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学三大奠基人
社会学三大思想家: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的观点及方法之述评
主讲嘉宾:邹晓辉(将在今晚九点在清华大学雨课堂跨学科思维训练公益课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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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晚雨课堂主讲嘉宾邹晓辉老师讲座的提纲
一、马克思(Karl Marx)1818年5月5日-1883年3月14日
马克思出生于律政世家,却因为所处时代的尖锐社会问题和自己深邃反思而步入了大起大落又大落大起的人生旅途。1830年秋季马克思进入特里尔中学,毕业后进入波恩大学,后转学到柏林大学,专业是法律,但他兴趣焦点却在哲学和历史上。1840年普鲁士新国王即位,腓特烈·威廉四世要求所有出版物都必须通过严格审查,大学失去了学术自由,新国王任命的柏林大学教授将会审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由于马克思哲学高过神学的立场不会被反黑格尔的教授所接受,因此马克思将自己的博士论文改寄给了耶拿大学审查其博士资格。1841年马克思以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之区别》申请学位得到了学术委员会一致认可,未进一步答辩就顺利获得耶拿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他毕业后担任《莱茵报》主编,不幸遇到有名的“林木盗窃问题”。于是,他在克服了法律专业问题和学位问题之后,又遭遇了社会问题。由于其立场与当局尖锐对立,因此,不久就失业了。之后的工作和事业及生活都遭遇了超乎寻常的坎坷。一般人早就被击垮了。好在马克思的才情双丰收,让他有大无畏的精神。其细节倾听讲课或阅读相关资料!马克思在思想上是富有者,在经济上却是严贫户,他这位对资本主义经济有着透彻研究的伟大经济学家,其自身却一贫如洗,他的一生是在贫困潦倒中度过的。马克思没有固定的工作,一家人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他极不稳定而又极其微薄的稿费收入,加之资产阶级对他的迫害和封锁,使饥饿和生存问题始终困扰着马克思一家,差不多已把马克思置于死地。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他常常囊空如洗,衣食无着,在困境的泥沼中挣扎。1864年9月28日,马克思参加第一国际成立大会,被选入领导委员会。他为国际起草《成立宣言》《临时章程》和其他重要文件。1867年9月14日,《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两卷在马克思死后由恩格斯整理其遗稿,分别在1885年、1894年出版。1870年10月马克思与移居伦敦的恩格斯再度相聚。由于被许多国家驱逐,到处流亡,他曾自称是“世界公民”。1881年12月2日,燕妮去世。1883年3月14日下午两点三刻,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在伦敦寓所辞世,享年65岁。后与燕妮合葬于伦敦北郊的海格特公墓内。恩格斯发表墓前演讲,约有20人参加葬礼。一般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在他所处的时代并没有绝对的影响力;但是就在他过世几年后的19世纪末,随着资产阶级世界的普遍危机的加剧,马克思哲学迅速的传遍各地。建立资本主义式的福利国家成为欧洲先进国家政经改革的趋势。其后续发展有两个大的派系,其一,修正主义派,以爱德华·伯恩斯坦为中心,主张渐进式社会主义发展,视马克思主义为一种道德标准;其二,革命派学说则以激进的列宁最为着名,强调暴力革命对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不可回避的必要性。革命派视马克思主义为一种历史科学理论与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方法论,认为这种理论是历史客观进程的理论反映,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实践中的产物,是所有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结晶。这就引出了一个很根本的理论问题,即:劳动究竟应该怎么来定义?
犹太人在德国的解放斗争就是无产阶级对新兴资产阶级的解放斗争。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卡尔·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认为哲学是人类思想的解放,也就是说它是无产阶级挑战社会制度的精神武器。只有在科学的哲学指导下,无产阶级才能彻底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才能建立共产主义新社会,从而获得自己最后的解放。这又引出了一系列的理论问题,如:哲学、解放、人与社会,应该怎么定义?社会类型、社会形态和社会规律,又该如何做更进一步的探究?
马克思的哲学追溯到人类的本性:他认为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人可以有效的计划出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因此,人一旦进行有计划的劳动生产就与其它动物根本区别开来了;因为要劳动,人们必须事先结成生产关系及其它社会关系。人们的劳动生产力制约着人们在其中进行活动的生产方式,而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便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生产方式、社会关系等构成社会的基本架构,并决定着人们的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一旦形成,便反过来成为制约人的活动的客观力量。可见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劳动阶级的生产劳动之上的,劳动阶级造就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社会的发展从表面上看像是杂乱无章,其实它同自然界一样也是有内在规律。因此,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论。马克思在年轻的时候深受德国当代知名哲学家黑格尔辩证论的影响,一同认为万物皆由演变而成。但不同于黑格尔的唯心论点,马克思的思想是唯物论点。两个论点差异在于对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的看法即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唯物主义者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自然界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意识归根到底是物质的产物,自然界的产物。【社会关系】【社会意识】【社会发展】都是社会学范畴需要探讨的问题。那么,什么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呢?比马克思他晚40年出生的涂尔干则解答了这个问题。
二、涂尔干(Durkheim)1858年4月15日-1917年11月15日(或:迪尔凯姆)
涂尔干以经验科学的方式探索社会学。涂尔干是法国犹太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法国首位社会学教授,《社会学年鉴》创刊人。卡尔·马克思(犹太人)和涂尔干(犹太人)及韦伯并列为当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他1858年4月15日出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和犹太教法典。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1879年涂尔干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年毕业。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学教书。其间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898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
涂尔干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和方法,即: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和特殊的决定因素,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是先行的社会事实造成的。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塑造了人们的意识。这种“强制”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将受到惩罚。迪尔凯姆认为一切社会的观念都具有这种强制力;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社会高于个人,社会事实无法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以及其他研究个体的方法来解释,而必须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来解释。他说,宗教、道德、法律、社团、协会、语言,以及服装样式均属社会现象,都是社会学特定的研究对象。他把社会事实分为:“运动的状态”和“存在的状态”,前者指与思想意识相关的现象,亦称“团体意识”;后者是社会上一切组织和有形设置。他注重研究前者。
对社会事实的含义做进一步解释:
任何对个人施以外在的强制作用的、固定的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社会总体中普遍出现的、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只有以社会为基础和承担者的现象才算作社会事实。实际上,社会事实正是社会的独特属性或社会层次上突生性质,这种属性或性质原则上只存在于社会整体之中。
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其特点是:
1)外在性:社会事实存在于个人身外,因而,不同于那些存在于个人身内的生物现象。即使有些社会事实表现为内在的(如:某种道德义务),其根源却是外在的,是后天接受而来的。
2)强制性:即社会事实约束和强制着个人的行动,人们如不依从它,便会受到它的直接或间接的制裁。
3)客观性: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
4)普遍性: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他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
在《社会学方法论的规则》一书中,他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1. 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主要包括: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2. 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主要有: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规则》中,杜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1. 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1)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2)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3)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2. 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1)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2)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
2. 涂尔干的核心着作和社会学的思想观点是什么
涂尔干的核心着作:
1、早期形式主义阶段:《社会分工论》(1893年);
2、早期综合阶段:《社会学方法之规范》(1895年)、《自杀论》(1897年);
3、过渡阶段:《个人的代表性及集体的代表性》(1899年)、《道德教育》(1902-1903年)、《道德事实之测定》(1907年);
4、新的总立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
社会的思想观点:
迪尔凯姆坚持社会唯实论和社会整体观的目的是在个人与社会之间明确划分一条界线,认为二者分属两个不同层次,受不同性质的规律支配,必须由不同学科分别对之进行研究。
在社会与个人关系问题上,迪尔凯姆坚持高于个人,社会决定个人,而不是相反,即高层次事物对低层次事物具有首要的决定性意义。
迪尔凯姆的社会观是为他争取社会学独立迈出的第一步。由此出发,他为社会学规定了独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社会学研究不必也不能涉及个体层次,它只是把社会层次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
(2)涂尔干法国什么时扩展阅读:
杜尔凯姆分工论的认识:
杜尔凯姆认为,传统力量统治的社会靠“机械的团结”来维系。特别是在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中,由于分工程度较低,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保持同样的习俗,信奉同一图腾,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集体,而不会离心。
这种团体基本上是从“相似性”中生成的社会,即所谓“同质”的社会。该团体的首要任务是使成员们尊重团体的信仰和各种传统,即维护共同意识,维持一致性。
在近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意识、信仰上的差异也日益增大。但是社会没有瓦解,人们也没有分离,这是因为古代维系团体的共同意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社会分工使每个人在消费上依赖于其他人。
分工使社会像有机体一样,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同时又不能脱离整体。分工就像社会的纽带,故谓之“有机团结”。
迪尔凯姆认为,民族越进化,其成员间的差异越大。这种趋势甚至反映在体质上。从大脑容量上看,同一种动物的脑量相互差别小,而人与人的脑量差别大。
就人类而言,土人与土人相比,其脑量较之文明人更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装、思想)的内部差异也很显着。因此,近代社会是差异的社会,又是有机团结的社会。
3. 现代世界较之古老社会缺乏道德凝聚是谁说的
涂尔干。
埃米尔·迪尔海姆(_mile Durkheim,1858年4月15日-1917年11月15日),又译为涂尔干,杜尔凯姆,出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毕业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898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主要着作是《自杀论》及《社会分工论》。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
4. 简述一下涂尔干的地位着作及主要思想
1、地位:法国首位社会学教授,《社会学年鉴》创刊人。与卡尔·马克思及马克斯·韦伯并列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
2、着作:《自杀论》及《社会分工论》等 。
3、主要思想:
坚持社会唯实论和社会整体观的目的是在个人与社会之间明确划分一条界线,认为二者分属两个不同层次,受不同性质的规律支配,必须由不同学科分别对之进行研究。在社会与个人关系问题上,迪尔凯姆坚持高于个人,社会决定个人,而不是相反,即高层次事物对低层次事物具有首要的决定性意义。
迪尔凯姆的社会观是为他争取社会学独立迈出的第一步。由此出发,他为社会学规定了独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社会学研究不必也不能涉及个体层次,它只是把社会层次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
(4)涂尔干法国什么时扩展阅读:
着作内容:
1、《自杀论》
书中批判了以个体心理学解释自杀现象的传统理论,建立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分析自杀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自杀有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 4种类型 。
迪尔凯姆在书中运用了社会统计的方法,特别是以统计交互表格的形式 ,展现了大量的经验资料 ,用以说明自杀现象受到民族、自然环境、性别、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程度等社会事实的影响 ,从而建立了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
2、《社会分工论》
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功能”、“社会容量”、“道德密度”以及“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这些后来一直为社会学界所沿用、修正和争论的概念‘也通过对“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环节社会”与“分化社会”以及“压制性制裁”与“恢复性制裁”的纵向二元划分,探讨了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
概言之,涂尔干的社会学主义之基本立场在本书已初现端倪:一切存在与现象的根源,皆为“社会”。
5. 迪尔凯姆简介
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 (1858-1917)又名涂尔干。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学科奠基人之一。
生平和着作 1858年 4月15日出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和犹太教法典。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1879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年毕业。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学教书。其间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W.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898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断了这位反战学者的学术研究,他的儿子和许多学生死于战场,他受到极大的刺激。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主要着作有:《社会分工论》(1893)、《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社会学的对象和方法 迪尔凯姆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和特殊的决定因素。它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是先行的社会事实造成的。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塑造了人们的意识。这种“强制”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将受到惩罚。迪尔凯姆认为,一切社会的观念都具有这种强制力;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社会高于个人,社会事实无法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以及其他研究个体的方法来解释,而必须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解释。他说,宗教、道德、法律、社团、协会、语言,以及服装样式均属社会现象,都是社会学特定的研究对象。他还把社会事实分为“运动的状态”和“存在的状态”,前者指与思想意识相关的现象,亦称“团体意识”;后者是社会上一
切组织和有形设置。迪尔凯姆注重研究前者。
劳动分工论 社会秩序是迪尔凯姆一生学术研究的主题。19世纪后半叶,法国社会动荡不安。他一心要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回答现实问题,帮助社会维系整合,达到安定。他的 3部主要着作《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紧密围绕着秩序和整合的主题,分别回答社会团结和整合靠什么达到,社会整合与个人是什么关系,团体意识对社会和个人起什么作用3个问题。
迪尔凯姆认为,传统力量统治的社会靠“机械的团结”来维系。特别是在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中,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保持同样的习俗,信奉同一图腾,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集体,而不会离心。这种团体基本上是从“相似性”中生成的社会,即所谓“同质”的社会。该团体的首要任务是使成员们尊重团体的信仰和各种传统,即维护共同意识,维持一致性。在近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意识、信仰上的差异也日益增大。但是社会没有瓦解,人们也没有分离,这是因为古代维系团体的共同意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社会分工使每个人在消费上依赖于其他人。分工使社会像有机体一样,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同时又不能脱离整体。分工就像社会的纽带,故谓之“有机团结”。迪尔凯姆认为,民族越进化,其成员间的差异越大。这种趋势甚至反映在体质上。从大脑容量上看,同一种动物的脑量相互差别小,而人与人的脑量差别大;就人类而言,土人与土人相比,其脑量较之文明人更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装、思想)的内部差异也很显着。因此,近代社会是差异的社会,又是有机团结的社会。
迪尔凯姆否认社会分工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更多财富的观点。他强调,一个事物的功能,并不是产生出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财富,但这要在分工出现后与分工前的对比中才能显示出来。他认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过大。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迁徙到其他地方,当无路可退时,他们被迫改换行业,分工制也就随之出现。他重视研究社会事实的功能,是功能理论的先驱之一。同时在方法论上,强调区分功能与原因,这对功能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迪尔凯姆在早期着作《社会分工论》中还批判了传统社会中的共同意识,认为这种共同的信念接近于宗教,带有强制性,并渗入到一切社会生活中。他预言,共同意识和宗教维系社会的功能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成熟期的迪尔凯姆在继续研究人类社会的整合问题时,放弃了《社会分工论》中贬低共同意识的思想,转向强调共同意识和宗教的社会作用。
自杀论 在《自杀论》一书中,迪尔凯姆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他把自杀划分为 4种类型,即利己型自、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认为利己型自杀产生于极度的个人主义。社会的人必须以他为之服务的社会作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如教徒的生活目标是宗教信仰。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宗教和社会相脱离,从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迪尔凯姆指出,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基督教教徒、自由职业者、未婚者、离婚者中间。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犹太教、天主教、英国公教都有更强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规定教徒生活目标上缺乏强制力;独身者、离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较少地负有义务;从这些脱离了社会义务和束缚的人们中产生出更多的自杀者。
利他型自杀产生于过分地屈从于一种社会目标和意义,过密地结合在社会中,以致个人失去了自主。迪尔凯姆以欧洲军队为例说明利他型自杀。在军队里,士兵被训练得不看重自己的价值,使他们感到被一种“社会价值”所扼杀,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百姓。
失范型自杀由社会混乱所导致,在混乱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失去了规范,增添了痛苦。迪尔凯姆认为,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其欲望划定了界限,而人的欲望却是无止境的。他占有的越多,欲求的就越多,所获得的未能满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欲望。欲望有界限,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和快乐,而欲望的限定只能来自社会。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序。不管这个秩序是基于世袭还是个人成就,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员接受的。当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等级原则合理,自己应处在某一特定阶层中,他就欣然地接受该阶层给予他的限定,欲望与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当社会发生动乱、变迁时,人们失去了种种秩序和规范,欲望与手段不协调,行为混乱而无节制,遂造成种种痛苦,导致自杀率升高。迪尔凯姆把工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视为此种类型的例证。
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控制过度造成的,个人失去了任何希望。迪尔凯姆认为这种类型的自杀在现代社会并不常见,他没有对此作详细的讨论。迪尔凯姆总结其自杀研究,提出了3个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在自杀原因上,迪尔凯姆并不完全否定个人生理上的因素,但认为那是次要的,社会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认为,当一个社会不能提供上述3项条件时,一些心理上脆弱的个人就可能会自杀。
宗教和知识社会学 迪尔凯姆宗教研究的对象是澳大利亚原始部落中的图腾崇拜,他的研究目的却是为了“理解现今的人”,为了说明宗教的社会功能,说明一种共同意识对于社会秩序建立的必要性。
迪尔凯姆批判了早期人类学家对宗教起源的两种解释:万物有灵论和自然崇拜论。他说,这种解释说明不了为什么在对于自然、生理现象的误解露出破绽后,宗教还能持续下去,直到今天。他认为,宗教不是要给人们一种对于物质世界的描述,而是服务于社会。图腾是民族的标志、旗帜,图腾原则就是民族本身。人们崇拜图腾实际上是崇拜他们所属的那个团体,图腾是团体的象征,犹如国旗之于近代国家。“神圣性”历来是解释宗教的关键。迪尔凯姆认为宗教的神圣来自社会,它不过是被实体化、人格化了的团体力量,即道德力量。他认为,社会力量以一种心理方式作用于个人,迫使人们服从它,甚至违背人们的自然倾向。人们感到了身外存在的这种力量既是强制的,又是需要依赖的。他们对之敬畏,又不能充分理解其性质和来源,便萌发了某些观念来象征这些力量,这些观念就是宗教。这些神圣象征物(即宗教)的功能不仅在于帮助人们感到社会实体的存在,更在于维系社会,促进其整合。迪尔凯姆认为,澳大利亚民族的团结不是来自共同的血统和习俗,而是来自共同的名称、标志、仪式,即共同的图腾崇拜。取消了民族的象征物——图腾,民族就不能存在。他认为,宗教象征以其突出的神圣色彩加强个人对社会的隶属关系。社会对于个人,就像神对于其崇拜者一样,没有了这种
至高的神圣性,便不可能有社会生活。迪尔凯姆分析了原始宗教中的多种仪式,认为它们起着维系社会、使之一体化的功能。他指出,不仅原始社会需要宗教的这种功能,“社会生活在其每一方面,在其每一个历史时期,都要靠一个大的象征体系才成为可能”。这一点是他晚年思想中的最大转变。
在解释宗教起源时,迪尔凯姆同时建立起他的知识社会学的思想。“团体意识”和“团体表象”既是他解释宗教起源的钥匙,也是他的知识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他认为,一切感受来自个体经验,一切理性并非与生俱来的、超验的,而是属于“团体表象”,来自“团体意识”,产生于团体生活之中。理性又分思维中的概念、范畴,伦理中的道德、宗教。这些均产生于团体生活,不是源于个人的心理机制。在完全孤独的个人生存中,为了生理需要的满足,凭感觉就足够了,并不形成时间、空间等概念。在动物式的个体生活中,客观的时空并未消失,但它们不可能把握作为一种思维范畴的时空概念。只有团体生活才需要形成概念、范畴和类别。迪尔凯姆并不否认“范畴”、“概念”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只是强调没有团体生活就不可能也不需要认识这些实在。因此他认为,一种道德思想不可以简化为一种功利目的,理性不可以简化为个人经验。
学术贡献 迪尔凯姆提出了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阐述了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的结构、功能和因果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规则,充实了由A.孔德开启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构想,使社会学方法论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用人类学资料对澳大利亚土着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从而结束了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迪尔凯姆丰富、精深的社会学思想,对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6. Emile Durkheim是谁
埃米尔·杜尔凯姆
编辑
埃米尔·杜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年-1917年),又译为涂尔干·迪尔海姆,杜尔干·迪尔海姆,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主要着作是《自杀论》及《社会分工论》 。
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
中文名
埃米尔·杜尔凯姆
外文名
Émile Durkheim
别 名
涂尔干,杜尔干,迪尔海姆
国 籍
法国
民 族
犹太
出生地
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
出生日期
1858年4月15日
逝世日期
1917年11月15日
职 业
法国社会学家
毕业院校
巴黎高等师范学校
代表作品
自杀论,社会分工论
目录
1人物简介
2主要贡献
3社会观
▪ 社会唯实论
▪ 社会整体观
▪ 综述
4方法论
5研究对象
▪ 社会事实的含义
▪ 事实类型
▪ 准则
▪ 原则
6分工论
▪ 社会秩序
▪ 认识
▪ 否认观点
▪ 共同意识
7自杀论
▪ 利己型
▪ 利他型
▪ 失范型
▪ 宿命型
8宗教研究
9学术研究
10其他内容
1人物简介编辑
埃米尔·杜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年-1917年),又译为涂尔干,杜尔干,迪尔海姆,法国社会学家,是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主要着作是《自杀论》及《社会分工论》 。
涂尔干
1858年 4月15日出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和犹太教法典。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
1879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年毕业。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学教书。其间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W.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
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
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
1898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
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断了这位反战学者的学术研究,他的儿子和许多学生死于战场,他受到极大的刺激。
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
2主要贡献编辑
迪尔凯姆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和方法,即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和特殊的决定因素。它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是先行的社会事实造成
的。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塑造了人们的意识。这种“强制”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将受到惩
罚。迪尔凯姆认为,一切社会的观念都具有这种强制力;
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社会高于个人,社会事实无法用生理
学、个体心理学以及其他研究个体的方法来解释,而必须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解释。他说,宗教、道德、法律、社团、协会、语言,以及服装样式均属社会现象,
都是社会学特定的研究对象。他还把社会事实分为“运动的状态”和“存在的状态”,前者指与思想意识相关的现象,亦称“团体意识”;后者是社会上一切组织和
有形设置。迪尔凯姆注重研究前者。
杜尔凯姆的一般社会学理论的四个发展阶段
早期形式主义阶段:《劳动的分工》(1893年);
早期综合阶段:《社会学方法之规范》(1895年)、《自杀论》(1897年);
过渡阶段:《个人的代表性及集体的代表性》(1899年)、《道德教育》(1902-1903年)、《道德事实之测定》(1907年);
新的总立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
3社会观编辑
社会唯实论
社
会唯实论与社会唯名论针锋相对,主张社会是具有客观性的独立实体,社会先于个人并决定着个人的本质。迪尔凯姆强调,社会唯实论主张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不依赖
于个人,并不意味着社会可以完全摆脱个人,并不等于主张社会是一种超验的存在物。社会的实体性仅仅意味着具有不同于个人特征或不能完全通过个人特性加以认
识的特殊实在性,它不过是主张个人仅仅是构成社会实体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斯宾塞认为,社会等于自然人加契约,迪尔凯姆则认为,契约的前提是人们的共同
生活,即必须先有社会,社会塑造了个人并为缔结理性契约提供非理性前提。迪尔凯姆的社会观的显着特性是赋予社会超出个人、独立于个人、规定个人的独立意
义。
社会整体观
社
会的实体性必须由社会整体性加以说明。社会整体观的哲学基础是:整体不等于或大于部分之和。社会整体观注重各部分之间的连结方式或结合方式,以及在这种结
合方式中产生的新的现象、新的属性。正是由这些不能由个人特性直接加以说明的新现象、新属性体现着社会的独立性和实体性,即只有坚持整体观才能贯彻社会唯
实论。迪尔凯姆强调,作为整体的社会,其成员之间的关系除了物质性结合以外,更主要的是一种精神性结合。
综述
迪
尔凯姆坚持社会唯实论和社会整体观的目的是在个人与社会之间明确划分一条界线,认为二者分属两个不同层次,受不同性质的规律支配,必须由不同学科分别对之
进行研究。在社会与个人关系问题上,迪尔凯姆坚持高于个人,社会决定个人,而不是相反,即高层次事物对低层次事物具有首要的决定性意义。
迪尔凯姆的社会观是为他争取社会学独立迈出的第一步。由此出发,他为社会学规定了独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社会学研究不必也不能涉及个体层次,它只是把社会层次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
4方法论编辑
《社会学方法论的规则》研究对象以及类型、原则进行了划分。
5研究对象编辑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社会事实的含义
任
何对个人施以外在的强制作用的、固定的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社会总体中普遍出现的、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只有以社会为基础和承担者
的现象才算作社会事实。实际上,社会事实正是社会的独特属性或社会层次上突生性质,这种属性或性质原则上只存在于社会整体之中。
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四个特点:
1) 外在性:社会事实存在于个人身外,因而不同于那些存在于个人身内的生物现象。即使有些社会事实表现为内在的(如某种道德义务),其根源却是外在的,是后天接受而来的。
2) 强制性:即社会事实约束和强制着个人的行动,人们如不依从它,便会收到它的直接或间接的制裁。
3) 客观性: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迪尔凯姆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
4)普遍性: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迪尔凯姆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事实类型
在《社会学方法论的规则》一书中,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
1. 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主要包括:
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等;
2. 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它主要有:
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
[1]
准则
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规则》中,迪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
1. 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
1)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
2)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
3)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
2. 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
1)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
2)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特殊存在的现象”;
从这个视角来看,犯罪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病态的是社会现象。这是因为:
第一,犯罪“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不可能不存在的”;
第二,对任何社会而言犯罪都是功能必须的,因为,“要是没有犯罪,社会就没有重建的希望”;
第三,犯罪将有益于社会进化。有时,犯罪看起来触动了现实的道德,但是,迪尔凯姆认为这实际上“已经预定了将来的道德”(在《社会学方法论规则》中,迪尔凯姆举了苏格拉底追求思想自由而触犯雅典法律的例子)
原则
在迪尔凯姆看来,划分正常的社会事实以及非正常的社会事实,就是为了便于解释社会事实,以便更好地认识和解释社会事实。为此,他提出解释社会事实的两个原则:
1. 循环法,即用一个社会事实去结实另一个社会事实,而不能主观臆断;
2. 分析法,即要寻求社会事实的因果分析与功能分析,来解释社会事实之间的相关性。
6分工论编辑
社会秩序
社
会秩序是迪尔凯姆一生学术研究的主题。19世纪后半叶,法国社会动荡不安。他一心要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回答现实问题,帮助社会维系整合,达到安定。他的
3部主要着作《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紧密围绕着秩序和整合的主题,分别回答社会团结和整合靠什么达到,社会整合与个人是什
么关系,团体意识对社会和个人起什么作用3个问题。
认识
迪
尔凯姆认为,传统力量统治的社会靠“机械的团结”来维系。特别是在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中,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保持同样的习俗,信奉同一
图腾,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集体,而不会离心。这种团体基本上是从“相似性”中生成的社会,即所谓“同质”的社会。该团体的首要任务是使成
员们尊重团体的信仰和各种传统,即维护共同意识,维持一致性。
在近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意识、信仰上的差异也日益增大。但是社会没有瓦解,人们也没有分离,这是
因为古代维系团体的共同意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社会分工使每个人在消费上依赖于其他人。分工使社会像有机体一样,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同时又不能脱
离整体。分工就像社会的纽带,故谓之“有机团结”。
迪尔凯姆认为,民族越进化,其成员间的差异越大。这种趋势甚至反映在体质上。从大脑容量上看,同一种动物的脑量相互
差别小,而人与人的脑量差别大;就人类而言,土人与土人相比,其脑量较之文明人更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装、思想)的内部差异也很显着。因此,近
代社会是差异的社会,又是有机团结的社会。
否认观点
迪
尔凯姆否认社会分工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更多财富的观点。他强调,一个事物的功能,并不是产生出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财
富,但这要在分工出现后与分工前的对比中才能显示出来。他认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过大。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迁徙到其他地方,当无路可退时,
他们被迫改换行业,分工制也就随之出现。他重视研究社会事实的功能,是功能理论的先驱之一。同时在方法论上,强调区分功能与原因,这对功能理论的完善具有
重要意义。
共同意识
迪
尔凯姆在早期着作《社会分工论》中还批判了传统社会中的共同意识,认为这种共同的信念接近于宗教,带有强制性,并渗入到一切社会生活中。他预言,共同意识
和宗教维系社会的功能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成熟期的迪尔凯姆在继续研究人类社会的整合问题时,放弃了《社会分工论》中贬低共同意识的思想,转向强调共同意
识和宗教的社会作用。
7自杀论编辑
利己型
在《自杀论》一书中,迪尔凯姆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他把自杀划分为 4种类型,即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认为利己型自杀产生于极度的个人主义。
社会的人必须以他为之服务的社会作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如教徒的生活目标是宗教信仰。
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宗教和社会相脱离,从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迪尔凯姆指出,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基督教教徒、自由职业者、未婚者、离婚者中间。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犹太教、天主教、英国公教都有更强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规定教徒生活目标上缺乏强制力;独身者、离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较少地负有义务;从这些脱离了社会义务和束缚的人们中产生出更多的自杀者。
利他型
利他型自杀产生于过分地屈从于一种社会目标和意义,过密地结合在社会中,以致个人失去了自主。迪尔凯姆以欧洲军队为例说明利他型自杀。
在军队里,士兵被训练得不看重自己的价值,使他们感到被一种“社会价值”所扼杀,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百姓。
失范型
失范型自杀由社会混乱所导致,在混乱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失去了规范,增添了痛苦。
迪尔凯姆认为,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其欲望划定了界限,而人的
欲望却是无止境的。他占有的越多,欲求的就越多,所获得的未能满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欲望。欲望有界限,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和快乐,而欲望的限定只能来自社
会。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序。不管这个秩序是基于世袭还是个人成就,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员接受的。
当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等级原则合理,自己应处在某一特定阶层中,他就欣然地接受该阶层给予他的限定,欲望与手段也就有
了平衡的可能。当社会发生动乱、变迁时,人们失去了种种秩序和规范,欲望与手段不协调,行为混乱而无节制,遂造成种种痛苦,导致自杀率升高。迪尔凯姆把工
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视为此种类型的例证。
宿命型
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控制过度造成的,个人失去了任何希望。迪尔凯姆认为这种类型的自杀在现代社会并不常见,他没有对此作详细的讨论。
迪尔凯姆总结其自杀研究,提出了3个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
在自杀原因上,迪尔凯姆并不完全否定个人生理上的因素,但认为那是次要的,社会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认为,当一个社会不能提供上述3项条件时,一些心理上脆弱的个人就可能会自杀。
8宗教研究编辑
迪尔凯姆宗教研究的对象是澳大利亚原始部落中的图腾崇拜,他的研究目的却是为了“理解现今的人”,为了说明宗教的社会功能,说明一种共同意识对于社会秩序建立的必要性。
批判早期人类学家对宗教起源的解释
迪尔凯姆批判了早期人类学家对宗教起源的两种解释:万物有灵论和自然崇拜论。他说,这种解释说明不了为什么在对于自然、生理现象的误解露出破绽后,宗教还能持续下去,直到今天。他认为,宗教不是要给人们一种对于物质世界的描述,而是服务于社会。
图腾是民族的标志、旗帜,图腾原则就是民族本身。人们崇拜图腾实际上是崇拜他们所属的那个团体,图腾是团体的象征,
犹如国旗之于近代国家。“神圣性”历来是解释宗教的关键。迪尔凯姆认为宗教的神圣来自社会,它不过是被实体化、人格化了的团体力量,即道德力量。他认为,
社会力量以一种心理方式作用于个人,迫使人们服从它,甚至违背人们的自然倾向。
人们感到了身外存在的这种力量既是强制的,又是需要依赖的。他们对之敬畏,又不能充分理解其性质和来源,便萌发了某些观念来象征这些力量,这些观念就是宗教。这些神圣象征物(即宗教)的功能不仅在于帮助人们感到社会实体的存在,更在于维系社会,促进其整合。
9学术研究编辑
迪尔凯姆提出了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阐述了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的结构、功能和因果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规则,充实了由A.孔德开启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构想,使社会学方法论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用人类学资料对澳大利亚土着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从而结束了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迪尔凯姆丰富、精深的社会学思想,对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0其他内容编辑
E' mile涂尔干,埃米尔(1858-1917) 法国学院社会学的创始人和古代或原始社会研究方面最有影响的早期理论家,生于法国。
1912年转到巴黎大学文理学院,在该学院担任教职 直到逝世。
其开创性的教学和出版物包括:《社会劳动分工》(De la Division travail
social, 1983)(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 1933)、《社会学方法论》(Les
Rigles de la me’thode sociologique, 1938)、《自杀论》(Le Suicide,
1897)(Suicide, 1952),以及讨论社会主义、家庭组织、德国社会理论的范围和发展的着作。
他吸引了一群颇有天赋的年轻学者。他们大多是哲学家,但也有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包括莫斯、休伯特、西米
安、福科内、理夏尔和布格累) 他和这些人一起创办了《社会学年鉴》(Anne’e
sociologique)(1898)。这基本上是一份批判性的刊物,旨在囊括整个范围的新涌现的社会学科(社会地理学、人口学、集体心理学、社会和经
济史、宗教史、人种学,以及本义上的社会学)。它要成为发展和提高关于社会事实的综合理论的工具,这种社会事实则遍及早期分门别类学科。
7. 涂尔干是哪个国家的着名的社会理论家
他是法国的着名社会理论家,这个他的别名,全名是埃米尔·杜尔凯姆(法语:Émile Durkheim,1858年4月15日-1917年11月15日),又译为迪尔凯姆、杜尔凯姆,涂尔干,杜尔干等,是法国犹太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法国首位社会学教授,《社会学年鉴》创刊人。
8. 谁被称为是经典社会学理论中实证主义传统的集大成者
法国着名社会学家涂尔干是经典社会学理论中实证主义传统的集大成者
埃米尔·杜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年-1917年),又译为涂尔干,杜尔干,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主要着作是《自杀论》及《社会分工论》 。
9. 爱米尔·涂尔干的主要着作
涂尔干着作涉猎广泛,其主要的思想集中于四部巨着:《社会分工论》(1893年)、《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年)、《自杀论》(1897年)、《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也是社会学研究的基础着作。作为现代社会学的开拓者,涂尔干一生出版了大量关于教育、宗教、自杀和犯罪的论文和专着,为社会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社会学的独立学科地位的确立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确定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阐述了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的结构、功能和因果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规则,充实了此前空疏的社会学方法论,实现了孔德提出的建立实证主义社会学构想。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用人类学资料对澳大利亚土着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从而结束了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涂尔干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深刻影响了社会学的发展。
《社会分工论》
《社会分工论》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1893年的博士论文,是其开山之作。一开始他就显示了他反对单一的功利主义思维的立场,他指出社会是多元的,是由种种矛盾的部分组成的,是要适应相互矛盾的种种需要的,必须有一种限定与平衡。他选取的题目是一个经济学的对象,但他却要从其中找出非经济的内核来。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就是,劳动分工并不是纯粹经济现象。 书中主要阐述社会团结与社会整合为一种社会事实,该事实独立存在于个人之外,并具有独特特征,即称“集体意识”,而分工的真正功能是在两个人或者更多人之间创造出一种连带感,即集体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在《社会分工论》里,涂尔干认为只有社会成员间存在一定的向心力,即“团结”,作为成员集合体的社会才能存在。他进一步将社会团结分成“机械”与“有机”二种。道德是集体意识的反映,而法律则是社会借由道德的实体化而维持团结的一种努力。通过对二者的分析,涂尔干认为机械社会之后,文明不断扩张,社会职能也日益扩大, 人口的增加导致物质(每平方公里人口)跟道德(社会交往频率)密度增加,产生竞争生存物资的状态,如果不用战争去解决竞争压力,只能透过社会分工维持社会稳定。日趋复杂精密的社会分工,将各集团的人们纳入其中。透过分工,不同集团的人亦逐渐相互依赖。而在由机械社会向有机社会的转型中,传统集体意识的淡化影响了部分社会成员的人生定位,导致社会“失范(Anomie)”。他认为,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而分工事实上增进了人的团结与幸福。涂尔干得这点理论深受其导师的影响,同时对将来的社会科学的研究的影响也极其深远。许多当代的人类学家理论都建立在这个理论之上,比如安东尼·纪登斯的“四个面向”理论。美国学者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阿尔弗雷德·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等人的结构功能论也撷取引用了他的一些观点,即认为社会学在研究社会结构时重点之一在考察不同结构的功能(Function)。
《社会学方法的规则》
《社会学方法的规则》(Les Règles de la méthode sociologique)被视为涂尔干的重要着作,其奠定了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及对象。在书中,涂尔干提出一个重要概念:社会事实(或称社会现象)。通过其概念的阐述,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为社会学确立的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具有仅仅为社会学所研究的特殊对象和相应的独特研究方法,是使社会学变成一门独立的科学所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从传统哲学的领域中提取出独特的社会学方法论,是该书的主要立意。社会学应视社会为一个“事物”(Social Facts as a Thing),它独立存在于个体之外,并对个体产生影响。社会事实具有客观性、集体性、强制性三个特点,并由特征阐述出语言、宗教、道德、法律,乃至于流行风尚,都是社会事实,因而都属于社会学的研究范畴。就此基础上,涂尔干提出了观察社会事实的原则,即客观性原则与特殊性原则。并提供了以观察与解释为主的社会事实分类及研究对策。同时,由于主张社会事实的关联性,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的比较研究较分割的理论阐述更具意义,由此萌生了社会科学的比较学研究。
《自杀论》
《自杀论》(Le Suicide)是涂尔干的一部巨着。在书中,涂尔干着手进行研究自杀的人们的特质,发现一种社会炼带的关系。从事自杀的人,与社会的涉入较少,呈现松散的状态;相反的,在某些很少从事自杀的群体中(天主教团体、犹太教团体),归纳出他们共有的特性,也就是宗教涉入生活的程度非常高,而且社会联结十分紧密。而同样的,人类社会中也出现过集体自杀的例子,这同样也是社会联结十分紧密的人才会从事的行为。因此,他可以将自杀的人们分成三种类型:利己的自杀、利他的自杀和失范的自杀。失范的自杀是社会价值的突然失去,无所适从而产生的自杀。他认为自杀是一种社会因素导致的现象,并且反映社会的混乱状况。社会中经常出现的现象是正常的,偶然出现的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的本质难以确定,只能从外部去观察。社会现象有一定的功能。它们产生的原因要从社会环境中寻找,而反对作心理学与生物学的解释。所以,涂尔干认为自杀是一种常态,他认为自杀不应以个人心理探讨,自杀是社会影响个人的,所以应该以社会学的角度将自杀化为一种客观的社会事实,调查自杀率的变化。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Les Formes élémentaires de la vie religieuse)为涂尔干晚年之作。他试从原始初民社会的基本互动方式,建构并认识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元素。同时通过归结出一个社会构成的最基本要素有:神圣世俗之分,图腾崇拜,仪式,节日活动,氏族等要素,结合社会学的分析角度阐述这些元素的社会性,认定宗教也是一种社会事实。另外涂尔干还从上述延伸出崇拜团体(氏族)内依照神俗二分所建构出来的世界观与分类系统。按照神圣性,依次可以透过氏族的分类与诠释(包括对于善恶的观念),开展出对整个世界的观点与认知架构。这个想法,后来透过他侄子牟斯(Marcel Mauss)传给法国结构主义大师李维史陀(Levi-Strauss),为建构主义最原初的模型。该书重点分析澳大利亚土着居民的原始宗教,即氏族图腾信仰(Totémisme)。其材料取自英国学者在澳大利亚的实地考察报告,还借助了美国学者对北美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的考察资料,为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实际操作指南。涂尔干虽然并未在该书完整陈述自己终身研究的奥义,而上述几个元素的归总,对后世社会科学影响甚巨。但该书中因为取材及论述的问题,也遭到一些学者的批评。
10. 爱米尔·涂尔干的生平
1858年4月15日,涂尔干生于洛林的埃皮纳勒(Épinal),其生长在一个传统的法国犹太家庭,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拉比。涂尔干自幼在家庭熏陶下学习了希伯来文、犹太教圣经和犹太法典,但在青年时决定放弃家族传统,走向世俗领域从事社会科学的工作。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涂尔干的家乡埃皮纳尔被普鲁士军队占领,他开始认为宗教并非来源于神,而只是一种社会现象。但他并没有因此和家人交恶,仍然保持了和犹太社群的良好关系。他的主要合作者和学生中有很多是犹太人,甚至和他沾亲带故。19岁时,涂尔干父亲病危,作为家中的长子,涂尔干过早地承担家庭的责任,并时常陷入沉重的悲痛情感中,以至于其早期的观点都充满着悲观。财政窘迫及精神压力使他无法专心备考,并两度失利。
1879年,涂尔干在两试不第后,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他所在的班级是巴黎高师在19世纪中最为突出的,同学中人才济济,日后成才者甚多,比如哲学家亨利·柏格森和社会民主主义奠基人之一的让·饶勒斯(Jean Jaurès)等。涂尔干与让·饶勒斯的友谊也一直保持到后者去世为止。大学里,涂尔干师从德·库朗日(Fustel de Coulanges),并在这位有着社会科学意识的古典学者影响下,接触了当时还仅具雏形的社会学,对其以后的学说影响深远。在阅读了孔德和斯宾塞的理论后,涂尔干对以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现象产生了浓厚兴趣。但当时法国的教育体系中,并没有设置专门的社会科学。年纪轻轻的他厌倦了研习人文学,只得改修哲学,并于1882年毕业。 毕业后,涂尔干尝试在巴黎大学求职,但他的学术观点显然不能令保守的大学满意。他只得在省立中学任教,其间赴德国一年,研读教育学、伦理学和哲学,深受威廉·冯特创立的实验心理学的影响。1887年,涂尔干受聘波尔多大学(Université de Bordeaux),教授教育学和当时还不被承认的社会学。借此,他逐步将社会学引入了当时法国教育体系,在波尔多大学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然而,涂尔干主张宗教和道德可以用纯粹的社会关系解释,这为他招来了不少批评。
1890年代是涂尔干学术创作的黄金时期。1893年,涂尔干出版了由博士论文完善而成的《社会分工论》,标志着他学术体系的建立。在书中,涂尔干阐发了关于人类社会的性质及发展规律的理论。他对于社会现象的兴趣来自于政治的刺激。当时,法国在普法战争的失败激起了对世俗的共和政体的强烈反感,很多人认为应该以激进的民族主义重振法国霸权。作为一个同情社会主义的犹太人,属于政治上少数派的涂尔干对这种思潮很不满,开始投身社会运动。他在1894年的德雷福斯事件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更强化了他的社会活动家地位。
1895年,涂尔干出版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在其中定义了作为独立学科的“社会学”,讨论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基本方法。1898年建立了《社会学年鉴》(L'Année Sociologique)期刊,编辑、刊登他的学生、同事及其他社会学家的论文。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并致力于把社会学的独立研究及学术化。1897年,涂尔干的另一部代表作《自杀论》出版。书中在研究自杀个案时,运用了统计学等量化分析的方法,涂尔干因而成为将定量分析引入社会科学的先驱,而《自杀论》也成为社会学案例研究的典范之作。 1902年,涂尔干实现了他的梦想,如愿成为了巴黎大学教育部主席。因为法国大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教师,涂尔干获得了可观的影响力。他的演说成为这些要在法国大学成为第二批教师培育成员的最高指导原则,被反对者称为“国家涂尔干主义”(State Durkheimianism)。德雷福斯事件(Affaire Dreyfus)之后,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涂尔干在1912年被任命为巴黎大学教育部终身主席。他随后将这个职位改名为“教育部和社会学部主席”。同年,他出版了最后一本重要着作《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第一次世界大战深深打击了涂尔干。他的左派言论一向是出于爱国主义立场,想要追求一个合理的世俗的法国式生活,对所谓的国际主义兴趣不大。但是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民族主义宣传战却令本已右倾的国内局势更加微妙。虽然涂尔干积极地奔走呼号,支持法国,但他对流行的简单片面的爱国主义激情态度谨慎。本已对他的犹太身份不满的法国右派,借机掀起了对他的舆论攻势。更不幸的是,他精心培养的一代学生都被征入行伍,许多人悲惨地死在西线战场之上。而对涂尔干创痛最大的,莫过于他的独子战死疆场的噩耗。巨大的伤痛,加之过度的工作,终于令涂尔干身心崩溃。1917年,他突发中风。经过了几个月的修养,他自认康复,就重拾《道德》杂志(La Morale)的工作。但在11月15日,精力耗竭的他去世,安葬于巴黎蒙帕拿斯墓园,享年5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