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德国到底是一个什么国家它有哪些过人的地方他在欧盟的地位如何
4、1949年至今,德国合作社的现代发展阶段。 在此阶段,德国合作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既符合国内情况又适应时代趋势的实践和调整。 1949年,德国莱弗森合作社联盟获得了合作社的审计权,并且完成了多层级、分权式的合作社联盟结构。为了加强合作社工作,莱弗森合作社联盟还在一些重要领域设立了一系列专业委员会,如组织及联盟委员会,审计、法律及税收委员会,商品购销委员会,金融委员会,牛奶、禽蛋水果及蔬菜加工委员会,葡萄酒委员会,畜产品委员会,劳动及社会权利委员会等等,分别主管各方面工作。 其间,一则,随着德国经济发展,农业人口不断减少,合作社及其成员也不断减少,而且不少社员并非来自农业,而是来自与农业相关的行业。二则,由于农业合作社的资金融通通常通过信贷合作社进行,因此,信贷合作社在德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德国还有一定数量的所谓“兼营商品供销业务的信贷合作社”,它们都是带有莱弗森合作社思想印记的综合性合作社,也是德国目前较多具有农村特点的信贷合作社。三则,与农业生产领域的多样化相对应,德国农业合作社基本上都是农业各领域的专业合作社,如购销、牛奶、水果、蔬菜、园艺、葡萄、牲畜、肉类等商品及经营合作社。 1971年12月,农业合作社莱弗森联盟与舒尔茨—德里奇手工业、商业合作社联盟实行联合,成立了“德国莱弗森合作社国家联盟”(简称“DGRV”)是德国信贷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的最高机构。 1989年东西德统一时,给原东德地区的合作社带来冲击,消费合作社垮掉60%,存活的40%也处境困难;不过,近些年来,在政府引导下,原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转化和改造成了现在的农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至1999年,德国东部农业企业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约有2900家建立在私法基础上的法人实体,其中,1190家注册合作社、1579家有限责任公司和200家其他法律形式的法人实体。 而原西德地区的合作社虽然基本上没有受到德国统一的影响,但面对市场竞争的挑战也不得不进行必要的调整改革。 目前,截至2006年12月31日,德国大约有5,400家合作社企业,主要分布在以下三大领域:(1)农业。3188个基层合作社和中心合作社、1个全国联盟(DRV),2006年销售总额约为3830万欧元。(2)银行业。1255个基层合作社和2个中心合作银行(DZ-BANK AG 和WGA-BANK AG)、一些专门的金融机构以及1个全国联盟(BVR)。(3)小规模工商业和服务以及消费。1104个合作社和14个中心机构以及2个全国联盟(ZGV和ZdK)。这些各类合作社共计有1760万成员(在8000万居民中)。德国有8个地区审计协会和6个专门审计协会。德国莱弗森合作社国家联盟(DGRV)有若干地区级和全国级的培训中心。由此,德国的合作社按商业活动分类,并形成一个有机的、独立的、具有三大层级(基层性、区域性和全国性)的合作社联盟体系。 从总体上看,德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合作社的作用和贡献。在今天,整个德国的经济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全球化趋势也日益加剧,然而,在区域性合作社企业和全国性合作社企业以及整个合作社联盟体系的支持下,基层合作社仍然是德国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今,德国的农业合作社遍布德国农村地区,为农民提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信贷、农资供应、咨询等服务,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德国80%的农场主参加了各类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的市场占有率在肉类、谷物类和蔬菜类以及奶制品类的交易中分别达到了30%、50%和75%。农业合作社2006年的销售总额达到了383亿欧元。农业合作社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和销售的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在促进德国农村和地区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等方面发挥了个体农民和国家都不可替代的作用。
德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点
考察德国农业合作社140多年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德国农业合作社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明确的法律基础 自1867年德国制定第一部《合作社法》以来[1],德国合作社(包括农业合作社)就一直在明确的法律基础上发生、发展、变化和调整。德国合作社法作为与公司法同等重要的主体法,是法律体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基本法。德国合作社法是综合性的,不分行业地规范、调整各种不同类型合作社组织的经济行为。最新的德国《德国经营及经济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法人地位、法律责任、社员出资、组织治理、盈余分配、法定审计、解散清算诸多问题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其主要内容为: (1)合作社是成员数量不限,以增进成员的收益和经营为目的,并通过共同的业务活动来实现这一目的的团体。 (2)合作社适用商法典意义上的商人。换言之,德国将合作社定位为企业类型的一种,成立时注册机关是地方基层法院。 (3)合作社仅以合作社资产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合作社在章程中应明确社员个人是否应以私人财产来对合作社债务负责。 (4)社员数量至少3名。 (5)社员加入合作社要有一次性投入,具体金额及其使用及分配办法在合作社章程中要有明确规定。 (6)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实行董事会、监事会和全员大会分权制。社员一人一票。章程可为对合作社经营做出特殊贡献的社员设置多票权,最多可为三票。董事会和监事会至少分别由2人和3人组成,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且只能由社员担任。超过1500名社员的合作社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组成社员代表大会。 (7)年度盈利或亏损均应向社员分配。通常按社员股金比例分配,也可由章程规定采取其它分配方式。 (8)合作社成立前须经当地合作社审计协会审计通过,成立后必须加入所在地区的合作社审计协会,并接受定期审计。至少每两年必须对合作社的设施、财产状况以及经营管理,包括对社员名单的管理,进行审计。对资产负债表合计超过二百万欧元的合作社必须每年审计。等等。 2、健全的农村金融 德国合作社的起源之一就是信贷合作社。其后,在德国合作社特别是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合作金融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德国的合作金融组织已经形成遍布城乡的合作金融组织网络和健全的合作金融管理体制。 就成员数(约1600万)和客户数(约3000万)而言,莱弗森合作银行(Volksbanen and Raiffeisenbanken,简称BVR)和1255家合作银行构成德国合作社运动中规模最大的银行集团。包括两家合作社中心银行[2]在内,它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13765家分支机构的银行网络。作为一个银行体系,它们向成员,同样也向一般客户提供高水平、全方位的银行服务。 德国合作银行体系是一个具有三级层次结构的分权型组织。首先,1225家合作银行及其分支机构(2006年的交易总量约为6080亿,其中成员上缴资金为93.4亿)构成了该体系坚实的基础层。该体系中还包括214个莱弗森商品供销合作社[3],一同在DGRV中参与银行业和商业活动。今天,合作银行体系的贷款业务和储蓄业务的市场份额分别占到了20%和25.5%。其次,合作银行体系的第二层级由一个区域性中心银行(WGZ BANK)和一个区域性银行业务中心(DZ BANK)组成。该层级的作用主要是保持基层合作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平衡,推动资产流动和融资,处理国际贸易业务。目前,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成员和客户的利益,也出于适应德国银行业整体性变革的需要,该层级正处于将区域性银行和一些基层性合作银行逐渐合并的过程中。在德国合作银行体系的顶端则是德国中央合作银行,基层性合作银行和区域性合作银行都是其股东。当然,该层级还包括很多提供专门金融服务或其他专业服务的相关机构。德国合作银行体系中的所有企业都是区域性合作社审计协会的成员,同时也是全国联盟(DGRV)的成员。 100多年来,尽管德国的经济体制和银行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合作银行仍然坚持合作制的组织结构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合作银行的股东也就是合作银行的主要客户,合作银行的业务紧紧围绕客户需要来开展,中央合作银行把推动合作体系的健康发展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不过,事实上,一方面,目前德国合作银行在金融业务上与其他商业银行并无多少区别,在政策上也已无什么优惠,对股东服务与其他客户更无明显差异。另一方面,德国合作银行依然具有一些隐约的合作制特点:其一,合作银行体系保持相互独立又联合发展的格局。各级合作银行都是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独立法人,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同时,各级合作银行又通过自下而上的持股和自上而下的服务实现了经济上的联合,形成了强大的合作银行体系,发挥了整体优势。其二,由于合作银行的网点(特别是基层性合作银行和那些商品供销合作社)比其它商业银行更加接近农村和农民,因此,更能为农民(多为基层性合作银行或商品供销合作社的股东成员)服务。
② 请问1806年德国分裂了多少个小国为什么要这样
自962年起,以德国地区为中心,建立了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初期为统一的国家;但是它在历史上的的大部分时间,是由许多小的亲王国、公国、郡县、帝国自由城市、主教国、教会领地”组成的集团,帝国内的小国都各自独立为政,相当于一个成员松散的政治联盟。下图是各个时期帝国的疆域。
③ 一战时期德国境内还有几个王国
当时德国境内还有好几个王国,这一站之后,德国就变为了共和国。
④ 德国有哪些王朝
法兰克族人建立了王国,历经了两个朝代
486—751史称墨洛温王朝
国王是克治维
751--911年,克洛维建立的墨洛温王朝灭亡.取而代之的是加洛林王朝
加洛林王朝的第二个国王是历史上着名的卡尔大帝(亦译查理大帝)
罗马教皇给卡尔加冕称帝,称为“罗马人的皇帝”。
德意志国家
919—936年,萨克森公爵海因里希一世在位,正式建立了德意志王国,
开始了萨克森王朝(亦称奥托王朝)在德意志的统治。
也有部分史学家把919年视为德意志史的开端。
936—973年,海因里希一世的儿子奥托一世
之后还有海因里希三世和海因里希四世.
斯陶芬王朝
神圣罗马帝国 皇帝卡尔四世
1273年后,各邦君主为争夺皇位而相互倾轧,争斗不休。其中最重要的君主有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Habsburger)、巴伐利亚的魏特尔斯巴赫家族(Wittelsbacher)、波希米亚的卢森堡家族(Luxemburger)以及后来后上的普鲁土霍亨素伦家族(Hohenzollern)。自1438年起,帝国的皇位转入哈布斯堡家族手中。哈布斯堡家族成员既是奥地利国王、又是帝国的皇帝。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1806年帝国灭亡。但是争夺皇位的斗争并没有终止过。
⑤ 关于德国历史
古代德国为圣罗马帝国;近代的德国分为五部分:俾斯麦帝国、魏玛共和国、德意志第三帝国、东、西德国和现在的联邦德国。
⑥ 世界历史上,德国有多少个帝国
德意志帝国(德语:Deutsches Kaiserreich、法语:Empire allemand),通常指从1871年勃兰登堡-普鲁士完成德意志统一到1918年霍亨索伦王朝最后一任皇帝威廉二世退位为止的德国,也被称为德意志第二帝国,因为将神圣罗马帝国算为德意志第一帝国。其国号德意志国(Deutsches Reich)也是后来魏玛共和国和纳粹德国的正式国名。
帝国由27个领地构成,其中普鲁士王国占帝国大部分地区并拥有最多人口。1871年普鲁士王国统一了除奥地利帝国外德意志全境,德意志帝国建立。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意志帝国灭亡。
德意志帝国是当时欧洲五大强国和世界列强之一,经济总量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超过英国和法国。但帝国的专横统治也引发了不满。
⑦ 德国统一前的德意志分裂为1789个封建邦国和自由市的历史原因是什么
我来帮您回答吧,本人精通德国史
德意志的长期分裂要追溯到查理曼帝国时代的分裂以及教权和世俗权利的斗争
查理曼帝国分裂后,法兰克这个名称就此留给西法兰克人专用,以后叫成法兰西。东法兰克王国大致包括今天的西德、荷兰、瑞士和奥地利,这些地区当时地理上称日耳曼,中文将其译为德意志,故德意志王国就是日耳曼王国。
911 年,德意志的加洛林王朝统治告终。 919 年萨克森公爵被选为王,开始了德国的萨克森王朝( 919 ~ 1024 年)。奥托一世( 936 ~ 973 年)时,德意志强盛起来,由于他帮助教皇平定内乱, 962 年被加冕为“神圣罗马皇帝”,被认为是查理曼的“罗马皇帝”的合法继承人。从此德国在中世纪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其地域也包括到了意大利北部。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这时名义上也是西欧国家所有封建主的最高君主,其他封建主至大也不过是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称号看起来确实崇高伟大,然而它为帝国及其皇帝带来的不是荣耀,而是麻烦。麻烦来自同教会和教皇的争执,来自同意大利和罗马的争执,也来自同帝国内外王公诸侯的争执。
八、九世纪以来,教会逐渐形成了一种“世界帝国与世界宗教”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基督教和罗马帝国都具有世界性,两者是重和的。罗马教皇作为上帝的代理人,管理世人的灵魂,罗马皇帝作为上帝的代理人,管理尘世事务,而其主要职责是保卫教会。皇帝对这一理论自然不能接受。于是伴随着理论之争的便是一系列政治军事冲突。
11 世纪的形势有利于教会而不利于皇帝。德意志封建化的完成增强了离心主义的势力。教会则因克吕尼运动而得到加强。教皇哥里格利七世提出了皇帝之于教皇犹如月光之于日光的理论,指出皇帝必须依赖于教皇。 70 年代发生的主教授职权之争是教皇与皇帝之间的第一次尖锐冲突。教皇利用诸侯反皇帝势力的强大,并凭借自己手中的绝罚权力,迫使亨利四世接受卡诺沙的屈辱。这场斗争一直延续到下一个世纪初,到 1122 年双方的继承者缔结了沃姆斯宗教协定才告结束。皇帝不但把从来属于自己的主教授职权丢掉一半,在其他方面损失也甚多。在此期间发生的十字军东征的领导权,本来应当属于作为基督教世界捍卫者的皇帝所有,但却被教皇拔了头筹。皇帝的臣属,包括德意志的封建主和意大利的城市,都从教皇身上看到了抵制皇帝的力量。到 13 世纪初教皇英诺森三世在位时,教会和教皇的势力极盛,皇帝只能甘拜下风了。
另一方面,皇帝自认为其承袭罗马帝国传统,坚持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举行加冕礼。他还垂涎意大利城市的富庶,更希望把持罗马借以控制教皇。因此罗马成为许多皇帝登位以后首先要前往的目标,同时也就成为他们丧师铩羽的陷阱。
从奥托一世起的三个世纪中,几乎每一位皇帝都亲自统兵直趋罗马。其中,霍亨斯陶芬王朝( 1138 ~ 1254 年)的红胡子腓特烈一世( 1152 ~ 1190 年)曾六次攻侵意大利,前后达 30 年。他虽然获得加冕,但却是得不偿失:皇帝因干预教皇选举而与后者结下仇恨;军队的暴行激起意大利城市的敌视,他们不再依附于皇帝;皇帝长期出征域外,无暇顾及国内,诸侯乘机扩充实力,日益坐大。例如在十字军东征过程中,德国一些封建诸侯就组建了德意志骑士团,向易北河以东和维斯瓦河下游的西斯拉夫人地区扩张, 1158 年在波罗的海沿岸建立了第一个德意志城市吕贝克,以后又相继侵占了勃兰登堡、西里西亚等地,建麦克伦堡、勃兰登堡侯国( 1244 年建柏林城)。从 13 世纪初到 80 年代,骑士团又侵占了波罗的海沿岸的爱沙尼亚、立沃尼亚和普鲁士。这样,由于历任皇帝都把帝国政策的重点放在意大利,而把对东方的政策交给东部边区的伯爵负责,其结果,是皇帝分散了统治德国的力量,最终受制于德国各大诸侯。
到了红胡子腓特烈的孙子腓特烈二世( 1212 ~ 1250 年)时期,德国的分裂割据状态就基本确立了。腓特烈二世一生大部分时间住在意大利南部,连德国话都不会说。他对德国大封建诸侯做了许多至关紧要的让步,把关税权、开办集市权、铸币权都划入大封建主的权力之内,使大封建主变成了各邦诸侯,形成合法的独立国家。
1254 ~ 1273 年,德国历史上出现了没有皇帝的大空位时期。此后,德国诸侯在每次选举皇帝时,总是力图选举势力较小而不损害他们独立的君主来作皇帝,所以在以后一段时间皇位总是由不同王朝的诸侯前后接替。这些出身“可怜家族”的皇帝上台后都致力于夺地、联姻,以扩大家业,而每一家族上台都要对大诸侯让步。当然,皇位又成为在位家族扩张领土的手段,后来逐渐形成三个家族对皇位的争夺: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四次上台),波希米亚的卢森堡家族(二次上台),巴伐利亚的魏特尔斯巴赫家族(一次上台)。这些争夺一直延续到 14 世纪上半期。
在这一时期,常常同时有两个皇帝,两帝争斗时,教皇也来参与操纵。为排除教皇干预, 1338 年在伦塞召开选侯会,共有七大选侯,包括三个主教选侯,四个世俗选侯。会议决定,选侯选出的德皇,无须取得教皇同意。 1356 年查理四世( 1347 ~ 1378 年)颁布“黄金诏书”,明确规定皇帝由七大选侯选举产生,大诸侯在各自领地内有独立的法律、税收权和军队,而选侯则有绝对君主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帝国的瓦解过程开始。 15 世纪中期,在普鲁士的德国骑士团国家归入波兰统治,还有一部分地区归入丹麦,瑞士则成为帝国之外的独立国家。 1452 年,腓特烈三世( 1452 ~ 1493 年)皇帝最后一次在罗马加冕,国号也改称“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表明帝国疆域日缩,只限于德意志一地了。
所以到 16 世纪的德国宗教改革前夕,德国有七大选侯,十几个大诸侯,二百多个小诸侯,上千个独立的骑士领地。所以 18 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神圣罗马帝国:既非神圣,又非罗马,更非帝国。
而16世纪以后,法国,瑞典,以及俄国先后逐渐完成了中央集权的建立,开始扩大势力,而德意志处在中央地带,所以就成为了缓冲地带.各个大国都不希望德意志统一
所以华伦斯坦试图统一德国的努力遭到了大国的极力阻止,最终被贵族所害
而七年战争中普鲁士甚至遭到围攻
只到拿破仑搅乱欧洲,建立莱因联邦后,德意志的版图才被大幅度简化,剩下39个邦国,而随后俾斯麦利用克里木战争后,奥地利和俄国关系恶化的良机,在确保大国不介入的情况下,先后打败丹麦,奥地利和法国,终于在1871年统一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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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德意志第二帝国建立前德国有多少君主国
德意志第二帝国建立之前,德意志境内共有39个王国或者诸侯国。
⑨ 德国共有几个共和国
日耳曼(German)这个民族的称呼大概是从西元前90年开始,指称斯堪地那维亚(Scandinavia)南部移居中欧的民族。而“德意志”则是这些部族使用的语言,最后才演变成居住地的称乎,更由此衍生成“德意志帝国”、“德国”。西元8世纪,这个地区在卡尔大帝的统治下日益强盛。
罗马帝国经过多年征战,终于在西元前58年将疆域拓展到莱茵河。当时的日耳曼诸蛮族,在贺尔曼(Hermann)的领导下团结起来,于条顿堡森林(Teutoburg Forest)大败罗马军,大家也就以“条顿(Teuton)”之名来称呼这个民族。条顿民族此后成为罗马头痛的地方问题,数次的劫掠终于导致罗马帝国的败亡。
法兰克人趁着日耳曼诸族对付罗马人时,将势力伸展到莱茵河谷。三世纪时的查理曼(Charlemagne)帝国几乎统一了日耳曼诸族。虽说查理曼大帝带动了行政革新和文化进步,但帝国内部的继承问题,导致不敌外族入侵,于843年分裂,进入分治的神圣罗马帝国时期。这个时期正是俗称的欧洲黑暗时期,却是地方通俗文学兴起时,而日耳曼语的使用也逐渐带动民族国家的认同。这时期的文学内容主要内容为发扬骑士精神的故事,或是骑士与贵族女子的爱情故事
德意志民族直至十四世纪哈布斯堡王室( Habsburg)逐渐得势,日尔曼民族的国家定位也越趋明确。1538年,汉撒同盟(Hanseatic League)的形成,则整合了所有的日耳曼商业城镇。
西元1517年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发表论文向天主教会挑战,是宗教改革(Reformation)的先驱,也间接引发了三十年战争。马丁路德在文化上的贡献,包括重新翻译圣经,也造成了日耳曼方言的整合,标准高地德语(High German)就此诞生。
宗教改革的影响不只限于信仰活动,也引发社会整体环境的变化。日后的30年战争(Thirty Years War, 1618-48),是日耳曼民族发展史上的一大灾难,导致人口锐减1/3以上,结束该战争的威思法利亚和约(Peace of Westphalia),将神圣罗马帝国的选侯人数提高至300名,哈布斯堡皇室的权威开始动摇。神圣罗马帝国至此已有名无实,但仍继续苟延残喘150年,政治实权则掌握在林立的地方小君侯手中。
18世纪初,在明君腓特烈大帝(Friedrich the Great)的开明专制政权下,日耳曼诸邦中的普鲁士王国(Prussia)兴起,努力跻身欧洲强国之列。1862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Wilhelm I)任命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为宰相。这位老练的政治家笃信铁血哲学,作风强悍。他希望建立统一而强大的日耳曼民族国家,而借由发动对外战争,是有效提升内部团结的最好方法。俾斯麦先促使北德统一,再借由对法战争,激励北德各邦联的统一,终于形成德意志民族国家。1870年普法战争(Franco-Prussian War),德意志大获全胜,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Emperor Napoleon III)被俘,威廉一世即位为德意志帝国皇帝。
虽说现在的德国以先进的工业技术傲视全球,但德国的工业化却是从19世纪末才开始加速进行,在短短的40年间,便奠定了良好的工业基础,然而独裁的政治制度却跟不上工业化的脚步,社会上因而产生严重的摩擦。为了化解国内的动荡情势,当政者再度借由激进地向外殖民发展来移转焦点。此举造成德国在欧洲外交上的孤立,与邻国紧张关系不断升高。当时德国的军力在全球堪称第一,迫使英、法、俄三国不得不订定协约(Triple Entente)与之抗衡。
西元1914年,奥地利王储遇刺,引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形成德国和奥地利联合,对抗法、俄、英的局面。新式的武器则造成史无前例的惨重伤亡。德国采取的潜艇无限战迫使美国也加入战局,令战争前期窘态毕露的协约国起死回生,赢取最后胜利。德国战败,德国国王逊位,成立威玛共和国。战后的凡尔赛条约(Treaty of Versailles),对德国订立严苛的赔偿,并削减德国军武能力。
西元1929年,世界性经济大恐荒,加上国家钜额赔款,导致民不聊生,内政动荡。由希特勒(Adolf Hitler)领导的纳粹党(Nazis),得以藉民族主义获取大部份德人的认同。借由多次选举及政治手段,希特勒终于在1933年1月,由总统兴登堡(Hindenburg)任命为总理,取得政权。
1935年希特勒开始施行种族纯化法(Racial Purity Laws),剥夺犹太人的德国公民权,禁止“亚利安人(“Aryans”)”与犹太人通婚。他巧妙地运用基督徒与犹太人之间的宗教仇恨和种族优越意识,凝聚大部份人的共识。1942-45年间,6百万名犹太人惨遭屠杀,这数字占当时欧洲犹太总人口的2/3,其中多数来自波兰及苏联。另有5百万名其他受害者——战犯、斯拉夫人、吉普赛人、同性恋者、弱智者及政敌,在纳粹集中营遇害。纳粹时代的暴行不只是惨绝人寰的悲剧,其恐怖程度远超过人类所能理解的范畴。
集大权于一身的希特勒,实行计画工业政策,解决德国的部份的经济问题,同时也强力扩展军备。希特勒更进一步片面废弃凡尔赛条约,摆脱赔款与限武和约,悍然吞并了奥地利,进而侵略捷克。同盟国(Allies)此时对德国的侵略行为尚采取姑息态度。
1939年9月,德国坦克部队开进波兰,迫使对波兰有协防义务的英法两国对德宣战,然而德军的闪电战(Blitzkrieg)在短短时间内便几乎席卷全欧,到了1941年,只剩英国仍在负隅顽抗。6月间希特勒毁弃与俄国史达林(Stalin)的盟约,以破竹之势入侵苏联。初期俄军虽蒙受重大伤亡,但闪电战终究不敌俄国的严冬,希特勒无视于德军的折损,坚不撤退,终于史达林格勒(Stalingrad)一役成为东线战事的转捩点。
德军自北非战场援助莫索里尼(Mussolini)失利后,便节节败退。1945年3月,盟军渡过莱茵河,4月俄军苦战之后攻下柏林,希特勒则在兵临城下之际自戕。
1945年7月,雅尔达条约将德国分为东西占领区,分别由苏俄和英美托管,柏林则由二者共同管辖。但是战后苏俄与欧美各国关系渐趋紧绷,共管难度大增。1949年东德(The German Democratic Republic, GDR)与西德(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FRG)政府分别成立。1961年苏俄更在冷战高峰期兴建柏林围墙 (Berlin Wall),以遏止年轻劳动力持续流失。
西德在英美等国的资助下,自1950年代起自战后的衰败中复苏,并迈向经济强权之路;东德则成为共产苏联的附庸。1985年苏俄领导人戈巴契夫(Mikhail Gorbachev)推行开放政策,最后形成苏联共产政府的垮台。1989年起东德境内的改革声浪大增,总理何内克下台,东德政治局也随即总辞,随即开放所有边境,包括分隔东西柏林的围墙。
1990年10月3日,两德统一,双方同意原西德制定的“基本法”,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作为统一之后的德国称号,共有16个州。与其说是统一,不如说东德由西德所吸收,概括承受。虽说统一后的德国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但可能得花上数十年的时间,才能使东西双方达到相同的经济水平,十年后的今天,德国人民仍在努力调适。如今德国在欧盟(European Union)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有鉴于过往历史,德国人民对自己国家在国际社会应扮演的角色,不免尚有疑惑,这正是他们下个世纪的重要课
⑩ 德意志帝国有多少联邦
总共有22个邦国(封国贵族为王、亲王、大公、公),3个自由城市,一个直辖领,与13片海外殖民领土,共39个邦级别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