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战后德国分裂的西德两个国家是谁统治的
苏美两个超级大国及其各自所领导的国家集团对峙的直接后果 1949年5月10日,德国西部统治机构经西方占领国当局的同意,宣布将该地区成立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波恩为首都,并于23日正式通过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8月中旬,举行了联邦议院的选举,9月又召开了联邦议院及联邦参议院联席会议,自由民主党人西奥多·休斯当选为联邦德国首任总统。9月15日组成了以基督教民主联盟主席康拉德·阿登纳为联邦总理的联邦政府。20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第一届联邦政府宣告正式成立。次日,美英法三个占领区宣布合并。 在这一过程前后,德国的苏占区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早在1945年10月,苏联占领当局就己将其权力移交给德国东部各级地方政权机构。1946年,德国共产党与德国东部的社会民主党合并,正式组成德国统一社会党。统一社会党在德国东部政权机构中迅速占据了主导地位。1949年10月7月,德国人民委员会举行第9次会议,通过由统一社会党制定的《民主德国全国阵线宣言》,提出德国人民争取祖国统一的纲领,要求建立统一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同日,人民委员会还通过一项决议,决定成立“临时人民议院”,并组织“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决议委托奥托·格罗提渥组织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几天之后,威廉·皮克出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苏联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德国东部全部行政权力正式移交给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至此,德国分裂为两个主权国家,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的分裂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重大国际事件,是雅尔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苏美两个超级大国及其各自所领导的国家集团对峙的直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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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德国现今政体是
德国的政治制度 德国自1949年起是一个采用议会民主的联邦制国家,联邦拥有一个两院制的议会,各州有在教育、警察和其它方面上高度的独立主权。 德国的国家元首是联邦总统(Bundesprsident),任期5年,由联邦大会(Bundesversammlung)间接选举产生。联邦大会由联邦议会(Bundestag)议员以及同样数目的各州代表组成,专门选举国家的元首。总统的权利受到限制,其角色大部分都是象征性的。 德国联邦议会由两院组成,两院一起组成了德国的立法机构。联邦议会现拥有598席,代表由直选或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设有联邦议会会长(Bundestagsprsident)一人,在国内外礼仪上享有仅次于联邦总统的第二高地位。联邦参议院(Bundesrat)拥有69席,代表则来自16个联邦州(Bundeslnder),参议院主席(Bundesratsprsident)由州总理轮流担任,在国内外礼仪上享有第三高地位。 德国总理(Bundeskanzler/in)虽然在国内外礼仪上仅享有第四高地位,却是德国联邦的政府首脑。总理往往是议会多数党的成员,由议会选举产生。联邦政府设副总理一人,目前由外交部长(Auenminister)兼任。现行的基本法(Grundgesetz)力图避免重蹈魏玛共和国的覆辙,规定了例如总理的间接产生、政党必需获得5%选票或3个直选席位才能进入议会、只有下院全体议员都同意继任者之后才能免去总理、军队除救援外不许使用于国内事务等等。也正因为如此,到目前为止的历届德国政府都是联合内阁。此外基本法中的1至20款(“人的尊严不可被侵犯”等)被看做是不许被更改的部分。德国联邦的宪法体制(Verfassungsrecht)由基本法、统一协议(Einigungsvertrag)以及其它国际协议组成,各州另外有自己的宪法,但受联邦宪法体制约束。 德国拥有一个分立的联邦司法系统,且违宪审查权采集中制,故设有联邦宪法法院、联邦最高行政法院、联邦最高普通法院以及对财政、劳工以及社会议题方面有管辖权的法院。又因为德国为欧洲共同体的成员,欧洲法院(Europischer Gerichtshof)的判决对其有拘束性。,各州另外设有州宪法法院(Landesverfassungsgericht)。公民在充分理由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或废止政府行政的行政行为,通过宪法诉讼解除政府立法,通过欧洲法院确保欧体与欧盟条约适用的一致性,这样就确保了宪法解释的统一性、欧盟条约在全欧洲解释的统一性并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3. 德国政体分析及其形成背景
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 资本主义 国家。欧洲四大经济体之一,其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国民具有极高的生活水平。下面是我分享的德国政体分析及其形成背景,一起来看看吧。
德国 政治 体制分析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以“三权分立”的议会内阁制为政权组织形式,以联邦制为国家结构形式,实行多党制。
沿革 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国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苏、美、英、法四国对德国实行分区 军事 占领和管制。根据波茨坦协定,德国“暂不设立”中央政府,但“应尽速恢复地方自治”。1947年1月~1948年6月,美、英、法 三国 占领区先后合并,统称西部占领区。1948年9月在美、英、法三国支持下,西占区各州议会代表组成协商会议,着手起草宪法。1949年5月8日,协商会议通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5月23日,《基本法》公布生效,正式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同年8月,根据《基本法》举行联邦议院大选。同年9月20日,组成了第一届联邦政府。同年10月7日,苏占区也正式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联邦德国成立初期,美、英、法三国仍根据1949年4月颁布的“占领法规”以及所成立的“盟国高级专员公署”继续实行控制。事实上,公署是居于联邦政府之上的最高权力机构。当时,联邦政府不能设置国防部和外交部,也不能与外国建立外交关系。1955年美、英、法与联邦德国签订的《巴黎协定》生效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终于成为主权独立的国家。1990年10月3日,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所属全部5个州并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国实现统一。 政权组织形式 联邦德国采取“三权分立”的议会内阁制。设立联邦议会、联邦政府和联邦司法机关,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制衡。
国家元首 根据魏玛共和国二元行政体制的教训,《基本法》设联邦总统为虚位元首。总统由各政党提名,经联邦议院全体议员与同等人数的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联邦大会不经讨论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选可连任1次。总统不是联邦政府的成员,不拥有实际行政权力。其职责主要是:签署并公布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通过的由联邦和有关部长副署的 法律 、法令;根据联邦议院的 决定 任免联邦,根据联邦的提名任免联邦各;主持国家 礼仪 性活动等。
联邦议会 联邦德国的最高立法机关。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通过普选产生,每届任期4年。主要职权是:制定和通过法律,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和撤换联邦;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参与选举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高等法院的法官;批准联邦政府同外国签订 国际 条约; 对联 邦总统蓄意损害《基本法》或其他联邦法律的行为进行弹劾;等等。联邦参议院由各州政府按人口比例指派3~5名政府成员组成。各州代表任期不统一,由派出的州政府决定撤换。联邦参议院的主要职权是:提案权(其提案须经联邦政府提交联邦议院),并对联邦议院通过的法案有审议权;对涉及修改基本法以及涉及各州行政和财政的法案或联邦政府颁布包含上述内容的 条例 拥有否决权;仲裁联邦政府与某一州的纠纷或冲突;批准联邦政府对某一州采取强制性 措施 ;参与宣布立法紧急状态;参与选举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高等法院法官;参与批准联邦政府同外国签订国际条约;对联邦总统蓄意损害联邦法律的行为提出弹劾;参与对预算、国库和债务的监督;等等。联邦参议院实际上是各州政府派驻联邦的联合机构。各州政府通过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的立法和行政事务,对联邦立法和行政起辅助和牵制作用。联邦参议院在联邦与州以及各州之间起平衡和协调作用。
联邦政府 由联邦和联邦各组成,对所有有关联邦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事务作出决策,进行管理。根据1968年通过的作为《基本法》的补充的《紧急状态法》,政府在“非常时期”拥有独揽一切的大权。联邦是政府首脑和国家行政机关的最高领导人,由总统提名并经联邦议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各由提名经总统批准。和各均不设副职,但可有1位部长兼任副。联邦对联邦议院负责,各对负责。但联邦议院只能以积极性不信任投票,即以大多数议员选出继任者并请求联邦总统将免职,来表示对联邦的不信任。联邦的权力广泛,主要有:①可不经议会批准或同意改组政府,设置部级机构,规定内阁工作程序,划定各部职权范围。②在组阁和政府活动过程中,对各行使提名任免权。③在政府工作过程中,行使制定总的政策指导方针的权力。④如果联邦要求对他表示信任的提案没得到联邦议院的支持,他可请求联邦总统在21天内解散联邦议院。但联邦议院如选出新的,则解散权立即终止。
联邦法院 司法机关享有广泛的司法审查权。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分设联邦高等法院、专门法院和宪法法院。各州设有地方法院、地区法院、州高等法院和州宪法法院。联邦法院在各州不设单独的基层法院。州的法院就是联邦高等法院的下属法院。联邦和州是同一个法院系统。宪法法院的地位高于其他法院。联邦宪法法院有权就与联邦机构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宪法问题作解释;裁决联邦与各州或各州之间关于宪法的争议。其成员半数由联邦议院选出,半数由联邦参议院选出。
联邦制度 联邦德国沿用魏玛时期的联邦制。《基本法》规定了联邦与各州的权力分配及其关系的基本原则:“联邦的权力得置于州的权力之上”。立法权主要由联邦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主要由州行使。联邦有《基本法》列举的专有立法权和共有立法权,各州有保留立法权和共有立法权。凡经联邦立法,州与其相违背的立法即 自然 失效。各州无不可剥夺之权,各州宪法也必须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行政权和司法权不仅大部分由州行使,而且联邦还委托州行使部分属于联邦的权力。在财政预算方面,联邦和各州是自主的和独立的。
选举制度 联邦总统和联邦由间接选举产生。联邦议院由直接选举产生。联邦议员有一半是按单名选区的多数代表制选出,另一半按比例代表制选出。凡年满18岁的公民均有选举权,凡已达法定成年者均有被选举权。每个选民选举2次,其中1次投个别候选人的票,1次投政党的票。全国分248个选区,每个选区选1名议员,选区的候选人均以个人而不以政党身份出现。比例代表制的选举则按各政党得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议席。分配时要扣除本党以个人名义获得的席位,余下的名额由各党自行安排。这是比例代表制和多数代表制相结合的一种选举制度。
政党制度 实行多党制。但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在大选中能获得议席的政党主要是____民主联盟-基督____联盟、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 根据选举法规定,在全国没有获得5%的选票或直接取得3个席位的政党不能进入联邦议院。这加强了大党的地位,排斥了众多的小党。联邦德国的执政党必须在议会中占有半数以上的多数席位,通常都是两个政党联合组织政府。60年代以来,主要是由基督____联盟-基督____联盟与社会民主党轮流组织政府,自由民主党只是作为两大党的联盟角色。
德国政治形成背景
二战后,为了避免悲剧的重演,使民主政治制度在德国真正运行和巩固,在盟国的主导之下,德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政治 文化 重建。重建运动首先从反省纳粹的罪行入手,在此基础上对公民进行民主政治意识的再 教育 。首先是政府在新的联邦共和国框架内运行, 以其民主和法治的施政原则和方式影响和引导民众政治意识的转变。其次是学校教育在再教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学校中,政治教育开始被视为系统地学习民主的重要途径,而民主不仅被理解为政府的组成和运作形式,更被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每个公民都必须去认知、掌握和实践的。再次是大众传媒在肃清纳粹余毒方面发挥了史无前例的作用,通过报纸、杂志和广播将纳粹的罪行公诸于世,使全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人们都认识和了解了纳粹极权统治的真相, 更引发德国人自身的 反思 。为了使大众传媒不再像纳粹时期那样成为独裁统治的宣传机器,战后德国对媒体也进行了改造,开始建立公法广播电视,使其摆脱受制于政府的地位和命运。通过向民众征收广播电视税来保障其资金来源,维持其运营,在管理方面也保证其独立性,但由政府和社会各利益团体共同组成的理事会对其进行监理,这样媒体就得以保持其中立立场,从而保障了充分的资讯自由,使媒体真正成为一个公开和透明的平台,人们可以在其中进行观念的交流,形成公众 意见 ,监督并影响政治生活。在这一发展时期,特别是经历了1967 /1968年被称为西方!文化大革命的学生运动,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受到了洗礼。经过两个阶段的艰苦努力,德国 成功 的完成了政治文化的转型,民主政治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也促进了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德国走出了战争的废墟,成为经济强大的西方民主阵营中的重要一员。
根据经典的政治 经济学 原理,经济制度是上层政治制度的基础,政治体制的转变也必将带来经济体制的转变。作为世界上一种独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自1948年问世。“社会市场经济”是西德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米勒—阿尔马克提出的概念。他认为,“社会市场经济”是依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以社会补充和社会保障为特征的经济制度,市场自由同社会平等相结合是其原则。一方面,整个经济的运转以自由竞争为基本准则,使生产诸要素达到最佳配置,从而保证经济以最节约、最高效的形式发展;另一方面,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国家以社会救济、养老金、补贴等再分配手段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和缩小贫富差距,从而避免社会冲突,保证经济持续和稳定发展。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尽管在其60多年的发展中遭遇过种种困境与挫折,但却表现出惊人的连续性,是德国政治“变与不变” 历史 进程中最大的恒定因素。
德国独特的传统政治文化,逐步衍生了德国的政治发展史。相对于其它国家的发展而言,德国在发展过程中,政治文化扮演了重要角色。所以,易言之,分析、总结德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不仅对于了解德国的政治发展史,而且对于认识今天德国的政治现实及其发展走向,均具有可资借鉴的地方。
第一,国家主义
德国的国家主义首先表现在德国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国家统一问题上。德国的历史——确切地说,是民族国家建立、国家统一问题——一直是德国人忧心的话题。在第二帝国建立之前,德国一直都处在四分五裂和落后的状态,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自到第二帝国的建立,德意志才结束了长达952年的分裂状态。从此,德国作为一个统一的近代民族国家在欧洲崛起。在德国的古典哲学家的中,实现国家和民族的统一是其政治思想的重要课题之
一。在他们看来,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和复兴的根源和力量在于发扬“民族精神”。一个民族之所以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根本在于它的文化、宗教、道德和风尚等精神力量。他们甚至夸大德意志文化的成就,提出日尔曼是优秀民族,因此应当承担起领导世界责任的谬论。德国的国家主义,还表现在二战前希特勒吞并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台德区,占领奥地利等一系列行动中。这种国家主义还可以从侧面得到明证。德国在20世纪霸行欧洲的历史,是很多欧洲国家不可忘却的“集体记忆”,正是这种“集体无意识”使得德国的邻国一直将德国视为真正的威胁。在1990年东德和西德统一之后,东德之所以能够实现向民主和市场经济的转型,这一点在后 社会主义 国家被视为一个例外。其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它通过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而不是流血政治或者说是充满血泪的战略;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是,民主和市场经济转型的实现伴随着一种强烈的民族感情冲动——东德人高呼“我们是一个民族”。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东德的民主和市场的转型又被视为内生的民主化过程。
总之,德国的国家主义,贯穿于德国发展过程的始终。既要解决将所有讲德语的人都统一于唯一的德国之下,也要解决由于与领国相比自身建国的迟滞、国家主义者抱负的失败而导致的人民内心的普遍创伤和挫折感,还要解决由创伤和受挫所导致的更极端的国家主义,或许后两者比单纯的“统一”问题更难解决。
第二, 传统文化 的禁锢
虽然德国战后在政治文化转型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巩固了联邦共和国的民主体制,促进了政治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但是轰轰烈烈的重建运动并非没有局限性。直至今天,德国的传统文化仍然在相当的程度上模铸着其政治生活, 这既体现在其政府运作方式方面, 也体现在公民政治参与方面。表现主要如:第一,对公民的政治参与影响。从公民的政治参与角度来看,由于德国在历史上形成了国家至上主义和避免冲突的政治文化传统,不同个人、阶层和集团之间公开的利益竞争被认为并不一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第二,电视传媒受到政治势力的影响。公法广播电视所播出节目的44% 是信息和教育节目,它们为战后的
政治文化转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直到1984年以后在联邦德国才出现私人广播电视,以播出 娱乐 节目为主,其市场占有率和广告收入直线上升,很快就形成了与公法广播电视相竞争的局面。而公法电视台近年一直受到批评,因其日常经费来自 税收 ,使其难免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
战后德国的经历表明, 外在的因素“社会市场经济”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德国的市场经济是创新的第三条道路。
“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是介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路线,它是自由与秩序的结合,强调效率和公平的平衡。有德 国学 者指出:效率与公正不是彼此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的。效率的对立面不是“公正”,而是“没有效率”;没有效率就意味着浪费,就是在毁灭资源。效率亦是公正的一个组成部分,效率与公正两者兼而有之就是一种第三条道路。艾哈德领导实施的社会市场经济就是一种第三条道路。
实行经济领域的 民主制度 。
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实行经济领域的民主制度, 即在企业内部实行共决权制度,即企业雇员有权参与企业的决策。共决的形式主要表现在雇员通过企业监事会参与企业决策,特别是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决策。通过实行这一制度,在企业这一微观单位里,雇员与雇主之间形成了合作的关系,而这样的制度安排首先是针对保护劳工权益的,它的作用已经超越经济范畴,成为维系社会团结和整体利益的有效工具。不仅在企业这一微观层面,与之相适应地二战后德国在宏观层面上也形成了一种协商体制,即在劳动领域牵涉劳工的工资、津贴、劳动条件和解雇等切身利益问题时,不是由雇主单方面来决定,而是由劳工与雇主两大利益集团平等协商共同制定相关的标准。
联邦德国战后的经济奇迹不仅使经济迅速恢复活力并取得巨大发展,同时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从客观上验证了社会市场经济的巨大成功,使人们对它产生了深刻的认同。它的影响和贡献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因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是紧密相联、相辅相成的,社会市场经济所体现的自由竞争和经济民主、公正的原则与战后德国建立的政治民主原则和体制是一致的。因此,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既奠定了民众认同战后德国民主体制的物质基础, 同时也通过经济生活对人们思想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影响,奠定了民主体制的观念基础。
德国的政体与我国的比较
无论是在国情还是思想文化方面,德国与我国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所以德国走过的道路也许也就是我们将来要走的路。我国要在发展的各方面借鉴德国的 经验 和教训。在传统文化方面我认为它的积极作用要大于它消极的一方面。我们不应该一味的去排斥传统文化,而是学会去利用,就像德国在充分的利用的自己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没有错,错的是我们没有正确利用传统文化。当然,这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需要我们要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我们现在需要的沉下心来,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挖掘我们传统文化与现代相结合的地方。这样的结果是双赢。
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然的。我国现在要建立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应该说这是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的。但是在一些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方面
应该多借鉴德国的经验,德国的第三条道路就是我国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的目标,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把效率和公平并重的结合起来,这是最基本的理念,然后法律和制度安排等都遵守着这个理念,这样发展才不会出现误差。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这诸多问题,效率和公平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对等,相关的配套设施也不太完善。另外,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从保持着良好的延续性,在遇到问题是不断的完善体制而不是否定根本,这也是我们需要借鉴的。
德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成功的,现阶段我国也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经济文化方面我们要借鉴德国的经验,把握住正确的方向,我相信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一定能够成功。 参考文献:
1、陈志斌.《德国政体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马敏.德国选举制度对政党政治的影响分析[J].《德国研究》.2002
3、吴志成.《当代各国政治体制:瑞士和德国》.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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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请问德国的元首是什么请详细解答
德国是一个宪制联邦民主国家,拥有一个两院制的议会,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但大部分的实权由德国总理掌握(Bundeskanzler)。总理是政府首脑,并执行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利。总理往往是议会多数党的成员,由议会选举产生。总理之下的副首脑为外交部长(Außenminister),其次联邦议会会长(Bundestagspräsident)。各州有在教育、警察和其它方面上高度的独立主权。
德国的议会由两院组成:拥有598席的下院或称联邦议会(Bundestag),以及拥有69席的上院或称联邦参议院(Bundesrat)。下院的代表由直选或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上院代表则来自16个州(Bundesländer)。两院一起组成了德国政府的立法机构。
德国的国家元首是联邦总统(Bundespräsident)。总统任期5年,由联邦会议(Bundesversammlung)选举产生。联邦会议由全体下院代表以及同样数目的各州代表组成,专门选举国家的元首。总统的权利受到限制,他的角色大部分都是象征性的。
5. 德国是什么性质的国家
德国于1939年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5月8日德国战败投降。战后,根据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协定,德国分别由美、英、法、苏四国占领,并由四国组成盟国管制委员会接管德国最高权力。柏林市也划分成4个占领区。1948年6月,美、英、法三国占领区合并。翌年5月23日,合并后的西部占领区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为资本主义性质。同年10月7日,东部的苏占区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为社会主义性质。德国从此正式分裂为两个主权国家。1990年10月3日,冷战以来分裂了41年的德国再次统一,因此这一天,被确定为德国的国庆日。现在的德国为资本主义性质国家。
联邦德国与民主德国,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
西德是资本主义性质,东德是社会主义性质
6. 德国政治制度的联邦制度
联邦制是德国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它的重要支柱就是全国划分为16个拥有自己宪法和主权的独立的联邦州。联邦州不同于省,州是具有一定国家性质的联邦成员国或成员单位。
联邦制的宪法原则包括:
一、联邦制国家是不容侵犯的宪法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保证联邦和州的永久性存在
2、赋予联邦州以国家主权
3、联邦州在财政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4、联邦州参与联邦立法
二、联邦州参与联邦立法
三、联邦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互相
四、联邦宪法法院是联邦制和平的维护者
地方自治:德国的行政体制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管理。而乡镇或联合乡镇、县和非县直辖市或县辖大城市等地方机构。它们均享有同样的权力,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独立的处理当地的事务,国家只对其进行法律监督。
地方自治赋予乡镇以下职权:人事权、组织权、制定计划权、立法权、财政权、税务管辖权等
乡镇的任务主要包括:公共事业服务、文化教育服务、社会福利服务、乡镇建设、公共安全秩序等。
7. 西德和东德分别怎么建立的它们怎么划分的国界又是怎么统一的
德国分裂为两个主权国家,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的分裂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重大国际事件,是雅尔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苏美两个超级大国及其各自所领导的国家集团对峙的直接后果。1949年5月10日,德国西部统治机构经西方占领国当局的同意,宣布将该地区成立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波恩为首都,并于23日正式通过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8月中旬,举行了联邦议院的选举,9月又召开了联邦议院及联邦参议院联席会议,自由民主党人西奥多-休斯当选为联邦德国首任总统。9月15日组成了以基督教民主联盟主席康拉德-阿登纳为联邦总理的联邦政府。20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第一届联邦政府宣告正式成立。次日,美英法三个占领区宣布合并。
在这一过程前后,德国的苏占区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早在1945年10月,苏联占领当局就己将其权力移交给德国东部各级地方政权机构。1946年,德国共产党与德国东部的社会民主党合并,正式组成德国统一社会党。统一社会党在德国东部政权机构中迅速占据了主导地位。1949年10月7月,德国人民委员会举行第9次会议,通过由统一社会党制定的《民主德国全国阵线宣言》,提出德国人民争取祖国统一的纲领,要求建立统一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同日,人民委员会还通过一项决议,决定成立“临时人民议院”,并组织“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决议委托奥托-格罗提渥组织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几天之后,威廉-皮克出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苏联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德国东部全部行政权力正式移交给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自从德国分裂以后,虽然重新统一德国一直是东、西德乃至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但由于受到整个国际形势尤其是欧洲政治地理格局的制约,关于重新统一德国问题一直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80年代末,随着美、苏关系的缓和和欧洲政治形势的变化,德国统一问题再度成为各国舆论关注的焦点,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预言,德国将在10年内实现统一。法国总统密特朗说,德国统一将是本世纪末主要的事情之一,然而德国统一进程的发展之快则大大地超出人们的预料。
1987年,昂纳克作为东德领导人首次访问波恩,揭开了两国关系中新的一页。
1987年9月,匈牙利开放了它与奥地利边界,在此后的几个月内,先后有50多万东德人从奥地利进入西德,西德承认这些东德人是它的公民,接着民主德国接二连三地发生全国规模的游行示威,党和国家领导人发生重大改组;11月9日,东德开放柏林墙以及同西德的边界,西方人士认为,民德发生的这些事件,是德国“事实上重新统一的预兆。”
11月28日,西德总理科尔提出了两个德国统一的10点计划,在东、西方引起了不同的反响,美国国务院当天立即表示支持科尔的建议,发言人塔特怀勒说:“科尔总理反映了他的人民对德国统一的最深切的愿望……,这是我们长期以来一直争取的目标”。
东德总理莫德罗斯断然拒绝科尔的计划,但建议建立一个松散的联邦,东德政府认为:科尔的计划几乎没有注意到两个德国的主权和独立,如果采用“联邦”一词,人们就懂得是两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的存在,2月1日,即莫德罗访苏两天后提出了一项历史性的两德统一方案,根据其方案,在统一的德国保持“军事中立”的前提下,东西德首先签订条约,建立把经济、货币和运输系统统一起来的联邦。此后两国建立议会委员会等联合机构。第三步则是将两国主权交给已建立的权力机构,最后通过选举,召开统一的议会会议,制定统一的宪法和决定统一的政府,以德意志联邦形式统一德国,首都设在柏林。
莫德罗的统一方案大大促进了德国统一的进程,立即引起强烈的反响,科尔发表声明“坚决拒绝德国中文化的概念”。认为新的德国采取中立政策是危险的,统一的德国应留在西方联盟内,不能中立化,也不能非军事化。
美国则强调,必须在德国继续同北约结盟并不断加强同欧洲共同体的联系的条件下实现统一,统一的德国仍应是北约的正式成员,法国也反对德国保持中立。
英国对统一的德国深有戒心,撒切尔夫人强调:“德国的统一不能影响欧洲的边界和安全。
苏联则强调:一个统一的德国留在北约组织内是不能接受的,戈尔巴乔夫还发出警告说,统一后的德国必须尊重欧洲的边界,任何破坏军事——战略均势的行动都是苏联所不能接受的。
波兰总理马佐维耶茨基强调,西德应“最终和无条件地承认奥德——尼斯河是波兰西部边界,并强烈要求参加关于德国统一的谈判过程。
鉴于德国曾是两次大战的策源地这一事实,统一后的德国是否会对欧洲各国再次构成威胁,自然是东、西欧国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这也成了德国统一进程中的一个主要症结,但在某种意义上说,苏联对德国统一所持的态度则是至关重要的。当然德国统一问题受各种错综复杂的地缘政治因素所制约,但统一的列车已经起动,一个统一的,强大的德国将在欧洲重新出现,似乎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1990年7月1日,两德建立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的第一个国家条约生效后,7月6日,两德又开始就实现政治统一的第二个国家条约进行谈判,并于8月23日鉴署具有历史意义的两德“统一条约”,又称政治条约,或第二个国家条约,条约规定,民德于1990年10月3日正式加入西德。
由于德国统一已大势所趋,而苏联国内的政治形式却相当严峻,为了减少统一后的德国对它自身安全利益的损害,同时为得到德国的经济援助,并尽可能为自己在欧洲新格局中争取一个较为主动的地位,苏联由过去反对统一的德国归属北约转而改为采取顺水推舟的作法,1990年7月14日至16日科尔访苏时,双方就德国统一问题最终达成协议,双方宣布统一后的德国将享有“充分的主权”,“它有权独立地决定属于哪个联盟”,协议内容还包括统一后的德国的疆域,3至4年内苏军撤出民主德国地区;美、英、法军队在此期间留在西柏林,未来德军最高限额为37万人;未来德国不得制造、拥有和支配原子、化学和生物武器等。由于统一后德国联盟归属问题得到解决,消除了德国统一外部因素的最大障碍,9月20日,在莫斯科召开的“2+4”外长最后一轮会议上签订了“最终解决德国问题的条约》,其后两个德国在10月3日实现了统一,这一天,在整个德国,特别在被重新定为首都的柏林,举行了隆重的庆祝活动,至此困绕欧洲40多年的德国问题获得最终解决,这标志着以德国分裂为特征的欧洲战后的政治地理格局的结束,而以德国统一为起点的欧洲新的政治地理格局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