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式共和为什么是半总统半议会制民主共和
法国政权组织形式以总统为国家权力中心,总统掌管最高行政权力。议会可以通过表决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来决定政府的去留。所以法国被称为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
㈡ 法国半总统制是如何形成的
法国半总统制的历史形成
法国之所以能形成这样一种独特的政治体制与它大革命后的历史发展是分不开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时,法国大革命尚在进行之中,国家政治制度的设置还不是十分周密。
1848年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成立,宪法规定:国家实行总统制,总统是国家元首、行政首脑和军队统帅,总统不对议会负责。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时期,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政治家们总结了第二共和国实行总统制导致专制的教训,于是在第二共和国宪法中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国,政治权力的中心在议会。
1946年10月,规定实施多党议会制的新宪法获得通过,法兰西第四共和国诞生。宪法确立了国民议会作为国家权力中心的地位,强调国家主权由公民通过国民议会和公民复决来行使。
戴高乐主持草拟的新宪法于1958年9月28日由公民投票通过。12月20日戴高乐当选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法国从此进入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时期。
为了使总统能名正言顺地拥有更大的权力,戴高乐试图实行宪法改革,通过普选选出总统,1962年6月9日,戴高乐在广播演说中宣告:走普选的道路,我们就能确保共和国在未来的岁月不受人事变迁的影响,保持力量强大,秩序井然和绵延不断。9月22日,戴高乐再次发表广播电视演说,宣称为了使总统能够有效地承担宪法规定的主要职权,他必须明确地得到全国的信任,需要选民的明确支持。戴高乐关于改变总统选举方式的主张遭到议会的强烈反对。对此,戴高乐始则通过广播电视演说,发布咨文,终则采取解散议会,把修改宪法、改变选举方式这一问题直接提交公民投票。接下来戴高乐再次当选为总统。戴高乐的再次当选总统标志着半总统制的最终确立。
㈢ 为什么说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
和美国比
法国政府是内阁制而非总统制
㈣ 法国政体
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根据全民公决结果,2000年6月改为5年,之前是7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权。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共321席,参议员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以省为单位,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
政党
法国实行多党制,目前共有30多个政党。 (1)人民运动联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简称UMP):主要执政党和议会第一大党。前身系2002年总统大选中为支持希拉克而组成的竞选联盟——总统多数派联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现名。核心为希拉克原来所属的保卫共和联盟(戴党),并吸收了自由民主党和法兰西民主联盟的主要力量。现有党员21万人,多为职员、官员、自由职业者、商人、农民和工人等。党纲是“自由、责任、互助、国家、欧洲”,强调奉行务实、开放的经济政策,重塑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推动欧盟建设和东扩,属中右政党。主席尼古拉•萨科齐。 (2)社会党(Parti Socialiste):议会第二大党和主要反对党。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国际法国支部”,1920年发生分裂,多数派另组共产党,少数派则保留原名。1969年改组成立社会党,1971年与“共和体制协议会”及其他左翼组织合并。现有党员约13万人,多为公职人员和知识分子。对内注意体现左翼政党色彩,主张维护劳工利益,同时采取务实的经济政策;对外主张维护法国独立核力量,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并加强南北对话。2002年在总统和立法选举中接连败北后,党内派系斗争日趋激烈,实力受到较大削弱。近年来,利用法国民众对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满,在地方选举和欧洲议会选举中连续击败右翼,成功阻止《欧洲宪法条约》通过公投,并煽动社会风潮,政治影响力有所回升。现任第一书记弗朗索瓦·奥朗德(Flançois HOLLANDE)。 (3)法兰西民主联盟(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çais,简称UDF):议会第三大党。前身系由共和党、民主力量、争取法兰西民主人民党、激进党等右翼温和派和中间力量于1978年结成的多党联盟。1998年合并成立统一政党。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卫共和联盟组成右翼联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齐为首的部分党员加入总统多数派联盟,即后来的人民运动联盟。现有党员约4万人。对内主张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改革,提倡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外积极主张加强欧盟建设。现任主席弗朗索瓦·贝鲁(Flançois BAYLOU)。 其余政党主要有: 法国共产党(Parti Kommuniste Fl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现有党员13.4万,多为工人、雇员、教员、手工业者等。 国民阵线(Front National):成立于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缔的极右组织“新秩序党”。 右翼:新法兰西民主联盟(Nouvelle 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ce)、保卫法兰西运动(Mouvement pour la Flance)、社会共和论坛(Forum des Républikains Sociaux)、保 卫法兰西联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lance)。 左翼:绿党(Les Verts)、左翼共和联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与公民运动(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左翼激进党(Parti Radikal de Gauche)。 中间派:公民运动-共和派(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kain)。 极右:全国共和运动(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kain)。 极左:工人斗争党(Lutte Ouvrière)、革命共产主义同盟(Ligue K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劳动党(Parti des Travailleurs)。
司法机构
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管辖体系,即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与负责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争议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类:1、专门法庭(包括儿童法庭、负责处理雇主和职工之间纠纷的劳资调解委员会、审理商人之间或商业公司之间争端事件的商务法庭和社会保险法庭)。2、民事法院。 3、刑事法院(包括判决轻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决轻罪案件的轻罪法庭、判决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统纵向上又分为四级:初审法庭、大审法庭、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是最高一级司法机关,负责受理对35个上诉法院所作判决的上诉。院长居伊·加尼韦(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诉讼机关,下设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对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后裁决,并充当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顾问。 法国的检察机关没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其职能由各级法院中配备的检察官行使。检察官虽派驻在法院内,但行使职能独立于法院。检察官的管理权属于司法部。最高法院设总检察长 1人,检察官若干人;上诉法院设检察长1人,检察官若干人;大审法院设检察官1人,代理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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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我国是单一制政体这能理解,英国,法国也实行这一政体,怎么理解还有联邦制和单一制有什么联系
实行什么政体。是宪法定义的。
宪法的制定,是立国之前,通过各种方式协商而来的。是当时考虑到各自的国内外处境而制定。
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权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其职权。
在法理上,单一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央,地方的权力具有中央授权性。单一制国家的明显外部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是国际交往中的国际关系主体,它的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联邦制国家则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地方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而联邦成员国则是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联邦制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司法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统一的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㈥ 拿破仑战争后,法国为何丢掉了欧洲老大的地位
第一,法国本来就不是欧洲老大,它和英国谁也打不过谁。欧洲各大国实力都比较均衡。
第二,法国没丢,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法国在欧洲的地位依旧很高。
第三,拿破仑虽然战败,但是他的失败并没有给法国带来什么屈辱。同盟国规定法国领土维持1790年的状态,但即使是推回1790年,依旧也比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大的多,所以法国还是赚了的。
一般来说“拿破仑战争”仅指拿破仑一世时期欧洲战争。
法国开始失去霸主地位,主要是从拿破仑三世末期开始的,虽然拿破仑三世早期也颇有战功,但是他最终兵败色当,投降普鲁士,让法国损失非常严重。
但到此为止法国依旧没有失去大国地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也表现不错。
美国和欧洲现在瞧不起法国,主要是由于法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表现实在丢脸,当德国入侵时,法国政府仅仅抵抗了38天就全面投降。并且还表现出亲德的姿态。
因此,同盟国取得反法西斯胜利之后,非常看不起法国,在战后美国提出的“世界警察”,也就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概念的名单中,仅有美国,苏联,中国和英国,完全没有提出法国入选。
最后,法国凭借外交手段和联合国为了平衡势力的妥协,才终于进入常任理事国名单。但已经基本失去了世界上的话语权。
㈦ 为什么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
回忆历史:1791年9月制宪会议通过《1791年宪法》,规定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后来国王叛逃,1792年9月21日国民公会宣布废除君主制,建立共和国,即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1804);1793年1月21日国王路易十六被处死;1804年,拿破仑称帝(拿破仑第一帝国1804-1814),第一共和国终结。波旁王朝复辟(1814-1830)→1830年七月革命:七月王朝(1830-1848)→1848年二月革命: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1852)→1852年路易·波拿巴恢复帝制,建立第二帝国(1852-1870)→1870年9月4日革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946年第四共和国→1958年第五共和国。
法国在传统上是一个议会制国家,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法国多党政治的背景下,政治动荡,政局不稳,不断出现政府危机,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1958)的12年,法国政府走马灯似的换了20届,平均每届政府寿命只有半年,其中上台时间最长的只有一年多,最短命的只有两天就夭折了。政局不稳、政府更迭频繁,不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在经历了长期的动荡之后,1958年法国制定第五共和国宪法时,借鉴了美国总统制的经验,加强总统权力,使总统成为国家政治中心。于是法国这种政府体制被称为“半总统制”。
自1958年第五共和国建立以来,法国这一套体制没出什么大问题,因为总统和总理都出自一个党,配合尚好,没什么大磨擦,总统是法国的第一号人物,是执政党当然领袖。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法国国民议会选举中,社会党失利,社会党总理下台,法国出现了总统还是社会党的密特朗,而总理却是右翼联盟的希拉克。这样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左翼联盟总统与右翼联盟总理的“共处”政治格局,总统总理不属同一政党,政见不同,竞争激烈。希拉克声称总理是法国多数派的代表,理应“决定和执行国家政策”,密特朗则认为法国的大政方针应由他决定,“对决定我国命运的决定负有最后责任的是国家元首”。1986年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在东京召开,以往法国都是总统参加,但希拉克作为新任总理,是法国政府首脑,有权代表法国与会,双方争执不下,最后总统和总理都去东京开会,共同代表法国。七国首脑会议的正式合影由“七人”变成“八人”。
希拉克上台后,坚持要与密特朗一起出席所有的重要国际会议,1986年6月在海牙召开欧洲共同体首脑会议,按惯例,欧共体12国都由首脑和外长参加,圆桌旁为每个国家设有两个正式席位,而法国去了三个认为,于是密特朗、希拉克和外长雷蒙三人只好轮流坐两个位置。
1986年12月在伦敦举行欧共体首脑会议,法国总统和总理又发生冲突,英国人很友好,了解法国这事,照顾法国,为法国代表团设足够的席位,但密特朗还是把外长赶走了。1988年法国国民议会选举社会党获胜,密特朗任命了一个社会党总理,他又可以放心地去代表法国参加首脑会议了。
法国总统任期7年,总统的任期之长在西方大国中绝无仅有,这不仅是法国高度中央集权这一历史特点的反映,而且确实带有王朝政治的烙印。1870年发生普法战争,第二帝国倒台,第三共和国建立。1873年,在议会居多数的保皇党选举麦克马洪元帅为总统,授予他7年任期,希望这位帝国派军人有足够时间复辟君主制,7年任期由此而来。1958年,戴高乐将军重返政坛,出于稳定政局,他继承了7年任期的传统,随后又将总统改由全民直选,总统权力从而进一步加强,形成了一种在西方极为特别的体制:“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这种政体下,总统和议会均由全民直选,形成两个独立的多数派,即总统多数派和议会多数派;总统作为宪法的“保证人”,任免总理并主持内阁会议,而总理领导的“政府决定并指导国家的政策”,向议会负责。在权力的实际运作中,总理“在煤堆干活”,出事背黑锅,总统则居高临下,谁也动不得。一位前总理这样比喻过,总理是总统的“保险丝”,总统叫熔化就熔化。这种体制带有戴高乐将军的个人色彩,此乃形势使然。然而,即使戴高乐,他也针对任期过长采取了因应做法,经常就国事举行全民公决,借以检验权力的“合法性”。他在任11年,除例行选举外,公决举行过4次,且每次都将自己的去留赌入。1969年,他提出的一项行政改革遭公决否决,他当即宣布中止总统职务,请人民另择贤能。其后的总统虽继承了7年任期,却很少搞全民公决,4位总统30多年只搞过3次。这给民众留下的印象是全民直选的总统不敢再次接受全民的检验,似乎害怕民众。总统和选民日渐疏离。
法国几次出现“共治”,绝非偶然。共治虽然为宪法条文所容,却同以总统为权力中心的宪法精神相悖。《新观察家》社论说,当议会多数派跟总统多数派一致时,总统是“无可争议的君主”;当这两者不一致而出现共治时,总统则形同“赋闲的国王”。前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重提缩短总统任期,从字面上看正是从避免共治出发的。实际上,第五共和体制还有别的待改善之处。一位政党领导人说,法国如今在迈向新欧洲、新世界、新经济,而它的体制“太臃肿、太费钱、太集权”,必须改革,逐渐分权。
2000年6月20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总统任期由7年缩短为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缩短总统任期是法国政体改革的第一步。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法国最终结束实行40多年的“半议会半总统制”,滑向总统制或议会制,导致所谓的“第六共和国”,则是政治学者们正在讨论的问题。
㈧ 法国的政体是什么
半总统共和制。
半总统共和制总体特征
第一、总统由全民普选产生,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在内政外交中起着较大的作用,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但政府要对议会负责),政府成员不能兼任议会议员。
第二、内阁仍设总理,领导政府活动。总统命令要由总理及有关部长副署,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

(8)法国为什么算半个主权国家扩展阅读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共和制国家。
法国第三、第四共和国实行多党议会制,但政府极不稳定。
1958年戴高乐政府主持制定了新宪法,加强了总统权力和行政权力。
1958年9月全民公决通过,法国进入第五共和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半总统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