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公去世了我该怎么办啊
1、过去的终将过去,如此的感伤只会徒增自己的伤心。我们是为寻找快乐而活,如果你曾经的挚爱知道你如此的缅怀与他,想必也会为你心疼,未来的路还有很远,希望你能调整心态,继续过快乐的日子。
2、对于你老公的去世,我们都感到很悲痛,你现在应该振作起来,好好生活下去,你老公在天上才会开心!
3、人死不能复生。祝你伤口快点平静。过余下生活。
4、我知道你现在的心情一定很痛苦,但请节哀顺变,保重身体,你还有父母要照顾,这样你老公才能走的安心。
5、对你丈夫的离去,我感到很难过!相信你能坚强的生活下去!
㈡ 老公意外去世,我该怎么办
应该先安抚家人的情绪,帮他办好后事。
要知道生活重回正轨是需要时间的。你的伤痛不会突然消失,也不会自我愈合。耐心点,坦然度过这一悲痛阶段。这场悲痛旅程的长短取决于你调和所有事情所用的时间,包括与死亡、至爱之人、你自己及你们感情幸福与否等相关事宜。
㈢ 我老公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我们俩人共同的我现在想过到我身上怎么办
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自己应享有的份额,并办理继承公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由您继承丈夫在该房屋中的全部份额,然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因丈夫去世后,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如果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此同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是可以不均等分割遗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㈣ 我的德国居留卡Aufenthaltstite过期了,人在国内,请问要如何办理
一般居留快过期还要回国的话,都会提前去外管局续签,你这么不管不顾就回国也太粗心了。只能上大使馆办签证,算是续签,应该和第一次出国那种还是有区别的。希望你续签用的东西都带全了,学生证,房租保险啥的。
㈤ 丈夫突然离世我该怎么办
我想你的丈夫是因为工作太劳累了,所以才导致他的身体出现这样的状况的,所以你应该好的照顾你的丈夫,让你的丈夫能够安心的在这个家中养病。如果你的丈夫真的离开你了你也要坚强的活下去,不能够让你的家人看到你颓废不堪的样子,你要让你的家人看到你的坚强,你要让你的家人知道你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不能够因为你的丈夫离开了你就放弃了你自己。如果你的丈夫离开你了,你可以去做一些你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要让你自己的生命就此停止,因为你还有你的家人,他们需要你的陪伴,所以你不能够就此放弃你自己。如果你的丈夫离开了你,你也可以去旅游,你可以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的美丽,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是有多么的精彩。
㈥ 我丈夫是德国人,我们结婚已有14年,一直居住在德国,想在老公退休后回中国定居,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吗
你已经嫁到那边,那么肯定是持中国护照了。定居是没多少问题的,关键是中国的一些福利待遇和公民权益你肯定享受不到。建议别回国了,中国太乱了。光是视频卫生方面就够你受的。
㈦ 丈夫去世了如果家里边不住人该怎么办
如果丈夫去世了,家里面不住人的话,那最好是能够租房子给别人住一段时间,总是关着房子的话,对房子不好呢
㈧ 丈夫有德国永久居住证,妻子在中国想和丈夫在德国什么,改做些什么事
LZ想问什么??这家人是汉夫施坦格尔,妻子叫赫仑纳,汉夫施坦格尔一直处理她一开始也没像电影里一样有些鄙视希特勒,反而对他穷酸的样子很同情。后来
㈨ 丈夫去世宅基地归谁
丈夫过世后其妻子和子女对宅基地是否具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使用,使用是在有房的前提下,该宅基地和房屋相当于是在婚后所得,所以弟弟死后,弟弟的妻子首先享有该房屋所有权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弟弟的妻子和他们的孩子继承分割,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相关法律知识: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第二,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第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㈩ 丈夫过世后房产怎么办
一、首先必须确定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说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但并不意味着房子肯定属于个人所有的,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如果房屋是婚前个人购买的,房证上是购买人个人的名字,婚后并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而且双方对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房产就是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双方采用书面的方式,明确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便房证上并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对婚前、婚内财产的约定,也视为共同财产。
2.如果房屋是二人婚内购买,那么,推定就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都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在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是双方通过书面的方式明确约定是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只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3.如果房屋是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己方子女的名下,那么则视为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只能视为是父母对己方子女个人的赠与。当然,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自然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了。
二、丈夫去世后房产如何处理:
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内共同购买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应该要将房产权属分成两半,一半是妻子的,另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由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妻子、子女还有丈夫的父母共同继承。
如果房产是丈夫婚前购买的,一般认定为丈夫的个人财产。丈夫去世后,由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妻子、子女还有丈夫的父母共同继承。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均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__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