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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权力机构怎么运营

发布时间:2023-02-27 13:16:44

‘壹’ 德国参议院和众议院是怎么选举的 议员任期多少年 哪一院的权力更大

德国联邦参议院(德语:Bundesrat)是德国的一个国家权力机关,总席位69个,作为各联邦州在联邦中的代表,是德国联邦制国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联邦州政府依据《基本法》,通过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的立法和欧盟事务。联邦参议院没有选举任期,是一个连续的国家权力机关,党派比例随着各联邦州议会的选举而变化;而联邦议院则是一个不连续的国家权力机关,每4年重新选举一次。
每个州依其人口多寡,可分得3至6席。其中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巴伐利亚州、巴登-符腾堡州和下萨克森州各有六席,黑森州有五席,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州、萨尔州、汉堡州和不莱梅州各有三席,其余七个州有四席。席位对应票数,每个州内部在表决时的意见必须统一。各州政府可以指派的参议院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其席位,这些代表通常会包括16个州的州总理(Ministerpräsident)。
对于所有的法案,联邦政府都必需先向联邦参议院提出。这些法案分成两种:
要通过所有和联邦州相关的法案,都必需得到联邦参议院同意。[1]
对于所有其他法案,联邦参议院有权以多数否决,但如果联邦议院再以绝对多数通过,法案依旧通过。相对的,如果联邦参议院以三分之二多数否决,则联邦议院也必需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才能让法案通过。[2]
联邦参议院议长由各联邦州州总理轮流担任,每年轮换一次,任期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联邦参议院议长在国内外礼仪上享有第三高地位,仅次于联邦总统和联邦议院议长。在联邦总统因病或出国访问期间,联邦参议院议长代行联邦总统职务。

德国联邦议院(德语:Der Deutsche Bundestag),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联邦议会,总部设在柏林。联邦议院与联邦参议院(Bundesrat)共同组成德国国会,是德国最高权力机构。
德国联邦议院与联邦参议院共享修改德国基本法(等同宪法)的权力[1]。联邦议院拥有设立欧盟事务委员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国防委员会与情愿委员会及任命军事专员的权利。联邦议院及其委员会有权要求联邦政府任一成员出席其会议。
德国议会法定成员598人,其中一半由选民直接选出。另外一半是由选民投票给政党,政党再把议员席位分配给本党议员。政党获得选票低于5%的政党没有资格获得分配席位。德国联邦议院的立法会议任期是四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或缩短。联邦议院成员享有一些特殊权益,如免费使用所有的公共交通设施(基本法第48条第3款)。
联邦议院选举议长、副议长和书记员。议长在议会大厦内行使内务权及警察权,并在多数情况下代表议会。现在的第17届议会有成员622人,现任议长为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的Norbert Lammert。

‘贰’ 现在德国的政体是怎样的

个人鉴定为发贴机。。。

‘叁’ 德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德国是议会共和制国家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实行议会共和制,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由于联邦参议院由各州政府指派州政府成员组成,联邦议院是唯一经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联邦国家机构。

作为国家政治权力中枢,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执行,选举联邦总理等国家机构负责人,监督联邦政府工作等,通常每4年选举一次。

历史沿革

德国人的祖先是古代居住在中欧的日耳曼人。10世纪时日耳曼人建立神圣罗马帝国,后发生分裂。1871年普鲁士王国统一除奥地利帝国以外的日耳曼各邦国建立德意志帝国。

1914年和1939年,德国先后挑起两次世界大战并战败。1945年分裂为东西两部分。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实现两德统一。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德国

‘肆’ 德国国家机构采取什么样的分权形式

德国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联邦议院选举通常每四年举行一次,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拥有组阁权。德国实行两票制选举制度。联邦宪法法院是德国宪法机构之一,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并对是否违宪作出裁定。共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德国实行多党制,主要有德国社会民主党、基督教民主联盟、自由民主党、德国共产党、德国共和党等政党。
参见:网络,德国政治制度。

‘伍’ 德国政体分析及其形成背景

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 资本主义 国家。欧洲四大经济体之一,其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国民具有极高的生活水平。下面是我分享的德国政体分析及其形成背景,一起来看看吧。

德国 政治 体制分析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以“三权分立”的议会内阁制为政权组织形式,以联邦制为国家结构形式,实行多党制。

沿革 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国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苏、美、英、法四国对德国实行分区 军事 占领和管制。根据波茨坦协定,德国“暂不设立”中央政府,但“应尽速恢复地方自治”。1947年1月~1948年6月,美、英、法 三国 占领区先后合并,统称西部占领区。1948年9月在美、英、法三国支持下,西占区各州议会代表组成协商会议,着手起草宪法。1949年5月8日,协商会议通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5月23日,《基本法》公布生效,正式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同年8月,根据《基本法》举行联邦议院大选。同年9月20日,组成了第一届联邦政府。同年10月7日,苏占区也正式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联邦德国成立初期,美、英、法三国仍根据1949年4月颁布的“占领法规”以及所成立的“盟国高级专员公署”继续实行控制。事实上,公署是居于联邦政府之上的最高权力机构。当时,联邦政府不能设置国防部和外交部,也不能与外国建立外交关系。1955年美、英、法与联邦德国签订的《巴黎协定》生效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终于成为主权独立的国家。1990年10月3日,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所属全部5个州并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国实现统一。 政权组织形式 联邦德国采取“三权分立”的议会内阁制。设立联邦议会、联邦政府和联邦司法机关,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制衡。

国家元首 根据魏玛共和国二元行政体制的教训,《基本法》设联邦总统为虚位元首。总统由各政党提名,经联邦议院全体议员与同等人数的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联邦大会不经讨论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选可连任1次。总统不是联邦政府的成员,不拥有实际行政权力。其职责主要是:签署并公布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通过的由联邦和有关部长副署的 法律 、法令;根据联邦议院的 决定 任免联邦,根据联邦的提名任免联邦各;主持国家 礼仪 性活动等。

联邦议会 联邦德国的最高立法机关。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通过普选产生,每届任期4年。主要职权是:制定和通过法律,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和撤换联邦;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参与选举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高等法院的法官;批准联邦政府同外国签订 国际 条约; 对联 邦总统蓄意损害《基本法》或其他联邦法律的行为进行弹劾;等等。联邦参议院由各州政府按人口比例指派3~5名政府成员组成。各州代表任期不统一,由派出的州政府决定撤换。联邦参议院的主要职权是:提案权(其提案须经联邦政府提交联邦议院),并对联邦议院通过的法案有审议权;对涉及修改基本法以及涉及各州行政和财政的法案或联邦政府颁布包含上述内容的 条例 拥有否决权;仲裁联邦政府与某一州的纠纷或冲突;批准联邦政府对某一州采取强制性 措施 ;参与宣布立法紧急状态;参与选举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高等法院法官;参与批准联邦政府同外国签订国际条约;对联邦总统蓄意损害联邦法律的行为提出弹劾;参与对预算、国库和债务的监督;等等。联邦参议院实际上是各州政府派驻联邦的联合机构。各州政府通过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的立法和行政事务,对联邦立法和行政起辅助和牵制作用。联邦参议院在联邦与州以及各州之间起平衡和协调作用。

联邦政府 由联邦和联邦各组成,对所有有关联邦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事务作出决策,进行管理。根据1968年通过的作为《基本法》的补充的《紧急状态法》,政府在“非常时期”拥有独揽一切的大权。联邦是政府首脑和国家行政机关的最高领导人,由总统提名并经联邦议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各由提名经总统批准。和各均不设副职,但可有1位部长兼任副。联邦对联邦议院负责,各对负责。但联邦议院只能以积极性不信任投票,即以大多数议员选出继任者并请求联邦总统将免职,来表示对联邦的不信任。联邦的权力广泛,主要有:①可不经议会批准或同意改组政府,设置部级机构,规定内阁工作程序,划定各部职权范围。②在组阁和政府活动过程中,对各行使提名任免权。③在政府工作过程中,行使制定总的政策指导方针的权力。④如果联邦要求对他表示信任的提案没得到联邦议院的支持,他可请求联邦总统在21天内解散联邦议院。但联邦议院如选出新的,则解散权立即终止。

联邦法院 司法机关享有广泛的司法审查权。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分设联邦高等法院、专门法院和宪法法院。各州设有地方法院、地区法院、州高等法院和州宪法法院。联邦法院在各州不设单独的基层法院。州的法院就是联邦高等法院的下属法院。联邦和州是同一个法院系统。宪法法院的地位高于其他法院。联邦宪法法院有权就与联邦机构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宪法问题作解释;裁决联邦与各州或各州之间关于宪法的争议。其成员半数由联邦议院选出,半数由联邦参议院选出。

联邦制度 联邦德国沿用魏玛时期的联邦制。《基本法》规定了联邦与各州的权力分配及其关系的基本原则:“联邦的权力得置于州的权力之上”。立法权主要由联邦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主要由州行使。联邦有《基本法》列举的专有立法权和共有立法权,各州有保留立法权和共有立法权。凡经联邦立法,州与其相违背的立法即 自然 失效。各州无不可剥夺之权,各州宪法也必须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行政权和司法权不仅大部分由州行使,而且联邦还委托州行使部分属于联邦的权力。在财政预算方面,联邦和各州是自主的和独立的。

选举制度 联邦总统和联邦由间接选举产生。联邦议院由直接选举产生。联邦议员有一半是按单名选区的多数代表制选出,另一半按比例代表制选出。凡年满18岁的公民均有选举权,凡已达法定成年者均有被选举权。每个选民选举2次,其中1次投个别候选人的票,1次投政党的票。全国分248个选区,每个选区选1名议员,选区的候选人均以个人而不以政党身份出现。比例代表制的选举则按各政党得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议席。分配时要扣除本党以个人名义获得的席位,余下的名额由各党自行安排。这是比例代表制和多数代表制相结合的一种选举制度。

政党制度 实行多党制。但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在大选中能获得议席的政党主要是____民主联盟-基督____联盟、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 根据选举法规定,在全国没有获得5%的选票或直接取得3个席位的政党不能进入联邦议院。这加强了大党的地位,排斥了众多的小党。联邦德国的执政党必须在议会中占有半数以上的多数席位,通常都是两个政党联合组织政府。60年代以来,主要是由基督____联盟-基督____联盟与社会民主党轮流组织政府,自由民主党只是作为两大党的联盟角色。
德国政治形成背景
二战后,为了避免悲剧的重演,使民主政治制度在德国真正运行和巩固,在盟国的主导之下,德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政治 文化 重建。重建运动首先从反省纳粹的罪行入手,在此基础上对公民进行民主政治意识的再 教育 。首先是政府在新的联邦共和国框架内运行, 以其民主和法治的施政原则和方式影响和引导民众政治意识的转变。其次是学校教育在再教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学校中,政治教育开始被视为系统地学习民主的重要途径,而民主不仅被理解为政府的组成和运作形式,更被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每个公民都必须去认知、掌握和实践的。再次是大众传媒在肃清纳粹余毒方面发挥了史无前例的作用,通过报纸、杂志和广播将纳粹的罪行公诸于世,使全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人们都认识和了解了纳粹极权统治的真相, 更引发德国人自身的 反思 。为了使大众传媒不再像纳粹时期那样成为独裁统治的宣传机器,战后德国对媒体也进行了改造,开始建立公法广播电视,使其摆脱受制于政府的地位和命运。通过向民众征收广播电视税来保障其资金来源,维持其运营,在管理方面也保证其独立性,但由政府和社会各利益团体共同组成的理事会对其进行监理,这样媒体就得以保持其中立立场,从而保障了充分的资讯自由,使媒体真正成为一个公开和透明的平台,人们可以在其中进行观念的交流,形成公众 意见 ,监督并影响政治生活。在这一发展时期,特别是经历了1967 /1968年被称为西方!文化大革命的学生运动,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受到了洗礼。经过两个阶段的艰苦努力,德国 成功 的完成了政治文化的转型,民主政治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也促进了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德国走出了战争的废墟,成为经济强大的西方民主阵营中的重要一员。

根据经典的政治 经济学 原理,经济制度是上层政治制度的基础,政治体制的转变也必将带来经济体制的转变。作为世界上一种独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自1948年问世。“社会市场经济”是西德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米勒—阿尔马克提出的概念。他认为,“社会市场经济”是依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以社会补充和社会保障为特征的经济制度,市场自由同社会平等相结合是其原则。一方面,整个经济的运转以自由竞争为基本准则,使生产诸要素达到最佳配置,从而保证经济以最节约、最高效的形式发展;另一方面,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国家以社会救济、养老金、补贴等再分配手段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和缩小贫富差距,从而避免社会冲突,保证经济持续和稳定发展。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尽管在其60多年的发展中遭遇过种种困境与挫折,但却表现出惊人的连续性,是德国政治“变与不变” 历史 进程中最大的恒定因素。

德国独特的传统政治文化,逐步衍生了德国的政治发展史。相对于其它国家的发展而言,德国在发展过程中,政治文化扮演了重要角色。所以,易言之,分析、总结德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不仅对于了解德国的政治发展史,而且对于认识今天德国的政治现实及其发展走向,均具有可资借鉴的地方。

第一,国家主义

德国的国家主义首先表现在德国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国家统一问题上。德国的历史——确切地说,是民族国家建立、国家统一问题——一直是德国人忧心的话题。在第二帝国建立之前,德国一直都处在四分五裂和落后的状态,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自到第二帝国的建立,德意志才结束了长达952年的分裂状态。从此,德国作为一个统一的近代民族国家在欧洲崛起。在德国的古典哲学家的中,实现国家和民族的统一是其政治思想的重要课题之

一。在他们看来,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和复兴的根源和力量在于发扬“民族精神”。一个民族之所以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根本在于它的文化、宗教、道德和风尚等精神力量。他们甚至夸大德意志文化的成就,提出日尔曼是优秀民族,因此应当承担起领导世界责任的谬论。德国的国家主义,还表现在二战前希特勒吞并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台德区,占领奥地利等一系列行动中。这种国家主义还可以从侧面得到明证。德国在20世纪霸行欧洲的历史,是很多欧洲国家不可忘却的“集体记忆”,正是这种“集体无意识”使得德国的邻国一直将德国视为真正的威胁。在1990年东德和西德统一之后,东德之所以能够实现向民主和市场经济的转型,这一点在后 社会主义 国家被视为一个例外。其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它通过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而不是流血政治或者说是充满血泪的战略;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是,民主和市场经济转型的实现伴随着一种强烈的民族感情冲动——东德人高呼“我们是一个民族”。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东德的民主和市场的转型又被视为内生的民主化过程。

总之,德国的国家主义,贯穿于德国发展过程的始终。既要解决将所有讲德语的人都统一于唯一的德国之下,也要解决由于与领国相比自身建国的迟滞、国家主义者抱负的失败而导致的人民内心的普遍创伤和挫折感,还要解决由创伤和受挫所导致的更极端的国家主义,或许后两者比单纯的“统一”问题更难解决。

第二, 传统文化 的禁锢

虽然德国战后在政治文化转型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巩固了联邦共和国的民主体制,促进了政治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但是轰轰烈烈的重建运动并非没有局限性。直至今天,德国的传统文化仍然在相当的程度上模铸着其政治生活, 这既体现在其政府运作方式方面, 也体现在公民政治参与方面。表现主要如:第一,对公民的政治参与影响。从公民的政治参与角度来看,由于德国在历史上形成了国家至上主义和避免冲突的政治文化传统,不同个人、阶层和集团之间公开的利益竞争被认为并不一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第二,电视传媒受到政治势力的影响。公法广播电视所播出节目的44% 是信息和教育节目,它们为战后的

政治文化转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直到1984年以后在联邦德国才出现私人广播电视,以播出 娱乐 节目为主,其市场占有率和广告收入直线上升,很快就形成了与公法广播电视相竞争的局面。而公法电视台近年一直受到批评,因其日常经费来自 税收 ,使其难免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

战后德国的经历表明, 外在的因素“社会市场经济”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德国的市场经济是创新的第三条道路。

“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是介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路线,它是自由与秩序的结合,强调效率和公平的平衡。有德 国学 者指出:效率与公正不是彼此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的。效率的对立面不是“公正”,而是“没有效率”;没有效率就意味着浪费,就是在毁灭资源。效率亦是公正的一个组成部分,效率与公正两者兼而有之就是一种第三条道路。艾哈德领导实施的社会市场经济就是一种第三条道路。

实行经济领域的 民主制度 。

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实行经济领域的民主制度, 即在企业内部实行共决权制度,即企业雇员有权参与企业的决策。共决的形式主要表现在雇员通过企业监事会参与企业决策,特别是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决策。通过实行这一制度,在企业这一微观单位里,雇员与雇主之间形成了合作的关系,而这样的制度安排首先是针对保护劳工权益的,它的作用已经超越经济范畴,成为维系社会团结和整体利益的有效工具。不仅在企业这一微观层面,与之相适应地二战后德国在宏观层面上也形成了一种协商体制,即在劳动领域牵涉劳工的工资、津贴、劳动条件和解雇等切身利益问题时,不是由雇主单方面来决定,而是由劳工与雇主两大利益集团平等协商共同制定相关的标准。

联邦德国战后的经济奇迹不仅使经济迅速恢复活力并取得巨大发展,同时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从客观上验证了社会市场经济的巨大成功,使人们对它产生了深刻的认同。它的影响和贡献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因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是紧密相联、相辅相成的,社会市场经济所体现的自由竞争和经济民主、公正的原则与战后德国建立的政治民主原则和体制是一致的。因此,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既奠定了民众认同战后德国民主体制的物质基础, 同时也通过经济生活对人们思想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影响,奠定了民主体制的观念基础。
德国的政体与我国的比较
无论是在国情还是思想文化方面,德国与我国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所以德国走过的道路也许也就是我们将来要走的路。我国要在发展的各方面借鉴德国的 经验 和教训。在传统文化方面我认为它的积极作用要大于它消极的一方面。我们不应该一味的去排斥传统文化,而是学会去利用,就像德国在充分的利用的自己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没有错,错的是我们没有正确利用传统文化。当然,这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需要我们要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我们现在需要的沉下心来,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挖掘我们传统文化与现代相结合的地方。这样的结果是双赢。

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然的。我国现在要建立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应该说这是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的。但是在一些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方面

应该多借鉴德国的经验,德国的第三条道路就是我国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的目标,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把效率和公平并重的结合起来,这是最基本的理念,然后法律和制度安排等都遵守着这个理念,这样发展才不会出现误差。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这诸多问题,效率和公平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对等,相关的配套设施也不太完善。另外,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从保持着良好的延续性,在遇到问题是不断的完善体制而不是否定根本,这也是我们需要借鉴的。

德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成功的,现阶段我国也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经济文化方面我们要借鉴德国的经验,把握住正确的方向,我相信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一定能够成功。 参考文献:

1、陈志斌.《德国政体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马敏.德国选举制度对政党政治的影响分析[J].《德国研究》.2002

3、吴志成.《当代各国政治体制:瑞士和德国》.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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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德国的国家权力机构是怎么运行的

公元962年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1871年建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 1914年德国挑起第一次世界大战。 1919年成立魏玛共和国。 1933年纳粹执政,实行法西斯统治。 1939年又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败降,根据<<克里米亚声明>>和<<波茨坦协定>>,被苏(原苏联),美,英,法四国分区占领,首都柏林也由四国分区管制。 1949年5月23日美,英,法占区成立德意志联邦国家;同年10月7日苏占区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1990年10月3日两德统一。 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 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现任德国总统为克勒。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现任为女强人默克尔。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人组成。联邦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 实行多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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