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国议会的职责是什么
法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国民议会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参议院议员由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每3年改选1/3。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但其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制约。两院以公开投票方式并由议会组成人员的绝对多数作出相同表决时,可以对总统的叛国罪提出控告。国民议会的权力大于参议院。财政法案只能由国民议会提出。在两院对法案的审议发生意见分歧时,国民议会有权最后裁决。国民议会还拥有对政府的弹劾权。但弹劾案至少须有 1/10的议员署名,提出48小时后方能表决,并且必须得到国民议会的绝对多数才能通过。
2. 法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法国议会包括国民议会、参议院,其中国民议会权力高于参议院,国民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
总统也有立法方面的权利,首先议会的法案需要总统的签署,其次,总统可以绕开国会直接进行全民公决立法。
3. 共和制下法国议会的权力
法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国民议会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参议院议员由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每3年改选1/3。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但其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制约。两院以公开投票方式并由议会组成人员的绝对多数作出相同表决时,可以对总统的叛国罪提出控告。国民议会的权力大于参议院。财政法案只能由国民议会提出。在两院对法案的审议发生意见分歧时,国民议会有权最后裁决。国民议会还拥有对政府的弹劾权。但弹劾案至少须有 1/10的议员署名,提出48小时后方能表决,并且必须得到国民议会的绝对多数才能通过。
4. 法国总统对议会负责
不需要~~~总统是由选民
直接选举出来的
所以
法国的总统向
选民
负责
纠正一下
法国的立法机关不叫议会
法国的立法机关
分为
国民议院
和
参议院
对
国民议院
负责
的是
总理~~~不是总统
因为总理
是
由总统
提名
经
国民议院
同意的
才能上任的
所以总理对
国民议院
负责
总统根本不需要
5. 法国议会的权力包括()。
全选。
法国议会是法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所以选AD,
国民议会还拥有对政府的弹劾权。但弹劾案至少须有 1/10的议员署名,提出48小时后方能表决,并且必须得到国民议会的绝对多数才能通过。所以选B
国民议会的权力大于参议院。财政法案只能由国民议会提出。在两院对法案的审议发生意见分歧时,国民议会有权最后裁决,所以选C
国民议会还可以设立调查委员会。所以选E
所以,ABCDE.。
6.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是什么
法国大革命爆发前,最高立法机关即由三级会议转变为国民议会,到1789年7月7日,改称国民制宪议会,大革命爆发后,制宪议会于8月5日到6日连续发布废除封建特权的“8月法令”,并随后发飙了着名的《人权宣言》,是无可置疑的最高立法机关。共和国诞生后,成立国民公会,一直到热月政变督政府上台前,国民公会都是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我要说的是:法国大革命的是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政治哲学的一次不成功尝试,当时立法机关被赋予了无限权力,1793年1月,马拉强调国民公会“被赋予无限制的权力,即全部权力,这些权力为挽救社会事业所必需;因此为了捍卫自由事业,国民公会在必要时可以采取一切合理的或强力的手段”。所以雅各宾派专政时期,国民公会既是惟一的立法机关,又是最高的权力机关,集国家各种权力于一身,从而导致了国民公会专政。
7. 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的立法机构分别是什么
英国的议会为立法机构,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美国立法权在国会
法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主要行使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
德国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
8. 美国国会,法国国民议会和英国议会有什么区别
法国议会:法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国民议会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参议院议员由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但其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制约。两院以公开投票方式并由议会组成人员的绝对多数作出相同表决时,可以对总统的叛国罪提出控告。国民议会的权力大于参议院。财政法案只能由国民议会提出。在两院对法案的审议发生意见分歧时,国民议会有权最后裁决。国民议会还拥有对政府的弹劾权。但弹劾案至少须有 1/10的议员署名,提出48小时后方能表决,并且必须得到国民议会的绝对多数才能通过。美国国会: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 ,每州 2 名 ,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100名。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 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 ,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6年,每 2年改选1/3 ,连选得连任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 ,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 ,人数固定为435名 ,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 2年,连选得连任。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美国国会行使立法权。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如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咨询和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
国会两院在各自议长主持下工作。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英国议会: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一、上院——贵族院
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律贵族、家权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离任首相组成。由于女王可以临时增封爵位,而议员死亡无需增补,所以贵族院议员人数不定。上院议长不是选举产生,他由贵族院中大法官兼任。开会时议长担任主席。上院的权力虽一再被削弱,但它在英国政治生活中仍然不能忽视,这是因为:
第一,它还保留财政法的讨论权。由于贵族院有不少人担任过国家的重要职务,富有经验,他们对财政法案的意见仍然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它还保留对法案的一年延搁否决权,这对平民院的法案仍起阻碍作用,特别是对带有时间性的议案拖延一年,就可使它实质性失效。
第三,它掌握着英国的最高司法权。
第四,对下院通过的法案经上院审查后可以纠正法案中存在的缺点和流弊,使法案更加完备,更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二、下院——平民院
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的。平民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9. 立法机关的主要职权
立法机关的主要职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10. 法国政治
国民议会
宪法详细规定,国民议会的577名代表均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公民只要年满21岁就享有被选举为国会议员的权利, 年满18岁就享有选举权。 国会成员代表的选区包括大城市的分区, 海外省以及海外领地。 每一省或领地根据其人口又被分成小的选区。
法国的选举法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 但是它却规定着代表的产生方式。在法国, 有关议会选举应怎样进行这一重要问题经常产生分歧。 在第三共和国时期, 选民通过两轮选举依照多数原则仅选出一名候选人, 仅有1885、1889和1919年的立法机构的选举是例外。 头一轮选举在某个星期天举行, 获得绝对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如果没有候选人赢得绝对多数票, 将在下一个星期天进行第二轮选举, 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这一能较好的适应有许多政党的情况并有许多组织良好的政党参选的选举机制, 在1958年被废止, 从而又回到了以前的选举方式, 只是在1986年是例外, 因为在1985年通过了一项法律确立了比例选举制, 但是其后, 决对多数选举制很快又被赢得1986年大选的右翼多数成员重新确立起来。
虽然多数投票制并不经常被采用, 法国人发现这一制度在第一轮选举中使每一政党都能提出其候选人, 从而为其提供了广泛的选择空间。 在第二轮选举中, 它允许根据传统的政治行为表现进行重组的过程, 从而经常导致产生左、右两派力量。 绝对多数选举制背后的理性因素导使人们坚信多数原则有利于巩固执政党的地位。 在当今法国, 这一体制对社会党以及共和国戴高乐主义集团以及法国民主联盟是有利的。 但是, 对于较小的政党或诸如法国共产党左翼, NATIONAL FRONT右翼以及生态保护主义者这样一些执极端政见的党派就不利了。
分区或选区在1986年被取消了。 1986年的法律被宪法委员会所认可。 它宣称在取消分区的条款中并非有明显的擅权意图, 这一条款每12年会被重新审议一次。 代表在每年3月产生, 任期5年。 其任期还会因议会被解散而缩短。 根据宪法, 共和国总统在征求总理和国民议会以及参议院议长的意见后, 有权宣布解散国民议会。 解散国民议会是基于政治权宜(便利)或宪法制衡的考虑。 而无须给出任何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第五共和国下的议会曾五次被解散: 1962年政府被国民议会否决, 这一争议最后诉诸公决; 1968年为了结束使国家大部瘫痪的学生和工人的示威活动, 议会被解散; 1981年和1986年的议会在共和国左翼总统(FRANCIOS MITTERRAND)当选后被解散, 他们在1981和1986年分别受到了国会党政的右翼势力的抵制。新当选的或再次当选的总统必须赢得议会中多数的支持。 1997年, 议会第五次被解散。
参议院(Senate)
现行宪法明文规定参议院的321名议员“应代表着共和国的各个组成部分。” 这一规定也曾适用于第三共和国和第四共和国。 参议院并非由直接选举产生, 而是由每一省选出的代表组成选举团产生。 选举团由市长、 国民议会代表、 各省议员(省议会)以及地方议员(地方议会), 来自市政的代表也被任命为选举团成员, 其数目取决于每一社区的人口数量。 这些十分复杂的条款使得参议员选举团中农村代表比例高于城市代表比例, 从而体现出一种保守而非激进的倾向。
参议员是由多种复杂的途径产生的。 在较小的选区, 在两轮选举中获得绝对多数的个人当选; 在拥有五个以上参议员名额较大的选区, 则根据平均获得最高数额选票的比例代表制产生。 有关参议院的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集中在是否应改变选举团的组成以求得在城市和乡村间的平衡, 以及是否所有的参议员都应由同样的方式产生, 或者比例代表制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予以坚持。
参议员任期九年, 每三年改选1/3。 参议院不能被解散, 这种体制使得参议院永久性的存在并超然于政治斗争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