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德国粗糙度
德国的这种粗糙度表示方法跟国际标准相同,只不过比国际标准规定的粗一点.跟我国对应的话RZ16与RA25同样归为6.3左右,RZ6.3归为1.6左右RZ63归为25左右,单位都是微米.其实这些都是些生搬硬套的,主要的是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就好
Ⅱ 德国36NiCrMo16相当于中国哪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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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德国标准件螺栓DIN6.8级相当于国标标准件螺栓几级
德国标准件螺栓DIN931.6.8级相当于国标标准件螺栓GB5782
6.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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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外国的军衔和中国的军衔问题
1933年的德国帝国国防军(当时德军的正式名称)军衔按军种区分为陆军、海军二类,按等级划分为:元帅、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士官(上士、中士、一级下士、二级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列兵),共6等20级,各军种基本相同,元帅分别称为陆军元帅、海军元帅,海军海勤士兵冠以“水兵”。
由于这时德国的“一战战败国”身份未变,还受到《凡尔赛和约》和法、英、美等“一战战胜国”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的各种制约,其军官军衔也“深受其害”:1、陆军元帅、海军元帅设而未授,任现职的仅有一战时晋升陆军元帅军衔的总统兴登堡,从1918年至1935年期间未晋升、授予过一位元帅;2、虽然设有大将军衔,但除“帝国国防部部长兼帝国国防军总司令”外,其他人莫能染指这个军衔;3、各级军官的晋升期限显着增长,大名鼎鼎的隆美尔、古德里安都曾扛着上尉肩章,一戴就是10余年……
1934年兴登堡总统病势沉重,国会决定由希特勒代行总统职权。希特勒便迫不及待地开始“抢班夺权”,同时开始实施他野心勃勃的扩军计划,与此同时对武装力量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军衔制度)也开始进行“纳粹化的、为期十一年”的改革:
1934年,7月20日,希特勒宣布:鉴于党卫队在1934年6月30日事件中作出的巨大功绩,我将其升格为纳粹党内的一个独立组织……我批准党卫队建立武装部队; 9月间,成立党卫队特别机动部队,组建“阿道夫•希特勒警卫旗队”等团级部队; 10月,整合党卫队衔级为:领袖——党卫队帝国领袖;高级长官——党卫队总指挥、党卫队地区总队长;上级长官——旅队长、区队长、旗队长;中级长官——党卫队一级突击队大队长、党卫队二级突击队大队长;初级长官——党卫队一级突击队中队长、党卫队二级突击队中队长、党卫队三级突击队中队长;高级士官——党卫队突击队小队长、党卫队一级小队长、党卫队二级小队长;初级士官——党卫队三级小队长、党卫队三级小队副;正式队员——党卫队组长、党卫队突击队队员、党卫队队员;预备队员——党卫队候补队员、党卫队学员,共8等21级。
同年8月,希特勒自称“德国元首”(全称:德意志第三帝国领袖、政府总理兼国防军最高司令[后改称武装部队最高司令],纳粹党全国领袖,1941年12月起兼陆军总司令),其不同场合称呼又有所不同:一般时称为“元首”,涉及到军务时称“元首兼武装部队最高司令”,涉及政务时称“元首兼帝国总理”。考虑到它是整个二战时期德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正式官称,本文将其列为德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称号”;
1935年,3月1日,正式组建空军司令部;3月16日,帝国国防军改称国防军;在空军中设立“飞行勤务军衔”;在海军中恢复了一战时曾设立的“海军准将”军衔;设立“总参勤务军衔”,这种军衔授予经过严格选拔和专门培训(如在军事学院接受过总参业务训练)、在帝国战争部或国防军局及以后的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工作的、从事参谋勤务的校官、尉官(在各军种总司令部工作的参谋军官不授予这种军衔);第一次调整士兵军衔:陆军取消一等兵军衔,将二等兵军衔区分为“服役6年以上”和“服役不满6年”两级,增设上等列兵军衔,同时对军衔标志进行修订;海军增设一级上等水兵、海岸勤务一级上等兵等军衔;空军取消上等兵军衔;
1936年,在陆军将官中增设“陆军元帅衔大将”军衔,高于大将半格,低于陆军元帅半格,计划授予担任国防军总参谋长、集团军群总司令、陆军参谋长等高级职务的大将。其实早在十九世纪末的第二帝国期间就曾设过此衔,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就领有此衔,直到1898年去世才被追晋为陆军元帅;
1938年,2月4日,成立“德国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德国国防军改称德国武装部队,并正式将党卫队特别机动部队等武装力量纳入“德国武装部队”编制;第二次调整士兵军衔:增设各军种的一级上士军衔;海军增设一级中士(海军一级中士、海岸勤务一级中士、海军步兵一级中士)和一级上等兵军衔(一级上等水兵、海岸勤务一级上等兵、海军步兵一级上等兵等)军衔;
1939年,正式建立党卫队野战部队(或称党卫军、武装党卫队、W-SS)—— “阿道夫•希特勒警卫旗队” 党卫队第一装甲师(简称“元首师”)、“帝国师”党卫队第二装甲师、“骷髅师”党卫队第三装甲师、“警察师”党卫队第四装甲掷弹兵师(摩步师),开始设置并使用党卫队野战部队军衔称号和标志,如党卫军准将(区队长)等;
1940年,取消“陆军元帅衔大将”军衔;在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内设立国防军宪兵司令部和宪兵司令官职务,将宪兵军衔提高到宪兵少将(海军、空军宪兵最高军衔仍为上校)——这也是陆军中将、少将军衔中唯一带兵种称号的;
1941年,4月3日更换陆军元帅的识别标志——帽徽、帽饰带、领章、肩章;
1942年,党卫队调整高级长官衔级,增设党卫队最高指挥(党卫军大将)级别,并修订了旗队长以上长官的衔级领章标志;第三次调整士兵军衔:陆军取消上等兵军衔,原上等兵大部晋升二级下士,二级下士以上择优晋升,同时再次修订士兵军衔标志;将宪兵士官、军士、兵的军衔变更为“宪兵警长”、“宪兵警士” ;
1943年,武装党卫队中增设一等兵军衔,但在党卫队其他机关、部队中未设立相应的衔级,在党卫队衔级表上也未列出相应称号;
1944年,2月8日,第四次调整士兵军衔:增设空军上等兵军衔;将陆军宪兵部队扩编为第一、第二、第三宪兵总队,分别由一名宪兵少将任总队司令,撤销原设的国防军宪兵司令部和司令官职务;在海军、空军中增设海军宪兵少将、空军宪兵少将军衔
到1945年战败前,德国武装部队的军衔区分为陆军、空军、海军、武装党卫队和宪兵,党卫队衔级单独设置。其中陆军军衔中另设总参勤务军衔,在海军中又分为海上部队军衔、海岸部队军衔。同时军政官、技术官、女军人另设有专门的级别(军衔)称谓。为便于读者对各种军衔、衔称作横向比较,笔者在每一称号后均附编号,以“元首”为始,其他类推。
一、陆军军衔:
最高统帅——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1);
元帅——陆军元帅(3);
将官——大将(4)、兵种上将(5)(分步兵、骑兵、炮兵、装甲兵、装甲掷弹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种)、中将(6)、少将(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级上士(15)、二级上士(16)、中士(18);
军士——一级下士(19)、二级下士(20);
兵——二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满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以上共8等22级。(另有一说:1944年增设大尉军衔,未证实。)
总参勤务军官军衔设:总参勤务上校(9)、总参勤务中校(10)、总参勤务少校(11)、总参勤务上尉(12)等2等4级。总参勤务军官的待遇、晋升等方面均优于同级别的军官。据当时德国将军的回忆,一个总参勤务上校可以监督、参与集团军群级部队的作战指挥,颇有点“钦差”的味道。着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案”的主谋施陶芬贝格,在任后备军参谋长时就被改授总参勤务上校军衔。
二、空军军衔:
元帅——帝国元帅(2)、空军元帅(3);
将官——空军大将(4)、兵种上将(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术兵、航空通信兵、空军等6种,其中“空军上将”只授予非空军出身而从其他军种、部队或地方调入的人员)、空军中将(6)、空军少将(7);
校官——空军上校(9)、空军中校(10)、空军少校(11);
尉官——空军上尉(12)、空军中尉(13)、空军少尉(14);
士官——空军一级上士(15)、空军二级上士(16)、空军中士(18);
军士——空军一级下士(19)、空军二级下士(20)、空军上等兵(22);
兵——空军一等兵(23)、空军二等兵(24)、空军三等兵(25)、空军列兵(27)。
以上共7等22级。飞行勤务军衔设飞行勤务上校至飞行勤务二级下士,共4等11级。
三、海军海上军衔:
元帅——海军元帅(3);
将官——海军大将(4)、海军上将(5)、海军中将(6)、海军少将(7)、海军准将(8);
校官——海军上校(9)、海军中校(10)、海军少校(11);
尉官——海军上尉(12)、海军中尉(13)、海军少尉(14);
士官——海军一级上士(15)、海军二级上士(16)、海军一级中士(17)、海军二级中士(18);
军士——海军一级下士(19)、海军二级下士(20)、一级上等水兵(21)、二级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以上共7等24级。
四、海军海岸军衔:
将官——海岸少将(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级上士(15)、海岸二级上士(16)、海岸一级中士(17)、海岸二级中士(18);
军士——海岸一级下士(19)、海岸二级下士(20)、海岸一级上等兵(21)、海岸二级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以上共6等19级。
五、武装党卫队军衔:
将官——党卫军大将(4)、党卫军上将(5)、党卫军中将(6)、党卫军少将(7);
校官——党卫军准将8)、党卫军上校(9)、党卫军中校(10)、党卫军少校(11);
尉官——党卫军上尉(12)、党卫军中尉(13)、党卫军少尉(14);
士官——党卫军一级上士(15)、党卫军二级上士(16)、党卫军中士(18);
军士——党卫军一级下士(19)、党卫军二级下士(20);
兵——党卫军一等兵(23)、党卫军二等兵(24)、三等兵(25)、党卫军上等列兵(26)、党卫军列兵(27)。
以上共6等21级。
六、宪兵军衔:
将官——宪兵少将(7);
校官——宪兵上校(9)、宪兵中校 (10)、宪兵少校(11);
尉官——宪兵上尉(1 2)、宪兵中尉(13)、宪兵少尉(14);
警长——宪兵高级警长(15)、宪兵一级警长(16)、宪兵二级警长(18)、宪兵三级警长(19) 、宪兵候补警长(20);
警士——宪兵一级警士(23)、宪兵二级警士(24)、宪兵三级警士(25)。
以上共5等16级,海军、空军的宪兵军衔与陆军相同,在军衔称号前冠以“海军”、“空军”。武装党卫队宪兵军官的军衔多出“党卫军宪兵准将(党卫队区队长,8)”一级,宪兵士兵的军衔称号与普通武装党卫队士兵相同,但冠以“宪兵”。
七、党卫队衔级:
领袖——党卫队帝国领袖(3);
高级长官——党卫队最高指挥(4)、党卫队总指挥(5)、党卫队地区总队长(6);
上级长官——党卫队旅队长(7)、党卫队区队长(8)、党卫队旗队长(9);
中级长官——党卫队一级突击队大队长(10)、党卫队二级突击队大队长(11);
初级长官——党卫队一级突击队中队长(12)、党卫队二级突击队中队长(13)、党卫队三级突击队中队长(14);
高级士官——党卫队突击队小队长(15)、党卫队一级小队长(16)、党卫队二级小队长(18);
初级士官——党卫队三级小队长(19)、党卫队三级小队副(20);
正式队员——党卫队组长(24)、党卫队突击队队员(25)、党卫队队员(26);
预备队员——党卫队候补队员(27)、党卫队学员(28)。
以上共9等22级。
八、军政官专指军队中在后方单位、各级司令部、机关、院校中从事工程、技术、教育、新闻、通信、军医、兽医、军械、军需、军法、行政等勤务的军人(野战部队中的此类勤务由军官、技术官、士官担负),其级别分:
特级军政官——特级军政官(7);
高级军政官——一级军政官(9)、二级军政官(10)、三级军政官(11);
中级军政官——四级军政官(12)、五级军政官(13)、六级军政官(14);
初级军政官——七级军政官(15)、八级军政官(16)、九级军政官(18,在海军中相当于17)、十级军政官(海军单设,相当于18);
候补军政官——候补军政官(20)。
以上共5等12级。
九、技术官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技能、未接受过军内外正规专业技术培训的士官、军士,其级别、职务仅在本单位有效。技术官的服役年龄战前规定为不超过35岁,开战后放松了规定,这也是我们经常在有关二战的影视、历史资料中看到“德军辈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陆军中分为:
上级技术官——正营级技术官(11)、副营级技术官(12)、正连级技术官(13)、副连级技术官(14);
下级技术官——正排级技术官(15)、副排级技术官(16)、正班级技术官(18)、副班级技术官(19);
候补技术官——候补技术官(20)。
以上共3等9级。
十、女军人在当时的德国武装部队中数量不多,主要从事后勤辅助性工作。战争初期,她们着军便服,只佩带帽徽、军种胸标和兵种色带。到1943年前后,开始给女军人授予军衔、配带军衔标志,并利用德语的词性变化专门使用“女性军衔称号”。在德国空军中为女军人设有如下军衔称谓:女空军少校(11)、女空军上尉(12)、女空军中尉(13)、女空军少尉(14);女空军中士(18)、女空军一级下士(19)、女空军二级下士(20)、女空军一等兵(23)、女空军二等兵(24)、女空军三等兵(25)等。(在党卫队系统中倒是一直实行“男女平等”——因为按照希姆莱之流的观点:入选党卫队的人都是日耳曼民族的“精英”!早在1933年就为女队员设计了女性服装,并授予党卫队衔级、佩带党卫队衔级标志,但称谓上仍使用“词性变化”,如党卫队女三级小队长等——笔者注。)
二、纳粹德国警察警衔的沿革
按照普鲁士——德意志的传统,警察是国家(以至于王国、公国、州)武装力量的当然组成部分。以穷兵黩武着称的纳粹德国当然不能例外,当时的德国警察拥有完整而复杂的既有别于军衔、军服但又有几分相似的警衔、警服。
1933年,纳粹刚掌权时的德国警察警衔区分为:
高级警官——警察总监(相当于少将)、一级警监(相当于上校)、二级警监(相当于中校)、三级警监(相当于少校);
初级警官——警督长(相当于上尉)、一级警督(相当于中尉)、二级警督(相当于少尉)、三级警督(军衔中无相当级别);
警长——一级警长(相当于中士)、二级警长(相当于一级下士)、三级警长(相当于二级下士);
警士——警士(相当于三等兵)、候补警士(相当于列兵)。
1935年,经戈林、希姆莱批准,更改德国警察的警衔,将高级警官的警衔改为与军队的将校相似,增加了警长、警士的等级,同时设立了专业技术警察警衔。此时一般警察的警衔为:
高级警官——帝国警察总监(相当于中将,由希姆莱兼任)、警察少将;
上级警官——警察上校、警察中校、警察少校;
初级警官——警督长、一级警督、二级警督、候补警督;
警长——高级警长(相当于上士)、一级警长(相当于中士)、二级警长(相当于一级下士)、候补警长(相当于二级下士);
警士——一级警士(相当于二等兵)、二级警士(相当于三等兵)、候补警士(相当于列兵)。
1942年,为适应战争的需要和纳粹党高层斗争的结果,德国警察完全并入党卫队序列,警衔作了较大调整,主要是警官警衔改与军官军衔完全相同,警察将官领章改与党卫队将官相似,同时设立了作为战争预备队使用的“野战警察”,警察在战区执勤也改着灰绿色野战服。
警察将官——警察大将(4)、警察上将(5)、警察中将(6)、警察少将(7);
警察校官——警察上校(9)、警察中校(10) 、警察少校(11);
警察尉官——警察上尉(12)、警察中尉(13) 、警察少尉(14);
警长——警督(候补警官,15)、一级警长(16)、二级警长(18)、三级警长(19) 、候补警长(20);
警士——一级警士(23)、二级警士(24)、三级警士(25)、候补警士(27)。
以上区分为2类(警官、警长警士)5等19级,到战争结束再未变化。
德国秘密警察(即“盖世太保”、SD)原来隶属于警察序列,不穿警服,1934年被划入党卫队建制,全体人员授予党卫队衔级,但外勤人员仍不穿党卫队制服。保安警察(类似于我国治安警、巡警、防暴警察、着装刑警的综合体)更于1942年将领章改与党卫队相同,只是以领章底版颜色区分。
Ⅳ 德国齿轮8-9级相当于国内齿轮多少等级
GB 10095-88标准的精度等级为1-12级共12个等级,1级为最高级,12级为最低级。
ISO 1328-1:1995标准所有项目及ISO 1328-21997标准,1,的Fr的精度等级为0-12级共13个等级,0级为最高级,12级为最低级,0级为新增加的等级。IS01328-2 :1997标准中Fi'',和fi'',的精度等级为4-12级,4级为最高,12级为最低共计9个等级。
美国AGMA标准的精度等级为3-15级共13个等级,3级为最低级,15级为最高级。
德国DIN标准的精度等级为1-12级共12个等级,1级为最高级,12级为最低级。
Ⅵ 车级别划分ABCD的标准是什么
ABCD级骄车的划分主要依据轴距、排量、重量等参数,字母顺序越靠后,该级别车的轴距越长、排量和重量越大,轿车的豪华程度也不断提高。德国品牌汽车是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家。中国ABCD级骄车的划分基本上就直接按照德国的标准来划分。按照德国汽车分级标准,A级车,一般指小型轿车,车身在4.3米至4.79米之间,轴距一般在2.35米至2.79米之间,排量一般在1.4升至2.0升之间的车型;B级车是中型轿车,轴距在2.7米至3.0米之间,车身长度一般在4.8米至5.0米之间,排量一般在1.5升至2.5升之间;C级车是高档轿车,即中大型车,轴距在2.8米至3米之间,发动机排量在2.0升至3.5升;而D级车则指的是豪华轿车,其轴距一般均大于3米,车长超过5米,排量基本都在3.0升以上。
Ⅶ 德国标准粗糙度Rz4,Rz10.Rz16对应国内Ra是多少
ISO 4287 国际标准 / DIN德国标准
Ra, Rz(Rz4, Rz3, Rz2, Rz1), Rmax, Rt, Rz-ISO, Rpc, Rp, Rpm, Rq, R3z,
RSm, Rmr(c)
ISO 4287-1997 几何产品规范(GPS).表面特征轮廓法.术语、定义和表面特征参数
在这个标准中就能查到的。
Ⅷ 德国36NiCrMo16相当于中国哪个标准
36NiCrMo16
材料号:1.6773
牌号:36NiCrMo16
标准:EN 10083-3 : 2006
特性及应用:
36NiCrMo16材料,德国牌号特种钢。
化学成分:
碳 C:0.32 - 0.39
硅 Si:≤0.4
锰 Mn:0.5 - 0.8
镍 Ni:3.6 - 4.1
磷 P:≤ 0.025
硫 S:≤ 0.025
铬 Cr:1.6-2
钼 Mo:0.25 - 0.45
你说36NiCrMo16是EN 10083-3-2006德国标准里一个材料牌号,不是标准。
EN 10083-3-2006相当于国内标准:GB/T 3077-2015
Ⅸ 德国36NiCrMo16相当于中国哪个标准
36NiCrMo16属于欧标镍铬钼合金钢,执行标准:EN 10083-3-2006
36NiCrMo16它是一种镍铬钼合金钢,定义为自硬化,即它呈现硬化结构(马氏体),用于简单的空气冷却,具有抗疲劳和抗扭转能力。在低温环境中具有弹性。通常以球状退火状态供应。
德国料号:1.6773
德国钢号:36NiCrMo16
化学成分:
C:0,32 - 0,39
Si:max. 0,40
Mn:0,30 - 0,60
P:max. 0,030
S:max. 0,025
Cr:0,40 - 0,60
Mo:0,20 - 0,40
Ni:1,00 - 1,40
36NICRMO16 / 1.6773 钢热处理:
软退火: 加热至650-680oC,缓慢冷却。这将产生 269 的最大布氏硬度。
正火:温度:850-880oC。
硬化:在 835-865oC、855-885oC 的温度下硬化,然后进行油或淬火。
回火: 550 – 650℃
36NICRMO16 / 1.6773 钢锻件: 热成型温度:1050-850oC。
36NiCrMo16 钢 DIN1.6773 应用
它适用于制造最大厚度等于 300 毫米的高应力部件,甚至具有复杂的几何形状(轴、扭力轴、车轴、杠杆、连杆、摇臂)。
1.中低压流体输送管道
2.套管
3.低中压锅炉无缝钢管
4.高压锅炉无缝钢管
5.船用碳素无缝钢管
6.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
7.石油天然气行业
8.热交换器用钢管
9.用于柴油机
10.化学工业、建筑工业、环境工业等
它适用于制造最大厚度等于 300 毫米的高应力部件,甚至具有复杂的几何形状(轴、扭力轴、车轴、杠杆、连杆、摇臂)。
1.中低压流体输送管道
2.套管
3.低中压锅炉无缝钢管
4.高压锅炉无缝钢管
5.船用碳素无缝钢管
6.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
7.石油天然气行业
8.热交换器用钢管
9.用于柴油机
10.化学工业、建筑工业、环境工业等
Ⅹ 求:中国,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军衔排列和各军衔介绍
首先更正楼上的一点错误。88年我军恢复军衔时最高军衔有一级上将。但没有受出,后于94年取消。士官的军衔经过改革以后也发生了变化。共设一至六级士官
美国军衔列表
军衔是军队中区分军阶高低的标志。军衔在军服着装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军军衔设计精美,制作精良,堪称军队军衔中的精品。美军军衔分为 3类 11 级。军官军衔有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美军上将军衔一般授予军兵种最高军事长官。因为美国国防部长由文职官员担任,所以国防部长是不授衔的。美军中等级森严,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以此保证军队管理和作战的需求。
美国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规
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军种参谋长、战 区司令官为上将;军种副参谋长、军长、舰队司令为中将;师长、航空母舰特混部队司令为少将;副师长、独立旅旅长为准将;团长、空军联队长、舰 长为上校 ;营长、舰艇中队长为中校;副营长、舰艇分队长为少校;连长为上尉 ;副连长为中尉;排长为少尉。
Major general ------少将
美国陆军、空军或海军中在准将之上中将之下的军衔
Brigadier General -----准将
美国陆军、空军或海军陆战队军衔,级别高于上校,低于少将
Captain ------------上校; 上尉
上尉美军陆军、空军、或海军陆战队的经过委任授予的军衔,位居中尉之上少校之下
美军海军或海岸警备队的经过委任授予的军衔,位居海军中校之上海军少将之下
Lieutenant---------------海军上尉
a first lieutenant-------------[美]陆军[空军, 海军陆战队]中尉
a second lieutenant----------[美]陆军[空军、海军陆战队]少尉;
a lieutenant (of) junior grade-----------[美]海军中尉
lieutenant colonel------------陆军中校
lieutenant commander--------海军少校
lieutenant general----------------陆军中将, 海军陆战队中将
军官军衔有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上将――――― General
中将―――――Lieutenant general
少将―――――Major general
上校―――――Captain
日军新旧军衔制比较
1840年,日本从中国鸦片战争失利中得到教训,看到了改良"兵制与兵器"的重要性。
1853年6月,美国军舰炮击鹿儿岛。第二年,英、美、法、荷联合舰队又向下关轰击。日本蒙受耻辱,决心急起直追,效法欧美,改良兵制。当时日本还处于幕府时期。幕府决定仿照西洋军队,组织洋式兵队3个大队,包括步、骑、炮兵共计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规定陆海军将校的阶级"。这是日本历史上最早设立的西欧式军衔制度。
旧日军军衔等级
明治维新以后,天皇根据兵库县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议,建立起中央直辖的军队,分为陆军和海军两个军种。
大元帅为最高统帅衔,授予天皇。当时的日本宪法规定,"天皇为陆海军之统帅",全权"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并宣战讲和及宣告戒严,凡有重要之军事,皆亲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决定废监军部,改设元帅府为最高的军事咨询机关。元帅府配备元帅若干人,"由日本天皇就陆海军大将中选任,颁赐元帅封号,担任军事顾问及检阅陆海军等任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投降时止,日本共授元帅31人,其中,陆军17人,海军13人。
旧日本陆军军衔分为将宫、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计6等16级。佐官相当于校官,准士官相当于准尉,下士官相当于军士。
按照日本的称谓,16级次序为: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据1906年颁布的《海军军人之名称及阶级表》,日本海军的军衔分为将官、上长官(校官)、士官(尉官)、准士官(准尉)、下士(军士)和卒,计6等18级。下士官以上的等级与陆军相同,兵的等级比陆军多两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新日军军衔等级
1950年,日本重建军队,至1954年建成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重建的日军军衔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干部军衔包括将、佐、尉官3等。将官分为将一、将二、将补。将一相当于上将,将二相当于中将,将补相当于少将。佐官称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称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称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军1970年增设了准尉,1980年又增设了曹长(即军士长)。
目前,日军官兵的军衔共有6等18级。
日军上将是最高军衔,授予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陆、海、空三军参谋长;陆军各军长、海军舰队司令、空军航空方面队司令为中将;陆军师长、海军队群司令、空军战斗航空团团长为少将;陆军师参谋长、团长,海军舰长、空军战斗航空团副团长等为上校;陆军副团长、海军副舰长、空军飞行队长为中校;陆车宫长为少校;陆军连长、海军分队长、空军中队长等为上尉;陆军排长、海军分队长、空军小队长为中尉和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