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国历史上几个政权形式的基本情况
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1814)
First Empire of France
法国拿破仑一世统治时期的君主专制国家。1804年5月18日,《共和十二年宪法》颁布,宣布法国为法兰西帝国,拿破仑为帝国皇帝,称拿破仑一世。这就是历史上的法兰西第一帝国。
1804年12月2日法西第一帝国登基皇帝——拿破仑一世.12月2日罗马教皇庇护七世在巴黎圣母院为拿破仑加冕。
在执政府(1799~1804)的基础上,拿破仑一世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和他个人的权力,建立新的贵族等级,封亲王4个,公爵30个,伯爵388个,男爵1090个,荣誉军团骑士数千名。1811年法兰西帝国面积达75万平方千米,人口约4400万,全国划分为130个郡,包括荷兰9个郡 ,北海沿岸德意志各邦9个郡,东南瓦莱、皮埃蒙特、热那亚、帕尔马、托斯卡纳和教皇属地10个郡。此外,拿破仑一世及其家庭还统治和控制了意大利王国、莱茵邦联、威斯特伐利亚王国、那不勒斯王国、西班牙王国、华沙大公国等。在帝国范围内拿破仑一世力图统一关税,统一法制。帝国的无限制扩张导致英、俄、普、奥等国组成第六次反法联盟。1814年3月31日联盟军攻入巴黎,4月6日拿破仑被迫退位,被流放到厄尔巴岛。波旁王朝复辟。1815年 3月20日,拿破仑从厄尔巴岛返回巴黎复位,史称百日王朝。6月18日,拿破仑一世在滑铁卢被第七次反法联军击溃。6 月22日再次退位,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第一帝国覆灭。
拿破仑三世建立的帝国,史称法兰西第二帝国,以别于拿破仑一世建立的法兰西帝国(1804~1814)。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于1851年12月2日发动政变。翌年1月14日 颁布宪法,加强总统权力,削弱议会的立法权。1852年 11月 7日,元老院颁布法令建议恢复帝制。随即举行公民投票,绝大多数表示赞成。12月2日宣布恢复帝国,波拿巴为法兰西人皇帝,称拿破仑三世。
根据多次补充的帝国宪法,皇帝是国家元首,统率军队,有宣战、媾和、结盟、订立商约和特赦,任命政府与地方官员,批准公共建设工程,决定是否将法案送 交立法团讨论等权力。帝国立法体制分成 3部分:参政院由皇帝任命,约50人组成,任务是维护宪法与保证皇帝统治,它准备法案和审查法令修正案;凡年满21岁并在某地居住超过半年的法国男子皆有选举权,立法团由 选举产生的 200多名议员组成,它的主席和副主席由皇帝任命,立法团仅有权讨论和表决法案;元老院由皇帝任命,由约100名亲王、元帅、主教组成,批准立法团通过的法令。大臣们执行皇帝命令,各自对皇帝负责。参政院对省长实行监督。地方政权掌握在省长手中,他们领导全省警察,控制社会舆论。帝国时期重要官员有内 政大臣c.-a.-l.-j.de莫尔尼,财政大臣a.-m.富尔德,军 事大臣a.j.l.de圣阿尔诺,后期有e.鲁埃和□.奥利维埃。
第二帝国经历了由专制统治向自由主义、议会政治演变的过程。帝国初期,拿破仑三世实行个人专权,致力于巩固资产阶级秩序。政府在一些省内实行戒严,封闭共和派俱乐部,解散工人组织,查禁进步报刊,利用天主教会加强控制学校。1852年后,法国工人运动一直处于低潮。60年代,人民不满情绪日益增长,反动专制制度难于继续维持。因此帝国后期开始实行改革,逐渐向自由主义政策演变,以求缓和国内矛盾,例如议员可得到请愿权利,官方“公报”公布议会辩论记录,皇帝经立法团同意方可批准追加拨款,废除禁止工人罢工和结社的《勒霞白列法》等。1870年初,奥利维埃奉命组织自由主义内阁。 4月元老院受到削弱,变为普通上院,议会权利有所扩大。
经济方面,帝国实行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了大工业,重工业中机器生产普遍代替手工劳动,生产不断集中,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法国完成了工业革命。金融资本的发展尤为突出、巴黎成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在g.-e.奥斯曼领导下,巴黎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
为了改变1815年以来法国的孤立状态,争夺欧洲大陆优势和进行海外殖民侵略,拿破仑三世进行多次对外战争。法国在 1853~ 1856年的克里木战争中联合英国、土耳其与撒丁反对俄国,击败俄国后确立了在欧洲大陆的优势。后又联合意大利反对奥地利,得到萨瓦和尼斯。1860年签订《法英商约》,实行自由贸易。50~60年代第二帝国还派遣军队侵略中国、叙利亚、墨西哥、印度支那和非洲,掠夺大量财富,建立了若干殖民地。
克里木战争后至 60 年代初是第二帝国发展的顶点。但是,劳动人民深受剥削压迫,工人运动重新高涨,共和派加强斗争。第二帝国支持罗马教皇阻挠意大利统一、 武装干涉墨西哥以及在普奥战争中支持奥地利等一系列问题上失 策,使法国陷入困境。为了摆脱国内危机和重夺欧陆优势,1870年 7月19日法国以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为借口对普鲁士宣战,法军战败,9月2日拿破仑三世在色当投降。4日巴黎发生革命,宣布推翻帝国,成立共和国。
没有法兰西第三帝国,历史上的第三帝国指的是德意志的纳粹帝国。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1804年)
—国民公会(1792-95年)
—法国督政府(1795-99年)
—法国执政府(1799-1804年)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是法国大革命期间建立的法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1792年9月22日,新选出的议会即国民公会开幕。国民公会通过废除君主制的议案,宣布成立法兰西共和国--历史上称为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经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吉伦特派掌权和雅各宾派的专政。热月政变后,又相继有热月党人、督政府和执政府时期。1804年5月为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帝国”所代替。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792 ~1804年法国曾建立共和国,史称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故称1848 年建立的共和国为第二共和国。 1848年的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成立临时政府。2 月25日共和国宣布成立。4月23日选举制宪议会,这是法国历史上一个由男性公民直接普选产生的议会,温和共和派占多数。5月9日成立执行委员会代替临时政府。6 月22日执行委员会下令解散国家工场,引起工人不满,23 日工人起义。24日l.-e.卡芬雅克将军被授予独裁权,残酷镇压起义。卡芬雅克于28日担任共和国的行政首脑。
11月,制宪议会制定共和国宪法,确立立法和行政分立原则。由750名议员组成立法议会,任期3年。总统任期4年,掌管行政权,任免部长与颁布法律,支配武装力量,但不亲自指挥部队,也无权解散或延长议会。议会和总统皆由男性公民直接普选产生。参政院由议会任命,它预先审定政府的法案,并监督行政机构。12月10 日,路易·拿破仑·波拿巴(见拿破仑三世)当选总统。 1849年5月13日选举立法议会,以保王派和天主教教士为核心的秩序党获多数席位。宪法规定总统不能直接连任,波拿巴要求修改宪法,立法议会多数反对。波拿巴于1851年12月2日发动政变,解散议会,建立专政体制。 1852年12月2日宣布成立法兰西第二帝国,波拿巴被封为皇帝,称拿破仑三世。第二共和国告终。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1870年9月4日巴黎革命推翻法兰西第二帝国后建立共和国。史称第三共和国。新政权开始时,由资产阶级共和派与保王派联合组成国防政府,1871年1月28日国防政府与德意志帝国签订停战协定。2月选出由保王党人占绝大多数的国民议会,L.-A.梯也尔被选为政府首脑,后任总统,他与德国正式签订了《法兰克福条约》,并联合德国镇压了巴黎公社起义。
《1875年宪法》内容:
内容: 实行议会制内阁制,规定内阁由议会产生,a行政权:行政权力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参议院赞同下有权解散众议院。
b立法权: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选民实际上受财产资格和在法国居住时期的限制。
意义: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各集团在国家政权中都占据了自己的席位,共和制政体得到最终确立。它使工业资产阶级得以分享政权,促进了法国工业资本的发展。 这种效率低下的议会内阁制度,差一点在一战中葬送了法兰西。二战的爆发使议会内阁制葬送法兰西的可能成了现实.至此法兰西第三共和过灭亡,法兰西亡国了。
巴黎公社成立(如图)
梯也尔力图建立保守共和国,但遭保王派与共和派的反对 ,1873年5月 ,梯也尔被迫辞职,极端保王派人M.-E.-P.-M.de麦克-马洪当选总统。右翼势力继续加强,建立合乎天主教规范的“道德秩序”。正统派与奥尔良派加紧勾结,图谋恢复王朝体制,以L.甘必大为首的共和派为确立共和制进行长期而激烈的斗争。国民议会终于通过1875年宪法,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共和制,在 1876 年众议院选举和1879年1月参议院选举中,共和派取得稳定多数,在人民群众支持下,甘必大迫使麦克-马洪辞职,共和派F.-P.-J.格雷维当选总统,终于确立共和派的共和国。
共和派分为温和与激进两派,从格雷维当选总统到19世纪末,为温和派执政时期。他们进行一系列改革:实行世俗的义务免费教育,宣布新闻自由与组织工会自由,以及大赦巴黎公社人员等。普法战争后,法国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工业产量居世界第四位,但金融资本的增长迅速,80年代法国继续对外进行殖民扩张,在非洲、印度支那、中国等地发动侵略战争,其中有1883~1885 年的中法战争和1900年的八国联军掠夺土地和资源。到1899年,法国已成为仅次于英国的第二殖民帝国。80~90年代,法国相继出现布朗热事件、巴拿马丑闻和德雷福斯案件,温和派威信扫地,被迫下台。
1899~1914年为激进派执政时期,法国资本主义已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垄断组织迅速发展,金融资本高度集中。1914年前,法国资本输出仅次于英国,占世界第二位,其资本输出主要采取高利贷形式,V.I.列宁称之为高利贷帝国主义。
激进派反对教会干预政治,1905年通过《政教分离法》。激进派多次镇压工人运动。对外继续进行侵略扩张,准备战争,先后与俄国、英国结盟,成立法、英、俄协约国,以对抗德、意、奥三国同盟。1913年R.普恩加莱当选总统后,继续扩军备战,企图重新瓜分世界。1914年8月3日,德国向法国宣战,法国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大战开始后,法国成为西线的主要战场。1917年11月,激进派G.克列蒙梭再度执政,动员一切力量进行战争。1918年9月,F.福煦率领盟军对德国发起总攻击。11月11日,双方在贡比涅附近的雷东车站签署停战协定。1919年1~6月,召开巴黎和会,签订凡尔赛和约。
战后,克列蒙梭政府和国民联盟右派内阁的反动政策引起广大人民的愤慨和反抗。20年代中期由社会党等组成左翼联盟内阁,执行民主主义的改良政策。后来,普恩加莱又重组国民联盟内阁,整顿财政,稳定法郎币值,使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政局亦渐趋稳定。但法国于1930年底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法西斯势力趁机抬头。1934年2月6日,右翼分子和法西斯组织火十字团在巴黎发动骚乱,包围波旁宫,企图推翻议会。1936年,由共产党、社会党、激进社会党等党派团体组成人民阵线。同年6月,L.布鲁姆组成第一届人民阵线政府,签订了马蒂尼翁协定,实施一系列社会改革。1937年2月,布鲁姆宣布“暂停”实施人民阵线纲领。1938年,由于激进社会党退出,人民阵线瓦解。此后,达拉第政府对内执行反动政策,对外依靠英国,推行纵容德国侵略的绥靖政策,签订了慕尼黑协定。
1939年9月1日,德军侵犯波兰。3日 ,法国向德国宣战,实际是宣而不战,史称奇怪战争。1940年5月10日,德军在西线全面进攻,突破色当防线,法军节节败退,不久巴黎陷落。6月22日签订停战协定,法国投降 ,成立维希政府,第三共和国宣告终结。
❷ 法国政治制度
法国的政治制度其实一直处在变化之中,没有美国英国那么稳定。很多东西也都在发展变化之中,比如总统任期原来是7年,最近几年(好像是2000年)改为5年,原来不限制连任,现在好像也限制2届了,我们现在总过于强调制度的作用,但其实看法国其实人的作用也是不小的,不然怎么没出现长期的准独裁总统,宪法虽然可以规定,但宪法也可以修改,关键还要看掌权者和人民的总体力量对比了,在一个85%是农民的国家,再完备的宪法也可能是废纸,在一个公民权力充分,社会进步程度高的国家,即便没有严密的成文宪法一样可以天下大治。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1,法国第五共和国似乎还没出现弹劾总统的先例,也就是说没启动过弹劾程序。但是有因为全民公决不过半而下台的,比如戴高乐。最近似乎有弹劾希拉克的迹象,而且最近几年法国似乎加强了议会对总统的监督力度-----法国两院联席会议讨论修改宪法中关于弹劾总统的条款。据报道,宪法修正案得以通过,在总统没有履行义务致使其职务与责任明显不相称时,议会将有权对其进行弹劾。当然弹劾程序非常苛刻,即使弹劾了,裁定估计得送到宪法委员会去。按照法国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得到58名议员的签名,才能将弹劾议案提交到法国国民议会。此后还必须以相同的条件分别在下院(就是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获得通过。通过后估计是送到宪法委员会,而宪法委员会其实相当于元老院,根据1958年宪法第56条之规定,宪法委员会的成员为九人,任期为九年,不得连任。宪法委员会成员每三年更新三分之一,成员中三名由共和国总统任命,三名由国民议会议长任命,三名由参议院议长任命,各前任共和国总统是宪法委员会当然的终身成员。所以想真正扳倒法国总统,是很难的。
2,总理由总统在议会多数派中任命,也就是说,总统的任命自由是有限的,尤其是在议会多数和总统不是一个阵营的时候,也就是常听说的“左右共治”。法国《新观察家》社论曾说,当议会多数派跟总统多数派一致时,总统是“无可争议的君主”;当这两者不一致而出现共治时,总统则形同“赋闲的国王”。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宪法虽未规定须由国会同意,目前则由国会行使同意权,总统则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解散国会,将法案交付公民投票,行使部分权力时不必总理副署。法国第五共和实施将近三十五年,最近十馀年出现两次左右共治局面,一九八六年到一九八八年,以及一九九三年迄今。法国总统必须任命国会多数党派人士出任总理,因此,可能出现总统与总理不同党派。虽然宪法明定总统与总理的职权,可是实际上有些职权无法完全区分,例如外交与经济密不可分,无法一分为二。总理所属政党如果在国会占了多数,与总统不同党派,总统的权力式微,总理权力上升。总统与总理同一党派,总统的权力则高度集中。所以人民可以选择不同的多数,不用担心总统独裁。法国总统拥有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1958年宪法第12条规定,当总统或政府同国民议会发生冲突时,总统在同总理、议会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力解散国民议会,重新进行选举。但大选后一年之内,不得再解散国民议会。总统的这项权力可以有效地制约议会中的反对派,对付政敌,从而保持政府的稳定。所以议会真的要弹劾总统是要冒着被解散的危险的,但是总统也不能总解散议会,况且总统也不能总当总统,一旦下台,他就没那么大权力了,所以为自己考虑总统也不会为避免被弹劾而轻易解散议会的,那样很可能会下台后身败名裂被报复得很惨的,做人总得留点后路的。
3,议会制衡政府主要是行使不信任案,如果议会对政府通过不信任案,那么总理是要辞职的。所以在法国总理比较难做,既要和总统保持比较好的合作关系还要对议会负责,在权力的实际运作中,总理“在煤堆干活”,出事背黑锅,总统则居高临下,谁也动不得。一位前总理这样比喻过,总理是总统的“保险丝”,总统叫熔化就熔化。这种体制带有戴高乐将军的个人色彩,此乃形势使然。然而,即使戴高乐,他也针对任期过长采取了因应做法,经常就国事举行全民公决,借以检验权力的“合法性”。他在任11年,除例行选举外,公决举行过4次,且每次都将自己的去留做赌注。1969年,他提出的一项行政改革遭公决否决,他当即宣布中止总统职务,请人民另择贤能。其后的总统虽继承了7年任期,却很少搞全民公决,4位总统30多年只搞过3次。这给民众留下的印象是全民直选的总统不敢再次接受全民的检验。
另外谈一点总理对总统的制约,法国总统的很多命令都是要总理副署的,否则不能生效。这个和中国古代的宰相副署权一样,很多人以为中国古代皇帝什么都说了算,其实是天大的误会,很多朝代都有不成文的规矩,皇帝的诏书不经过宰相是不能生效的,有的时候即便生效,效力也很低很低,只是到了明朝和清朝,相权才被大幅度削弱,但是文官集团对皇帝的牵制仍然是很大的,有名的比如明万历朝的历史就可以看出。
❸ 法国1885年众议院议员人数是多少请指教
不好找啊
1885年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参议院是300名。众议院议员为600人,4 年改选一次,由普选产生。但成年男子须居住一定地区6 个月以上,才有选举权。妇女、服军役者、殖民地居民都被剥夺了选举权。
❹ 法国政治制度
法国实行议会共和制。1958年,宪法扩大了总统权力,限制了议会职权, 但仍保留议会制关于政府对议会负责和议会监督政府的基本原则。
总统
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7年,期满后可再次当选。
法国总统为国家元首,掌 握国家的行政权、军事权和外交权。法国宪法规定,在共和国总统因死亡、患 病、出国访问等各种原因无法行使其权力时,由参议院议长临时代行总统职务。 法国政体中不设副总统。
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 会议;有权解散议会;可超越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交公民投票表决。
议会
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 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涉及国防、行政、教育、劳动权和私有制等立 法问题时,议会只能制定一般原则,具体细则和实施措施则由政府制定。 国民 议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议员任期5年。
政府
政府由总理、部长、国务秘书等成员组成。
法国政府成员的人数和各部设 置的数目并无法律上的限制。政府决定并指导国家的政策。政府对议会负责。
地方权力机构由地区议会、行政区议会和市镇议会组成。每一级地方政府 享有极大的行政和财政权力。
政党
法国实行多党制。主要政党有:保卫共和联盟、社会党、法国民主联盟、法 国共产党、国民阵线等。
❺ 法国总统有权解散议会吗
法国总统有权解散国民议会。
共和国总统:国家元首由普选、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2000年9月24日法国全民公决之后确立总统任期5年制);并由法国总统任命总理,和根据法国宪法第8条,总理的提名来任命政府其他成员。总统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总统亦是三军统帅。另外,根据宪法第16条,在面临重大危机时,总统拥有采取非常措施的权力,例如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启动全国动员令等等。根据宪法第20和21条,在总理的领导下,政府决定并主管国家的政策;领导政府的运作,保证法律的实施;政府向议会负责。
尼古拉·萨科齐是现任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即现在的法国)的第六任总统,他于2007年5月16日正式就任;弗朗索瓦·菲永则于2007年5月17日被尼古拉·萨科齐任命为现任的政府总理。
国民议会(法语:Assemblée nationale)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总共有577名议员,每名议员代表单一的选区。议会成员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法国总统有权解散国民议会。
❻ 法国选举制度
法国选举制度简介
目前法国的国家体制是戴高乐总统于1958年创立的第五共和国的体制。这一体制不同于美国的总统制,也不同于英国的议会制,而是二者的结合。第五共和国的宪法规定,法国的总统选举实行单记名多数两轮淘汰制,由每个法国公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总统选举规则
1.4月21日举行首轮选举。
2.若没有候选人获得大多数选票(指超过50%),获得最多票数的两位候选人便会进入第二回合选举,定于5月5日举行。
3.选举结果定于5月15日或者之前宣布,总统任期为5年。
法国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4月21日举行。在总统选举两轮投票产生新一届总统后,选民还将进行两轮投票,选举出国民议会议员。
德国
选举制度
选民以第一票选举他所在选区的联邦议员候选人。299名议员,也就是议员中的半数将通过这一途径进入联邦议院。在此,适行的是简单多数票原则。联邦议院中的多数取决于选民所投的第二票。选民们用第二票决定议席的另一半和各党派在联邦议院中的席位。
各党派在各联邦州拟出候选人名单。获得第二票的议员将前往柏林就职。但第一票和第二票最终进行一次合并。第一票选出的席位与该党第二票席位统计结果相加。计票时,比如某一党派应得席位是100个,获得的直接席位是40个,那么州竞选名单上的席位就应当是60个。如果直接席位只有30个,州竞选名单上就应当有70个。
额外席位
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个政党在各选区中得到的直接席位多于按州竞选名单所分得的席位。2002年多出了5个,1998年多出了13个,1994年多出了16个。各政党可以保留这种所谓的额外席位,在这种情况下,联邦议院的议员人数就相应地增加了。额外席位在任期内也有可能损失掉。假如一位直接选举的议员退出联邦议院,并且他所在的党拥有额外席位的话,这个空缺将不予填补。
此外德国选举法还规定了百分之五限制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只有至少获选民所投第二票的5%席位或3个直接席位的政党才能进入议会。这样,真正意义上的第二票数目就成为席位分配的基础。
❼ 法国发展史(详细点的)
法国发现的最早人类遗迹大约200万年以前。公元前1000年,凯尔特人在法国定居。公元前1世纪,罗马的高卢人总督恺撒占领了全部高卢,从此受罗马统治达500年之久。公元5世纪法兰克人征服高卢,建立法兰克王国。
10世纪后,封建社会迅速发展。1337年英王觊觎法国王位,爆发“百年战争”。初期,法国大片土地被英侵占,法王被俘,后法国人民进行反侵略战争,于1453年结束百年战争。
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形成中央集权国家。17世纪中叶,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
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发展,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废除君主制,并于1792年9月22日建立第一共和国。1799年11月9日(雾月18日),拿破仑·波拿巴夺取政权,1804年称帝,建立第一帝国。
1848年2月爆发革命,建立第二共和国。1851年路易·波拿巴总统发动政变,翌年12月建立第二帝国。
1870年在普法战争中战败后,于1870年成立第三共和国直到1940年6月法国贝当政府投降德国,至此第三共和国覆灭。
1871年3月18日,巴黎人民举行武装起义,成立巴黎公社。同年5月底,被法国军队残酷镇压。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遭德国侵略。
1944年6月宣布成立临时政府,戴高乐担任首脑,1946年通过宪法,成立第四共和国。1958年9月通过新宪法,第五共和国成立,同年12月戴高乐当选总统。
法国作为欧洲五大强国之一,与其的历史根源性有很大关系,法国有着欧洲交通枢纽的优越地理位置,让它能快速的发展变强,但是由于法国的面积并不太美好,又被欧洲其它五大强国包围,所以实力一直很一般。
当欧洲逐渐从罗马崩溃的阴影中走出,当时阿拉伯帝国也在东方崛起,在近东重创拜占庭帝国,沿着北非攻占西班牙,入侵法国。
由于阿拉伯军队在普瓦提埃战役中败给法兰克王国,最终入侵欧洲的核心区的理想没有实现,攻占西班牙已经是阿拉伯帝国对欧洲扩张的极限了。
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为欧洲带去沉重的灾难,同时也给欧洲人带来了适合他们的重骑兵技术。
但是当时的重骑兵的昂贵开销,让法兰克帝国难以承受,于是分封土地分摊成本的封建主义在法兰西渐趋流行,以至于封建主之间相互争斗,弱化了中央权威,此时的法国分崩离析,而这种时刻更大的灾难在等待着法国,法国周边的群狼正在等待法国的自相残杀,而后进行吞噬。
法国这个欧洲枢纽的位置早有多人贪慕,这次恰好给了这些国家机会,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在此刻发生了,当一个国家内部分裂外部入侵的时候,往往国家会放弃私仇选择大义法国就是这样,法国的统一也由此开始;
一个叫做勃艮第的态度影响了当时法国的统一,勃垦第是第一个愿意在英法战争中鼎力相助的诸侯,而后更多的诸侯加入进来,一起为法国而战,那一刻法国是统一的,是一心对外的。
在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重骑兵在英国长弓、火药、防御工事面前极其脆弱,而更强大的军事投入需要中央集权对资源的统一调度,这再一次让法国看到统一的必要性,这次法国的统一势在必行,因为法国人面对的外敌不仅仅是英国人。
由于法国兼具陆地与海洋国家的地缘属性,在维持一支海军抗衡英国人的同时,也要有一支庞大陆军面对来自欧洲大陆的竞争,法国面临的是多线作战,这种情况也迫使着法国政治朝着集权化发展。
❽ 法国政体
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根据全民公决结果,2000年6月改为5年,之前是7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权。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共321席,参议员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以省为单位,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
政党
法国实行多党制,目前共有30多个政党。 (1)人民运动联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简称UMP):主要执政党和议会第一大党。前身系2002年总统大选中为支持希拉克而组成的竞选联盟——总统多数派联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现名。核心为希拉克原来所属的保卫共和联盟(戴党),并吸收了自由民主党和法兰西民主联盟的主要力量。现有党员21万人,多为职员、官员、自由职业者、商人、农民和工人等。党纲是“自由、责任、互助、国家、欧洲”,强调奉行务实、开放的经济政策,重塑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推动欧盟建设和东扩,属中右政党。主席尼古拉•萨科齐。 (2)社会党(Parti Socialiste):议会第二大党和主要反对党。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国际法国支部”,1920年发生分裂,多数派另组共产党,少数派则保留原名。1969年改组成立社会党,1971年与“共和体制协议会”及其他左翼组织合并。现有党员约13万人,多为公职人员和知识分子。对内注意体现左翼政党色彩,主张维护劳工利益,同时采取务实的经济政策;对外主张维护法国独立核力量,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并加强南北对话。2002年在总统和立法选举中接连败北后,党内派系斗争日趋激烈,实力受到较大削弱。近年来,利用法国民众对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满,在地方选举和欧洲议会选举中连续击败右翼,成功阻止《欧洲宪法条约》通过公投,并煽动社会风潮,政治影响力有所回升。现任第一书记弗朗索瓦·奥朗德(Flançois HOLLANDE)。 (3)法兰西民主联盟(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çais,简称UDF):议会第三大党。前身系由共和党、民主力量、争取法兰西民主人民党、激进党等右翼温和派和中间力量于1978年结成的多党联盟。1998年合并成立统一政党。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卫共和联盟组成右翼联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齐为首的部分党员加入总统多数派联盟,即后来的人民运动联盟。现有党员约4万人。对内主张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改革,提倡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外积极主张加强欧盟建设。现任主席弗朗索瓦·贝鲁(Flançois BAYLOU)。 其余政党主要有: 法国共产党(Parti Kommuniste Fl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现有党员13.4万,多为工人、雇员、教员、手工业者等。 国民阵线(Front National):成立于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缔的极右组织“新秩序党”。 右翼:新法兰西民主联盟(Nouvelle 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ce)、保卫法兰西运动(Mouvement pour la Flance)、社会共和论坛(Forum des Républikains Sociaux)、保 卫法兰西联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lance)。 左翼:绿党(Les Verts)、左翼共和联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与公民运动(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左翼激进党(Parti Radikal de Gauche)。 中间派:公民运动-共和派(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kain)。 极右:全国共和运动(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kain)。 极左:工人斗争党(Lutte Ouvrière)、革命共产主义同盟(Ligue K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劳动党(Parti des Travailleurs)。
司法机构
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管辖体系,即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与负责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争议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类:1、专门法庭(包括儿童法庭、负责处理雇主和职工之间纠纷的劳资调解委员会、审理商人之间或商业公司之间争端事件的商务法庭和社会保险法庭)。2、民事法院。 3、刑事法院(包括判决轻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决轻罪案件的轻罪法庭、判决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统纵向上又分为四级:初审法庭、大审法庭、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是最高一级司法机关,负责受理对35个上诉法院所作判决的上诉。院长居伊·加尼韦(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诉讼机关,下设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对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后裁决,并充当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顾问。 法国的检察机关没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其职能由各级法院中配备的检察官行使。检察官虽派驻在法院内,但行使职能独立于法院。检察官的管理权属于司法部。最高法院设总检察长 1人,检察官若干人;上诉法院设检察长1人,检察官若干人;大审法院设检察官1人,代理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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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法国的议员怎么产生
法国议会由国民议院和参议院组成国民议院由直接选举的577名议员组成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的321名议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