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结合史时说明当时的法国是如何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存在的政治制度的
动荡与变迁:近代法国政府制度演变
自法国大革命爆发(1789年)以来,法国先后经历了三次君主立宪制、两次帝制和五次共和制的交织,1875年宪法颁布以后共和制最终在法国得到确立。在共和制下具体来看,第二共和国(1848—1852年)实行总统制,第三共和国(1875—1940年)和第四共和国(1946—1958年)实行议会制。自第三共和国建立至今,法国政府主要由总统、内阁、参议院(议会上院)、国民议会(议会下院)等组成。
从法兰西第二共和国至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法国议会的职能不断地扩大,其组织结构更加完备,地位作用也日益增强。1848年的二月革命和六月工人起义导致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宪法和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的诞生,在浩浩荡荡的政治革命的力量下,公民获得了较为广泛的民主自由,国民议会也获得了较大职权,这使得第二共和国议会相较之前的代议机构,其职能、选举方式和成员成分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很大部分都是积极的,在职能方面,议会被赋予更大范围的职权和主动权。根据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宪法规定,议会实行一院制,该议会称为立法议会。立法议会有权通过法律、开征新税、批准政府预算,唯有立法议会自身作出决定才能提前解散议会,任何人包括总统在内不得解散议会或延长议会的法定任期。在选民资格方面,立法议会每3年选举一次,议员由普选产生,凡年满21岁、在本地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男性公民都拥有选举权。到了第三共和国时期,议会的权力进一步扩展,第三共和国宪法强化了众议院的权力使总统的权力中心逐步消失,议会成为了真正的权力中心。众议院对立法提案有很大的修正权,政府从众议院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接受议会的监督。此外,议会还设置了与政府部门相对应的专门委员会,使议会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议员可以对政府进行质询,并可导致政府的倒台。到了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人将民主传统推向极端,将民主传统的化身——议会置于不可挑战的“至上”地位,以毁坏行政权威为代价来维护议会权威,议会动不动就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使其倒台,行政权沦为立法权的附庸,这偏离了分权制衡的原则;另外,国民议会选举实行比例代表制,由于比例代表制相对有利于小党的发展,从而促成了议会中政党林立的复杂局面,没有任何一个党派可以获得国民议会的过半数席位而单独组阁,势均力敌的多个党派只能形成联合内阁执政,各政党间围绕着组成和运作联合内阁勾心斗角、争权夺势。以上两个方面导致内阁严重不稳、行政效率低下,在第四共和国短短的12年间竟然走马灯般更迭了25届内阁,也曾经有一次因无人能满足组阁条件致使国家连续185天无人治理,导致政局和整个社会动荡不安。
由动荡到稳定:戴高乐的政治变革
如前所述,频繁的内阁更迭使得法国证据始终处于激烈的变革之中,公共政策难以得到持续有效的推行,1958 年驻阿尔及利亚的法国殖民军发生叛乱,反对现存的软弱政府,支持戴高乐上台,至此第四共和国崩溃。当时的法国总统科蒂承认:“从基本上说,我们(第四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步伐了。”为了应对危机,议会授权戴高乐组阁并主持制定新宪法即1958 年宪法。新宪法经全民公决以79.2% 的压倒性多数通过后于1958 年10月4日正式生效,法国建立起半总统半议会制的政府制度,第五共和国自此开始,戴高乐当选第五共和国第一任总统。
戴高乐对法国政治结构的改革主要指向在于强化国家能力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内阁的相对稳定。归结起来,其宪政改革思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大大加强总统权力和削弱议会权力,使行政权威高于议会权威,大大降低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影响。(戴高乐认为,“政府(内阁)绝不可以从议会产生出来”,“应由全国人民直接委任的一个超党派的元首遴选出来”)第二,在保留议会制因素的前提下,改革国民议会选举制度,采用两轮投票制,促进政党的两极化,以促成一党主导的清一色左翼或右翼内阁的建立。与第三和第四共和国经常以中间派政党为主体拼凑中左或中右内阁致使政局动荡相反,左、右两极轮流替换上台有利于第五共和国政局的稳定。1958 年以后,新的政府制度对于法国能够较好地处理国内危机和较快地提升国际地位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小 结:
从制度史的角度来审视近代法国政治制度变迁,可以看出,在经历由议会制向半议会半总统制过度的过程中,法国的国家能力也不断增强。如果说法国总统是集权传统的象征,议会是民主传统的象征,那么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法国确立的半总统半议会制度就是历史上法国这两种传统的结合体,相对稳定的政府保证了公共政策的持续推行,法国政局也由动荡走向了稳定。
② 法国总统,政府和议会之间的关系
简单的说,法国是一种半总统制。
总统地位至高无上,是国家元首兼军队统帅,地位在政府和议会之上。总统由选民选出,只对选民负责,在任期内没有人可以让他下台(除非他犯了叛国罪),所以在法国总统居于议会和总理之上,议会和政府都拿总统没办法;
法国政府不由议会产生,总理由总统任命,和总统一起行使行政权,但议会对政府行使监督智能。总理必须向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弹劾总理。
可以看出,法国的政治制度算是比较复杂的一种
③ 法国的国家体制
要说姓资还是姓社,那无疑是姓资喽,当今世界真正姓社的又有几个?要说国家体制,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准确的说应该是“总统议会制”,即介于总统制与议会制之间。
第四共和国时期,即1946-1958年,法国实行议会制,但每届政府都是短命政府,1958年,戴高乐上台后,法国修宪,实行总统制,任期7年,可连任,所以戴高乐既是第四共和国最后一位总理,也是第五共和国第一位总统。
由于法国政府是由国民议会第一大党组阁的,所以,法国历史上出现过多次左右共治的局面,或左派政府右派总统或右派政府,左派总统。
④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的政体,元首.元首权利,元首产生方式,政府首脑,首脑权利首脑产生方式
英国 君主立宪 以议会为中心,英皇是国家最高元首 世袭 政府首脑是首相 选举产生 有行政立法创意权 领导内阁 薱议会负责 权力核心议会 政府是由议会选举产生
美国 联邦共和 以议会为中心 总统为国家最高院首 原举产生 政府首脑 总统 选举产生 掌握国家军队,最高行政长官 全力高度集中 三权分立 但权力核心议会
法国 共和制 元首总统 与内阁共同掌握行政权 军队元首有立法创意权,可以解散众议院. 选举 政府首脑总统 权力如上
德国 共和 元首总统 没有实权 选举产生 政府首脑总理 掌握政府 军队 薱议会议会负责.权力核心议会.
我又复习了一遍啊 (他人不得抄袭)
⑤ 高中历史请问法国政体运行机制是怎样的 可以给我一个示意图吗
回答法国整体运行机制这个问题之前,我想我们需要先来看看,法国历史上的整体演变过程。大概来说,从1789年开始到1958年这169年的时间里,法国的政体演变之路一直走的比较纠结。归纳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共和制--帝制--君主立宪--议会共和--总统制--半总统半议会制。基本来说,法国的政体演变过程是把资本主义政治体制都试水了一遍,最后才确立鉴于美德之间的半总统半议会政治体制。
图示可以清晰看出:
法国的总统和议会是由法国民选产生;总统任命政府成员(包括总理)并且有权解散议会;政府对议会负责,同时议会需要信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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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法国的政体是什么
半总统共和制。
半总统共和制总体特征
第一、总统由全民普选产生,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在内政外交中起着较大的作用,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但政府要对议会负责),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会议员。
第二、内阁仍设总理,领导政府活动。总统命令要由总理及有关部长副署,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
(6)在法国政府是如何产生的扩展阅读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共和制国家。
法国第三、第四共和国实行多党议会制,但政府极不稳定。
1958年戴高乐政府主持制定了新宪法,加强了总统权力和行政权力。
1958年9月全民公决通过,法国进入第五共和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半总统共和制
⑦ 法国政府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是由第五共和国的法国宪法确定的半总统制政府。国家宣称自己是一个“不分的、世俗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宪法规定三权分立并声称法国是“由1789年宣言明确的人权和国家主权原则的连接体”。法国国家政府被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分支,许多像美国政府。总统和由他任命的总理分享行政权。整个内阁,包括总理,能被国民议会,国会的低级院通过“不信任案”撤销;这确保总理总是被议院多数议员支持。国会包括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它通过法规并就预算案做表决;它通过在国会大厦的底层正式的质询并由成立调查委员会控制行政机构的行为。法规的合宪性由宪法委员会检查,委员会成员由共和国总统、国民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议长任命。共和国前总统也是委员会成员。独立的司法基于从拿破仑法典演变来的民法系统。它被分为司法分支(处理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和行政分支(处理对行政决定的申诉),每个分支都拥有自己的独立的最高上诉法院:针对司法法院的翻案法院和针对行政法院的国务委员会。法国政府包括各种检查权力滥用的机构和独立机构。法国是单一制国家。然而,各种法定区划——大区、省和市镇——有各种不同的来源,并且国家政府被禁止干扰它们的正常立法活动。法国是欧洲煤钢共同体,后来的欧洲联盟的创建成员。因为这,法国把它的部份主权移交给欧洲机构,如同由它的宪法所提供。法国政府因而必须遵守欧洲的条约、指令和规章。 法国有一个独创的系统,其行政分支由两位官员——总统和总理领导。 传统上,政府包括三个级别的成员。部长是政府最高级的成员;副部长在部长职责的特殊领域协助部长;国务部长在不太重要的领域协助部长,并偶尔出席内阁会议。在第五共和国之前,一些有特殊政治重要性的部长被叫做“国务秘书”;这种做法在第五共和国以一种纯粹表示敬意的方式继续;被命名为国务秘书的部长在政府中被虚设有较高的重要性。部的数量和职责的拆分和它们之间的行政管理从一届政府到另一届政府不断变化。当每个部的名字和确切的职责领域可能变化时,一个人通常至少发现:经济、工业和就业部(税务、预算), 内政部(法律执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司法部(监狱、运行法院系统、诉讼事务的监管), 国民教育部, 国防部, 外交部, 运输部。 独立机构的一些例子:法兰西银行,中央银行,是独立的。这是欧洲中央银行系统整合的先决条件。 电子通讯和邮政规章监管局,从前的名字是电信规章监管局,是对电信和邮政服务的开放市场的一个独立行政机构。 能源规章监管局是一个煤气和电力的开放市场的独立行政机构。 金融市场监管局监管金融市场。 视听设备高级理事会监管无线电广播和电视以及公共广播的发射频率的发放和收回。 国家竞选活动帐户和政治融资委员会监管政党和政治竞选活动的融资和开支。 政府也为它自己的活动的看守者做准备;这些独立行政机构由通常由高级律师或国会议员组成的委员会领导。国会两院之一时常有它自己的委员会,但有时他们合作创建一个单独的国家调解委员会(Commission nationale mixte paritaire)。举例说:国家计算和自由委员会;公共服务机构必须在创建关于个人信息的档案前请求它的核准,而且它们必须听从它的建议;私立机构只须申报它们的档案;公民在反弊端委员会前有追索权。 国家安全侦听控制委员会;有关国家安全角势的有限数量的行政机构委员会的窃听核准(在其它形势中,窃听可能只在司法-行政刑事调查中被核准)。 政府也规定监管关键性的市场和有限的资源,以及由法规创设的市场的专门机构。虽然,作为行政部门的一部份,它们次于部长,但它们时常以高度独立性活动。竞争、消费和舞弊抑制总指导机构监管和控制在对所有经济角色和私人消费者开放竞争的市场上可得到的产品和服务,并能在弊端情况中发送行政制裁。 民用航空总指导机构监管国家航空交通并发出对航空公司和其它私营或公共组织及民众的核准。 国家就业局维持失业民众的社会利益分配的公共注册处(但现在一个单一的注册处与独立的工业和贸易就业协会,一个雇主联合会和工会的共同协会共享支付给他们),协助他们成为与雇主寻求人的一样好的人,并控制他们。法国国家指派它的董事长,国会提供它的经费和人事,但它在它的董事会只拥有三分之一的席位(其它席位由雇主联合会和工会平等享有)。
⑧ 法国是怎样成为共和制的呀
1860年代,普鲁士和法国在1870年的7月发生战争,法军多番受挫,在色当战役大败于普军。1870年9月2日,被围困在色当的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下令投降,皇帝投降的消息在三天后传到巴黎。国民议会被人入侵。9月4日下午,巴黎爆发革命,成立新政府。共和派代表莱昂·甘必大在巴黎大会堂 (Hotel de Ville) 宣布帝国灭亡,成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⑨ 法国是什么政体
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根据全民公决结果,2000年6月改为5年,之前是7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权。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共321席,参议员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以省为单位,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
政党
法国实行多党制,目前共有30多个政党。 (1)人民运动联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简称UMP):主要执政党和议会第一大党。前身系2002年总统大选中为支持希拉克而组成的竞选联盟——总统多数派联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现名。核心为希拉克原来所属的保卫共和联盟(戴党),并吸收了自由民主党和法兰西民主联盟的主要力量。现有党员21万人,多为职员、官员、自由职业者、商人、农民和工人等。党纲是“自由、责任、互助、国家、欧洲”,强调奉行务实、开放的经济政策,重塑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推动欧盟建设和东扩,属中右政党。主席尼古拉•萨科齐。 (2)社会党(Parti Socialiste):议会第二大党和主要反对党。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国际法国支部”,1920年发生分裂,多数派另组共产党,少数派则保留原名。1969年改组成立社会党,1971年与“共和体制协议会”及其他左翼组织合并。现有党员约13万人,多为公职人员和知识分子。对内注意体现左翼政党色彩,主张维护劳工利益,同时采取务实的经济政策;对外主张维护法国独立核力量,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并加强南北对话。2002年在总统和立法选举中接连败北后,党内派系斗争日趋激烈,实力受到较大削弱。近年来,利用法国民众对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满,在地方选举和欧洲议会选举中连续击败右翼,成功阻止《欧洲宪法条约》通过公投,并煽动社会风潮,政治影响力有所回升。现任第一书记弗朗索瓦·奥朗德(Flançois HOLLANDE)。 (3)法兰西民主联盟(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çais,简称UDF):议会第三大党。前身系由共和党、民主力量、争取法兰西民主人民党、激进党等右翼温和派和中间力量于1978年结成的多党联盟。1998年合并成立统一政党。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卫共和联盟组成右翼联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齐为首的部分党员加入总统多数派联盟,即后来的人民运动联盟。现有党员约4万人。对内主张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改革,提倡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外积极主张加强欧盟建设。现任主席弗朗索瓦·贝鲁(Flançois BAYLOU)。 其余政党主要有: 法国共产党(Parti Kommuniste Fl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现有党员13.4万,多为工人、雇员、教员、手工业者等。 国民阵线(Front National):成立于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缔的极右组织“新秩序党”。 右翼:新法兰西民主联盟(Nouvelle 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ce)、保卫法兰西运动(Mouvement pour la Flance)、社会共和论坛(Forum des Républikains Sociaux)、保 卫法兰西联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lance)。 左翼:绿党(Les Verts)、左翼共和联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与公民运动(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左翼激进党(Parti Radikal de Gauche)。 中间派:公民运动-共和派(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kain)。 极右:全国共和运动(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kain)。 极左:工人斗争党(Lutte Ouvrière)、革命共产主义同盟(Ligue K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劳动党(Parti des Travailleurs)。
司法机构
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管辖体系,即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与负责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争议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类:1、专门法庭(包括儿童法庭、负责处理雇主和职工之间纠纷的劳资调解委员会、审理商人之间或商业公司之间争端事件的商务法庭和社会保险法庭)。2、民事法院。 3、刑事法院(包括判决轻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决轻罪案件的轻罪法庭、判决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统纵向上又分为四级:初审法庭、大审法庭、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是最高一级司法机关,负责受理对35个上诉法院所作判决的上诉。院长居伊·加尼韦(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诉讼机关,下设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对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后裁决,并充当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顾问。 法国的检察机关没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其职能由各级法院中配备的检察官行使。检察官虽派驻在法院内,但行使职能独立于法院。检察官的管理权属于司法部。最高法院设总检察长 1人,检察官若干人;上诉法院设检察长1人,检察官若干人;大审法院设检察官1人,代理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