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纳粹党是怎么灭亡的
1945年4月30日,根据希特勒遗嘱,北部战区司令邓尼茨海军元帅任总统,宣传部长戈培尔为总理。但戈培尔在希特勒自杀身亡后随即自杀,很快邓尼茨向盟军投降。帝国终结。
关于纳粹党的灭亡就要提到一个名词“纽伦堡审判”
指的是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间,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领导者进行的数十次军事审判。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进行,故总称为纽伦堡审判。在这场审判中的被告共计22名,均为纳粹德国的军政首领。另外包括德国内阁在内的6个组织也遭到调查和判决,其中3个被判决为犯罪组织,另外3个则获得无罪判决。
纽伦堡审判的目的
1945年8月8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美、苏、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正式签署了关于控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议,并通过了着名的《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作为审判的法律依据。据此,盟国政府在德国东南部的历史名城纽伦堡组成国际军事法庭,对22名被控犯有密谋罪、破坏和平罪、战争罪、种族屠杀罪以及反人道罪的纳粹德国主要战犯进行审判与报复。同时,控方还起诉了纳粹党政治领袖集团等六个组织[1],以达到彻底清除德国纳粹思想的目的。
非纳粹化(德语:Entnazifizierung)是盟军在二战胜利后于1945年中开展的一项运动。这项运动是根据波茨坦协定的精神,在德国和奥地利境内进行的以清除纳粹主义在社会,文化,出版,经济,司法和政治方面的影响。二战后的欧洲大部分,特别是德国都变成了废墟。盟军决定在德奥实施三项政策,分别为民主化,非军事化和非纳粹化。
德国方面,盟国管制委员会在1946年1月柏林通过了几项非纳粹化命令,借此可以划分被审查人员的政治面貌并且对之展开法律调查。
1946年3月5日美占区内的三州的内务部长在慕尼黑的市政大堂签署了《消除纳粹主义和军国主义法》(Gesetz zur Befreiung von Nationalsozialismus und Militarismus)。“克里将军以麦克内利将军的名义宣布了美国盟国军政府对此的批准”。5月13日第一个非纳粹化法(Spruchkammer)在美国军政府的准许下正式执行清除法。
原来的纳粹党几乎被消灭,现在纳粹党被视为恐怖党派。
② 纳粹制度都有哪些
税制是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和。
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在征税过程中,国家依据税法征税,纳税人按照税法纳税,因此,税法是征纳双方共同准守的准则,是征税的基本依据。在税法中,不仅要规定对谁征税,对什么东西征,征多少,而且还要规定征纳的程序和征管的方法。虽然税法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各个税种的征法内容也不相同,但是,税法都是由一些毕不可少的要素所构成的。这些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和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三个最重要的基本要素。
③ 纳粹大屠杀的解决方案
德国纳粹党在上台之前就提出了关于实现他们系统的种族主义政策的设想,在经过数年的制定之后,《犹太问题最终解决方案》(德语:Die Endl sung)和《东方总计划》(德语:OST Generalplan)在1936年的纽伦堡纳粹代表大会和1942年1月20日的万湖会议中被制定并确定下来。这份两份计划书系统的阐述了纳粹德国在整个欧洲的种族主义计划和政策的基本纲要。这是一份涵盖对纳粹所视为的所谓“劣等民族”的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民族进行种族灭绝的计划书。在纳粹德国进行他们“恢复大日耳曼帝国”的侵略战争中及完成之后,对西欧各国以及波兰、乌克兰、白俄罗斯和俄罗斯等地的种族灭绝政策。《犹太最终解决方案》规定了德国对这些地区所有所谓“最劣等”的犹太人的年轻人成为免费劳动力,其他的则必须被“肉体消灭”。《东方总计划》规定了其余的占中、东欧地区超过5000万人口“劣等”的斯拉夫人、吉普赛人和塞尔维亚人等民族的75%将以各种手段被屠杀和迁移至荒芜地区,余下25%的斯拉夫居民将被“日耳曼化”,并将他们当做为纳粹所谓“高贵民族”免费工作的免费劳动力奴隶,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将被禁止受到任何教育,甚至不能阅读。
在二战中,纳粹通过包括枪杀、故意冻死、故意饿死以及毒气等各种手段屠杀了超过600万犹太平民和1100万斯拉夫、吉普赛和塞尔维亚平民(其中被有计划屠杀的只有400万人左右)。其中仅在苏联就包括700多万苏联平民(他们没有被统计进平民被屠杀的数字里去)和300多万苏联战俘被屠杀。
④ 为什么德国禁止纳粹礼
德国政府以立法形式惩罚纳粹主义言行是十分严厉的。在德国,制裁这类行径的法律可以参考《刑法典》第86a条“使用违宪组织的符号罪”明文规定——公开使用任何违宪组织的标志、徽章、制服、标语和问候形式将惩处有期徒刑或罚金,而纳粹党早在1945年就已被盟军定义为非法组织。
不单单是纳粹举手礼这一标志性动作被德国视为违法,任何为纳粹主义翻案的言行,在德国都将一边倒地受到法律制裁,德国《刑法典》第130条“煽动民众罪”明文规定——公开赞扬、否认和美化纳粹罪行将惩处有期徒刑。可以说,在纳粹的历史问题上,德国法律没有为言论自由留下任何余地。
⑤ 纳粹的核心思想
纳粹主义是一种极右翼政治势力。纳粹狂热地主张由一部分“高等人民”来统治其他人,并且要求对那些社会中的“低等分子”进行清洗。
纳粹主义将种族视为社会阶层的组成部分。在他的观念中,日耳曼人是最高等的人种,犹太人和吉普赛人是最低等的人种。
为了维护日耳曼人的“血统纯正”,纳粹力图消灭犹太人、吉普赛人、残疾人和精神病人。而其他一些种族或团体,则被视为“退化”种族而被歧视和隔离,包括同性恋人、黑人、耶和华见证会人和社会异议人士。
基于这样的政策,纳粹德国开始有组织的屠杀“落后分子”,其中犹太人大约有3分之2惨死于这场纳粹大屠杀。
(5)如何处理德国纳粹主义扩展阅读:
纳粹主义是政治投机者可耻地偷换了社会主义的概念,操纵病态的民族主义,演变成的极端化、恶质化的民族主义。纳粹主义称自己为“社会主义”自称效仿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玩弄军队谋取权力。
却与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背道而驰,主张通过对内独裁和对外侵略谋求发展,实质是极端野蛮的帝国主义、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必会对人类文明造成毁灭性的灾难。
纳粹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指统治德国的独裁政治,即“第三帝国”。尽管纳粹通常声明支持极权民族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