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国离婚赡养费怎么算
低收入一方的收入,如果达到夫妻共同收入的 40% ,那么高收入一方就一分钱都不用给即A收入6万,B收入4万,那么离婚后没有一分钱的赡养费低收入一方如果是零收入,那么肯定是给高收入一方的30%,而不是 50%即A收入5万,B零收入,那么给 15000/年,即1250/月赡养费的支付在 低收入一方再婚 时必然终止;即使低收入一方没有再婚,那么支付年限通常也远远低于婚姻持续时间的1.5倍(由法庭判决)
❷ 欧洲离婚赡养费是怎么样的
在欧洲和美国,离婚时法律保护偏向于弱小的一方,因此对赡养费的规定十分严格,它规定了财产较多的一方必须保证财产较少的另一方不会因为离婚而导致生活质量下降。例如,结婚前,妻子每个月可以花两万元,那么离婚后,女方每月仍可使用两万元,如果她的工资不足,相差的部分由丈夫补足。
❸ 德国离婚男方要赡养女方多久
在原配偶之间有一定的赡养义务。(第1570条等等)。
如果夫妻一方离婚后不能养活自己,另一方则必须资助,比如每月汇款,例外的情况是给予一次性补偿。
一方如果由于照料孩子,由于年老或疾病等等不能工作或者找不到工作,则在法律上有权要求对方生活补贴(1570-1576条)。这项法律诉求只是在这一方死亡或者再次结婚时才解除。
不过,我认识一位德国女士,离婚多年了,一直从前夫那里获取生活补贴。其实,她离婚后很快又有了男朋友,关系已经很深,就是不想结婚。因为她知道,一旦她再婚,她从前夫那里拿到的生活补贴就全部没有了。即享受前夫的生活补贴,又享受现任男朋友的爱抚,对于她来说,何乐而不为!
生活补贴包括了全部的生活需求,其生活水平的出发点是夫妻离婚时的生活现状。生活补贴的给予方通常给予没有收入的受惠方五分之二的收入。如果给予方没有条件给出自己收入的五分之二,则必须根据最佳经济原则找出一个解决方案。
给予另一方生活补贴与责任和过错没有关系。就是说,即使给予方对婚姻的不幸没有任何过错,只要对方生活所需,另一方必须承担生活补贴。
❹ 挪威婚姻法里对于离婚后是否继续赡养前妻
此事只能咨询中国驻挪威大使馆,他们那里有详细的挪威法律汉化版本和专业人士。有时候中国驻外过使领馆网站也有翻译好的常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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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德国离婚后男人要赡养前妻吗
最近关于离婚的话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说在德国离婚,法律还是比较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的,但是德国的法律在2008年进行了修改,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男人才需要支付前妻的赡养费。所以正常情况不需要付赡养费!
❻ 法国离婚要赡养前妻吗
是的。这是因为离婚的代价太大了。婚姻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甚至养老金都需要均分。另外,法律也会给女性多一些保护。离婚后,只要母亲想要孩子,不管它是否有条件,都会将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仅每个月要支付几百欧的抚养费,还要将自己工资的七分之三作为给前妻的赡养费,直到前妻再婚。(法国人人均收入1800欧元左右,相当于人民币15000元人民币。需要给前妻抚养费1000欧,相当于人民币8000元人民币,基本上一半的工资要用来交抚养费。)所以在法国经常出现前夫想方设法给前妻介绍对象,以及前妻找到了男朋友就是不结婚的奇葩现象。
《法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抚养费的金额和时间,与离婚原因没有关系,不考虑过错因素,只凭借“被抚养方的经济需要”和“抚养方的支付能力”而定。
❼ 美国男人离婚后 在什么情况下要赡养前妻
在一方无收入或收入较少,无法维持婚姻状态下的生活水准的情况下,在离婚时,可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
美国赡养费类型分为:永久配偶赡养费和临时配偶赡养费。
1、永久的配偶赡养费
因家庭主妇(夫)的特殊原因,不如慢性疾病或者残疾,完全没有办法依靠自己生活,另一方就要长期的支付赡养费。
2、临时的配偶赡养费
除了长期支付赡养费的情形之外,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只需要向家庭主妇(夫)支付2到3年的配偶赡养费,以使得家庭主任(夫)重新获得工作的技能和机会。
(7)法国离婚如何赡养前妻扩展阅读:
美国95%的离婚案属于协议离婚,许多女性在结婚后放弃了自己的职业,而成为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务事和小孩。在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一旦离婚,放弃原来工作的女性将立即面临财务危机。法律允许离婚女性向男方提出赡养费的目的,主要是使离婚后的女方生活能得到一定的保障。
而在中国是否给赡养费是根据这四方面因素决定的:
1、被赡养人的收入情况
包括被赡养人的养老保险、劳务收入、存款、孳息、收益等收入
2、被赡养人身体条件
如果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身体残疾,即使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成年子女也应支付赡养费。
3、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
认定赡养费起算时间应综合考虑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能仅认为被赡养人维持最基本生活即可,被赡养人生活水平应保持与之前相当的生活水平,不应明显低于之前。
4、当地一般生活条件
当地一般生活条件也是考虑因素,被赡养人生活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条件、消费水平等因素。
❽ 哪个国家的法律要求离婚后丈夫要给妻子赡养费的
首先除了中国绝大多数国家都有配偶赡养费,中国属于单一制国家,所以没有这方面,只有子女赡养费。
再次,丈夫给妻子赡养费的前提是由于丈夫过失导致的离婚,如果女方过失离婚那么这费用也不成立。
补充一点:我国的《婚姻家庭法》中离婚后的夫妻没有赡养费这一说法,赡养是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一般女方想请求这方面的费用的话,那就是女方来抚养小孩,然后男方也要负担必要的小孩的抚养费。
配偶赡养费(Alimony或Spousal Support),是指夫妻一方所承担的向另一方所提供的经济资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开支的义务。通常,我们将接受配偶赡养费一方配偶称为“接收方配偶”(Recipient Spouse),而支付配偶赡养费一方则是“义务方配偶”(Obligor Spouse)。在美国有些州,也会将配偶赡养费表述为“Spousal Maintenance”。但是,无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配偶赡养费的条款中都不会包含配财产分配的问题。
通常,接收方配偶的身份随着配偶赡养费指令的下达而产生。根据配偶赡养费指令下达的时间不同,我们可以将配偶赡养费指令分为下列两种。如果该配偶赡养费指令是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下达的,那么该指令称为“未决判决”(Decree Pendente Lite)。如果该配偶赡养费指令是在离婚程序终结时下达的,那么该指令称为“永久配偶赡养费指令”(Permanent Support Order)。但无论配偶赡养费指令在何时下达,它们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❾ 关于离婚付给前妻赡养费的问题
离婚双方不是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不用支付赡养费。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已经共同育有孩子的,孩子在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的,男方则应在后期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达到能独立的年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
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
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
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❿ 欧美国家规定夫妻离婚要给妻子赡养费为何中国没有这项法律规定
因为每个国家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我国目前规定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和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家务劳动补偿的具体办法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补偿的方式和数额,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主要还是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各方面因素酌情确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婚姻关系终结后,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一方给予适当的帮助,这就是离婚经济帮助。离婚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亦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