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官的级别分为4等共12级,其中首席大法官只有1人对吗
法官级别划分
法官的级别分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四等共十二级。
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
大法官分二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级法官分四级。
法官分五级。
法官的等级确认,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和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⑵ 最高法什么级别
“最高的是首席大法官。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一)首席大法官; (二)大法官:一级、二级; (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2)法国最高法大法官多少人扩展阅读(一)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
⑶ 法官的级别分为4等共12级。,其中首席大法官有几个
首席大法官只有一个,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法官等级四等十二级分别如下:(一)首席大法官;(二)大法官:一级、二级;(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八条: 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
第五条 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一)首席大法官;
(二)大法官:一级、二级;
(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第六条 法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
最高人民法院
院 长:首席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至二级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二级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二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基层人民法院
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⑷ 美国最高法院有几大法官
美国最高法院有9大法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从一个开始不受人重视的小角色跃升为如今一言九鼎的大人物可以说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
1、美国三权分立的宪政框架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三条对国家的司法权进行了规定。虽然起初三权之中司法权处于较弱的地位,但开国先贤们始终坚持权力之间的制约和平衡,力图通过三权之间的相互牵制使得各个部门安守本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这种特殊的分权体制内逐渐地树立了自己的权威。
2、判例传统
美国承继了英国普通法的判例法思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大量判例的积淀,不断刷新原有的宪政原则,在宪政结构各个层面不断进行价值判断和选择,使得美国宪法获得了长久不衰的生命力,适应了新的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每个判例都折射出美国特定历史时期的重大主题、基本社会现实和主导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思想。因此,美国宪法的发展史主要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史,联邦最高法院是宪法的现行发言人,在程序所规定的界限和对宪法基本理念加以尊重的基础上,联邦最高法院成为进行冷静再思考的场所。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联邦最高法院一直在塑造着美国。
3、富有开拓精神的大法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建立之初,三权之间的界线是模糊的,如宪法的解释权和司法审查权的归属并无定论,联邦最高法院杰出的大法官们在案件审理中巧妙地将这些权力收入囊中,为联邦最高法院日后取得举足轻重的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之后,在废除种族隔离和保护人权上,以沃伦为首的大法官们也走出了勇敢的一步,表现出了非凡的胆识和胸怀。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正式头衔都是用Justice(公正),而非通常用的Judge(法官),可见其地位之崇高,美国人把他们看作是宪法所赋予的广泛个人自由的监护者和解决全国性重大争论的仲裁人,大法官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法律贵族和政治精英,他们总是站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审时度势,用手中的法之金剑,指引美国宪法的行进方向,美国宪法中即使是最微小的进步与变革都深深地渗透着大法官们的缜密智慧与穿透现实、洞察未来的力量。
4、妥协的精神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以及国家与民众之间,适应不同的社会背景,为各个时期社会重大问题的交锋提供了公开的场合,以公开的方式将社会问题肢解、剖析;以判决的形式对各种利益做出价值判断,并对利益之间的冲突做出权衡,弱化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整体进步。
⑸ 一级大法官有几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一名。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正部长级)为一级大法官,一般只有一名正部级的副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为二级大法官,可以有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首席大检察官、一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检察官设置与最高法的大法官一致。
⑹ 美国最高法院现任9名大法官分别是谁
美国最高法院由9位大法官组成,法官终身任期,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其中一名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8名(associate justice)。最高法院根据五人多数的意见裁判,各个政党也希望在大法官中增加支持该党的法官数量,所以大法官的提名和大法官的退休和离世都会给美国政坛带来动荡。
1.首席大法官罗伯茨1955年出生在纽约,现年63岁,担任大法官已经13年。布什总统提名其担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2005年至今,他一直担任联邦首席大法官。
2.肯尼迪大法官1936年出生,现年82岁,担任大法官30年。先后就读于斯坦福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哈佛大学。他不仅具有执业实务经验,并且在多个大学担任过教授。1975年担任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经里根总统提名,在1988年担任大法官至今。
3.托马斯大法官出生于1948年,现年70岁,担任大法官25年。就读过圣十字学院和耶鲁大学。1974年拿到密苏里州执业证书,担任过密苏里州检察长助手,议员副秘书,担任过多个政府职位。1980年,担任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巡回法院法官,经布什总统提名,从1991年任职至今。
4.金斯伯格大法官女性大法官,出生于1933年,现年85岁,担任大法官25年,就读过康奈尔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耶大学法学院。她也曾经担任过法官助理,在大学担任过教授。她在发起女性自由和权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担任美国加州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经克林顿总统提名,1993年任职至今。
5.阿利托大法官1950年出生,现年68岁,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已经12年。担任过法官助理,助理检察官,美国副助理检察长。在1990年担任美国第三上诉巡回法院法官,经布什总统提名,于2006年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6.索托马约尔大法官1954年出生,现年64岁,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11年。就读过普林斯顿大学和耶鲁大学。担任过地区检察官助理。1991年,经布什总统提名,担任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随后担任联邦上诉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经奥巴马总统提名,于2009年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7.卡根大法官出生于1960年,现年58岁,担任大法官8年,就读过普林斯顿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担任过法官助理,法学教授,哈佛法学院院长。2009年,奥巴马总统提名她担任副检察总长,2010年又提名她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8.戈萨奇大法官1967年出生,现年53岁,2017年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现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最年轻的一位。就读过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和牛津大学。
9.布雷特大法官1965年2月12日生于华盛顿特区,耶鲁大学文学学士学位,法律博士学位.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名其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2018年10月就职。
曾任美国上诉法院第三巡回法庭Walter法官的法官助理,美国联邦检察总长办公室检察官,美国独立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华盛顿律所合伙人,布什总统的高级副顾问、总裁助理和幕僚秘书,06年被任命为哥伦比亚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
⑺ 现在法国最高领导成员
总统:奥朗德 总理:瓦尔斯
法国国民议长:克洛德·巴尔托洛内
法国参议院议长克里斯蒂安·蓬斯莱
外交部长:法比尤斯
国民教育部长:佩永 掌玺
司法部长:托比拉 经济
财政、外贸部长:莫斯科维奇
社会事务、卫生部长:图莱纳
区域平等、住房部长:杜芙洛
内政部长:瓦莱斯
生态、可持续发展、能源部长:布里克
工业部长:蒙特布尔
劳动、就业、社会对话部长:萨潘
国防部长:勒德里安
文化、交流部长:费里佩提
高等教育、科研部长:菲奥拉索
女权部长兼政府发言人:贝卡森
农业部长:勒弗尔
行政改革部长:勒布朗书
海外领土部长:罗瑞儿
体育、青年事务部长:富尔内隆
下属核心机构
经济、财政、外贸部下派预算部长:卡于萨克
国民教育部下派促进教育部长:波郎之万
总理下派议会事务部长:维达里埃斯
司法部下派分部长:巴多
住房部下派城市部长:拉米
外交部下派欧洲事务部长:卡泽纳夫
社会事务、卫生部下派老龄事务帮扶部长:德劳奈
工业部下派手工艺、商业、旅游部长:比奈尔
经济、财政、外贸部下派社会合作经济部长:阿蒙
社会事务、卫生部下派家庭部长:贝尔蒂诺狄
社会事务、卫生部下派残委部长:卡尔洛狄
外交部下派发展部长:康凡 外交部下派法裔事务部长:本吉吉
生态、可持续发展部下派海洋经济交通部长:屈维莱
工业部下派中小型企业、创新、数字经济部长:佩勒琳(注:韩国血统)
国防部下派退役事务部长:阿里夫
2015年
⑻ 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的数量是几位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八位大法官组成。
法官均是由美国总统提名,并且需在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后方可任命。一旦获参议院确认任命,法官享有终身任期,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
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一票之差(五比四),判决透露了法官的政治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比。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8)法国最高法大法官多少人扩展阅读:
提名和确认
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最高法院法官。”虽然大法官的判定最终可能与总统的期望相违背,大多数提名总统候选人都会宣扬其意识形态观点。美国《宪法》未对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任职资格作任何规定,总统可提名任何人担任这一职务,但须经参议院批准。
近代,参议院批准的过程引起了新闻界和宣传组的高度重视,游说参议员批准或拒绝提名候选人取决于其档案是否符合党派观点。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就提名是否应以正、负或中立报告提交参议院全体议员提出听证和投票。委员会亲自面试候选人是较新的做法。
在1925年,哈伦·菲斯克·斯通是第一位提名候选人委员会的听证会上出现的提名候选人。斯通试图消除关于他与华尔街关联的担忧,而近代的质疑做法在1955年出现始于约翰·马歇尔·哈兰二世。
一旦委员会将提名法案提交全院会议并附审查报告,参议院全体议员将进行审查。反对相对来说是不常见的;参议院已明确地反对了十二名最高法院的提名人,最近一次的反对提名是在1987年的罗伯特·博克。
尽管参议院的明文规定并不一定认可在司法委员会中投反对票来阻止提名,但在2017年之前,一旦参议院全体议员的辩论开始,阻挠议事的议员将可能阻挠提名。
林登·约翰逊总统提名担任大法官的亚伯拉罕·亚伯·方特斯于1968年接任厄尔·沃伦为首席大法官,这是阻挠最高法院提名的第一个成功案例。这包括了共和党和民主党参议员所关注的方特斯的伦理观。唐纳德·特朗普总统提名尼尔·戈萨奇填补安东宁·斯卡利亚的空缺席位,这是第二个经阻挠成功提名的案例。
然而,与福塔斯的阻挠者不同,只有民主党参议员投票反对戈萨奇的提名,因为他们对戈萨奇保守的司法哲学表示怀疑。此前共和党多数派曾反对接受奥巴马总统提名的梅域·加兰填补空缺。这导致共和党多数派取消规定以消除对最高法院提名的阻挠。
并非每个最高法院的被提名人都可获得参议院投票。总统可以在任命投票发生之前撤回提名,撤回通常是因为参议院明确反对提名人;最近撤回提名的是在2006年的哈里特·米尔斯。参议院也可能无法按提名行事,届时将在会议结束时终止。
例如,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总统在1954年11月第一次提名约翰·马歇尔·哈兰二世时,没有参议员采取行动;艾森豪威尔总统在1955年1月重新提名哈兰,参议院在2个月后批准了其提名。
最近,如前所述,参议院未对在2016年3月提名梅域·加兰的提名有任何动作;该提名于2017年1月份到期,而该空缺后来由特朗普总统任命的尼尔·戈萨奇填补。
一旦参议院确认大法官提名,总统必须在新法官任职前签署一份带有司法部印章的委任状。大法官的资历是基于任命日期而不是确认或宣誓日期。
1981年以前,大法官的审批程序通常很快。从杜鲁门到尼克松政府,大法官的任命通常在一个月内得到批准。
然而,从里根政府到现在,这个过程需要更长的时间。一些人认为这是因为国会认为法官比过去更具政治色彩的作用。根据国会研究机构统计,自1975年以来提名至参议院投票的平均天数为67天(2.2个月),而其中值为71天(或2.3个月)。
⑼ 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共有多少个大法官
108个大法官,其中32个首席大法官(美国大法官),1个美国大法官和8个美国最高院大法官构成9人一组的美国最高院陪审团大法官,法官人数确认为9人以后,往后的总统只有等到陪审团大法官组出现空位才能任命大法官,虽然是终身制,但是如果提名人本身就是大法官,却在参议院未得到半数通过,则不会成为首席大法官,继续作为陪审团大法官组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