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英国相比,德国的政体有何特点
英国是君主立宪.有国王.
议会分上院和下院.上院是贵族,没有实权.下院是选举的议员,仅仅下院有实权.
英国主要是习惯法为主.
政党为:保守党,工党,自由民主党.
德国是议会制民主国家.
大陆法系.
有国家总统,但是没有实权.
实权在德国总理手里.
议会只有一个,不分上下院.
党派比英国多,比法国少.基督教民主联盟(党首是 科尔)曾经长期执政.
2. 德国政体有什么特点,这一特点给人类历史带来了什么影响
君主拥有极大的权力,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休息色彩,是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德国积极对外扩张,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发动者,给世界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3. 概括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①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家担任,称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
②宰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
③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共58人,其中普鲁士代表17人,操纵着联邦议会。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德国君主立宪政体,使帝国披上了民主的外衣。但规定帝国皇帝和首相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实质上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4. 德国统一后建立的政治体制的特点
德国,议会共和制.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国家元首(总统)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取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上台.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政府官员和议会可以相互兼任.
5. 英美法德四国的政体特点分别是什么
英国,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
美国和法国都是总统共和制。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德国,议会共和制。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国家元首(总统)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取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上台.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政府官员和议会可以相互兼任.
每个国家由于各自的历史原因,即使是相同的政体,也会有很多细微的不同之处(好吧,我承认这是屁话),比如同样是君主立宪,光荣革命带来的英国君主立宪,和战败后强行从二元君主制转变过来的日本君主立宪,是有很多很大不同点的。所以想要真正了解一个国家政体的特点,我的知识水平也有限得很,很难清晰得解释出来,只能给你介绍他们政体的整体特点了。
政体的释义我是抄至各政体的网络词条,你可以直接去网络里看详细的,那才是前人总结出的精华啊。
6.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什么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专制主义色彩浓厚、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宰相只对皇帝负责。
君主立宪制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用共和政体。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君主虽然是国家元首,但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也各不相同。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密切关系,它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同时也有一定的妥协性,局限性。
(6)德国政体有什么特征扩展阅读
二元君主制的起源:
二元君主制是起源于近代欧洲现代化,从政府层面看来,在有两个形式上矛盾的方向同时进行,便是民族国家的中央集权制的成立,和相对的自由民主的私有财产的确认,在后世理解是因为公民社会和理性主义发达的结果,所以可以接受政府以独立于营利事业原则外运作,而专注于国防和外交事务。
但在较后才开始现代化的欧洲国家,为了扩张政府权力又为了吸纳社会上不同的思想的人士,为了晋身政府层面加强其运作,于是一部分君主制国家在统一和独立的同时,编成了宪法成立议会,但和“虚君共和”相反是“虚位议会”制度。
7. 德国政体有什么特点
1、美国政体: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是美国的国家结构,而不是政体。2、英国政体君主立宪制3、德国政体议会制共和制
8. 德意志帝国的政体特点是什么 形成这种特点的原因是什么
(1)政体特点: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君主制被保留,帝国的全部军政要职被容克地主包揽,普鲁土的军国主义传统得以延续,具体表现: ①帝国皇帝世袭,权力巨大,任命帝国宰相,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o ②帝国宰相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③两院制议会中,联邦议会权力巨大,负责法律审批,帝国议会具有较小的权力,虽有立法权,但必须经过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方能生效。 (2)原因 ①德国资本主义发展起步晚,新兴资产阶级软弱,而封建容克.地主和军阀势力强大。 ②德意志的统一不是“由下而上”地由人民决定;而是“自上而下”地由普鲁土王国通过王朝战争实现,普鲁士权压群邦,诸国皆有新帝国“大普鲁士”之感。 特点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形成这种特点的原因要从德国资本主义发展程度,德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途径等方面分析。
9. 概括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行政权与立法权没真正分开; 议会中,联邦议会(上议院)权大,帝国议会(下议院)权小; 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和军事性。 进步性: 局限性: 确立的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 保留了君主制度和军国主义传统,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 建立了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帝国,德国历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使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很快跻身于资本主义强国。
1871年至1918年的二元君主制联邦制国家。其正式国号为“德意志国(Deutsches Reich)”,并一直沿用至魏玛共和国(1918-1933)和纳粹德国(1933-1945)。
1864年-1870年间,普鲁士王国先后通过普丹战争、普奥战争、普法战争三次王朝战争,完成德意志统一。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帝国诞生。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国家围绕着争夺世界霸权和殖民地,展开了激烈的斗争。1882年,与奥匈帝国、意大利王国签署了同盟条约,一战时的三国同盟军事集团正式建立。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国作为同盟国一员参战。1918年末,此时同盟国败局已定,德国内部厌战情绪高涨。11月3日,由于不满海军部对反战水兵的迫害,基尔水兵起义发生,德国十一月革命爆发。11月9日,由于革命已蔓延至全国,皇帝威廉二世被迫宣布退位并连夜出走荷兰,德意志帝国宣告灭亡。
依据1871年4月16日所颁布的由普鲁士王国宪法为基础所修改的帝国宪法,帝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22个州、3个自由市和1个直辖区组成。各州把军事、外交、海关、刑事等权力交给帝国政府,只保留教育、卫生和地方行政等权力,同时保留自己的君主政府和议会。
但同时,帝国也是一个二元君主制国家。宪法规定普鲁士王国的国王就是帝国的皇帝,普鲁士王国的首相就是帝国的宰相。帝国皇帝集军政大权于一身,能任免帝国各级官吏,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帝国宰相则由帝国皇帝任免,且仅向帝国皇帝负责。
帝国的立法机构是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联邦议会由各州君主任命代表而组成,主席由宰相担任,设58席,普鲁士占17席、巴伐利亚占6席、萨克森占4席、符腾堡占4席,只需14票便可否决宪法修正议案,因此普鲁士在联邦议会有很大影响力。
帝国议会的议员则通过秘密选举产生,选民为帝国居民中年满25岁的成年男性公民,设382名国会议员,1873年起增至397名。帝国议会所通过的一切决议须得联邦议会同意后来能生效,以限制帝国议会的权力,因此实际功能并不大。
10. 德意志帝国的政体特点是什么 形成这种特点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