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会议员有什么权力
议员的权利主要有提案权、表决权、对内阁的质询权等。许多国家规定,议员在议院内所有的演说、辩论及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但法国、意大利仅以执行职务时的言论和表决为限,联邦德国则规定该种保障不适用于诽谤性侮辱。西方国家的宪法一般都规定,议员在议会会议期间非经议院同意 、在议会闭会期间非经议院常设性机构的许可,不受逮捕、拘禁和刑事审判,但现行犯不在此限。《日本国宪法》还规定,会期前曾被逮捕的议员,如其所属议院提出要求,必须于会期中予以释放。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机关的代表都由选举产生,享有特殊的言论保障权和人身保障权,接受选民或选举团体的监督,选民或选举团体有权罢免其选出的代表。
B. 法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各方面异同
一、不同点
1、在权利方面参议院的权利比众议院的大。
2、在制衡方面,参议院的出现就是为了制衡众议院,防止民粹现象。
3、人员构成方面,众议院根据每个州的人数分配,有的州代表多,有的州代表少,而参议院实行平均制,每州有两名代表。
相同点:
1、都体现了法国的国家政体核心——制衡,为了防止各方势力相互做大,层层限制,法国最大的议会其内部也出现了制衡情况。
2、都保证国家永远处于正确的航道上来,防止一家独大的情况发生,制衡的结果最后也会导致效率的低下。
(2)法国议员福利怎么样扩展阅读:
法国实行国民议会(议会下院)和参议院(议会上院)两院制。官方资料显示,法国议会两院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和监督政府,当两院在立法投票中无法达成一致时,国民议会拥有最终决定权。
参议院议长则肩负着法国总统不能行使职权时代行总统职权的重任。法国国民议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法国将全国分为577个选区任期5年。
法国2017年国民议会选举的出现了一个新变化,由于法国2014年颁布法律规定,国民议会议员自2017年起将不得再兼任其他通过选举获得的职务。
C. 法国议员选举
国民议院的选举实行“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选举均在星期天进行。在第一轮选举中,如某一候选人获得了参加选举的半数以上选民的支持,而票数又至少等于登记选民数的 25%,他就当选为该选区的议员,无须进行第二轮投票。如果某一选区的投票率是45%,而某一候选人在第一轮选举中只得到 51%的选票,他会因得票数达不到登记选民的25%而不能当选。如第一轮选举中无人得到50%以上的选票,则在随后的第二个星期天组织第二轮选举。只有在第一轮选举中得到了超过12.5%的登记选民人数选票的候选人才有权参加第二轮选举。在第二轮选举中,某一候选人只需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便可当选。得票相等时,年长者当选。在第二轮投票中,参加竞选的政党可实行联合,互相让票。
除非总统在国民议院任期结束前下令将其解散重新选举(在自解散之日起的20天后到40天前举行),国民议院的选举每5年举行一次。每届国民议院的任期在第5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二结束,新的选举应在此日期的60天前进行。为防止举行过多的部分选举,每位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同时提出自己的候补人选。一旦他当选,而又在任期内去世、参加政府、参加宪法委员会、或接受一个政府委派的超过6个月的临时任务时,其候补人自动接替他的议员席位。只有在他辞职、被选为参议员、其选举结果被撤销时,国家才组织部分选举以填补其席位的空缺。在某一届国民议院任期的第5年内不得组织部分选举。此外,如某一候补人在本届国民议院任期内被任命为部长,则他在下届国民议院选举中不得与他的正选人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