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德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联邦制国家或是议会制灶做民主共和制国家。
从国家结构形式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联邦制国家。从政体结构看,德国是议会制民主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
德国是欧盟竖败的创始会员国之一,还是北约、申根公约、七国集团、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重余辩颤要成员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2. 美国联邦制和德国联邦制的异同
一、不同点
1、政治制度不同
美联邦实行的是联邦共和伍裂立宪制,而德联邦实行的则是联邦议会共和制。
2、联邦组成不同
美联邦由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50个州和关岛等众多海外领土组成,首都为华盛顿。而德联邦由16个联邦州组成,首都为柏林。
3、实现联邦迹橘兆制时间不同
美联邦是于1787年通过美国宪法,成立联邦制国家。1990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姿租国(简称东德或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成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二、相同点
1、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2、联邦制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
3、美联邦和德联邦都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
3. 现在德国的政体是怎样的
个人鉴定为发贴机。。。
4. 德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德国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德国是位于中欧的联邦议会共和制国家,北邻丹麦,西部与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接壤,南邻瑞士和奥地利,东部与捷克和波兰接壤,由16个联邦州组成,首都柏林,领土面积357582平方公里。
德国地势北低南高,可分为四个地形区:北德平原,平均海拔不到100米;中德山地,由东西走向的高地块构成;西南部莱茵断裂谷地区,两旁是山地,谷壁陡峭;南部的巴伐利亚高原和阿尔卑斯山区,其间拜恩阿尔卑斯山脉的主峰祖格峰海拔2963米。
德国自然地理情况简介。
德国处于大西洋东部大陆性气候之间的凉爽的西风带,温度大起大落的情况很少见。降雨分布在一年四季。夏季北德低地的平均温度在18℃左右,南部山地为20℃左右;冬季北德低地的平均温度在1.5℃左右,南部山地则为-6℃左右。
5. 德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德国是议会共和制国家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实行议会共和制,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由于联邦参议院由各州政府指派州政府成员组成,联邦议院是唯一经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联邦国家机构。
作为国家政治权力中枢,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执行,选举联邦总理等国家机构负责人,监督联邦政府工作等,通常每4年选举一次。
历史沿革
德国人的祖先是古代居住在中欧的日耳曼人。10世纪时日耳曼人建立神圣罗马帝国,后发生分裂。1871年普鲁士王国统一除奥地利帝国以外的日耳曼各邦国建立德意志帝国。
1914年和1939年,德国先后挑起两次世界大战并战败。1945年分裂为东西两部分。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实现两德统一。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德国
6. 德国现在是什么政体的国家
从国家结构形式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联邦制国家。从政体结构看,德国是议会制民主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
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薯皮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联邦议院选举通常每四年举行一次,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拥有组阁权。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德国(两德统一前简称西德或联邦德国),是位于中欧的联邦议会共和制国家,北邻丹麦,西部与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接壤,南邻瑞士和奥地利,东部与捷克和波兰接壤,该国由16个联邦州组成,首都为柏林,领土面积357167平方公里,以温带气候为主,人口约8267万人,是欧洲联盟中人口最多的国家,以德意志人为主体民族。
德国人的祖先是古代居住在中欧的日耳曼人。10世纪时日耳曼人建立神圣罗马帝国,后发生分裂。1871年普鲁士王国统一除奥地利帝国以外的日耳曼各邦国建立德意志帝国。1914年和1939年,德国先后挑起两次世界大战并战败。
1945年分裂为东西两部分。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实现两德统一。目前,德国是欧洲第一大经济体,也是欧盟的创始会员国之一、还是北约、申根公约、八国集团、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国。
德国是一腊银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以汽车和精密机床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也轮手宴是德国的重要象征。
7. 德国为什么采取联邦制
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联邦制比较适合当时的德国。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1806年至1815年间,拿破仑席卷欧陆,废除神圣罗马帝国,将原帝国境内的德意志诸邦组织成立莱茵邦联并自任护国主,但莱茵联邦在1813年拿破仑入侵俄国失败后瓦解。后来新成立的德意志邦联的领域,约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帝国领域,只少了比利时一地。邦联成员国由神圣罗马帝国时期三百多国剧减至三十九国,并确立为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成员们保证彼此相互防守,和联合保卫美因茨、卢森堡城、拉施塔特、乌尔姆和兰道的堡垒及要塞。
奥地利首相领导的邦联议会,定期在法兰克福举行会议。事实上,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经常代表“首相使者”领导议会,操控邦联的大权。
1866年普奥战争结束,邦联瓦解。普鲁士王国以德意志关税同盟为基础,另行成立北德意志联邦;普法战争胜利后,1871年1月1日,在巴黎凡尔赛宫镜厅,普王威廉一世正式加冕为德意志帝国皇帝;由普鲁士霍亨索伦家族统治的这个崭新帝国,成为真正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
8. 德国实行联邦制的意义
德国的联邦制是在德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源于很多城邦联合,是德国二战战败后做出的历史选择。
优点,应该说是德国经历统一,两次世界大战,东西德合并后,最符合德国的民主制国家。并且德国吸取二战教训对政党及国家体制做出了相应的限制。现在德国是欧盟的龙头老大,就是缘于联邦制,联邦制就是为德国量身订制的,也符合德国的国情。
联邦制也保证了政策的精细化实施。柏林墙倒塌后,联邦制准确地适应了德国的历史需要,使得东西德合并成为可能。
9. 德国社会制度
法律分析: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资本主义。
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
法律依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德国实行的是多党制,由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一个或多个政党单独或者联合执政。联邦制是德国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它的重要支柱就是全国划分为16个拥有自己宪法和主权的独立的联邦州。联邦州不同于省,州是具有一定国家性质的联邦成员国或成员单位。
10. 德国和加拿大的联邦制有什么不同
德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于1949年5月生效。1956年、1968年曾作过较大修改。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蠢睁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联邦议院选举通常每四年举行一次,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拥有组阁权。德国实行两票制选举制度。根据德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具有德国国籍的公民都有选举权,每位选民拥有两张选票。第一票用于选出选民所在选区的议员候选人,并根据简单多数原则,由获得选票最多的人当选。选民的第二票用于选举政党。各党获得第二票的多少将决定其在联邦议院中拥有席位的比例,对该党能否上台执政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参加联邦议院的各党议员分别组成议会党团。联邦参简档侍议院参与联邦立法和对联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响,维护各州的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由各州政府指派3~6名州政府成员组成参议院,共69席。议长由各州州长轮流担任,任期1年,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代行总统职务。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人组成,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联邦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此外设有联邦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负责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联邦惩戒法院(负责公职人员违纪案件)、联邦财政法院(负责财政案件)、联邦劳工法院(审理劳工拦吵案件)、联邦社会法院(审理社会福利纠纷)和联邦专利法院(审理有关专利问题的案件)。各级法院设检察机关,任务是对违法、犯罪提出起诉,但不受法院的管辖,不干预法院的审判工作,也不独立行使职权,而受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联邦行政法院设联邦最高检察院,由联邦检察长和数名联邦检察官进行工作。德国的政党有:德国社会民主党、绿党、基民盟、基督教社会联盟、自由民主党、民主社会主义党、德国共产党、共和党等.
行政区划
分为联邦、州、地区三级,共有16个州、13552个乡镇,14808个地区。16个州的名称是:巴登-符腾堡(首府斯图加特)、巴伐利亚(首府慕尼黑)、柏林、勃兰登堡(首府波茨坦)、不来梅、汉堡、黑森(首府威斯巴登)、梅克伦堡-前波莫瑞(首府什未林)、下萨克森(首府汉诺威)、北莱茵-威斯特法伦(首府杜塞尔多夫)、莱茵兰-普法尔茨(首府美因茨)、萨尔(首府萨尔布吕肯)、萨克森(首府德累斯顿)、萨克森-安哈尔特(首府马格德堡)、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首府基尔)和图林根(首府埃尔富特)。其中柏林、不来梅和汉堡是联邦州级市。
加拿大:
行政区划
加拿大分成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省拥有从联邦政府中获得的相当大的自治权,而特区则比较少。每个省和地区都有一个单院议会。
阿尔伯塔省(英语、法语:Alberta,成立年份:1905年,省会:Edmonton)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英语:British Columbia,法语:Colombie-Britannique,加入年份:1871年,省会:Victoria)
马尼托巴省(英语、法语:Manitoba,加入年份为1870年,省会:Winnipeg)
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英语: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法语:Terre-Neuve-et-Labrador,加入年份:1949年,省会:St. John's)
新不伦瑞克省(英语:New Brunswick,法语:Nouveau-Brunswick,加入年份:1867年,省会:Federicton)
西北地区(英语:Northwest Territories,法语:Territoires Nord-Ouest,加入年份:1870年,省会:Yellowknife)
新斯科舍省(英语:Nova Scotia,法语:Nouvelle-Écosse,加入年份:1867年,省会:Halifax)
努纳武特(英语、法语:Nunavut,于1999年从西北地区分割出来,省会:Iqaluit)
安大略省(英语、法语:Ontario,加入年份:1867年,省会:Toronto)
爱德华王子岛(英语:Prince Edward Island,法语:Île--Prince-Édouard,加入年份:1873年,省会:Charlottetown)
魁北克省(法语:Québec,英语:Quebec,加入年份为1867年,省会:Quebec City)
萨斯喀彻温省(英语、法语:Saskatchewan,成立年份:1905年,省会:Regina)
育空地区(英语、法语:Yukon Territory,加入年份:1898年,省会:Whitehorse)
二、历史
要想知道加拿大是怎样的名为Canada的我们必须回溯到16世纪。那时,法国人梦想发现并统治更多的疆域 ,扩展他们的贸易范围,并让世界各国信奉他们的信仰。1535年,当时的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尔(jacques Cartier)去探寻“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道。卡蒂埃尔首次探险来到了圣劳伦斯海湾。这时他并不知道会在这里发现什么,但他希望这是大洋的一个分支,并是他通往远东征程的必经之路。于是他沿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然而他并没有到达所期盼的亚洲,却来到了魁北克(Québec),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Stadacona"。正是这时,Canada一词被写进了国家的历史。Canada一词源于印第安语的“Kanada”意为“群落”或“村庄”。卡蒂埃尔在向法王报告时,首次使用了“Canada”,来指他所到达的魁北克。加拿大原为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居住地。16 世纪沦为法、英殖民地,后又被法割让给英国。1867年,英将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为一个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此后,其它省也陆续加入联邦。1926年,英国承认加的“平等地位”,加始获外交独立权。1931年,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但仍无修宪权。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
议会
由参议院(the Cabinet)和众议院(the House of Commons)组成,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由总督签署后成为法律。总督有权“在总理的请求下”召集和解散议会。参议院共105席,名额按加拿大议会以及相关机构各省人口比例和历史惯例分配。参议员由联邦总理提名,总督任命。 1965年 6月2日前任命的为终身制,此后任命的到 75 岁退休。参议长丹尼尔·菲利普·海斯(Daniel Philip Hays),2001年1月就任。众议院共308席,众议员由按各省人口比例划分的联邦选区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5年。众议长为自由党人彼得·米利肯(Peter Milliken)。第40届联邦众议院选举于2008年10月举行,议席占有情况为:保守党143席,自由党77席,魁北克集团49席,新民主党37席,独立人士2席。
政府
内阁制。由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其领袖任总理。现内阁由保守党于2008年11月组成,除总理外,共有副总理1名,部长32名,驻参议院领袖一名,驻众议院领袖、副领袖各一名,国务部长8名。主要有: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外交部长兼多元文化部长Jason Kenney,国防部长Peter MacKay,国际关系及对外贸易部长Lawrence Cannon。
司法机构
加拿大设联邦、省和地方(一般指市)三级法院。联邦法院一般受理财政、海事和有关经济方面的案件。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由1名大法官和8名陪审法官组成,主要仲裁联邦和各省上诉的重大政治、法律、有关宪法问题以及重大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法院的裁决为终审裁决。最高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75岁退休。首席大法官贝弗利·麦克拉克林女士(Beverley McLachlin)于2000年1月就任。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于2003年12月就任。各省设有省高等法院和省法院,主要审理刑事案件及其它与该省有关的重要案件,但也有一些省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地方法院一般审理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