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评价法国思想家贡当斯的思想
17世纪的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完全确立的世纪。为适应这一伟大变革时代的需要,以霍布斯、洛克等为代表的思想家,在继承古希腊关于“自由”的观念、文艺复兴开始形成的自由主义世界观,特别是自13世纪在英国开始的个人主义传统的基础上,创立了代表资产阶级利益要求的自由主义学说。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生活在英国资产阶级激烈革命的时代。他的代表作是1651年在巴黎发表的《利维坦》一书。霍布斯站在个人主义立场上,用“自然权利”作为自己的理论预设,认为在国家出现以前,人类处于“自然状态”,每个人都享有“自然权利”,即自由权。这种自由权就是“每个人都有使用自己的权力、按照本人的意愿保卫自己本性的自由”。“自由”这一语词,“按照其确切的意义来说,就是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个人自由就是“用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这样一来,这种“自然权利”,“非但不依赖于任何事先存在的法律、秩序或义务,而且,它本身是所有法律、秩序或义务的渊源”了。霍布斯本人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他却是西方世界公认的近代个人主义的创始人,有“个人主义之父”之称。在“自然权利”的状态下,高居于个人之上的国家又是如何出现的呢?是“社会契约”的结果。人们为什么要达成一个“社会契约”构造出一个高于自己之上的国家呢?霍布斯作了如下回答:因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一心想支配他人。如此,人与人之间便如狼样地互为仇敌,相互攻伐,从而形成了人对人的战争。“自然状态”就是一种“战争状态”。这种战争状态的最终结果,“任何人不论如何强悍或聪明,都不可能获得保障,完全活完大自然通常允许人们生活的时间”。于是“理性”让人们订立契约,转让自己的“自然权利”,交给大家都同意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把大家的意志变成一个意志。这个被人们授予最高权力的个人或议会就是国家。这个国家,霍布斯用《圣经》上说的一个力量大无比的海兽“利维坦”作为比喻,意为无论何人都必须绝对服从国家的意志。这是以人造国家、君权人授的理论,反对当时封建的神造国家观、君权神授观。此论一出,立即遭到法国和流亡巴黎的英国保王党人的激烈反对,霍布斯便悄悄地逃回了英国。此时的英国正值克伦威尔大权独揽,任护国公时期。这也正是霍布斯所理想的君主专制状态。
约翰·洛克(1632-1704)出身在一个律师家庭,他的理论创作高峰期在英国“光荣革命”(1688)、资产阶级统治最终确立前后。被誉为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史上第一部经典的《政府论》(下)出版于1690年。洛克在包括这部着作在内所有着作里,为近代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奠定了难于动摇的几块基石:一是关于个人自然权利的理论,二是关于政府必须基于被统治者同意的理论,三是关于宗教宽容的理论。
关于个人权利的理论与霍布斯类似(但其理论背景不是“战争状态”):由于自然状态之下的种种不便,人们才订立社会契约、设立政府。所以,社会与政府的目的仅仅在于保护个人利益,绝无其他特殊利益。个人是第一位的,社会、国家是第二位的;个人是目的,社会、国家是手段。但洛克由此导出的政治结论与霍布斯不同。因为洛克的理论背景不是“战争状态”,所以他“扬弃”了霍布斯的观点,认为政府只能是“有限政府”。人们在此只是为了安全转让了部分自然权利,所以政府的职能仅限于为人们的共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个人在组成社会后,并未丧失自己的自然权利,而是将这部分保留下来的权利带进了社会,构成了个人在社会之中的自然社会权利,如生命、自由、财产权等。这些个人的社会权利是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洛克在这几项“权利”中讲得最多的是财产权。因为在自然状态之下,最初没有财产权概念,每个人通过劳动从大自然中获得生计。但是,由于人对自身有所有权,每个人通过自身的劳动将自身的人格延伸到了劳动的对象上,这样它便变成了自身的一部分。洛克关于财产权起源于劳动的观点,实际上开创了后来的劳动价值论的先河。在当时,洛克这一观点的现实意义则在于证明私有财产权的“自然”不容侵犯性。[①]
关于政府必须基于人们同意的理论,是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之一。洛克论到,在自然状态里,人们和平互助,人人平等自由,但也有诸多不便。如每个人都必须充当裁判者与裁判执行者,惩治那些违反自然法的人。这就可能导致惩罚不合理,甚至由于自私而导致偏袒或报复,从而引发混乱和无秩序。为此,人们才订立契约,组成公民社会,设立政府。所以,政府正当性的惟一基础只能是组成社会的“各个个人的同意”。因为是每个人让出的部分权利而构成的政府权力,这样,政府的权力,其外延必须要受到个人天赋的不可转让的权利的制约,政府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得侵犯个人的天赋人权;而政府在行使其有限的权力之时,自然地要基于所组成社会的人们的同意。洛克不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倡议者,但这一结论含有民主主义的成分;这一理论同时也包含了革命权的因素:一旦政府不经人们的同意自行其事,人们就要废除契约,收回“委托权”,推翻政府。
洛克在《论宗教宽容》一书中,详论了宗教宽容理论。自马丁·路德发起宗教改革运动以来,导致了基督教的分裂。不同教派都希望借助国家力量推行自己的信仰和道德观,于是引发了教派之间的纷争,欧洲由此付出了血腥的内战和宗教迫害的代价。这一状况的继续存在和再度出现,是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也危及资产阶级对政治权力的牟求和统治秩序的维护。鉴于此,早在洛克之前的欧洲思想界,就希望通过建立世俗国家、实行宗教宽容以建立宗教多元的新秩序。这一主张也被20世纪最着名的政治自由主义代表罗尔斯名之为自由主义出现的两个历史根源之一(另一历史根源罗认为是民族国家的复兴)。洛克论证说,宗教信仰是私事,就应由个人的良知来选择。“必须严格区分公民政府的事务与宗教事务,并正确规定二者之间的界限”。“官长的全部权力……不能、也不应当以任何方式扩及灵魂拯救”。强烈反对国家干预个人的信仰自由。“教会是一个自由的、自愿的团体”,不能强迫其成员信奉某种教义。洛克的宗教宽容理论,颠覆了自古希腊政治哲学以来的,构成中世纪基督教理论核心的至善至美观念。路德的宗教改革打破了欧洲基督教的统一,打破了追求至善至美生活共识的基础,各教派认为自己的宗教追求才可能达到生活的至善至美,便强迫别派“归宗”,从而引起了流血纷争和残酷迫害。洛克的宗教宽容理论,将至善至美的生活追求问题从政治领域中剥离出来,使其成为私人的信仰问题,将政治的目标降为寻求某种秩序,以使具有不同信仰的善男信女们能够在一起过一种和平的生活。
由于在理论方面的上述贡献,洛克被誉为近代自由主义的第一人。而现实世界中第一个实现彻底宪政主义的美国,按照哈佛政治学者路易斯?哈茨(1919-1986)的评价,对洛克的原则是“毫无反思的一致同意”。
二
18世纪是资本主义经济在欧洲大陆进一步发展,新兴资产阶级与封建专制统治的矛盾日益尖锐突出的时期,这两个方面在“三个等级”森严的法国尤甚。因而在法国,产生了孟德斯鸠、卢梭这样的自由主义思想家。
查理·孟德斯鸠(1689-1755)出身贵族。他在1748年出版了《论法的精神》一书。所谓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认为就是法与各种事物——自然、人文——关系精神的综合。法高于一切。孟德斯鸠主要是通过研究、阐述自由与权力的关系来说明他的法的精神。他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其真意不是教导臣民守法、顺从,而是说在社会生活之中,个人的自由只能由法律来保障。法律既约束被统治者,也约束统治者,没有任何人具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有这个权力”。孟德斯鸠认为,对自由侵害最甚的制度是专制制度。虽然专制制度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古希腊的政治学说,但孟德斯鸠是近代第一个系统分析专制制度特征的思想家。孟认为人类有三种政体:专制政体、君主政体、共和政体。专制制度的特征是没有法律,统治者的命令就是法。君主制度的特征则是,君主的行为既受法律的约束,也受贵族或其他等级的约束。所以,在君主制下人民有一定的自由。共和制最能保障人民的自由。这三种法律制度的精神各不相同。专制制度的精神是恐惧[②],君主制的精神是荣誉,共和制的精神是美德。
如何限制专制制度呢?孟德斯鸠发展了分权理论。分权理论萌芽于亚里士多德,进入中世纪后也有节制君主或混合君主的概念,到近代时,在洛克那里明确讨论过分权问题。孟德斯鸠的伟大贡献是将分权的思想与自由的概念联系起来,并具体地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方案。孟德斯鸠的理由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这样就可能产生一种政制:“不强迫任何人去做法律不强制他做的事,也不禁止任何人做法律所许可的事”。具体如何分权呢?其一是对国家权力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进行划分,使之三者分属不同机构,在法律上相互均衡制约。这“其一”的方案后来真的实践于美国政治制度了,而且由此带来了美国社会的稳定、发展、繁荣与强大,这使孟德斯鸠的理论似乎更具有了某种特别重要的意义。
让·卢梭(1712-1778)比孟德斯鸠小20多岁,出身于普通家庭,且在童年就遭受了失去双亲的不幸。卢梭通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1755)、《社会契约论》(1762)等着作,使他成为了法国大革命的精神领袖。卢梭指出,人类的“自然状态”,是人类的“黄金时代”。“突然有一天,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于是,人类社会产生了私有制。私有观念的产生和私有财产的出现及其财富的不平等,是造成社会一切罪恶的根源。如何消除这样的不平等、如何铲除这罪恶的根源呢?“人类社会既然以铁的必然性产生私有制,这一结果是无法避免的,原始自然状态既然无法复归,那么对于生存在政治社会制度下的人类只有通过一个途径,寻找政治社会中的自由。”这个途径就是建立一种新型的“共同体的自由”。如何在“共同体”中实现个人自由呢?这必然会像霍布斯一样,遇到自由与秩序的矛盾问题。卢梭是从人性本善的观点出发,通过一种独特的“社会契约”解决了这一问题。卢梭真诚地认为,共同体作为一个抽象的实体,既是成员共同利益的代表,也是他们共同意志的代表。这种共同意志的外化就是主权。人们在服从主权的时候,实质上只是在服从自己。“主权——即社会实体——既不可能伤害它的全体成员,也不可能伤害其中任何具体的成员。”所以,“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后,集体的“公意”就是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当个人服从公意时,他“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正是通过这样的“社会契约”观念,建立了他的“人民主权”理论。卢梭就是通过“人民主权”的理论,猛烈批判封建专制和暴政,并提出了以暴力推翻暴力的主张。正因为如此,罗伯斯庇尔说卢梭是法国大革命的前驱,并因此在1794年10月11日将他的遗骸迁入了巴黎的先贤祠。卢梭在历史上有“现代民主之父”之誉。
通过上述对孟德斯鸠和卢梭思想的简介,可知二者的思想有很大的区别。孟德斯鸠虽然也关心政治权力的正当性问题(由谁执政的问题),但他更关心的是对权力的限制问题。卢梭对权力本身似乎并无恐惧之感,他最关心的是政治权力的正当性问题。这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似乎也可以说是卢梭对孟德斯鸠的最大之“弃”。
卢梭之“弃”,加之法国大革命的实践,遭到了除保守主义者外的来自自由主义内部的剧烈批评。最早批评卢梭的是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贡当斯(1767-1830)。贡当斯认为卢梭将自由原则与人民主权原则联系在一起,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将自己的权利不保留地完全转让给共同体的理论,有一个致命弱点,因为任何主权都是由具体的个人行使的。无论任何政治权力在抽象的意义上如何崇高,如何代表人民,在实际上由少数人行使的结果必然更多地只会反映少数人的利益与意志。事实是“在所有时代,所有国家,不论是人民的捍卫者还是人民的压迫者,都是不与人民协商而以人民的名义行事”的。所以,贡当斯下结论说:“任何现世的权力都不应该是无限的”。另一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托克维尔(1805-1859)将贡当斯开始的对大众民主的恐惧而批评卢梭的观点发展成为一套系统的理论,提出了着名的“多数暴政”之说。托克维尔1831年在美国进行了为期9个月的考察,1836年和1840年分别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第一、二卷。他在这本书里说:“民主政府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作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君主行使还是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播下了种子”。在托克维尔看来,国王的暴政充其量只能是一种政治暴政,而不可能是社会的暴政。因为国王对不同意见者的最大惩罚不过是将其投入监狱,却无法控制其思想。民主政治的“多数暴政”不同。“多数”不仅拥有政治权力,还拥有社会乃至道德的权力。多数是真理的化身、道德的体现。所以“多数暴政”意味着对人格的根本否定和对人的尊严蔑视,这是往昔的镣铐加刽子手这种“物质”的暴政无法比拟的。上述思想只是托克维尔这样一个思想家的思考,并不意味着美国就将陷入这样一种“多数暴政”,他看到了美国社会与政治结构中还有许多制约“多数暴政”的因素。但他坚信,如果民主制度在一个缺乏民主制约的国度里建立,其结果一定是西方从未经历过的集权与专制,其程度“要到亚洲,才会找到能与这种专横伦比的某些事实”。如何才能避免民主制度里的“多数暴政”呢?只有一个由各种独立的、自主的社团组成的多元的社会,才可以对权力构成一种“社会的制衡”。
如果说18世纪的法国最突出的是政治大革命的时代,那么英国最突出的则是经济大革命的时代。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在英国开始了。这样一种社会背景的差异,导致了英国的自由主义与卢梭为代表的法国自由主义极大不同。
大卫·休谟(1711-1776)出身贵族家庭。休谟最大的成就在哲学方面,建立了一种基于经验主义之上的温和的怀疑主义理论,这种怀疑主义的意义在于否定人类所谓理性的一致性[③]。他的哲学受到约翰·洛克、艾萨克·牛顿、亚当·斯密等人的影响。他21岁开始创作他的哲学代表作《人性论》,26岁时完成了这部在西方哲学史、自由主义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着作。休谟认为,很多信念,包括对因果关系的信念,都不可能有理性的依据,至于伦理学,更不可能有理性依据。休谟这一观点,意在批评当时盛行的道德判断具有理性基础的观点。休谟的理由是:“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真或伪。真或伪在于对观念的实在关系或对实际存在和事实的符合或不符合。”而道德准则属于实践哲学,“对行为和感情有一种影响,所以当然的结果就是,这些准则不能由理性来判断”。“道德上的善恶的区别不可能是由理性造成的”。由此,休谟就摧毁了道德普遍性的哲学基础。经验告诉我们,人是存在于环境中的具有有限感知能力的动物。在这个环境中,善仅仅与人们的需要相联系,这样,不同的人因为不同的需要就会有不同的善的观念。根据这一论证,休谟得出的结论是:任何追求人类思想或道德一致性的努力都会导致专断主义[④]。休谟在否认了道德一致性后,必须回答人类自从进行文明时代以来就有了的“正义”观念问题。休谟关于“正义”是这样论述的:“正义”是一种人为的美德,不是“自然的美德”。正义感不是自然的,也不是建立在理性上的,而是“由于应付人类环境和需要所采用的人为措施和设计”。其意是,人类并不具备天生的正义感,只是因为为了适应社会生活需要,便人为地达成了某些协议,按照这些协议而行为,才出现了正义的概念与原则。这样一来,就否定了自柏拉图以来所谓理想的政治制度,就是某种符合“自然”的制度的观念,也否认了自罗马法以来的“自然法”观念,即人类的社会组织应该符合自然法要求的观念。“正义”不再是自然的美德,不来源于上帝的意志,也不来源于人的本质属性。这样引申出来的意义必会是全方位的。政治上,否定了过去,包括洛克在内的主张:所有正当的政治制度或行为必须符合某些确定的前提。换句话说,否定了根据某些现实既定“正义”的判断而设计出的关于未来社会的“必然性”观念。经济上,反对任何干涉,主张自由经济。社会生活上,主张个人对个人负责,自由至上,等等[⑤]。正因为能引申出如此全方位的意义,所以到了20世纪,才有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们对休谟的推崇备至。
亚当·斯密(1723-1790)比休谟小12岁,可算是与休谟同时代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好。他的父亲是位关税查账员,4岁时父亲去世后,在他叔父支持下,14岁就进入大学学习了。斯密一生所取得的学术成就是多方面的,但后人主要谈及的是他为近代经济学所奠定的基础。《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国富论》1776)一书所探讨的中心问题是,什么样的制度框架才能最有效地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斯密经济理论的出发点是关于经济人的预设,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这里的个人,是霍布斯式的个人。但与霍布斯得出的结论截然不同。霍是从个人利己本性导出了政府的必要性、国家权威的绝对性,斯密却从个人利己本性看到了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源头。斯密接受、并改造了一个叫做曼德维尔(1670-1733)思想家的说法。曼说:私人的罪恶与公共利益严重对立,但私人罪恶产生公共利益。斯密改造为:私人罪恶与公共利益是有对立,但更和谐统一[⑥]。因为就个人而言,他是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的,也不知道自己能在什么程度上促进公共利益。他只盘算如何增加自己的最大财富。这就意味着,他只关心由他所管理的产业如何才能最大化地增值。怎么样才能增加自己的最大财富或使自己的产业最大化地增值呢?在他看来这只能是哪里能“最大化”就在哪里“劳作”或在哪里“生产”。这个驱使他如此作为的力量就是那只“看不见的手”。由这只“看不见的手”所牵引,他所追求的往往使他能比在出于他的本意的情况之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斯密认为,市场制度是一种最自然的制度。在市场制度下,每个人为了追求自己的私利,必然尽最大可能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与数量,增进自己对他人的服务与对社会的贡献。这样,国民财富就会以最快速度增长。基于此,斯密得出了国家与经济之间关系的结论:国家最好的经济政策是自由主义政策,对私人经济活动绝不干预。国家或政府的职能仅在于提供必要的保障,使个人追求自己利益的行为有可靠的外部环境;提供某些公共服务,如使社会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使社会上各人不受其他人的迫害或压迫、建设和维护一些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等。斯密在得出这样的结论过程中,还特意以中国为反面例子,说中国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的原因,就在于国家的限制太多,以加强他的说服力。斯密提出放任自流这一理论之时,英国的“个体资本主义”正处于“手工工场”大发展,工业革命刚刚开始时期。如此的生产力水平,试图以政府行为指挥生产、配置资源,斯密说,“恐不是人间智慧或知识所能做到的”。所以,这一理论,反映了这一“社会存在”的需要。
❷ 这三张图画的怎么样
很可爱,第二张国风元素中又穿插了一些自己的风格,画出的鸟儿和鱼很特别,纹理很不错;第一张虽然是简笔画,但也能从中看出画功;
第三张的临摹很可爱,小樱和知世都画的很像,色彩如果涂完整的话会更好,我猜是颜料不够了吧。^__^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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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连线图一和图三判断反应了法国大革命的什么突出特点这一特点反映了什么联系
法国大革命发生于18世纪末叶,俄国的十月革命继二月革命之后,同时发生于1917年,中国的长期革命,迄今则已逾一个世纪,这200年来的事迹,及于远东与泰西,当中地理环境各不相同,社会背景也千头万绪,其成果当然极不一致.可是从长时间远视界来看,以上三种运动,皆发生于具有大陆性格的国家,也都被强迫放弃过去以农业为国民经济本位的体制,而采取以数目字管理的趋向.
这三个国家在改革的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由于过去农业体制积习过深,政治上中央集权牵涉过广,所以不容易脱胎换骨.新社会需以商业习惯为前提,其活动以低层结构的功能为准据.法国的旧体制(ancien regime)、沙皇统治下的俄国和传统中国,不能立刻顺应环境,也实由于其现存体系中无法产生各项经济因素完成自由交换之公式和法则,以适应此需要.
这三个国家所遭的境遇,不能完全归咎于过去组织过于简陋.他们都曾回光反照,表现出官僚组织(bureaucracy)的特长.法国的路易十四(1643-1715在位)自称“朕即国家”,可见其享国时之叱咤如意.沙俄之凯撒琳二世(1762-1796在位)和亚历山大一世(1801-1825在位),同为“开明专制”期间的明主,其文治武功也和盛清时的康熙(1662-1722)、雍正(1723-1735)、干隆(1736-1795)三朝异曲同工.然其号召力量之雄伟,有赖于18世纪及以前的环境与背景.一到资本主义与重商主义,不仅这些国家的组织与结构不能与之抗衡,连其本身之存在都发生问题.甚至过去的行动与设施,反成为今朝的阻扼与障碍.
阶级斗争都曾在以上三种运动中被提出.列宁提倡“所有权力交付苏维埃”,显然在仿效法国大革命时“山岳党”(Montagnards)利用“无裤党”(sans-culottes)(详下)的战略.中国在文革期间组织所谓“造反总司令部”,亦非独出心裁,因为“造反委员会”(insurrection comite)也曾在18世纪末年的巴黎出现.可是法、俄、中所遭遇的艰难困苦,实由于社会上与经济上的不平等,而阶级利益的冲突,是一切问题的重心?反过来说,是否由于法国、俄国和中国的经验,今后全世界的决策只有朝资本主义的道路上走,因为它才是“真金不怕火”?
问题尚不只此.资本主义之为一类组织和一种运动,固然发生于法国大革命之前,但是资本主义这一名词却因法国大革命及其过程而产生(详第一章),所以至今也有近两百年的历史.以后的发展,尤以最近在中国大陆和苏联的发展,这名词与社会主义对立的一个观念,是否仍能原封不动,至此也成疑问.本书引用归纳法,主张先将法国、苏联与中国进入数目字管理的程序,或企图进入这境界的经验提出.我们从技术的观点出发,如果能将上述三种运动作切实的解剖,再参照以前各章的资料,应能在下章作结论时,对以上各问题提出一个较客观却更具体的答复.
法国的大革命
法国大革命是一个极容易产生争执是非的题目.史学家勒费弗(Georges Lefebvre)曾于1932年写出:“旧体制已将法国农业史搁在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大革命突然将此工作完成.”这种说法不能获得其他作家的同意,而勒费弗又在另一书里提及:“资本主义的进展,并没有在这十年之内加速.相反的,环境只使它减低.”其实勒氏的两种说法虽有矛盾,但仍可同时立脚.因为前者所言系指资本主义为一种制度,所涉及的为组织;后者则系实际存积资本的数量和动员人力与物力之程度.一种是长期间的看法,一种是近距离的论断.可是这当中的差别极容易引起误会.
从人身经验写历史,纠缠更多.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巴黎大学第一位任法国大革命专题教授的奥拉德(AlphonseAulard)和他的门徒马迪兹(Albert Mathiez)在本世纪初年的辩论.法国大革命的后期,过激派以丹东(Danton)、马拉(Marat)及罗伯斯比尔(Robespierre)为领导人物,马拉被女刺客刺杀之后,只剩着丹东及罗伯斯比尔.在奥拉德看来,丹东是英雄好汉,罗伯斯比尔则既虚荣又是书呆子,于是以他个人之好恶,决定革命之途径.马迪兹则强调罗伯斯比尔和他的同志真是真心诚意地为小民谋福利,丹东倒是贪污好货,随时可以出卖革命.他们所着的专书不说,又任教职、编辑专刊各数十年.此外撰写大革命的各种专题着作,也近数千百部,动辄十余册,而琐碎的期刊文字,更是汗牛充栋.本书脱稿之日,恰逢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Estates-General)及巴士底(Bastille)监狱暴动200周年,法国人士正筹备在纪念之中提供新感想,预料此时写大革命的文字,必琳琅满目.我们读他们着作的千百分之一已是精力不继,又如何能抽集其精髓,作短文评论?
可是历史是一个非常广泛的境域,我们涉猪其间,各人的目标不同.在我们看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共通的题目,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发展.如果我们放弃这段题材不顾,则本书以前各章的事迹无从交代,以后的发展也不便阐扬.在这种国际性的注意力之下,我们所企知的法国大革命,有其示范作用.上章说到美国、日本和德国过去缺乏中央体制,所以新体制之创造,阻拦较少,已给我们预先安排一种假说之中的借镜,所以我们的观察集中于18世纪末期,法国突然改组时,技术上所遇到的困难,而不着重人身方面之情节.兹举一例于次:
路易十六在1791年6月企图出奔,是大革命史中带传奇性的一段插曲.本来计划周密,初步突破难关.只是一离开巴黎,一行人放松戒备,国王两次被识破,车行亦不能保持预定的速率,以致途中预备接应的人员不得不撤离岗位,马匹也已遣散.国王抵达华伦内(Varennes)时已黑夜,在此的迟滞是被截获的一大主因.华伦内已去边境不远,也有奥军准备接应.事之不成,诚然令替国王、王后同情的人扼腕不已,即历史家内心也不免忖测:若是天假其缘,使路易平安抵达边境,以后局势将起何种变化?可是这种空想不仅无益,反而可能产生错觉.以后的事实证明,当日法国的问题,已不是加强或甚至改革国家之高层机构所能解决,在这情形之下,国王之力量已是微乎其微.
法国大革命有其幕后之基本原因,其成分既复杂又磅礴,当时无人能掌握局面.倘非如此,决不会有如此众多的革命人士与所谓反革命派先后被送上断头台.而且这些酝酿的因素出现既突然,在每一阶段逗留的时间又不算不久,因此也不鼓励各人立即争取主动.勒费弗在叙述1789年10月,巴黎妇人强迫路易自凡尔赛宫迁居巴黎时,写出:“没有人能够梦想到,革命至此,方才伊始.”可见得时人总以为当日的细雨微风已如未来的巨浪与狂飙.
路易十六曾被历史家指摘为意态游离.最初他有机会出走而不愿脱逃,因为逃避责任非王老气概.巴黎不稳定时,他调兵入防,也有压制议员的情势,可是他被乱民威胁时,又不肯动武.他多次谋算王后,临时又改变主意,只有最后丧身于断头台,才算死得光明磊落.仔细分析后,我们认为,其缺乏决断,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局势不能明朗化.而他对各方的责任观念,互相冲突,亦不可谓之不真.当革命初开始时,各人无法预知其牵涉之广,即有少数人作大刀阔斧的看法,日后证明其眼光仍过于狭窄.大革命由政策的改进而至君主立宪,又前进一步而成立民国,再进一步修改整个人类的文化,上至伦理宗教,下运历法及度量衡,最后改变而军事独裁,又受国际干涉,其余波振荡几十年.在这情形之下,我们更只能体会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绰号“老虎总理”之克里蒙梭(Clemenceau)所说,“革命是一个整体,一个大方块”.因为其中非人身因素(impersonal factors)比人身因素重要,这也等于说集体的责任(corporate responsibil-ity)比单独各人的责任重要.也因为非人身因素,大革命才能与法国无直接关系的国家(如中国)之历史衔接.
责备路易国王之不智不勇,等于责备罗伯斯比尔之不义不仁,更等于责备拿破仑之不忠不信.罗伯斯比尔穿浅蓝色外衣,着贵族型马裤,头发敷粉.他的亲信同党圣约斯特(Saint-Just)戴耳环,丹东和外国交涉时渗入个人利害,至少是不诚恳的.可是拿破仑也曾被指责与一个声名狼藉的女性结婚,靠裙带关系升官.至于说到以革命起家发财,则有波拿巴一家姊妹弟兄统统裂土称王,或带贵族头衔.而拿破仑在国外的掠夺也不曾公开交代.总之,道德是真理最后之环节,人世间最高品质,一经提出,即无回转余地,故事只好因之结束.以上之评论与指摘,都没有接近我们企图审察的主题.大革命企图重订人类道德的标准,其记录不应当先被道德问题分割.我们再引用勒费弗的言辞:他说:“道德主义者必赞扬英勇,谴责残酷,可是他不能解释事故.”
以下是我们对大革命的看法,注重技术的立场,并在议论中追述革命过程中最基本的事实:大革命之发生,一般认为开始于1789年.其实前一年巴黎的议会(parlement)否定国王抽税及修改司法程序的通令,逼着国王召开三级会议,已在序幕之前,发出了一个贵族及特权阶级不受节制的先声.此中关系非常重要,因为大革命之发生,并不是某一阶级与另一阶级发生致命冲突,而是各阶层间、各地区间、各种利害错综重复.以后革命者倒能看清阶级斗争实为解决问题的一种工具.以后这样的作法,也见于俄国与中国.
法国之议会与英国之议会(Parliament)不同,它按地区设立,不是立法机关,而像高级法庭,也保持类似中国唐朝“门下省主封驳”的作风.所有法令一定要经过议会“登记”,才能生效,于是各行政机关不能置之不顾.而且承封建制度遗绪,司法独立,非特别强有力之君主无法左右.1788年巴黎的议会与路易十六的行政机构对立,即酿成政治上的僵局.
此时国家的财政也陷入低潮,原来,18世纪法国的军事政治力量虚有其表,国家靠借债度日,军队也靠德国与瑞士之雇佣军充实行伍.以前几次的国际战争不是惨败,即是胜负未分;参加美国的独立战争,也算战胜国,却又兜上一笔蚀本生意.同时,财政的困难也不能由内部解决,因为宫廷的开销不及预算6%,而公债摊付的利息即超过预算之半.
当日法国的人口,据估计约在2300万至2500万之间,巴黎即超过60万,以法国资源之富,如果经济组织有条理,其国计民生较之邻国,如英国、荷兰,不应相形见绌.而且法国的国民经济已有起步的基础.重商政策自17世纪以来,经过名臣黎希流(Richelieu)、柯贝特(Colbert)锐意提倡,法国的造船、海外贸易、纺织、玻璃工业和奢侈品的制造,都有长足的进展,股份公司的组织也和其他先进国家大致同时,巴黎的证券交易所经手投机生意,则一直做到大革命的高潮,1793年的“恐怖时期”被停封为止.可是在法制上,这些新经济因素未能结合成一个自行调节的结构(在我们的眼光内亦即是资本主义尚未成熟),而只能奉承于官僚组织的呼吸之间.后者可以将各种经营特权公开贩卖.现在看来,“贪污”二字已不能形容这情形.主要原因是工商业不能与农业归并为一元,其财富基层脆弱,利益只泽润于一部分人口,与德国落后的情形(详第六章)相比,过犹不及.
1789年所召集之三级会议,说明法国实有三种体制.其原则有似中国汉初吴楚之乱以前的封建与郡县并行,复杂则远过之.第一级(First Estate)为僧侣,天主教方丈及一般僧尼,为数不逾10万.他们有其本身的行政系统、宗教法庭,又向信民普遍收取什一捐,尚有寺院所有的地产,很多主教方丈实际上是各村庄的领主.僧侣既视察全部信民的养生送死,也管辖到他们的婚姻与遗传,兼及教育与慈善事业.第一级不向国王付税,但是传统上经过磋商自愿地向国库捐助,有时担付国债利息之一部分,唯无成例数目.
第二级为贵族.总数也不过40万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原来的武士阶级,有些追溯到中世纪前的德国血统,有些则是后来加封.另一种是各级法庭的法官、地方经理的首长,大体出资捐官购买.18世纪末年法国的贵族极为混淆,有些极富,有些极贫.一般爵位由长子继袭,可是也有新贵族头衔,只及于受者本身.海陆军军官由贵族领先,有时身份即包括特权.过去的观念凡贵族即为庄园的领主,这种情形已不存在.因为法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有时候整个庄园落入平民买主手中.可是封建体制没有全部取消,有些贵族仍为领主,仍开设庄园法庭.据估计大革命前夕,法国约1/5的士地仍在贵族手中.他们除了向农民收集封建常例之外,尚且坚持其水利权、矿产权与种树权和狩猎权等.
贵族无集体组织的机构,向他们抽直接税极为困难.一方面这也由于法国地方政府的组织.历史的发展使法国领土的中央区域早期就属国王,中央政府派驻的行政官一般不受限制.可是边疆的各单位,在归隶时与国王定有契约,内中也各有世袭性质的地方首长和代议性质的地方机构从中主持,税收还待磋商.而且庄园制度的继续存在,更是调查统计难以精密的原因.欧洲封建的成规,从不说明何种产业为何人所有,而只有多数人在同一的土地上此来彼往的享有特权,种地也只好按成规,如此更妨碍农业的增进.此外还有整个一市一镇享有不同的特权.
第三级为平民,据称占全国人口94%,其中大多数为农民.法国穑夫制早已废除,除了东北角少数地区之外,穑夫已不存在.一般农民可以自由购置产业.自耕农与佃农的比例各地千差万别.一般的困难为耕地分割过小,农业技术无法增进.过去几十年来人口大量增加,大多数农民感到生活压迫.每值天灾流行,即有食物匮乏之虞,也影响到市民生活.又据研究,大革命前夕与18世纪初期比较,地租增加98%,物价增加65%,工资只增加22%.所以一般小民的生活只有每况愈下.1788年收成欠佳,入冬严寒,河水冰冻,食粮既短缺又无法输送.翌年,城市里市民失业多至半数,为助长革命声势的主因.夏间巴黎的骚动引起各种谣传,惊扰进入乡村,而遍及全国.
城市里的资产阶级是革命之领导人.他们争取本身权利,事诚有之,痛恨贵族享有特权,亦是当然.但是单纯的阶级利益之冲突,并不是使他们忘身舍命发动政潮的主要动机.因为他们事业成功,也可以与贵族通婚,也可以买爵捐官.只是他们在旧体制之下,感到精神上的苦闷.启蒙运动以来,种种天赋人权、国民公约的观念透入人心.思想和知识与社会环境及生活习惯发生距离,是现代社会里驱使中产阶级参加革命最有力之条件,法兰西此时已具备此背景.以后银行家和富商出资捐助市民暴动,律师以辩才参与组织,赛亚司(Sieyes)以教团成员参加革命,米哈波(Mirabeau)以贵族降为平民代表,丹东与罗伯斯比尔和大多数革命家一样以律师出身.马拉由医生改作新闻记者.以上都不易以他们本身阶级利害,解释他们的心境与行动.同时资产阶级(bollfg60isi)是一个极为广泛而不着边际的称呼,上自至富的巨商,近乎特权阶级,下至小本经营的工匠,都可称为资产阶级或市民阶级,大革命固然使资产阶级抬头,也使不少资产阶级成员被清算.
现在让我们再追叙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时的情形:这种会议自1614年以来,未曾开过.因为过去他的祖先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一共在位131年,他们注重人身政治,缺乏一个健全的组织系统.此时国王召集三级议会的目的,无非筹划税收方案,解决财政问题.可是下层阶级已被重重剥削,既担任封建常例,也付直接税(taille)之全部,更提供劳役(corvee),又要负担盐税(gabelle)之绝大部分,早已喘息不定,无法向他们增税.而新负担也不便直接的配予其他二级.过去公私财政事宜的叠床架屋,久未改组,何处可增税、何处应加租,也无从获悉,所以税收与租金的收集多来承包制.只有职业上的收集人熟悉地方和个别间的情形,才能执行任务,而且从中牟利.如果其情形仍能用数目字管理,则早已用不着劳驾他们了.同时这时候还有很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例如以后风潮加紧,贵族出奔国外,下层阶级里有很多人因之失业.提高粮食的价格,应当对农民有利,可是中西部种葡萄酿酒的农夫叫苦连天.改进农业生产,首重圈地,才能将可耕地一起投入耕种,但是首先反对即是农民;他们失去了在公地采樵和牧放牲口的权利,立即无以为生.诸如此类的问题,无从规划,找出对策.
所以从各种非人身的因素看来,法国已经无法和平磋商,公平改组.只有将一切投入一个大熔炉之内,听候历史之安排,只是这情形当时没有人看穿.
当三级会议在1789年召集的时候,各级与地方的单位,依前例条列他们向国王请愿的要求,称为.ahi6y,我们不妨径呼之为“陈情表”.当中第二级的要求,有一段要国王固定贵族的地位.各人的勋级要仔细勘明,让他们如僧侣一般自成一财团与系统,今后朝廷不得再以卖官鬻爵的办法混淆名位,国王的近臣务必由贵族中遴选,他们的子弟则由王室负责教育.今日我们看来不免惊讶,此类要求可谓不识时务.大革命志在清算贵族,以后步伐一经展开,尚有不少贵族未经审问,即送上断头台.那么当初何以如此跋扈嚣张,在应当要求谅解的时候不虚心求愿,反而大吹大擂,要求增强他们的特权?
这种举动也可以引用非人身关系的情形解释:
提出陈情表,也是合法程序.三级会议原来是国王与臣民的一段对话.国王固然要各级代表协同决策抽税,后者趁此机会将下情上达.既有权力则有义务,既有义务则有权力,以上都符合于封建体制.只是会议既分三级,召集会议即已伏下了一个阶级斗争之阴影.
各级代表由各地方单位选出,其程序不同,一般都经过初选与复选三四次.所以各代表只能算是被各地方单位授权参加,而不是以个人的见解,参加国事的磋商.经过如此的安排,各地方单位的选举人也觉得他们已成为一种民意上的机构,除非他们阶层里和地方上的陈情表获得答复,他们责无旁贷.于是以巴黎为首,此地既为国都,又有沙龙为时尚人士讨论政治之处,产生了不少期刊和小册子煽动革命情绪.此后,巴黎的407个“选举人”,在选出三级大会的代表之后,经常集会,巴黎公社及国民军(National Guard)由此选举人的会议而产生.这些机构与组织,和巴黎政客经常聚会的俱乐部,成为策动革命的基本力量,以后他们既维持秩序,也策动暴民.其他各地区的情形也大同小异,1789年巴黎的骚动一开始,旧体制派往各处的省长(intendants)逃避一空,政府的组织已经瓦解,各市镇大致仿效巴黎的办法,除了传达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详下)的法案外,已不接受国王所辖行政系统指挥.
所以旧体制力量脆弱,是局势脱离掌握之一大主因.这种情形,也使法国大革命和俄国十月革命接近,而不能与德国的统一运动相比.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众首先冲入伤病军人大厦,取得滑膛枪32000支,随后进攻巴士底监狱,其目的在于取得兵器与火药,解除这要塞对巴黎市民的威胁,并非所谓解放囚人.消息传到各处,很多市镇与乡村群起响应,农民进攻贵族的堡垒.
为简便起见,大革命可以分作两个阶段叙述:前期自1789年5月三级会议开幕到1792年8月,历时3年多,其目的在制定君主立宪.1792年8月,路易失去所有职权,革命由温和走向极端,终至恐怖时期(reign of terror,简称恐怖Terror),后因“热月反动”(Thermidorian Reaction)才得结束,时为1794年7月,后期也历时近两年.此后迄拿破仑于1799年11月兵变夺取政权为止,其间5年多,只算是收束整顿的时期.
三级会议召开时,第三级代表约600人,第一二两级各约300人.起先国王和议会坚持按照1614年的成例,三级分开讨论表决,如果某一议案获得两级的同意即算通过.显然的,这样无法对国家体制作任何更革,即想改变方针与政策也必困难重重.所以第三级的代表主张所有代表一堂磋商,集体表决,在这主张之下,三级会议变成了“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这组织后来自称“宪法制定会议”[Constituent Assembly],由宪法制定会议参加产生的代议政治机构称为“立法会议”[Legisla- tive Assembly),于1791年集会.以上都与革命后期的“国民会议”[National Convention]不同).因为国王封锁议会的场所,这些代表聚集于凡尔赛宫室内网球场,也鼓动一部分代表下级僧侣和前进派的贵族参与,又怕国王以武力压制,与会的人签名誓约之上,内称除非达到目的,决不分散.其中提到国民大会之召开,其目的在“草拟宪法,给国家以新生,并且厘定君主制之正确原则”.
这样展开革命的程序.路易十六看到局势已无法掌握,就指令第一级和第二级的代表一体参与.他的让步并非出于开明主见,而是于内外的威胁,而巴黎既感到粮食恐慌,又不知道国王意向所在.他集中军队于巴黎内外以防止暴民蠢动,保护国民大会的安全.但是所谓暴民既经组织,实际已是革命的群众力量,和国民大会里一部分代表之护身符.
三级会议于5月5日集会讨论,6月20日有网球场誓辞,6月25日巴黎公社组织就绪,7月14日巴士底监狱被攻陷,7月17日路易十六前往巴黎巡视,希望抚慰众情,10月5日仍有巴黎街头妇女6000多人冒雨手执标枪,又挽两门炮,跋涉12英里,到凡尔赛宫向国民大会和国王请愿,提出“要面包”的要求.由于她们后面还有国民军两万人的支持,国王与王后被迫由凡尔赛迁往巴黎的特拉里兹官(Tuileries).两周之后,国民大会在巴黎开会,从此彼此都在巴黎群众阴影之下,巴黎公社所指挥之群众或暴民,对以后国事的进展有了左右全局的力量.
时至今日,这些事迹还找不到确切的解释.即如巴黎的暴动与妇女的示威,显然有人策划主持.他们是谁?当初目的何在?虽说历史家各有猜测,最可能从中获利的乃是奥尔良公爵(cde Orleans),当今国王的远房叔父,他自己想做立宪君主,也可能是赛亚司和米哈波预闻其事,甚至有人怀疑,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成名,今被公推为国民军司令的拉法叶(LaFayette).还有几个办报纸的主笔,也被指责唆使主动,却没有人提出可靠的证据.总之从人身方面的观察,很难写出此中确定的历史.
并且1789年收成良好,粮食问题也一度解决,紧张的空气业已和缓.那么何以以后翻天覆地的情事尚待展开,而且内战与断头台上之不断流血,仍在3年以后产生?
国民大会决议接收寺院的地产,废除什一捐,将各种封建义务解除,人身的义务亦无条件废止,土地的义务则以代价赎取.又通过了“人权及公民权利宣言”,其第一款即宣扬“凡人自出生及至今统享有自由及平等的权力,仅在共同的功利之条件下产生社会上的差别”.此外又列举这些权利为“自由、财产权及抵抗压迫的权利”.公民一体在法律之前平等.新法律尚待公布,新宪法则将公民分为“现役公民”及“非现役公民”二种,前者有最低限度的赋税,享有选举权.1791年召开的立法会议,即依这样的程序产生,其组织为一院制,所以没有贵族平民的区别,僧侣更不在话下.国王对立法会议通过的法案保持有限度的否决权(立法会议两年一届,国王对同一法案可以在两届否决,所以否决有效期间共为4年).应付当前的财政问题,则决议发行一种纸币,称为“交付券”(assignats),以没收寺院之地产作担保.
❹ 如何评价法国大革命
(2016·孝感)攻占巴士底狱的消息传到凡尔赛时,路易十六惊呼:“什么!这是叛乱!”他身边的一个近臣却说:“不,陛下,这是革命!”这段对话的历史背景是法国大革命爆发。
❺ 这三张图片讲述了怎样的故事
黑衣男子与蓝衣男子是一对,有一天红衣女子与蓝衣男子调情,黑衣男子发现后咳咳哈哈哈
❻ 如何评价法国最大骚乱
不,这不是骚乱,这是革命。“黄马甲”属于被压迫阶级起来反抗统治阶级(马克龙政府)的暴政,这就是革命。当然,这场源于巴黎的革命终究会被马克龙政府暴力镇压。
❼ 如何评价法国漫画家墨比斯及他的作品
他是法国国宝级艺术家,也影响了宫崎骏、大友克洋、浦泽直树、松本大洋等一代日本漫画大师。墨比斯也曾涉及电影,《第五元素》、《深渊》、《异形》等影片独树一帜的视觉风格都与这位艺术家有着难解的渊源,他甚至还参与了《星球大战》等经典好莱坞电影的制作。
法国《世界报》发表他的讣文并评价说:“漫画世界失去了一员巨匠,最后一个黄金时代的巨人”。
墨比斯整个职业生涯中的作品在最后都被签署上两个不同名号:在现实主义题材的画作和其他设计作品中,包括像《蓝莓》等的西部故事系列里,他都使用GIR(纪劳);在墨比斯的作品中,他展现出自己非凡的想象力,那批驳虚伪冷漠的绘画风格,影响了几代艺术家。
❽ 怎样评价法国导演加斯帕·诺的《爱恋3D》
它是一部一场不成功的性爱3D实验。
还记得北野武在69届威尼斯电影节新闻发布会上说的那句话么?——“3D也就拍黄片还有点用,对其他片子根本没用。”现在这个想法终于被阿根廷导演加斯帕·诺埃付诸实施搬上大银幕。
5月20日,加斯帕·诺埃的《爱恋3D》在戛纳电影节上午夜首映。当年其导演的《不可撤销》中,9分钟的强奸戏吓坏戛纳观众并引起传染性退场,尽管今年的《爱恋3D》(love)先导海报已尺度惊人,但这次凌晨首映依然有2000多媒体和观众蜂拥而至。
值得一提的是:
影片的导演加斯帕·诺在此前曾执导过电影《不可撤销》、《遁入虚无》。前者是世界着名禁片之一,中间有一段令几乎所有观众看了只想呕吐的强奸戏。
就是这样一个导演,这一次执导了《爱恋3D》这样一部情色片。不得不说,相比于他其他作品而言,《爱恋3D》已经温柔了许多。更多地把重心放在了两性关系之上。而这种两性关系的探讨,在情色的包装下,还挺深刻。
❾ 法国男为什么拥有三张脸
2018年4月19日全世界首位接受两次整体脸部移植手术的患者、法国人热罗姆·阿蒙被法国媒体称为“拥有三张脸的男人”:出生时的脸、2010年换脸手术后的脸以及现在的第三张脸,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也许是他还可以开玩笑地说:“我年轻了20岁。”这不是空话,而是勇气,这位43岁的法国人再次表示完全接受自己的新身份。
麻醉师贝尔纳·肖莱说:“整个康复团队因阿蒙的意志以及他在面对悲剧境况时的人格力量感到震惊。”肖莱回忆道:“他从不抱怨,更确切地说他脾气很好。”他没有失去活下去的信念,就算他不得不再一次面临因获得新“身份”带来的心理痛苦。
尽管说话十分困难,阿蒙还是告诉记者:“这次移植手术提出了身份的问题,但我认为我真正的脸就是我接受的那张脸,这也是我照镜子时对自己说的:那就是我,阿蒙。”
❿ 如何评价法国人在二战中的表现
二战法国唯一做了有利于盟军的事就是霸王行动十万法军帮英美联军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