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国爵位等级
法律分析:1.第一等级是公爵和公爵夫人;2.第二等级是侯爵和侯爵夫人; 以上为大贵族,爵位由国主册封,另外公爵也有可能自有公国,自为一国之主。在中央集权不强时,侯爵也可能...3.第三等级是伯爵和伯爵夫人,为中级贵族,爵位也由国主册封;4.第四等级是子爵和子爵夫人;5.第五等级是男爵和男爵夫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Ⅱ 公爵、侯爵和伯爵怎么排位爵位怎么分高低
公爵、侯爵和伯爵按爵位从高到低排序为公爵、侯爵、伯爵。
爵位高低排序:
1、中国周代爵位从高到低排序为公、侯、伯、子、男五爵,后代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不尽相同。
2、西方爵位中英国爵位与中国爵位类似,按从高到低排序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3、法国爵位分为王族、法兰西贵族和一般贵族。其中王族由国王的亲戚组成,法兰西贵族则是授予法国最高贵和强大的诸侯,而一般贵族则是指各类下级的贵族。
(2)法国封建爵位怎么算扩展阅读:
中国各爵位详细介绍:
一、公爵: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公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一等。
周朝的公爵只封给前朝的后裔,而周公之国鲁国只是侯爵国(鲁周公本人由于是三公之一也可称“公”,但仅限其本人,而不世袭。)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按照周朝的礼法,前朝后裔宋公、虢公、虞公等像周天子行宾礼,而齐侯、徐侯、黄侯等行臣礼。
在实际上周朝与宋国等仍是君臣关系。按照周朝的封地制度“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从封地来说其实周朝是延续夏商的三等爵位,不过将第一级在封给宋国、虢国等时予以了特殊的“宾礼”地位明显优于其它侯国。
所以在本质上周朝公爵和侯爵可以视为一级,只不过公爵的地位和待遇优越一些,正如在现代社会中相同等级的官员中有排名前后的划分。
二、侯爵: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只授与皇亲国戚与极少数功臣。
周朝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蔡国、卫国、邢国、晋国、燕国、管国、滕国、杨国、箕子朝鲜、薛国、焦国、赖国、纪国等。
三、伯爵:
中国自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伯爵的制度,伯爵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周朝诸侯国中伯爵国有吴国、秦国、曹国、郑国、梁国、杞国、毕国、霍国、郕国、燕国等。
秦、汉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伯爵。唐朝设县伯爵,宋朝、明朝有伯爵。清朝有伯爵,分三等。
四、子爵: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子爵,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四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西周的子爵国有楚国、巴国、耿国、越国、邾国、莒国等。
秦、汉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子爵。唐朝设县子爵,宋朝有子爵。明朝不设子爵。清兵入关后,时以满语称精奇尼哈番,意思是"正官"。此后清朝设子爵,分为三等。
五、男爵:
男爵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中的一个等级。按出土的甲骨文,至少商朝时已经有了“男”这一爵位。周诸侯中的男爵有“许男”、“骊戎男”等。
秦、汉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男爵。唐朝设县男爵,宋朝有男爵。明朝不设男爵。
Ⅲ 19世纪法国爵位
欧洲爵位制度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威尼斯商人》中的少年男爵福根勃琪也属于这一类。
Ⅳ 西方爵位等级
西方爵位等级可以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1、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
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2、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3、伯爵: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4、子爵:子爵是贵族的第四等级。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本意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5、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第五等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