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德国绿卡和国籍问题,哪个好
不存在两者之中哪个更好的问题。
德国绿卡:绿卡是一种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住许可证。持有德国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即德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
德国国籍:加入德国国籍则表示成为德国公民,不再是中国公民。
德国绿卡与德国国籍的主要区别: 德国国籍是换成德国护照,在德国有选举权 与被选举权;德国绿卡则是是继续拿原来的护照,中国护照,但是在德国享有永久居留权,无需再签证,但离开德国6个月(德国永居)/12个月(欧盟永居)内,需要返回德国一次。两者在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没有区别。
德国绿卡与德国国籍的申请都要求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很多,例:足够的生活保障; 足够的语言能力(B1)。
❷ 中国人加入德国国籍有什么好处怎样加入德国国籍呢
如果有能力的话,不如应聘一家德国企业,到德国工作。满3年后可以申请长居,就是所谓的绿卡(与德国国籍相比只是缺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所有福利和社会保障是一样的)。申请德国国籍对于在德国留学并毕业的相对容易一些,但是现在以其他方式来申请德国国籍还是稍显困难的,主要是因为年限限制!这么多年的经验积累,德国移民局也总结出一些比较稳妥的方案,以限制单纯为解决身份的行为因素。
❸ 绿卡和国籍的区别是什么
改革开放后,许许多多的人们选择国外深造,这时候兴起了一股国外风,但却被许许多多的条件阻挡了步伐,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绿卡,有很多人纳闷,我都已经有国籍,为什么还需要绿卡?那么绿卡和国籍的区别是什么?❹ 绿卡是什么绿卡和国籍的区别是什么
绿卡是在异国他乡长期居住且能够享有其他公民所享有的福利,也就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有了绿卡,就不必再担心随时可能会被遣送回国。
然而永久居留权只是公民权的一部分,比如在税收上、福利上、政治权利上、医疗上等很多权利只持有绿卡是无法享受的。所以获得绿卡并没有获得国籍。
绿卡和国籍的区别:
区别在于政治权利的不同。
绿卡持有者(美国永久居民)也可以看作是外国的二等公民,享受外国公民的基本福利待遇,但是是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的。
毕竟要成为人家国家的公民,以后选小到选市长,大到选总理,都有投票权的,所以要慎之又慎,一步到位拿护照,还真没那么容易的。
❺ 绿卡和入籍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绿卡即永久居留证。永久居留和入籍的区别在于,入籍的公民享有该国国籍,属于该国的公民。享有该国公民享有的一切权利,而永久居留只是享有在该国居留的权利,无法享有该国公民享有的所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第十条 外国人遵守中国法律,具备在中国生活的基本经济保障,并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期间,不得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❻ 绿卡和国籍有什么区别
绿卡和国籍给人带来的权力和便利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它们本质上还是有区别,区别如下。
绿卡是在异国他乡长期居住且能够享有其他公民所享有的福利,也就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了绿卡,就不必再担心随时可能会被遣送回国。然而永久居留权只是公民权的一部分,比如在税收上、
福利上、政治权利上、医疗上等很多权利只持有绿卡是无法享受的。
而国籍就不同,是指一个人与生俱来就有这项权利,不用担心被驱逐,且同样的享有其他人所享有的所有福利。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以美国为例,拿到绿卡的中国人可以随时来美国居住、学习、工作,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和医疗保障。但此时你还是中国人,是中国公民,仍然持有中国护照。而加入美国国籍则意味着成为美国公民,享受美国公民的权利,具有政治成员身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也表示放弃中国国籍,拿的是美国护照。
(6)德国绿卡和国籍哪个好扩展阅读
持“绿卡”人员在华有哪些便利
1、出入境的便利
《办法》规定,“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还规定,“进出境自用物品按照海关对定居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因此,取得中国“绿卡”后定居国内的外国人应该为“定居旅客”。与中国籍的“居民旅客”相比,“定居旅客”更便于将本人或家庭在境内居留期间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携运入境。
2、在华工作的便利
《办法》第四到第七条明确持“绿卡”人员在华工作可享有的各项待遇。其中第四条明确,“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来华)专家证》以及各地人才居住证”。
另外还有规定,“可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外商直接投资”,此举可减少投资的税收和兑换成本;其中第六条规定,“在中国投资项目、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改革、商务、工商、外汇等部门按照外资管理有关规定简化核准及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第七条规定,“可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3、在生活方面的待遇
在子女就学方面,《办法》规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持“绿卡”人员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享受本地居民待遇。
对于参加社保,《办法》明确,可以“绿卡”作为有效身份凭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体现“国民待遇”原则,明确在境内居住而未就业的“绿卡”持有者,符合相关要求的,也可以参加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