用水泥板封存。光这种土壤修复就耗资500万澳币,约为2500万人民币。
‘伍’ 法国是怎样减少环境的污染
法国一个名叫“渴望新鲜空气”的组织,在巴黎发起了反对空气污染的全国行动。有1000~4000人响应号召上街游行,同时在法国各地也组织了一些活动。在首都有4000人或徒步,或骑自行车,或滑旱冰在巴士底广场到美丽城公园空气馆之间游行。在图卢兹,40来人响应自行车协会的号召聚集在市政厅广场,要求发展城市自行车交通。游行者大多骑着自行车,他们穿过市中心的大街小巷,要求采取紧急措施以减少城市的空气污染。在波尔多和普瓦东蒂埃,大约70人骑自行车在市中心游行,散发传单。在米卢斯,有10多人上街游行。在里昂,数十名绿色和平组织的成员身着工装,头戴防毒面具在市中心抽取空气,并要求驾驶汽车的人“自我检查”,以控制城市的污染。据该组织说,每年因空气污染造成的死亡人数达数百人,而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是限制汽车的数量。他们提倡发展像自行车这样的“清洁的”运输工具。
‘陆’ 各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措施有哪些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着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塑料被认为是20世纪对人类生活影响最大的发明之一,但随着塑料袋在全球泛滥成灾,塑料又被批评为20世纪最糟糕的发明之一。欧盟国家近年来采取多项积极措施治理“白色污染”,成效显着。
免费塑料袋要取缔
免费刺激需求,免费塑料袋造成更多污染。许多欧盟国家的大型零售商场因此开始停止提供免费塑料袋,通过经济杠杆控制塑料袋的使用量。事实证明,这是治理“白色污染”的有效办法。
在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继大型连锁超市家乐福去年停止提供免费塑料袋之后,德尔海兹和GB超市也从今年7月1日开始,除冷冻食品和无包装的蔬菜水果外,不再为其他商品提供免费塑料袋。对索要一次性塑料袋的顾客,这些超市收取每个塑料袋0.3欧元(1美元约合0.67欧元)的费用。
比利时零售商联合会还出台新计划,要求其会员家乐福、德尔海兹等大型超市到2009年时,将各自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量再减少60%。到2010年,位于比利时瓦隆大区的所有超市将停止向顾客提供一次性塑料袋。
统计显示,欧盟主要国家大型零售商场2006年的一次性塑料袋使用总量比2003年减少了20%到25%,相当于少使用1900吨塑料原料,而可多次使用的购物袋的销售量超过2400万个。
收费塑料袋要征税
在欧盟国家,越来越多的大型超市不但不再提供一次性免费塑料袋,而且还向索要一次性塑料袋的顾客收取增值税。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的许多大型超市为每个一次性塑料袋向顾客收取0.3欧元(1美元约合0.67欧元)的费用,其中0.1欧元为成本费,0.2欧元为环保税。
在欧盟一些国家,针对塑料袋征收增值税后,塑料袋消费量大幅减少,这在爱尔兰尤为明显。2002年以前,爱尔兰塑料袋消费量惊人,人均每年消费328个塑料袋。2002年3月起,爱尔兰开征塑料袋增值税,购物者需要为每个塑料袋交纳0.15欧元的税款。之后,爱尔兰人均每年塑料袋的消费量降至21个,减少约94%。
爱尔兰一位前环境部长指出,向塑料袋征税,能让公众改变行为方式,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这位前部长说:“征税的目标是建立一种规则,培养一种意识,即人们将为不恰当的行为付出代价……事先警醒了,事后补救的代价就小。”
不可降解塑料袋要禁用
据欧洲生物塑料协会预测,到2010年,欧盟国家传统聚合物的使用量将达到5500万吨,可生物降解塑料的使用量将达到50万吨至100万吨。
欧盟现已出台禁用不可生物降解塑料袋的意向法案,欧盟部分国家甚至已立法确定具体的禁用日期。例如,法国将从2010年元旦起,在全国范围内禁用不可生物降解塑料袋,法国首都巴黎从今年就开始禁用不可生物降解塑料袋。
欧盟还高度重视塑料制品的回收再利用,原因是提高包装垃圾再利用率不仅可以减少包装材料对能源的消耗,节约建设垃圾焚烧处理场的费用,还可以减轻生产包装材料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有效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最近,欧盟委员会通过指导性法律,要求欧盟成员国在2008年至2015年间,将本国包装垃圾再利用率提高到55%以上,其中塑料包装材料的再利用率要提高到22.5%,以进一步减少“白色污染”。
‘柒’ 各国如何治理雾霾
连日来,中国百余城市遭遇“十面霾伏”,PM2.5数值突破警戒线,雾霾笼罩,大气污染严重。雾霾不止是中国的问题,也是各国苦恼的问题,很多国家也都在尝试各种办法整治雾霾。英国出台一系列的空气污染防控法案;美国实行控煤计划,减少了pm2.5的排放;日本环境省制定PM2.5标准;德国制定长短期减排措施……盘点各国治理雾霾治理举措。
【英国:立法划定禁止燃烧煤炭的“烟尘控制区”,大力推动天然气取代煤炭】19世纪,英国进入工业急速发展期,伦敦工厂所产生废气形成极浓的灰黄色烟雾。1952年12月5日至10日,发生了“伦敦烟雾事件”,这4天里,伦敦市死亡人数就高达4000。英国人自此痛定思痛大力整治环境,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治理,包括:使用无烟燃料,推广电和天然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抑制私家车发展,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扩大绿化面积;着力打造低碳生态社会。时至今日,伦敦通过70年的努力,有了明显的进步。
【美国:重点限制机动车及电厂排污】美国环保署在1997年7月率先提出将PM2.5作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在2006年对标准进行了完善实现对全国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监测,并在政府官网上公布当天PM2.5监控结果和次日的预报数据。民众还可以下载手机应用,随时查询自己所在地的空气总体状况、实时状况、PM2.5值和臭氧监测数据等。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基于他的“气候变化应对行动”承诺,实施了一系列的法规提高用煤成本,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美国国家环保局控煤计划实施之后,对区域治霾计划也带来了好处。控煤也就减少了pm2.5的排放,从而减弱了霾的产生基础。
【法国:向公众提供卫生建议】为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并预防空气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法国于2010年颁布了空气质量法令,其中规定了PM2.5和PM10的浓度上限。此外,法国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减少空气污染的方案,如减排方案、颗粒物方案、碳排放交易体系、地方空气质量方案和大气保护方案等。
【日本:**地方携手治理】日本环境省2009年9月9日公布了PM2.5环境标准,规定PM2.5的“年平均值在15微克/立方米以下,日平均值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东京大气污染诉讼案推动了地方政府对PM2.5的立法。2000年12月东京都制定相关条例,规定达不到PM2.5排放标准的柴油机汽车禁止在东京都内行驶。2002年12月首都圈7都县市首脑会议上决定加强合作,促使尽快安装减少PM2.5排放的过滤器装置,设置了“柴油机汽车对策推进本部”。如今,首都圈已经发展为9都县市蓝天网络组织,定期在高速公路入口及休息区进行相关检查。大多数的汽车企业在生产设计柴油机汽车的时候就加装过滤器,越来越多的旧车也开始安装过滤器。
【德国:制定长短期减排措施】在德国,如果空气出现严重污染,则要首先采取应急行动。若想从根本上减少城市大气污染,还需要从立法和管理上采取一些长效措施。德国的做法通常有以下几种:第一,德国正大力鼓励机动车安装尾气清洁装置,安装过滤器的车主可获得国家补贴。第二,严格大型锅炉和工业设施排放标准。欧洲已统一规定了工业排放标准,出台《工业排放令》。第三,设定小型锅炉设备排放标准,例如房屋暖气等供暖设备。第四,设定机械设备排放标准,如工程机械。
【韩国】上世纪90年代初,首尔因为大气污染严重被评为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之一。随着韩国产业升级和大众环保意识的提高,首尔以及整个韩国的大气质量才有了本质性的好转。首尔对工厂、学校等诱发人口集中设施的新、扩建进行总量控制,当北京用摇号来控制私家车时,首尔是以税费来抑制私家车的增长与使用。同时,首尔也有“限号”。有车族可到交管部门登记,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选择一天不开车,那么剩余的4天,经过南山隧道时拥堵费减半,而购车时税金也下浮5%。
【意大利米兰】米兰因为空气污染严重,政府决定对污染最严重汽车征税,工作日7时至19时,污染严重的汽车必须缴纳2至10欧元税才能进入市区。罗马实行“绿色周日”活动,只有电动汽车等环保车才能上街行驶。市政当局2007年试推禁令,规定每立方米空气中污染物连续12天超过50毫克时,禁止机动车上道。不过,不少环保主义者认为,禁车不是根本之道,政府应加强公共交通建设,鼓励大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墨西哥】墨西哥城中居住着多达2000万人口,尽管多年的治理已让墨西哥城走出了全球10大污染城市的行列,但是随着城市中汽车数量的翻倍,再加上四面环山的不利地理条件,墨西哥城的空气污染问题愈加凸显。今年10月,墨西哥政府对正在建设的医院外部安装多达2500平方米的特殊外墙,这种特殊的墙体可以有效清除空气中的多种污染物,任何有机颗粒只要接触到这种墙体表面就会通过化学反应而被分解,这其中的催化剂就是二氧化碳,这种反应只需日光的照射便可进行,这种技术此前在澳大利亚与迪拜投入应用,预计有望在更多国家得到大规模推广。
【伊朗德黑兰】近几年来,德黑兰市区上空各类污染物含量、特别是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含量严重超标,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当局政府尝试进行人工降雨或形**工气流,将笼罩德黑兰的“烟雾”吹散,另外还采取推广清洁能源和淘汰老式汽车、提高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等措施,但效果尚不明显。
【巴西】作为新兴经济体之一的巴西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环境也受到过严重的污染和破坏,1985年至1994年的治理第一阶段,库巴唐市重点控制主要污染源头企业的“三废”排放,并在1992年获得联合国授予的“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典范城市”称号。1994年起,库巴唐市将治理重心转到恢复植被和城市重新规划上,并启动了针对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在20多年时间里,当地企业共投入10亿美元用于治污。如今库巴唐工业园区内有54家从事石油化工、冶金和化肥生产的企业,每月的大气颗粒物排放量骤减至300吨,仅为当年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