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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农村规划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3-05-15 01:23:57

⑴ 德国超一半人口居住在农村,他们为什么喜欢住在乡下

因为德国城市跟乡村的发展相差并不大。并且德国政府对于乡村的扶持力度特别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德国人更愿意住在乡下,因为乡下环境会更好。如果的基础设施也是非常好的。城市和乡村的基础设施差别也并不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德国人就更喜欢住在乡下。然后去小城镇里面工作。即使住在乡下去工作的地方距离也不会很远。

村民委员会承担着诸多地方公共服务职能,如道路维护、幼儿园、养老、消防甚至土地规划和地方税收等。上级政府会对村民委员会制订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通过乡村更新计划等政策立法,联邦和州继续为村庄提供补贴、贷款和担保,支持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保护村庄景观和环境。这使得在小城镇工作、回乡村居住成为理想的生活方式。

⑵ 德国超一半人口居住在农村,乡下到底有什么吸引力

因为在德国的乡下,和城市基本设施没多大区别,但是却多了许多城市没有的内容。

德国的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州、市镇三级。埃佩尔斯海姆和弗隆姆博恩的居民习惯称自己住的地方为村,称市镇委员会为村民委员会。

据介绍,村民委员会承担着诸多地方公共服务职能,如道路维护、幼儿园、养老、消防甚至土地规划和地方税收等。上级政府会对村民委员会制订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村民团体举办的活动对丰富村民生活非常重要。至于具体采用怎样的形式,村庄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来决定。弗隆姆博恩没有专门的活动场所,但搭建了官方网站用于发布活动信息。村里有合唱团、足球队、妇女协会、老年人俱乐部……甚至还有关于无线通信技术的讨论小组,每月组织一次交流活动。

所以说,德国超一半人口居住在农村,不仅是因为乡下的环境好,很大程度上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整也有很大关系。

⑶ 请问德国城市规划和德国建筑有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性,以区别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城市和建筑

给你踩踩```````````````````````````````````

⑷ 德国的农村都是如何处理污水的

德国农村处理污水的方法也是挺高大上的,他们采用的是分流式污水处理办法,这种方法也更加的环保,而且还可以废物利用。

还有多样性污水分类处理系统,是将污水分为雨水、灰水和黑水三种。灰水的意思就是指厨房、洗澡和洗衣服等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污水,而黑水指经真空式马桶排放出的厕所污水。住房屋顶和硬质地面上的雨水会被雨水管道收集,汇入附近的地表水或者流到居住区内设置的渗水池里。这个渗水池也属于是小区的绿化设施,改成特殊的造型和环境设计,从表面上看起来就像景观的一部分,池子底部是用砾石等造成的,这样池中的雨水就自然的渗下去并汇入了地下水中。

⑸ 发达国家们的乡村振兴是怎么做的

发达国家走好乡村振兴这盘大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中心任务是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第五,组织振兴(保障安定有序)。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头羊”作用。完善乡村自治机制,发挥农民主主体作用。注重创新发展农奴才能经济组织,发挥强村富民作用。突出规范培育社会组织,发挥多元服务作用。

综上所述,发达国家围绕这5点内容展开进行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举措。

⑹ 德国超一半的人居住在农村,这是为什么

这主要是因为德国它的农村发展其实是非常出色的,一点都不亚于城市的发展,当然比不上一些超级城市的发展水平,但是相比一些普通的城市,农村就会显得非常的安静,而且非常适合人类的居住。所以很多的德国人选择在农村居住,因为这样也可以对于交流感情起到很深的作用,所以也会使得德国人对于感情方面看得非常的重。

当然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国情德国由于发展比较均衡,并不会出现很多人选择去城市发展,而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农村,因为这样会使得对于自己周围人的感情变得越来越好。所以有很多人舍不得自己的家乡,就不会选择去城市里发展。

⑺ 德国乡村与意大利乡村的区别

乡村旅游是以旅游度假为宗旨,以村庄野外为空间,以人文无干扰、生态无破坏、以游居和野行为特色的村野旅游形式。

近两年,我国的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围绕乡村旅游提出很多原创新概念和新理论,如:游居、野行、居游、诗意栖居、第二居所、轻建设、场景时代等。

那么,国外是怎么搞的呢?

起源



印象派画家马奈名作《草地上的午餐》

乡村旅游最早起始于欧洲,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1)组织贵族到郊区度假

早在1855年,法国巴黎市的贵族就组织到郊区乡村度假旅游。到 1865年,意大利制定了“农业与旅游全国协会”,专门介绍城市居民到乡村休闲旅游。

(2)城市居民自发到郊区旅游

到二战以后,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和建筑物的高度密集,以及城市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生活在城市的居民都要求到城郊乡村休闲旅游。

(3)郊区旅游+休闲娱乐

到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的旅游大国西班牙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把农场、庄园进行规划建设,提供徒步旅祥扒游、骑马、滑翔、登山、漂流、参加农事活动等多种休闲项目,并举办各种形式的务农学校、自然学习班、培训班等,从而开创了世界乡村旅游的先河。此后,乡村旅游在德国、美国、波兰、日本、荷兰、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得到倡导和大力发展。

(4)以“购、食、游、住”为主的观光+休闲

此时,世界各国乡村旅游不再是对田园景色的观看,取而代之以具有观光休闲功能的观光休闲农业园,旅游活动以观光为主,结合购、食、游、住等多种方式进行经营,并相应地产生了乡村旅游专业从业人员,乡村旅游也从农业和旅游业中独立出来,并且找到了旅游业和农业共同发展、相互结合的交汇点,标志着新型交叉产业的产生。

(5)功能得到扩展:打造“生产、生活、生态”的休闲农场、度假农庄、教育农园、市民农园

到80年代,随着人们休闲野宴磨度假旅游需求的日益增大,观光农业园由单纯观光性质向休闲、度假、操作、体验、教育、环保等多功能扩展,于是就出现了具有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的休闲农场、度假农庄、教育农园、市民农园等。

(6)推出乡村文化旅游

到90年代,一些国家又推出了乡村文化旅游,包括民俗风情、民族文化、农耕文化、农舍建筑、节庆活动等,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层次和品位进一步提高。

各国模式

(1)日本模式

日本都市农场的务农式旅游极具代表性。他们组织旅游者春天插秧,秋天收割,草原放牧,牛棚挤奶,捕鱼捞虾,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

(2)韩国模式

大城市周边的“观光农园”和“周末农场”,集食宿、劳动与文娱于一体,韩国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积极支持,并给予严格管理。

(3)美国模式

开辟大型郊游区供游钓、野营、骑马等郊游活动;开展农场、牧场旅游;每年参加农业旅游的人数达到二千多万人次。

(4)法国模式

成立休闲农业常设会议机构;在城郊建许多观光果园专供游客观光、尝鲜、品酒休闲;每年可以给法国农民带来 700亿法郎的收益。

(5)英国模式

英国在伦敦城郊沿绿环带建有一大批公园和野餐地,供市民游憩。颂斗

(6)德国模式

“度假农庄”主要是吸引游客前往农场度假,亦能尽情欣赏田园风光,体验农场生产与农家生活。游客一次停留一周左右的占60%,其中50%的每年有2~3次度假。“市民农园”出租给市民种花、草、树木、蔬菜、果树或庭院式经营。

(7)新西兰模式

充分利用丰富的牧场资源,围绕绵羊举办“牧场之旅”;开展花园旅游、花展等。

(8)意大利模式

意大利在 1865年就成立了“农业与旅游全国协会”,意大利的“绿色假期”始于20世纪70年代,发展于 80年代,到20世纪 90年代已成燎原之势。

(9)我国的台湾模式

台湾的休闲农庄种类繁多。观光农园,休闲农场,市民农园,农业公园等。此外还有假日花市、教育农园、森林游乐区、屋顶农业等其他形态。

发展趋势

在发展进程中,国际乡村旅游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1)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解决农村问题,推动农村持续全面进步的战略范畴,从政策层面进行有效推动;

(2)突出强调保持乡村自然人文环境的原真性;

(3)乡村旅游朝选择的多样化和方式的自助化方向发展;

(4)乡村旅游客源从区域性向跨区域、国际化方向转化。

主要类型

国外乡村旅游的主要产品类型有:

(1)观光型乡村旅游

观光型乡村旅游指以优美的乡村绿色景观和田园风光及独特的农业生产过程作为旅游吸引物,吸引城市居民前往参观、参与、购物和游玩。它主要有两种形式:传统型、科技型。

传统型乡村观光旅游

主要以不为都市人所熟悉的农业生产过程作为卖点,特别是特色农产品生产过程。观光型乡村旅游产品要想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必须突出特色,需要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以塑造特色产品。澳大利亚将当地的葡萄酒产业优势与旅游业有机结合,开发出葡萄酒旅游,允许旅游者游览参观葡萄园、酿酒厂和产酒地区等景点,并且还可以参加包括制酒、品酒、赏酒、健身、美食、购物等一系列娱乐活动。村庄旅游是法国人喜爱的一种旅游休闲方式,每年有数百万游客到远离城市的偏远村庄,住进条件简陋的农舍,让家长带孩子参观农庄,看牛羊、看挤奶、观看制作奶酪和酿酒过程,游客还可以品尝这些美味。

科技型乡村观光旅游

主要是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建立小型的农、林、牧生产基地,既可以生产农副产品,又给旅游者提供了游览的场所。新加坡将高科技农业与旅游相结合,兴建了十个农业科技公园。农业公园内应用最新科学技术管理,各种设施造型艺术化,合理安排作物种植,精心布局娱乐场所。养鱼池由配有循环处理系统的“水道”组成;菜园由造型新颖的栽培池组成,里面种上各种蔬菜,由计算机控制养分;田间林荫大道的两边也种上了各种瓜果。美国则建立了多处供观光的基因农场,用基因方法培植马铃薯、薯茄,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也在向游客普及基因科学知识。

(2)休闲型乡村旅游

休闲型乡村旅游

指以乡村旅游资源为载体,以形式多样的参与性旅游活动为主要内容,以满足游客休闲娱乐、身心健康、自我发展等需求的旅游类型。休闲型乡村旅游与观光型乡村旅游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主要满足旅游者的健康、娱乐、放松、享受等高层次需求,因此在产品特色上更加突出休闲度假主题,服务内容以康体、休闲、娱乐为主,产品表现形式更加强调创新、互动以及知识性。它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休闲娱乐型、康体疗养型、自我发展型。

休闲娱乐型

乡村旅游是现代都市人为了缓解工作生活压力、利用假日外出进行令精神和身体放松的一种较高层次的旅游形式,娱乐需求成为旅游者基本的旅游需求之一。国外在开发乡村旅游时积极开发娱乐性强、互动参与性大、表现形式新颖的休闲娱乐项目以满足游客多层次需求。

日本各地的农场用富有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和各种具有特色的服务设施开发“务农”旅游,旅游者可以自由参观园内的农作物,亲自参与劳务活动,现场采摘农作物并做成美味的佳肴;在沿海地区参加捕捞虹鳟鱼和海带的采集及加工等活动,给人以全新的劳动体验。

在美国,每当瓜果成熟的季节城里人就纷纷涌进各大农场参加摘水果的度假活动,以获得别有情趣的度假享受,缓解工作压力。德国的乡村旅游十分简洁,不会因为旅游开发而刻意改变乡村的自然风貌,主要项目有瓜果采摘、集市体验、亲近动物、农家住宿、自租自种等。

意大利农业旅游区则是一个典型的具有教育、游憩、文化等多种功能的“生态教育农业园”,旅游者可以从事各种农业健身运动,例如体验农业原始耕作、狩猎、亲手制作工艺纪念品、烹调学习活动等。法国为满足不同偏好度假旅游者的需求,开发了不同主题、种类齐全的休闲农场,包括农场客栈、点心农场、农产品农场、骑马农场、教学农场、探索农场、狩猎农场、民宿农场、露营农场。

康体疗养型

随着旅游者越来越关注旅游产品的医疗保健功能,国外许多乡村旅游目的地针对性地强化了其产品的医疗保健功能,开发诸如体检、按摩、理疗等与健康相关的乡村度假项目。这不仅能够满足游客的健康需求,而且能为其带来不菲的利润回报。例如古巴的医疗旅游、日本的温泉旅游、法国的森林旅游、西班牙的海滨旅游等都以旅游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功能而闻名。

自我发展型

自我发展型乡村旅游是乡村度假地为旅游者提供一个轻松舒适的学习环境,通过团队合作交流、自主探索学习等方式而不是专业人士做教练,让游客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学习新知识、熟练新技能,既享受了轻松的休闲,又学习到了知识。日本的许多地方为迎合人们关注野生鸟类生活的情趣而专门开发设计了观鸟旅游,让旅游者亲临野鸟栖息地观察鸟类生活,随行配备鸟类专家指导,使游客在旅游中既观赏到了鸟类的生活,也学到了许多关于鸟类生活的知识。美国的农场、牧场旅游不仅能使游客欣赏美丽的田园风光、体验乡村生活的乐趣,而且在专人授课的农场学校能够学到很多农业知识。这种兼有娱乐和教育培训意义的参与式的乡村旅游形式深受旅游者欢迎,成为乡村旅游的发展趋势。

(3)文化型乡村旅游

乡村文化旅游是以乡村民俗、乡村民族风情以及传统民族文化为主题,将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紧密结合的旅游类型。它有助于深度挖掘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满足旅游者文化旅游需求,提升产品档次。匈牙利是乡村文化旅游的典范,其开发的乡村文化旅游产品使游人在领略匈牙利田园风光的同时在乡村野店、山歌牧笛、乡间野味中感受到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欣赏充满情趣的文化艺术以及体味着几千年历史淀积下来的民族文化。西班牙开发的满足游客多种文化需求的文化旅游线路很多就是乡村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城堡游、葡萄酒之旅、美食之旅等。

⑻ 指标体系的多样化: 荷兰、德国、中国、美国

从偏向层级制到偏向市场制,本章选择了荷兰的空间规划,正在从层级向市场靠近的中国的从上向下式的指标控制(cap-and-contral)类型和新近采用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trade)的模式,美国运行良好的土地发展权及其交易,以及德国正在讨论如何进入市场机制来控制农地损失的三种理论模式,分区交易、有比率交易和无差异指标交易制度进行考察。

(一)荷兰的农业区划:层级制的案例

荷兰的土地区划(land zoning)。荷兰在耕地保护或者说是开放空间的保护上的政策,最有力的就是土地区划,比如,Randstad周围的“绿心(green heart)”区划。荷兰作为一个国土面积大约为400万hm2,拥有超过1600万的人口,城市化压力非常大,尤其是在西部的Randstad地区,人口密度可以说是欧洲最密集的地区之一。但正是有了强有力的农用地区划政策,在这个城市化压力最大的地区其耕地和其他自然用地得到了很好的保护(Koomen et al.,2008)。自从1958年荷兰第一份空间规划报告实施以来,该地区的耕地利用和开放空间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其边界和内部的土地利用在最大可能的程度上被维持原状(Kühn,2003)。

荷兰的农用地规划非常严厉地限制了土地只能用作农业生产或者自然生态保护区。以“绿心”区划为例,其目的是在为荷兰西部几个重要城市(阿姆斯特丹、海牙、鹿特丹等)提供一个户外休憩的天然场所。规划的特点是在既有城镇的基础上,把城市和开放空间的布局进行成簇状分布,这样既满足了城市休憩用地和农用地的需求,也通过规划限制了任何外延式的扩张。当然,不是说该区域大半个世纪以来就不曾发生过任何城市化的土地利用,不仅荷兰中央政府为了促粗罩祥进这些受限城市内部提供更好的就业和居住条件而在1998年后放开了闷清地方政府在城市内部土地禁止非农化的限制,同时荷兰空间规划法案中的“第19条”规定,如果规划与居民人权等重要权力相矛盾,则地方政府可以对规划进行相应的修编。虽然有的学者担心这种权力可能会被具有地方发展目的的政府所滥用,但总体上看没有影响到绿心整体的保护效果(Needham,2007)。

(二)美国的土地发展权TDR:市场制的案例

美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重视对耕地的保护。虽然对保护的耕地的目的先后有不同的争论,而且最初的控制城市的无序蔓延和避免粮食生产能力降低的主张现在已经淡出了公众的视野,但保护耕地以保护环境、维持美观、稳定农村社区的生活方式等的贡献还是得到了现阶段城市规划者的认同。采取什么方式来保护耕地,在美国不同地区也有着不同的尝试(Nelson,1992)。近年来,TDR方法,不仅在美国颇为流行,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其他国家的关注。

土地发展权转让是指土地所有人将可发展权让渡,让渡的发展权在转让地块上作废,而可以在受让地块上与其现有的发展权相加存在。所以,TDR的基础是对土地产权束中发展权的认可,这是法学的概念。土地发展权转让的基本框架如下:两个区域被设计成项目的组成部分,第一区域是发送区域,此区域内土地的未来发展被限制,但土地的发展权从现有的总的产权束中分离出来,同时该权力将在市场上进行销售。那么,谁是买家?这就是第二区域,即接受区域。这样,接受区域在拥有了土地和足够的发展权后才能开始建设相应规模的项目。这种TDR的模式具有两个优点:第一,将开发从保护区内转向需要对土地进行集约利用的其他区域;第二,保护区内的土地所有者能够出售其发展权,并因此补偿其由于对其土地使用的限制而丧失的未来收入。

(三)中国的三个指标体系及其“可交易”模式

1.三个“CAC”指标

过去的30多年里,中国的经济增长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耕地资源的大量损失,也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虽然“谁来养活中国(Brown,1995)”存在诸多的值得质疑的地方,但中央政府依旧从粮食自给自足的目标出发,坚持保护耕地作为中国的基本国策。如何实现对耕地非农开发的控制,中国政府主要是采用了一个从上往下的土岩搏地利用规划体系加上一个不完善的土地市场体系来实现的(Tanetal.,2009)。虽然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中国政府正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提高城市建设用地或者农村内部农业生产用地的配置效率,但对于耕地非农开发的过程,政府依然采用了高度集权的计划分配体制。这种计划分配体制就是本章第一节所提及的指标体系。

中国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指标,即,建设用地总量的指标;耕地保有量的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指标。建设用地总量的指标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是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国家编制每年每个地区的建设用地可增加数量。

除了这三个具体的指标外,国家还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即所谓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具体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级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可以进行易地开垦。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保有量是当轮土地规划时期内土地利用的指标体系,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际上就是建设占用耕地量的指标体系,同时也就规定了当年的耕地补充量。所以,三个指标一旦确定,一个地区未来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布局和每年度新增的建设用地量就被确定下来。可以看出,这完全是以耕地保护为主要目标的指标体系。

2.指标体系新的进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虽然中国实行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但是由于生态退耕、灾毁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因素造成了中国的耕地资源数量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以最近的2008年为例,2008年全国的耕地面积为1.22亿hm2,相对于2007年净减少1.93万hm2。当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为19.16万hm2,虽然当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2.96万hm2,但由于灾毁耕地2.48万hm2、生态退耕0.76万hm2、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49万hm2,以上四项共减少耕地24.89万hm2,所以耕地总量仍净减少1.93万hm2(国土资源部,2009)。

面对着耕地总量和部分地区耕地质量不断下降,以及近年来世界市场粮价的巨大变动,国家粮食安全与经济安全受到了潜在的威胁。在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中国有限的耕地资源能够同时解决“吃饭问题”与“能源问题”,中国政府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要求全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也就是所谓的18亿亩耕地红线。

然而,经济增长和城市扩张对占用耕地的需求与保护耕地18亿亩红线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而日益显现出来,尤其在东部沿海发达城市,这些城市土地复垦潜力非常有限,而经济增长又需要投入更多的土地。如何既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又不违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同时又不引起社会公平和生态安全过度的损失,一种新的被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指标体系自2006年起在全国各地开展试点,2009年起中央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这种指标体系(徐绍史,2009a)。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的前提),在城市近郊区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既增加了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用地,又保证项目区内耕地有效面积的增加和耕地质量的提高,实现了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挂钩项目的执行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以下简称“挂钩周转指标”)进行。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面积的标准,但不得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应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面积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项目区内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从这点上看,挂钩指标是独立于本章提到的三个主要的指标(尤其是不能作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但是又与三个指标有一定联系,即,整理出多余的耕地,可以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从2006年起,国土资源部先后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600多个试点项目,面积将近40万亩。截至2008年9月底,相继完成158个项目,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下降100m2左右。一些地方还带动耕地整理建成了几种连片的高标准农田。通过对农村散乱、废弃、闲置的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进行整理复垦,集中建设居民点,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约净增耕地13%左右,促进了这些项目地区农村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了村容村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对现阶段耕地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需要占用耕地两者矛盾日益激烈的一种缓解。在某个阶段城市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总量是一定的。如果经济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等需要更多的建设用地,只能从农村来挖掘。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各种土地利用指标的限制,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供给压力已经越来越大。同时,由于农村传统宅基地和公共设施的粗放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不高,土地的集约度还有很大的提升潜力。在这种背景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应运而生。

首先,它解决了资源稀缺的矛盾,既满足了城市建设的需要,也没有减少和降低耕地数量和质量,还提高了农村农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实现了“三赢”的局面。其次,它基本没有违背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既满足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也满足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战略,还遵循了农用地转用、征地等相关程序。所以,这种制度创新是符合科学发展的创新,是一种保障建设用地流量的增加,使农村一部分富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获得土地增值税收益反哺农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德国正在讨论的土地利用指标控制:一个普遍的问题

德国在保护耕地上的措施,主要也是空间规划体系,这与荷兰的规划及耕地区划非常相似,比如柏林周边的绿带“greenbelt”(Bruns et al.,1997;Kühn,2003)。但是,随着联邦政府在2002年提出日均“30hm2”耕地转用速度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德国政府将面临的是通过什么手段实现这种“指标”的制度。由于具有详细和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土地市场制度,同时又有准确的指标目标和时间跨度,所以德国引入指标交易体系来既实现非农开发数量的减少,又提高指标本身的配置效率,这在理论上不存在大的问题。德国内部现在争论的焦点就是指标体系的形式问题,究竟是采取无差异指标交易制度、还是指标按比率进行交易的制度,或是分区的指标交易制度(Henger et al.,2009)。

无差异指标交易制度是指,指标对于任何区位的土地来说在单位上是一致的,进而如果拥有或通过交易获得一单位的指标,就可以非农开发一单位的耕地。这种制度安排的优点是能够以最小的成本来实现“30hm2”的目标,同时实现配置效率的优化,但缺点是这种无差异的指标忽视了土地本身的空间差异性,可能造成土地空间价值和生态价值的损失。

指标按比率进行交易是指,耕地非农开发对于不同区位的耕地来说是不同的,这样指标在交易时并不能按照1∶1的比例进行等额交易,比如,非农开发对经济社会生态损害后果严重的地区在购买损害相对轻的地区的一个单位指标时,并不能使自己拥有一个单位的非农开发指标,而应该小于一个单位,具体比率根据实际损害的差异而定。这种制度安排的优点是空间的差异得到了体现,但缺点也很明显,这种指标交易制度相比较无差异指标,需要投入更多的前期成本,比如损害评估的费用等。

分区的指标交易是指,针对在耕地非农开发的空间异质性明显的地区设立的一种只能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非农开发指标交易的模式。该制度安排的优点是可以解决总体区域内污染过度集聚的问题,当然,弱点是初始区划的成本很高,而且,如果区域划分过小,也可能带来交易的薄市场(thin market)或政府的过度干预问题。

虽然不同的指标体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但是通过对比德国国内已经成功地实施污染排放许可证及其交易制度,德国政府和学界对相似的土地指标制度也正在积极地讨论中。

⑼ 德国读研,城市规划专业,哪个学校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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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主要研究城乡规划、城乡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城市和农村的规划和设计等,包括整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等。例如:城市布局的规划设计,城乡道路交通的规划,河道、供水、绿化等城市市政工程的规划,园林游憩区域的规划设计等。

⑽ 德国土地整治规划的内容有哪些

德国土地整理发展到现在,已形成有政策扶持、法律保障、规划管控、自主申请、多方参与的稳定发展格局。基层根据需求,可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土地整理项目类型,申请政府支持。开展土地整理并不急于求成,也不追求一步到位,而是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逐年推进,务求实效,注重长期效益和可持续利用。从发展历史来看,德国土地整理的主要特点集中在以下五方面。
1.1目标不断更新
土地整理的内容和目标随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更新,但起初的整理内容至今仍在开展并发挥着作用,土地整理的发展是继承与发展,并没有完全扬弃。德国土地整理起源于1769年,巴伐利亚州的土地整理更可追溯到1550年[5]。到19世纪初,土地整理已见诸于法律条文[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土地整理内容也不断增加。
总体来看,德国土地整理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①中世纪至1900年,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土地整理的目的主要是小块并大块,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②从1930年起,工业化快速推进,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土地整理主要用来储备土地,以供高速公路的修建及公共建设事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土地整理使被基础设施建设打乱的地块重新规则化;③20世纪70年代起,社会经济高水平平稳发展,回归自然成了人类关注的焦点,促使土地整理增加了自然保护和景观保护的内容,通过土地整理来改善居住条件、保护环境和景观成为主题,提高农业产量已不是土地整理的主要目的。
2001年以来,德国各州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整理工作,包括为数较多的村庄革新,以及因水利、能源、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而进行的建设用地整理。据介绍,巴伐利亚州7×104km2余的土地中,60%的土地经过了土地整理,18%的土地正在进行整理,20%的村庄正在进行革新。通过土地整理不仅有效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态景观,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也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1.2法制全面实用
在德国与土地整理密切关联的法律有空间规划法、土地整理法和建筑法。空间规划法规定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规则,建筑法规定各项建设活动的行为准则,土地整理法是关于土地整理的专项法律,规定了土地整理的主体、程序、各方的责任等。1886年巴伐利亚州颁布了德国第一部土地整理法,德国联邦土地整理法主要是为了适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土地利用关系的变化于1953年颁布的[7],并于1976年和1982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德国联邦土地整理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整理的目的、任务和方法、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土地整理费用、土地估价、权属调整及成果验收等内容。土地整理法还规定,每个州的最高行政法院要设立土地整理法庭,负责审议和处理相关的诉讼案件和纠纷。在州一级土地整理局(农村发展局)内部还设有一个独立的争议仲裁机构,专门负责解决土地整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德国与土地整理有关的各项法律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时修订,以保证法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1.3坚持规划管控
德国土地整理是实施空间规划的重要措施,空间规划下位一般会编制控制性详规和更具体的建设规划。对土地整理来说,这种规划体系类似于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德国各级政府设有专管规划的机构,全国、各州都分区域和层次进行规划,以城市为中心划分规划区。根据中心城市的作用和影响,分成不同层次的规划区。不同层次规划有不同的内容和粗细程度,这样就形成了全联邦的规划体系。制定规划要充分考虑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及保持自然景观。就一个乡镇来说,空间规划包括农地规划、林地规划、景观规划、村镇改造规划、小区建设规划等,各项规划都有其具体内容。规划经批准实施就具有法律效应,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下,规划不做调整,保证了规划的严肃性和各项建设活动依规建设的延续性。
1.4注重多方参与
在规划编制阶段,主编部门就要邀请各有关部门充分研讨,吸收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各部门的发展计划,把各方的观点和计划落实到规划中,应该说空间规划是一种综合规划,充分考虑了实施性和可操作性。土地整理局(农村发展局)是德国负责土地整理的官方机构,负责制定有关土地整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则,并组织其实施,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承担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和有效使用土地整理经费的法律责任。但土地整理项目的申请由农民和地产主自主申请,土地所有者是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主体,并承担一定的费用。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方案要充分征求所有地产主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达成一致后才能组织实施。在整个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土地整理局扮演的更多是指导和服务的角色。这种土地整理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了有关各方的积极性,也很好地保证了项目建设实施的质量。
1.5基础资料翔实
德国土地管理和土地整理的基础资料管理集中体现在地籍薄的建设和管理上。全国每一宗土地的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质量状况、地上建筑物状况、权属状况、抵押情况和空间属性等在地籍薄上都有详细记录。地籍薄由财政部和法院共同管理[8],体现了土地的财产属性和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意志。地籍薄上通用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公众可免费随时查询,涉及单位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需申请批准后才能查阅。地籍薄一般定期更新,但有重大变化的,如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后,要随时更新,以保持地籍资料的时效性。德国每年对全国的土地进行一次航拍,航拍信息录入地籍薄,作为全社会开展土地利用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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