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十一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条约简述:
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2、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3、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4、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5、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等等。
(1)二十一条日本为什么继承德国扩展阅读:
废除条约:
随着护国运动的开展,袁世凯最终死去。该条约的部分内容由于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在华利益,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上被废除部分条款。随后条约内容不断被改写,直至194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后彻底废除。
② 曰本《二十一条》的详细内容
1915年1月,日本向中国政府提出的,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1915年 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袁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二十一条共分五大项:①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②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④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⑤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
条约共五号,二十一款:
第一号,关于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共四款:
1.日本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力利益让与等项处分,中国政府概行承认。
2.凡山东省内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以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
3.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4.中国政府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端口。
第二号,关于“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共七款:
1.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2.日本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营造商工业应用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须要土地之租借权和所有权。
3.日本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各项生意。
4.中国政府允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臣民。
5.中国政府如准许他国在南满洲及东部蒙古建造铁路或以该地区课税作抵押他国借款时,应先经日本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6.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商议。
7.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限。
第三号,关于汉冶萍公司,共二款:
1.俟将来机会相当,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未经日本政府之同意,所有该公司一切权力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2.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
第四号,关于“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一款:
1.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共七款:
2.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等项顾问(该条袁世凯未直接同意,由段祺瑞执政时通过)。
3.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医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内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全面筹画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4.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日中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5.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之铁路,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各铁路之建筑权,许与日本国。
6.福建省内筹办铁路、开矿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时,先向日本协商。
7.允认日本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③ 二十一条的具体内容
法律分析:条约简述:
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2、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3、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4、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5、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等等。
法律依据:《二十一条 》 第一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两国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以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 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第二款 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别国。
第三款 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第四款 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端口;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④ 袁世凯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的动机是什么
主要动机就是得到日本的支持,所谓支持就是军火和贷款。这样他就可以增强实力,但是条件就是出卖主权。让日本人后的更大利益。
二十一条简述
①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②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④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⑤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
⑤ 袁世凯的《二十一条》内容是什么
袁世凯的《二十一条》内容是:
1、第一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两国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以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 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第二款 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别国。
第三款 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第四款 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端口;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2、第二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承认日该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 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第二款 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第三款 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第四款 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第五款 中国政府应允,关于左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一、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二、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由他国借款之时。
第六款 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国政府商议。
第七款 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3、第三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顾于日本国资本家与汉冶萍公司现有密切关系,且愿增进两国共通利益,兹议定条款如左:
第一款 两缔约国互相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之同意,所有属于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第二款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并允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
4、第四号
日本政府及中国政府为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兹定立专条如下: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一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5、第五号
第一款 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第二款 所有中国内地所设日本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第三款 向来日中两国,屡起警察案件,以致酿成[车谬][车曷]之事不少,因此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日中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一面筹划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第四款 中国向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第五款 中国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南昌、潮州各路线铁路之建造权许与日本国。
第六款 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
第七款 中国允认日本国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一)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扩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二)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东内蒙古,盖造商工业应用之厂房,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三)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东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四)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内蒙古各矿开采权。
谈判经过:
袁世凯最终采取了“拖”,"露",“探”,“谈”四字诀来对付日本人,同时还派出了善于应对困难局面谈判的陆徵祥,由他担任外交总长主持谈判。
所谓“拖”就是拖延时间,日本希望越快越好,在欧美列强没有发现之前,迅速签订好协议,所以要求天天谈,而中国这边则必须拖延时间,以寻找破敌良策,最后定下来两天一谈,每次三个小时,谈之前还准备各种水果,使得实际谈判的时间缩短,总之各种拖延时间。
所谓“露”就是以夷制夷,利用列强的力量来对付日本,美国曾经提出门户开放,使得欧美列强共享在中国的权益,而日本想独吞中国,这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所以中国的谈判官会时不时的透露一些消息给各国大使和报社的记者,让欧美列强都了解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的内容,这个方法果然奏效,欧美各国都提出了抗议,并且通过军事向日本施压,日本压力很大。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二十一条约
⑥ 绝密的二十一条条约是谁泄露
日本的《二十一条》,最早究竟是由谁透露出来的?又是怎样透露的?许多史着和文章对此语焉不详。笔者在阅读民国史料时,发掘到有关这一问题的一些史料。现据此谈点一管之见。以下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绝密的二十一条条约是谁泄露,希望你喜欢。
绝密的二十一条条约泄露人
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欧洲列强忙于欧战,无暇顾及在远东地区的扩张。日本则利用这一形势,趁机加强在华的侵略势头,企图排斥其它帝国主义国家,达到独霸中国的目的。因此,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特务在华活动十分频繁。早在大战爆发前夕,日本参谋本部就已获得情报,得知袁世凯确有做皇帝的念头。所以,日本政府在这一阶段很注意加强与袁世凯身边一些人的联系,以了解袁世凯的心态,掌握袁世凯的动静。
1914年8月,离大战爆发不到一个月,日本政府向德国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德国把中国的青岛租借地及其周围地区,包括胶州湾在内交给日本。德国当时虽然无法采取强硬态度,然而还是拒绝了日本的要求。日本遂派军在山东登陆,德军在进行了象征性抵抗后投降。日军占领青岛,接管了整个德国租借地,控制了胶济铁路,并想进一步全面控制中国政府。
1915年的1月18日,由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秘密会见袁世凯,面交充分暴露日本政府独占野心的《二十一条》。当日置益陈述完《二十一条》的基本内容后,袁世凯十分吃惊,当时他表情严峻,回答说:“此条款请与外务部会商。”临行,日置益威胁说:“如秘密(指《二十一条》)泄露出去,日本当断然采取行动。” 《二十一条》共分五号:第一号是关于山东,第二号是关于满蒙,第三号是关于长江流域,第四号是关于福建省,第五号是关于中国政府聘用日本顾问、中国武器的标准化以及全国警察聘用日本教官等问题。
袁世凯与日使会见后内心是非常不平静的。据顾维钧1960年对唐德刚教授口述 历史 时说,袁世凯在与日置益见面后,就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确定了同日本谈判的方针,并让当时的外交总长孙宝琦辞职,再次任命职业外交家陆徵祥为外交总长。之后,袁世凯单独召见了陆徵祥,经过密商后, 决定 不顾日本的威胁,把《二十一条》的内容透露出去。陆徵祥离开袁世凯的大总统府后,立即找来了顾维钧。顾维钧当时任外务部主事兼英 文秘 书。顾接受 命令 后,立即携带《二十一条》文本,秘密送往美国公使馆。陆徵祥的原意是先交给英国的路透社,而顾维钧却将文本首先送往美国公使馆。美国新闻界得到《二十一条》后,如获至宝,立即予以公布。消息传出后,迅速引起了世界舆论的注意,更是深深地震惊了美国政府,并对1921年召开的华盛顿会议产生了微妙的影响。
在以后几个月的中日 马拉松 式谈判过程中,每 天下 午或第二天,顾维钧都去见美国公使芮恩施和英国公使朱尔典,向英美 通报 谈判情况。
由此可见,最早向全世界披露日本野心,把中国变为日本殖民地的《二十一条》的是美国,而授意泄露《二十一条》的则是袁世凯本人,陆徵祥参与其事,顾维钧是具体执行者。遗憾的是这其中还有许多细小的情节无从核查清楚,盖其原因是顾维钧所保存的1931年以前的文件, 收藏 在天津他的私宅,而其中有关这部分的文件全部丢失。
那么,袁世凯为什么要 指示 陆徵祥、顾维钧把《二十一条》的内容透露给新闻界呢?原来这是他的一个计谋。围绕《二十一条》,中日双方举行谈判,袁世凯的策略是尽量拖延。他指示陆徵祥,“要尽可能拖延下去。”而日本方面则想尽快结束谈判,尽快签字订约。为了执行袁世凯的指示,陆徵祥想出了许多 办法 来拖延谈判。日本要天天谈,每周五次,陆徵祥则提出每周开一次会,并和颜悦色地和日方争辩。陆推脱说自己很忙,有许多别的外交问题等他处理,还要参加内阁的会议。最后双方达成妥协,每周双方会谈三次。袁世凯之所以采取拖的策略,是为了期待西方列强出面干预。这就是袁世凯要把《二十一条》的消息和内容透露出去的原因。袁世凯的本意是想利用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借助欧美的力量来牵制日本,以便在复辟帝制问题上少付出一些代价。美国政府在得到《二十一条》的消息后,确也向日本政府施加过压力,美国政府通过日本驻美大使和自己的驻日大使将美国的立场通告东京日本政府,尽管这样,袁世凯还是没有完全达到目的。到 1915年5月7日,日本提出最后通牒,限48小时答复。袁世凯不甘心放弃做皇帝的念头,结果还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于5月9日签订了《二十一条》。这样,不仅袁世凯为国人憎恶和唾骂,而且参与签订《二十一条》的陆徵祥也成为众矢之的。
二十一条背后的博弈
1914年9月2日,正值欧洲战场上刀光剑影、狼烟四起之时,日军突然借口对德宣战,在山东半岛龙口登陆并向德国租借地青岛发动进攻。德国驻军在象征性的抵抗后便宣告投降,但日本并没有就此收手,其以胶济铁路系德国产业为名,随即占领了整个胶济铁路并将德国及中国雇员全部赶走。不仅如此,日本在占领青岛后,随后又将胶济铁路沿线的矿山、企业及海关加以全面占领,事实上是继承了德国的一切侵略权益。
得知日军侵入山东半岛后,袁世凯于当晚便在总统府召集内阁各总长开会,据参会的外务部参事顾维钧回忆,袁世凯当时问陆军总长段祺瑞,如果抵抗的话可以维持多久,段祺瑞说能抵抗48小时。袁世凯问48小时后怎么办,段祺瑞说听候总统指示。袁世凯叹了口气,遂决定仿照1904年日俄战争时期的老办法,划定日军过境的走廊和交战区,以尽可能地防止战争波及其他地区。
日本这次对德宣战,表面是要报甲午战争时期“ 三国 干涉还辽”的一箭之仇,但实质上则是对山东半岛觊觎已久的结果。中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已经宣布中立,日军此次侵略中国的行为非但违反了 国际 法,从逻辑上来说也是荒唐的。但是,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往往是由国家实力来决定的,在无力阻止日军行动的情况下,袁世凯也只能再次接受当年日俄战争时期的屈辱“中立”。
众所周知,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尽管臭名昭着的“?中奏折”可能是伪造的,但其大体策略,即“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却不折不扣地得到了执行。日本在甲午战争中攫取了朝鲜和我国台湾,在日俄战争中获得东北(南满)的侵略权益,这一次也不仅仅会局限在青岛一隅。
1915年1月18日,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刚刚从东京回任的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在谒见袁世凯的时候,突然抛出日本政府的对华要求,共计五号二十一条,这就是历史上骇人听闻的“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的主要内容
第一号共四条,要求中国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给他国;准许日本修建自烟台(或龙口)连接胶济路的铁路;山东各主要城市开放为商端口。实际上要把山东变成日本的势力范围,为瓜分中国做准备。
第二号共七条,要求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利,日本人有居住往来(实际上是无限制移民)、经营路矿等项特权,且不许其他列强介入;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及南满、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延长至99年。日本阴谋将东北和内蒙古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可谓是存心积虑。
第三号共两条,要求把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中国不得自行处理,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之人开采。
第四号一条,要求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换句话说,中国成为日本的被保护国。
第五号是最狠的,共有七条,包括:要求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 政治 、 军事 、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中国向日本采购一半以上的军械;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的建筑权让与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日本人在中国有传教之权,日本人经营的医院、寺庙及学校,在内地有土地所有权,等等。这几乎是要把中国变成日本的附属国,与当时朝鲜的地位相同了。
日本此时抛出“二十一条”并非偶然,早在1900年,日本浪人内田良平便发起了一个名叫“黑龙会”的组织,这个组织以中国的黑龙江为名,其用心显而易见。黑龙会虽然名义上是个民间组织,但对日本军方的决策有重大影响,他们自成立伊始便深入朝鲜、中国东北、蒙古、西伯利亚等地,其活动包括刺探 收集 情报、秘密绘制地图、收买民族败类、策动内乱等,如朝鲜之合并、拉拢宗社党人、策动满蒙独立等等,背后都不乏黑龙会的影子。
黑龙会在思想上自命为黄种人的代表,并提出由日本来充当远东盟主,亚洲各国在日本的领导下对抗白种人。这种所谓的“亚细亚主义”,其实是亚洲版的“门罗主义”,也是后来“大东亚共荣圈”的思想根源。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内田良平觉得日本的时机已到,随后便以黑龙会的名义亲自起草了一份名叫《对华问题解决 意见 书》(即《黑龙会备忘录》)的文件,并将之转呈给首相大隈重信。内田良平在这份意见书中提出,趁着中国目前尚未强大且孤立无援之机会,胁迫中国接受秘密条约,造成“保护国”的既定事实、打击袁世凯的威望,支持一切反袁力量以促成中国的内乱;支持除袁世凯以外的帝制复辟活动,使中国在政体上与日本保持一致,为今后中日合并创造条件。
当时黑龙会的逻辑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应当趁着西方列强无暇东顾的宝贵时机有所作为,因为欧战终有结束之时,届时列强仍旧会重返远东,如果日本在大战期间抢先对中国下手,加以独占并造成既定事实的话,届时列强也就无可奈何,这样日本便树立了远东霸权,并可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争夺世界霸权。
黑龙会的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条:一是在南满和东蒙确定统治权,随后向这些地区大量移民(正如二十年后之所为),为日本的扩展打下牢固的基础;二是在中国内地修建并控制铁路网,开发那些取之不尽的资源矿产,并排斥列强前来竞争;三是取得中国的政治、军事、警政、财政的监护权,将中国变成日本的保护国,为中立合并打下基础(所谓“朝鲜道路”)。
当时的日本元老重臣及内阁军部,他们不仅在侵华的思维逻辑上与黑龙会不谋而合,就连其侵华步骤和计划蓝图都是高度一致。事实上,后来的“二十一条”即是以内田良平的这份意见书为蓝本,而之后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等等,与这个《黑龙会备忘录》在思想和理论上都是一路货色,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日本此时提出“二十一条”是有备而来的,因为它之前便已料定中国缺乏反抗能力,从一开始便警告袁世凯这是秘密条约,必须从速商定?不得外泄。倘若中国不答应,日本就要海陆并进,大举进攻,而当时的列强都没有能力前来干涉,美国虽然尚未介入欧战,但也不愿独力阻止日本的侵略计划。对此,日本是早有战略预估,因而也就肆无忌惮了。
“二十一条”是袁世凯从政以来最严重的外交危机。袁世凯采取的第一个 措施 便是利用各种渠道摸清日方的底牌,他先派出日籍顾问有贺长雄返回日本访问日本政界元老松方正义及山县有朋,探查其中的内幕,随后又派人花重金收买日本间谍,调查日方的有关情况,以在谈判中争取主动。
为配合摸底活动,袁世凯在谈判中故意采取了拖延战?,他首先将在外交交涉中不甚在行的孙宝琦换下,随即再度启用了善于在困难局面前谈判的前外交总长陆征祥,并指示陆征祥与曹汝霖在谈判中逐条商议,务必拖延时间,不可被日本人牵着鼻子走。
陆征祥为了贯彻袁世凯的指示,他也想了很多办法,譬如日本提出每天开议,而陆征祥则提出,他的事务非常繁忙,每周只能开一次会,最后使得日方妥协,每周会谈三次。在每次谈判之时,陆征祥总是故意缩短会议时间,譬如每次开会,陆征祥说完开场白后即命献茶,并尽量拖长喝茶的时间,这与猴急的日方代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日本代表也无可奈何,因?这毕竟是东方的礼节。
袁世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的信息显示,“二十一条”并没有经过御前会议(如果要动用武力必须经过御前会议),而是大隈重信内阁擅自采取的秘密行为。由此,袁世凯便有步骤地通过报纸及外交渠道将“二十一条”的内容透露出去,结果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二十一条”立刻成为纽约及伦敦媒体的头条新闻,这也使得日本试图尽快结束同中国的秘密谈判已经不可能。
美国国务卿在得知“二十一条”的内容后,随即照会中日两国,声明美国对于中日两国所缔结的条约如果有违门户开放政策的话,将一概不予承认。事实上?日本之所以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正酣的时候提出“二十一条”,实际上就是要迫使英法美等国势力从中国退出而在东亚实行日本的“门罗主义”,即将中国变成日本独占的利益范围。就当时而言,唯一能够干预并阻止日本在东亚扩张的重要国家也只有美国,美国当时推行的“门户开放”政策正是与日本的图谋格格不入的。
国内人民在得知“二十一条”的消息后更是义愤难平,国内外各界要求政府对日抗战的电报如雪片飞来,在各方的压力下,谈判陷入了僵局,一拖便是四个月。日本人见在谈判桌上无法取得进展,随后便在东北、山东、福建沿海等地增兵,?出一副谈判失败即开战的架势,并在5月7日提出最后通牒,限中国在48小时内对一至四号及其福建问题给予日本“满意之答复”,否则就要诉以“必要之手段”。
1915年5月9日,外交总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及中方谈判代表施履本将“二十一条”的最后修订本交给日本公使日置益,危机暂时化解。据当事人曹汝霖后来的回忆说:“当时,我心感凄凉,有一种亲递降表的感觉。”
尽管是大兵压境之下的城下之盟,但若把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原件和签订后的新约相比,二者还是有霄壤之别的。在各方压力下,日本自行取消了最凶残的第五号要?;要求“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的第四号被删除,改由中国自行声明;第三号中的两条删除一条,第一、二号中的十一条中日本所要求的无限移民及日商课税须得日本领事之同意,“中国方面绝对不能接受”,其他条文不是“留待日后磋商”,就是加进了限制条件,最后签订的实际上只有“十二条”。
这里有个人需要重点提一下,这就是后来的东北王张作霖。张作霖马匪出身,后来投入军队,民国初年只是巡防营某路的统领,但“二十一条”签订后,袁世凯秘密派段芝贵去了几次东北后,张作霖的势力突然大增,并从德国洋行购买?大量的军械,并声称:“只要有我在,日本人不敢出附属地!”而日本人想在南满、东蒙开发产业,也大都遭到张作霖的阻挠而极少施行。
张作霖和袁世凯在做事方式上颇有相像之处,两个人都是枭雄,重权术,轻条规,袁世凯对张作霖也有惺惺相惜之感。据袁世凯的女儿袁静雪回忆,当时袁世凯对张作霖极为笼络,每次张作霖来,袁世凯都会在办公室接见,而张作霖当时只是二十七师的师长,按理只能在居仁堂的楼下被接见。袁世凯用张作霖暗中抵制日本人,也成为张作霖成为东北王的开始。
日本的强蛮恶行引发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怒,当时全?19个省的都督向中央表示支持的决心,他们不断呼吁中央决不屈服日本压力,而总统府也每天都要收到潮水般涌入的信件和电报,一时间民情沸腾,有抵制日货的,有毁家纾难的,民众的爱国情绪日益激昂。就连海外的 留学 生、侨胞等也纷纷奔走呼吁,坚决反对签订“二十一条”。
在长达八个多月的抗议浪潮中,日本成为过街老鼠,不仅在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国际上也受到了美国和英俄等国的压力,正如旅美 历史学 家唐德刚所评价的:“日本虽然费尽心机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弄得臭名昭着,后来也只落得个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场,为天下?。”
不仅如此,大隈重信也因为未经御前会议就贸然提出“二十一条”,结果导致外交失败(日本所认为的)而下台。接任首相的寺内正毅后来也不得不承认:“大隈内阁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惹中国人全体之怨恨,而日本却无实在利益。”
尽管日本试图将中国变成保护国的阴谋最终破产,但中国在这次危机中受损的程度也是惊人的,譬如延长旅大租期至九十九年等等,都是不可思议的、丧权辱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