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German德国退税政策
就德国来说,只要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之一,就有退税资格:
1.非欧盟居民(即护照上所标明的常住地在欧盟境外);有申根短期签证的外国居民(对于中国人来说,就是持有逗留期限为三个月以内的短期签证:旅游、商务、探亲都可以)。
2.非欧盟居民;有申根长期签证的外国居民,在最后一次离境前三个月购买的商品,也可以享受退税。(长期签证持有者在离境前,需要到居住地所在的市政厅开具离境证明,证明你是永久离境)
注意:15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不享受退税政策。另外,留学的小伙伴是不能退税的,超过三个月的交换生和访问学者也不行。
❷ 上书:为什么德国的税收那么高
今日夜读时代周报头版头条,记录了一次特别的通信。
德国周报记者Lisa Nienhaus早前给德国财政部部长Wolfgang Schäuble “上书”,信中她陈述了税收制度的种种弊端和不公,而不久前部长也给她回信了。时代周报也把这次的通信刊登出来了。
Niehaus将矛头直指财政部部长,指出正是他的不作为,造成德国的税收又高又不公平。正值大选前夕,她再次呼吁,希望部长可以力排众议,降低德国的增值税。
信的开篇Niehaus就非常牛逼地把Schäuble跟希腊的财政部部长类比,要知道希腊可是在欧债危机的时候债台高筑,他们的财政部部长简直成了德国人的头号敌人,当然,记者是故意这样写的,因为她希望Schäuble可以正视德国税收制度的问题,并且真的做些什么。她主要质问的是两个问题:
1. 德国的税收为什么那么高?
2. 德国的税收为什么那么不公平?
首先,我们来看看德国的税收到底是有多高。 根据OECD 2016年的数据,德国人均收入为税前47800 欧元/年 (差不多34万人民币),而单身无子女的人要把毛收入的49.4% 上交国库,自己只能留50.6%。也就是说,一个人一年赚了34万人民币,17万交给了国家。17万自己留着。
读到这里,我真是一口老血:单身无子女,还要多缴税,苛政猛如虎,如此是也!这是要单身变相地罚款吗?狗粮也要买不起了,只能靠喂。
而且,我们不能忘记,这17万的税只是收入税,剩下的17万,你不还得继续花吗?买菜,吃饭,住店,旅游,看电影还要另外交消费税;电费里有电税,开车加油另外交油税,养条狗交90欧/年的狗税。。。但是,要弄清楚的是,这部分税收是不分穷人、富人的,税率一视同仁,所以,这就导致了经济收入不高的人群,在生活中经常捉襟见肘。看看下面增值税的历史变化,19%啊,欲哭无泪。
Niehaus调侃说,每年,大家花上几个小时认真填表报税,财政部从来没有寄过明信片来表示感谢,只是来一封报税确认函。现在因为大选了,部长阁下又开始提降低税率拉选票了,这种骗人的伎俩,用多了就跟“狼来了”一个道理,没人相信了。所以极力呼吁,国家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来改变目前税收过高以及不公平的现状。
部长回信的主旨:“我们很努力,我们很公平!“
但是,他并没有回应税收为什么那么高,我想他自己大概也不好意思高呼”我们的税不高“,毕竟他的工资(就是我们交的税)的确蛮高的。
部长承认,国家的税收政策只能是平衡各方、各层级的利益后的一个综合方案,而这个方案的重点是将德国的经济发展引向好的轨道上。。这回答真是高深莫测,我们平头老百姓也不懂,但是,为什么降低税率就不能是他们综合方案里的一条呢?为什么每次选举了出来吼两声,结果税率还是逐年增长了呢?部长没有讲。
部长例举了很多政府”积极进步“的例子,以此表明政府是把每一块欧元花在刀口上的。而我也终于看明白了部长的思路,他打死也不会少收钱的,他的脑回路是:想尽一切办法把收上来的钱进行最优化的调配和利用。比如,部长说,政府会更多投资科研,教育,基础建设。。。他又说,政府将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25欧的孩童补贴金,这样一年也多了300欧。。。他又说,政府将会出台政策鼓励家庭购买住房。。。所有,这一切的举例,汇聚成他的一句真心话:”这样精准的分配政策或许比一刀切的降低增值税税率来得更好。“ -- 但是,我给部长划了重点,他举的所有例子都是针对”孩子“,”家庭“,所以,单身就是TMD有罪吗?不但税交得多,到最后收入分配的时候还被当条狗!我决定狗带!
我突然联想到一件事。之前在大学认识一位女同事,她40好几了,跟她的博导恋爱同居。一天午饭的时候她很平静地告诉我,她的导师其实是有老婆的,还没等我震惊完,她就用一颗平常心告诉我,导师跟正妻没离婚,是因为他这样可以少交很多税,而且还可以共享家庭医保。而我的同事,一脸陶醉地说,她跟导师才是真爱。我心里OS是:这个小三真伟大,自己缴着单身人士的重税,还为渣男找了个不离婚的合理理据,并且甘之如饴。。。
“部长阁下,你大概没想到这万恶的税收制度还有此等社会功能吧?请赶紧拿起小本本记下!”
最后的最后,我又记起了高中语文名篇《捕蛇者说》。当时不懂,现在超懂。抓蛇能赚钱,还能避税,的确是穷苦人的好出路。蛇君 ——“黑质而白章”,在德国不知道上哪儿去抓!
❸ 德国增值税的起征点是什么
大部分在德国注册公司的客商都是通过亚马逊平台开展业务,因此就会有增值税的问题,增值税作为覆盖欧洲各国的大一统税种,自然不会遗漏德国公司。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实际上并不会对经营者带来太大税务负担。
增值税的税率一般是19%,部分商品(比如食品、农产品、出版物和2010年新增的酒店业等)税率为7%。原则上来说对所有在德国国内发生的产品和服务交易均须征收增值税,但是有些商品是可以免税的,如出口、部分银行和保险业务。
❹ 德国税收介绍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德国公司只有在公司有运营的时候才需要缴税,如果公司无运营就可以做零申报。
德国公司一个季度报一次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团结互助税这三种税占比最高,约是纯利润的30%,下面为您简单介绍这三种税。
1、企业所得税
德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属于联邦税,标准公司所得税税率统一为15%。
2、营业税
德国公司的营业税是基于企业当年的营业收益收取的,根据《公司所得税法》计算出的利润经过《营业税法》规定的增减项修正后计算得出,具体确定非常复杂。
简单来说就是营业利润可以扣除公司所得税,上一年亏损和根据具体情况的其他扣除项目(如债务利息,部分租赁费用等等),然后加上当年预付的营业税款及其他的必须加上去的项目(如部分地产价值和海外股利等等)而得出。营业税税负由两个因素决定:
1)估定税率
2)每个城镇规定的营业税稽征率(不莱梅420%,法兰克福490%)
目前,资合公司、人合公司和其他的商业活动的估定税率已经降至3.5%。一般而言,根据德国不同城市平均企业收入的平均税务负担约为29.83%。在公司不盈利的情况下,不用交税,如果没有收入,只有支出,只会有退还的增值税。
3、团结互助税
德国1991年引入了团结互助税,个人及公司均为该附加税的征收对象。税基是同期个人和公司应纳税的税额,为公司所得税的5.5%。
德国是在欧盟里面拥有较高威望的国家,公司注册也较为简单。但由于德国税种繁多,计算较为复杂,您需要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离岸公司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代劳。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
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共同探讨
❺ 德国vat税率是多少德国也有低税率吗
德国一般商品的VAT是19%,低税率是7%。
销售税VAT= 市场销售价格 / 6 (上缴的VAT,实为市场售价的1/6)
市场销售价格(含税)= 定价(税前价格) X 1.2 ;
❻ 请问德国VAT的税率是怎么计算的
德国一般商品的VAT是19%,低税率是7%。
德国的VAT计算方法,是:
销售增值税=销售价格(1-1/1.19)=销售价格*16%
实际缴纳税金=销售增值税-进口增值税((申报货值+运费+关税)*19%)
❼ 德国vat税率和税金是怎么核算的
VAT是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的简称,这是欧盟普遍使用的售后增值税,也是指货物的利润税;当货物销售后,商家可以退回进口增值税,再按销售额交相应的销售税。
实际需缴纳的VAT=销售 VAT-进口VAT(德国海关出具的可以抵扣的文件)销售 VAT(发货地原则+远程销售统计)=销售额/(1+税率)*税率。——J&P事务所。
❽ 德国税收制度
法律分析:(一)个人所得税
它是联邦德国征收最广泛的税种,征收范围包括所有取得应税所得的人。在联邦德国90%的企业属于私人企业和个体企业,这些企业的利润作为企业主或合伙人的个人收入,与自由职业者取得的收入一样,都属于缴纳所得税的范围。所得税是联邦德国收入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2016年收入共283亿欧元,占整个税收收入的33%左右。
1.纳税人: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德国常住居民(在德有长期或习惯住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按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德国常住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通常仅按其在德国境内的收入缴税。
2.征税范围与计税依据:根据德国《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包括:—从事农业和林业的收入—从事工商业的收入—从事自由职业的收入—受雇工作所得—投资所得—租金收入和着作、专利等所得—其他收入上述收入总额减去法律所允许的免税数额后的余额,即为应税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